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青少年犯罪的问题,现在青少年犯罪基本属于无法无天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21:18:01
http://focus.news.163.com/10/0519/09/671ONIBB00011SM9.html

玉树地震哀悼日的凌晨,4个翻出学校围墙的初三男生无所事事,为了寻找乐趣,对街头一名20岁的女精神病人进行了近2小时的围殴。当太阳升起,他们向半降的国旗低头表达哀思时,女精神病人因重伤正在死去。这一切是怎样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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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教育,这就是老生常谈,至少改革之后的教育还不如70年代以前的教育呢。教育内容先不说,硬件条件就不能满足一些学生的学习娱乐需要。

其次法律作用,现在孩子早熟的很,好的记不住坏的记住的很多,尤其是那个所谓的18岁以下不判死刑这条,本年18岁以下就是叛逆期,以前的教育至少家长或者老师还敢打学生,现在吗都怕麻烦,我不是说体罚是对的,显示完全没有也不对,依靠说服教育根本不行。刑法这块针对青年少年的犯罪威慑力不足,就算照顾未成年人死刑至少来个终身无期徒刑(无重大立功不得减刑),现在的情况是有钱的能免罪减刑,没钱的也能熬出来,我对这点非常不满,国内的法律刑罚漏洞不少,尤其是保外就医和减刑。现在未成年人犯罪手段越来越残忍,除了死他们能怕什么?纵观近年披露的未成年犯罪,最高的都是无期,不管手段多残忍,这有什么用呢,死刑虽然残忍但是在中国绝对不能没有,近年来国家似乎开始尝试花钱减刑,即在求的受害人家属原谅下可以减刑,记得最开始在广东有一个案例好像是抢劫致死,四个罪犯竟然能堂而皇之的花钱减刑,请法律界高手回忆一下是否有这个?http://focus.news.163.com/10/0519/09/671ONIBB00011SM9.html

玉树地震哀悼日的凌晨,4个翻出学校围墙的初三男生无所事事,为了寻找乐趣,对街头一名20岁的女精神病人进行了近2小时的围殴。当太阳升起,他们向半降的国旗低头表达哀思时,女精神病人因重伤正在死去。这一切是怎样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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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教育,这就是老生常谈,至少改革之后的教育还不如70年代以前的教育呢。教育内容先不说,硬件条件就不能满足一些学生的学习娱乐需要。

其次法律作用,现在孩子早熟的很,好的记不住坏的记住的很多,尤其是那个所谓的18岁以下不判死刑这条,本年18岁以下就是叛逆期,以前的教育至少家长或者老师还敢打学生,现在吗都怕麻烦,我不是说体罚是对的,显示完全没有也不对,依靠说服教育根本不行。刑法这块针对青年少年的犯罪威慑力不足,就算照顾未成年人死刑至少来个终身无期徒刑(无重大立功不得减刑),现在的情况是有钱的能免罪减刑,没钱的也能熬出来,我对这点非常不满,国内的法律刑罚漏洞不少,尤其是保外就医和减刑。现在未成年人犯罪手段越来越残忍,除了死他们能怕什么?纵观近年披露的未成年犯罪,最高的都是无期,不管手段多残忍,这有什么用呢,死刑虽然残忍但是在中国绝对不能没有,近年来国家似乎开始尝试花钱减刑,即在求的受害人家属原谅下可以减刑,记得最开始在广东有一个案例好像是抢劫致死,四个罪犯竟然能堂而皇之的花钱减刑,请法律界高手回忆一下是否有这个?
追求公正 发表于 2010-5-21 00:25

完全同意。
说到这个,我就想讲下今天听说的事情。
去水果摊买西瓜的时候,老板娘抱怨没有刀给西瓜开口。我就嘲笑她说难道那么大一个水果摊都没有一把刀?老板娘听了就痛诉,说是今天有两个十五六岁的未成年人,来偷哈蜜瓜(能吃的那种)。说是偷,其实就直接对老板娘喊一声说要拿两个瓜走,就直接抱走,不知出于什么目的,连刀也一起拿走。估计是你想去追的时候就给你一刀。
老板娘又讲起前两天见到的事情,就是在最热闹的街口(小贩聚集的路边菜市),4个未成年人开电动车直接撞上推三轮车卖东西的摊贩,明明是自己撞别人,反而要那个摊贩拿400块出来赔偿损失。摊贩觉得不合理不愿意,那四个青少年,就说你直接给我还好点,不然你没好下场。摊贩说叫交警来处理好一点。那些未成年人,马上就招多几个同伴来,然后抽出片刀当着满街的人就捅了摊贩两刀,然后走人,一点也不在乎。最后虽然被jcss抓进去,很快又放出来,摊贩也没得赔偿。
我跟老板娘说,未成年人犯法法律不会惩罚的,老板娘还不信。她肯定没看过东北那个十四岁的小孩的案例,他强奸了同班女同学后,被报案抓进去因为是未成年人所以又放了出来。出来后,他直接跑去那个女同学家强奸杀害那个女孩的母亲,然后把女孩砍成重伤。还有另一个案例好像也是东北的,两个小孩,一个12,一个14,对一个18岁的过路女孩实行强奸,然后想放火活活烧死她,最后只是烧成重伤。最后两个小孩屁事没有。
回复 4# hyuuga2010
趁现在还没有 成为受害者,赶紧争取我们的权益,不然等成为受害者,就来不及了。
应该对犯下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执行死刑,但要在监狱里把他困到成年后再执行。
在等待成年的期间,他的任何表现都不能成为减刑的依据。
如果判了死缓,也是困到成年后继续。
然后从成年那天开始,才继续观察他两年。
未成年前,监狱里一切表现都不能成为减刑的依据。
和未成年人动手,手狠一点,成年人还是没啥问题的,就怕办公室坐久了把狠劲都坐没了
确实该改一改了。
本意是宽容一些,给青少年犯错改过的机会,结果搞成纵容了。
无前科的初犯还有教育挽救的余地,轻判没什么不对
但对有前科或故意杀人这种就没必要考虑教育挽救了,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fokker1027 发表于 2010-5-21 11:01


