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教育收费情况的调查报告-邵小龙 何国庆 林 挺[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3:52:13
  教育收费问题,是当前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之一。近几年,虽然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对教育收费问题不断进行规范,使乱收费行为有所遏制,但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依然存在,学生和家长的负担仍然沉重。为此,我们对四川教育收费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并提出了有关对策建议。  一、教育收费基本情况</P>
  (一)现行教育收费管理模式  根据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1996〕101号)规定,四川各级各类公办学校的收费由政府定价,管理权限集中在中央和省两级。具体方式是,由省教育厅提出意见,省物价、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执行。其中,小学、初中杂费、高中学费以及借读费由各市、州在省定幅度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中专、大学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学校在省定幅度内自行确定。</P>
  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分级管理原则由物价部门按成本核定最高限价,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在收费时与学生家长签定收费经济合同,明确学生在校期间与学校的责、权关系以及退费处理规则。</P>
  (二)四川省教育基本情况</P>
  截至2002年,四川共有小学25972所,普通中学5093所,中专441所(含职业中学),高等科研院校124所(含研究生院),呈从高到低金字塔型。同时,农村承担的基础教育任务重。据统计,农村小学数量占全省小学数量的91%,农村初中占64.8%,农村幼儿园占63%。从教育投入看,财政预算内投入约占全部教育投入总量的57%,其余主要依靠预算外资金,而其中,由各地自筹预算外资金占了80%,企业办学、社团、民间捐资办学经费仅占4%。与此同时,教育支出尤其是普通小学教育支出增长很快,2002年,普通小学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支出增长42.77%,而普通高校这一指标呈负增长,为-11.87%。</P>
 (三)现行教育收费标准</P>
  1、现行中小学收费标准(2001年制定)</P>
  (1)小学杂费25—50元/期 初中杂费30—60元/期</P>
  (2)高中学费:一般高中 110—280元/期 市州重点高中210—340元/期 省重点高中310—460元/期</P>
  (3)实行“一费制”的农村贫困地区:小学180元/年,初中310元/年。</P>
  (4)小学、初中借读费标准由各市州制定,各地差异很大,小学100—800元/期,初中200—2000元/期不等。</P>
  (5)高中择校生收费省政府规定实行最高限价。其中,省重点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500元,市州重点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5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000元。各市、州、县物价部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P>
  2、现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1999年制定)</P>
  (1)普通中专、中师学费  财经、管理、农林、普通师范类专业1300—2000元/生·年</P>
  工、医、政法、旅游类专业1500—2200元/生·年</P>
  体育、外语、幼师类专业1900—3000元/生·年</P>
  艺术类专业2500—4000元/生·年</P>
  (2)职业中专学费</P>
  财经、管理、农林类专业750—1700元/生·年</P>
  工、医、政法类专业1000—1900元/生·年</P>
  体育、外语、幼师类专业1000—2000元/生·年</P>
  艺术类1200—2200元/生·年</P>
  (3)职业高中</P>
  财经、管理、农林类专业500—1200元/生·年</P>
  工、医、政法类专业600—1400元/生·年</P>
  体育、外语、幼师类专业800—1500元/生·年</P>
  艺术类专业900—1800元/生·年</P>
  住宿费400元/生·年,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分不同住宿条件和管理情况可在此基础上分别加收50、100、150、200元/生·年</P>
  3、现行高等学校收费标准(2000年制定)</P>
  (1)学费:文法财经2000—2400元/生·年,理工医2600—3500元/生·年,农体育1800—2700元/生·年,师范民族专业1800—2100元/生·年,艺术3000—10000元/生·年。“211”工程学校和1999年由中央部委划转到四川省的院校可在上述基础上上浮20%。同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川委办〔2000〕89号文件明确,2001年起四川高校电子学科学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浮20—25%,即部属院校最高可达电子专业5250元,省属院校4375元。</P>
  (2)住宿费:500—800元/人·年。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分不同住宿和管理情况可在此基础上分别加收50、100、150、200元/生·年。贷款或企业投资新建的四人带卫生间学生公寓1200元/年。</P>
  二、教育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我们的调查,当前教育收费中的乱收费和不规范现象,主要集中在中小学和高等院校。</P>
  (一)中小学教育收费</P>
  1、挤占挪用学生课本(代管)费现象普遍,造成学校无法按规定与学生结算。</P>
  2、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屡禁不止,特别是一些省、市重点学校,捐资数额动辄上万,由于是学校与学生家长合力的结果,因而处理难度大,争议大,同时社会负面影响也大。</P>
  3、各种名目的补课、兴趣班、第二课堂正成为教育收费投诉的新热点。</P>
  4、代管费和服务性收费强制、捆绑收费。不少学校把一些本应由学生自愿购买的学习用品、教辅资料和自愿参加的服务性项目强制向学生收取。</P>
  5、使用票据不规范。有的学校只以班为单位出具票据,而不将缴费票据开给每位学生。有的学校只开政策允许的收费票据,而对收取的其他费用如补课、饮水等则不开票据。</P>
  (二)高等教育收费</P>
