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医院非法行医 北大医学教授惨死北大医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0:03:34
今天我们来关注一起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一位北京大学的医学教授,因为种种蹊跷的原因,最后竟然死在了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手术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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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研究成果丰硕的北大医学教授,可能从来不会想到,她的生命竟然因为许多人为原因终结在北大第一医院,而这里正是她生前从事研究和工作的地方。

  北大医学教授离奇死亡

  北大教授熊卓为丈夫王建国:“想起了我太太当时死亡的那种惨景,就是像五雷轰顶那种感觉。”

  王建国,熊卓为的丈夫,他是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的教授。据他回忆,2005年12月,熊卓为正在申请第三个自然科学研究基金,因长期伏案工作,她有些腰疼,到北大第一医院拍片之后发现腰椎出现轻度滑脱,北大第一医院的骨科主任李淳德诊断需要尽快手术。

  王建国:“他(李淳德)跟她讲四天就可以下床,一下就可以恢复,他(李淳德)说没有问题。”

  王建国回忆,住院后的第二天一早,骨科主任李淳德就给熊卓为做了骨科手术。不过手术后,熊卓为并没有像医生说的那样很快恢复,病情反而突然严重起来。

  王建国:“她就扶着这个床边就走,大概还只走了一分钟左右,'哗’的一下就上来了,就说建国,我不行了,然后就倒在这个地下。”

  1月31日,手术后的第7天,北大第一医院宣布,熊卓为因发生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抢救无效死亡。

  王建国:“我一直跪在抢救室的门口,我在那求上帝,我一直都是在求,我已经当时没有一滴眼泪。”

  妻子只不过是做了一个小小的骨科手术,怎么就会意外死亡了,妻子的离去,让王建国悲痛难抑。

  王建国:“因为我们也没有小孩,一直我们都在,一起相依为命20来年,我太太在的时候,她叫我爹,我叫他娘,因为我们没有孩子,当时她死的时候,我给她写的挽联,我都讲,我说你,你是妻、是母、是女儿、是亲人、是宝贝。”

  但是一位朋友的话,让王建国的悲痛变成了无比震惊。这位朋友叫胡盛寿,他是王建国妻子熊卓为的同学,现任北京阜外心血管医院院长。在熊卓为陷入昏迷的最后阶段,心急如焚的王建国找来了胡盛寿参与抢救,这位国内知名的心脑血管专家在北大第一医院的手术室里见证了熊卓为生命中最后的时刻。

  王建国:“他出来就告诉我,他说建国她(熊卓为)说没有救了,他说太晚了,他说救得太晚,他说没有救了,他说有几道关卡,他说任何一道如果堵住了都不会死,都不会死掉。”

在校学生无证行医导致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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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悲痛中的王建国教授却一直在想,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让自己的妻子离开了这个世界?他难以理解北京阜外心血管医院院长胡胜诉所说的几道关卡,道道失控的含义。他也不敢相信,自己的妻子作为北大的医学教授,就在北大第一医院工作,而北大第一医院怎么会不尽心尽力?随后的调查,不仅让他震惊,更让他愤怒。

  北大教授熊卓为丈夫王建国:“断了三根肋骨,心脏也破了,肝脏也破了,我在病例看到的时候,我自己就差一点就晕倒在这个地方。”

  对于熊卓为的死亡,北大第一医院的结论是,手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抢救无效死亡。而王建国在妻子的病例记录上看到,妻子的肋骨折断了,心脏、肝脏竟然全都破了。

  王建国:“肝脏破成什么程度?肝脏破成一个三厘米宽八厘米宽的一个口子。”

  熊卓为只是做了一个骨科手术,为什么肋骨断了,心脏破了,肝脏也破了呢?从手术记录中,王建国发现,是医生在抢救的时候按压造成的。

  诉讼代理人卓小勤:“抢救过程当中是非常非常地一个粗暴的一个抢救,然后造成肋骨胸骨骨折,然后刺破心包,刺破心脏,同时又造成肝脏破裂,最终还是由于肝脏破裂大出血无法止血而放弃抢救。”

  王建国:“三厘米宽、八厘米长是个什么口子你可以想象得到,那样冒血那时候人还有救吗?”

  熊桌为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死亡的呢?王建国和律师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件让他们难以置信的事。

  诉讼代理人卓小勤:“凡是病例当中出现的医生和护士我们都去上网去查他的资质,这样我们发现,段鸿洲、于峥嵘和肖建涛是没有资质的。”

  记者在熊卓为的病历记录上看到,负责观察,诊疗,抢救的主治医生叫段鸿洲、于峥嵘和肖建涛,最后的死亡证明,也是于峥嵘开的。而王建国告诉记者,这三个人,竟然都是没有行医资格的北大医学院的在校学生。记者随后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记者感到匪夷所思的是,北大第一医院是全国知名的好医院,其技术水准和规范管理一直是国内医院的榜样,这样公然违法而且置患者权益于不顾的行为,怎么可能发生在这里呢,更何况,病人还是本医院的一位知名教授?

  王建国:“这种大医院,这是全国最好的医院之一,怎么可以出,出这种ABC,这是犯的一种最低级最ABC的一种错误,你去想,一个人的生命去交给一个没有资质的人这是什么意思?这就好比我把我自己交给街上一个人要他给我开刀是一样的,随时都可能损失生命。”

  王建国告诉记者,对于于峥嵘等三名没有医师资格的学生行医的事实,北大第一医院并没有否认,但是院方强调,病人死于术后并发症肺栓塞,跟学生行医没有直接关系,医院对此无需承担责任。为了搞清妻子的死因,王建国在妻子刚去世不久,就从北大第一医院复印了病例,当他准备和北大第一医院对簿公堂的时候,他发现病例当中多处都被修改了。妻子的肋骨断了三根,这一点竟然在病例中消失了,而且院方还把熊卓为当初自己走着进医院的情况改写成了坐轮椅入院。

  王建国:“我们有很多人一起,包括她的学生还有同事,提着袋子说说笑笑走到医院去,她这个诬蔑说,我太太是坐着轮椅推过去的,还威胁她的学生,要学生和他们的职员造假,说她是坐轮椅去的。”

