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员的“复出”逻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8:45:18
章文

看到李长江复出的消息http://news.cn.yahoo.com/09-12-/1037/2jsuq.html,着实让我大吃一惊。三鹿毒奶案余波未息,一年前因负有领导责任而引咎辞职的李长江,就出现在公众面前,且肩负着更重大的责任——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
去年的9月22日,新华社在播发“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的消息中称,“鉴于在多家奶制品企业部分产品含有三聚氰胺的事件中,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监管缺失,对此,局长李长江同志负有领导责任,同意接受李长江同志引咎辞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职务的请求。”
三鹿毒奶事件不是一般的质量事故,可以称得上新中国成立以来最恶劣的质量事故了。它选择下手的对象是人群中最弱的幼儿,将近30万幼儿的身体遭受戕害。该案严重影响民众对于政府的信心。
我当初认为,李长江再无翻身之日了,恐怕只能在良心的折磨中度过余生了。万万没有料到的是,政府竟然这么快就启用李长江,而李长江竟然也接受了。这两个“料不到”,实在突破了我对政府信用底线以及人的良心底线的预设。
颇具讽刺的是,李长江新职是领导全国“打黄扫非”,让我不仅要揣测政府的用心:难道是要让李长江将功补过,管好民众精神消费品,去抵补对于民众生活消费品的监管不力么?
如果再联想近些年来,各类引咎辞职或被免职的官员们纷纷获任新职或“异地就职”,我们真地要相信政府对待有问题干部,的确是慈悲心肠,贯彻了老毛当年所说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2003,北京市市长孟学农因对疫情控制不力而引咎辞职,2007年复出为山西省省长了,后时运不济又赶上襄汾溃坝事件而再度引咎辞职;
2004年安徽阜阳发生“毒奶粉事件”,很多官员被问责落马,后来怎么样?原市长刘庆调任安徽省环保局局长,原工商局副局长杨伟调任安徽一个地级市工商局副局长,原卫生局副局长丁丽玲调任阜阳另一个局的副局长;
2005年吉林发生松花江污染事件,危及下游人民的饮水,甚至殃及俄罗斯,国家环保局局长解振华因此引咎辞职,2006年就复出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
2007年山西发生黑砖窖事件,被撤职的原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段春霞,后改任尧都区区长助理,被撤职的临汾市洪洞县原副县长王振俊,后改任该县县长助理;
2008年初,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进京抓记者事件”爆出后,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被勒令辞职。同年11月,张志国又被任命为沈铁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办公室副总指挥;
2008年5月,四川汶川发生大地震,在全国哀悼日期间,山东省滨州市工商局长邵立勇用公款组织干部到武夷山旅游。被曝光后,邵立勇被免职。中央纪委、监察部称,“山东省滨州市工商局无视中央有关规定,置地震灾害给国家所带来的困难于不顾,置全国人民深切悼念遇难同胞的情感于不顾,组织公款旅游。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极其恶劣。有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但是不久,邵立勇异地任职,身份换成了威海市工商局长。山东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调任邵立勇不违反规定。
2008年6月,贵州“瓮安群体性事件”震惊海内外,原县委书记王勤因处置不当而被撤职,不久,调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
2008年9月,三鹿毒奶事件令国人闻奶色变,为此,部分官员被免职,包括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副司长鲍俊凯、河北省农业厅厅长刘大群等,然而,几乎与此同时,被免职的官员纷纷异地就职,刘大群改任河北邢台市市长,鲍俊凯则升任安徽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由副局级变为正局级。
现在公众则看到李长江的复出,由此推测,当初被免职的石家庄市委书记、副书记等一干官员们的复出,也是指日可待了。在结石幼儿们索赔无门的情境下,这帮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官员们的复出,也算是“中国特色”之一种吧!
仔细观察并比较中国官员们的落马,你会发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只要不是触犯党纪国法,不被判刑,就会有新生的机会。
以权谋私、贪污腐化,触犯法律,政治生命也随着自由的丧失而结束。如成克杰、胡长清以及许宗衡等;
而另一种过错,或决策失误,或失职渎职,致使公众利益遭受严重侵害的,则往往被轻责,事后再受重用。如上述复出官员们。
这里面隐藏着怎样的一种逻辑呢?在我看来,对公众利益受损负有领导责任的官员们的“原谅”以及“重新任用”,是对民意的极大轻视和践踏。也从反面表明,民意在某些人眼里的确“轻如鸿毛”。
用权力去交换金钱,当然要严办;但使用权力不当,致使公众利益(包括财产权和生命权)受到严重侵害,更应该严惩不贷。
在三鹿毒奶事件中,被判刑的甚至被剥夺生命的都是三鹿奶厂员工以及供应商们,这固然是他们咎由自取,但没有一个负有监管责任的官员在其中,已经是很不公平了,现在居然这帮官员们陆续在复出,在小民(尤其是那些结石幼儿父母们)看来,真得是要“气结”了。
在民主社会里,不管因为何种原因致使公众利益遭受侵害的官员,唯一的选择就是道歉辞职,离开政治,另辟人生道路。他知道,在汹汹民意面前,恋栈不可能,日后复出也基本无望。
那里是选票至上,政客们匍匐于民意脚下,而在这里,一切唯权力马首是瞻,权力最无情,也最强势,它总是公然强奸民意。
http://blog.ifeng.com/article/3867280.html章文

