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庆东直指药家鑫泯灭人性,专家丧尽天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20:26:32
[i=s] 本帖最后由 碧落黄泉 于 2011-3-29 22:25 编辑 [/i]

http://tieba.baidu.com/f?kz=1036997193

我觉得实在有道理 我不是很会贴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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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实在有道理 我不是很会贴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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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在理!~~~~~ 就是某些人拿了好处在胡搅蛮缠。一个简单的交通肇事逃逸罪+故意杀人罪犯,应该得到法律的严惩!
孔庆东大脑简单, 只为出名, 不为被害人家属着想, 他的想法才是泯灭人性

孔庆东大脑简单, 只为出名, 不为被害人家属着想, 他的想法才是泯灭人性
cjwj918 发表于 2011-3-29 08:01



我觉得被害人家属应该给你送块匾,痛哭流涕跪地不起颤抖的双手把匾高举过头,匾上面金光闪闪四个大字:
人民救星
孔庆东大脑简单, 只为出名, 不为被害人家属着想, 他的想法才是泯灭人性
cjwj918 发表于 2011-3-29 08:01



我觉得被害人家属应该给你送块匾,痛哭流涕跪地不起颤抖的双手把匾高举过头,匾上面金光闪闪四个大字:
人民救星
回复 3# cjwj918


    就是说你觉得可以以钱抵命?民事高于刑事?
谁要是支持判那个畜生死刑,让被害人家属拿不到民事赔偿,就是泯灭人性。这是好多人性派的观点吧?
chaodabbs 发表于 2011-3-29 16:13

过奖
liqiang427 发表于 2011-3-29 16:20

当然不可以. 是要在保证药受到法律惩罚与被害人家属未来生活保障之间取一个平衡点.
cjwj918 发表于 2011-3-29 08:01

用不着你和“你们”来为被害人家属“着想”, 被害人家属要他死。


一个罪大恶极的人渣,因为怕法律处以极刑,表现出来“后悔”,逃脱应有的制裁?就有人性了?
怎么那些有“人性”的人不想想一个鲜活无辜生命是怎样在恐惧无助绝望悲凉中死去的呢?
chaodabbs 发表于 2011-3-29 16:13

:handshake
靠啊,那货怎么还在蹦跶啊
难得支持孔老师一次
cjwj918 发表于 2011-3-29 08:01


    看来感觉良好啊---
cjwj918 发表于 2011-3-29 16:30
好一个“平衡点”
混淆是非。
megaevilempire 发表于 2011-3-29 16:31

这点上来看, 被害人家属的行为很矛盾, 一方面在法庭上表示希望判药死刑, 另一方面却又不断和药的父母协商赔偿, 不断加价.

所以不排除是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建议被害人家属这样做的可能性, 以便使赔偿最大化. 此案有拖到二审的可能性.

被害人已经死了, 就算把药处死, 被害人也活不过来, 所以不如让活着的人可以活的更好.

另外悔过态度是审判时量刑的一个很重要考量.
megaevilempire 发表于 2011-3-29 16:45

让被害人的家属未来能够生活的更好一些就是 "非" 吗?
cjwj918 发表于 2011-3-29 17:05

药家鑫死刑的话就不用做民事赔偿了吗?

让被害人的家属未来能够生活的更好一些就是 "非" 吗?
cjwj918 发表于 2011-3-29 17:05


这个“平衡点”实际上告诉我你背后的逻辑,就是,钱能够卖命。  我觉得这是大是大非。暂且不谈你这个逻辑是来自于当前社会现实,还是你就天然认同这个逻辑。 你就是踩着这个逻辑转进,然后质问别人不为受害者家属生活考虑。

如果罪犯及其家属赔偿的出发点是:"被害人的家属未来能够生活的更好一些",那这赔偿应该和罪犯所受刑罚脱钩,那就谈不上赔偿和罪犯刑罚的"平衡"。 那就是药家鑫判死刑,药家鑫他家也应该赔偿被害人家属。

如果罪犯家属赔偿的出发点就是让药家鑫逃脱死刑制裁,那这就是赤裸裸地花钱买命,买回药家鑫的命,也买了死者的命, 被害人家属就是用沾满死者血的钱来“生活的更好一些”。


这点上来看, 被害人家属的行为很矛盾, 一方面在法庭上表示希望判药死刑, 另一方面却又不断和药的父母协商赔偿, 不断加价.