  王建国和律师统计,病例中被修改的地方不下10处。

  诉讼代理人卓小勤:“恶意的一个篡改病例,这是医生做的手术记录,他是把一度滑脱改为二度滑脱,而且修改的痕迹是非常明显的。”

  王建国发现,病例中多处修改涉及专业医疗知识,他们反复请多名医学界的朋友帮助分析查找,才得以发现其中的玄机。

  诉讼代理人卓小勤:“那么为什么要改这个,如果是一度滑脱是没有手术适应症也就不应该做这个手术的,所以我们认为,是医生认为就是术后发现出了问题了,怕担责任,就试图把术前诊断由一度改为二度。”

  术后第六天,熊卓为陷入昏迷,抢救过程中,北大第一医院从她的体内取出了血栓,,王建国当时就在现场,他看到取出的血栓是白色的,但是后来北大第一医院所出具的血栓化验单上写的却是红色血栓。

  王建国:“说她是红色血栓,因为没有抗凝导致的血栓,一般来说它是混合血栓,如果是红色血栓的话,那就说你即使不抗凝也没有问题。”

  王建国发现,北大医院试图摆脱责任的这张血栓化验单,在时间上根本不成立。

  王建国:“因为我的太太是1月31号凌晨取的血栓,它的化验单是1月29号。”

  在被修改的面目全非的病例中,王建国他们发现了很多前后矛盾的疑点,比如,死者的死亡时间竟然有三个。临时医嘱单上记录, 1月31号的上午3点30分,尸体处理一次,显示病人已经死亡,但是在死亡志里边记录的则是上午4点50分,抢救无效呼吸心跳停止,而在证明熊卓为死亡的心电图上,心跳呼吸停止的时间则是6点53分。

  王建国:“这叫什么事,这都是奇闻了,这么好的医院,你怎么会高出这种事来。”

  没有行医资格的学生给病人看病,病人死亡后,修改病例,这样的情况发生三级甲等医院,听起来确实像奇闻。

  王建国认为,这些没有行医资格的学生缺少从医经验,在许多环节上处置不当,人为事故层出不穷,院方为了隐瞒真相,不得不事后修改病例。

  比如说熊卓为是一位高血凝患者,手术过程中容易引发血栓,术后需要服用抗凝药物加以预防,但王建国发现,北大第一医院的学生医生们并没有给熊桌为采取任何抗凝措施。

  北大教授熊卓为丈夫王建国:“(手术后)两天内,我的太太这个脚就开始胀,这个底脚就开始疼,如果按照现在看,她实际上当时已经在发生血凝,她是栓在(神)静脉血栓了,已经在,已经在脚上了,但是当时我们问这个医生,他说这个那个伤口神经痛。”

  王建国回忆,做完手术后的第三天,熊卓为腿部肿胀的厉害。

  王建国:“他们不仅仅没有给她检测,还给她吃大量的大止痛药,这个止痛药可以掩盖,掩盖这个血栓疼痛的这个表征,栓了还不知道疼。”

  手术后的第五天,熊卓为开始呼吸困难,当天不得不吸氧六小时。

  王建国:“后来才知道,这时候已经血栓已经很严重了,它说不一定已经跑到肺里边这些地方来了,因为她呼吸不畅,那肺肯定受到影响,但他们还是没采取措施。”

  2008年年底,律师的一个偶然发现,让王建国发现了妻子死亡背后这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北大医院麻醉科主任公开发表了一篇文章,分析忽略抗凝导致死亡的严重性,作者引用的这起死亡事故的主人公,碰巧就是熊卓为。

  王建国:“这篇文章里边清清楚楚地讲了,她的肺栓塞的发生,讲的这是高危病人,容易发生肺栓塞,他们没有采取任何抗凝的措施,第二他这个里面也证明了一点,这个肺,两个肺动脉并没有完全栓死,只栓了一个,另外一个还可以流通,那时候抢救是可以抢救得了的,如果当时不把心脏按破,不把肝脏按破,把那个肺栓一取掉她根本不会死。”

  北京阜外心血管医院院长胡盛寿参与了熊卓为最后的抢救,王建国在妻子去世后,和胡盛寿通了一个电话,把胡盛寿对于妻子死亡原因的判断录在了手机上。

  阜外心血管病医院院长胡盛寿:“这个整个给她做完手术以后,术后的处理常规有问题,他没有给她抗凝治疗,明明一个高凝状态,做骨科手术长期卧床,不给她吃抗凝药,这是直接导致她肺栓塞形成的原因,抢救的过程当中,又使用非医疗人员进行抢救,导致抢救失败。”

  2009年7月1日,在熊卓为死亡3年7个月之后,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了判决,北大第一医院的诊疗跟熊卓为的死亡有因果关系。拿到判决书后,王建国号啕大哭。妻子离世后,他一边忙着处理后事,搜集证据,一边来往于北京和妻子在新加坡的家,安抚年事已高的岳母。对于妻子离奇的死亡内情,至今他都不敢告诉老人。

  王建国:“她现在的骨灰还放在这个上面,我不敢去埋,我把它放在八宝山,我做一个梦,她说她要回来,我就给她从八宝山把她接回来了,有的一些时间没做梦,我就去磕头,去求她。”
北大医院无证行医屡伤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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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我们的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熊卓为教授在北大第一医院所遭遇的这一切,并不是个例,北京一位律师就告诉我们,他手里就有3起案子都涉及非法行医和修改病例,被告方都是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万军:“我在代理这些案子前,我也没有想到就是这个案子当中在北大医院,这么大的国家的医院会出现这么严重非法行医的行为。”

  孙万军,北京市律师协会的秘书长,他告诉记者,他代理的3个案件当中有两个已经结案,一个案子中涉及北大第一医院8个医生无证行医,另外一个案子,涉及北大第一医院12个医生无证行医,最近他刚接手的一个新案子,非法行医情况更加严重。

  孙万军:“我竟然发现有34个医生没有证,给同一个病人来看病,能想象到这个情况有多严重吗?”

