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泪流满面的一张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11: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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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说无益,蛋腚之余,只能说我们的政府,公安系统等等,太蛋定了!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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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说无益,蛋腚之余,只能说我们的政府,公安系统等等,太蛋定了!
你要怎样,河南法院和公安都已经表态要追究责任了,难道要其他省的一起开斗争大会?
已经很多记者围着他了,当地村级已经送了至少1万块钱,估计国家赔偿金能有几十万。这事,我们能看到的,我估计也就这样了。就算法律系统开始内部检查,重审有疑问的案件,那结果也不是我们能看到的,很难有“由于某某错案的前例,我部重审案件,查出xx件类似的错案”这种报道出来。
我倒是希望,这次的受害者,由于已经无亲无故,不要拿了赔偿金就昏天黑地的过日子,最后自己搞堕落了。亏了10多年,后面的日子要正常点过才好。
这10年不会白住的,出来了也基本和正常人不同了。
算你幸运,如果被杀那人不出现你还得继续蹲!{:chan:}
拥护CD谠 发表于 2010-5-12 06:52


    要是当时判死刑就更丫的可能就没这档子事了~
macros 发表于 2010-5-12 06:27


    不明白非得要出了这档子事儿才表示要追究责任,之前都干什么去了!
一曲离歌 发表于 2010-5-12 06:56


    他自己闷声不响,也没个人为他喊冤
macros 发表于 2010-5-12 06:27


讲的叫什么话,把你关上10年看看你的想法.
要做的事:追究以前的的责任,更主要是要防止以后再发生此类严重伤害党和国家信誉的事.

受害者,家破人亡,十年的人生,钱还没有赔到, 你就来说这样的话. 就是拿到钱,乱花一花,补偿那过的十年,又何尝不可.
按照当时刑讯逼供的说法,当时的冤假错案肯定不止一件,其他人怎么办?
这里面可怕的不是冤案本身,如果是被人陷害,精心设计的全套,被人陷害也有情可原。

关键是某些和法律有关的机关成了构陷者。这就可怕了。
国家赔偿是很混蛋的做法!!
明明是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在程序和决策上出了错误,但却由全民买单,应该让制造冤狱的责任人个人赔偿才对!!:sleepy:
大家都在同情这哥们,我就在想 那10年前,那个无头尸到底是谁杀的,警方还调查不?
回复 11# 这事不能乱说


    政府代表人民,所以要全民买单;P
诺卡卡 发表于 2010-5-12 09:58

在调查,前两天看他们在挖哪个无头尸,看能不能找出点线索
这事估计很难
他缺的只是一个结构工程师的弟弟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0-5-12 08:39


    北京几十万下访的此刻泪留满面[:a5:]
话说他当年也砍了人,蹲十年不过分!!
信政府,得永生。
回复 2# macros


    给你一百万,把你放监狱里关11年,你愿意不愿意?补偿我们肯定能看的到,但是会追究到谁的责任我们能不能看到,我画个问号,当年佘祥林聂树斌的案子,到现在追究到什么程度的责任了?
wwww130 发表于 2010-5-12 11:45


    貌似是当年别人砍了他吧
{:qiliang:}..明明是别人砍他的,17楼没看那复活的死人的解释?
几年前也是错关10年,死人复活的案例,好像是按收入赔的,按每天15元赔偿的。

这次能赔多少?
反对死刑的组织,提的一条理由就是,冤案一般是无法避免的,而如果判了死刑,就无可挽回了。
这条理由,我还比较认同
一曲离歌 发表于 2010-5-12 06:56


    90年代比现在黑暗吧?貌似现在条款多了很多,但是黑暗的东西伴随网络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更多而已。
wwww130 发表于 2010-5-12 11:45

砍人就要蹲十年?  还不过分?:dizzy:
诺卡卡 发表于 2010-5-12 09:58


估计没可能了,什么证据都没了..
直接处以极刑估计就没这事了
wwww130 发表于 2010-5-12 11:45

这论调......您今年贵庚?{:3_83:}
幸好那人还能复活!
只是关了11年,命还在,就算不错了。看看滕兴善的遭遇吧,什么才叫千古奇冤
都是些事后诸葛亮
现在就是有万般冤屈,那个人也只能这样了,只能赔他几十万了事。受害者已经挽回了名誉,会得到国家赔偿,就算把以前审错他的那个法官判个革职入狱,对受害者本人有啥实质影响?你还能还他一老婆?所谓事情要向前看,就是让他后半辈子过得正常,像个人样,才是好事。突然放松又有钱了,没老婆没工作,如果心理极端一点染上毒瘾什么的结果不到几年就挂了岂不是更悲剧?
相关部门责任不是已经在追究了吗?最后新闻上出一句“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罚”就是最好的结果了。不能改变那人已经被关过的事实,也不能改变冤假错案必然存在的本质。要改善司法公正,政协议案都比在网上喊管用。忧国忧民的不如写封公开信给政法体系的两会代表,还能看出你实事求是的态度。
破帽遮颜 发表于 2010-5-12 11:12

那么久。估计悲剧了。


现在就看国家,怎么严肃处理那些搞这冤假错案的恶毒官吏了。有错就该,有恶必究,才能将这事件摆平。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处理好了,坏事也可以变好事。
    再有,这次国家如果仅仅赔50多万给受害者,是绝对不够的。毕竟人家妻离子散,吃了10多年的官司了,这个社会影响太恶劣了。国家可以考虑没收搞这起冤假错案的经手恶毒官吏们的一切家产,以这些恶毒官吏们的所有家产赔偿受害者。并严惩这几个恶毒官吏,给社会给人民一个圆满的可接受的事情了结方式。

现在就看国家,怎么严肃处理那些搞这冤假错案的恶毒官吏了。有错就该,有恶必究,才能将这事件摆平。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处理好了,坏事也可以变好事。
    再有,这次国家如果仅仅赔50多万给受害者,是绝对不够的。毕竟人家妻离子散,吃了10多年的官司了,这个社会影响太恶劣了。国家可以考虑没收搞这起冤假错案的经手恶毒官吏们的一切家产,以这些恶毒官吏们的所有家产赔偿受害者。并严惩这几个恶毒官吏,给社会给人民一个圆满的可接受的事情了结方式。
:D总的来说,还是不成熟啊
回复 32# macros


    这地洗的,不是越洗越脏吗?

按照你的意思,我杀了个人,反正死的那个人不能复活了,我自己认个错,陪家属点钱,就可以让我继续逍遥法外是不?
放出来的梦做了九年,到第十年的时候,梦和现实也就分不清了
哎,无语:L
一曲离歌 发表于 2010-5-12 05:48

他出来了,所以应当有人进去。
冤案可以说是无法避免的,好好赔偿和严肃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