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看懂雅阁蹭劳斯莱斯为什么赔200万,恳请emperorgui、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3:43:16

刚才看了emperorgui 发的《蹭劳斯莱斯要赔200万 开车的朋友进》一帖,里面讨论的甚是热闹,但我看了半天还是没看懂,因此恳请emperorgui、车车、造汽、正蓝奇等大佬、以及各位开车的网友给详细分析讲解一下。


首先声明一下,我不是车主,不会开车,也不懂交规,所以看不懂这个事故。


下面,先让我们来看一下发生了什么事情:


“事情发生在温州,前天下午1点左右,朱小姐开着雅阁车去办事,由市区的晏公殿巷右转弯进入府前街时,不小心与前方一辆由府前街自南向北直行的车子(劳斯莱斯)发生了碰撞。


朱小姐下车一看,吓了一跳,眼前竟是一辆气派十足的黑色劳斯莱斯轿车。”


那么,晏公殿巷和府前街在哪里?请看下图。



这是一张从百度地图上截下来的晏公殿巷与府前街的关系图,按百度地图的标注是上北下南、左西右东,如果百度地图标注错了可不怨我。


从这张地图上看,雅阁车由晏公殿巷右转弯进入府前街应是由东向西行驶转为由南向北行驶,也就是说,雅阁车是由劳斯莱斯的右侧驶来转为与劳斯莱斯同向行驶。


因此,雅阁车撞劳斯莱斯应有三种可能:


一、雅阁车沿晏公殿巷由东向西行驶,未及转弯即拦腰撞上了由南向北已驶过路口中央的劳斯莱斯;


二、雅阁车转弯后由南向北行驶,由于车速较快与同样由南向北行驶的劳斯莱斯发生追尾;


三、雅阁车在转弯过程中与由南向北已驶过路口中央的劳斯莱斯发生斜向碰撞。


让我们再来看一下碰撞发生后的景象:


“这一撞,雅阁车的车头有些变形,保险杆脱落。但更要命的是,那辆劳斯莱斯的轮毂有点破损了,右侧车门刮花。”


在上述三种碰撞可能中,“雅阁车头变形、保险杆脱落”都是必然的,但劳斯莱斯被碰撞的情况可就不同了。


在第一种碰撞可能中,劳斯莱斯的右侧会由于发生碰撞而变形,现场的碰撞结果显然不是第一种碰撞可能。


现场的碰撞结果同样否定了第二种碰撞可能。


现场的碰撞结果似乎是由第三种碰撞可能引起的。


但是,如果发生的是斜向碰撞,其碰撞位置应是一处,而不可能同时碰撞到右侧的轮毂和车门。


从劳斯莱斯的右侧轮毂破损同时车门刮花这点来看,最可能发生的碰撞就是雅阁车在已接近完成转弯的情况下与劳斯莱斯发生近乎平行的小角度的刮碰。


于是问题便出现了:雅阁和劳斯莱斯到底是谁先驶过了路口中央?


如果是劳斯莱斯在雅阁开始转弯之前先驶过了路口中央,那么正在转弯之中的雅阁可能追上劳斯莱斯发生平行刮碰吗?


如果是劳斯莱斯在雅阁已开始转弯之后才驶入路口中央呢?


温州市的晏公殿巷和府前街都不是主要交通道路,我不知道那里是否设有交通信号灯。


如果设有交通信号灯,那么谁未遵守交通信号谁就是全责,毫无回旋的余地。


现在再让我们看一下交警勘察现场后的责任认定:


“交警赶到,勘察现场后,初步认定雅阁车负主要责任。”


也就是说,这里要么是没有交通信号可以遵守,要么就是两车都违反了交通信号。


如果是后一种,那就没有什么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的区别了,所以现场只能是前一种情况:根本就没有交通信号可以遵守。


现行交规规定:机动车辆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在进入路口前应停车(至少也得减速)瞭望,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


这是交规尊重生命安全的体现


当劳斯莱斯沿府前街由南向北行驶时,晏公殿巷在其右侧,雅阁是其右方来车。


由此,到底谁该让谁,不是一目了然了吗?


那么,到底是谁违章?究竟是谁该负主要责任?是谁不尊重他人的生命安全?


我想,各位开过车的网友此时应该心中都有数了吧?