  1、少数学校没有严格按照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而是参照国内同类院校收费情况,由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没有履行报批程序,提高收费标准。</P>
  2、部分学校自立名目乱收费。乱收费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招生过程中的乱收费,主要是在高校录取(包括专升本)过程中出现的大量与录取挂钩的点招费或所谓的捐资助学;二是入校后教务管理方面的乱收费,主要是转专业收费、补考费、降级补偿费和各类考试收费等;三是代管费方面的乱收费,存在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现象,以及后勤化改革中将正常的代收代支项目变为盈利项目等。</P>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校面向学生的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都要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公示,但目前高校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的情况不太理想,一般只公示了学费和住宿费的标准,大多数高校没有将自立收费项目向社会公示,点招费、专升本费等各校自立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都未公开,代管费使用情况的透明度也不高。</P>
  4、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不少高校举办各类培训班、考前补习班的收费,一般只开内部收据,有的甚至不开收据,只给一张听课证;一些由二级院系开办的培训班,也存在不使用专用票据和签章不规范的现象。</P>
  5、收费资金管理机制不完善。由于乱收费项目往往不公开,学校在收费的具体环节以及资金的使用方面情况也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比如,收费不使用规范票据,有的甚至不开票据,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的监督难以到位,容易滋生腐败问题;随着学校收费收入总量的快速增长,各类支出不断上升,与此同时,支出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也在一些学校不同程度有所体现。</P>
  三、教育收费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导致当前教育乱收费的原因是复杂的,既有财政投入不到位的问题,也有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同时,还有观念的问题。</P>
  (一)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成为教育发展的瓶颈,也是教育乱收费得不到根治的主要原因。</P>
  “穷省办大教育”是我省的基本省情,教育投入总体水平与事业规模不相匹配,各项生均经费均居全国和西部地区后位。2002年,全省教育经费投入243.74亿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138亿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为2.79%(全国平均为3.4%)。</P>
  一是高校经费投入长期严重不足。省属高校连续四年扩招,在校学生由1998年的18万增加到现在的42万(今年计划招收18.5万),短短几年,在校学生翻了一番多,但财政拨款增加甚微,导致生均经费越来越低。2002年全国普通高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为6177.96元,四川为2306.02元,比全国平均少3871.94元;全国普通高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为2453.47元;四川为1038.72元,比全国平均少1414.75元,连年排列全国倒数第一位。省属高校的基建计划拨款已经10多年维持在2000多万的水平,平均每年每校不足100万元。这几年,省属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购地建新区,其基础设施、教学设施、后勤服务设施、运动场地,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主要靠学校自筹、银行贷款、社会引资等进行建设。截止2002年,省教育厅直接管理的29所普通高校已累计向银行贷款19.3亿元(包括省教育厅贴息贷款9.5亿元),累计负债26.9亿元(不含后勤社会化贷款部分)。</P>
  二是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目前处于历史上最困难时期。2002年,我省全面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后,过去农村教育主要靠农村教育费附加和农民集资的政策和渠道没有了。据我省1999—2001年的统计数据,全省农村教育费附加平均每年均8.97亿元(历史上最高年份为12亿元),农村教育集资平均每年为3.4亿元。也就是说,农村税费改革后,我省农村教育经费投入每年直接减少12.37亿元。现在中央和省上的转移支付,只能基本保住教师工资。中小学公业务费、办学条件改造等,均没有经费来源。目前,不少农村中小学连维持正常运转都十分困难。</P>
  (二)事权与财权(收费权)不匹配,“巧妇难为无米之炊”。</P>
  四川除少数几所部(委)属院校外,大多都直属省市县三级政府。在财政困难短期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发展教育必须多条腿走路。但国家出台的一些政策,制约了地方多渠道办学的积极性,导致要么学校低水平运行,要么学校承担责任乱收费。</P>
  一是贫困地区农村按现行标准推行“一费制”难度较大。我省36个国家贫困县虽然强制推行“一费制”,但执行情况不容乐观。本来国家初衷良好,但贫困地区的农民穷,财政同样困难。加之国家转移支付力度不够,地方财政收入保证教师工资兑现尚有缺口,要想当地政府拿更多的资金投入教育是不现实。据测算,我省36个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缺口最高合计达到36690万元,个别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超过10元/年·生,学校正常运转举步维艰。</P>
  二是高校学费收费标准按生均培养成本的25%来测算,对西部地区影响较大。2002年全国生均公用经费2453.47元,生均事业拨款6177.96元,而四川生均公用经费1038.72元,生均事业拨款2306.02元,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依据,只能造成财政拨款少,收费标准就低,从而形成“马太效应”。</P>
  三是国家规定从2001年起停止收费标准调整使西部地区解决乱收费问题失去了一个调控手段。作为西部省份,我们在制定收费政策时根据实际采取“小步快走”的作法,即勤调整,但每次调幅不大,避免引起波动。国家三年冻结收费的政策,使我省教育收费标准明显偏低,且近三年学科调整后分类模糊,原按大类核定收费标准不适应当前学科发展实际。同时学校实行学分制的问题也无法解决。</P>
