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鲁迅的破房子被拆迁说开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06:47:31
文 黄小孺
  “他妈B的!”我几乎是下意识地喊出了这句话。
  Z君睁着大大的眼睛,盯着我看。她的脸发烧了。因为地铁上满车厢的人都在盯着我看,而她和我一路说说笑笑的,明显和我是一路的。也许她觉得和我这样粗鲁的人一伙儿,跌了她的面子吧。
  上海就是这样一个城市,文明过度,见不得我这样原生态的骂法。如果上海人要骂人,顶多是掩着嘴巴,低声说声“戆头”罢了。
  我一声不响,把手中的《东方早报》递给了她。两分钟后,她脸红脖子粗地嚷了句:“日他大爷!”
  这就是我看重Z君之处。虽然本单位美女如云,但有文化的委实不多,而Z君却是有一点点文化的,然而她却没有因为这一点儿文化而沾染上文化人的那种乡愿气——该操他大爷的时候她是一定会去操的。
  于是,我们在下一站下了地铁,折回单位。原本我们是一起到上海某高校去听一场关于“五四新文化运动”的讲座的,但现在,我们觉得兴味索然。
   《东方早报》的这则新闻说的是,北京市有关部门正计划拆毁鲁迅、周作人故居——八道湾胡同十一号,然后在此改建一所中学。
   我感觉正有说一点话的必要了。
  八道湾十一号到底是不是鲁迅故居
  八道湾十一号拆与不拆的争论,其实自一九九六年来就没有断过。周海婴在《鲁迅与我七十年》中,不赞同将八道湾作为鲁迅故居保护起来。他说:“八道湾的房屋以北房最佳,而父亲本人根本没有享受过,而‘苦雨斋’又与鲁迅不搭界。他早年住过的屋子,又都破损不堪,而且听说现在也不是原屋了。……保护八道湾实际等于保护周作人的‘苦雨斋’。那么,汉奸的旧居难道是值得国家保护吗?”
  周海婴是鲁迅先生唯一的儿子,近年来,作为唯一活着的与鲁迅共同生活过的直系亲属,他发表了不少文章,为鲁迅研究提供了一些新的材料和新的视角。然而,周海婴的上述这一段话实在经不起推敲。
  资料显示:1919年,鲁迅卖掉故乡绍兴的老屋;同年八月,他买下了八道湾的这个大院。同年11月21日,鲁迅与周作人一家迁至八道湾11号的新宅。同年12月,鲁迅专程回绍兴,将母亲与妻子朱安以及周建人一家接来北京。至此,鲁迅全家都搬到这个大院居住。
  据查,八道湾十一号院旧时是大宅门格局,宅内分正院、后院和西跨院三进。鲁迅与母亲、朱夫人(小孺按:朱夫人即鲁迅元配朱安)住前院,周作人及其“苦雨斋”在后院。1923年,周氏兄弟失和,鲁迅搬出八道湾。鲁迅前后在此住了将近四年的时间,他的一大批重要著作和译著都是在这里完成的,如《阿Q正传》、《风波》、《故乡》、《社戏》等,数量达百多篇。
  而现在作为鲁迅故居的西三条胡同,鲁迅也不过住了不到三年的时间。如果八道湾不算鲁迅故居,那西三条何必保护?
