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从《伟嘎耶教法经》看伊斯兰教对非MSL的态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9:06:57
其实这个东西很早就想写了,但一直没动笔。这些天与江城网友就伊斯兰教的问题发生了一些争论,让我下定决心开始这件工作。
伊斯兰教与我们熟悉的基督教、佛教等宗教相比,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即:它不仅仅是一套思想体系,同时也是一套生活方式和社会形态。因此,在它的宗教理论体系中,有一个基督教、佛教等宗教都没有的部分——教法。与我们熟悉的佛教戒律不同的是,伊斯兰教法作为与中华、大陆、英美、印度法系并列的世界五大法系之一,是一套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体系。由于伊斯兰教法历史悠久、派别繁多,因此要对它作一个完整的介绍是相当困难的。我认为,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基本特征,对伊斯兰教法有一个整体的把握:
1、伊斯兰教法是一种“法学家法”。在这一点上,它与罗马法是一致的。根据传统的伊斯兰教法理论,只有独一无二的真主才有立法权,由人所组成的政府并不享有立法权。因此,伊斯兰教法的唯一法典就是古兰经。而在古兰经没有涉及到的领域,则由法学家根据古兰经的原则,通过类比、演绎、公议等方法做出补充规定。由此产生了许多不同的教法学派。从大的方面分,可以分为逊尼派教法和什叶派教法;而在逊尼派内部,又分为四大教法学派。我下面要介绍的《伟嘎耶教法经》所介绍的,就是逊尼派教法中的哈乃斐学派。
2、伊斯兰教法的内容包括宗教法(宗教义务)、行政法、诉讼法、刑法、民法、商法等等,可谓无所不包,对人类生活所有可能涉及到的方面都进行了详尽的探讨和规定,甚至对很多生活中不可能遇到的事情,都通过假设问题,做出了预先规定。比如早在公元8世纪,哈乃斐教法学派的著名法学家艾布·哈尼法就对乘坐飞行器进入麦加该如何报关做出了规定。
3、遵守教法是MSL的宗教义务,一个虔诚的MSL必须以教法作为自己唯一遵守的行为准则。各个教法学派公认,如果一个MSL拒绝遵守教法,这种行为应被视为叛教。对于这样的MSL,教法学家马里克、沙菲尔主张应该处死,而艾布·哈尼法主张应给予处罚、监禁,迫使他遵守教法。可见教法对MSL的重要性。其实这个东西很早就想写了,但一直没动笔。这些天与江城网友就伊斯兰教的问题发生了一些争论,让我下定决心开始这件工作。
伊斯兰教与我们熟悉的基督教、佛教等宗教相比,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即:它不仅仅是一套思想体系,同时也是一套生活方式和社会形态。因此,在它的宗教理论体系中,有一个基督教、佛教等宗教都没有的部分——教法。与我们熟悉的佛教戒律不同的是,伊斯兰教法作为与中华、大陆、英美、印度法系并列的世界五大法系之一,是一套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体系。由于伊斯兰教法历史悠久、派别繁多,因此要对它作一个完整的介绍是相当困难的。我认为,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基本特征,对伊斯兰教法有一个整体的把握:
1、伊斯兰教法是一种“法学家法”。在这一点上,它与罗马法是一致的。根据传统的伊斯兰教法理论,只有独一无二的真主才有立法权,由人所组成的政府并不享有立法权。因此,伊斯兰教法的唯一法典就是古兰经。而在古兰经没有涉及到的领域,则由法学家根据古兰经的原则,通过类比、演绎、公议等方法做出补充规定。由此产生了许多不同的教法学派。从大的方面分,可以分为逊尼派教法和什叶派教法;而在逊尼派内部,又分为四大教法学派。我下面要介绍的《伟嘎耶教法经》所介绍的,就是逊尼派教法中的哈乃斐学派。
2、伊斯兰教法的内容包括宗教法(宗教义务)、行政法、诉讼法、刑法、民法、商法等等,可谓无所不包,对人类生活所有可能涉及到的方面都进行了详尽的探讨和规定,甚至对很多生活中不可能遇到的事情,都通过假设问题,做出了预先规定。比如早在公元8世纪,哈乃斐教法学派的著名法学家艾布·哈尼法就对乘坐飞行器进入麦加该如何报关做出了规定。
