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的警察用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2:47:49


1.       关于公安机关建制称谓的问题:
先说一下警务工作站,有些人把它译成了Police Work Station,属于典型的字对字的机械直译。那我就要问了,如果遵照这种译法的话,那派出所又该被译成什么呢?现在常见的译法应该是Police Station吧?但问题是,Police Work Station和Police Station在字面上给人的感觉是完全一样的,既体现不出业务上的不同,也体现不出建制上的级别高低,外国人看了肯定会搞不懂。
我曾经在一本汉英辞典上看到把派出所译成“Police Send-out Station”的。可以理解,译者是想体现中“派出”这二字才用了“Send-out”这个奇怪的词的。所谓“派出”指的是公安派出所是党和国家向人民派出的机构。但问题是“Send-out”虽然体现出了派出的意思,但这个词实在是不符合英语中的语法惯例。我倒是觉得,如果非要体现出“派出”二字的动态含义的话,还不如译成“Police Community Outreach”,即警察部门在社区中的延伸机构呢,起码这样译是完全符合国外的语言习惯的,而outreach一词也充分地表达了“派出”的意思。
综合一下公安机关的整体建制,我还是建议改变一下对各级公安机关称谓的现有译法,比如“分局”(Subbureau),这个词实在是太别扭了,在国外的政府机关建制中也很少用到这个词。所以不妨把公安局仍译成Public Security Bureau,但把分局译成Branch,把派出所译成Precinct,把警务工作站译成Police Station。
如果把分局译成Branch的话,Branch这个词本身就体现出了“分”的意味,而且也与国际惯例相符合。Precinct这一概念在国外可大可小,大的Precinct人数很多,小的Precinct可能只有几个人,这也正与我国派出所的编制情况相近。前一段有一部美国电影叫做Assault on Precinct 13, 《袭击第13警署》,里面那个Precinct里的警员也不超过10个人,因此可见把派出所译成Precinct还是比较合适的。而作为Police Station的警务工作站嘛,本来Police Station在国外指的就是警察机构的最末端的,但既然现在在中国派出所已经不是警察机构的最末端(警务工作站或警务区才是)了,那再把它叫成Police Station自然就不符合实际情况了。
至于市公安局下属的各处,我看现在一般都被译为Department,但这肯定是错误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Public Security Department早就被公认为是各省公安厅的译法了。也就是说,在中国的警察建制中,Department(省厅)是大于Bureau(市局)的,而现在在市局下的各处又被译成了Department,显然是说Bureau又比Department大了,这不是自相矛盾了么?
所以,对于市局下的各处,最好是译成Division。举个例子,美国洛杉矶市警察局的抢劫与凶杀处的译法便是Robbery & Homicide Division, LAPD。把“处”(市级警察机构下专管某一类业务的行政部门)译成Division应该是国际上最标准的译法了。
“科”一般可以译为Section,至于“总队,支队,大队,中队”等,我觉得不应该借用军事上的译法,因为军事英语中对这一大堆“队”的译法一般是用于飞行中队什么的,和警察的明显不一样。因此,我建议,可以参照国外警察,把中队译成Squad,把大队译成Unit,至于支队,以刑侦支队为例,它除了自身要侦办重案之外,还要对各区大队进行业务督导,正符合Command一词的含义,所以完全可以把支队译成Command,至于省厅的总队,自然就可以译为General Command了。
我国武警部队一般也是用“总队,支队,大队,中队”等对“排”以上单位进行编制的,但鉴于武警部队极强的军事性,在对外翻译时只需按照国际通用的军队建制中的“Division, Regiment, Battalion, Company”(即师,团,营,连)等进行即可,免得让外国人误以为中国的武警部队也是实行机关化管理的。
2.       关于各警种的称谓,首先把刑警作为第一个辞条。
现在国内一般把刑警译为Criminal Police。可以说,这一译法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国际刑警组织的译法就是International Criminal Police Organization (Interpol),而且德语中的刑警一词也是Kriminalpolizei(德语里的Kriminal相当于英语中的Criminal,Polizei相当于Police)。
但问题是,Criminal Police用作刑警这个警种的整体称谓虽然是说得过去的,但当用来指刑警的组成人员,即刑警队员时就不太合适了,因为Criminal Policeman很容易给人以一种“犯了罪的警察”的误解。
按主要英语国家警察人员的译法,无论是英、美还是澳、新、加,刑警一词一般都是Police Detective,即警方侦探之意。因为这些国家是允许私人侦探机构存在的,所以单独的Detective一词既可以指警方的侦探,也可以指私人侦探(Private Detective),所以有必要在Detective前加上Police一词用来专指刑警。英国及英联邦体系内的国家和地区一般把刑警机构译成Criminal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也就是香港影视剧中常提到的CID,但对具体的刑警人员的称呼却还是Police Detective的。
而国外警察局的刑警机构,以美国纽约警察局的刑警部门为例,是译为Detective Bureau, NYPD的,中国自然不必完全效仿,像刑警大队什么的直接译为Criminal Police Unit即可,而且现在“刑警大队”这样的叫法越来越少了,一般都叫做“刑侦大队”,直接译成Criminal Investigation Unit,Criminal对应“刑事”,Investigation对应“侦查”,与国际上进一步接轨了。
