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后炮,发一组春节前的人挤人和交警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1:07:29
先来一组挤公车的……地方哪里就不用说了,照片上很清楚了先来一组挤公车的……地方哪里就不用说了,照片上很清楚了
话说很郁闷,上面第四张,过马路的片子里,有个女的长的超级像我妈

车流人流里的警察叔叔,大过年的挺不容易的。


人手不够,武警也上

人手不够,武警也上
总会有很多人让我们的JCSS很担心
这里有两个比较帅的
尤其是那个男的
拍完,后面看他的表情,还有他的那两只脚,那真叫帅啊
没有他们城市会怎么样呢
好相机渣技术
发完收工,大家慢看
楼主辛苦。
交通灯好好的,干嘛还要用交警呢? 要是警察的手势跟灯不一样怎么办? 有人看灯,有人看警察岂不要出事?。。。

候德健80年代初刚来大陆时有一次说,大陆和台湾的交通区别,是台湾大家都看灯,绿灯走红灯停,简单明了; 大陆靠警察,但有时候警察手势不是很明确,意思不是很准确,让人不知道警察到底是要你走,还是要你停,不必要的耽搁停留让马路堵的更厉害。。。
双筒 发表于 2011-2-25 11:00


    现场有交警情况下,一律以交警指挥为主……
交通灯只是考虑平时车流量的,遇到繁忙时段还是需要交警疏导
双筒 发表于 2011-2-25 11:00


    国内好多人,行人,是既不看灯,也不看警察
小场面~
在深圳华强北的上班族表示毫无压力~~
cjp324 发表于 2011-2-25 10:46


    这照片里的俩家伙,自己不要命就算了,问题是,出事了还要祸害别人。。。
    诅咒这些家伙晚上在自家床上睡过去。。。
双筒 发表于 2011-2-25 11:00


    俺在许多城市都遇到过,只有信号灯而没有交警时,机动车辆基本都能守规矩,不挂牌的车、遮挡车号牌的除外。。。
    而行人,骑自行车、电动车的,大多数无视信号灯。。。SAI~~
温岭购物中心啊,这地方的交通肯定好不了。。。。。。
e8098 发表于 2011-2-24 22:29


    俺亲眼看见一次闯红灯的,还不是因为走神了没注意变灯。 08年在湖北黄石,晚上9点,天刚黑。 灯变了俺要过马路,这辆翻斗卡车过来,可能因为没拉东西,开挺快,连减速的意思都没有,在俺脸前呼啸而过。 当时车不多,司机可能进入了夜间行车状态,见灯必闯。。。
对面是东辉小区,南边车站,北边购物中心,路又那么窄,周为还新华书店,影视城以及其他一大堆消费类的场所,市区以及城乡的进出车辆都从那过,想好也好不了。。。。。。。。政府又不出钱造天桥或者地下通道。。。。。。。
坚决赴死赵率教 发表于 2011-2-25 11:39


    尤其春节……您也是温岭的?
今年那车站就要搬了,应该会好一点。。。。。。。。。

是啊。。。。。不过我不是SB的那个赵率教啊。。。。。冒名的。。。。。。。
cjp324 发表于 2011-2-25 10:46


武林高手会轻工啊
双筒 发表于 2011-2-25 11:00


交通灯人多的时候都不管用了,所以不得不上交警
早十五年,这里还算城区边缘,那时候哪里想得到会有这么多人车
坚决赴死赵率教 发表于 2011-2-25 11:43

呵呵老乡,握一爪
    PS那人是谁?
kruglinski 发表于 2011-2-25 11:46


    双手插兜,双脚同时离地啊
cjp324 发表于 2011-2-25 11:51


    是的
坚决赴死赵率教 发表于 2011-2-25 11:50


    车太多了,又过节的
不过我现在一年到头都在外地
平时那的状况就不了解了
唉,不说了,混SC的应该知道,。。。。。。。我还是改个名再上来。。。。。。。
cjp324 发表于 2011-2-24 22:20


    行人嘛,算个例外吧,俺也不完全看灯(警察得看)。 十字路口要过马路,两边都没车,前头显示红灯,大家都开始过去,俺一个人站那儿。。。比较孤独
kruglinski 发表于 2011-2-24 22:47


    所以说还是个习惯问题,人多的时候,犯规的也多,心想法不责众,就更多人犯规,恶性循环结果堵的死死的。。。
cjp324 发表于 2011-2-25 11:55


    最夸张的时候不是春节,而是圣诞节前那个平安夜,全城大瘫痪,堵车四五个小时以上。。。。。。。。。。
双筒 发表于 2011-2-25 12:01


关于这方面的科普,任重道远,年复一年的宣传教育,加上各种措施,估计才会慢慢见效的,想立竿见影不是那么容易的。
kruglinski 发表于 2011-2-24 23:16


    有个理论叫“破窗效应”,我觉得非常有道理。 人看见一座楼房有打破的窗户没有修理,印象就是这个地方犯罪没人管,就更想犯罪。 就是说人永远都是想犯罪的,人之初性本恶,只要是觉得能逃脱罪责。 如果给人的印象里是偷一快钱也会坐牢,那么偷一万块的就会很慎重,犯罪的随意性就会很低。 新加坡对微小犯罪必究,就是杜绝破窗效应的例子。 下面是维基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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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窗效应(英语:Broken windows theory)是犯罪学的一个理论,该理论由詹姆士·威尔逊(James Q. Wilson)及乔治·凯林(George L. Kelling)提出,并刊于《The Atlantic Monthly》1982年3月版的一篇题为《Broken Windows》的文章[1]。此理论认为环境中的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会诱使人们仿效,甚至变本加厉。

以一幢有少许破窗的建筑为例,如果那些窗不被修理好,可能将会有破坏者破坏更多的窗户。最终他们甚至会闯入建筑内,如果发现无人居住,也许就在里头定居或者是纵火。又或想像一条人行道有些许纸屑,不久后就会有更多垃圾,最终人们会视若理所当然地将废弃物顺手丢弃在地上。因此破窗理论强调着力打击罪行,以“零容忍”的态度面对罪案。
双筒 发表于 2011-2-25 11:58
两边有车,显示红灯,昂首挺胸,目不斜视的行人你见过吗?如果你是开车的非得被吓死。
双筒 发表于 2011-2-25 12:32


零容忍是多么理想多么美好啊
三面红旗 发表于 2011-2-24 23:34


    这个,也得看在哪儿,因为俺也干过(不是目不斜视,而是左右乱看,心惊胆战)。 在武汉的时候,车水马龙的地方要过马路,大家都是直接走进马路里,就俺想等车少点儿。 俺女友说你要等的话一天都不够(没记得小时候的北京有这么疯狂),走过去车会减速让你。 俺小心翼翼的试了试,的确车让俺。。。
双筒 发表于 2011-2-25 11:58


    我基本上是一个人站的
坚决赴死赵率教 发表于 2011-2-25 12:02


    哎……
三面红旗 发表于 2011-2-25 12:34


    这样的人也有好多,有时候心里会暗想,天上掉陨石吧……够暗的
双筒 发表于 2011-2-25 11:00


    交法明确规定当交警手势指挥和信号灯不一致时,以交警手势指挥为准。
cjp324 发表于 2011-2-24 23:51


    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