3、遵守教法是MSL的宗教义务,一个虔诚的MSL必须以教法作为自己唯一遵守的行为准则。各个教法学派公认,如果一个MSL拒绝遵守教法,这种行为应被视为叛教。对于这样的MSL,教法学家马里克、沙菲尔主张应该处死,而艾布·哈尼法主张应给予处罚、监禁,迫使他遵守教法。可见教法对MSL的重要性。
《伟嘎耶教法经》是一部伊斯兰教法学方面的学术名著,也是逊尼派MSL常用的教法教材之一。“伟嘎耶”(Wiqayah)系阿拉伯语音译,意为“遵循”,即遵循伊斯兰教法传统。该书由14世纪中亚布哈拉伊斯兰学者布尔汗·沙里亚特·马哈茂德(Burhan al-Shari‘at Mah-mud)所著,是他为自己的孙子所编写的哈乃斐派教法课本。哈乃斐学派因得到阿巴斯王朝的支持,一度成为阿拉伯帝国官方奉行的教法,其影响力居逊尼派的四大教法学派之首。因此《伟嘎耶教法经》这部对哈乃斐派教法作出了全面、详尽而具体的解释的著作受到了各国MSL的广泛重视。中国MSL长期以来一直用它作为经堂教育(伊斯兰宗教教育)的教法教材,很多MSL国家用其作为伦理道德、行为规范、生活习俗等方面的权威准则,甚至于神职人员的资格考试,也以其作为主考内容。《伟嘎耶教法经》的重要性和权威性由此可见一斑。
《伟嘎耶教法经》全书共分14章,其中与我们所要讨论的问题有关的内容,主要集中在第十一章出征章和第十二章叛教章。让我们来看一看,它都作了哪些规定。
先看第十一章出征章。这一章的内容是关于伊斯兰教“圣战”的规定。需要说明的是,伊斯兰教将世界上的国家划分为两种类型:实行伊斯兰教法的地区,是“答日伊斯兰”(伊斯兰国),不实行伊斯兰教法的地区,是“答日哈日比”(敌国)。对于后者,《古兰经》明确的指示MSL,必须对其发动进攻,夺取其政权,将其改造为实行伊斯兰教法统治的国家。这是《古兰经》中明确列出的MSL的宗教义务之一:“不信真主和末日、不遵真主和天使的戒律、不奉其教的人,即曾受天经的人,你们当与他们作战,直到他们规规矩矩地缴纳人丁税。”(9:29)
《伟嘎耶教法经》的第十一章出征章就是为此所作的教法阐述。对于与非MSL作战,出征章可谓开篇明义:“出征是付天命。在与敌人作战的初期,只要部分MSL出征,其他人则责任脱去。无人出征则全体犯罪。”也就是说,MSL必须保持与非MSL的交战状态,这是真主的命令,不可以任何理由加以推脱。不一定每个MSL都要参与战斗,但没有人投入与非MSL的战斗则是绝对不允许的。
如果MSL是生活在非伊斯兰国家中,“敌人”(非MSL)占据优势,那该怎么办呢?《伟嘎耶教法经》的回答是:“按教法规定敌人是不服从教法的,他们所有的权利,财物者是不受保护的。无能力制服他们时,暂服从他们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无把握能战胜非MSL,那么MSL为了保全性命,可以“暂时服从他们的规定”。但是MSL必须记住,这只是在力量处于弱势时的一种不得已措施。只要非MSL还没有投降,那么对MSL来说,“他们所有的权利,财物者是不受保护的”,MSL对他们干什么都可以,在教法上是无罪的。
对于战争的结局,出征章指出:“若我方包围了敌人,号召他们信教。若已奉教以善待之,若不肯奉教,就地消灭或逐出他们,或和谈。由不奉教的交人丁税。”也就是说,在MSL的进攻面前,非MSL只有两种选择:要么皈依伊斯兰教,要么缴纳人丁税(这是什么意思,后面再解释)。如果两者都不愿意,那么就只有被消灭或驱逐。
《伟嘎耶教法经》第十一章出征章第八节人丁税节详细的介绍了在伊斯兰教法统治下的非MSL的待遇。前面已经说过,伊斯兰教将向非MSL发动进攻并征服他们作为MSL的宗教义务,在MSL的进攻面前,非MSL只有两种选择:要么皈依伊斯兰教,要么缴纳人丁税以保全性命。那么,这个“人丁税”是怎么回事呢?
首先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的非MSL都可以通过缴纳人丁税的方法来避免自己成为MSL或被MSL杀死或驱逐。《伟嘎耶教法经》里说的很清楚:“人丁税为有经之人(犹太、基督教)制定,对拜火教也同样,即使他是阿拉伯人。非阿拉伯人的崇拜偶像者,则可作为奴隶。制定人丁税,对阿拉伯人的偶像崇拜者、对叛教者只接受奉教或杀死。一旦战胜,妇女和儿童都成战利品。”
这段话告诉我们:
1、在伊斯兰教法统治下,只有犹太、基督教和拜火教教徒才能通过缴纳人丁税保持自己的信仰、财产和人身自由。