而且,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国外,Detective一词不仅仅是一个警种的称谓,更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基本上在世界各国,便衣刑侦人员在警察中的地位都是要高于执勤时穿制服的巡警和警署工作人员的。以美国为例,对巡警人员的称呼一般都是Officer,比如Officer Bush,但对刑警人员的称呼一般都是Detective Bush什么的。当然了,对有现职的人都是称呼其职衔的,比如Captain, Lieutenant, Sergeant什么的,对于没有现职的人员,则巡警(含特警人员,因为美国大多数警局没有专职特警,特警人员一般是由一部分战术水平较高的巡警人员兼任的,可以称为S.W.A.T Officer,和中国巡特警一度的“有警防暴,无警巡逻”的理念相类似)被称呼为Officer, 刑警被称呼为Detective,你要是不小心把Detective Bush叫成了Officer Bush,他心里肯定会不高兴,因为美国刑警基本上都是要先当上若干年的巡警才可能被择优录用为刑警的,你要是把一名Detective叫成了Officer,就等于间接否定了他多年的努力,尽管他的警衔未必就比街上的巡警高,但在警种的地位和身份方面肯定是让他有一定的优越感的。就像在《虎胆龙威IV》里,当恐怖分子称呼Bruce Willis为Officer MaClain时,他马上纠正到:“Detective MaClain”.至于Officer和Detective这两个称谓的英译法,我觉得港台的译法还是比较到位的,即把Officer译成“警员”,把Detective则译为“探员”,不但体现出了警种的不同,还体现出了各自业务上的特点,应该算是比较成功的译法了。至于美国联邦执法机构里的侦查人员,则一般以Agent(特工)作为其头衔。
所以,中国的刑警人员将来再向外国人介绍自己时,就不要再说自己是一名Criminal Policeman了,以免引起误解,最好是说“I am a police detective”,这样反倒可以得到对方更多的尊敬。
3.      巡警,巡警这一词实际上很好译,世界各国都把它译成“Patrol Police”,巡警人员可译成Patrol Officer (有的国家也译成Peace Officer)。但问题是,中国的巡警机构很少有单纯叫做“巡警”的情况: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叫做“巡逻防暴警察”,“巡特警”,“交巡警”什么的,对于这些应该怎么译呢?
之所以有“巡逻防暴警察”的叫法,是因为中国巡警和防暴警曾经是同一群人,一支队伍,两块牌子而已,只不过在巡逻执勤时叫做巡警,防暴备勤时又叫做防暴警罢了。所以,只需把它译成Patrol & Riot Police即可。我看有些国内的警察机构把防暴警察译成了Anti-riot Police,哈哈,这就画蛇添足了。防暴警察的国际通用译法就是Riot Police,那你还Anti它一下干嘛呢?
巡特警和交巡警就比较怪异了,因为现在有些地方在同一个公安局内交巡警支队和巡特警支队是并存的,给人的感觉好像是一部分巡警跟着交警混,一部分跟着特警混是的。哈哈,中国警察机构的编制乱着呢,所以不必太在意这个了,对于交巡警,只要译成Traffic (Enforcement) & Patrol Police即可。至于巡特警,虽然它实行的是“大巡警,小特警”(即特警属于巡警之下的一个分支)的编制,但在名称上完全可以把二者并列,可以译成Patrol & S.W.A.T Police,但这个词给人的感觉就不舒服了。为什么呢?因为前面只是一个Patrol,后面的S.W.A.T显然长了些,让人感觉不太对仗。这也不怕,可以把它译为Patrol & Tactical Police,因为说到底特警也就是战术警察嘛。而且S.W.A.T是美国的用法,在英国及英联邦体系国家和地区,特警一般都是用Tactical Unit来称呼的。
当然,巡特警也可以译成Patrol & Commando,因为特警也可以理解为警方的突击队员。但英语中的Commando一词的军事色彩太强烈了,不太适合民事警察使用,所以我还是建议用Patrol & Tactical Police来翻译“巡特警”一词。
另外,以前在一部分地区,曾经出现过巡警和特警统一称为“防暴警察”的情况,该机构就叫“防暴队”,但其中普通的巡警叫防暴队员,特警则叫做防暴突击队员,这个机构名称明显是名不符实的,在翻译时也比较麻烦,如果照它的中文名称单纯翻译成Riot Police Unit的话就肯定体现不出它负责巡逻(Patrol)的一面了,不过好在现在基本已经没了这种情况了。
2005年,按公安部统一要求,北京等地成立了专门的“特警总队”,实际上就是整合了原来的防暴警和特警等战术性质的警察力量,好像已经被译成了S.W.A.T了(从他们穿的战术背心上就体现出来了)。但这明显是与其构成情况有出入的。这里就有必要强调一下特警和防暴警的区别:特警(S.W.A.T)一般都是以战术小组的形式出现的,特点是人数小,人员精,武器特,而且其武器一般都是狙击步枪等致命性的,因为它要从事的往往是解救人质等高难度的任务,属于战术专家性质。而防暴警(Riot Police)则往往是以大队人马出现的,人员素质一般不如特警精干(因其在处理骚乱时主要依靠人数和队形,个人专长很少能得到体现),武器也以非致命武器为主,如催泪弹,警棍,盾牌等,因为它执行的往往是处理群体性事件等不需要致人于死地的任务。
所以,把北京市公安局特警总队这样的机构译成S.W.A.T显然就是一种错误的译法了,因为它未能真正地反映这支队伍所执行的任务。我建议把它译成Tactical Police为好,即把特警和防暴警统称为战术警察,这样与香港的情况就完全一样了。香港的防暴警和特警也是整合在一起,叫做PTU,即Police Tactical Unit,其中大部分人员是防暴警,即蓝帽子机动部队,而特警则是由PTU中的一小部分精干人员组成的,叫做SDU,即Special Duty Unit,也就是大名鼎鼎的“飞虎队”。因此可以说香港的PTU和现在大陆的“特警总队”一样,也是把特警和防暴警整合到一起成为战术警察的。