刚才看了emperorgui 发的《蹭劳斯莱斯要赔200万 开车的朋友进》一帖,里面讨论的甚是热闹,但我看了半天还是没看懂,因此恳请emperorgui、车车、造汽、正蓝奇等大佬、以及各位开车的网友给详细分析讲解一下。


首先声明一下,我不是车主,不会开车,也不懂交规,所以看不懂这个事故。


下面,先让我们来看一下发生了什么事情:


“事情发生在温州,前天下午1点左右,朱小姐开着雅阁车去办事,由市区的晏公殿巷右转弯进入府前街时,不小心与前方一辆由府前街自南向北直行的车子(劳斯莱斯)发生了碰撞。


朱小姐下车一看,吓了一跳,眼前竟是一辆气派十足的黑色劳斯莱斯轿车。”


那么,晏公殿巷和府前街在哪里?请看下图。



这是一张从百度地图上截下来的晏公殿巷与府前街的关系图,按百度地图的标注是上北下南、左西右东,如果百度地图标注错了可不怨我。


从这张地图上看,雅阁车由晏公殿巷右转弯进入府前街应是由东向西行驶转为由南向北行驶,也就是说,雅阁车是由劳斯莱斯的右侧驶来转为与劳斯莱斯同向行驶。


因此,雅阁车撞劳斯莱斯应有三种可能:


一、雅阁车沿晏公殿巷由东向西行驶,未及转弯即拦腰撞上了由南向北已驶过路口中央的劳斯莱斯;


二、雅阁车转弯后由南向北行驶,由于车速较快与同样由南向北行驶的劳斯莱斯发生追尾;


三、雅阁车在转弯过程中与由南向北已驶过路口中央的劳斯莱斯发生斜向碰撞。


让我们再来看一下碰撞发生后的景象:


“这一撞,雅阁车的车头有些变形,保险杆脱落。但更要命的是,那辆劳斯莱斯的轮毂有点破损了,右侧车门刮花。”


在上述三种碰撞可能中,“雅阁车头变形、保险杆脱落”都是必然的,但劳斯莱斯被碰撞的情况可就不同了。


在第一种碰撞可能中,劳斯莱斯的右侧会由于发生碰撞而变形,现场的碰撞结果显然不是第一种碰撞可能。


现场的碰撞结果同样否定了第二种碰撞可能。


现场的碰撞结果似乎是由第三种碰撞可能引起的。


但是,如果发生的是斜向碰撞,其碰撞位置应是一处,而不可能同时碰撞到右侧的轮毂和车门。


从劳斯莱斯的右侧轮毂破损同时车门刮花这点来看,最可能发生的碰撞就是雅阁车在已接近完成转弯的情况下与劳斯莱斯发生近乎平行的小角度的刮碰。


于是问题便出现了:雅阁和劳斯莱斯到底是谁先驶过了路口中央?


如果是劳斯莱斯在雅阁开始转弯之前先驶过了路口中央,那么正在转弯之中的雅阁可能追上劳斯莱斯发生平行刮碰吗?


如果是劳斯莱斯在雅阁已开始转弯之后才驶入路口中央呢?


温州市的晏公殿巷和府前街都不是主要交通道路,我不知道那里是否设有交通信号灯。


如果设有交通信号灯,那么谁未遵守交通信号谁就是全责,毫无回旋的余地。


现在再让我们看一下交警勘察现场后的责任认定:


“交警赶到,勘察现场后,初步认定雅阁车负主要责任。”


也就是说,这里要么是没有交通信号可以遵守,要么就是两车都违反了交通信号。


如果是后一种,那就没有什么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的区别了,所以现场只能是前一种情况:根本就没有交通信号可以遵守。


现行交规规定:机动车辆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在进入路口前应停车(至少也得减速)瞭望,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


这是交规尊重生命安全的体现


当劳斯莱斯沿府前街由南向北行驶时,晏公殿巷在其右侧,雅阁是其右方来车。


由此,到底谁该让谁,不是一目了然了吗?


那么,到底是谁违章?究竟是谁该负主要责任?是谁不尊重他人的生命安全?


我想,各位开过车的网友此时应该心中都有数了吧?