  周海婴说苦雨斋与鲁迅“不搭界”,这也不符合事实。1923年失和之前,鲁迅兄弟之间的感情十分好,周作人出国、结婚、回国、到北大上班,鲁迅都在其中起到重要作用。迁居八道湾之后,兄弟两人在文学领域合作颇多。经查,鲁迅、周作人兄弟于1919年至1923年的四年间在此完成了大量著述,其中很有一部分是署名不分彼此的(其中,有的是鲁迅著作署名周作人,也有周作人文章用鲁迅的笔名的,1981版《鲁迅全集》中就有周作人的文章被收录)。除了文字上的互相呼应外,想必周氏兄弟私下关于文字、思想的交流不会太少,苦雨斋里,鲁迅肯定不是稀客——否则,在绝交信里,周作人不会特别提出要求鲁迅以后不要到后院去。在鲁迅的生命中,周作人始终占有一个极重的位置(其重要性也许超过许广平和周海婴);同样的,在周作人的世界里,大哥周树人也是一个绕不开的存在。怎么能说周作人住过的苦雨斋与鲁迅不搭界呢。
  周海婴又说:“他早年住过的屋子,又都破损不堪,而且听说现在也不是原屋了。”这句话也不能支撑不保护八道湾故居的论点。实际上,现在已经予以保护的绍兴、北京两地的鲁迅故居也早已不是原貌了。而且,其中还有一部分是有关部门(文物、文化部门)故意篡改历史的结果。如果以“原屋”为保护的必要条件,那么全国大部分名人故居都没有保护的必要,干脆全部拆毁拉倒。
  周海婴为何痛恨叔父周作人
  周海婴像他的三叔父周建人一样,十分痛恨周作人。他们的理由是如此的冠冕堂皇:周作人是汉奸,当然不值一提。
  这难道仅仅只是囿于见识的皮相之见吗?绝非如此,这里面有很多隐情。其中最大的隐情就是家族矛盾。
  众所周知,鲁迅兄弟于1923年绝交之后就再也没有任何直接来往了。后来,鲁迅离开北京,携赴厦门、广州,最后携许广平到上海定居。周海婴就是鲁迅和许广平在上海生下来的爱情结晶。
  周作人和鲁迅一样,是坚定的人道主义者。对于妇女,他们兄弟二人都曾怀着无限的同情和尊重。在周作人的文章中,曾不止一次讥笑那些一面鼓吹伦理道德,一面狎妓纳妾的思想界权威、道德家。
  很不幸的是,鲁迅终于抵挡不住爱情的突然来袭,他又娶了许广平,而许的地位正相当于妾,也就是小老婆。鲁迅终其一生也没有与前妻朱安离婚,如果用现在的《婚姻法》和《刑法》来考量,鲁迅是犯了重婚罪,而许广平是同案犯。
  当然,我们对于鲁迅不必求全责备,与郭沫若等流氓才子相比,他的人品无可指责。他曾发誓要“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黑暗的闸门”,他对朱安女士始终不离不弃,就是他决心要“做一世的牺牲”的明证。
  然而,周作人的文字是如此的刺耳,作为许广平儿子的周海婴当然会怀恨在心了。这就是周海婴痛恨周作人的真正原因。
  这也是周建人仇恨周作人的原因。周建人的原配夫人是周作人老婆羽太信子的妹妹芳子,他和芳子一起生了四个孩子。但是,周建人到上海之后,很快就抛弃了芳子,又娶了一个姓王的女人。后来,周建人与芳子的儿子周丰三还曾当面质问父亲周建人,并一度发生肢体冲突。而周建人居然因此与芳子和孩子断绝夫妻、父子关系!周作人曾写信给弟弟说:“王女士在你看得甚高,但别人自只能作妾看,你所说的自由恋爱只能应用于女子能独立生活之社会里,在中国倒还是上海男女工人搿姘头勉强可以拉来相比,若在女子靠男人蓄养的社会则仍是蓄妾,无论有什么理论作根据。”
  联系到周作人所写的一系列关于妇女问题的文章,周建人不能不恼羞成怒。后来周作人出任伪职,被国民政府定为“汉奸”。从此,周建人和周海婴叔侄两抓住这个把柄,自然更要往死里贬周作人了。
  周作人的价值怎么估量也不过分
