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目睽睽之下,令人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请大家讨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1:42:02
这是我的亲身经历,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不知道今后要怎样保护和教育我们的孩子,所以写下来,请大家发表意见:就在昨天下午六点多的时候,我的家乡,这个美丽安宁的小城里,发生了一桩骇人听闻的事情:光天化日之下的公然行凶抢劫,让一个家庭的心碎了,更多的家长们饱受惊扰,为了自己的孩子的安全而忧心忡忡,徒增许多烦恼。这一切,都源于以下这起未成年人的犯罪事件。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的小侄子,14岁的大男孩,骑车与同伴在放学回家的途中,在江边,被一伙同样是半大的孩子持刀围住,勒索钱财,当地俗称“拔毛”。在许多城市里,这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我听说多数的孩子都有被打、被抢这样噩梦般的记忆。写到此处,我忍不住深深叹了口气,我们的孩子面对的是怎样的生存环境呀?
由于类似的事情发生在孩子的身上已经是接二连三,实在是忍无可忍。孩子虽然交出了身上的财物----仅仅10多元钱,但是拒绝交出自行车,并与勒索者反抗厮打,就这样被连捅了两刀!据说现场血迹斑斑,孩子的肠子都流了出来!行凶者一哄而散,同伴急忙叫来了家长,并报警。
孩子被送到医院急救,学校校长赶来了,警方也在现场。在大家的安慰之中,家长却陷入深深的自责。埋怨自己“不该让孩子独自回家无人接送;不该让孩子骑自行车,而不坐公交;埋怨自己太忙,要讨生活、不该鼓励孩子要坚强自立……”。我听到现场的警察说,这些人都是惯犯,这样的事情他们也时有耳闻,但是被害学生(或家长)基本没把它当做一回事儿,很少接到报警。
我不知道,在孩子面对勒索之时,老师和家长们选择的都是怎样的教育方式?是让他们忍气吞声、乖乖投降就范呢,还是选择反抗?现在的家庭里,哪个不是独苗苗?一旦发生不测,则父母和生者何以堪?但是就像本文中的孩子那样,在多次被威逼恐吓、敲诈之后,因为舍不得放弃一辆自行车而奋起抗争,就遭此厄运,那么个体的勇敢是否值得提倡?要知道,发生这样的事,钱财损失反而在其次,对于孩子的自尊打击才是最大的,难道要他们小小年纪就开始背上心理阴影?今后的人生路上,是否一遇上困难,就高举双手?!
次日凌晨得知:凶手被抓住了,是一大两小三个半大孩子,行凶者仅仅14岁。他们抢劫得手后,觉得太容易、挺满足(没有丝毫的负罪感,轻松愉快,这是一种怎样的教育……?可怕!),就想继续“做几票”,又接连抢了三个学生,结果在一个公园附近,被闻讯而来的警察抓获。

据办案的警察说,这个行凶者曾因为拦路勒索学生被抓多次,但每次都因为无人报警指证,而且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拘留24小时后,只得释放。然后再次作案、再次被捕、再次释放、直到本次行凶杀人......说到这里,警察也是义愤填膺!
连《刑法》对这样的少年罪犯也无可奈何!经咨询律师得知,一个未成年人,即便犯了持刀抢劫罪,也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受到惩罚,而且量刑时候要轻得很多!这样看来,法律保护的是未成年的罪犯,同样是未成年的无辜学生,就只能一次次被敲诈和伤害,法律并不能有效地保护他们。鉴于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智能化、成人化,而且频繁发生,这样的过时法律是否应该作出修改了?!
凶徒交待,抢了这么多年,熟门熟路,没遇到什么麻烦。受害的孩子是第一个敢于奋起反抗的!