这个让右车是指两车十字交会的情况下。

而雅阁明显是右转,右转让直行是通行原则,同类的还有左转让直行,右转让左转。

也就是一个路口,右转的车辆,优先级最低。
劳斯莱斯应该自认全责,不然他自己也很麻烦
LZ啥都不懂就上来喷
该次事故雅阁确实是应该负有至少主要责任的,右转让直行,而且雅阁车在转弯时RR已经绝大部分车身通过路口,作为后车,雅阁应该保持安全车距,责任划分本来没有错。
看楼主前面的分析还觉得楼主辛苦了,看了楼主最后两段话才明白纯粹是为了煽动P民情绪!只能说楼主没安好心。
huss 发表于 2012-2-6 11:36
劳斯莱斯应该自认全责,不然他自己也很麻烦
你这个法子叫骗保,金额这么巨大,经侦要介入的~~

再说了,假如劳斯莱斯有足够的车损险,那更犯不着搞这种骗保了,因为车损险修车就好了,追究雅阁赔偿的事转移给保险公司去搞,多清心~~
事故的事实还原不是靠猜~~

楼主省省吧~~

这事已经有后续了。

雅阁刮蹭劳斯莱斯续:昂贵一“吻”定损39万元
http://news.sohu.com/20120206/n333868668.shtml
晚报讯 上周五,本报报道了温州的朱小姐驾驶本田雅阁与一辆上千万元的劳斯莱斯发生碰撞而引发赔偿的事件。前天下午,受损的劳斯莱斯抵达上海的4S店进行定损。目前有了初步定论,修理费在39万元左右。除去一些由保险公司出的理赔费用,朱小姐可能需为这一“吻”付出23万元人民币的代价,相当于一辆全新雅阁轿车的费用。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龙水南路的劳斯莱斯上海4S店。售后部经理表示,受损的劳斯莱斯正在该店内。由于没有得到车主授权,记者希望查看受损车辆的要求被婉拒。

  店方表示,经过周六的定损,受损车辆的初步维修估价为39万元,包括车门、轮毂等零部件的更换,以及油漆、钣金等工时费用。店方表示,由于劳斯莱斯用于维修、更换的配件都是由国外进口的,39万的维修费用属于正常水平,其维修标准和费用符合品牌要求及行业规范。

  店方表示,4S店专业技师周末不上班,当时只是做了初步定损。在得到车主的授权后,会在今明两天实施车辆的拆解,以确定具体的维修金额。

  上述信息得到了劳斯莱斯中国区的确认,劳斯莱斯方面表示,此前传言中劳斯莱斯需要200万元维修费用,可能只是对此情况不了解的人的揣测。

  前天下午,受损的劳斯莱斯抵达上海的劳斯莱斯4S店,包括劳斯莱斯以及雅阁轿车的车主,朱小姐投保的温州大地保险公司、劳斯莱斯4S店的工作人员,四方都抵达了店内,对这次的理赔进行协商。

  虽然大家心知肚明,修理费肯定会超过朱小姐投保险种的最高赔付额度,但朱小姐方面还是希望将费用减少到最低。经初步核算,劳斯莱斯4S店给出了一份包括车门、车门密封条、钢圈、轮胎的更换,以及油漆、钣金等工时费用在内的39万元的修理费用清单,但这只是一个初步预估。

  相较先前传言的200万元,如今开出的39万元清单让朱小姐松了一口气。记者了解到,此前,朱小姐投保过一份2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由于其当时投保时并没有买 “不计免赔”这个附加险,所以最终能获得赔付只能是在20万元基础上打个八折,也就是16万元。再加上交强险等赔付,朱小姐至少得自掏腰包23万元。这个价格相当于购置一辆全新的本田雅阁轿车。

  作者:程怡 庄键 (来源:新闻晚报)
为啥神经病出门需要有人监护?
造汽 发表于 2012-2-6 23:33
为啥神经病出门需要有人监护?
因为没有药医。
involute 发表于 2012-2-6 11:08
这个让右车是指两车十字交会的情况下。

而雅阁明显是右转,右转让直行是通行原则,同类的还有左转让直行 ...
驾驶座在右边的被你说糊涂了,不过让右边居然也是我们的规矩,乖乖。
banbridge1525 发表于 2012-2-7 00:17
驾驶座在右边的被你说糊涂了,不过让右边居然也是我们的规矩,乖乖。
开车的时候根本不用默念谁让谁,虽然一般是谁能抢先谁通过,但是基本上无论哪个方向的都会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掰扯起来,就要把优先原则搬出来了。
呵呵,专门小号啊
GNRWQ 发表于 2012-2-7 00:03
因为没有药医。
所以特殊的东西要你自己进行特殊的呵护,你带着世间独一无二的无价
宝物出门,被人不小心(不是蓄意的)碰坏,人家赔不起,你不能把人家的女儿
抓来当小老婆。如今有了保险业,很好。