看到李长江复出的消息http://news.cn.yahoo.com/09-12-/1037/2jsuq.html,着实让我大吃一惊。三鹿毒奶案余波未息,一年前因负有领导责任而引咎辞职的李长江,就出现在公众面前,且肩负着更重大的责任——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
去年的9月22日,新华社在播发“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的消息中称,“鉴于在多家奶制品企业部分产品含有三聚氰胺的事件中,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监管缺失,对此,局长李长江同志负有领导责任,同意接受李长江同志引咎辞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职务的请求。”
三鹿毒奶事件不是一般的质量事故,可以称得上新中国成立以来最恶劣的质量事故了。它选择下手的对象是人群中最弱的幼儿,将近30万幼儿的身体遭受戕害。该案严重影响民众对于政府的信心。
我当初认为,李长江再无翻身之日了,恐怕只能在良心的折磨中度过余生了。万万没有料到的是,政府竟然这么快就启用李长江,而李长江竟然也接受了。这两个“料不到”,实在突破了我对政府信用底线以及人的良心底线的预设。
颇具讽刺的是,李长江新职是领导全国“打黄扫非”,让我不仅要揣测政府的用心:难道是要让李长江将功补过,管好民众精神消费品,去抵补对于民众生活消费品的监管不力么?
如果再联想近些年来,各类引咎辞职或被免职的官员们纷纷获任新职或“异地就职”,我们真地要相信政府对待有问题干部,的确是慈悲心肠,贯彻了老毛当年所说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2003,北京市市长孟学农因对疫情控制不力而引咎辞职,2007年复出为山西省省长了,后时运不济又赶上襄汾溃坝事件而再度引咎辞职;
2004年安徽阜阳发生“毒奶粉事件”,很多官员被问责落马,后来怎么样?原市长刘庆调任安徽省环保局局长,原工商局副局长杨伟调任安徽一个地级市工商局副局长,原卫生局副局长丁丽玲调任阜阳另一个局的副局长;
2005年吉林发生松花江污染事件,危及下游人民的饮水,甚至殃及俄罗斯,国家环保局局长解振华因此引咎辞职,2006年就复出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
2007年山西发生黑砖窖事件,被撤职的原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段春霞,后改任尧都区区长助理,被撤职的临汾市洪洞县原副县长王振俊,后改任该县县长助理;
2008年初,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进京抓记者事件”爆出后,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被勒令辞职。同年11月,张志国又被任命为沈铁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办公室副总指挥;