孩子已经苏醒,喊疼,并断断续续的讲述了当时的经过。最新的消息是:当天5点多钟,放学路过大桥下,被几名歹徒拦住敲诈,受害的孩子其实本来已经跑脱,同伴被拖进了小巷,孩子急忙向路过的人们求救、借手机报警(学校规定不许带手机上学),竟无人理睬,那是一条人流、车流如织的大道啊,而且正是下班高峰时期!为了救同伴,又返回去与凶徒讲理,发生厮打,结果就......
小巷里没有监控探头,看来歹徒们是早有准备的。但是案发地点不远就有保安、有路人围观,无人干涉、无人制止,无人报警!写到这里,我忍不住一阵阵的心酸和沉痛。这些围观者难道自己没有孩子?没有家人?没有良知?
我想说:我们的社会病了,病得很重!整个伦理道德缺失,沙漠化,因循苟且,一盘散沙。大家只知道各扫门前雪,只知道关紧自己的门,掩耳盗铃一般,对不平和弱小视而不见。甚至不愿去想,有一天,歹徒可能会杀到自己的身边。
同样作为父母,或即将作为父母的人们,请你们发出自己的声音:如何关心保护我们的下一代?如何改进我们的教育?如何挽救那几个为了几十元钱,不惮于杀人害命,公然行凶的孩子?在国庆60周年到来之际,让我们共同努力,用实际行动,为自己的孩子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一起祈祷:但愿这样的悲剧永远不要再重演!这是我的亲身经历,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不知道今后要怎样保护和教育我们的孩子,所以写下来,请大家发表意见:就在昨天下午六点多的时候,我的家乡,这个美丽安宁的小城里,发生了一桩骇人听闻的事情:光天化日之下的公然行凶抢劫,让一个家庭的心碎了,更多的家长们饱受惊扰,为了自己的孩子的安全而忧心忡忡,徒增许多烦恼。这一切,都源于以下这起未成年人的犯罪事件。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的小侄子,14岁的大男孩,骑车与同伴在放学回家的途中,在江边,被一伙同样是半大的孩子持刀围住,勒索钱财,当地俗称“拔毛”。在许多城市里,这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我听说多数的孩子都有被打、被抢这样噩梦般的记忆。写到此处,我忍不住深深叹了口气,我们的孩子面对的是怎样的生存环境呀?
由于类似的事情发生在孩子的身上已经是接二连三,实在是忍无可忍。孩子虽然交出了身上的财物----仅仅10多元钱,但是拒绝交出自行车,并与勒索者反抗厮打,就这样被连捅了两刀!据说现场血迹斑斑,孩子的肠子都流了出来!行凶者一哄而散,同伴急忙叫来了家长,并报警。
孩子被送到医院急救,学校校长赶来了,警方也在现场。在大家的安慰之中,家长却陷入深深的自责。埋怨自己“不该让孩子独自回家无人接送;不该让孩子骑自行车,而不坐公交;埋怨自己太忙,要讨生活、不该鼓励孩子要坚强自立……”。我听到现场的警察说,这些人都是惯犯,这样的事情他们也时有耳闻,但是被害学生(或家长)基本没把它当做一回事儿,很少接到报警。
我不知道,在孩子面对勒索之时,老师和家长们选择的都是怎样的教育方式?是让他们忍气吞声、乖乖投降就范呢,还是选择反抗?现在的家庭里,哪个不是独苗苗?一旦发生不测,则父母和生者何以堪?但是就像本文中的孩子那样,在多次被威逼恐吓、敲诈之后,因为舍不得放弃一辆自行车而奋起抗争,就遭此厄运,那么个体的勇敢是否值得提倡?要知道,发生这样的事,钱财损失反而在其次,对于孩子的自尊打击才是最大的,难道要他们小小年纪就开始背上心理阴影?今后的人生路上,是否一遇上困难,就高举双手?!
次日凌晨得知:凶手被抓住了,是一大两小三个半大孩子,行凶者仅仅14岁。他们抢劫得手后,觉得太容易、挺满足(没有丝毫的负罪感,轻松愉快,这是一种怎样的教育……?可怕!),就想继续“做几票”,又接连抢了三个学生,结果在一个公园附近,被闻讯而来的警察抓获。

据办案的警察说,这个行凶者曾因为拦路勒索学生被抓多次,但每次都因为无人报警指证,而且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拘留24小时后,只得释放。然后再次作案、再次被捕、再次释放、直到本次行凶杀人......说到这里,警察也是义愤填膺!
连《刑法》对这样的少年罪犯也无可奈何!经咨询律师得知,一个未成年人,即便犯了持刀抢劫罪,也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受到惩罚,而且量刑时候要轻得很多!这样看来,法律保护的是未成年的罪犯,同样是未成年的无辜学生,就只能一次次被敲诈和伤害,法律并不能有效地保护他们。鉴于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智能化、成人化,而且频繁发生,这样的过时法律是否应该作出修改了?!
凶徒交待,抢了这么多年,熟门熟路,没遇到什么麻烦。受害的孩子是第一个敢于奋起反抗的!