2、非阿拉伯人的“偶像崇拜者”(泛指有神像的宗教的信徒)不能靠缴纳人丁税来保持自己的信仰、财产和人身自由,他们将被卖为奴隶。
3、阿拉伯人中的“偶像崇拜者”和“叛教者”(这个概念后面再解释)也不能靠缴纳人丁税来保持自己的信仰、财产和人身自由,他们只有两条出路;要么皈依伊斯兰教,要么被处死。
那么,人丁税是什么性质呢?《伟嘎耶教法经》告诉我们:“人丁税不是同情叛逆者,只是惩罚他们坚持叛逆。若奉教则可原谅而不纳税,否则‘直到他们卑贱地亲手交出人口税’—古兰。所以直到奉教或死亡,人丁税才取消。”也就是说,人丁税是对犹太教、基督教和拜火教徒的公开的和制度化的侮辱。
人丁税要缴纳多少呢?《伟嘎耶教法经》里记录:“营谋生活的贫民,每月交一文银币。中等生活的每月2文。富裕的每月4文。”这个数量,相当于MSL缴纳的天课的2倍。
根据《伟嘎耶教法经》里的记录,生活在伊斯兰教法统治下的犹太人、基督徒和拜火教徒不仅仅要缴纳人丁税,而且还要承受一系列公开的侮辱性安排:
——“伊斯兰国家不准新建基督、犹太教堂,只准许修复被毁的,但不准超过原来的。”
——“被保护者……不准骑马,只许骑有驮鞍一般的有鞍马。”
——“(被保护者)不准拥有和使用武器。”
——“(被保护者)不准显示出腰带。禁止打缠头,只许戴黑色毡帽。”
——“妇女也要有区别,门头上设受保护的标志。”
这就是在伊斯兰教法“保护”下的非MSL的待遇。我不知道,那些鼓吹伊斯兰教“宽容不同信仰”的人,会怎么解释这一切?
“非MSL”中有一个特殊群体,就是放弃伊斯兰教信仰的原MSL。伊斯兰教法是如何对待他们的,可以视为衡量伊斯兰教是否真正主张“信仰自由”和“宽容”的试金石。我们不妨来看一看,伊斯兰教法是如何对待放弃伊斯兰教信仰的前MSL的。
伊斯兰教明确规定,MSL不得放弃其伊斯兰信仰,否则是“叛教”,这是对伊斯兰教的侮辱。因此,对这种人,必须予以惩罚——穆罕默德说:“谁叛变自己的宗教,你们当杀死他。”《伟嘎耶教法经》用了整整一章——第十二章叛教章——的篇幅,对此进行了论述。
叛教章规定,叛教分5种:
1、否定创造之主的存在。
2、否认造物主的独一(比如承认两个,造光明造黑暗)。
3、承认创造和独一,但否认派使者。
4、一概否认(如偶像崇拜者说万物本来就有)。
5、一概承认,但否认圣人使者的使命和使命的普遍性。
以上5条,只要有一条符合,就可以视为“叛教”。除此之外,信邪术、用邪术(比如占卜),以及在“圣战”中加入非MSL阵营,也是叛教。
叛教章规定,如果一个人叛教了,那么就要将其拘禁3天,在这三天里,如果他回心转意,那么可以免死以观后效;但如果坚持叛教,则必须处死,财产全部没收。
值得一提的是,叛教章特别指出,“叛教”这个概念对未成年人也适用,只是在处罚上不适用死刑,而是“打击和禁闭并强迫他奉教”。
我认为,伊斯兰教关于“叛教”的规定,与“信仰自由”格格不入,完全不相容。根据中国的现行宪法,中国公民拥有宗教信仰自由。根据中国的官方解释,所谓“宗教信仰自由”,包括3个方面的自由:
1、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2、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的自由,以及过去不信而现在信教的自由;
3、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和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
伊斯兰教关于“叛教”的规定,与这三条中的任何一条都是相互抵触的。从这个角度来说,伊斯兰教所谓“宽容”的“信仰自由”,与中国现代意义上的“信仰自由”,没有任何共同之处。
《伟嘎耶教法经》中与非MSL有关的部分基本介绍完了。因沙安拉,这将是我在西西河发的关于伊斯兰教的最后一个主贴。对于伊斯兰教是否如某些人所宣扬的那样“宽容”、“人性”,我想大家都会有一个公平的判断,我就不在这里多说了。
下面是给江城孤舟河友的回复:
“镭射兄不提以上这两点,那是因为他一般只看瓦哈比派的那一系列宣教教材。瓦哈比派主张复古和保守,自然不会主张改革和变通。”
你在这里犯了两个错误:
1、《伟嘎耶教法经》并不属于瓦哈比派。《伟嘎耶教法经》介绍的是哈乃斐学派,该派在伊斯兰教法各学派中以温和著称。而瓦哈比派遵循的是罕百里派,此派以强硬严厉著称。