  其实,即使鲁迅一天也没在八道湾十一号住过,这里作为周作人的故居也应该被保护下来。
  周作人是中国有文字以来最杰出的散文家。如果要给中国现代散文家打分数的话,周作人可以做那个最高的标准。如果周作人是100分,那么鲁迅大概可以得个80分——虽然他们的风格是如此的不同,不过从艺术的角度来说,周作人显然更胜一筹。至于梁实秋、林语堂等近年来走红于中国大陆的散文家,大概只能拿59分。
  周作人是现代中国最杰出的思想家之一。在五四时期(1918年),他率先提出“人的文学”的概念,此后人道主义的思想贯穿他一生。 他一贯主张的“疾虚妄”的精神,他对常识的坚守,都是他对中国思想史的突出贡献,是值得我们好好继承的精神遗产。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对中国问题的深入观察和思考。抗战期间,他的那篇《中国的思想问题》,至今读来,还是能给我们很多启发——在举国悲观的时刻,他仍然认为中国的前途是乐观的,而其根源就是吾国固有的儒家思想(实际上,他当时发表这篇文章是为了制抵日本人硬造的伪“儒家思想”。为此,他被日本人称为“反动老作家”)。
  对于周作人,近年来有一种很流行的论调是“人归人,文归文”,具体论点是:周氏为人虽然不可取,但不可因人废文,其文章还是值得一读的。我不同意这种观点。周作人的文章固然写得漂亮,是梁实秋、林语堂之辈无法望其项背的,但是周氏更值得我佩服的却是他的“人”。若容许我用废名的话说,周作人真可称得上是现代中国的“圣人”。其他的事情我且不说,只说下他被广为诟病的“落水”事件。为了保护北大校产,维持文化教育,抵抗奴化,周作人不惜背负“汉奸”罪名,出任伪职,真可以说是“肩住了黑暗的闸门”,做了“一世的牺牲”(至少是后半世都牺牲了)。在他在伪政府任职期间,多次营救抗日人士(其中包括共党分子),数次与日伪当局周旋、反抗,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北京文化界特别是北京大学的损失。很难想象,如果当时周作人不出面,北大将会变成怎样的局面。这种入地狱救众生的精神,难道不能让一部分“汉奸论”者汗颜吗。
  三流作家的故居都保存下来了,为何容不下一个八道湾
  鲁迅住了4年,周作人住了40多年。他们在这个院子里为中国写下了超过一千万字的经典文字。就凭这一点,这个院落也该保护下来。
  不但如此,这里还是当时中国最重要的文化沙龙。毛泽东、李大钊、蔡元培、郁达夫、钱玄同、胡适、沈尹默、梁实秋……等都曾造访此地,俄国盲诗人爱罗先珂还在八道湾十一号生活过一年半时间,文化名人的足迹,密密麻麻布满了八道湾十一号的宅院。这样的宅院不保护,还有什么值得保护?
  现实令人心酸。《东方早报》是这样报道的:
  “官方认可的鲁迅故居是阜成门那里的,所以这里基本上没有任何保护……”
  “在八道湾11号这个大院里,现在共住有四五十户人家。”
   “堆放的砖头、扔弃的破筐,靠着一间间的小房;床单、短袖、胸衣、裤衩……晾在一根根东拉西扯的绳子上。走进里面,看见的是一个破败、杂乱的院子,新搭建的房屋和老屋紧紧挨着,留出的小巷子人员还可以走动,基本上已经看不出原来四合院的样子。”
  这就是鲁迅和周作人这两位伟大作家曾经写作过的地方。我想不懂,为什么有关部门可以保护巴金、矛盾、郭沫若这样三流作家的故居,而对于一流作家故居的残破现状视而不见?为什么有关部门一方面大力弘扬“五四”精神,另一方面却大肆毁坏“五四”文物?为什么诺大的一个北京城就容不下一个周作人故居?
