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郧西发帖网友提前释放 称被迫发道歉帖获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4:07:15
http://news.sohu.com/20100309/n270674666.shtml

郧西县公安跨境拘捕发帖网友

  网友称被迫发道歉帖后获释

  3月5日,涉嫌发帖“侮辱、诽谤他人”的网友陈永刚被湖北郧西县公安局提前释放,当地论坛很快出现陈永刚的“郑重声明”:“我对公安局行政拘留无异议,在网上发帖对他人侮辱、诽谤表示道歉”。然而,根据陈永刚的讲述,“签字、按手印、发道歉帖都是迫于压力”。

  2月26日,网友陈永刚被湖北省郧西县公安从其在十堰市的租住房内带走,罪名是“侮辱、诽谤他人”,此前,陈永刚以“零点三六”的网名持续在论坛发帖,质疑当地政府与“奸商”勾结、斥巨资搞形象工程,并向中纪委举报。

  3月8日下午,陈永刚回忆了事件的经过:2月24日,郧西县警方电约陈永刚喝茶,后跟踪至陈的租住房内,陈永刚的女儿报警后,双方被带至十堰市朝阳路派出所。在所内,郧西县警方与陈“谈话”两天(不足48小时),“内容是警察指控我在网上发帖侮辱诽谤了郧西县某官员。”

  2月26日,郧西县公安以“侮辱、诽谤他人”为由将陈永刚拘捕。2月28日,陈永刚在郧西县拘留所被提讯,警方拿着已经写好的笔录要求其签字。

  据陈永刚的回忆,当时的笔录大概内容为:我对公安对我的拘留没有异议;我对我的行为感到很后悔,我对不起诽谤的对象,保证以后不再有类似行为。“因为担心自身安全,我签字并按手印。”

  同一天,郧西县官方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了关于“陈永刚因侮辱、诽谤他人被拘留”的短信。

  郧西县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坚决认为陈永刚发帖的内容都是假的,并以“不便透露”为由拒绝告知陈永刚诽谤了谁?

  《三湘都市报》供稿http://news.sohu.com/20100309/n270674666.shtml

郧西县公安跨境拘捕发帖网友

  网友称被迫发道歉帖后获释

  3月5日,涉嫌发帖“侮辱、诽谤他人”的网友陈永刚被湖北郧西县公安局提前释放,当地论坛很快出现陈永刚的“郑重声明”:“我对公安局行政拘留无异议,在网上发帖对他人侮辱、诽谤表示道歉”。然而,根据陈永刚的讲述,“签字、按手印、发道歉帖都是迫于压力”。

  2月26日,网友陈永刚被湖北省郧西县公安从其在十堰市的租住房内带走,罪名是“侮辱、诽谤他人”,此前,陈永刚以“零点三六”的网名持续在论坛发帖,质疑当地政府与“奸商”勾结、斥巨资搞形象工程,并向中纪委举报。

  3月8日下午,陈永刚回忆了事件的经过:2月24日,郧西县警方电约陈永刚喝茶,后跟踪至陈的租住房内,陈永刚的女儿报警后,双方被带至十堰市朝阳路派出所。在所内,郧西县警方与陈“谈话”两天(不足48小时),“内容是警察指控我在网上发帖侮辱诽谤了郧西县某官员。”

  2月26日,郧西县公安以“侮辱、诽谤他人”为由将陈永刚拘捕。2月28日,陈永刚在郧西县拘留所被提讯,警方拿着已经写好的笔录要求其签字。

  据陈永刚的回忆,当时的笔录大概内容为:我对公安对我的拘留没有异议;我对我的行为感到很后悔,我对不起诽谤的对象,保证以后不再有类似行为。“因为担心自身安全,我签字并按手印。”

  同一天,郧西县官方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了关于“陈永刚因侮辱、诽谤他人被拘留”的短信。

  郧西县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坚决认为陈永刚发帖的内容都是假的,并以“不便透露”为由拒绝告知陈永刚诽谤了谁?

  《三湘都市报》供稿
hoho
我党官员一贯作风
很河蟹吗!!!你到底是替裆说话还是替人民说话
楼上的2位P民:你们是哪个单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