  照片上的女孩叫刘莉,2006年11月,19岁的刘莉因牙龈出血,拉肚子呕吐,到北大第一医院急诊室求诊。四天后,刘莉死亡。

  刘莉母亲周凤英:“越来越血抽不出来,人越来越弱,越来越白,脸上有青春痘,慢慢地都看不见了,变白了。”

  刘莉的母亲周女士回忆,刘莉入院后,病情迅速恶化,但是对于他的情况,医生们似乎并没有十分重视。

  周凤英:“孩子都跑步的速度了,这心速,你怎么还不着急,我说我一问那大夫,一问那护士,他告诉我正常,我们24小时监护呢。”

  尸检报告显示,刘莉的死因是血栓性血小板减少症。法院调查发现,在四天的治疗中,医生错误地诊断了病情,而当时给刘莉诊治的10名医生,竟然有8名没有医师资格。

  周凤英:“我真的很想把她抚养成人,看着她幸福,我说我老了也有个依靠,我说你说你怎么走了,你让我怎么活下去。”

  照片上的男士叫王磊,2007年4月,王磊因感冒到北大第一医院急诊室求诊,三天后,王磊死亡。王磊的妻子刘女士回忆,入院的当天,医生在给王磊输液后,他就出现了抽搐症状。

  王磊妻子:“输上这个药就开始哆嗦就难受,在这种情况下我找了他们医生找了四次,就在那坐着都不带动的。”

  医生开的药物是一种抗菌素拜服乐,刘女士仔细看了一下药物说明书,发现丈夫的症状跟说明书中描述的的过敏不良反应非常相似。

  王磊妻子:“我就跟他讲一下,我说他用这个药可能有一定的问题,这个医生陈夏欢,把手插着这个兜,完了靠在那个桌子上就一副那种傲视一切,结果他们给他推走以后,打了强镇静剂。”

  在整理交费清单时,刘女士发现,王磊从入院到死亡只有50个小时,医生竟然开出了54支强镇静剂,综合其他用药量高达47730毫升,相当于47公斤的水。而且从后来的遗嘱中,刘女士看到,其实在第二天巡诊的时候,就有医生已经注意到了王磊对药物的不良反映,并留了医嘱。

  王磊妻子:“我们看到他病例上记录说是,患者发作抽搐就是停用(拜弗乐),完了输(普森),这不是写得很清楚了吗?第三天陈夏欢,他又给开了,输完这个药就开始高烧了。”

  刘女士查询以后发现,对王磊诊治的医生护士中,有12人没有执业资格。主治医生陈夏欢,竟然是北大医学院差三年才毕业的在校学生。

  王磊妻子:“我没有想到就是国家的三甲医院能够出现这种问题,红帽子下开黑店。”

  孙律师告诉我们,他代理的北大医院的这几起医疗纠纷案子,调查取证都极为艰难,病人的病例被大量修改。

  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万军:“这个病情本来不发烧改成发烧了,这些用药本来是零点用的药,改到四点改到七点,数量也是不一样了。”

  王磊妻子:“我们这个案件就在审理过程当中,整个看,它的所有的全部都重新做了,整个改了一遍。”

  记者:“有没有做过统计,修改过多少处?”

  王磊妻子:“136处。”

记者亲历北大医院非法行医

  以前我们听说过黑诊所里的非法行医,但是发生在公立医院,尤其是北大第一医院这样全国都有名的三级甲等医院,确实让人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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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大医院办公室主任:“不会,绝不会,因为他们没有处方权。”

  北大医院办公室拒绝了我们的采访,不过对于见习医生开处方的情况,医院办公室的龙主任表示绝无此事。

  记者:“实习医生您确定不会开方子,不会参与诊疗活动。”

  北大医院办公室主任:“肯定不会。”

  这位龙主任表示,按照北大第一医院的规定,见习医生都是跟着上级医生观摩学习,绝对不会独立看病。事实是不是这样?记者随后以患者身份在北大医院急诊挂了一个外科号。

  医生简单问了一下病情之后,给记者开了一些消炎药。记者注意到,这位在门诊看病的医生名字叫做刘希高。那么刘希高是不是已经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医生呢?记者在卫生部公布的执业注册医师查询系统进行了查询。发现,系统里面没有任何关于刘希高的注册信息。

  记者:“您现在在这里工作?”

  北大第一医院急诊医生刘希高:“我在这里读博,在北大医院读搏,还在博士阶段,毕也不一定留下来。”

  记者:“还没毕业,哪年毕业?”

  刘希高:“还有两三年。”

  记者得知,按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医生必须要取得执业注册资格才能行医。而急诊科通常接诊的是急重病人,所以对的医生要求更高,一般要求在临床工作5年以上才可以到急诊科看病。而刘希高只是一名差三年才毕业的在校博士生,为什么就可以来急诊科给病人看病呢?

  刘希高:“平时在病房里,只是3个月的急诊,急诊结束了就回病房了,培养模式就是让你当住院医,这是给你的待遇。”

  刘希高说,只要考入北大医院研究生,就可以享受住院医待遇,每月1000多元工资,医院管吃住,更重要的是,可以直接参与临床实践。

  记者:“回病房还有机会接触临床?”

  刘希高:“对阿,每天都要放病人,上手术,每天都有手术,我们所有的时间都在医院,上课就是周末。”

  记者:“你做过多少手术了?”

  刘希高:“我做过小的,阑尾炎什么。”

  记者注意到,急诊办公室的桌子上有一张值班医生表,记者随后把相关医生名字输入卫生部执业医生查询系统进行了查询,发现除了刘希高以外,李少雷,周怡君,也同样没有任何注册信息。记者随后来到了熊卓为曾经动手术的北大第一医院骨科。在值班医生名字里面,记者意外地的看到了于峥嵘的名字。他正是当初给熊卓为看病的在校学生。我们了解到,按照刑法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住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于峥嵘非法行医早已经法院认定,不过记者从值班护士那里了解到,于峥嵘似乎没有受到这件事情的影响,现在他已经是北大医院骨科的主治大夫,这一周跟随主任到泰国学习去了。

  记者:“你们说的是于峥嵘大夫是吧。”

  北大医院骨科护士:“对,他现在是我们科的大夫了,就是主治大夫。”

  护士告诉我们,现在住院处的主力医生,有不少就是在校的学生。在医生值班室,我们遇到了一位正准备上手术台给病人做手术的北大医学院的学生。

  记者:“刚才那小伙子考执业资格证吗?”