    本来就是这样的好不好,哎,不出意外看见委员在这帖,哈哈
个人认为:未成年人减轻刑责是必须的

主要异议有几点:

1、未成年人年龄界限,16岁应负全责了
2、对于主观恶意造成的恶性案件,可以考虑不适用减刑
3、死刑的特殊性,不适合减刑
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喊了不少日子了,怎么一点动静没有?
难道非要出死了几十条人命的大案子才会清醒?
不是法务威慑力,而是有法不执行,偶尔众怒人怨的时候,重罚一下,改变不了任何问题
我道 发表于 2010-5-21 10:36


    :D
学校恢复体罚是很有必要的。
重典对这些人威慑有限。
回复 2# 追求公正

就套用新加坡的鞭刑
乱世当用重典!!!
重剑无锋 发表于 2010-5-21 11:08

      如何界定主观与非主观?似乎很难
e8098 发表于 2010-5-21 16:41

是否主观是可以通过证据链证明的,这个倒不难,比如说要杀人,本来没什么事突然去买DDT毒鼠强回来,当然是主观故意的
  我觉得这个问题先推到法律身上是不合适的,因为刑法这种东西更多的是在事后起到对受害人补偿、对加害人报复的作用,对于如此多的孩子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做出这个行为的后果是什么,法律的威慑作用如何发挥?

  现在这么多的学校,其实个个都会有自己的“法制副校长”,这些人做什么去了?这些孩子的家长平时又是怎么教育孩子的?学校教育过程中,教师是怎么样和学生沟通的?这些问题都远远比讲究法律如何如何更实际。
回复 21# ytgk9999


    俺个人觉得,家庭教育严重欠缺,方向、方法错误
我们这里的哥老倌手底下都养了群未成年人充当打手。不要小看这些小娃砍人的时候都不要命
青少年什么都不怕,下起手来最狠。

也不理解父母的恩情啦,也不怕死,也不考虑别人。

非洲的娃娃兵就是典型。
松海 发表于 2010-5-21 16:24


    如果我们中国都叫乱世的话,这世界上还有不乱世的地方?
这里谈谈我的看法

我其实也是恨得咬牙切齿 因为我初中讨厌的同学 也是刚刚毕业就和人去喝酒 起争执 集体捅死一个人 进去了 今年出来了

但是换个角度说 别说威慑力 我觉得吧 这些人是没啥心智可言的 也没啥未来可言的 所以威慑来说肯定没成年人大

而他们的父母 真的 你没见过有多么烂

换句话说 这些父母 教出这些烂人 这些烂人被枪毙了 他们还可以再生再养这样的人
重剑无锋 发表于 2010-5-21 11:08
16岁,我觉得14就可以了,或者更低一点,12岁。
10岁负全责
十五岁 十六岁负全责比较好
应该恢复凌迟
再说个事,一月份的时候,我们这里建校最久的中学,一群未成年的学生打群架,直接拿30公分的牛角刀(说到这个,刀友应该猜到我是哪的了)直接捅其它未成年人。你知道他们多大?初一的学生。

其实这个跟现在社会上黑社会猖狂有关,很多学校里的哥头都是外面黑社会老大的小孩,那些黑社会老大又是某些身家上千万或者上亿的老板的打手,那些老板又跟地方zf的一哥互相称兄道弟。
追求公正 发表于 2010-5-21 00:25

