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电动助力车)不可能也不需要进行机动车登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1:14:4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我们知道, 电动自行车(电动助力车)在购买时, 是没有缴纳车辆购置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里面规定,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而这里所说的电车是指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等公共车辆, 不包括个人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电动助力车).

因为电动自行车(电动助力车)不需交纳车辆购置税, 所以车主就没有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车主既不可能,也不需要进行机动车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我们知道, 电动自行车(电动助力车)在购买时, 是没有缴纳车辆购置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里面规定,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而这里所说的电车是指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等公共车辆, 不包括个人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电动助力车).

因为电动自行车(电动助力车)不需交纳车辆购置税, 所以车主就没有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车主既不可能,也不需要进行机动车登记.
补充下法律条款重新定义一下机动车的法律概念即可,如果从常识上来说电动自行车不属于机动车范畴那才是见鬼了。
将电动自行车划为机动车后可以将其单独划分管理,简化或免除其年审等相关手续。
RedTide 发表于 2009-12-11 19:43
如果电动助力自行车是机动车,那么请问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吗?

如果电动助力自行车是机动车,那么请问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吗?
toptjj 发表于 2009-12-11 20:05

行驶车道可以划入摩托车一类,在某些城市道路上,可以开辟专用车道,一般则在慢车道上行驶。
如果电动助力自行车是机动车,那么请问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吗?
toptjj 发表于 2009-12-11 20:05

行驶车道可以划入摩托车一类,在某些城市道路上,可以开辟专用车道,一般则在慢车道上行驶。
国家就是法,只要需要随时可以改。跟流氓讲道理有用吗?
RedTide 发表于 2009-12-11 19:43
车车 发表于 2009-12-11 21:07
电动车不处理, TB国交通就是一堆垃圾
这次回国,看到 电动车横行,,,,吓得俺都没胆开车....
第一,并不是所有的电动车都需要归入机动车管理。

第二,法律条文是可以修改的。
第一,谁说购买电动车的时候你没缴税?:D
第二,什么叫电动车归入机动车管理,lz你弄明白没?摩托车就是机动车,结果“禁止上路”。国家的意思就是禁止超过35km,40kg的电动车上路。
kaka22 发表于 2009-12-12 08:40
shaftstop 发表于 2009-12-12 07:41
又不是说所有到电动车都要登记,你见过60V到电动车吗?你知道不知道有到电摩托能飚到60KM+,据某经销商老板说100KM/H到电摩托已经上市啦。
又不是说所有到电动车都要登记,你见过60V到电动车吗?你知道不知道有到电摩托能飚到60KM+,据某经销商老板说100KM/H到电摩托已经上市啦。
zhu250 发表于 2009-12-13 09:53

磁悬浮的“电动车”啥时候上市啊?:D

磁悬浮的“电动车”啥时候上市啊?
超级49 发表于 2009-12-13 09:54
这样扯有什么意思?60KM/H的电动车,你以为继续放任下去很好玩?现在政策规范化同样是有实力到电动车企业寄予厚望到.双100+电动车在技术上已经不是问题,政策多变模糊才是企业主犹豫之处.
磁悬浮的“电动车”啥时候上市啊?
超级49 发表于 2009-12-13 09:54
这样扯有什么意思?60KM/H的电动车,你以为继续放任下去很好玩?现在政策规范化同样是有实力到电动车企业寄予厚望到.双100+电动车在技术上已经不是问题,政策多变模糊才是企业主犹豫之处.
以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时,一般情况下机动车都要负主要责任的吧

以后,电动车也成机动车了。。。
回复 17# zhu250

我完全赞同对电动车进行规范和限制,任其肆意发展后果不堪设想。


回复 19# 超级49
    山寨风盛行到今天,大量不知名的小作坊跟风而进,号称电池三年保五年,其实不到一年就人去楼空。在手机领域这么做市对抗西方国家的知识产权霸权,缩小数字到鸿沟的“正义”事业??
    但是电动车领域不同,现在电动车从市场到生产,中国是老大话语权在我们手里,是“中国制造”打翻身仗到一个机遇。应该剔除害群之马,鼓励支持科研型有野心的企业。。。现在可以说是万事具备只欠东风.

回复 19# 超级49
    山寨风盛行到今天,大量不知名的小作坊跟风而进,号称电池三年保五年,其实不到一年就人去楼空。在手机领域这么做市对抗西方国家的知识产权霸权,缩小数字到鸿沟的“正义”事业??
    但是电动车领域不同,现在电动车从市场到生产,中国是老大话语权在我们手里,是“中国制造”打翻身仗到一个机遇。应该剔除害群之马,鼓励支持科研型有野心的企业。。。现在可以说是万事具备只欠东风.
这个政策出台已经有点迟了,不少城市电动自行车的比例已经超过人口的50%了,不处理等于把国家法律当狗屁,如果处理,一来机动车道路根本容纳不下,二来如果禁止民愤太大。
都说电动车危险,一个国家的公交体系成熟了么?你愿意天天坐着额定20多人却挤进四五十人的公交车么?摩托车在我这里也被禁止了?80%的交通资源分配给只有20%的有车族?人人都能买得起汽车么?买得起养得起么?
超大的红裤衩 发表于 2009-12-13 14:31

时速60多公里的"助力车"在行人自行车之间横冲直撞, 这个就合理了么?
这个问题是两方面,一方面是对于电动车速度越来越快是不是需要限制;一方面是对于速度不快的电动车,有没有必要纳入机动车管理。
还是管理下吧...乱闯红灯的现象多了去了...
法律本来就是要与时俱进,这些法律面世的时候还未有电动车。新环境出现本来就要有新的立法。;P
禁了好,省得老听到“一无良司机超车道上接倒电动车,一家三口惨遭灭门”的新闻。
国家就是法,只要需要随时可以改。
赞同对电动车进行规范和限制
超大的红裤衩 发表于 2009-12-13 14:31

又没说取消

规范和限速是非常有必要的
超过40公斤,时速20公里的电动车是个什么样子
那就是一颗炸弹!
电动车是我最害怕的交通工具,寂静、快速、没刹车、不长眼……
看到支持电动车的把自己装成是弱势群体就觉得好笑。骑自行车的现在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前不久老妈骑自行车就被电动车撞了,去医院检查花了300多,而肇事的电动车居然直接跑了。
电动车要么彻底被禁止,要么就必须办证并且使用机动车道,否则骑自行车的弱势群体的利益谁来保护?
C2的潘泽尔四万 发表于 2009-12-14 09:42


    电动车哪里比的了大卡车的杀伤力
规范是要支持的,禁、限是要反对的:D
一直很纳闷:那玩意怎么就叫自行车了呢?;funk
回复 34# 光荣的寒假党
至少大卡车不会在小区里给我来个寂静无声的偷袭……
光荣的寒假党 发表于 2009-12-14 10:56
至少大卡车不会在非机动车道里横冲直撞。
电动摩托车应该纳入机动车范畴来管理!
而电动自行车必须限速、限重!
一个40、50公斤的铁家伙,以30多公里的速度行驶,对行人和普通自行车都是严重的安全隐患。
电动车确实很吓人,无声无息地就在你后面出现,还好广州严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