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质疑[双规]合法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1:22:25
<B>專家質疑「雙規」合法性</B> <B>新 聞 — 兩 岸 新 聞 </B>
<P>內 地 近 年 在 調 查 涉 及 腐 敗 問 題 的 黨 員 時 頻 頻 用 的 雙 規 ( 在 指 定 時 間 和 地 點 交 代 問 題 ) 強 制 手 段 , 由 於 出 現 被 雙 規 人 員 相 繼 自 殺 事 件 , 當 中 甚 至 涉 及 刑 訊 逼 供 違 法 行 為 , 令 法 律 專 家 質 疑 這 種 審 查 制 度 的 合 法 性 , 內 地 亦 有 地 方 政 府 已 注 意 到 雙 規 的 適 用 對 象 問 題 。 其 中 廣 東 省 紀 委 書 記 王 華 元 在 八 月 廿 七 日 緊 急 會 議 上 , 下 令 對 「 雙 規 」 對 象 要 嚴 格 規 限 , 審 慎 使 用 嚴 禁 擴 大 化 。
<P>去 年 全 國 有 一 百 二 十 名 官 員 在 雙 規 期 間 自 殺 。 不 過 , 亦 有 內 地 紀 檢 官 員 指 出 , 現 時 貪 官 很 「 聰 明 機 警 」 , 發 現 問 題 之 初 如 不 限 制 他 們 , 便 會 聞 風 而 遁 挾 款 外 逃 。 ( 綜 合 報 道 ) </P><B>專家質疑「雙規」合法性</B> <B>新 聞 — 兩 岸 新 聞 </B>
<P>內 地 近 年 在 調 查 涉 及 腐 敗 問 題 的 黨 員 時 頻 頻 用 的 雙 規 ( 在 指 定 時 間 和 地 點 交 代 問 題 ) 強 制 手 段 , 由 於 出 現 被 雙 規 人 員 相 繼 自 殺 事 件 , 當 中 甚 至 涉 及 刑 訊 逼 供 違 法 行 為 , 令 法 律 專 家 質 疑 這 種 審 查 制 度 的 合 法 性 , 內 地 亦 有 地 方 政 府 已 注 意 到 雙 規 的 適 用 對 象 問 題 。 其 中 廣 東 省 紀 委 書 記 王 華 元 在 八 月 廿 七 日 緊 急 會 議 上 , 下 令 對 「 雙 規 」 對 象 要 嚴 格 規 限 , 審 慎 使 用 嚴 禁 擴 大 化 。
<P>去 年 全 國 有 一 百 二 十 名 官 員 在 雙 規 期 間 自 殺 。 不 過 , 亦 有 內 地 紀 檢 官 員 指 出 , 現 時 貪 官 很 「 聰 明 機 警 」 , 發 現 問 題 之 初 如 不 限 制 他 們 , 便 會 聞 風 而 遁 挾 款 外 逃 。 ( 綜 合 報 道 ) </P>
<P>又是砖家?呵呵!新思维层出不穷啊……</P><P>双规和刑讯逼供没有必然联系。</P>
我曾为这个问题和几个人争得一塌糊涂..............................[em01]
建议人大立一个"双规法"![em07]
"双规法"没必要,双规只是党内的纪律措施,只对党员有约束力。
再建一法不就行了?本来就是党内纪律
这些所谓的狗屁专家全是吃饱了撑的,不双轨起来难道让它们从容的卷钱跑路??我干,从来没见这些狗屎专家对真正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提出什么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就他妈的盯着些鸡毛蒜皮的东西做文章,何况双规原本就是党内纪律,不属于法律范畴!!
共产党内部的事情关法律鸟事呀!
其实根本不用什么专家,只要严格按照法律,什么问题都没有.没有非法征地,没有贪污,当然也就没有必要把您老'双规'了.
<B>以下是引用<I>blackboyaaaa</I>在2004-8-30 22:21:00的发言:</B>
这些所谓的狗屁专家全是吃饱了撑的,不双轨起来难道让它们从容的卷钱跑路??我干,从来没见这些狗屎专家对真正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提出什么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就他妈的盯着些鸡毛蒜皮的东西做文章,何况双规原本就是党内纪律,不属于法律范畴!!

<P>如果当内纪律与法律发生了冲突怎么办?谁的效力大?</P>
<B>以下是引用<I>dxbdl</I>在2004-8-31 8:10:00的发言:</B>


<P>如果当内纪律与法律发生了冲突怎么办?谁的效力大?</P>

<P>
<P>当然法大!</P>
<P>问题是冲突了吗?</P>
在如今的执法环境还不尽人意的情况下,这样的做法也属于不得已而为之,算是一个阶段性的过度吧.
双规就刑讯逼供?有事实么?怕是贪官还有那么一点负罪感而自杀吧
呵呵,做为一个共和国公民,公安局关没有拘留俺,你们凭什么限制俺的人身自由?你想侵犯宪法不成?俺不去你怎么办俺?
<B>以下是引用<I>yaoyuan7310</I>在2004-8-31 13:02:00的发言:</B>
呵呵,做为一个共和国公民,公安局关没有拘留俺,你们凭什么限制俺的人身自由?你想侵犯宪法不成?俺不去你怎么办俺?