2、我在这里的引用的《伟嘎耶教法经》不是那些非正式的宣教小册子,而是正规出版物——《伟嘎耶教法经译解》,马正平译注,宗教文化出版社1999年1月第一版(平装)。
“以哈乃斐派在14世纪的一部教法典籍,来证明所谓伊斯兰教对非MSL的态度,根本等同于盲人摸象,只见一叶,不见森林。……我建议你把题目改一下,改成:《从伟嘎耶教法经看伊斯兰教中部分逊尼派历史上对非MSL的态度》庶几比较公正客观些。”
对不起,我不会改的。因为第一,《伟嘎耶教法经》的地位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不必重复;第二,也是更重要的是,它是现在中国和世界上很多国家的MSL正在使用的教法教材。也就是说,它所反映的伊斯兰教对非MSL的态度,不仅仅是“历史上”的,而且更是“现在”的——就在今天,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很多国家的MSL正在被按照《伟嘎耶教法经》的内容教育该如何对待非MSL。这就够了。
“最终,除沙特阿拉伯以外的伊斯兰国家通过争论达成了基本的一致,投票表决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看本人翻译的现代阿拉伯小说,也能得知在埃及改变信仰是被允许的。”
你在这里故意混淆概念:“伊斯兰国家”和“MSL”国家和“阿拉伯国家”三者之间并不能划等号。只有实行伊斯兰教法统治的国家才是伊斯兰国家。埃及、叙利亚、伊拉克等国是阿拉伯国家,也是MSL国家(MSL占人口的绝大多数),但它们不是伊斯兰国家,而是世俗国家。土耳其是MSL国家,但也是世俗国家。
落闸放老鬼xp.
坐等葛优
火花的马甲? 同等歌幽。。。
西西河上的吧?最好给个原贴的链接
个人不看好YSL,这个宗教是最没前途的。
深空探索 发表于 2010-12-19 17:11
http://www.here4news.com/thread/1893436
我们都希望不同文明之间交流和接触,彼此促进、共同发展的。我们应当与西方文明、俄罗斯东正教文明、拉丁美洲文明、印度文明甚至非洲文明之间互相交流、取长补短、求同存异、共同进步。但是,恐怖主义代表的不是一种真正的文明,他们的背后,是一种与法西斯无异的、排他性的、主张对其他文明实施灭绝的一种意识形态。它不是多元文化中的一种文化,而是多元文化的终结者;它不是自由信仰中的一个信仰,而是自由信仰的掘墓人。备受邪恶势力推崇的波黑邪恶势力头子伊泽特贝戈维奇早在其主要著作《伊斯兰宣言》中就明目张胆地断言:“伊斯兰教与各非伊斯兰制度之间的不相容性。在伊斯兰教与非伊斯兰社会和政治制度之间,既不会有和平,也不会有共存。”不,不是我们否认了与他们和平共存的可能性,而是他们拒绝与我们和平共存。
我们面对的是这样一个敌人:它强调人不能做自己命运的主人,必须做某个虚构出来的神的奴仆和附庸;它用种种清规戒律和繁文缛节限制人们的日常行为、衣着打扮、饮食习惯、生活方式甚至人的思想;它主张用暴力消灭一切持不同信仰的人们;它用让人无处可逃的集体监视和残暴的私刑对人们实行精神控制;它公然要对摒弃它的人们实行死亡恫吓;它公然干涉人们的婚姻自由;它公然把生下的婴儿和妇女的乳房作为运送炸弹的载体;它公然宣扬人与人的不平等,宣称占世界人口五分之四的“卡菲尔”是“最低等的动物”并诅咒他们下火狱;它公然展示、宣扬和崇尚中世纪的残酷刑罚;它公然对任何批评意见发出死亡威胁,它像当年纳粹追杀共产主义者、追杀社会民主党人、追杀天主教徒、追杀犹太人那样,不仅要追杀拉什迪,还要追杀法拉奇,而且他们已经杀死了荷兰导演凡高,仅仅因为他的一部电影反映了某教徒虐待妇女的恶行;而曾经批评过他们的两位荷兰议员,在自己的祖国却不得不住进监狱以躲避追杀;它公然歧视我们人类伟大的母亲——妇女,让她们处于低等地位;它公然对追求个人自由与解放的妇女实施所谓“荣誉谋杀”;它公然宣扬原始人的“血亲复仇”;它公然把对无辜平民的血腥屠戮当作一场伟大的胜利来欢呼雀跃;它公然践踏人类文明成果,毁灭文明古迹;它公然叫嚣要把一个国家赶进大海,把一个民族彻底灭绝;它公然为臭名昭著的纳粹分子喊冤,自作多情地要德国人停止对历史的反省。