鉴于这一点,像各大城市新近成立的“特警总队”还是译成Tactical Police为佳,单纯地译成S..W.A.T就不合适了,因为S.W.A.T仅指其中少部分的精英战术分队而已。
4.      特警,前面在“巡警”的辞条里已经就这个问题说得很多了,之所以再提一遍,是为了强调应避免Special Police这一经典误译的情况再次出现的。
特警的含义用S.W.A.T一词已经基本上可以概括了,即Special Weapons and Tactics, 也就是特种武器及战术分队的含义,以与传统意义上警察的治安管理和刑事侦查工作相区分,体现出它的“特”。
在中国现有的警察用语译法中,公安特警一般都译成了S.W.A.T,这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心细的人可能会发现,在武警部队的特警分队(武警学院作战队和各省总队机动支队中的特勤中队)的队员的迷彩作训服上仍然堂而皇之地印着Special Police的字样,这就容易让外国人误解了。
Special Police在国外(以美国为例)指的往往是特种领域内的警察,如Park Police(公园警察),University Police (大学校警),Transit Police(运输系统警察,与我国的“公交分局”相类似)等,用石子坚的话说,颇有点高级保安的意思。所以,如果把武警的特警和特勤分队称为Special Police的话,显然就与实际情况相差甚远了。
在中国,可以称作Special Police的应该是所谓的“行业警察”,比如铁路警察,民航警察,航运警察,森林警察,缉私警察等,因为它们正符合“特殊领域内的警察”这一概念。至于武警特警嘛,我看不如直接译为“Armed Police Commando”得了,前面说过Commando一词军事色彩太重,不适合民事警察使用,那武警部队的军事色彩就正好可以与之相配了。而且,武警内卫部队的大部分兵力是执行警卫,守卫,守护,看守,看押等防御型固定勤务的执勤分队,只有包括特警等在内的执行干预性处突任务的机动分队才可以称为Commando,这样一来即使在武警部队内部的不同性质的分队间也不会造成什么误解。
5、其它一些警察机构的译法:
指挥中心:我看不少地方都译成了Commanding Center。而事实上,commanding指的一般都是军事上的指挥,而且颇有点调动千军万马之意。而相比之下,警察的指挥中心一般都是调动几辆巡逻车什么的,和commanding相差较大。所以西方警察的指挥中心一般都译成Dispatch Center,因为Dispatch一词才符合警务指挥的规模。
行动技术处:如果按字面意思的话,估计会有人把它译成Operational Technology Division,这样一来外国人估计都会把这个部门误认为一个科研机构了。事实上,从中学时候起,英语教师们就告诉我们“科学技术的”要译成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而且在诸多官方文件,包括“十五大”会议的官方译文里对这一词组也多有运用。而事实上,在英美等主要英语国家,technological一词应用极少,“科技”一词一般都译成“scientific and technical”,technical的使用频率远远高于technological,对于这一点,你只要用Google搜索一下国外网站就知道了,technological一词基本上可以归类于生僻词了。所以,鉴于行动技术处的原名是“技术侦查处”,按其任务的实质译为Technical Investigation Division应该是不错的了。但问题是,investigation一词更多体现的应该是通过询问、走访、审讯等手段进行的侦查工作,和技术侦查不太一样。如果是军事上的“技术侦察”的话就好译得多了,直接按字面译成technical reconnaissance就行了,但刑事上的“侦查”和军事上的“侦察”是两回事,人力侦查和技术侦查又是两回事。所以,我觉得从“技术侦查”这个角度上考虑,就应该把行动技术处译为Technical Surveillance Division,因为surveillance一词的意义并不仅仅为字面上的“监视”二字这么简单,它可以包括一切以秘密方式进行的侦查活动,比如法国的国内反间谍机构----本土警戒局的法语名称为Surveillance du territoire,法语里的surveillance和英语里的是一回事。所以,我认为行动技术处一词的比较理想的译法应该是Technical Surveillance Division。
专案组,一般来讲,专案组只是一个临时性的机构,是针对某一具体案件临时抽调人员组成的,破案后一般自行解散,各人员返回原单位。不知道警察方面是如何翻译这个词的,但在西方警察术语中有一个词是可以直接套用的,即Task Force,指根据某一具体任务而临时组成的专案机构。根据中国刑警常用案发日期命名专案组的方式,像“3"8大案专案组”之类的完全可以译成“Mar. 8 Task Force”。
重案组,这一词在香港一般是指广义上的刑警队,因为相对于治安案件来讲,只要是个刑事案件就可以算作“重案”了。但大陆方面的含义却并非如此,大陆警察的重案组是在刑警内部的重案组(按大陆警察部门建制,一般都叫做重案(中、大、支)队,中队以下再细分的才有叫做“组”的可能),处理的是刑事案件中的重案。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按上述意思把重案组译成Major Crimes Unit或Important Crimes Unit却并不能准确地表达这一名词的含义。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是因为大陆的重案组不是简单的把刑事案件分成“重案”和“非重案”的,并不是说抢劫案就是重案,盗窃案就是轻案的,而是根据案件的影响来区分的。因此,有的因果关系明显,不需做大量调查工作的抢劫案也可能算不上重案,而数额较大的盗窃案却可能被算作重案,是否重案跟罪行种类无关。重案组指的是警方整合刑侦部门的软硬件优势,不分罪行种类而重点优先突破影响较大的案件的部门。按照这个思路,应该把重案队译成Top Cases Unit才对,因为Top这一词能够很好地体现出优先之意。至于例证方面,美国联邦调查局(FBI)以前专门负责打击重大黑手党犯罪活动的部门就叫做Top Hoodlum Program(THP)。

