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庆东的“媒体祸害论”生不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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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b.cri.cn/27824/2010/11/26/882s3069665.htm

 摘要:媒体和记者并没有特权,并非不可以被批评和被起诉,但应依法说事,而不是像孔庆东这样打棍子、扣帽子。

  语不惊人死不休,这是自诩为“北大醉侠”的孔庆东教授的表达风格,近来他又发惊人之语,在一次接受采访为王立军辩护时,称“歪曲报道现在铺天盖地”,“记者现在是我们国家一大公害”,教导学生要“防火防盗防记者”。他描述记者现象是,“很多无证上岗,到处横征暴敛”,叹“现在我们受到最大的伤害来自记者”,“媒体是专门欺负弱势群体”等。

  “出语惊人”并没什么不好,可如果这“惊人之语”毫无道理,反常识和非理性,缺乏对法律的基本尊重,缺乏作为学者基本的表达理性,除了“惊人”,一无所有。

  媒体和记者并不是特殊群体,并非因为他们强调公众知情权,就可以享受法外豁免权,报了假新闻,如果违反了法律,也该受到追究。不过,法律之外,王立军的话也值得商榷:其一,任何人诋毁了警察,警察都可以起诉,无须专门针对记者。其二,警察有法可维权,而记者当下缺乏权利保障。其三,作为公权机关,应尽可能宽容媒体的监督。

  当然,站在不同的身份和利益立场上,会对“双起论”有不同的解读,就理论理,在理念和逻辑层次上交锋争鸣,这很正常。对媒体的批评,王立军可能并不认同,但至少目前来看他并没有用公权压人,没有动用权力资源让反对者闭口,也没有起诉批评他的媒体,这是对自由讨论的应有态度。

  相比之下,为王立军辩护的孔庆东这番言论就让人大跌眼镜。如果觉得媒体的批评不对,作为学者可以批驳,可以用理性说服人,可以用论据证明批评的荒谬。可孔庆东没有选择以理服人,而是选择了用话语暴力伤人,用大帽子压人。他一口一个“败类流氓”、“国家公害”、“野鸡网”、“这些记者排起队来枪毙了”,充满了网愤的暴戾,哪里有半点儿学者的风度?

  看孔庆东给媒体扣的帽子:天天在诬蔑我们革命先烈,诬蔑我们的党和国家领导人,诬蔑全体中国人民……这充满了“文革”思维,如果在过去,任一顶都是置人于死地的大罪名。这些早就被清扫进历史垃圾堆的话语,在今天从一个学者嘴中说出来,让人恍若隔世。

  今天,政府高层多次表态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鼓励媒体搞好舆论监督,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批评官员,反思国民素质,重新反思历史,这些都成为媒体报道的常态,甚至连被批评的官员都逐渐习惯了这种质疑和批评,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可到了孔庆东那里,都成了“诬蔑”。

  媒体和记者并没有特权,并非不可以被批评和被起诉,但应依法说事,而不是像孔庆东这样打棍子、扣帽子。孔庆东应该用法律语言与媒体交流,而不是法盲语言。(二木)http://gb.cri.cn/27824/2010/11/26/882s3069665.htm

 摘要:媒体和记者并没有特权,并非不可以被批评和被起诉,但应依法说事,而不是像孔庆东这样打棍子、扣帽子。

  语不惊人死不休,这是自诩为“北大醉侠”的孔庆东教授的表达风格,近来他又发惊人之语,在一次接受采访为王立军辩护时,称“歪曲报道现在铺天盖地”,“记者现在是我们国家一大公害”,教导学生要“防火防盗防记者”。他描述记者现象是,“很多无证上岗,到处横征暴敛”,叹“现在我们受到最大的伤害来自记者”,“媒体是专门欺负弱势群体”等。

  “出语惊人”并没什么不好,可如果这“惊人之语”毫无道理,反常识和非理性,缺乏对法律的基本尊重,缺乏作为学者基本的表达理性,除了“惊人”,一无所有。

  媒体和记者并不是特殊群体,并非因为他们强调公众知情权,就可以享受法外豁免权,报了假新闻,如果违反了法律,也该受到追究。不过,法律之外,王立军的话也值得商榷:其一,任何人诋毁了警察,警察都可以起诉,无须专门针对记者。其二,警察有法可维权,而记者当下缺乏权利保障。其三,作为公权机关,应尽可能宽容媒体的监督。

  当然,站在不同的身份和利益立场上,会对“双起论”有不同的解读,就理论理,在理念和逻辑层次上交锋争鸣,这很正常。对媒体的批评,王立军可能并不认同,但至少目前来看他并没有用公权压人,没有动用权力资源让反对者闭口,也没有起诉批评他的媒体,这是对自由讨论的应有态度。

  相比之下,为王立军辩护的孔庆东这番言论就让人大跌眼镜。如果觉得媒体的批评不对,作为学者可以批驳,可以用理性说服人,可以用论据证明批评的荒谬。可孔庆东没有选择以理服人,而是选择了用话语暴力伤人,用大帽子压人。他一口一个“败类流氓”、“国家公害”、“野鸡网”、“这些记者排起队来枪毙了”,充满了网愤的暴戾,哪里有半点儿学者的风度?