所以不排除是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建议被害人家属这样做的可能性, 以便使赔偿最大化. 此案有拖到二审的可能性.

被害人已经死了, 就算把药处死, 被害人也活不过来, 所以不如让活着的人可以活的更好.

另外悔过态度是审判时量刑的一个很重要考量.
cjwj918 发表于 2011-3-29 17:05


一点都不矛盾,残暴的杀人犯应该死,出于道德和良知,罪犯家属也该给被害人赔偿。

对于你说的"就算把药处死, 被害人也活不过来,", 我很诧异,有人想过让被害人活过来么? 处死杀人犯是为了让死人复活么?  我认为处死杀人犯是为了给他应有的惩罚,彰显正义,震慑犯罪分子。

在你看来这个杀人犯的死刑,是可以用“让活着的人可以获得更好”来抵消一部分,不判死刑。 我很奇怪这种想法从何而来?
退一万步,如果大家都像你这么想的话,那我们捐款来让受害者家属过的更好,不要你药家的钱,然后就让药家鑫死好不好, 你是不是又该指责捐款的人不人道,不给药家鑫买命的机会呢?

实际上你这个想法让我产生了两个疑问:
1.法律允许“用钱买命"吗?即,用对被害人家属的经济补偿,换取应判死刑的罪犯逃脱死刑?
2.若法律真的允许"钱买命",那么是向谁买?  钱给了受害者家属,所以受害者家属就有权力拿死者的生命做交易,让杀人犯不死?


我不清楚悔过态度这种无形的东西如何考量 ,对于悔过态度和死刑这两个东西如何量化比较抵消也很疑惑 , 我个人的常识怎么告诉我,有些罪行你犯了,就是死刑,你怎么悔过也还是死刑呢?
让被害人的家属未来能够生活的更好一些就是 "非" 吗?
cjwj918 发表于 2011-3-29 17:05


这个“平衡点”实际上告诉我你背后的逻辑,就是,钱能够卖命。  我觉得这是大是大非。暂且不谈你这个逻辑是来自于当前社会现实,还是你就天然认同这个逻辑。 你就是踩着这个逻辑转进,然后质问别人不为受害者家属生活考虑。

如果罪犯及其家属赔偿的出发点是:"被害人的家属未来能够生活的更好一些",那这赔偿应该和罪犯所受刑罚脱钩,那就谈不上赔偿和罪犯刑罚的"平衡"。 那就是药家鑫判死刑,药家鑫他家也应该赔偿被害人家属。

如果罪犯家属赔偿的出发点就是让药家鑫逃脱死刑制裁,那这就是赤裸裸地花钱买命,买回药家鑫的命,也买了死者的命, 被害人家属就是用沾满死者血的钱来“生活的更好一些”。


这点上来看, 被害人家属的行为很矛盾, 一方面在法庭上表示希望判药死刑, 另一方面却又不断和药的父母协商赔偿, 不断加价.

所以不排除是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建议被害人家属这样做的可能性, 以便使赔偿最大化. 此案有拖到二审的可能性.

被害人已经死了, 就算把药处死, 被害人也活不过来, 所以不如让活着的人可以活的更好.

另外悔过态度是审判时量刑的一个很重要考量.
cjwj918 发表于 2011-3-29 17:05


一点都不矛盾,残暴的杀人犯应该死,出于道德和良知,罪犯家属也该给被害人赔偿。

对于你说的"就算把药处死, 被害人也活不过来,", 我很诧异,有人想过让被害人活过来么? 处死杀人犯是为了让死人复活么?  我认为处死杀人犯是为了给他应有的惩罚,彰显正义,震慑犯罪分子。

在你看来这个杀人犯的死刑,是可以用“让活着的人可以获得更好”来抵消一部分,不判死刑。 我很奇怪这种想法从何而来?
退一万步,如果大家都像你这么想的话,那我们捐款来让受害者家属过的更好,不要你药家的钱,然后就让药家鑫死好不好, 你是不是又该指责捐款的人不人道,不给药家鑫买命的机会呢?

实际上你这个想法让我产生了两个疑问:
1.法律允许“用钱买命"吗?即,用对被害人家属的经济补偿,换取应判死刑的罪犯逃脱死刑?
2.若法律真的允许"钱买命",那么是向谁买?  钱给了受害者家属,所以受害者家属就有权力拿死者的生命做交易,让杀人犯不死?