1.       关于公安机关建制称谓的问题:
先说一下警务工作站,有些人把它译成了Police Work Station,属于典型的字对字的机械直译。那我就要问了,如果遵照这种译法的话,那派出所又该被译成什么呢?现在常见的译法应该是Police Station吧?但问题是,Police Work Station和Police Station在字面上给人的感觉是完全一样的,既体现不出业务上的不同,也体现不出建制上的级别高低,外国人看了肯定会搞不懂。
我曾经在一本汉英辞典上看到把派出所译成“Police Send-out Station”的。可以理解,译者是想体现中“派出”这二字才用了“Send-out”这个奇怪的词的。所谓“派出”指的是公安派出所是党和国家向人民派出的机构。但问题是“Send-out”虽然体现出了派出的意思,但这个词实在是不符合英语中的语法惯例。我倒是觉得,如果非要体现出“派出”二字的动态含义的话,还不如译成“Police Community Outreach”,即警察部门在社区中的延伸机构呢,起码这样译是完全符合国外的语言习惯的,而outreach一词也充分地表达了“派出”的意思。
综合一下公安机关的整体建制,我还是建议改变一下对各级公安机关称谓的现有译法,比如“分局”(Subbureau),这个词实在是太别扭了,在国外的政府机关建制中也很少用到这个词。所以不妨把公安局仍译成Public Security Bureau,但把分局译成Branch,把派出所译成Precinct,把警务工作站译成Police Station。
如果把分局译成Branch的话,Branch这个词本身就体现出了“分”的意味,而且也与国际惯例相符合。Precinct这一概念在国外可大可小,大的Precinct人数很多,小的Precinct可能只有几个人,这也正与我国派出所的编制情况相近。前一段有一部美国电影叫做Assault on Precinct 13, 《袭击第13警署》,里面那个Precinct里的警员也不超过10个人,因此可见把派出所译成Precinct还是比较合适的。而作为Police Station的警务工作站嘛,本来Police Station在国外指的就是警察机构的最末端的,但既然现在在中国派出所已经不是警察机构的最末端(警务工作站或警务区才是)了,那再把它叫成Police Station自然就不符合实际情况了。
至于市公安局下属的各处,我看现在一般都被译为Department,但这肯定是错误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Public Security Department早就被公认为是各省公安厅的译法了。也就是说,在中国的警察建制中,Department(省厅)是大于Bureau(市局)的,而现在在市局下的各处又被译成了Department,显然是说Bureau又比Department大了,这不是自相矛盾了么?
所以,对于市局下的各处,最好是译成Division。举个例子,美国洛杉矶市警察局的抢劫与凶杀处的译法便是Robbery & Homicide Division, LAPD。把“处”(市级警察机构下专管某一类业务的行政部门)译成Division应该是国际上最标准的译法了。
“科”一般可以译为Section,至于“总队,支队,大队,中队”等,我觉得不应该借用军事上的译法,因为军事英语中对这一大堆“队”的译法一般是用于飞行中队什么的,和警察的明显不一样。因此,我建议,可以参照国外警察,把中队译成Squad,把大队译成Unit,至于支队,以刑侦支队为例,它除了自身要侦办重案之外,还要对各区大队进行业务督导,正符合Command一词的含义,所以完全可以把支队译成Command,至于省厅的总队,自然就可以译为General Command了。
我国武警部队一般也是用“总队,支队,大队,中队”等对“排”以上单位进行编制的,但鉴于武警部队极强的军事性,在对外翻译时只需按照国际通用的军队建制中的“Division, Regiment, Battalion, Company”(即师,团,营,连)等进行即可,免得让外国人误以为中国的武警部队也是实行机关化管理的。
2.       关于各警种的称谓,首先把刑警作为第一个辞条。
现在国内一般把刑警译为Criminal Police。可以说,这一译法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国际刑警组织的译法就是International Criminal Police Organization (Interpol),而且德语中的刑警一词也是Kriminalpolizei(德语里的Kriminal相当于英语中的Criminal,Polizei相当于Police)。