  北大医院骨科实习生:“他应该是明年就可以考。”

  记者:“但他今年就已经在做临床的工作了。”

  北大医院骨科实习生:“对。”

  记者:“医院允许这么做?”

  北大医院骨科实习生:“对,在这儿实际上可以,就是收收门诊过来的住院病人,看病例,开遗嘱,上手术。”

  半小时观察:谁来保护我们的看病权?

  看到我们记者的暗访,尤其是最后看到那位还没有考取医师资格的学生正在准备去做手术,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真是很担心那位躺在手术台的患者。

  今天,我也特意上了一下北大第一医学院的官方网站,北大第一医院创建于1915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国立医院,网站自称该院学科齐全,综合诊疗水平高,承担着北京全市6万多人的公费医疗,以及占北京八分之一的干部保健任务。就诊患者中,有1/3是来自全国各地的疑难病患者。北大第一医院自称其医院文化是厚德尚道,但国家的法律法规清清楚楚,没有职业资格不得行医,我不明白像北大第一医院这样历史悠久、国内外知名的医疗机构为何敢公然违法,而且在事故屡屡发生之后依然不改?国家和北京市的卫生监管部门为何在这里失控?这样一家知名的医院都不遵守国家法律、不尊重患者生命权利,不仅让人震惊,更让人寒心,全国到底还有多少类似的医院在草菅人命?我们期待尽快得到答案,究竟谁在保护我们的看病权?今天我们来关注一起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一位北京大学的医学教授,因为种种蹊跷的原因,最后竟然死在了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手术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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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建国:“因为我们也没有小孩,一直我们都在,一起相依为命20来年,我太太在的时候,她叫我爹,我叫他娘,因为我们没有孩子,当时她死的时候,我给她写的挽联,我都讲,我说你,你是妻、是母、是女儿、是亲人、是宝贝。”

  但是一位朋友的话,让王建国的悲痛变成了无比震惊。这位朋友叫胡盛寿,他是王建国妻子熊卓为的同学,现任北京阜外心血管医院院长。在熊卓为陷入昏迷的最后阶段,心急如焚的王建国找来了胡盛寿参与抢救,这位国内知名的心脑血管专家在北大第一医院的手术室里见证了熊卓为生命中最后的时刻。

  王建国:“他出来就告诉我,他说建国她(熊卓为)说没有救了,他说太晚了,他说救得太晚,他说没有救了,他说有几道关卡,他说任何一道如果堵住了都不会死,都不会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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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悲痛中的王建国教授却一直在想,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让自己的妻子离开了这个世界?他难以理解北京阜外心血管医院院长胡胜诉所说的几道关卡,道道失控的含义。他也不敢相信,自己的妻子作为北大的医学教授,就在北大第一医院工作,而北大第一医院怎么会不尽心尽力?随后的调查,不仅让他震惊,更让他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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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熊卓为的死亡,北大第一医院的结论是,手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抢救无效死亡。而王建国在妻子的病例记录上看到,妻子的肋骨折断了,心脏、肝脏竟然全都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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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卓为只是做了一个骨科手术,为什么肋骨断了,心脏破了,肝脏也破了呢?从手术记录中,王建国发现,是医生在抢救的时候按压造成的。

  诉讼代理人卓小勤:“抢救过程当中是非常非常地一个粗暴的一个抢救,然后造成肋骨胸骨骨折,然后刺破心包,刺破心脏,同时又造成肝脏破裂,最终还是由于肝脏破裂大出血无法止血而放弃抢救。”

  王建国:“三厘米宽、八厘米长是个什么口子你可以想象得到,那样冒血那时候人还有救吗?”

  熊桌为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死亡的呢?王建国和律师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件让他们难以置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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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建国:“我们有很多人一起,包括她的学生还有同事,提着袋子说说笑笑走到医院去,她这个诬蔑说,我太太是坐着轮椅推过去的,还威胁她的学生,要学生和他们的职员造假,说她是坐轮椅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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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代理人卓小勤:“恶意的一个篡改病例,这是医生做的手术记录,他是把一度滑脱改为二度滑脱,而且修改的痕迹是非常明显的。”

  王建国发现,病例中多处修改涉及专业医疗知识,他们反复请多名医学界的朋友帮助分析查找,才得以发现其中的玄机。

  诉讼代理人卓小勤:“那么为什么要改这个,如果是一度滑脱是没有手术适应症也就不应该做这个手术的,所以我们认为,是医生认为就是术后发现出了问题了,怕担责任,就试图把术前诊断由一度改为二度。”

  术后第六天,熊卓为陷入昏迷,抢救过程中,北大第一医院从她的体内取出了血栓,,王建国当时就在现场,他看到取出的血栓是白色的,但是后来北大第一医院所出具的血栓化验单上写的却是红色血栓。

  王建国:“说她是红色血栓,因为没有抗凝导致的血栓,一般来说它是混合血栓,如果是红色血栓的话,那就说你即使不抗凝也没有问题。”

  王建国发现,北大医院试图摆脱责任的这张血栓化验单,在时间上根本不成立。

  王建国:“因为我的太太是1月31号凌晨取的血栓,它的化验单是1月29号。”

  在被修改的面目全非的病例中,王建国他们发现了很多前后矛盾的疑点,比如,死者的死亡时间竟然有三个。临时医嘱单上记录, 1月31号的上午3点30分,尸体处理一次,显示病人已经死亡,但是在死亡志里边记录的则是上午4点50分,抢救无效呼吸心跳停止,而在证明熊卓为死亡的心电图上,心跳呼吸停止的时间则是6点53分。

  王建国:“这叫什么事,这都是奇闻了,这么好的医院,你怎么会高出这种事来。”

