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好心扶起跌倒孕妇反遭索赔 监控录像终还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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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南京一老人赶公交时跌倒,路过小伙将老人扶起就医,事后小伙反遭老人索赔,法院认定小伙与老人相撞可能性较大,应赔偿老人40%治疗费。一时间类似的诸多事例让很多人对“搀扶摔倒老人”产生恐惧。昨日上午,这样的纠纷在南京火车站再次发生,所不同的是当事主人不是老人,而是一名孕妇。好在警方通过监控录像还了热心市民清白。
    昨日上午10时许,市民郑先生赶到南京火车站,准备前往上海。他下了33路公交车往火车站候车大厅方向赶去时,“扑通”一声,前面一女子被一个奔跑的小男孩撞跌倒了。一开始郑先生并没有注意,他向前走了四五步猛然发现,跌倒在地上的女子是一名孕妇。此时孕妇斜躺在地,手捂着肚子,面部表情十分痛苦。“小妹子,怎么样?不会有问题吧?要不要叫120……”郑先生关切地连连询问。

    此时孕妇看也没看一眼就质问郑先生:“不长眼啊?”随后孕妇试图一只手支撑在地上爬起,可又很艰难。郑先生见此,忙将孕妇从地上扶起。当时广场上还有其他旅客,见状都围上去。就在郑先生转身要走时,孕妇突然上前攥住了郑先生的衣角大喊:“就是你把我撞倒的,你不要走!”双方正在争执时,一名女子也凑上来说:“我看到了,就是你撞的!”该女子还强调自己与摔跤的孕妇“素不相识”。不一会儿,孕妇打电话将她丈夫叫来。

    其丈夫赶来,一把拽住郑先生就挥拳要打,并问郑先生,“既然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发善心去扶,广场上来来往往人多着呢,就你一个人学雷锋?”孕妇丈夫问得郑先生无言以对。先前“素不相识”女子又说是郑先生撞的人。孕妇夫妇见有了“证人”,更认定是郑先生的责任,继续纠缠,并提出拿2000元钱作为赔偿。无奈之下,郑先生只好报了警。

    “我和这位大姐很熟,她不会故意为难别人的。”当车站民警赶到现场时,原本自称不认识孕妇的女子突然改口。郑先生马上回击说,你刚才说和她不认识,现在又说认识了。就在这时,前来托运行李的一位姓王的男子向民警描述:“当时,我正好路过,孕妇倒下时,就在我旁边不到两米处,我想去扶,旁边更近的这位大哥已经扶了,然后我就走了。她其实是被之前路过的一个男孩蹭了一下,才失去重心跌倒的。”见王某来作证人,孕妇夫妇也不答应,说王某是与郑先生一起的。

    双方说法一时难住了民警。民警从广场监控录像里调阅了事件经过,正如郑先生所说。随后,孕妇及其丈夫向郑先生道歉,但被郑先生拒绝了。(卢斌)http://www.js.xinhuanet.com/xin_ ... ontent_18234215.htm


   2006年,南京一老人赶公交时跌倒,路过小伙将老人扶起就医,事后小伙反遭老人索赔,法院认定小伙与老人相撞可能性较大,应赔偿老人40%治疗费。一时间类似的诸多事例让很多人对“搀扶摔倒老人”产生恐惧。昨日上午,这样的纠纷在南京火车站再次发生,所不同的是当事主人不是老人,而是一名孕妇。好在警方通过监控录像还了热心市民清白。
    昨日上午10时许,市民郑先生赶到南京火车站,准备前往上海。他下了33路公交车往火车站候车大厅方向赶去时,“扑通”一声,前面一女子被一个奔跑的小男孩撞跌倒了。一开始郑先生并没有注意,他向前走了四五步猛然发现,跌倒在地上的女子是一名孕妇。此时孕妇斜躺在地,手捂着肚子,面部表情十分痛苦。“小妹子,怎么样?不会有问题吧?要不要叫120……”郑先生关切地连连询问。