但问题是,Criminal Police用作刑警这个警种的整体称谓虽然是说得过去的,但当用来指刑警的组成人员,即刑警队员时就不太合适了,因为Criminal Policeman很容易给人以一种“犯了罪的警察”的误解。
按主要英语国家警察人员的译法,无论是英、美还是澳、新、加,刑警一词一般都是Police Detective,即警方侦探之意。因为这些国家是允许私人侦探机构存在的,所以单独的Detective一词既可以指警方的侦探,也可以指私人侦探(Private Detective),所以有必要在Detective前加上Police一词用来专指刑警。英国及英联邦体系内的国家和地区一般把刑警机构译成Criminal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也就是香港影视剧中常提到的CID,但对具体的刑警人员的称呼却还是Police Detective的。
而国外警察局的刑警机构,以美国纽约警察局的刑警部门为例,是译为Detective Bureau, NYPD的,中国自然不必完全效仿,像刑警大队什么的直接译为Criminal Police Unit即可,而且现在“刑警大队”这样的叫法越来越少了,一般都叫做“刑侦大队”,直接译成Criminal Investigation Unit,Criminal对应“刑事”,Investigation对应“侦查”,与国际上进一步接轨了。
而且,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国外,Detective一词不仅仅是一个警种的称谓,更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基本上在世界各国,便衣刑侦人员在警察中的地位都是要高于执勤时穿制服的巡警和警署工作人员的。以美国为例,对巡警人员的称呼一般都是Officer,比如Officer Bush,但对刑警人员的称呼一般都是Detective Bush什么的。当然了,对有现职的人都是称呼其职衔的,比如Captain, Lieutenant, Sergeant什么的,对于没有现职的人员,则巡警(含特警人员,因为美国大多数警局没有专职特警,特警人员一般是由一部分战术水平较高的巡警人员兼任的,可以称为S.W.A.T Officer,和中国巡特警一度的“有警防暴,无警巡逻”的理念相类似)被称呼为Officer, 刑警被称呼为Detective,你要是不小心把Detective Bush叫成了Officer Bush,他心里肯定会不高兴,因为美国刑警基本上都是要先当上若干年的巡警才可能被择优录用为刑警的,你要是把一名Detective叫成了Officer,就等于间接否定了他多年的努力,尽管他的警衔未必就比街上的巡警高,但在警种的地位和身份方面肯定是让他有一定的优越感的。就像在《虎胆龙威IV》里,当恐怖分子称呼Bruce Willis为Officer MaClain时,他马上纠正到:“Detective MaClain”.至于Officer和Detective这两个称谓的英译法,我觉得港台的译法还是比较到位的,即把Officer译成“警员”,把Detective则译为“探员”,不但体现出了警种的不同,还体现出了各自业务上的特点,应该算是比较成功的译法了。至于美国联邦执法机构里的侦查人员,则一般以Agent(特工)作为其头衔。
所以,中国的刑警人员将来再向外国人介绍自己时,就不要再说自己是一名Criminal Policeman了,以免引起误解,最好是说“I am a police detective”,这样反倒可以得到对方更多的尊敬。
3.      巡警,巡警这一词实际上很好译,世界各国都把它译成“Patrol Police”,巡警人员可译成Patrol Officer (有的国家也译成Peace Officer)。但问题是,中国的巡警机构很少有单纯叫做“巡警”的情况: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叫做“巡逻防暴警察”,“巡特警”,“交巡警”什么的,对于这些应该怎么译呢?
之所以有“巡逻防暴警察”的叫法,是因为中国巡警和防暴警曾经是同一群人,一支队伍,两块牌子而已,只不过在巡逻执勤时叫做巡警,防暴备勤时又叫做防暴警罢了。所以,只需把它译成Patrol & Riot Police即可。我看有些国内的警察机构把防暴警察译成了Anti-riot Police,哈哈,这就画蛇添足了。防暴警察的国际通用译法就是Riot Police,那你还Anti它一下干嘛呢?