  没有行医资格的学生给病人看病,病人死亡后,修改病例,这样的情况发生三级甲等医院,听起来确实像奇闻。

  王建国认为,这些没有行医资格的学生缺少从医经验,在许多环节上处置不当,人为事故层出不穷,院方为了隐瞒真相,不得不事后修改病例。

  比如说熊卓为是一位高血凝患者,手术过程中容易引发血栓,术后需要服用抗凝药物加以预防,但王建国发现,北大第一医院的学生医生们并没有给熊桌为采取任何抗凝措施。

  北大教授熊卓为丈夫王建国:“(手术后)两天内,我的太太这个脚就开始胀,这个底脚就开始疼,如果按照现在看,她实际上当时已经在发生血凝,她是栓在(神)静脉血栓了,已经在,已经在脚上了,但是当时我们问这个医生,他说这个那个伤口神经痛。”

  王建国回忆,做完手术后的第三天,熊卓为腿部肿胀的厉害。

  王建国:“他们不仅仅没有给她检测,还给她吃大量的大止痛药,这个止痛药可以掩盖,掩盖这个血栓疼痛的这个表征,栓了还不知道疼。”

  手术后的第五天,熊卓为开始呼吸困难,当天不得不吸氧六小时。

  王建国:“后来才知道,这时候已经血栓已经很严重了,它说不一定已经跑到肺里边这些地方来了,因为她呼吸不畅,那肺肯定受到影响,但他们还是没采取措施。”

  2008年年底,律师的一个偶然发现,让王建国发现了妻子死亡背后这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北大医院麻醉科主任公开发表了一篇文章,分析忽略抗凝导致死亡的严重性,作者引用的这起死亡事故的主人公,碰巧就是熊卓为。

  王建国:“这篇文章里边清清楚楚地讲了,她的肺栓塞的发生,讲的这是高危病人,容易发生肺栓塞,他们没有采取任何抗凝的措施,第二他这个里面也证明了一点,这个肺,两个肺动脉并没有完全栓死,只栓了一个,另外一个还可以流通,那时候抢救是可以抢救得了的,如果当时不把心脏按破,不把肝脏按破,把那个肺栓一取掉她根本不会死。”

  北京阜外心血管医院院长胡盛寿参与了熊卓为最后的抢救,王建国在妻子去世后,和胡盛寿通了一个电话,把胡盛寿对于妻子死亡原因的判断录在了手机上。

  阜外心血管病医院院长胡盛寿:“这个整个给她做完手术以后,术后的处理常规有问题,他没有给她抗凝治疗,明明一个高凝状态,做骨科手术长期卧床,不给她吃抗凝药,这是直接导致她肺栓塞形成的原因,抢救的过程当中,又使用非医疗人员进行抢救,导致抢救失败。”

  2009年7月1日,在熊卓为死亡3年7个月之后,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了判决,北大第一医院的诊疗跟熊卓为的死亡有因果关系。拿到判决书后,王建国号啕大哭。妻子离世后,他一边忙着处理后事,搜集证据,一边来往于北京和妻子在新加坡的家,安抚年事已高的岳母。对于妻子离奇的死亡内情,至今他都不敢告诉老人。

  王建国:“她现在的骨灰还放在这个上面,我不敢去埋,我把它放在八宝山,我做一个梦,她说她要回来,我就给她从八宝山把她接回来了,有的一些时间没做梦,我就去磕头,去求她。”
北大医院无证行医屡伤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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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我们的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熊卓为教授在北大第一医院所遭遇的这一切,并不是个例,北京一位律师就告诉我们,他手里就有3起案子都涉及非法行医和修改病例,被告方都是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万军:“我在代理这些案子前,我也没有想到就是这个案子当中在北大医院,这么大的国家的医院会出现这么严重非法行医的行为。”

  孙万军,北京市律师协会的秘书长,他告诉记者,他代理的3个案件当中有两个已经结案,一个案子中涉及北大第一医院8个医生无证行医,另外一个案子,涉及北大第一医院12个医生无证行医,最近他刚接手的一个新案子,非法行医情况更加严重。

  孙万军:“我竟然发现有34个医生没有证,给同一个病人来看病,能想象到这个情况有多严重吗?”

  照片上的女孩叫刘莉,2006年11月,19岁的刘莉因牙龈出血,拉肚子呕吐,到北大第一医院急诊室求诊。四天后,刘莉死亡。

  刘莉母亲周凤英:“越来越血抽不出来,人越来越弱,越来越白,脸上有青春痘,慢慢地都看不见了,变白了。”

  刘莉的母亲周女士回忆,刘莉入院后,病情迅速恶化,但是对于他的情况,医生们似乎并没有十分重视。

  周凤英:“孩子都跑步的速度了,这心速,你怎么还不着急,我说我一问那大夫,一问那护士,他告诉我正常,我们24小时监护呢。”

  尸检报告显示,刘莉的死因是血栓性血小板减少症。法院调查发现,在四天的治疗中,医生错误地诊断了病情,而当时给刘莉诊治的10名医生,竟然有8名没有医师资格。

  周凤英:“我真的很想把她抚养成人,看着她幸福,我说我老了也有个依靠,我说你说你怎么走了,你让我怎么活下去。”

  照片上的男士叫王磊,2007年4月,王磊因感冒到北大第一医院急诊室求诊,三天后,王磊死亡。王磊的妻子刘女士回忆,入院的当天,医生在给王磊输液后,他就出现了抽搐症状。

  王磊妻子:“输上这个药就开始哆嗦就难受,在这种情况下我找了他们医生找了四次,就在那坐着都不带动的。”

  医生开的药物是一种抗菌素拜服乐,刘女士仔细看了一下药物说明书,发现丈夫的症状跟说明书中描述的的过敏不良反应非常相似。

  王磊妻子:“我就跟他讲一下,我说他用这个药可能有一定的问题,这个医生陈夏欢,把手插着这个兜,完了靠在那个桌子上就一副那种傲视一切,结果他们给他推走以后,打了强镇静剂。”

  在整理交费清单时,刘女士发现,王磊从入院到死亡只有50个小时,医生竟然开出了54支强镇静剂,综合其他用药量高达47730毫升,相当于47公斤的水。而且从后来的遗嘱中,刘女士看到,其实在第二天巡诊的时候,就有医生已经注意到了王磊对药物的不良反映,并留了医嘱。

  王磊妻子:“我们看到他病例上记录说是,患者发作抽搐就是停用(拜弗乐),完了输(普森),这不是写得很清楚了吗?第三天陈夏欢,他又给开了,输完这个药就开始高烧了。”

  刘女士查询以后发现,对王磊诊治的医生护士中,有12人没有执业资格。主治医生陈夏欢,竟然是北大医学院差三年才毕业的在校学生。

  王磊妻子:“我没有想到就是国家的三甲医院能够出现这种问题,红帽子下开黑店。”

  孙律师告诉我们,他代理的北大医院的这几起医疗纠纷案子,调查取证都极为艰难,病人的病例被大量修改。

  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万军:“这个病情本来不发烧改成发烧了,这些用药本来是零点用的药,改到四点改到七点,数量也是不一样了。”

  王磊妻子:“我们这个案件就在审理过程当中,整个看,它的所有的全部都重新做了,整个改了一遍。”

  记者:“有没有做过统计,修改过多少处?”