其实,这么多人谁也没能说明白为什么雅阁会同时碰撞到劳斯莱斯右侧的轮毂和车门,或者是干脆就不愿意说明白。
但是,这才是认定事故责任的一个关键点——那就是到底是谁先进入了路口、谁先通过了路口中央!

其实,这么多人谁也没能说明白为什么雅阁会同时碰撞到劳斯莱斯右侧的轮毂和车门,或者是干脆就不愿意说明白。
但是,这才是认定事故责任的一个关键点——那就是到底是谁先进入了路口、谁先通过了路口中央!
赔两百万是整个车门的钱,那个劳斯莱斯的车主刚开始要换整个车门,最后没成只能修。
痞子白 发表于 2012-2-7 22:08
赔两百万是整个车门的钱,那个劳斯莱斯的车主刚开始要换整个车门,最后没成只能修。
一个门要200万?这车主被门夹了吧?


让右中国也有吗?第一次知道。

让右在欧洲一般是指十字路口让驾驶员右边来车。

如果事故车辆的右侧撞伤,一般都是全责。

让右中国也有吗?第一次知道。

让右在欧洲一般是指十字路口让驾驶员右边来车。

如果事故车辆的右侧撞伤,一般都是全责。
Jesu 发表于 2012-2-7 21:27
其实,这么多人谁也没能说明白为什么雅阁会同时碰撞到劳斯莱斯右侧的轮毂和车门,或者是干脆就不愿意说明白 ...
右转的车辆,怎么可能经过路口中央?你是没脑子还是来故意捣乱的?
23万也值得枪手瞎喷?
其实说穿了吧,这帖子里除了笑而不语的造汽外,不是压根没摸过车,就是二把刀,所以谁都解释不清为什么雅阁会同时撞击劳斯莱斯两处。
就是一个YG最先碰RR哪个位置的问题
Jesu 发表于 2012-2-8 00:46
其实说穿了吧,这帖子里除了笑而不语的造汽外,不是压根没摸过车,就是二把刀,所以谁都解释不清为什么雅阁 ...
有什么解释不清楚的?雅阁撞上以后,劳斯莱斯就立刻变成静止的了吗?当然不会。由于惯性,劳斯莱斯往前再移动一段,自然就刮伤多个部位了。
让右侧先行是指十字路口交会车的,这起事故明显雅阁车是转弯,对方直行,至少负主要责任是肯定的,这起事故最后应该是双方保险公司和双方当事人都要出钱的,也就是雅阁车车主和保险公司赔主要损失,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负责其他损失
右转让直行,就算YG先转弯RR再追尾照样是YG主责。不过YG的三责险才20W,这下亏大了,老子10W的车也保了50W,不怕撞车(毕竟豪车不多)就怕撞人
GNRWQ 发表于 2012-2-7 22:17
一个门要200万?这车主被门夹了吧?
人家联系劳斯莱斯总部询问价格,车厂那边说那门是纯手工的,从里到外都是,要是换的话,大概的价格在这个数左右,但是咱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又一起撞肉丝肉一丝的案例,中国作为超豪车进口大国,(似乎是吃掉了一半?)
对于强制无责自保问题是要好好讨论了,不然不利于和谐,会引起阶级仇恨,这
对于豪车主就不是自摸腰包一百万或每年多花几万十几万自保的问题了。
因为一辆自行车,或板车,或手提肩扛的装修材料,都可以把烂大街了的超级豪车
撞出个百万来。
造汽 发表于 2012-2-15 08:23
又一起撞肉丝肉一丝的案例,中国作为超豪车进口大国,(似乎是吃掉了一半?)
对于强制无责自保问题是要好 ...
昨天跟一奔驰抢并线挤了半天,后来想想,看在丫很贵的面子上,让了丫一把。
是否在如今的局势下,考虑no fault这样的社会主义法规很难?
保护有钱阶级的合法权益还是主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