故意杀人判11年?这条新闻是不是写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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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cn/s/2011-12-16/233823646223.shtml

司机不服管理驾车碾死辅警被判故意杀人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16日23:3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重庆12月16日电 (梁婷)

重庆一交通辅警在路面疏导交通时被不服管理的货车司机碾死。16日,肇事司机被当地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1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2011年8月发生在重庆市高新区的交通辅警被碾死一案宣判被告人年安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8月30日17时许,年安平驾驶载有货物的晋M63370的柳特神力牌货车行驶至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大道往成渝高速路方向匝道口时,不按交通标示路线行驶,也不服从现场交通辅警李代福(被害人,男,1966年生)的指挥,强行驶入成渝高速路方向匝道。

  此后李代福追上年安平驾驶的货车,欲阻止年安平驾驶的货车继续前行,其间李代福身体与货车右前、外侧接触并与货车一起前行。年安平通过该车右前圆形反光镜看见李代福在该车右前角与车身接触并一同行进时,为摆脱李代福的阻拦,年安平无视李代福的生命安全,仍继续驾车前进,导致李代福被该车碾压死亡。

  事发后,被告人年安平在现场拨打110电话报警,民警即赶到案发现场将其捉获。经法医学检验鉴定,李代福系汽车碾压后致颅脑及多脏器损伤死亡。

  重庆五中院认为,被告人年安平违反道路交通法规,不听交通管理人员劝阻,强行驾驶大货车驶入禁行路段,在明知交通管理人员正在阻拦并与其车辆有身体接触,继续前行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情况下,仍不顾他人生命安全,继续驾驶车辆前行,对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持放任态度,致使该交通管理人员被碾压死亡的结果发生,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年安平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我想说的是,咱暂先不讨论司机的动机是故意还是过失,就从这个新闻里报道的判决结果开始说,如果法院真的是判决故意杀人的话,那不用偿命?就判11年? 会不会是法院判的是过失杀人?记者报道错了?






http://news.sina.com.cn/s/2011-12-16/233823646223.shtml

司机不服管理驾车碾死辅警被判故意杀人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16日23:3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重庆12月16日电 (梁婷)

重庆一交通辅警在路面疏导交通时被不服管理的货车司机碾死。16日,肇事司机被当地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1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2011年8月发生在重庆市高新区的交通辅警被碾死一案宣判被告人年安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8月30日17时许,年安平驾驶载有货物的晋M63370的柳特神力牌货车行驶至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大道往成渝高速路方向匝道口时,不按交通标示路线行驶,也不服从现场交通辅警李代福(被害人,男,1966年生)的指挥,强行驶入成渝高速路方向匝道。

  此后李代福追上年安平驾驶的货车,欲阻止年安平驾驶的货车继续前行,其间李代福身体与货车右前、外侧接触并与货车一起前行。年安平通过该车右前圆形反光镜看见李代福在该车右前角与车身接触并一同行进时,为摆脱李代福的阻拦,年安平无视李代福的生命安全,仍继续驾车前进,导致李代福被该车碾压死亡。

  事发后,被告人年安平在现场拨打110电话报警,民警即赶到案发现场将其捉获。经法医学检验鉴定,李代福系汽车碾压后致颅脑及多脏器损伤死亡。

  重庆五中院认为,被告人年安平违反道路交通法规,不听交通管理人员劝阻,强行驾驶大货车驶入禁行路段,在明知交通管理人员正在阻拦并与其车辆有身体接触,继续前行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情况下,仍不顾他人生命安全,继续驾驶车辆前行,对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持放任态度,致使该交通管理人员被碾压死亡的结果发生,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年安平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我想说的是,咱暂先不讨论司机的动机是故意还是过失,就从这个新闻里报道的判决结果开始说,如果法院真的是判决故意杀人的话,那不用偿命?就判11年? 会不会是法院判的是过失杀人?记者报道错了?