巡特警和交巡警就比较怪异了,因为现在有些地方在同一个公安局内交巡警支队和巡特警支队是并存的,给人的感觉好像是一部分巡警跟着交警混,一部分跟着特警混是的。哈哈,中国警察机构的编制乱着呢,所以不必太在意这个了,对于交巡警,只要译成Traffic (Enforcement) & Patrol Police即可。至于巡特警,虽然它实行的是“大巡警,小特警”(即特警属于巡警之下的一个分支)的编制,但在名称上完全可以把二者并列,可以译成Patrol & S.W.A.T Police,但这个词给人的感觉就不舒服了。为什么呢?因为前面只是一个Patrol,后面的S.W.A.T显然长了些,让人感觉不太对仗。这也不怕,可以把它译为Patrol & Tactical Police,因为说到底特警也就是战术警察嘛。而且S.W.A.T是美国的用法,在英国及英联邦体系国家和地区,特警一般都是用Tactical Unit来称呼的。
当然,巡特警也可以译成Patrol & Commando,因为特警也可以理解为警方的突击队员。但英语中的Commando一词的军事色彩太强烈了,不太适合民事警察使用,所以我还是建议用Patrol & Tactical Police来翻译“巡特警”一词。
另外,以前在一部分地区,曾经出现过巡警和特警统一称为“防暴警察”的情况,该机构就叫“防暴队”,但其中普通的巡警叫防暴队员,特警则叫做防暴突击队员,这个机构名称明显是名不符实的,在翻译时也比较麻烦,如果照它的中文名称单纯翻译成Riot Police Unit的话就肯定体现不出它负责巡逻(Patrol)的一面了,不过好在现在基本已经没了这种情况了。
2005年,按公安部统一要求,北京等地成立了专门的“特警总队”,实际上就是整合了原来的防暴警和特警等战术性质的警察力量,好像已经被译成了S.W.A.T了(从他们穿的战术背心上就体现出来了)。但这明显是与其构成情况有出入的。这里就有必要强调一下特警和防暴警的区别:特警(S.W.A.T)一般都是以战术小组的形式出现的,特点是人数小,人员精,武器特,而且其武器一般都是狙击步枪等致命性的,因为它要从事的往往是解救人质等高难度的任务,属于战术专家性质。而防暴警(Riot Police)则往往是以大队人马出现的,人员素质一般不如特警精干(因其在处理骚乱时主要依靠人数和队形,个人专长很少能得到体现),武器也以非致命武器为主,如催泪弹,警棍,盾牌等,因为它执行的往往是处理群体性事件等不需要致人于死地的任务。
所以,把北京市公安局特警总队这样的机构译成S.W.A.T显然就是一种错误的译法了,因为它未能真正地反映这支队伍所执行的任务。我建议把它译成Tactical Police为好,即把特警和防暴警统称为战术警察,这样与香港的情况就完全一样了。香港的防暴警和特警也是整合在一起,叫做PTU,即Police Tactical Unit,其中大部分人员是防暴警,即蓝帽子机动部队,而特警则是由PTU中的一小部分精干人员组成的,叫做SDU,即Special Duty Unit,也就是大名鼎鼎的“飞虎队”。因此可以说香港的PTU和现在大陆的“特警总队”一样,也是把特警和防暴警整合到一起成为战术警察的。
鉴于这一点,像各大城市新近成立的“特警总队”还是译成Tactical Police为佳,单纯地译成S..W.A.T就不合适了,因为S.W.A.T仅指其中少部分的精英战术分队而已。
4.      特警,前面在“巡警”的辞条里已经就这个问题说得很多了,之所以再提一遍,是为了强调应避免Special Police这一经典误译的情况再次出现的。
特警的含义用S.W.A.T一词已经基本上可以概括了,即Special Weapons and Tactics, 也就是特种武器及战术分队的含义,以与传统意义上警察的治安管理和刑事侦查工作相区分,体现出它的“特”。
在中国现有的警察用语译法中,公安特警一般都译成了S.W.A.T,这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心细的人可能会发现,在武警部队的特警分队(武警学院作战队和各省总队机动支队中的特勤中队)的队员的迷彩作训服上仍然堂而皇之地印着Special Police的字样,这就容易让外国人误解了。
Special Police在国外(以美国为例)指的往往是特种领域内的警察,如Park Police(公园警察),University Police (大学校警),Transit Police(运输系统警察,与我国的“公交分局”相类似)等,用石子坚的话说,颇有点高级保安的意思。所以,如果把武警的特警和特勤分队称为Special Police的话,显然就与实际情况相差甚远了。
在中国,可以称作Special Police的应该是所谓的“行业警察”,比如铁路警察,民航警察,航运警察,森林警察,缉私警察等,因为它们正符合“特殊领域内的警察”这一概念。至于武警特警嘛,我看不如直接译为“Armed Police Commando”得了,前面说过Commando一词军事色彩太重,不适合民事警察使用,那武警部队的军事色彩就正好可以与之相配了。而且,武警内卫部队的大部分兵力是执行警卫,守卫,守护,看守,看押等防御型固定勤务的执勤分队,只有包括特警等在内的执行干预性处突任务的机动分队才可以称为Commando,这样一来即使在武警部队内部的不同性质的分队间也不会造成什么误解。