孩子已经苏醒,喊疼,并断断续续的讲述了当时的经过。最新的消息是:当天5点多钟,放学路过大桥下,被几名歹徒拦住敲诈,受害的孩子其实本来已经跑脱,同伴被拖进了小巷,孩子急忙向路过的人们求救、借手机报警(学校规定不许带手机上学),竟无人理睬,那是一条人流、车流如织的大道啊,而且正是下班高峰时期!为了救同伴,又返回去与凶徒讲理,发生厮打,结果就......
小巷里没有监控探头,看来歹徒们是早有准备的。但是案发地点不远就有保安、有路人围观,无人干涉、无人制止,无人报警!写到这里,我忍不住一阵阵的心酸和沉痛。这些围观者难道自己没有孩子?没有家人?没有良知?
我想说:我们的社会病了,病得很重!整个伦理道德缺失,沙漠化,因循苟且,一盘散沙。大家只知道各扫门前雪,只知道关紧自己的门,掩耳盗铃一般,对不平和弱小视而不见。甚至不愿去想,有一天,歹徒可能会杀到自己的身边。
同样作为父母,或即将作为父母的人们,请你们发出自己的声音:如何关心保护我们的下一代?如何改进我们的教育?如何挽救那几个为了几十元钱,不惮于杀人害命,公然行凶的孩子?在国庆60周年到来之际,让我们共同努力,用实际行动,为自己的孩子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一起祈祷:但愿这样的悲剧永远不要再重演!
《未成年人保护法》其实该叫《未成年罪犯保护法》

该被保护的基本上都保护不了,该被惩罚的都靠它逍遥快活
世易时移,法律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现在对未成年人的过度保护确实在无形中降低了相当一部分人的犯罪成本
对于惩罚罪犯,不应该受年龄限制!这样年纪就如此张狂,长大更不得了!
只是最近随便出点 什么案子 只要让各位义愤填膺的 各位就肯定要喊死刑 重型—— 政府不会那么低智商 重刑能解决问题早恢复满清十大酷刑了
《未成年人保护法》其实该叫《未成年罪犯保护法》

该被保护的基本上都保护不了,该被惩罚的都靠它逍遥快活
我觉得...小朋友最适合鞭刑
我觉得这些人适合送到杨教授那里去
杨教授是哪位大仙?

青少年犯罪一直如此了,20多年前我堂哥也是放学回家的途中,遇见两帮青少年在殴斗,无缘无故就被人在肚子上捅了一刀,差点没命.........
9# 白少流


电击的那位
承担法律责任,判死刑的年限都应该降低。最多14岁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了
不少未成年人杀人的(往往手段还很残忍),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知道杀了人自己不会死
这样很多人会在成年的时候回忆往事,说:“可惜我年轻的时候没能干一票大的”
fz-HD 发表于 2009-9-15 08:26
强烈支持!
痴痴的小猞猁 发表于 2009-9-15 07:12

中国经常出这种白痴法律

还比如说刑法修正,偷10W就可能被枪毙,相比之下制、贩假币处罚只能以“畸轻”形容....难道制定法律的人家里有制、贩假币的亲戚?明显不太可能。
要让老百姓选,估计95%会选把这种垃圾统统枪毙干净。

唯一解释是在经济利益上:只能这样,律师、法官才有“操作”空间,否则都毙光了,吃什么
再不作出反应
将会出大问题
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时候,打架的很多,打死人的事也不少,都是些半大小子,天不怕地不怕,挂上牌子游街也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啥时代的年轻人都有这样的,跟刑罚重不重没啥关系。
呼唤严打
杀鸡儆猴
应该学一下新加波,未成年使用鞭刑
刑事犯罪应该把保护年龄降低,14岁以上就不该庇护,14岁以下也不能判太轻;
死刑和鞭刑对付这些人应该是最好的,从小就是人渣 长大以后也只会增加社会成本而不会有什么贡献,早毙早了,不足死刑的就用鞭刑,最轻也要劳教2年以上。
无知者无畏啊
这种犯罪一般都是那些从学校毕业没多久,没有正当职业的闲散人吧,很多都是因为之前在某所学校就读,认识的人比较多,就常年在其原来就读的学校附近进行此种活动...我上高中时候中午发现自行车丢了,班里的比较混的那个同学知道了,告诉我别着急,等下午放学他就把我带到学校附近的一个校园里面,让我找自己的车,结果就找到了,然后我就骑着走了...中间发生了什么就不知道了!
这个问题我不想讨论了,腻了
我披着无限制守法党的外皮出来叫一声:乃们这些法盲~************************
改革开放最大的失误就是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歪了.
打不过就跑~打的过就打~反正打死了又不判刑
现在的小孩生理心理成熟越来越早,刑法适用年龄应该适当放低。对未成年人犯罪要建立追溯制度,一犯从轻处罚后,再犯必定新帐老帐一起算!
现在的小孩犯罪有时比成年罪犯还凶残
谢谢大家的热心参与!希望看到的朋友,把它推荐给你们的熟人,朋友,以至于法学专家。
为了自己的下一代健康快乐成长,希望大家都能够站出来呼吁,修改相关法律条文,变更教育格局。相信我们的呼声,能够被听到,被全社会所关注!
幼狼比成年狼更具攻击性!
刑事责任是在刑法里有规定,不是什么未成年人保护法,
连最起码的都没搞清就叫。
而且14周岁以上的犯抢劫可是要负刑事责任的而不是不要负。