  (三)政策和措施不配套,未能兼顾西部地区财力困难的实际。</P>
  促进教育,提高全民素质是一项重要国策。但有关方面在制定政策时,没有顾及西部地区的财政实力,往往是只下任务指标,不给政策措施,导致政策规定难以落实,且进一步加重了乱收费。据了解,四川“普九”不少地方是依靠群众集资和举债完成。如宜宾县现有人口103万,各类中小学共计510所,2000年“普九”后,全县教育欠债就达5800万元,而当年该县财政总收入也才1.63亿元。同时,在“普九”过程中,虽然学校修建了一些房屋,但还有部分危房没有得到改造,仍然在继续使用。加上每年又有一部分新的危房产生,危房的改造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截止2000年底,我省中小学危房达600多万方米,如果全部改造这些危房,则所需资金约50亿元。在“普九”欠债未还、危房改造存在巨大缺口的同时,教育部又提出“从2001年开始,用5—10年的时间,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使全国90%左右的独立建制中小学校能够上网”。加之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逐步普及高中教育,高校扩招等等,各地财政确实难以承受繁重任务。</P>
  (四)学校的角色定位解决不好,收入管理不规范。</P>
  国家现行管理规定,学校是列入国家拨款的事业单位。享受经费拨款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所收杂费仅是公用经费的补充,学校教师工资、公用经费应享受全额拨款。但实际上,受财力所限,一些地方的财政仅够勉强发放教师工资,个别地方甚至集中杂费收入平衡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无从说起。高中、中专及大学属非义务教育,享受差额拨款,但拨款因财政困难投入不到位,经费严重不足。要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转,就必然要利用自身的资源、通过某些创收手段来实现。对此,政府部门包括教育主管部门以至社会各界都予以默认,久而久之,学校的社会性质,就逐渐演变为事业不像事业,企业不像企业的“杂交体”,这样的角色是一种尴尬,同时也因为其解释空间、运作弹性都比较大,为“创收”提供了方便。同时,由于对学校教育收费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一些学校乱开乱支,穷了学生、富了老师,在社会上造成很不好的影响,起到了负面的宣传作用。</P>
  四、解决教育收费的对策措施</P>
  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必须标本兼治。</P>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教育形象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和学校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不懈,共同努力把治理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同时,要落实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P>
  二要保障经费投入,加强资金管理。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按照“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原则,切实保证基础教育经费的投入,保证教师工资足额按时发放,保障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的必要投入。要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审计监督,将有限的资金用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中小学校按规定收取的学杂费,全部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得用于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等项开支,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不得从中提取任何性质的调节基金。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平调、挪用、统筹、挤占学校的学杂费、代收课本费等收费收入。</P>
  三要严格执行收费制度,切实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要认真落实收费管理的三项制度,使学校收费规范有序。一是收费前的“三公开”制度。即:公开国家的收费政策、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代收费”的使用情况,公开县以上教育、纠风、物价等部门的中小学收费监督举报电话。二是学校收费中的“一证一册一据”制度。即:收费许可证、学生收费登记册、开具正式收据。各级各类学校收费必须持有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学生凭收费许可证的项目和标准缴费,所缴费用的项目和金额要如实填在学生收费登记册上,缴费后学校必须开具行政事性收费专用依据。三是 “责任制”制度。各级政府要按分级管理、分级办学的原则,执行好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政策、项目和标准,要做好对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的审批、监督工作,各级教育、监察、财政、物价、法制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履行职责,协助当地政府抓好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P>
  四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严格收费管理。一是严格执行“一费制”,各级政府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不执行。二是加强对教辅材料的收费管理。严禁为学生购买内容类似、雷同的多本用书。三是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学校为学生学习和生活提供的服务确需收费的,应将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收费范围、成本开支预算情况等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审批,在收费前,必须将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性质、有关部门的审批文号在学校的收费公示栏内与杂费、课本费向学生一并公示。四是严格执行公办学校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公办学校高中择校生比例应控制在招生计划的30%以内,各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任意挤占计划内招生名额招收择校生。五是坚决制止高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利用新增调剂性计划收取“点招费”、“赞助费”、“建校费”等违规行为,坚决纠正高校利用调整专业等名目乱收费。要增强高校收费的透明度,采取公示,投诉电话等方式,扩大社会的监督。</P>