2008年5月,四川汶川发生大地震,在全国哀悼日期间,山东省滨州市工商局长邵立勇用公款组织干部到武夷山旅游。被曝光后,邵立勇被免职。中央纪委、监察部称,“山东省滨州市工商局无视中央有关规定,置地震灾害给国家所带来的困难于不顾,置全国人民深切悼念遇难同胞的情感于不顾,组织公款旅游。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极其恶劣。有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但是不久,邵立勇异地任职,身份换成了威海市工商局长。山东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调任邵立勇不违反规定。
2008年6月,贵州“瓮安群体性事件”震惊海内外,原县委书记王勤因处置不当而被撤职,不久,调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
2008年9月,三鹿毒奶事件令国人闻奶色变,为此,部分官员被免职,包括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副司长鲍俊凯、河北省农业厅厅长刘大群等,然而,几乎与此同时,被免职的官员纷纷异地就职,刘大群改任河北邢台市市长,鲍俊凯则升任安徽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由副局级变为正局级。
现在公众则看到李长江的复出,由此推测,当初被免职的石家庄市委书记、副书记等一干官员们的复出,也是指日可待了。在结石幼儿们索赔无门的情境下,这帮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官员们的复出,也算是“中国特色”之一种吧!
仔细观察并比较中国官员们的落马,你会发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只要不是触犯党纪国法,不被判刑,就会有新生的机会。
以权谋私、贪污腐化,触犯法律,政治生命也随着自由的丧失而结束。如成克杰、胡长清以及许宗衡等;
而另一种过错,或决策失误,或失职渎职,致使公众利益遭受严重侵害的,则往往被轻责,事后再受重用。如上述复出官员们。
这里面隐藏着怎样的一种逻辑呢?在我看来,对公众利益受损负有领导责任的官员们的“原谅”以及“重新任用”,是对民意的极大轻视和践踏。也从反面表明,民意在某些人眼里的确“轻如鸿毛”。
用权力去交换金钱,当然要严办;但使用权力不当,致使公众利益(包括财产权和生命权)受到严重侵害,更应该严惩不贷。
在三鹿毒奶事件中,被判刑的甚至被剥夺生命的都是三鹿奶厂员工以及供应商们,这固然是他们咎由自取,但没有一个负有监管责任的官员在其中,已经是很不公平了,现在居然这帮官员们陆续在复出,在小民(尤其是那些结石幼儿父母们)看来,真得是要“气结”了。
在民主社会里,不管因为何种原因致使公众利益遭受侵害的官员,唯一的选择就是道歉辞职,离开政治,另辟人生道路。他知道,在汹汹民意面前,恋栈不可能,日后复出也基本无望。
那里是选票至上,政客们匍匐于民意脚下,而在这里,一切唯权力马首是瞻,权力最无情,也最强势,它总是公然强奸民意。
http://blog.ifeng.com/article/3867280.html
xiaokk [2009-12-28 12:26:13 AM] 同志,理解吧,这年头好同志难找哇!
http://blog.ifeng.com/article/3867280.html
李长江有点冤,应该是卫生部门的问题,他自己去顶缸》:D
宋桂芳:引咎辞职官员复出当进退有据