<P>话不要说大了,刘少奇被打时手里还有(宪法)!!!</P>
<P>不双轨,让他有机会逃往国外吗?</P>
<B>以下是引用<I>台湾见</I>在2004-8-31 22:16:00的发言:</B>

<P>不双轨,让他有机会逃往国外吗?</P>


有证据没有?有证据就抓啊!干嘛让他跑了?
<B>以下是引用<I>yaoyuan7310</I>在2004-9-1 0:28:00的发言:</B>
&gt;

有证据没有?有证据就抓啊!干嘛让他跑了?

<P>说的是呀。</P>
<B>以下是引用<I>yaoyuan7310</I>在2004-8-31 13:02:00的发言:</B>
呵呵,做为一个共和国公民,公安局关没有拘留俺,你们凭什么限制俺的人身自由?你想侵犯宪法不成?俺不去你怎么办俺?

<P>
<P>这和拘留不一样,是有前提的。</P>
<P>前提就是党员必须服从党的纪律。如果你不是党员就不必服从。</P>
<P>如果一个贪官一被双规就急不可耐地宣布退党,这不等于是承认自己有问题了吗?</P>
<P>这和军队关禁闭类似,你如果不是军人,就不会被关禁闭。</P><P>有些人生怕GCD的腐败分子被处理干净了,这样他们就没办法骂GCD腐败了!</P>
<P>事实上专家说的也非并无道理,因为这一制度确实与宪法有相互抵触的地方,而且在实际操作中确实有可能出现侵犯宪法所赋与公民的权利。作为党内的纪律,对其对象有严格限制的,但现在。。。嘿嘿。</P>
<P>呵呵,他们是军人吗?楼上的搞清对象没有?有法制观念没有?中国要都你这种想法,我们干脆连冠冕堂皇的宪法都废除得了。</P><P>你的敏感的神经别绷的太紧,当心断了伤智商。</P>
<P>还是老问题,党大还是法大。</P>
<B>以下是引用<I>舰船知识的核平统一</I>在2004-9-1 12:21:00的发言:</B>

<P>这和军队关禁闭类似,你如果不是军人,就不会被关禁闭。</P>
<P>有些人生怕GCD的腐败分子被处理干净了,这样他们就没办法骂GCD腐败了!</P>

<P>小朋友:政党不是军队,党纪不同于国法。你就不能先读读书再来议论么?</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9-1 16:45:35编辑过]
<B>以下是引用<I>yaoyuan7310</I>在2004-9-1 14:35:00的发言:</B>

<P>呵呵,他们是军人吗?楼上的搞清对象没有?有法制观念没有?中国要都你这种想法,我们干脆连冠冕堂皇的宪法都废除得了。</P>
<P>你的敏感的神经别绷的太紧,当心断了伤智商。</P>

<P>
<P>呵呵,你那么敏感干吗?我又没提你名字,干吗这么心虚?</P>
<P>我拿军队打比方,就等于说被双规的是军人?你智商没问题吧?是党员就要遵守党纪,这没什么可说的!法律也不止一本,除了法律还有《治安管理条理》,军队有军纪,党内有党纪。这些范围不同的东西怎么可以对立起来看?照你这么说,除了宪法,其他所有法律都可以不要了是吗?</P>
<B>以下是引用<I>舰船知识的核平统一</I>在2004-9-1 12:21:00的发言:</B>

<P>有些人生怕GCD的腐败分子被处理干净了,这样他们就没办法骂GCD腐败了!</P>

<P>本人的这句话看来说中了有些人的痛处,呵呵!小丑们1.2.3.开骂……</P>
<B>以下是引用<I>舰船知识的核平统一</I>在2004-9-1 16:30:00的发言:</B>
&gt;

我说是“类似于”,看不懂中文吗?正因为党纪不同于国法,所以才仅仅对党员有效。你幼儿园毕业了吗?

<P>党员是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不是不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力?党是不是也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P>你们家的幼儿园是怎么教你的?</P>
<P>诸位:</P><P>  超大提倡文明讨论风气,严禁讨论中人身攻击,切记,切记!</P>
<B>以下是引用<I>dxbdl</I>在2004-9-1 17:00:00的发言:</B>


<P>党员是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不是不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力?党是不是也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P>你们家的幼儿园是怎么教你的?</P>


接受党纪约束是入党时自愿的要求,你不同意可以不入党,谁也没强迫你。和法律有什么冲突?
<P>版主通知:</P><P>  诸位,超大提倡文明讨论风气,严禁讨论中人身攻击,切记,切记!</P>
<P>这种与执政党直接相关的讨论帖子,以后干脆就不要开。歌功颂德的也就罢了,一旦有不同意见,说深了不是、说浅了也不是。万一那句话犯了忌,对自己对CD都不好。</P><P>何苦来的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