  (五)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惩处力度。要研究制定教育收费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对各种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典型乱收费案件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在处理教育乱收费案件中,要做到处理学校自立项目行为与处理政府自立项目行为并重;经济处罚与责任人的处理并重。在处理学校有关当事人的同时,要追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因乱收费造成学生流失、引发恶性案件、引起群众和学生集体上访的,依法惩处有关责任人。</P>
  (六)改革现行管理体制,进一步下放收费管理权限。现行教育体制在教师队伍管理、教务管理、招生计划管理以及学校课程专业设置等方面,仍带有浓厚的审批、计划经济色彩。而这种模式,某种程度上正是乱收费的滋生地。教育体制也应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整体要求,加快改革步伐,进一步扩大学校自主权,动员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发展教育事业。要进一步下放收费管理权限,允许地方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收费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以更好地发挥收费这一经济杠杆的作用。 </P>教育收费问题,是当前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之一。近几年,虽然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对教育收费问题不断进行规范,使乱收费行为有所遏制,但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依然存在,学生和家长的负担仍然沉重。为此,我们对四川教育收费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并提出了有关对策建议。  一、教育收费基本情况</P>
  (一)现行教育收费管理模式  根据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1996〕101号)规定,四川各级各类公办学校的收费由政府定价,管理权限集中在中央和省两级。具体方式是,由省教育厅提出意见,省物价、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执行。其中,小学、初中杂费、高中学费以及借读费由各市、州在省定幅度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中专、大学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学校在省定幅度内自行确定。</P>
  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分级管理原则由物价部门按成本核定最高限价,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在收费时与学生家长签定收费经济合同,明确学生在校期间与学校的责、权关系以及退费处理规则。</P>
  (二)四川省教育基本情况</P>
  截至2002年,四川共有小学25972所,普通中学5093所,中专441所(含职业中学),高等科研院校124所(含研究生院),呈从高到低金字塔型。同时,农村承担的基础教育任务重。据统计,农村小学数量占全省小学数量的91%,农村初中占64.8%,农村幼儿园占63%。从教育投入看,财政预算内投入约占全部教育投入总量的57%,其余主要依靠预算外资金,而其中,由各地自筹预算外资金占了80%,企业办学、社团、民间捐资办学经费仅占4%。与此同时,教育支出尤其是普通小学教育支出增长很快,2002年,普通小学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支出增长42.77%,而普通高校这一指标呈负增长,为-11.87%。</P>
 (三)现行教育收费标准</P>
  1、现行中小学收费标准(2001年制定)</P>
  (1)小学杂费25—50元/期 初中杂费30—60元/期</P>
  (2)高中学费:一般高中 110—280元/期 市州重点高中210—340元/期 省重点高中310—460元/期</P>
  (3)实行“一费制”的农村贫困地区:小学180元/年,初中310元/年。</P>
  (4)小学、初中借读费标准由各市州制定,各地差异很大,小学100—800元/期,初中200—2000元/期不等。</P>
  (5)高中择校生收费省政府规定实行最高限价。其中,省重点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500元,市州重点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5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000元。各市、州、县物价部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P>
  2、现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1999年制定)</P>
  (1)普通中专、中师学费  财经、管理、农林、普通师范类专业1300—2000元/生·年</P>
  工、医、政法、旅游类专业1500—2200元/生·年</P>
  体育、外语、幼师类专业1900—3000元/生·年</P>
  艺术类专业2500—4000元/生·年</P>
  (2)职业中专学费</P>
  财经、管理、农林类专业750—1700元/生·年</P>
  工、医、政法类专业1000—1900元/生·年</P>
  体育、外语、幼师类专业1000—2000元/生·年</P>
  艺术类1200—2200元/生·年</P>
  (3)职业高中</P>
  财经、管理、农林类专业500—1200元/生·年</P>
  工、医、政法类专业600—1400元/生·年</P>
  体育、外语、幼师类专业800—1500元/生·年</P>
  艺术类专业900—1800元/生·年</P>
  住宿费400元/生·年,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分不同住宿条件和管理情况可在此基础上分别加收50、100、150、200元/生·年</P>
  3、现行高等学校收费标准(2000年制定)</P>