5、其它一些警察机构的译法:
指挥中心:我看不少地方都译成了Commanding Center。而事实上,commanding指的一般都是军事上的指挥,而且颇有点调动千军万马之意。而相比之下,警察的指挥中心一般都是调动几辆巡逻车什么的,和commanding相差较大。所以西方警察的指挥中心一般都译成Dispatch Center,因为Dispatch一词才符合警务指挥的规模。
行动技术处:如果按字面意思的话,估计会有人把它译成Operational Technology Division,这样一来外国人估计都会把这个部门误认为一个科研机构了。事实上,从中学时候起,英语教师们就告诉我们“科学技术的”要译成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而且在诸多官方文件,包括“十五大”会议的官方译文里对这一词组也多有运用。而事实上,在英美等主要英语国家,technological一词应用极少,“科技”一词一般都译成“scientific and technical”,technical的使用频率远远高于technological,对于这一点,你只要用Google搜索一下国外网站就知道了,technological一词基本上可以归类于生僻词了。所以,鉴于行动技术处的原名是“技术侦查处”,按其任务的实质译为Technical Investigation Division应该是不错的了。但问题是,investigation一词更多体现的应该是通过询问、走访、审讯等手段进行的侦查工作,和技术侦查不太一样。如果是军事上的“技术侦察”的话就好译得多了,直接按字面译成technical reconnaissance就行了,但刑事上的“侦查”和军事上的“侦察”是两回事,人力侦查和技术侦查又是两回事。所以,我觉得从“技术侦查”这个角度上考虑,就应该把行动技术处译为Technical Surveillance Division,因为surveillance一词的意义并不仅仅为字面上的“监视”二字这么简单,它可以包括一切以秘密方式进行的侦查活动,比如法国的国内反间谍机构----本土警戒局的法语名称为Surveillance du territoire,法语里的surveillance和英语里的是一回事。所以,我认为行动技术处一词的比较理想的译法应该是Technical Surveillance Division。
专案组,一般来讲,专案组只是一个临时性的机构,是针对某一具体案件临时抽调人员组成的,破案后一般自行解散,各人员返回原单位。不知道警察方面是如何翻译这个词的,但在西方警察术语中有一个词是可以直接套用的,即Task Force,指根据某一具体任务而临时组成的专案机构。根据中国刑警常用案发日期命名专案组的方式,像“3"8大案专案组”之类的完全可以译成“Mar. 8 Task Force”。
重案组,这一词在香港一般是指广义上的刑警队,因为相对于治安案件来讲,只要是个刑事案件就可以算作“重案”了。但大陆方面的含义却并非如此,大陆警察的重案组是在刑警内部的重案组(按大陆警察部门建制,一般都叫做重案(中、大、支)队,中队以下再细分的才有叫做“组”的可能),处理的是刑事案件中的重案。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按上述意思把重案组译成Major Crimes Unit或Important Crimes Unit却并不能准确地表达这一名词的含义。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是因为大陆的重案组不是简单的把刑事案件分成“重案”和“非重案”的,并不是说抢劫案就是重案,盗窃案就是轻案的,而是根据案件的影响来区分的。因此,有的因果关系明显,不需做大量调查工作的抢劫案也可能算不上重案,而数额较大的盗窃案却可能被算作重案,是否重案跟罪行种类无关。重案组指的是警方整合刑侦部门的软硬件优势,不分罪行种类而重点优先突破影响较大的案件的部门。按照这个思路,应该把重案队译成Top Cases Unit才对,因为Top这一词能够很好地体现出优先之意。至于例证方面,美国联邦调查局(FBI)以前专门负责打击重大黑手党犯罪活动的部门就叫做Top Hoodlum Program(THP)。
派出所这个词是日语词,日本的派出所其实就是我们街头的岗亭,一两个人。我们的派出所,在日本叫分驻所。如果按分驻所来翻译,应该是什么?
似乎有些道理。不过,要改名,哪怕是英文译名,也是巨大的成本问题
警务系统的英文翻译是 全国英文翻译随意化山寨化的缩影……呵呵