还有,特定人免刑责或减轻刑责是从古至今的通行做法,中国
古代甚至于可以免老年人的刑事责任。当然了,外国对刑事责任
的减免就比中国更厉害了。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贝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本人觉得《未保法》确实已经过时,不符合现在的实际情况了。
青少年犯罪应当从重从严处理,只有在小的时候给控制住了,才能避免他们以后走上更严重的犯罪道路!
高中 初中正是逆反年代,是法律如无物,是一种普遍的心里

调节不好,就会转化为危险事件,其实这个事情 要想在一定程度上杜绝并不难,开办校车,雇佣巡逻保安

可以没人做,属于一个三不管事件

中国的教育 罄竹难书!!
  青少年犯罪,背景很复杂,个人进入机关以来青少年犯罪的案子已经处理了40多起,本院所在地的看守所一共在押130余人,其中不满20岁的居然占到60%以上。

  告诉大家一个真实的事情,大家参考一下,那是小二去提审时候发生的:

  、在说发生的事件之前我要先提一个概念,就是“劳动号”--这是看守所当中的一个特有名词,这些人都是犯罪情节轻微、判刑后刑期不长留所服刑而不交付监狱、区别于一般在押嫌疑人并协助看守所干警进行一定的卫生清洁、秩序管理的人。这些人就是些混混,但是因为人身相对自由、且直接联系干警,所以自以为自己是管理人员。在我们提审是这些人可能会帮助干警到监号提人。

  下面切入正题:其实案子很小,一个小P孩儿(十五岁)偷了两辆电动车,案值不过四千块,小的不能再小的案子。但是那天我提审时发生了一件事情:一个劳动号在到监号提这个小孩儿的时候,问了他一句:你犯的什么事?那个小孩儿告诉他,我偷了两辆电动车。这个劳动号出于恶作剧的心态,吓唬这个孩子:你这个事大了,这个东西查的很厉害,可能会判处死刑,说不定他们过来提审,问问是这么回事,拉出去就可以枪毙你了。

  一个很普通的玩笑,但是当这个孩子进提审室的时候,已经哭成一个泪人,两个狱警架着他死活才把他拖进来,我问他你怎么了,他说: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你们别枪毙我好不好。他当真了。

  回头我查了查他的案卷,这个家伙上小学五年就就辍学了,11岁就跟着村里面的青年出去打工,对于一个农村的孩子而言,哪怕一个县城里面的灯红酒绿都是他们想不到的,这小子因为哥们义气在13岁的时候就被治安拘留过,总之他的教育在小学时候就已经扭曲了,数年的时间他除了“钱”这个字,其他的概念一概不知道。

  对于这个事情,小二不想多做评价,只想给大家做个的参考,小二觉得,这个事情背后的东西,值得我们认真的思考。
缺乏家庭管教的孩子很容易成人渣

想想自己上学时候班上的小混混有多少家里管的好的……
中国的非成年人保护已经走上歧途了,总是从人之初,性本善的角度去考虑。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们这里青少年抢劫很疯狂.
我知道的最小的是小学4年纪的10多个人抢劫.
后来有两年严打.之后18岁以下抢劫行为基本没有了.
单从心理学的角度讲 我认为16岁应该为分界点 16岁以下 犯轻微罪的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罚 但要教育
犯较重罪的直接死刑 因为从心理发育的角度讲这样的孩子以后有极大的可能继续危害社会 无可救药
从社会的的角度讲 无可奈何
现在小孩子早熟的很,强奸抢劫等等都干的出来。法律也该改改了,大于10岁都可以跟成年人一样判刑。
我觉得关键在于这些孩子的家长。现在绝大部分少年犯罪都来自单亲家庭。真正应当负责的是这些孩子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