而且,这还是一个非常狡猾的敌人,和以往耀武扬威的法西斯分子不同:这个新法西斯势力从外表上看一点也不强大,甚至有些可怜——他们特别善于把自己装扮成可怜巴巴的受害者的形象,特别善于通过哭喊、夸张(例如在科索沃,阿尔巴尼亚人把在与塞尔维亚军队交战中死去的几百人夸张为“遭受种族灭绝”,“死亡五十万人”)甚至公然的捏造(例如巴勒斯坦人通过活人装死的办法来捏造所谓“杰宁大屠杀”事件)来塑造自己“弱者”的地位,以赢得善良人们的同情心,放松对他们渗透的警惕。当他们为了逃避战火、动乱、迫害和贫穷从原住地逃到欧洲、北美和澳洲时,当地人善意宽容地接纳了他们,给他们工作,给他们救济,给他们选举权,给他们各种福利和保障,让他们过上富裕而有尊严的生活,永远告别了原先那种猪狗不如的处境。为了保护他们,各国严厉地制止任何种族和宗教的歧视,甚至,允许他们在离梵蒂冈仅仅百米开外的地方修建QZS(反过来想想,你能想像在麦加圣庙附近修建基督教堂吗?)。然而,他们不仅没有心存些许的感激,反而满怀仇恨、无事生非,不仅通过各种刑事犯罪骚扰当地居民,而且还把这些国家的某些地区变成了恐怖主义滋生的藏污纳垢之所。
这个狡猾而残忍的敌人毫无信义可言。当他们来到新的国家势单力孤的时候,他们伪装成顺从的样子,表示愿意服从所在国家的法律和制度;而实际上,他们阳奉阴违,继续戴他们的面纱,娶他们的四个老婆,按照他们中世纪的法则行事。等他们立稳脚跟,就立即召唤他们的七大姑子八大姨来到新的国家,形成一个个社区。接着,他们又以惊人的繁殖速度扩张人口(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几乎每两个出生婴儿里就有一个是“他们”,以致于很多当地原住居民不得不迁居他处以躲避骚扰),通过抢劫、盗窃和人身恫吓等犯罪行为排挤当地居民,渐渐地成为当地的主流人群,所作所为就如同那种叫“紫茎泽兰”的植物一样。这时,他们就开始公开背弃自己遵守所在国法律的承诺,开始强调自己“必须享有某些特权”,使他们聚居的社区变成一个丝毫不遵守所在国法律的“盲区”。等到他们渐渐居于人口多数,他们就开始鸠占凤巢、反客为主,以暴力来夺取政权,建立他们中世纪的野蛮统治。“当×××运动足够强大时,它必须夺取政权并创建一个伊斯兰共和国”(伊泽特贝戈维奇:《×××宣言》)。他们不仅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1971年,波黑的塞尔维亚族人占人口的41%,MSL占34%,塞尔维亚人是主体民族;到了1991年,情况刚好颠倒,塞尔维亚人只占了31%,MSL占了44%,MSL反客为主。于是,一场异常残酷且旷日持久的战争爆发了。在黎巴嫩,1943年时基督徒占人口的53%,这个国家和平发展了30年,成为中东地区除了以色列之外最繁荣的国家。到1975年,基督徒的数量下降到少数地位,于是一场历时15年的内战拉开了序幕,把号称“东方巴黎”的贝鲁特化为一片废墟。而现在,“他们”已经开始谈论:30年之后,一个“法兰西伊斯兰共和国”将如何“引领人类社会发展的步伐”了。
幸运的是,这种意识形态自身故步自封、妄自尊大、限制自由的思想及创新,这些缺陷使得它在扩张后不久就陷入停滞。在工业革命以前,人类总体发展速度是缓慢的,因此这种停滞并不为人们所察觉。他们仍旧可以以武力和狂热继续扩张。当西方工业革命以后,迅速发展的西方力量阻止了这种意识形态瘟疫的进一步扩张。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奉行这种观念的地区贫困落后,政治上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力,加上“冷战”的遮掩,几乎没有引起人们的什么注意。但是,当70年代阿拉伯国家因石油收入财富剧增后,大量白白得来的金钱使得这种邪恶的意识形态如同越冬的毒蛇一样苏醒过来,开始像章鱼一样把它恐怖的触角伸向世界各个角落。
当然,这种早就该被扔进历史垃圾堆的邪恶势力不可能取得任何思想、文化、政治、科技、经济、军事上的优势,因为它最惧怕的就是自由的思想,多元的文化,民主的政治,也就提不上什么科技、经济和军事优势了,他们的野心和他们的实力不对称。这是一个极度自卑与极度自恋相结合的意识形态,它的自恋来自于“祖先也曾阔过”的自我陶醉,以及轻松得来的石油美元那种财大气粗的感觉;而它的自卑,则来自于它在各个领域的竞争中都一败涂地;即便是石油美元也象沙漏里不断减少的沙子,早晚有告罄的一天,以至于对未来产生极端恐惧。只有极度自卑的人,才会终日疑神疑鬼地怀疑人们都在歧视他,对任何批评、意见甚至善意的建议都莫名其妙地神经过敏。不,不是人们歧视了他,而是他自己在歧视自己。