  (1)学费:文法财经2000—2400元/生·年,理工医2600—3500元/生·年,农体育1800—2700元/生·年,师范民族专业1800—2100元/生·年,艺术3000—10000元/生·年。“211”工程学校和1999年由中央部委划转到四川省的院校可在上述基础上上浮20%。同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川委办〔2000〕89号文件明确,2001年起四川高校电子学科学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浮20—25%,即部属院校最高可达电子专业5250元,省属院校4375元。</P>
  (2)住宿费:500—800元/人·年。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分不同住宿和管理情况可在此基础上分别加收50、100、150、200元/生·年。贷款或企业投资新建的四人带卫生间学生公寓1200元/年。</P>
  二、教育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我们的调查,当前教育收费中的乱收费和不规范现象,主要集中在中小学和高等院校。</P>
  (一)中小学教育收费</P>
  1、挤占挪用学生课本(代管)费现象普遍,造成学校无法按规定与学生结算。</P>
  2、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屡禁不止,特别是一些省、市重点学校,捐资数额动辄上万,由于是学校与学生家长合力的结果,因而处理难度大,争议大,同时社会负面影响也大。</P>
  3、各种名目的补课、兴趣班、第二课堂正成为教育收费投诉的新热点。</P>
  4、代管费和服务性收费强制、捆绑收费。不少学校把一些本应由学生自愿购买的学习用品、教辅资料和自愿参加的服务性项目强制向学生收取。</P>
  5、使用票据不规范。有的学校只以班为单位出具票据,而不将缴费票据开给每位学生。有的学校只开政策允许的收费票据,而对收取的其他费用如补课、饮水等则不开票据。</P>
  (二)高等教育收费</P>
  1、少数学校没有严格按照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而是参照国内同类院校收费情况,由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没有履行报批程序,提高收费标准。</P>
  2、部分学校自立名目乱收费。乱收费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招生过程中的乱收费,主要是在高校录取(包括专升本)过程中出现的大量与录取挂钩的点招费或所谓的捐资助学;二是入校后教务管理方面的乱收费,主要是转专业收费、补考费、降级补偿费和各类考试收费等;三是代管费方面的乱收费,存在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现象,以及后勤化改革中将正常的代收代支项目变为盈利项目等。</P>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校面向学生的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都要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公示,但目前高校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的情况不太理想,一般只公示了学费和住宿费的标准,大多数高校没有将自立收费项目向社会公示,点招费、专升本费等各校自立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都未公开,代管费使用情况的透明度也不高。</P>
  4、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不少高校举办各类培训班、考前补习班的收费,一般只开内部收据,有的甚至不开收据,只给一张听课证;一些由二级院系开办的培训班,也存在不使用专用票据和签章不规范的现象。</P>
  5、收费资金管理机制不完善。由于乱收费项目往往不公开,学校在收费的具体环节以及资金的使用方面情况也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比如,收费不使用规范票据,有的甚至不开票据,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的监督难以到位,容易滋生腐败问题;随着学校收费收入总量的快速增长,各类支出不断上升,与此同时,支出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也在一些学校不同程度有所体现。</P>
  三、教育收费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导致当前教育乱收费的原因是复杂的,既有财政投入不到位的问题,也有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同时,还有观念的问题。</P>
  (一)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成为教育发展的瓶颈,也是教育乱收费得不到根治的主要原因。</P>
  “穷省办大教育”是我省的基本省情,教育投入总体水平与事业规模不相匹配,各项生均经费均居全国和西部地区后位。2002年,全省教育经费投入243.74亿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138亿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为2.79%(全国平均为3.4%)。</P>
  一是高校经费投入长期严重不足。省属高校连续四年扩招,在校学生由1998年的18万增加到现在的42万(今年计划招收18.5万),短短几年,在校学生翻了一番多,但财政拨款增加甚微,导致生均经费越来越低。2002年全国普通高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为6177.96元,四川为2306.02元,比全国平均少3871.94元;全国普通高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为2453.47元;四川为1038.72元,比全国平均少1414.75元,连年排列全国倒数第一位。省属高校的基建计划拨款已经10多年维持在2000多万的水平,平均每年每校不足100万元。这几年,省属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购地建新区,其基础设施、教学设施、后勤服务设施、运动场地,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主要靠学校自筹、银行贷款、社会引资等进行建设。截止2002年,省教育厅直接管理的29所普通高校已累计向银行贷款19.3亿元(包括省教育厅贴息贷款9.5亿元),累计负债26.9亿元(不含后勤社会化贷款部分)。</P>
  二是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目前处于历史上最困难时期。2002年,我省全面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后,过去农村教育主要靠农村教育费附加和农民集资的政策和渠道没有了。据我省1999—2001年的统计数据,全省农村教育费附加平均每年均8.97亿元(历史上最高年份为12亿元),农村教育集资平均每年为3.4亿元。也就是说,农村税费改革后,我省农村教育经费投入每年直接减少12.37亿元。现在中央和省上的转移支付,只能基本保住教师工资。中小学公业务费、办学条件改造等,均没有经费来源。目前,不少农村中小学连维持正常运转都十分困难。</P>
