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代市长黄奇帆:收取物业税是控制高档房的一个简单法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0:47:37
1月4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黄奇帆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上发表署名文章。文章中透露,我市将结合危旧房拆迁,在主城约100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上,规划布局20—50个居民聚居区,筹集资金建设一批安置房,让被拆迁群众有房住。

黄奇帆在文章中写到,城市房地产市场可分为三块,需要有针对性地分类施策。

首先是政府配置类住房,约占住房总量的20%—30%。包括:一是廉租房屋,二是经济适用房,三是农民工宿舍,四是动拆迁房。对第四条,黄奇帆说到,由政府主导的危旧房拆迁安置房,主要满足被拆迁群众的安置需要。重庆将结合危旧房拆迁,在主城约100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上,规划布局20—50个居民聚居区,筹集资金建设一批安置房,让被拆迁群众有房住。

其次是普通商品房。我们构想,城市双职工家庭6—7年收入能买一套这样的商品房。2008年,重庆市主城区双职工家庭年收入平均约6万元,90平方米住房均价36万左右,6年的家庭收入基本能买一套房。要保持这样的状况,政府必须控制房价。控制房地产市场,土地价格尤为重要。政府不能认为土地财政收入高就是财政收入好,要防止地价炒得过高。

最后是高档房。收取物业税是控制高档房的一个简单法宝。

总之,高档房可以借鉴物业税的思路去调控,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疯狂上涨势头;中低档商品房要按照正常的经济秩序推进建设,而且多多益善,让大多数老百姓买得起房并且有房可买。

黄奇帆还在文章中介绍了重庆控制房价的经验。

黄奇帆说,重庆坚持实施五条原则,在调控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首先,把房地产投资严格控制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25%左右。其次,按照人均30平方米住房规划建设房地产项目。再次,严格将楼面地价控制在房价的1/3以内。另外,政府每年为低收入群体建设的住房面积占当年房地产竣工面积的30%左右。最后,严格控制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5:1左右。 http://finance.ifeng.com/news/sp ... 00105/1667035.shtml1月4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黄奇帆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上发表署名文章。文章中透露,我市将结合危旧房拆迁,在主城约100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上,规划布局20—50个居民聚居区,筹集资金建设一批安置房,让被拆迁群众有房住。

黄奇帆在文章中写到,城市房地产市场可分为三块,需要有针对性地分类施策。

首先是政府配置类住房,约占住房总量的20%—30%。包括:一是廉租房屋,二是经济适用房,三是农民工宿舍,四是动拆迁房。对第四条,黄奇帆说到,由政府主导的危旧房拆迁安置房,主要满足被拆迁群众的安置需要。重庆将结合危旧房拆迁,在主城约100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上,规划布局20—50个居民聚居区,筹集资金建设一批安置房,让被拆迁群众有房住。

其次是普通商品房。我们构想,城市双职工家庭6—7年收入能买一套这样的商品房。2008年,重庆市主城区双职工家庭年收入平均约6万元,90平方米住房均价36万左右,6年的家庭收入基本能买一套房。要保持这样的状况,政府必须控制房价。控制房地产市场,土地价格尤为重要。政府不能认为土地财政收入高就是财政收入好,要防止地价炒得过高。

最后是高档房。收取物业税是控制高档房的一个简单法宝。

总之,高档房可以借鉴物业税的思路去调控,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疯狂上涨势头;中低档商品房要按照正常的经济秩序推进建设,而且多多益善,让大多数老百姓买得起房并且有房可买。

黄奇帆还在文章中介绍了重庆控制房价的经验。

黄奇帆说,重庆坚持实施五条原则,在调控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首先,把房地产投资严格控制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25%左右。其次,按照人均30平方米住房规划建设房地产项目。再次,严格将楼面地价控制在房价的1/3以内。另外,政府每年为低收入群体建设的住房面积占当年房地产竣工面积的30%左右。最后,严格控制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5:1左右。 http://finance.ifeng.com/news/sp ... 00105/1667035.shtml
物业税空转将推广至全国 专家称年内试点开征可能性很大