那么,这种混合了极度自卑和自恋,有狂热的信念,金钱的支撑以及强烈控制欲的邪恶势力只有一个途径来实现自己的目的:恐怖主义——通过进攻毫无防备能力的平民、滥杀无辜来形成一种恐怖气氛,恫吓所有对之表示异议的人们,幻想靠杀戮来树立所谓的威信,同时发泄对他们在竞争中无能的愤怒,平衡他们的自卑感。他们的国家无一例外地都是“失败国家”,在刀兵相对的战场上他们永远一败涂地;他们是十足的懦夫,他们不是用血肉之躯来捍卫自己民族的妇女儿童,而是恰恰相反,他们用妇女儿童的血肉之躯充当自己的盾牌;他们下跪求饶并亲吻敌方士兵的脚踵以求得保命,或者如同阴沟里的老鼠一样东躲西藏;但在手无寸铁的平民面前,他们又是武装到牙齿的凶神恶煞,这群可怜又可鄙的失败者找不到别的成功途径,他们需要用对老弱妇孺的屠杀来寻找成功的快感。他们根本就不在乎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因为在他们根深蒂固的信仰中,今生今世并无多大意义,真正的意义在于身后的“天堂”,而死亡,不过是通向身后世界的一扇门而已。这就是他们为什么这么不吝惜自己和其他人生命的原因。
……
而且,这还是一种公开宣扬种族主义观念、对非信仰者公然主张侮辱、歧视、仇恨乃至杀戮的意识形态。人们常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一般情况下,或者说在精神正常人们的世界里确实如此。然而,就有那么一种特殊的情况,比如在疯子们的世界里仇恨就会无端地产生。占世界人口五分之四的“卡菲勒”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没有招惹过“他们”,人们只是在自己的土地上劳动和生活。然而,即便如此,卡菲勒们却集体遭到来自世界某些阴暗角落里的恶毒诅咒,被诅咒下火狱,被诅咒是“比牛马还要低等的动物”,并且时时刻刻磨刀霍霍、厉兵秣马地准备对这些卡菲勒发起“圣战”和恐怖袭击——世界上还有比这更荒谬、更无聊的仇恨吗?  
难道我们要与这样一种每一个毛孔都浸透着邪恶的势力“交流”和“对话”吗?难道我们中的一些人愚蠢到了自以为不去招惹它、甚至向它奴颜婢膝就能乞求来和平的地步吗?向来宽容懒散、心情像悉尼海滩的阳光一样明媚的澳大利亚人从不去主动招惹境内的那些移民,人们把他们看作可怜的避难者接纳和庇护了他们。可是“他们”三五成群地游荡在悉尼海滩上,对那些休憩、游泳的澳大利亚妇女进行骚扰和恫吓,理由仅仅是别人穿了“三点式”,而不象“他们”疯狂偏执的信念所要求的那样,从头到脚用黑袍子包裹起来。想一想中亚的佛教徒是怎样被斩尽杀绝的,想一想巴米扬大佛是怎样被摧毁的,想一想遍布北印度的佛教寺庙是怎样被夷为平地的,想一想宽容多元、敞开臂膀迎接移民的法国是怎样陷于骚乱的,想一想南斯拉夫这个美丽而和平的国家是怎样四分五裂的,难道我们还能够指望去靠屈膝投降来乞求和平吗?一尊不能开口说话的大佛尚且不容于这些邪恶势力眼中,何况能想、能说、能做的异教徒呢?
恐怖主义的邪恶势力给人类造成的损失,并不仅仅体现在有多少人死于非命,有多少财产化为乌有,它更大的危害在于:它威胁到我们追求的正义、平等、自由、博爱和人道主义观念。面对邪恶势力的威胁,一些国家内种族主义势力重新抬头,一些倡导和平的MSL受到了不该有的歧视、仇恨和排挤;对普通MSL的恫吓、殴打,焚烧QZS的恶行时有发生。在德国,已经有多达半数以上的居民(56%)希望政府明确禁止修建QZS——邪恶分子的暴行,使得很多和平的MSL无辜受累。而为了防范恐怖袭击,公民的自由也遭到了侵犯。“政客们总是试图偷走人民的自由,这是一条万古不变的规律”,但面对恐怖威胁,人们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困惑:那些限制公民权利、剥夺公民自由的安全举措中,哪些是为了反对恐怖主义威胁所必要的,哪些是政客们试图建立独裁统治而塞进的私货,还有哪些原本必要的措施会给人类民主成果带来怎样的损害?
……
为了人类的持久和平,对待这个“人类进步与文明的死敌”——穷凶极恶的恐怖主义新法西斯势力,只能采取这样的态度:它们嗜血,就把它们淹没在自己的污血里;它们嗜杀,就用正义之剑将它们的魔爪斩断;它们嗜好恐怖,就给它们降下惩罚的雷电;它们践踏文明的法则,那么它们就不再受文明法则的庇护;它们不投降,就把它们消灭在自己的巢穴中!
输出思想总是很讨厌的。。。。
射四花火 发表于 2010-12-19 19:09