我不清楚悔过态度这种无形的东西如何考量 ,对于悔过态度和死刑这两个东西如何量化比较抵消也很疑惑 , 我个人的常识怎么告诉我,有些罪行你犯了,就是死刑,你怎么悔过也还是死刑呢?
elicxxx 发表于 2011-3-29 17:40

用啊, 但是药家鑫自己哪儿有钱哦, 他那辆14万的科鲁兹都未必是在他名下的.
cjwj918 发表于 2011-3-29 17:04



刑事案件是公诉

民事赔偿可以另外提起诉讼的,或者也可以在刑事案件里附带提起诉讼,杀人了,判了你死刑,一样可以叫你赔钱,也就是你不但得赔命,还得赔钱--------谁叫你要杀人呢?

这事出名了,有的是好律师主动帮受害人一家打官司,媒体关注度高,不怕他们被欺负,就看他们自己是不是软弱了要钱不要命了。
aming5 发表于 2011-3-29 18:07

是得赔钱啊, 但是哪儿来的钱呢~?

btw, 其他各位别急, 我现在比较忙, 只能回复比较短的 , 到时会一一回复各位.
怀疑有阴谋
aming5 发表于 2011-3-29 18:07


考虑到赔付能力了吗?其实CJWJ918说的很清楚了,药没有钱,如果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话,药可能轻判,在这个基础上,药的家属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付。
cjwj918 发表于 2011-3-29 18:26

自然是药某的私人财产

如果他没有财产,那么便赔不了

药某的父母貌似没有替儿子赔钱的义务,这个义务属于继承药某财产的人
人家被害者家属都说可以不要赔偿了,
“人性论”者还是去关注日本核灾害吧
坐看神奇的国度上发生的任何可能的事,大家要明白一个道理,只要你有钱有权,杀人是不用偿命的,随便杀,就算判个无期、十年,表现好再塞点包袱,十年内包出来。

再泡杯茶坐看5毛们的表演。
aming5 发表于 2011-3-29 18:53

说得对! 所以最合理的解决方法正如我一直所阐述的, 药一定不能死, 只要他有活的机会, 药的父母就有对被害人家属赔偿的动力, 否则被害人家属真是赔了人又赔钱, 日后生活充满凄凉.
cjwj918 发表于 2011-3-29 08:01

从法律的角度药家鑫必须死,否则何来这么多为他摇旗呐喊的,比如你
cjwj918 发表于 2011-3-29 19:05

你这样说置法律于何地
cjwj918 发表于 2011-3-29 19:05

回答一下18楼呗。
孔庆东?!近几年败家祭坛出过好东西吗。。。
cjwj918 发表于 2011-3-29 19:05

赔与不赔,跟死与不死根本没关系

就算药不死,药老爸不愿意赔,也一样赔不了,检察院也不能因为嫌犯和受害者家人的交易而改变判决结果-------检察院对受害人以及全国人民负责,不是对受害人家属负责。

公诉案件的量刑是不能跟自诉的赔偿扯上量化关系的

因为公诉的主体是检察院,赔偿的对象是受害者家人,你的这个逻辑,在美国行得通,在中国行不通。
aming5 发表于 2011-3-29 19:30

但是被害人家属手里握有 谅解 这个筹码, 也就是说给药从轻量刑的机会, 药的父母一定会为争取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而替药赔偿的. 这正是为什么我们的法律要向着这个方向发展.
完了 这货又出来跳了
cjwj918 发表于 2011-3-29 19:42

被害人家属不能代表被害人

被害人已经死了,没办法谅解了,OK?
渣渣又来了。
我有一事不解   


最后孔教授说美国不会发生这种事

但是我听说美国的法律是属于英美法系  判定基本上就是以陪审团为主  由律师自由辩护  貌似那个辛普森杀妻案就是典型案例  

中国是大陆法系 罪名的判定由法官裁决
法律不仅仅用来惩罚人,更用来警告世人。考虑当事人更要考虑社会影响。
cjwj918 发表于 2011-3-29 19:05

可以让法院直接判药的父母想被害人赔偿的,又不是么有先例,我们这好几个打架的都是这么判的。
aming5 发表于 2011-3-29 18:53

药家鑫要是给毙了,他爹妈不就是第一继承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