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方玄昌正式提出抗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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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d.news.sina.com.cn/news/2010/10/16/1021721.html

方舟子方玄昌正式提出抗诉申请
http://gd.news.sina.com.cn 2010年10月16日10:47 南方网

 摘要:方舟子、方玄昌对肖传国报复案一审判决不服,昨天正式向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提交了抗诉申请书。他们认为一审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和判定罪名明显错误,希望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以便重新审理。

  南都讯 记者韩福东 实习生 鲁法芝 方舟子、方玄昌对肖传国报复案一审判决不服,昨天正式向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提交了抗诉申请书。他们认为一审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和判定罪名明显错误,希望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以便重新审理

  方舟子和方玄昌在博客中公布了申请书全文,其中列举了多项不服判决的理由,及从遇袭到判决过程的一些事实情况。

  方舟子和方玄昌认为,“本案案情并不简单,事实不清,检方、辩方、受害方对罪名等法律适用争议明显且争议很大”,根据相关规定,此类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简化审理。

  接下来,他们列举了攸关此案的一些事实情况,认为一审认定关键事实错误、遗漏重要案情、部分事实不清。一审没有正确认定肖传国的犯罪目的;重要被告人在侦查和起诉阶段的供述互相矛盾;对被告人肖传国的犯罪意图,各方仍存在极大争议。他们着重指出,法院驳回被害人提出的伤情重新鉴定申请,未能全面地确凿认定方玄昌人身损害程度,亦不公平。

  另外,抗诉申请书中认为“一审适用法律有误、判定罪名明显错误”,指出肖传国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他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仍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

  最后方舟子和方玄昌认为一审严重背离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量刑畸轻,方玄昌向南都记者表示,“本案重罪轻判,等同于放纵犯罪。若不及时纠正该错误判决,势必将造成更为恶劣的不良影响,败坏中国司法声誉。”因此他们强烈要求改判被告人肖传国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方玄昌的伤情鉴定结果也是争议焦点。方玄昌14日在网上公布了他的病历之后,马上有医学专家参与了讨论。他向南都记者透露,他们准备组织一个包括病理学医生和外科医生在内的专家小组综合讨论,给出一个较为客观的结论,然后于下周把讨论结果递交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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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方玄昌正式提出抗诉申请
http://gd.news.sina.com.cn 2010年10月16日10:47 南方网

 摘要:方舟子、方玄昌对肖传国报复案一审判决不服,昨天正式向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提交了抗诉申请书。他们认为一审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和判定罪名明显错误,希望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以便重新审理。

  南都讯 记者韩福东 实习生 鲁法芝 方舟子、方玄昌对肖传国报复案一审判决不服,昨天正式向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提交了抗诉申请书。他们认为一审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和判定罪名明显错误,希望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以便重新审理

  方舟子和方玄昌在博客中公布了申请书全文,其中列举了多项不服判决的理由,及从遇袭到判决过程的一些事实情况。

  方舟子和方玄昌认为,“本案案情并不简单,事实不清,检方、辩方、受害方对罪名等法律适用争议明显且争议很大”,根据相关规定,此类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简化审理。

  接下来,他们列举了攸关此案的一些事实情况,认为一审认定关键事实错误、遗漏重要案情、部分事实不清。一审没有正确认定肖传国的犯罪目的;重要被告人在侦查和起诉阶段的供述互相矛盾;对被告人肖传国的犯罪意图,各方仍存在极大争议。他们着重指出,法院驳回被害人提出的伤情重新鉴定申请,未能全面地确凿认定方玄昌人身损害程度,亦不公平。

  另外,抗诉申请书中认为“一审适用法律有误、判定罪名明显错误”,指出肖传国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他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仍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

  最后方舟子和方玄昌认为一审严重背离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量刑畸轻,方玄昌向南都记者表示,“本案重罪轻判,等同于放纵犯罪。若不及时纠正该错误判决,势必将造成更为恶劣的不良影响,败坏中国司法声誉。”因此他们强烈要求改判被告人肖传国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方玄昌的伤情鉴定结果也是争议焦点。方玄昌14日在网上公布了他的病历之后,马上有医学专家参与了讨论。他向南都记者透露,他们准备组织一个包括病理学医生和外科医生在内的专家小组综合讨论,给出一个较为客观的结论,然后于下周把讨论结果递交检察院。
肖那边可是要求无罪,只接受治安处罚:D
不如找个空地让他们自已解决得了
会不会是三人的联手炒作?肖传国是唱黑脸的?
  两次伤人,雇凶,这情节应该从重吧?
2次雇凶才这样处罚也说不过去
治安处罚
那天下大乱,雇凶成风
回复 5# 新侨联委员


    委员啊HANJIAN是没人同情的,MEIGUO人的狗应当叫主人出面才对。
法律在TG只是一个橡皮泥 这事有人主动为肖传国擦屁股 不能说的太细!
这个判决的意思是:你这个废物,这点小事都办不好,去进修几个月,学习一下,找几个内行,拉拉关系,出来后完成大家交给你的任务吧
2方以为能白话几个媒体就能影响“法律”?
不是数十万的捐助么,也不说好好请个正经律师,抠抠索索的找个打假帮手就当神探了,给媒体显摆头皮的伤疤能代替验伤么:D
kbfmmk 发表于 2010-10-16 16:05