大哥,你真会为犯罪分子着想啊。

今天在CD看到一帖,日本未成年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案例,感触颇深。

法律,不应该成为那些恶心的“人权”分子维护罪犯的工具,法律应该打击罪犯而维护受害者的权利。现在所谓的未成人保护法却是反其道而行之,保护罪犯,而无视受害者的权利。

个人以为,青少年犯罪量刑因该和成年人看齐。该杀的杀,该关的关。
我会毫不忧郁的报复所谓的未成年人

其次法律作用,现在孩子早熟的很,好的记不住坏的记住的很多,尤其是那个所谓的18岁以下不判死刑这条,本年18岁以下就是叛逆期,以前的教育至少家长或者老师还敢打学生,现在吗都怕麻烦,我不是说体罚是对的,显示完全没有也不对,依靠说服教育根本不行。刑法这块针对青年少年的犯罪威慑力不足,就算照顾未成年人死刑至少来个终身无期徒刑(无重大立功不得减刑),现在的情况是有钱的能免罪减刑,没钱的也能熬出来,我对这点非常不满,国内的法律刑罚漏洞不少,尤其是保外就医和减刑。现在未成年人犯罪手段越来越残忍,除了死他们能怕什么?纵观近年披露的未成年犯罪,最高的都是无期,不管手段多残忍,这有什么用呢,死刑虽然残忍但是在中国绝对不能没有,近年来国家似乎开始尝试花钱减刑,即在求的受害人家属原谅下可以减刑,记得最开始在广东有一个案例好像是抢劫致死,四个罪犯竟然能堂而皇之的花钱减刑,请法律界高手回忆一下是否有这个?
xuanchuhoulai 发表于 2010-5-21 00:22

红字部分不认同。因为没有足够阅历,考虑问题轻率好走极端,这是孩子的本性,“残忍”其实也是本性的一部分,他们顾及不到后果,或者客观上知道后果但其实不能充分理解,不知道害怕。

这与成年人罪犯为了仔细算计过的利益去伤害别人是不同的。那种十几岁的半大小子,看着什么都明白,多接触一下就知道不是那么回事。

楼主说他们什么都不怕就怕死,的确,是人都怕死,但横向比较,在各个年龄层里,十多岁的孩子是最不惜命的。

所以加重刑罚效果有没有?有,我觉得不明显,称不上解决问题的方法。

加强教育是一方面,成年人负起社会责任也是一方面。孩子干的事情还不是跟社会学的,社会是什么?   

楼主提到体罚,这个为我支持,对孩子,切身的苦乐刺激比看起来很遥远的死刑更有效。不过一定要设定好前提,不能为了纠正问题制造更严重的问题。
其次法律作用,现在孩子早熟的很,好的记不住坏的记住的很多,尤其是那个所谓的18岁以下不判死刑这条,本年18岁以下就是叛逆期,以前的教育至少家长或者老师还敢打学生,现在吗都怕麻烦,我不是说体罚是对的,显示完全没有也不对,依靠说服教育根本不行。刑法这块针对青年少年的犯罪威慑力不足,就算照顾未成年人死刑至少来个终身无期徒刑(无重大立功不得减刑),现在的情况是有钱的能免罪减刑,没钱的也能熬出来,我对这点非常不满,国内的法律刑罚漏洞不少,尤其是保外就医和减刑。现在未成年人犯罪手段越来越残忍,除了死他们能怕什么?纵观近年披露的未成年犯罪,最高的都是无期,不管手段多残忍,这有什么用呢,死刑虽然残忍但是在中国绝对不能没有,近年来国家似乎开始尝试花钱减刑,即在求的受害人家属原谅下可以减刑,记得最开始在广东有一个案例好像是抢劫致死,四个罪犯竟然能堂而皇之的花钱减刑,请法律界高手回忆一下是否有这个?
xuanchuhoulai 发表于 2010-5-21 00:22

红字部分不认同。因为没有足够阅历,考虑问题轻率好走极端,这是孩子的本性,“残忍”其实也是本性的一部分,他们顾及不到后果,或者客观上知道后果但其实不能充分理解,不知道害怕。

这与成年人罪犯为了仔细算计过的利益去伤害别人是不同的。那种十几岁的半大小子,看着什么都明白,多接触一下就知道不是那么回事。

楼主说他们什么都不怕就怕死,的确,是人都怕死,但横向比较,在各个年龄层里,十多岁的孩子是最不惜命的。

所以加重刑罚效果有没有?有,我觉得不明显,称不上解决问题的方法。

加强教育是一方面,成年人负起社会责任也是一方面。孩子干的事情还不是跟社会学的,社会是什么?   

楼主提到体罚,这个为我支持,对孩子,切身的苦乐刺激比看起来很遥远的死刑更有效。不过一定要设定好前提,不能为了纠正问题制造更严重的问题。
劳动教育!直接送到大西北种树种一辈子……!
顺道为大家推荐一本书:《发条橙》(好像有据小说改编的电影,但是我只看过书。)
未成年人对成年人犯罪仍然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吗?了解的给说说,谢谢.
我道 发表于 2010-5-21 10:36


      王朔的动物凶猛里说过,那些老炮谁都不怕,但就是怕15/6岁的生瓜蛋子,因为这个年龄的孩子出手没轻重,伤人也不判死刑……你觉得你比他能打,但人跟你玩命,你就不行了……
这个保护法确实不知道在保护谁
ytgk9999 发表于 2010-5-21 16:55

不知道行为后果?
有一部分恰恰就是因为知道自己犯了事能逃脱法律制裁,杀了人不用偿命才肆无忌惮
发配新酱,发酵豆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