记者 张牡霞 编辑 梁伟

记者4日从接近国家税务总局的权威渠道处获悉,今年税务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物业税“空转”工作在部分地区试点了6年多之后,将推广至全国。专家指出,这一信息表明,物业税开征步伐将大大加快了。

所谓物业税的模拟“空转”,是指虽然没有实际征税,但一切步骤与真实收税流程相同,由财政部门、房产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统计物业数量,并进行评估和税收统计。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在日前召开的一个工作会议上,布置了今年财产行为税征收的相关工作,并对这一工作的十余项要点进行讨论。此外,会议还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以及应用评税技术核定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

这是物业税“空转”试点工作进行6年多之后,税务部门在物业税开征方面迈出的一大步。除了“空转”在全国推广之外,专家认为,今年部分城市试点开征物业税的可能性很大。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刘桓指出,“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征物业税的可能性还不大,但在局部地区试点对商业地产征收,还是很有可能的。”记者了解到,深圳市已经将开征物业税写进了《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表》。

据刘桓介绍,政府开征物业税的设想是,第一步对商业地产征收物业税,第二步是扩大到对住宅进行征税,其中对非普通住宅和普通住宅的征税也有先后顺序。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上个月也曾表示,经过6年多的模拟评税试点实践,按评估值征收物业税从技术上看是可行的。据介绍,经过6年多的试点,财税部门目前已初步建立了房地产数据库,开发了若干套评税软件,形成了专家支持队伍,储备了大量的专业人才,形成了“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物业税改革思路,取消了城市房地产税,统一了内外资房产税制度。

尽管技术上已经可以实现,但刘桓认为,开征物业税,还需要解决一些难题,包括房产登记信息不完整、房产价值如何评估,以及与现有的税费制度如何衔接等问题,具体到对住宅的征税上,起征点如何设计也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

从2003年5月开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就分3批在北京、辽宁、江苏、深圳、重庆、宁夏、福建、安徽、河南、大连等10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的 32个县、市、区开展了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物业税一旦开征,哪怕是试点开征,都将释放一个信号,那就是国家要通过税收调节房价,打击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刘桓指出。 http://finance.ifeng.com/news/house/20100105/1664194.shtml
复旦教授谢百三:开征物业税或使中国百万家庭妻离子散

复旦大学金融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谢百三教授(资料图)

谢百三

为了避税,一定会有几十万乃至几百万个家庭闹假离婚,造成离异后的户均少于2-3套房

报载“我国将开征物业税”当天,房地产公司股就全翻了绿。

物业税是财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每年都要交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变化而变化。比如,某城市居民有2套房,当时市场价值分别为180万元和120万元。如果按年税率1%~2%来征税,则每年要缴3万-6万元税。此税的本意是要打击囤房者,扼制炒家,让多房者主动卖掉余房,使房价回落下来,让更多城市居民能买得起房。

在一些发达国家是征收物业税的。但中国与各国情况有很大不同。在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下如贸然开征此税,难度很大,甚至会造成社会不安定。

首先,税法应是全国统一的,若征此税,农村中宅基地盖的自用房征不征?如果不征,江苏、浙江一带农村的私人房子很多已是别墅,三四层楼,几百平方米之规模了,不征合理吗?如果征,则中国广大农民大多数还很不富裕,农业税都免了,又冒出个物业税来,怎么得了呢。

其次,如果仅在城市征此税,那按什么征,按人均面积征,人均面积超过多少才征呢?还是按户均房屋征。如果按户均房屋计算,有的人虽仅一套房,却是豪华别墅,不征他们的合理吗?

再次,按户均住房征,那仅一套房的人征不征?我国多数城乡居民仅一套住房,房价涨来涨去,都仅仅是纸上富贵,自己未得一点好处,凭什么要平添一笔税呢?

如果仅有一套房的不征,规定第二套要征,则一定会引起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很多城市居民之强烈反对。

另外,对第二套房征物业税,主要是企图压那些人卖掉一套房,但如果家里有个14岁-17岁的小孩怎么办?孩子都要结婚的,现在先卖掉一套,等几年后,孩子要成家了,再买回来吗?如果那时涨了30%~50%呢?我看100%的家庭是不敢卖掉的。

没小孩的新婚大学生,2-3年后不就当父母了吗?那时怎么办?