  好在还有希望。《东方早报》说:
  “在后院,还可以看见周作人一家当年所住的几间房。这几间房和其他房间明显不一样,门窗是全部连接透明的,接近落地飘窗,据说原来是日式拉门。”
  我建议:趁这个院子还没有被全部毁坏,国家文物局应紧急行动,对鲁迅、周作人故居予以抢救性保护,并将这里规定为“全国特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郭沫若的故居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周氏的自然要加“特级”二字)。
  
  黄小孺2009年7月10日13时至15时,作于上海。我人不在家里,身边资料极少,所以有些地方可能记忆错误,尚待进一步核实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618381.shtml文 黄小孺
  “他妈B的!”我几乎是下意识地喊出了这句话。
  Z君睁着大大的眼睛,盯着我看。她的脸发烧了。因为地铁上满车厢的人都在盯着我看,而她和我一路说说笑笑的,明显和我是一路的。也许她觉得和我这样粗鲁的人一伙儿,跌了她的面子吧。
  上海就是这样一个城市,文明过度,见不得我这样原生态的骂法。如果上海人要骂人,顶多是掩着嘴巴,低声说声“戆头”罢了。
  我一声不响,把手中的《东方早报》递给了她。两分钟后,她脸红脖子粗地嚷了句:“日他大爷!”
  这就是我看重Z君之处。虽然本单位美女如云,但有文化的委实不多,而Z君却是有一点点文化的,然而她却没有因为这一点儿文化而沾染上文化人的那种乡愿气——该操他大爷的时候她是一定会去操的。
  于是,我们在下一站下了地铁,折回单位。原本我们是一起到上海某高校去听一场关于“五四新文化运动”的讲座的,但现在,我们觉得兴味索然。
   《东方早报》的这则新闻说的是,北京市有关部门正计划拆毁鲁迅、周作人故居——八道湾胡同十一号,然后在此改建一所中学。
   我感觉正有说一点话的必要了。
  八道湾十一号到底是不是鲁迅故居
  八道湾十一号拆与不拆的争论,其实自一九九六年来就没有断过。周海婴在《鲁迅与我七十年》中,不赞同将八道湾作为鲁迅故居保护起来。他说:“八道湾的房屋以北房最佳,而父亲本人根本没有享受过,而‘苦雨斋’又与鲁迅不搭界。他早年住过的屋子,又都破损不堪,而且听说现在也不是原屋了。……保护八道湾实际等于保护周作人的‘苦雨斋’。那么,汉奸的旧居难道是值得国家保护吗?”
  周海婴是鲁迅先生唯一的儿子,近年来,作为唯一活着的与鲁迅共同生活过的直系亲属,他发表了不少文章,为鲁迅研究提供了一些新的材料和新的视角。然而,周海婴的上述这一段话实在经不起推敲。
  资料显示:1919年,鲁迅卖掉故乡绍兴的老屋;同年八月,他买下了八道湾的这个大院。同年11月21日,鲁迅与周作人一家迁至八道湾11号的新宅。同年12月,鲁迅专程回绍兴,将母亲与妻子朱安以及周建人一家接来北京。至此,鲁迅全家都搬到这个大院居住。
  据查,八道湾十一号院旧时是大宅门格局,宅内分正院、后院和西跨院三进。鲁迅与母亲、朱夫人(小孺按:朱夫人即鲁迅元配朱安)住前院,周作人及其“苦雨斋”在后院。1923年,周氏兄弟失和,鲁迅搬出八道湾。鲁迅前后在此住了将近四年的时间,他的一大批重要著作和译著都是在这里完成的,如《阿Q正传》、《风波》、《故乡》、《社戏》等,数量达百多篇。
  而现在作为鲁迅故居的西三条胡同,鲁迅也不过住了不到三年的时间。如果八道湾不算鲁迅故居,那西三条何必保护?