  王磊妻子:“136处。”

记者亲历北大医院非法行医

  以前我们听说过黑诊所里的非法行医,但是发生在公立医院,尤其是北大第一医院这样全国都有名的三级甲等医院,确实让人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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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大医院办公室主任:“不会,绝不会,因为他们没有处方权。”

  北大医院办公室拒绝了我们的采访,不过对于见习医生开处方的情况,医院办公室的龙主任表示绝无此事。

  记者:“实习医生您确定不会开方子,不会参与诊疗活动。”

  北大医院办公室主任:“肯定不会。”

  这位龙主任表示,按照北大第一医院的规定,见习医生都是跟着上级医生观摩学习,绝对不会独立看病。事实是不是这样?记者随后以患者身份在北大医院急诊挂了一个外科号。

  医生简单问了一下病情之后,给记者开了一些消炎药。记者注意到,这位在门诊看病的医生名字叫做刘希高。那么刘希高是不是已经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医生呢?记者在卫生部公布的执业注册医师查询系统进行了查询。发现,系统里面没有任何关于刘希高的注册信息。

  记者:“您现在在这里工作?”

  北大第一医院急诊医生刘希高:“我在这里读博,在北大医院读搏,还在博士阶段,毕也不一定留下来。”

  记者:“还没毕业,哪年毕业?”

  刘希高:“还有两三年。”

  记者得知,按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医生必须要取得执业注册资格才能行医。而急诊科通常接诊的是急重病人,所以对的医生要求更高,一般要求在临床工作5年以上才可以到急诊科看病。而刘希高只是一名差三年才毕业的在校博士生,为什么就可以来急诊科给病人看病呢?

  刘希高:“平时在病房里,只是3个月的急诊,急诊结束了就回病房了,培养模式就是让你当住院医,这是给你的待遇。”

  刘希高说,只要考入北大医院研究生,就可以享受住院医待遇,每月1000多元工资,医院管吃住,更重要的是,可以直接参与临床实践。

  记者:“回病房还有机会接触临床?”

  刘希高:“对阿,每天都要放病人,上手术,每天都有手术,我们所有的时间都在医院,上课就是周末。”

  记者:“你做过多少手术了?”

  刘希高:“我做过小的,阑尾炎什么。”

  记者注意到,急诊办公室的桌子上有一张值班医生表,记者随后把相关医生名字输入卫生部执业医生查询系统进行了查询,发现除了刘希高以外,李少雷,周怡君,也同样没有任何注册信息。记者随后来到了熊卓为曾经动手术的北大第一医院骨科。在值班医生名字里面,记者意外地的看到了于峥嵘的名字。他正是当初给熊卓为看病的在校学生。我们了解到,按照刑法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住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于峥嵘非法行医早已经法院认定,不过记者从值班护士那里了解到,于峥嵘似乎没有受到这件事情的影响,现在他已经是北大医院骨科的主治大夫,这一周跟随主任到泰国学习去了。

  记者:“你们说的是于峥嵘大夫是吧。”

  北大医院骨科护士:“对,他现在是我们科的大夫了,就是主治大夫。”

  护士告诉我们,现在住院处的主力医生,有不少就是在校的学生。在医生值班室,我们遇到了一位正准备上手术台给病人做手术的北大医学院的学生。

  记者:“刚才那小伙子考执业资格证吗?”

  北大医院骨科实习生:“他应该是明年就可以考。”

  记者:“但他今年就已经在做临床的工作了。”

  北大医院骨科实习生:“对。”

  记者:“医院允许这么做?”

  北大医院骨科实习生:“对,在这儿实际上可以,就是收收门诊过来的住院病人,看病例,开遗嘱,上手术。”

  半小时观察:谁来保护我们的看病权?

  看到我们记者的暗访,尤其是最后看到那位还没有考取医师资格的学生正在准备去做手术,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真是很担心那位躺在手术台的患者。

  今天,我也特意上了一下北大第一医学院的官方网站,北大第一医院创建于1915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国立医院,网站自称该院学科齐全,综合诊疗水平高,承担着北京全市6万多人的公费医疗,以及占北京八分之一的干部保健任务。就诊患者中,有1/3是来自全国各地的疑难病患者。北大第一医院自称其医院文化是厚德尚道,但国家的法律法规清清楚楚,没有职业资格不得行医,我不明白像北大第一医院这样历史悠久、国内外知名的医疗机构为何敢公然违法,而且在事故屡屡发生之后依然不改?国家和北京市的卫生监管部门为何在这里失控?这样一家知名的医院都不遵守国家法律、不尊重患者生命权利,不仅让人震惊,更让人寒心,全国到底还有多少类似的医院在草菅人命?我们期待尽快得到答案,究竟谁在保护我们的看病权?
惨死
真是神经病 医学院的学生都是毕业前就参加实习的 医生不会凭空从石头里变出来
晕死!那些都是医学生,都是在医生的带教下做事的!我带医学生上去做手术帮我拉拉勾有什么不可以??
狐心 发表于 2009-11-4 10:47