假定政府规定第二套房必须征物业税,第三套更要征税,为了避税,为了给小孩留下房子,一定会有几十万乃至几百万个家庭闹假离婚,造成离异后的户均少于2-3套房。夫妻小孩还是一家人,晚上非法同居在一起,但法律上早已妻离子散了。有人说:要相信群众,老百姓觉悟没那么低,那么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中国老百姓真会这么干,以荒唐的办法对付荒唐的政策。前几年为了打新股,不少证券公司派人去农村收购身份证,一张60元,农民兄弟一算,好啊,不小心掉了,再去派出所补一张才10元啊,可挣50元,因此,当时人们到一个村一下子就可以买一大袋,几百张身份证。

将开“世博会”,上海要搬迁大批城市居民到远郊,给一笔动迁补贴费,按居民人头算,一个人几万元。结果引来了少数居民,特别是老人的“结婚潮”,75岁的上海老太在网上找来了一个80岁的外地农村老头,人都没见过,突击假结婚,给老头几千元,另外可得几万元的动迁补贴。这种事,我们见得还少吗?

另外,由于这是个新税种,得全国人大表决通过,我估计80%~90%的人大代表也有2套房,也有孩子在上中学、大学。他们愿意投赞成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因此,我劝有关部门对此要慎重再慎重,一定要到京、沪、深、广、杭、苏、连、蓉、渝来听听居民之意见再决定。
2008年,重庆市主城区双职工家庭年收入平均约6万元,90平方米住房均价36万左右,6年的家庭收入基本能买一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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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蟹社会就是好,重庆双职工已经升华到不食人间烟火了,羡慕
牛刀:妻离子散不是物业税开征后的效果


牛刀

我想我应该站出来回应一下谢百三教授,关于物业税的开征,谢教授已经背离了一个经济学家的观点和立场,只为少数多套物业持有人说话;而治学方法又是一种威胁和恫吓,缺乏理性和科学精神;并用一种对社会生态的假想取代物业税开征后的效果,实在是非常荒谬的。先不说百十万家庭是否会因物业税的开征而“妻离子散”,这种假想的可能性有多大?单就是把农村住宅也拿出来说事,就是对物业税的无知。

两年前领教过谢教授的“现在正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最大的盛世”的观点,当时还没有出现雷人这个词,但实际上是雷倒了一片网友,当然也包括我。因为我们并没有感受到,我们生活在五千年最大的盛世,如果我们是生活在五千年最大的盛世,那中华民族的文化复兴简直成了笑谈,也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我不知道在一个体制上存在诸多弊端、经济上存在结构失衡、社会上存在两极分化、文化上趋向腐朽和没落,富豪养妓、贪官奸幼,富者越富、穷者恒穷,反应在住宅问题上有的人占有几十套房,而有的人上无片瓦,我不知道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盛世?有多少人想看见这样的盛世?

当然,这是题外话。我之所以拿出来说,是想告诉谢教授,中国社会对两极分化的严重已经忍无可忍,中国经济对出口和投资的路径依赖已经失去了方向,消费不足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最大制约,不解决这些问题,你还谈什么盛世,日本失去的十年在中国再现的可能都将存在。中国社会面临的是必须寻求改变,而物业税的开征,是这种改变的方式之一。

物业税开征的主旨和方向是没有错的,目前的时机和环境也比较成熟。谢教授纠缠的很多问题,只是操作层面的问题,没有多少探讨的价值,因为物业税开征的细则出台后,按惯例是会征求全体纳税人的意见,然后再进行修订,再出台执行的。现在最需要讨论的,不管站在什么人的立场和角度来说话,中国社会究竟要不要调节社会财富,用物业税调节社会财富的方法是否符合中国国情。