  周海婴说苦雨斋与鲁迅“不搭界”,这也不符合事实。1923年失和之前,鲁迅兄弟之间的感情十分好,周作人出国、结婚、回国、到北大上班,鲁迅都在其中起到重要作用。迁居八道湾之后,兄弟两人在文学领域合作颇多。经查,鲁迅、周作人兄弟于1919年至1923年的四年间在此完成了大量著述,其中很有一部分是署名不分彼此的(其中,有的是鲁迅著作署名周作人,也有周作人文章用鲁迅的笔名的,1981版《鲁迅全集》中就有周作人的文章被收录)。除了文字上的互相呼应外,想必周氏兄弟私下关于文字、思想的交流不会太少,苦雨斋里,鲁迅肯定不是稀客——否则,在绝交信里,周作人不会特别提出要求鲁迅以后不要到后院去。在鲁迅的生命中,周作人始终占有一个极重的位置(其重要性也许超过许广平和周海婴);同样的,在周作人的世界里,大哥周树人也是一个绕不开的存在。怎么能说周作人住过的苦雨斋与鲁迅不搭界呢。
  周海婴又说:“他早年住过的屋子,又都破损不堪,而且听说现在也不是原屋了。”这句话也不能支撑不保护八道湾故居的论点。实际上,现在已经予以保护的绍兴、北京两地的鲁迅故居也早已不是原貌了。而且,其中还有一部分是有关部门(文物、文化部门)故意篡改历史的结果。如果以“原屋”为保护的必要条件,那么全国大部分名人故居都没有保护的必要,干脆全部拆毁拉倒。
  周海婴为何痛恨叔父周作人
  周海婴像他的三叔父周建人一样,十分痛恨周作人。他们的理由是如此的冠冕堂皇:周作人是汉奸,当然不值一提。
  这难道仅仅只是囿于见识的皮相之见吗?绝非如此,这里面有很多隐情。其中最大的隐情就是家族矛盾。
  众所周知,鲁迅兄弟于1923年绝交之后就再也没有任何直接来往了。后来,鲁迅离开北京,携赴厦门、广州,最后携许广平到上海定居。周海婴就是鲁迅和许广平在上海生下来的爱情结晶。
  周作人和鲁迅一样,是坚定的人道主义者。对于妇女,他们兄弟二人都曾怀着无限的同情和尊重。在周作人的文章中,曾不止一次讥笑那些一面鼓吹伦理道德,一面狎妓纳妾的思想界权威、道德家。
  很不幸的是,鲁迅终于抵挡不住爱情的突然来袭,他又娶了许广平,而许的地位正相当于妾,也就是小老婆。鲁迅终其一生也没有与前妻朱安离婚,如果用现在的《婚姻法》和《刑法》来考量,鲁迅是犯了重婚罪,而许广平是同案犯。
  当然,我们对于鲁迅不必求全责备,与郭沫若等流氓才子相比,他的人品无可指责。他曾发誓要“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黑暗的闸门”,他对朱安女士始终不离不弃,就是他决心要“做一世的牺牲”的明证。
  然而,周作人的文字是如此的刺耳,作为许广平儿子的周海婴当然会怀恨在心了。这就是周海婴痛恨周作人的真正原因。
  这也是周建人仇恨周作人的原因。周建人的原配夫人是周作人老婆羽太信子的妹妹芳子,他和芳子一起生了四个孩子。但是,周建人到上海之后,很快就抛弃了芳子,又娶了一个姓王的女人。后来,周建人与芳子的儿子周丰三还曾当面质问父亲周建人,并一度发生肢体冲突。而周建人居然因此与芳子和孩子断绝夫妻、父子关系!周作人曾写信给弟弟说:“王女士在你看得甚高,但别人自只能作妾看,你所说的自由恋爱只能应用于女子能独立生活之社会里,在中国倒还是上海男女工人搿姘头勉强可以拉来相比,若在女子靠男人蓄养的社会则仍是蓄妾,无论有什么理论作根据。”
  联系到周作人所写的一系列关于妇女问题的文章,周建人不能不恼羞成怒。后来周作人出任伪职,被国民政府定为“汉奸”。从此,周建人和周海婴叔侄两抓住这个把柄,自然更要往死里贬周作人了。
  周作人的价值怎么估量也不过分
  其实,即使鲁迅一天也没在八道湾十一号住过,这里作为周作人的故居也应该被保护下来。
  周作人是中国有文字以来最杰出的散文家。如果要给中国现代散文家打分数的话,周作人可以做那个最高的标准。如果周作人是100分,那么鲁迅大概可以得个80分——虽然他们的风格是如此的不同,不过从艺术的角度来说,周作人显然更胜一筹。至于梁实秋、林语堂等近年来走红于中国大陆的散文家,大概只能拿59分。