    怎么还有人在说“炒作论”?没有知识也该有常识啊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0-10-17 07:24


炒作不炒作,的确不是局外人说得清楚的,抗诉也是正常的,但不知道方舟子、方宏昌还有他们的律师是不是没有知识也没有常识,居然提出判十年有期徒刑的要求。

很多游手好闲之徒成天打架把人打得头破血流,而且基本上与武松醉打蒋门神性质类似,但似乎没见谁仅仅因此就判十年的嘛,有的民愤大的也就是劳教了事嘛,是不是我国的法官枉法的太多?方舟子怕是要更新他的中国枉法法官名单才行。
博望侯 发表于 2010-10-17 09:15


    一,常识错误:花费十万买凶伤人,跟街头血斗的差别你似乎完全搞不清
  二,有人为了要炒作自己,先把人打伤,再自己送进了监狱,目前可见已经有6个月了,这还是炒作?
  三,有人花费十万来对付你,你希望对方最好在监狱里多待一段时间,这只是为了炒作


   常识啊,常识,没有知识你该有常识,没有常识你可以不可以去看看电视呢?

一,常识错误:花费十万买凶伤人,跟街头血斗的差别你似乎完全搞不清
  二,有人为了要炒作自己 ...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0-10-17 11:58



告诉你一个法律常识或法律知识:十万买凶不能加重伤人后果,也就是改变不了故意伤人、但轻微伤后果的现实,也就是,法律上,这个行为属于故意伤害,但没有构成故意伤害罪。

我再告诉你,我国的街头打架百分之九十都存在雇凶,花十万块是雇,花几千甚至是吃顿饭也是雇。

方舟子可以要求判对方十年,但明知法律上不成立,还在媒体上嚷嚷,我知道,这个和炒作无关,就是弱智,属于私怨到顶点了失心疯。

方舟子“打假”时不是滔滔不绝、学问高深么?怎么突然这么弱智?鬼才知道。
一,常识错误:花费十万买凶伤人,跟街头血斗的差别你似乎完全搞不清
  二,有人为了要炒作自己 ...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0-10-17 11:58



告诉你一个法律常识或法律知识:十万买凶不能加重伤人后果,也就是改变不了故意伤人、但轻微伤后果的现实,也就是,法律上,这个行为属于故意伤害,但没有构成故意伤害罪。

我再告诉你,我国的街头打架百分之九十都存在雇凶,花十万块是雇,花几千甚至是吃顿饭也是雇。

方舟子可以要求判对方十年,但明知法律上不成立,还在媒体上嚷嚷,我知道,这个和炒作无关,就是弱智,属于私怨到顶点了失心疯。

方舟子“打假”时不是滔滔不绝、学问高深么?怎么突然这么弱智?鬼才知道。
博望侯 发表于 2010-10-17 12:00


    得,他们是炒作。你完胜,爽不爽啊?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0-10-17 12:06


本来就不关我事,我就是看看方肖的热闹。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0-10-17 07:24

他抗诉是他的权利但要求判十年以上徒刑未免有点搞笑了,怎么判还得依他的心思吗?
先不说肖传国,打手确实判太轻了,得了两万多元,才判三四个月。

一年搞个三次,就得6、7万,我都要申请当打手了。
战争狂人萨谢思 发表于 2010-10-17 12:11


我如是被人这般暗算,也会有这类想法(更极端的也可能),人同此心,将心比心吧。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0-10-17 12:16
那他也该让律师发挥作用而不是自已这样赤膊上阵。
战争狂人萨谢思 发表于 2010-10-17 12:36


    呵呵,焦点开始模糊了。不请律师也能给硬说成炒作?

  我倒觉得请不起也是有可能的。这种案子没什么油水,他貌似也不是什么弱势群体,很难找个免费律师了。而且按他自己说法他是没有什么钱的,著述不少,统统不是热销。
  
  说起来他就算真在炒作也很失败的,炒这么多年来糊都胡了,也没闹下什么财产,这种不以谋求私利为目标的炒作,真正是书读傻了,呆子一个。
判这么轻,以后满大街都是打手杀手,竞争激烈,买人头的费用要暴跌啊。跟《买凶拍人》一样,杀手也要搞特色优惠促销啊。:D
Q哥 发表于 2010-10-17 14:50


这个怕是多虑了,人家那个是一家人,周瑜打黄盖,根市场啥的什么关系也没有。

举例说吧,街头卖淫的,什么价格都有,从数十到数千,甚至数万也不稀奇,严格说,赖昌星的那个侄儿几百万包了个大歌星,那究竟是卖淫呢,还是金钱换恋爱?其实还不都是那么回事。

罪恶的来源不能说和金钱没关系,但和价格的关系没那么明显,主要还在于社会关系的失衡,为了钱去杀人的,有时候价格低得令人乍舌。
只能说 肖的人脉不一般。
只能说 肖的人脉不一般。
看看热闹
只怪打手太菜,要不定个寻衅滋事都没法判刑。其实这案子定寻衅滋事都勉强,毕竟是去打特定的人。“故意重伤未遂”,工作十几年首次耳闻。
小锤子不智。
不如找几个卖中药的,保证自告奋勇打方,一分钱不用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