  (二)事权与财权(收费权)不匹配,“巧妇难为无米之炊”。</P>
  四川除少数几所部(委)属院校外,大多都直属省市县三级政府。在财政困难短期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发展教育必须多条腿走路。但国家出台的一些政策,制约了地方多渠道办学的积极性,导致要么学校低水平运行,要么学校承担责任乱收费。</P>
  一是贫困地区农村按现行标准推行“一费制”难度较大。我省36个国家贫困县虽然强制推行“一费制”,但执行情况不容乐观。本来国家初衷良好,但贫困地区的农民穷,财政同样困难。加之国家转移支付力度不够,地方财政收入保证教师工资兑现尚有缺口,要想当地政府拿更多的资金投入教育是不现实。据测算,我省36个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缺口最高合计达到36690万元,个别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超过10元/年·生,学校正常运转举步维艰。</P>
  二是高校学费收费标准按生均培养成本的25%来测算,对西部地区影响较大。2002年全国生均公用经费2453.47元,生均事业拨款6177.96元,而四川生均公用经费1038.72元,生均事业拨款2306.02元,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依据,只能造成财政拨款少,收费标准就低,从而形成“马太效应”。</P>
  三是国家规定从2001年起停止收费标准调整使西部地区解决乱收费问题失去了一个调控手段。作为西部省份,我们在制定收费政策时根据实际采取“小步快走”的作法,即勤调整,但每次调幅不大,避免引起波动。国家三年冻结收费的政策,使我省教育收费标准明显偏低,且近三年学科调整后分类模糊,原按大类核定收费标准不适应当前学科发展实际。同时学校实行学分制的问题也无法解决。</P>
  (三)政策和措施不配套,未能兼顾西部地区财力困难的实际。</P>
  促进教育,提高全民素质是一项重要国策。但有关方面在制定政策时,没有顾及西部地区的财政实力,往往是只下任务指标,不给政策措施,导致政策规定难以落实,且进一步加重了乱收费。据了解,四川“普九”不少地方是依靠群众集资和举债完成。如宜宾县现有人口103万,各类中小学共计510所,2000年“普九”后,全县教育欠债就达5800万元,而当年该县财政总收入也才1.63亿元。同时,在“普九”过程中,虽然学校修建了一些房屋,但还有部分危房没有得到改造,仍然在继续使用。加上每年又有一部分新的危房产生,危房的改造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截止2000年底,我省中小学危房达600多万方米,如果全部改造这些危房,则所需资金约50亿元。在“普九”欠债未还、危房改造存在巨大缺口的同时,教育部又提出“从2001年开始,用5—10年的时间,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使全国90%左右的独立建制中小学校能够上网”。加之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逐步普及高中教育,高校扩招等等,各地财政确实难以承受繁重任务。</P>
  (四)学校的角色定位解决不好,收入管理不规范。</P>
  国家现行管理规定,学校是列入国家拨款的事业单位。享受经费拨款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所收杂费仅是公用经费的补充,学校教师工资、公用经费应享受全额拨款。但实际上,受财力所限,一些地方的财政仅够勉强发放教师工资,个别地方甚至集中杂费收入平衡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无从说起。高中、中专及大学属非义务教育,享受差额拨款,但拨款因财政困难投入不到位,经费严重不足。要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转,就必然要利用自身的资源、通过某些创收手段来实现。对此,政府部门包括教育主管部门以至社会各界都予以默认,久而久之,学校的社会性质,就逐渐演变为事业不像事业,企业不像企业的“杂交体”,这样的角色是一种尴尬,同时也因为其解释空间、运作弹性都比较大,为“创收”提供了方便。同时,由于对学校教育收费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一些学校乱开乱支,穷了学生、富了老师,在社会上造成很不好的影响,起到了负面的宣传作用。</P>
  四、解决教育收费的对策措施</P>
  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必须标本兼治。</P>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教育形象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和学校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不懈,共同努力把治理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同时,要落实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P>
  二要保障经费投入,加强资金管理。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按照“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原则,切实保证基础教育经费的投入,保证教师工资足额按时发放,保障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的必要投入。要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审计监督,将有限的资金用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中小学校按规定收取的学杂费,全部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得用于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等项开支,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不得从中提取任何性质的调节基金。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平调、挪用、统筹、挤占学校的学杂费、代收课本费等收费收入。</P>