就用谢教授的不确切数据来说吧,中国有百十万家庭因此要闹妻离子散。当然,这百十万家庭是个不确切的数据,由于谢教授治学态度一向极不严谨,咱也只得就事说事。去年底,有关数据表明,中国1000万以上资产持有人共有30万,假定每个人都有一个家庭(不排除有人有两个以上家庭),那么,只有30万个家庭,这30万家庭共持有资产14.9万亿,相当于2007年中国GDP的一半,而人口只占0.238%。中国的老百姓曾经哀求过这30万人,你们先富起来了,做做好事,帮帮大家吧,可是这些人抖起来了,不仅不肯帮忙反而恶语相向:只为富人造房子,穷人去租廉租房,去找政府。穷人没有办法,只得来找政府,政府也没有办法,只得开征物业税。当然,这是简单的逻辑,说得太复杂,怕谢教授整不明白。

那么,我先站在这30万人的立场上来看待物业税,会为了每年一点税收而闹妻离子散吗?我告诉谢教授,会有人这么做,不过比例非常少。只要仔细考证这 30万人的发家史,就应该知道,这些人已经完成了从流氓到绅士的过程,他们会包二奶,养小三,甚至小九,没几个人会去闹离婚,物业税的费用至少比他们养个小三要少得多,怎么可能为了这么一点物业税而去妻离子散呢?这种假想出来的社会生态明显不符合实际啊,更不可能是物业税开征后的效果。再说,这30万人大多有产业,靠什么赚钱?消费啊,房价降低老百姓负担减轻,有钱消费了,富人们才能赚钱,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

现在我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来看待物业税。这个税收在开征前,政府正在把涉及房地产开发过程和交易环节的90多种税费,影响房价30%左右,逐步的清除和梳理,这一点从去年9月15日以来,不仅是普通购房人甚至开发商和楼市炒家都尝到了甜头,当然,这些税费还要进一步减免,土地出让金要改革,这样房价将会逐步接近城市居民的购买力,对房价的长期稳定是个利好。对已经持有两套以上住宅的城市居民来说,如果有用于出租的,那在出租的收益上纳税是很正常的,那么,持有多套显然应该多纳税。我们的城市居民有近亿家庭,又有几人持有多套物业呢?百十万人通过纳税这种形式,让近亿家庭少承担一点公共义务,并将财富通过消费的形式流转市场,于国于民皆为有利。

只要政府保持调节社会财富的宗旨不变,物业税对绝大多数人,对宏观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都是有好处的。但是,如果执行不当甚至税种重负,对多套物业其征税率过低,而对普通城市居民征收偏高都会引发社会问题。因为,物业税说到底是对持有大量物业的极少数富人的征收的,不能加重平民负担。 http://finance.ifeng.com/news/opinion/fhgcz/20090608/758332.shtml
正统 发表于 2010-1-5 16:33
知足吧,北京五环内房价起码15000,90平米就是135万。北京的职工工资就算他5万一年,双职工家庭年入10万,不吃不喝也要13年才能买……
房价应该是家庭年收入的6-10倍之间,超过或者低过,都是不怎么合理的。
最大的可能是 应缴税=(面积-30平方*家庭户口所在地址人数)*当年每平方估价*1%
比如 120平方的房子 4口之家3人户口地址在这套房下 一人户口在它处 每平方估价10000

应缴税=(120-30*3)*10000*1%=3000元的税
没有户口在这套房下 (120-30*0)*10000*1%=12000元的税 再加上2000-4000元的物业费。
应该是普通家庭年收入的*倍---*倍之间,这个普通家庭是要用该市职工平均年收入来计算的。
就算吹得天花乱坠
燃油税的事实告诉我们一个非常大的可能-----税要加,房价照涨
屁 话一大筐,不就是想加税嘛
那个泻叫兽,不说它了
opop6234 发表于 2010-1-5 16:32

就要开征,首先征收的就是这样的砖家,还谢百三,我看是谢二百五吧,垃圾中的战斗机
icebluesky 发表于 2010-1-5 18:11


    估計要開征,專家出來了,地方大員也出來了
物业税肯定解决不了高房价,怎么开征,一套房是否开征?如果按社会公平原则,一套房也开征,只会加重普通群众的负担.而有多套房的富裕者,买得起多套房,还在乎那点税.
山西的煤老板在帝都囤了十几套房子,也不过三五天的煤钱,物业税一天的煤钱够不够啊?

高房价只有在持续的经济危机里才会缓解和改变趋势,比如亚洲金融危机下的香港.
看来财政真是顶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