嗯,这回真的接轨了,跟我们这边儿判得一样 (俺觉得太轻,但如果法律允许,就没法说什么了)。。。

嗯,这回真的接轨了,跟我们这边儿判得一样 (俺觉得太轻,但如果法律允许,就没法说什么了)。。。
应该积极赔偿了~
死者已矣,不能复生,我们要在乎活人的人权不是吗亲?
不一定。还要看被害人在事件中的所作所为是否完全正当合法。
事发后,被告人年安平在现场拨打110电话报警,民警即赶到案发现场将其捉获。

这个算自首吧。
间接故意,属于明知危险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
另,有投案情节。
赞同楼上的观点 司机本意不是想杀人的
双筒 发表于 2011-12-17 16:13
嗯,这回真的接轨了,跟我们这边儿判得一样 (俺觉得太轻,但如果法律允许,就没法说什么了)。。。
  请问下双筒大叔,类似这种案子,在美国是否是属于二级谋杀?
索马里海盗协委 发表于 2011-12-17 09:38
  请问下双筒大叔,类似这种案子,在美国是否是属于二级谋杀?
不是谋杀,是过失杀人(“voluntary manslaughter”,中文现在流行翻译作“激情杀人”),所以最低刑期有这么低。。。
双筒 发表于 2011-12-17 23:45
不是谋杀,是过失杀人(“voluntary manslaughter”,中文现在流行翻译作“激情杀人”),所以最低刑期有这 ...
那二级谋杀是什么东东
赞同楼上的观点 司机本意不是想杀人的
不是想杀人就不叫故意杀人罪了,叫过失致人死亡了。间接故意也是故意啊…………
不是谋杀,是过失杀人(“voluntary manslaughter”,中文现在流行翻译作“激情杀人”),所以最低刑期有这 ...
和中国的过失致人死亡还有点区别吧,中国的过失致人死亡可不算激情杀人,比如说那姓药的小子,不可能定过失致人死亡的
这种人渣 还不判死刑 社会的倒退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1-12-17 11:36
和中国的过失致人死亡还有点区别吧,中国的过失致人死亡可不算激情杀人,比如说那姓药的小子,不可能定过 ...
翻译上用“过失”一词,其实是故意杀人(voluntary就是“故意”的意思),没说成谋杀,是因为“谋杀”的定义是事先有预谋,哪怕是杀人前一秒钟。 所以谋杀跟这个“故意过失杀人”,其实差别不大。 如果两人从来不认识,没有任何其他情况下会引起杀人动机,那有可能定义为“激情”;如果别的时候也会有让A想杀B的情况,只不过在这个时机发生了,我觉得还应该算谋杀。。。
剑砺斋主人 发表于 2011-12-17 10:53
那二级谋杀是什么东东
吃饱了没事瞎折腾出来的东西,介乎于一级谋杀(普通意义上的谋杀)和故意过失杀人之间的罪名。。。用维基上给的例子,二级谋杀(second degree murder)和故意过失杀人(voluntary manslaughter)表面上没有任何区别,但二级谋杀要更恶劣更严重那么一点儿。 他们给的例子是,如果在酒吧里打架,演变到杀人,就算二级谋杀(没有事先策划);但同样是酒吧里杀人,杀人者因为发现被杀者(其妻)与人通奸,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果断出手,这就算故意过失杀人(中文曰“激情杀人”,药渣想要的那个)。。。
猖狂的司机用不了几年就出来了。较真的辅警基本上白死了。
吃饱了没事瞎折腾出来的东西,介乎于一级谋杀(普通意义上的谋杀)和故意过失杀人之间的罪名。。。用维基上 ...
乃牙乃,老美在酒吧杀淫妇的居然是误杀,在国内刑法里是妥妥的故意杀人啊。有一个小问题,这里指的应该是当场发现淫妇现行吧?
不知道这个故意误杀刑期是多长,比吵架进而动手操家伙杀人重吗?
杀人原来不用偿命
故意杀人的法定刑是死刑、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有降档情节,则是三到十年有期徒刑。
看您贴得案情,嫌疑人是个间接故意,十一年不算不合理。
铅笔头 发表于 2011-12-18 02:06
猖狂的司机用不了几年就出来了。较真的辅警基本上白死了。
货车司机而已,应该没什么背景,真有背景也不干这活的。估计会坐满,最多是表现好点,稍微减少点刑期。
吃饱了没事瞎折腾出来的东西,介乎于一级谋杀(普通意义上的谋杀)和故意过失杀人之间的罪名。。。用维基上 ...
你说的第二种情况,在国内会被认为是被害人有过错,从而减轻凶手所受的处罚。不过药渣那个案子里被害人是无过错的,药渣不可能通过这条免死。
剑砺斋主人 发表于 2011-12-17 23:53
那二级谋杀是什么东东
协助犯罪,,应该算吧
好人们做的,就是杀人犯也不曾例外,如果你稍微留下一下近年来的新闻……
最低听过判三年的,老头子把自己的恶棍、忤逆儿子给杀了的
这要看案件审讯过程中原告怎么说
我立几个例子啊
1 我就想撞死他
2 我不是故意的他追我我不想被罚款
2 当时很急就顾着跑来的没注意到他跑我车前面去了,在说察觉到撞人时我就停车了。
碾死的大概是个城管,所以不用死刑
双筒 发表于 2011-12-18 01:54
吃饱了没事瞎折腾出来的东西,介乎于一级谋杀(普通意义上的谋杀)和故意过失杀人之间的罪名。。。用维基上 ...
那药渣算二级么?
剑砺斋主人 发表于 2011-12-18 09:12
那药渣算二级么?
我觉得药渣应该算“特级”,美国好像还没报道过,因为个车祸就要杀人灭口的,不合常理,就跟没人为节约一块钱去浪费十块一百块的。 但国内某些法官,如王浩大人,就不是俺能想象的了。。。
药渣在MD花俩钱儿请个好律师,有可能通不过精神病鉴定。
双筒 发表于 2011-12-18 23:48
我觉得药渣应该算“特级”,美国好像还没报道过,因为个车祸就要杀人灭口的,不合常理,就跟没人为节约一 ...
那到底怎么算二级啊??