  看孔庆东给媒体扣的帽子:天天在诬蔑我们革命先烈,诬蔑我们的党和国家领导人,诬蔑全体中国人民……这充满了“文革”思维,如果在过去,任一顶都是置人于死地的大罪名。这些早就被清扫进历史垃圾堆的话语,在今天从一个学者嘴中说出来,让人恍若隔世。

  今天,政府高层多次表态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鼓励媒体搞好舆论监督,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批评官员,反思国民素质,重新反思历史,这些都成为媒体报道的常态,甚至连被批评的官员都逐渐习惯了这种质疑和批评,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可到了孔庆东那里,都成了“诬蔑”。

  媒体和记者并没有特权,并非不可以被批评和被起诉,但应依法说事,而不是像孔庆东这样打棍子、扣帽子。孔庆东应该用法律语言与媒体交流,而不是法盲语言。(二木)
他在污蔑媒体的舆论监督权

他谁后代?
果然是酒后胡言
中国的流氓自古是不在乎表现自己的流氓性的?
看来,记者的定位就是流氓痞子造谣污蔑都可以。
而教授就必须要高尚一些,只能据理力争,以理服人了。
也不知道这是打谁的脸。
这样的文章,得学着啊{:cha:}
记者群体里面的妓者是在太多。
搞笑,只须右派用暴力语言攻击左派,
左派自然也有权利用暴力语言攻击右派
在法不在人,他孔某人可以发表他的讲解,南方系当然也可以裱回去,不违法都可以说
媒体?什么媒体?那些所谓的网站有几个是有记者证的?一群假记者到处乱跑,满篇软文广告的,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媒体。

待在某网站有段时间了,原来写的东西叫新闻后来有规定严查了开始叫资讯。没有编辑权,没有转载权照样写的开心的很,开发商的红包拿的也开心,反正某些部门也不查。网站而且还准备上市了,某些部门阎王殿的称号不是白来的啊
hem10 发表于 2010-11-26 23:37


    左派可以直接使用暴力,还用得着暴力语言?
沧海渔夫 发表于 2010-11-27 07:34


    对右派都盼做美国炸弹的下亡魂了,已经是暴力的代名词了
erwinwang 发表于 2010-11-27 00:34
记者证?这个制度倒是真理部最喜爱的制度之一了
hem10 发表于 2010-11-27 07:44


    内战以后美国炸弹都是用在美国境外。不要混淆内政和国际关系。
沧海渔夫 发表于 2010-11-27 07:52


    是某右派主动要求做炸弹下的亡魂的,谁混淆了
hem10 发表于 2010-11-27 08:12


    那是他个人问题,关左右两派啥事呢?
不讲道理专戴帽子
沧海渔夫 发表于 2010-11-27 08:22


    问题是不少右派都是这观点,还有余杰,歌颂这观点的右派不少,
不然水果报也不会常登他文章
hem10 发表于 2010-11-27 09:28


    余杰啥时候说他想死于美帝炸弹?
沧海渔夫 发表于 2010-11-27 09:51

我指的是类似观点,欢迎美国大兵入侵之类
支持起诉,不服的 都去起诉;
不要整天一边 法制,法治的乱叫,
一边 有人 告了,嘴巴又要高潮。
库兹涅佐夫上将 发表于 2010-11-27 07:50
记者证还是有用的,特别是当你看到一帮傻鸟做“假”记者,拿着红包,问着傻鸟问题,写着傻鸟的软文,你就会觉得有个证,限制点人数还是好的。
erwinwang 发表于 2010-11-27 00:34

建国61年了,改革开放也有31年了,而我国连一部《新闻法》都没有出台,到底问题出在哪里呢?
我来告诉你,没有任何问题!

新闻法没有?
管新闻的法有没有?
1979年才有有刑法,难道1979年才判刑??
hem10 发表于 2010-11-26 23:37


    小尼姑,和尚摸得,道士摸不得;P
霏菲飞 发表于 2010-11-27 21:20

人家一个流派沙。。。
此教授若是早生50年,兴许可以飞黄腾达哦。:D
zh020 发表于 2010-11-27 21:17
正因为没有相关法律,所以才会造成混乱的啊
这个和有人要告记者,报社没有任何关系。
当年,温铁军的中国改革杂志在广州被告,一样是媒体赢,也没有什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