作者:宋桂芳

  官方媒体一篇报道“泄密”:因“三鹿”事件引咎辞职的原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已出任新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12月27日新华网)。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李长江的复出也许未必应该动辄得咎。但问题是,这样的复出显得有些突兀。

  如果是一名歌手,高兴或者不高兴了,随时可以宣布退出,然后随便找个什么日子又东山再起,既娱人也娱己,我们都懒得计较其说话算不算数。但政坛不是歌坛,进退之间不仅事关公共权力与公共利益,且关乎公平正义,不谈敬畏民意,起码要给民意一个解释。从这个层面看,与其怪公众总是盯着问题官员不放,不如说是进退失据的复出机制一直没有回应好公众心中的核心问题。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有两大进步因素在推动:一是公众民主监督意识提升,凡事总要弄个明白,不再对行政领域的事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二是随着法治的进步,官员问责越来越成为常态,不是我们的官员退步了、容易出事了,而是原来出事不被究责的现在需要埋单了,如此一来,必然有越来越多的官员将要“进进出出”。

  这些本来都是好事,只要有个原则可以规制,公众不至于杯弓蛇影,复出官员也不至于动辄得咎。遗憾的是,这些年来,官员复出上的悬疑依然没有从制度层面求解,任凭民间流言蜚语,进退失据的复出表演岿然如山。如此一来,消弭政府公信不说,也让复出官员分外尴尬,有苦说不出。

  复出的官员未必仍有问题,但在公权领域,所有的虚与未明都会被公众合理地无赖假定——这个心结,只有透明的进出机制可以解开。http://news.sina.com.cn/pl/2009-12-28/024819349493.shtml
问题官员复出为何屡遭民意阻拦

青州 刊发时间:2009-12-27 16:55:02 光明网-光明观察   [字体:大 中 小]

    在民众的猜疑声中,又一位问题官员复出。据新华网27日报道:2009年12月27日因"三鹿"事件引咎辞职的原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已出任新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

    消息一经报道,民众普遍质疑,为何有问题的官员在引咎辞职后还能继续混迹公务员队伍,甚
至复出担任领导职务,网络一片哗然,公众愤怒不已,几乎把所有矛头指向政府有违民意的领导干部任用任免制度。舆论一边倒的情况让本身就脆弱的政府公信力又一次站在风口浪尖。民间猜测议论纷纷,问题官员复出的背后是否存在着黑幕?官员问责制是否形同虚设?政府公共形象威信何去何从?引咎辞职是否意在"挥泪斩马谡"平息暂时民愤而已。

    实事上对问题官员的质疑在2008年8月发生震惊中外的三鹿奶粉事件之后就已经早有风波,事隔一年并非只有李长江一人复出,今年3月被中纪委监察部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的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早在去年就已调任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去年11月,河北农业厅原厅长刘大群就已从河北农业厅调任邢台市担任市委副书记,并在今年1月当选邢台市市长。问题官员的"高调下课,低调复出。"不仅仅是李长江一人存在的特殊现象,"问题→辞职→ 提拔"已俨然成为问题官员规避刑法旋即东山再起的官场避规新举措。民众对此的反感已经颇有多时,积怨长久,甚至有人评价这是典型的公开腐败。

    其实民众的愤怒与不平的根源是对我国公务员制度的误解所造成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解释:引咎辞职不是退出公务员队伍,而是保留职级不再担任领导职务而已。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引咎辞职的党政领导干部还可做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平级调整、离岗培训等安排。问题官员的复出引发舆论风波正是来自于此规定,而按照公众长期形成的思维观念,领导干部辞职既是脱离公务员队伍,不再涉政,误区的存在是群情激动的主要原因所在。当然民众的想法和期望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清廉吏治,兴国兴民。

    此次事件,引起政府尴尬窘迫并非是偶然和群众的不明真相,问责制作为领导干部任免制度中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所承载分量是民众对振兴吏治的希望,对公权公开透明使用的期望,对公民能够行使监督权的盼望。问题官员的频繁不透明复出,导致民众认为被愚弄,人心向背,尽失民意,政府的形象威信受到严重挑战。而这种因制度性缺陷而导致"问责制"解释不清,又成为官员逃避责任的避风港,民众误解积怨的堆垒池,实有违立法初衷。

    笔者认为问题官员的问题是制度性缺造成,就必然要在制度上加以规范和完善,严谨、严肃、严格且有针对性的诠释规章制度中存在人为误区的地方,同时加大对民众的宣传解释工作,将因误解造成的舆论损失降到最低,重塑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只有这样取信于民、问政于民、还政于民才能在今后的执政中消除官民隔阂,重建民心。http://guancha.gmw.cn/content/2009-12/27/content_1028987.htm
所以说TG的干部比GMD的干部忠心啊
这样刷楼斑竹不处理么?
热~~~~~~~,原来刷楼的是楼主自己........
干部数量少,不够用,要保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