    此时孕妇看也没看一眼就质问郑先生:“不长眼啊?”随后孕妇试图一只手支撑在地上爬起,可又很艰难。郑先生见此,忙将孕妇从地上扶起。当时广场上还有其他旅客,见状都围上去。就在郑先生转身要走时,孕妇突然上前攥住了郑先生的衣角大喊:“就是你把我撞倒的,你不要走!”双方正在争执时,一名女子也凑上来说:“我看到了,就是你撞的!”该女子还强调自己与摔跤的孕妇“素不相识”。不一会儿,孕妇打电话将她丈夫叫来。

    其丈夫赶来,一把拽住郑先生就挥拳要打,并问郑先生,“既然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发善心去扶,广场上来来往往人多着呢,就你一个人学雷锋?”孕妇丈夫问得郑先生无言以对。先前“素不相识”女子又说是郑先生撞的人。孕妇夫妇见有了“证人”,更认定是郑先生的责任,继续纠缠,并提出拿2000元钱作为赔偿。无奈之下,郑先生只好报了警。

    “我和这位大姐很熟,她不会故意为难别人的。”当车站民警赶到现场时,原本自称不认识孕妇的女子突然改口。郑先生马上回击说,你刚才说和她不认识,现在又说认识了。就在这时,前来托运行李的一位姓王的男子向民警描述:“当时,我正好路过,孕妇倒下时,就在我旁边不到两米处,我想去扶,旁边更近的这位大哥已经扶了,然后我就走了。她其实是被之前路过的一个男孩蹭了一下,才失去重心跌倒的。”见王某来作证人,孕妇夫妇也不答应,说王某是与郑先生一起的。

    双方说法一时难住了民警。民警从广场监控录像里调阅了事件经过,正如郑先生所说。随后,孕妇及其丈夫向郑先生道歉,但被郑先生拒绝了。(卢斌)
孕妇和做假证的难道没罪?至少应该是个诈骗罪吧,虽然未遂但是性质已经定了啊。
还是南京………………

以后去南京要小心阿,什么人摔了也别扶,认识的除外
道德,做人起码的道德都已经沦丧。道哥很生气。。。。
应该按诈骗提起公诉。
这个“素不相识”妇女是什么名堂?
感觉是串通的吧, 可能是个骗局, 不然怎么正好有人证
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不断被践踏~
就是一碰瓷的[:a16:]
这个孕妇生孩子长两个屁眼
这个算敲诈勒索吧

碰见这样的 如果扶了被人冤枉 直接把他打熄火 扬长而去
既然他不讲道理 那就不跟他讲道理
南京还真是个奇怪的地方
呵呵
现在的人到底是怎么了?
火车站是非地,不宜久留
这种孕妇还有其丈夫最是可恶。这是挑战人类的公德心的底线。


人做事,天在看,多行不义必自毙。
如果这事情让我撞上了,我决定在一旁围观
生儿子没屁眼,生闺女是石女
LS的头像有不穿衣服的么?
太坏了
一天换一个老婆 发表于 2009-11-17 16:57


    生儿子没JJ,生女儿美套套
“那南赡部洲者,贪淫乐祸,多杀多争,正所谓口舌凶场,是非恶海。我今有三藏真经,可以劝人为善”
都怀孕了,做人还这样。让孩子还没出生就有一个丧失道德的亲人吗!
唉……对人对己都是一个伤害。
南京老太和南京那个法官永远的被钉在了耻辱柱上面。一个事件让道德在退步。
又是南京?
对这样的人能不能以诈骗罪提出诉讼?有请法律界专家
南京,又是南京。
走过,路过南京的要小心啊!
一般来说,做好事前应看对方的穿着,穿着得体的人相对质素也高
一伙儿的,,,真是可爱的南京
南京!南京!
这个孕妇还有没有人性,就是为了肚子里的孩子也得有点道德吧
南京,又是南京!
南京!南京!
hpcho87 发表于 2009-11-17 16:00


    完全同意.
南京!南京!南京还真是个奇怪的地方,作为江苏人我无地自容!
这个百分百是做笼子骗人
本来以为是随便抓个要补偿,但文中那“素不相识”的女人让人觉得,这完全就是个骗局。
  此孕妇夫妇应该被人肉搜索,以儆效尤。
包括的那个撞人的孩子都是一伙的, 哪有医院都没去检查直接敲钱的? 这不是碰瓷是什么?
南京很危险呀
真孕妇假孕妇还两说呢...[: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