  三要严格执行收费制度,切实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要认真落实收费管理的三项制度,使学校收费规范有序。一是收费前的“三公开”制度。即:公开国家的收费政策、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代收费”的使用情况,公开县以上教育、纠风、物价等部门的中小学收费监督举报电话。二是学校收费中的“一证一册一据”制度。即:收费许可证、学生收费登记册、开具正式收据。各级各类学校收费必须持有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学生凭收费许可证的项目和标准缴费,所缴费用的项目和金额要如实填在学生收费登记册上,缴费后学校必须开具行政事性收费专用依据。三是 “责任制”制度。各级政府要按分级管理、分级办学的原则,执行好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政策、项目和标准,要做好对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的审批、监督工作,各级教育、监察、财政、物价、法制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履行职责,协助当地政府抓好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P>
  四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严格收费管理。一是严格执行“一费制”,各级政府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不执行。二是加强对教辅材料的收费管理。严禁为学生购买内容类似、雷同的多本用书。三是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学校为学生学习和生活提供的服务确需收费的,应将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收费范围、成本开支预算情况等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审批,在收费前,必须将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性质、有关部门的审批文号在学校的收费公示栏内与杂费、课本费向学生一并公示。四是严格执行公办学校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公办学校高中择校生比例应控制在招生计划的30%以内,各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任意挤占计划内招生名额招收择校生。五是坚决制止高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利用新增调剂性计划收取“点招费”、“赞助费”、“建校费”等违规行为,坚决纠正高校利用调整专业等名目乱收费。要增强高校收费的透明度,采取公示,投诉电话等方式,扩大社会的监督。</P>
  (五)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惩处力度。要研究制定教育收费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对各种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典型乱收费案件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在处理教育乱收费案件中,要做到处理学校自立项目行为与处理政府自立项目行为并重;经济处罚与责任人的处理并重。在处理学校有关当事人的同时,要追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因乱收费造成学生流失、引发恶性案件、引起群众和学生集体上访的,依法惩处有关责任人。</P>
  (六)改革现行管理体制,进一步下放收费管理权限。现行教育体制在教师队伍管理、教务管理、招生计划管理以及学校课程专业设置等方面,仍带有浓厚的审批、计划经济色彩。而这种模式,某种程度上正是乱收费的滋生地。教育体制也应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整体要求,加快改革步伐,进一步扩大学校自主权,动员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发展教育事业。要进一步下放收费管理权限,允许地方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收费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以更好地发挥收费这一经济杠杆的作用。 </P>
五花八门,各显神通。[em13][em13]
"3、现行高等学校收费标准(2000年制定)

  (1)学费:文法财经2000—2400元/生·年,理工医2600—3500元/生·年,农体育1800—2700元/生·年,师范民族专业1800—2100元/生·年,艺术3000—10000元/生·年。“211”工程学校和1999年由中央部委划转到四川省的院校可在上述基础上上浮20%。同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川委办〔2000〕89号文件明确,2001年起四川高校电子学科学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浮20—25%,即部属院校最高可达电子专业5250元,省属院校4375元。 <p><P>
  (2)住宿费:500—800元/人·年。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分不同住宿和管理情况可在此基础上分别加收50、100、150、200元/生·年。贷款或企业投资新建的四人带卫生间学生公寓1200元/年。"</P><P>太长,摘这一段。不知道是否还有人说年学费10000多是普遍现象。</P>
<B>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四川美术学院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B>03-6-30 渝价[2003]369号 四川美术学院:     根据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1996]101号)的有关规定,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四川美术学院部分艺术类专业的学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不含师范专业),现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    1、普通本专科及高职的中国画、版画、环艺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美术教育、摄影、建筑专业由每生每年10000元调整为每生每年12000元;雕塑、装潢设计、油画、动画设计专业由每生每年10000元调整为每生每年15000元。    2、委托培养研究生由每生每年10000元调整为每生每年13000元。    二、上述收费标准调整后,学校仍应进一步建立健全 “奖、贷、助、补、减”的多元化资助政策,开通“绿色通道”,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确保每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从2003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学校应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调整四川美术学院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