    记者在熊卓为的病历记录上看到,负责观察,诊疗,抢救的主治医生叫段鸿洲、于峥嵘和肖建涛,最后的死亡证明,也是于峥嵘开的。
这是你说的拉拉勾的医学生吗?
那没有考过执业医师的医生带当然是不行的!
一般我是在抢救病人,死了以后叫学生来做几分钟的胸外按压!
主治医生是考过执业医师,过几年再考主治,过了才能评为主治医生!
主治医生叫段鸿洲、于峥嵘和肖建涛没有考过执业医师所以他们不能叫做主治医生!
死亡证明是可以给学生开的,不过必须要有执业医师的医生签字!
所以鸡者说负责观察,诊疗,抢救的主治医生叫段鸿洲、于峥嵘和肖建涛是错误的!
肯定是有执业医师的医生带几个学生在抢救!
狐心 发表于 2009-11-4 11:25


    这件事上了CCTV-2的经济半小时,记者不至于这样没有常识吧?
风君子 发表于 2009-11-4 11:29

记者没常识是很普遍的事情。
住院病人的治疗甚至抢救一般是不会有三个主治医生挤在一起参与的。
假的,这种唱衰的帖子绝对是假的
风君子 发表于 2009-11-4 11:29
CCTV没常识的多了.以前报道药价问题,拿着一瓶进口二甲双胍缓释片(格华止),说什么二甲双胍换个名就敢贵了好几倍,简直是脑残了.
就拿这件事来说,医院过错估计是跑不掉的,但里面瞎扯的也真够多的,比如这个:
"如果当时不把心脏按破,不把肝脏按破,把那个肺栓一取掉她根本不会死"
为什么要按心脏,就是因为心跳没了,不按是必死无疑,按压后肋骨骨折是属于正常并发症,没办法完全避免的,这也要怪医生,当这些人是神仙呀?

CCTV没常识的多了.以前报道药价问题,拿着一瓶进口二甲双胍缓释片(格华止),说什么二甲双胍换个名就敢贵了好 ...
王荣 发表于 2009-11-4 12:51

没法完全避免?
您脸皮真厚……
心肺复苏,做到病人多器官破裂,这是不可避免的?
那术后弱智一般的完全不做抗凝处理呢?
CCTV没常识的多了.以前报道药价问题,拿着一瓶进口二甲双胍缓释片(格华止),说什么二甲双胍换个名就敢贵了好 ...
王荣 发表于 2009-11-4 12:51

没法完全避免?
您脸皮真厚……
心肺复苏,做到病人多器官破裂,这是不可避免的?
那术后弱智一般的完全不做抗凝处理呢?
那么恶意修改病历算什么?提到的其他那些病人又算什么?
按压后肋骨骨折是属于正常并发症,没办法完全避免的!
心肺复苏,做到病人多器官破裂,这是不可避免的?
这两句话好像不一样哦!
狐心 发表于 2009-11-4 11:25


    如果不是呢?????
jiandingzhe 发表于 2009-11-4 12:55
你有病呀,我说医院也有问题你眼瞎了,心脏按压并发症是什么你懂个JB毛呀,心跳都没了,你还JJYY按到器官破裂有个屁意义,SB一个
jiandingzhe 发表于 2009-11-4 12:57
像你这种脑子一根筋的眼子里的世界肯定是非黑既白,看得懂人话吗?


做二 三助还是行的

但主刀,下医嘱就有点过了。

北医也是没办法,病人数量多,虽医院职工数多,但临床医师才占20%不到。

想多要临床医师吧,编制又不够。辞退非临床闲杂人员吧,一个后台比一个硬。

说句实话,中国人看病爱找专家,可专家就那么几个。

门诊好办,每天7  8十人的看,应付一下也就过去了,反正危重都转住院部。

住院部就难办了,专家就那几个,精力根本不够,只要让手下进修了,实习的上阵了。

造成这种悲剧,是迟早的必然。

做二 三助还是行的

但主刀,下医嘱就有点过了。

北医也是没办法,病人数量多,虽医院职工数多,但临床医师才占20%不到。

想多要临床医师吧,编制又不够。辞退非临床闲杂人员吧,一个后台比一个硬。

说句实话,中国人看病爱找专家,可专家就那么几个。

门诊好办,每天7  8十人的看,应付一下也就过去了,反正危重都转住院部。

住院部就难办了,专家就那几个,精力根本不够,只要让手下进修了,实习的上阵了。

造成这种悲剧,是迟早的必然。
王荣 发表于 2009-11-4 13:24

拜托非专业人就不要妄自评论了。

你这样做让懂行的人看到只能显得很NC,而且降低了该事件的严重性。

本来这事医院是有过错
但过错在
1 腰椎轻度滑脱是否手术适应症。
2 医嘱是否修改。
3上级医生有无按规定查房,指导医嘱。
重点在这三方面,而不是上面唧唧歪歪的那些。

在心脏停搏时肯定会启动心肺复苏、持续对胸壁按压肯定会造成肋骨,及其下脾脏损害。虽有损害但必须的做,心脏不起博其他什么都谈不上。
记者作为文科生,写的很多东西都是听说而已。

事情真相只有医疗事故鉴定小组才搞得清楚
北大医院的反击出来了

拜托非专业人就不要妄自评论了。

你这样做让懂行的人看到只能显得很NC,而且降低了该事件的严重性。 ...
aidoing 发表于 2009-11-4 13:46

兄弟,你这话是对我说吗?:L
拜托非专业人就不要妄自评论了。

你这样做让懂行的人看到只能显得很NC,而且降低了该事件的严重性。 ...
aidoing 发表于 2009-11-4 13:46

兄弟,你这话是对我说吗?:L
王荣 发表于 2009-11-4 12:51
你这算什么,我在温州晚报的评论文章里看到,把单颗海南产的奥美拉唑价格和整瓶无锡产的奥美拉唑比差价,相差几十倍以上。
还不要说奥美拉唑这东西国外产的比国内的效果好的多,真不知道什么原因,而且国外的药还小=。=