  周作人是现代中国最杰出的思想家之一。在五四时期(1918年),他率先提出“人的文学”的概念,此后人道主义的思想贯穿他一生。 他一贯主张的“疾虚妄”的精神,他对常识的坚守,都是他对中国思想史的突出贡献,是值得我们好好继承的精神遗产。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对中国问题的深入观察和思考。抗战期间,他的那篇《中国的思想问题》,至今读来,还是能给我们很多启发——在举国悲观的时刻,他仍然认为中国的前途是乐观的,而其根源就是吾国固有的儒家思想(实际上,他当时发表这篇文章是为了制抵日本人硬造的伪“儒家思想”。为此,他被日本人称为“反动老作家”)。
  对于周作人,近年来有一种很流行的论调是“人归人,文归文”,具体论点是:周氏为人虽然不可取,但不可因人废文,其文章还是值得一读的。我不同意这种观点。周作人的文章固然写得漂亮,是梁实秋、林语堂之辈无法望其项背的,但是周氏更值得我佩服的却是他的“人”。若容许我用废名的话说,周作人真可称得上是现代中国的“圣人”。其他的事情我且不说,只说下他被广为诟病的“落水”事件。为了保护北大校产,维持文化教育,抵抗奴化,周作人不惜背负“汉奸”罪名,出任伪职,真可以说是“肩住了黑暗的闸门”,做了“一世的牺牲”(至少是后半世都牺牲了)。在他在伪政府任职期间,多次营救抗日人士(其中包括共党分子),数次与日伪当局周旋、反抗,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北京文化界特别是北京大学的损失。很难想象,如果当时周作人不出面,北大将会变成怎样的局面。这种入地狱救众生的精神,难道不能让一部分“汉奸论”者汗颜吗。
  三流作家的故居都保存下来了,为何容不下一个八道湾
  鲁迅住了4年,周作人住了40多年。他们在这个院子里为中国写下了超过一千万字的经典文字。就凭这一点,这个院落也该保护下来。
  不但如此,这里还是当时中国最重要的文化沙龙。毛泽东、李大钊、蔡元培、郁达夫、钱玄同、胡适、沈尹默、梁实秋……等都曾造访此地,俄国盲诗人爱罗先珂还在八道湾十一号生活过一年半时间,文化名人的足迹,密密麻麻布满了八道湾十一号的宅院。这样的宅院不保护,还有什么值得保护?
  现实令人心酸。《东方早报》是这样报道的:
  “官方认可的鲁迅故居是阜成门那里的,所以这里基本上没有任何保护……”
  “在八道湾11号这个大院里,现在共住有四五十户人家。”
   “堆放的砖头、扔弃的破筐,靠着一间间的小房;床单、短袖、胸衣、裤衩……晾在一根根东拉西扯的绳子上。走进里面,看见的是一个破败、杂乱的院子,新搭建的房屋和老屋紧紧挨着,留出的小巷子人员还可以走动,基本上已经看不出原来四合院的样子。”
  这就是鲁迅和周作人这两位伟大作家曾经写作过的地方。我想不懂,为什么有关部门可以保护巴金、矛盾、郭沫若这样三流作家的故居,而对于一流作家故居的残破现状视而不见?为什么有关部门一方面大力弘扬“五四”精神,另一方面却大肆毁坏“五四”文物?为什么诺大的一个北京城就容不下一个周作人故居?
  好在还有希望。《东方早报》说:
  “在后院,还可以看见周作人一家当年所住的几间房。这几间房和其他房间明显不一样,门窗是全部连接透明的,接近落地飘窗,据说原来是日式拉门。”
  我建议:趁这个院子还没有被全部毁坏,国家文物局应紧急行动,对鲁迅、周作人故居予以抢救性保护,并将这里规定为“全国特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郭沫若的故居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周氏的自然要加“特级”二字)。
  
  黄小孺2009年7月10日13时至15时,作于上海。我人不在家里,身边资料极少,所以有些地方可能记忆错误,尚待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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