谋杀的意思是有预谋夺取他人生命,药渣这种临时起意的……虽然是在杀人前一秒有预谋杀人的……
剑砺斋主人 发表于 2011-12-19 04:50
那到底怎么算二级啊??

谋杀的意思是有预谋夺取他人生命,药渣这种临时起意的……虽然是在杀人前一秒 ...
我也不知道啊,我不是学法律的,只能把法律条文念一下,然后说说我的理解。 检察官要怎么起诉,陪审团怎么决定有罪没罪,法官又怎么量刑,我也经常犯晕。 如果我来举例什么算二级谋杀,武松杀西门庆和潘金莲,应该算个二级。。。
双筒 发表于 2011-12-19 19:02
我也不知道啊,我不是学法律的,只能把法律条文念一下,然后说说我的理解。 检察官要怎么起诉,陪审团怎么 ...
难道是按双方过错水平抵消?

信息太少,不足以分析具体原因。
kky133 发表于 2011-12-18 18:09
我立几个例子啊
1 我就想撞死他
2 我不是故意的他追我我不想被罚款
第一种,直接故意,肯定11年是拿不下来的,一般来说无期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情节恶劣点死缓死刑都有可能。
第二种,您得描述就基本是案件中那种了,间接故意。11年也算是合情合理。
第三种,过失,交通肇事。不按照故意杀人论处。
当然俺的答复是基于你设定的情况是真实发生的事实,而非嫌疑人做出的辩解所做出的答复。如果是辩解的话,还是要根据当时录像啊证人证言啊现场勘查啊之类的东西综合判断。
剑砺斋主人 发表于 2011-12-19 17:50
那到底怎么算二级啊??

谋杀的意思是有预谋夺取他人生命,药渣这种临时起意的……虽然是在杀人前一秒 ...
很多人 为什么老是拿药家鑫的案子来纠结?

什么叫预谋 你还真以为 预谋就是词语里定义的那样要想好才算啊  要按这样算 我是不是可以跟法官说 其实我没想多久 就杀了 所以你别判我谋杀啊?

你是自己决定的就叫预谋  别人打你你紧张捅了人家那才叫过失



而且很奇怪 老是有人拿 药家鑫 “防卫”“受刺激”来说事  这药家鑫  防卫啥了? 人家刺激啥了? 刺激是说 人家威胁到你了 而且是不合法的威胁    什么时候记车牌也有错了 这跟 人家打你你激动根本不是一回事吧?
1849027068 发表于 2011-12-21 06:57
很多人 为什么老是拿药家鑫的案子来纠结?

什么叫预谋 你还真以为 预谋就是词语里定义的那样要想好才算 ...
药渣可以肯定是人渣了

我只是担心有人继续钻空子而已
我记得以前有个故意杀人的案例貌似最后是判了故意杀人但是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