    顶!消灭邪教!
哪个教都有好有坏,YSL字有他落后的教义和教派,但也有直面世界肯字我改革的人物,如凯末尔,如很多的世俗YSL
f22 发表于 2010-12-19 20:59


    是的 不过最近那些反动的有点活跃 不能不引起进步的人们包括进步的MSL们休息
回复 15# f22


    凯末尔是MSL?:D  他要在多活几十年说不定都会取缔YSL
顶,一看到绿色中华,就感到担忧,你再去看他们那些论坛言语,知道那都是什么东西。传染性病毒一样
我是来看评论的
猪肉荣剔骨尖刀伺候
哪个教都有好有坏,YSL字有他落后的教义和教派,但也有直面世界肯字我改革的人物,如凯末尔,如很多的世俗YSL
凯末儿的世俗成果现在正被ysl一步步毁掉。
这书禁了没

f22 发表于 2010-12-19 20:59
哪个教都有好有坏,YSL字有他落后的教义和教派,但也有直面世界肯字我改革的人物,如凯末尔,如很多的世俗YSL


事实证明凯末尔已经失败了!现在土耳其允许带宗教头巾本身就说明了口子已经打开,有了第一道口子后面呢?埃尔多安肯定会在卸任前完成进一步宗教化,温水煮青蛙切香肠的招数对政客来说一万年都不过时。
实际上个人估计埃尔多安会想尽办法连任。

看看国内越来越多的清真食堂。。。。更别说宁夏的清真寺比中学高中还多。
现在的宁夏已经是穆斯林的宁夏,而不仅仅是回族的宁夏。

TG再这么搞,再过10年我会反TG也说不定。
现在东方和西方在比谁更白痴么?

f22 发表于 2010-12-19 20:59
哪个教都有好有坏,YSL字有他落后的教义和教派,但也有直面世界肯字我改革的人物,如凯末尔,如很多的世俗YSL


事实证明凯末尔已经失败了!现在土耳其允许带宗教头巾本身就说明了口子已经打开,有了第一道口子后面呢?埃尔多安肯定会在卸任前完成进一步宗教化,温水煮青蛙切香肠的招数对政客来说一万年都不过时。
实际上个人估计埃尔多安会想尽办法连任。

看看国内越来越多的清真食堂。。。。更别说宁夏的清真寺比中学高中还多。
现在的宁夏已经是穆斯林的宁夏,而不仅仅是回族的宁夏。

TG再这么搞,再过10年我会反TG也说不定。
现在东方和西方在比谁更白痴么?
f22 发表于 2010-12-19 20:59
哪个教都有好有坏,YSL字有他落后的教义和教派,但也有直面世界肯字我改革的人物,如凯末尔,如很多的世俗YSL
      凯末尔之后,致力于YSL世界复兴或者世俗的领袖并且善终的有么?一本一个字都不能改的经书基本就把这个宗教定性了。
      我不针对广大的MSL群众,但我觉得如果凡是扣古兰经,那么一个温和的穆斯林也会变得极端。
蟹脚蟹脚哦
太可怕了,吃个小笼包压压惊-_-||
你把穆斯林当平等的人

人家只把你当下贱的卡费勒
凯末尔之后,致力于YSL世界复兴或者世俗的领袖并且善终的有么?一本一个字都不能改的经书基本就把 ...
埃尔多安要毁了凯末尔
事实证明凯末尔已经失败了!现在土耳其允许带宗教头巾本身就说明了口子已经打开,有了第一道口子后面呢 ...
一个政党如果不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历史垃圾堆是他最好的去处
回复 15# f22



不会

他没有那么大的魄力

同为独裁者和俄土战争的老对手,看看斯大林怎么做的
哪个教都有好有坏,YSL字有他落后的教义和教派,但也有直面世界肯字我改革的人物,如凯末尔,如很多的世俗YSL
屎也能治病

老鼠也有有用的一面
哪个教都有好有坏,YSL字有他落后的教义和教派,但也有直面世界肯字我改革的人物,如凯末尔,如很多的世俗YSL
你说人家落后

人家是天启,是永恒

你亵渎神,准备好下火狱了吗



上述五种典籍中的《哲拉莱尼古兰经注》、《密什卡特圣训经》、《伟嘎耶教法经解》等三本经典是我国传统经堂教育中的必修书。。。。

为了这五种典籍的编印、出版工作,在国家宗教局和宗教文化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下,中国伊协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认真研究,选择优秀版本,委托国内具有丰富经验的顶级伊斯兰教书籍设计、印制机构进行录校、编排、设计、印制,使之具有浓郁的伊斯兰典籍风格,高品质的印制、装帧。
《哲拉莱尼古兰经注》、《密什卡特圣训经》、《伟嘎耶教法经解》等三种典籍也将于年内出版发行。

摘自“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官网:

http://www.chinaislam.net.cn/cms ... 201308/12-7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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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对研究和编写回族史的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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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下将来世界各大国是否都会成为斯坦国,阿拉伯语取代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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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正面临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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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的伊斯兰化与西方文明的毁灭——从历史的角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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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人内迁乃亡国之策,弱本强枝实自死之道!