至于北大。。早烂根子上了,季羡林的故事就是一个典型
还有一个问题,如果医院编制不够,即使考了执业医师资格证,医院不给你办理执业证,做不到双证齐全,按执业医师法,这样拿光有资格证的仍属非法行医。但问题在于,如果不是已分配或雇佣的医师,哪个医院会给干个一两年就注定会离开的医生办这个执业证的呢?
另外,如果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尚未作出,如何界定医院的责任,患者家属这样上书媒体,以是否有以舆论压力干预司法鉴定的动机?
转载自乌有之乡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王建国教授的夫人,北京大学医学院熊卓为教授离奇地死在自家的医院里。据说熊卓为教授只是做了一个简单的骨科手术,因为发生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抢救无效而死亡。在治疗的过程中,有多位没有获得行医资格的博士生,王建国教授认为,正是由于这些博士生们的非法行医害死了自己的妻子。  
  其实我认为王建国教授没有必要为夫人的死而愤怒,我相信熊卓为教授一定去得很安详,因为她既是为了祖国的医学事业,也是为了丈夫的理论而献身的。王建国教授应该为夫人感到骄傲。医学博士生应不应该参与病人的治疗?我觉得还是应该的,都博士生了还不能给人治病,那说明什么?只能说明你北大培养的都是一群废物。记得我曾经的一位学妇产科的女朋友,专科没毕业就会给人接生打胎了,21世纪的北大博士生只怕还比不上八十年代的一名专科生。这样的博士生还不多参加实践,行吗?  
  王建国教授有一个理论:管理就是累死别人。 王教授说,作为一个管理者,必须懂得“累死别人”的道理才能更好的做好管理,即尽可能的把任务工作当作包袱甩给别人,排除可以不必要自己去做的事情,而剩下的非管不可的事情才自己来管理。自己把什么事情都做了,结果“累死了自己”,这叫做事。要“累死别人”才叫管理。作为一个管理者应学会把工作分给别人。如果每一个人都有一个“累死别人”理念,每一级的管理着都把可以自己没必要做的事情甩被别人,这样一级一级下去,结果都想“累死别人”,反而人人都没累死,人人都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而且人人心里都还很舒服。  
  北京大学的教授们应该都是懂得王建国教授的这个道理的。据我所知,外科手术是很累人的,我的一位当外科医师的朋友曾经对我说,有一次他做个手术花了整整十四个小时,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连吃饭喝水都是旁边的护士塞进嘴里的。这么累人的工作按照王教授的理论就应该当作包袱抛给别人,名教授抛给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抛给副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抛给主治医师,最后当然是抛给没有行医资格的博士生了。估计当时现场没有硕士生、本科生,博士生们无人可抛,只好自己动手。熊卓为教授生前有没有这样抛过包袱,我估计也有过的,因为他是王教授的妻子,自然也是王教授理论最忠实的拥趸。为丈夫的理论而死,照精英的话说,熊教授应该“做鬼也幸福”。  
  忽然想起自己的父亲。2005年父亲因为脑部出现问题住进了湖南湘雅二医院,在父亲住院期间,我看到那些专家教授们每天是很少进病房的,转来转去的都是一些年轻的面孔,我也无法确定他们是不是具有行医资格。大概过了二十多天,父亲在医院的反复催促下出院,又过了一个星期父亲去世。父亲是在昏迷不醒的情况下用担架出院的,可恨的是,在医院的病历上,父亲出院时的状况是“思维清楚、行动自如”。

看了北大这个王教授的确是叫兽,怎么它自己不去死。把这样的邪门歪道管理学灌输给当局。
杯具
加点后续报道:

卫生部:医院实习生不算“非法行医”

  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许多无执业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学生“非法行医”,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卫生部高度重视此事并于昨日作出相关回应。

  据悉,卫生部已责成北京市卫生局对此事进行认真调查,核清事实,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卫生部指出,医学临床学习和实践活动是医学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个临床医生走上工作岗位之前,必然需要经历一段时间的医学临床学习和实践过程。为保护患者、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医学教育教学质量,并最终保障人民群众获得安全可靠的医疗卫生服务,按照执业医师法和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卫生部和教育部对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从事临床实践活动制定了明确的管理要求。

  两部门联合印发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医学生在临床带教教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接触观察患者、询问患者病史、检查患者体征、查阅患者有关资料、参与分析讨论患者病情、书写病历及住院患者病程记录、填写各类检查和处置单、医嘱和处方,对患者实施有关诊疗操作、参加有关的手术”;“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指导医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为患者提供相应的临床诊疗服务”;“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参与医学教育临床诊疗活动必须由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监督、指导,不得独自为患者提供临床诊疗服务。临床实践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诊疗的文字材料必须经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审核签名后才能作为正式医疗文件”。

  卫生部表示,严格意义上说,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医疗机构的临床实践活动是医学教育中的临床实践活动,而非正式的行医。对这种活动的管理,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我国刑法对于“非法行医”的具体界定,不包括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从事临床实践活动。
mcw 发表于 2009-11-4 20:45


     媒体报道由于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非法行医,造成北京大学医学教授熊卓为惨死于手术室,引起各界广泛关注。不过北大第一医院11月3日公开回应指出,有关该院“非法行医”的报道,内容失实、断章取义。

  而熊卓为的丈夫、同为北京大学教授的王建国,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天下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将对案件进行二审。至于医院“非法行医”,王建国表示,有三条铁证如山的证据:1,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已经查证于峥嵘、段鸿洲和肖建涛为违法行医;2,在卫生部网上可以查证这三位在校生的医生注册时间均在2006年1月31日之后;3,在熊教授病历上这三位违法行医者进行的医疗活动没有执业医生签字。

  王建国表示,一审结果整体来讲是公正的,但自己“既满意又不满意”:满意的是法院认定妻子惨死的责任在医院;但也有不满,包括一审判决书中并未列明医院非法行医、病例作假,这些都已由北京市卫生监督所认定,相关文件也作为证据呈交法庭。

  王建国说,自己这几年来一直坚持打官司,目的就是“要救人”,希望妻子的惨死,能警醒医院对管理制度的改善,能唤醒医生对病人生命珍视的良心和责任感,由此而挽救更多无辜的生命。至于赔偿金,只是希望给生命的价值一个公正的评价。王建国说,妻子从海外归国,自费添置了40多万元人民币的科研设备,如今已全部赠送给北京大学;同时无论法院最终判定多少赔偿,他都将以妻子的名义捐赠给有需要的人,“如果我的努力能够避免更多类似的惨剧发生,我觉得我的付出是值得的”。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陈正红)

http://news.hexun.com/2009-11-05/1215851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