四川美术学院:
    根据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1996]101号)的有关规定,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四川美术学院部分艺术类专业的学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不含师范专业),现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
    1、普通本专科及高职的中国画、版画、环艺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美术教育、摄影、建筑专业由每生每年10000元调整为每生每年12000元;雕塑、装潢设计、油画、动画设计专业由每生每年10000元调整为每生每年15000元。
    2、委托培养研究生由每生每年10000元调整为每生每年13000元。
    二、上述收费标准调整后,学校仍应进一步建立健全 “奖、贷、助、补、减”的多元化资助政策,开通“绿色通道”,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确保每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从2003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学校应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二00三年六月三十日
西南师范大学育才学院 :
    你院《关于重新核定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的请示》(西育 [2003]81号)收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考虑到学院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现将你院艺术类专业本专科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专科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15000元。你院应根据本复函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提出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并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二、学院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等相关政策,按渝价[2000]50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学校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收费收入的财务管理和核算,收取的学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时,使用重庆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费收据。
    四、本批复从2003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重庆工商大学:
    你校《关于申请核定重庆工商大学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学费标准的请示》(重工商大[2003]17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考虑到学院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现将你校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科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15000元。你院应根据本批复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提出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并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二、学校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等相关政策,按渝价[2000]50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学校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收费收入的财务管理和核算,收取的学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时,使用重庆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费收据。
    四、本批复从2003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重庆大学:
    你校《关于美视电影学院专科及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重大校[2003]38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考虑到学院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现将你校美视电影学院艺术类专业专科及研究生的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专科及研究生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15000元。你校应根据本复函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提出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并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二、学校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等相关政策,按渝价[2000]50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学校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收费收入的财务管理和核算,收取的学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时,使用重庆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费收据。
    四、本批函从2003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