魏征:“匈奴人面兽心,非我族类,强必寇盗,弱则卑伏,不顾恩义,其天性也。……
  以内地居之,且今降者几至十万,数年之后,滋息过倍,居我肘腋,甫迩王畿,心腹之疾,将为后患……”

  “臣闻欲绥远者必先安近。中国百姓,天下根本;四夷之人,犹于枝叶。扰其根本以厚枝叶,而求久安,未之有也。自古明王,化中国以信,驭夷狄以权。故《春秋》云:‘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李大亮上疏太宗》)

  “周室爱民攘狄,竟延八百之龄;秦王轻战事胡,故四十载而绝灭。”(《李大亮上疏太宗》)

  魏征曰:“晋代有魏时,胡部落分居近郡,江统劝逐出塞外,武帝不用其言,数年之后,遂倾瀍、洛。前代覆车,殷鉴不远。陛下必用彦博言,遣居河南,所谓养兽自遗患也。”

  给事中杜楚客进曰:“北狄人面兽心,难以德怀,易以威服。今令其部落散处河南,逼近中华,久必为患。至如雁门之役,虽是突厥背恩,自由隋主无道。中国以之丧乱,岂得云兴复亡国以致此祸?夷不乱华,前哲明训,存亡继绝,列圣通规。臣恐事不师古,难以长久。”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6-5-17 01:58
这书禁了没


上述五种典籍中的《哲拉莱尼古兰经注》、《密什卡特圣训经》、《伟嘎耶教法经解》等三本经典是我国传统经堂教育中的必修书。。。。

为了这五种典籍的编印、出版工作,在国家宗教局和宗教文化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下,中国伊协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认真研究,选择优秀版本,委托国内具有丰富经验的顶级伊斯兰教书籍设计、印制机构进行录校、编排、设计、印制,使之具有浓郁的伊斯兰典籍风格,高品质的印制、装帧。
《哲拉莱尼古兰经注》、《密什卡特圣训经》、《伟嘎耶教法经解》等三种典籍也将于年内出版发行。

摘自“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官网:

http://www.chinaislam.net.cn/cms ... 201308/12-7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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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人内迁乃亡国之策,弱本强枝实自死之道!



魏征:“匈奴人面兽心,非我族类,强必寇盗,弱则卑伏,不顾恩义,其天性也。……
  以内地居之,且今降者几至十万,数年之后,滋息过倍,居我肘腋,甫迩王畿,心腹之疾,将为后患……”

  “臣闻欲绥远者必先安近。中国百姓,天下根本;四夷之人,犹于枝叶。扰其根本以厚枝叶,而求久安,未之有也。自古明王,化中国以信,驭夷狄以权。故《春秋》云:‘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李大亮上疏太宗》)

  “周室爱民攘狄,竟延八百之龄;秦王轻战事胡,故四十载而绝灭。”(《李大亮上疏太宗》)

  魏征曰:“晋代有魏时,胡部落分居近郡,江统劝逐出塞外,武帝不用其言,数年之后,遂倾瀍、洛。前代覆车,殷鉴不远。陛下必用彦博言,遣居河南,所谓养兽自遗患也。”

  给事中杜楚客进曰:“北狄人面兽心,难以德怀,易以威服。今令其部落散处河南,逼近中华,久必为患。至如雁门之役,虽是突厥背恩,自由隋主无道。中国以之丧乱,岂得云兴复亡国以致此祸?夷不乱华,前哲明训,存亡继绝,列圣通规。臣恐事不师古,难以长久。”
上述五种典籍中的《哲拉莱尼古兰经注》、《密什卡特圣训经》、《伟嘎耶教法经解》等三本经典是我国传统 ...
我艹,我先吃一颗大清要丸,然后准备留大胡子。
吕秀才轻侯 发表于 2010-12-19 23:34
我是来看评论的
建议看15楼
哪个教都有好有坏,YSL字有他落后的教义和教派,但也有直面世界肯字我改革的人物,如凯末尔,如很多的世俗YSL
嗯嗯,还有很多温和派。
这个宗教诞生于游牧民族,冷兵器的莽荒时代。人数就是实力的保证。 所以可以写写经文,充充场面。 现代西方社会和中国社会都进入相对温和的文明时代,但是这两个社会掌握了工业文明的武器,在这些武器面前,人再多也是一堆肉而已。 现在西方社会和中国社会只是没有撕下各自最后的面皮而已。
这是多年前的文章了,现在看来恍如隔世,但警钟长鸣
f22 发表于 2010-12-19 20:59
哪个教都有好有坏,YSL字有他落后的教义和教派,但也有直面世界肯字我改革的人物,如凯末尔,如很多的世俗YSL
如果这些极端主义思想的伊斯兰经典不修改,那么他们的所作所为我们是无法接受的。
f22 发表于 2010-12-19 20:59
哪个教都有好有坏,YSL字有他落后的教义和教派,但也有直面世界肯字我改革的人物,如凯末尔,如很多的世俗YSL
伊斯兰教还是有优点的嘛,比如说可以娶9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