有很多有中国特色的东西,真的很难翻啊

有很多词汇在国外没有很合适的词汇对应

有很多有中国特色的东西,真的很难翻啊

有很多词汇在国外没有很合适的词汇对应
好文!!“和国际接轨”还有很远啊~~
对了~CSI是不是criminal surveillance & investgation?
文章备案慢慢学习,先说句别的——还是直接按机构的名称音译吧!
天哪 发表于 2010-2-24 15:36


    :handshake
    我也这么想过~
    Paichusuo, Gonganju, Gonganting, Gonganbu~
    Xingzhenzongdui, Jiaotongjingchazhidui, Xunjingdadui, Teqinzhongdui~
我是潜艇 发表于 2010-2-24 15:55


    这个……比如:
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区分局高新技术开发区派出所……

老外要是看拼音岂不是要疯掉……

文章备案慢慢学习,先说句别的——还是直接按机构的名称音译吧!
天哪 发表于 2010-2-24 15:36


虽然对推广中国文化有好处,但是说实话,不这么做的原因在于TG的本领域在国际上的地位还没牛B到那个程度。

相反,我全力支持中国菜的英文名称应该全部标注为中文音译,因为中国菜在世界上很知名了。

期待发展,有一天美国警察局里出现个部门叫做“XING JION JZEE DUEE"而不是我们用他们的SWAT
文章备案慢慢学习,先说句别的——还是直接按机构的名称音译吧!
天哪 发表于 2010-2-24 15:36


虽然对推广中国文化有好处,但是说实话,不这么做的原因在于TG的本领域在国际上的地位还没牛B到那个程度。

相反,我全力支持中国菜的英文名称应该全部标注为中文音译,因为中国菜在世界上很知名了。

期待发展,有一天美国警察局里出现个部门叫做“XING JION JZEE DUEE"而不是我们用他们的SWAT
“XING JION JZEE DUEE"是啥啊?我是中国人都迷糊了
不过话说现在老外懂汉语的也不少了。再国外说话都要注意点,搞不好就有搭话的
JYJoe 发表于 2010-2-24 02:08
回复 12# 双筒
对哦~是“犯罪现场调查”~~小白了小白了~~谢谢~~{:hao:}
美国人说宫爆鸡丁   宫爆是音译…………鸡丁是 chicken………………
shayubin 发表于 2010-2-24 20:14


    刑侦支队?。。。
sunbamboo124 发表于 2010-2-24 18:27


    也不会有太多拼音吧。。。
    Paichusuo of High-tech Development District, Qingshanhu Fenju, Gonganju of the city of Nanchang...

    感觉像那种山寨的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