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只有20年 青岛首现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3:10:14
使用权只有20年 青岛首现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   2009年03月27日  来源:京华时报     据《半岛都市报》报道,春节过后,山东青岛开发区阿里山小区的业主就开始为土地使用权到期发愁,由于住房只有20年的土地使用权,今年6月份就要到期,住房的土地使用权“续期” 成为摆在众多业主面前的现实问题。目前相关部门已制定出临时解决方案,一个100平方米的住房续期的话约需要6万元费用。

  青岛市黄岛国土资源分局土地处一姓赵的工作人员说,“土地使用权到期将自动续期,但业主需要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并按照房产证上的土地面积缴费续期。”确定续期费用所依据的土地评估价格,将委托有资质的专门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而土地使用权的定价则按照一年前的地价评估,大概是每平方米土地面积1000元,另外土地面积和房产面积也不一样,就阿里山小区来讲,大概是建筑面积的60%。如此算来,一个100平方米的住房续期的话约需要6万元费用,这对每个家庭来讲都不是小数目。使用权只有20年 青岛首现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   2009年03月27日  来源:京华时报     据《半岛都市报》报道,春节过后,山东青岛开发区阿里山小区的业主就开始为土地使用权到期发愁,由于住房只有20年的土地使用权,今年6月份就要到期,住房的土地使用权“续期” 成为摆在众多业主面前的现实问题。目前相关部门已制定出临时解决方案,一个100平方米的住房续期的话约需要6万元费用。

  青岛市黄岛国土资源分局土地处一姓赵的工作人员说,“土地使用权到期将自动续期,但业主需要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并按照房产证上的土地面积缴费续期。”确定续期费用所依据的土地评估价格,将委托有资质的专门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而土地使用权的定价则按照一年前的地价评估,大概是每平方米土地面积1000元,另外土地面积和房产面积也不一样,就阿里山小区来讲,大概是建筑面积的60%。如此算来,一个100平方米的住房续期的话约需要6万元费用,这对每个家庭来讲都不是小数目。
一个100平方米的住房续期的话约需要6万元费用

是一年6万?还是20年6万?
好啊,此例一开。续费将飞流以上月球
进来说句太阳
祖国万岁............................
原帖由 zulook 于 2009-3-27 12:54 发表
一个100平方米的住房续期的话约需要6万元费用

是一年6万?还是20年6万?

我理解是一年
记者SB,确实很可怕:D
物权法定,法律优先,法律保留 全部是屎,
只有他的一支笔,
:D :D
由于住房只有20年的土地使用权
写这句话的人,
为什么不去死啊:D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20年使用权的是什么地?:D
原帖由 耗子药煮面 于 2009-3-27 13:40 发表

我理解是一年


不可能,续费标准不可能比原定年限使用费更高,要是按6万一年算,他们的原定年限使用费为120万,1989年花120万土地使用费还不包括房子可能吗?:D
原帖由 zh020 于 2009-3-27 13:57 发表
由于住房只有20年的土地使用权
写这句话的人,
为什么不去死啊:D


得了吧,90年左右作为土地市场化的试点动作,不少地方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并不是规范的。不少都是20年到50年不等,琛圳有的地方还有15年的。住宅用地以70年为出让标准年限的应该是9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通过后才确立的。

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的续办问题一直是在研究中,至今也没有统一的说法。按各地惯例来说,一般的商业用地是采用出让金续费的做法。而住宅,因为土地市场化前住宅用地都是政府无偿划拨使用的,所以现在作为土地国有化的一种体现,相当一部分人还是认为住宅用途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到期后应该无偿自动续期。
无论是不是你说得试点,
物权法 出来以后,
物权法定,就是规矩了,
种类强制,内容强制是最基本的,就是说什么都不靠谱,都得听法律的。:D
青岛也就是一个有部分地方立法权的 “较大的市”,
离制定 法律,还差者100000000000000000000万里,有资格制定法律吗??:D
由于住房只有20年的土地使用权
写这句话的人,
为什么不去死啊

我只是对你以上的话,具体说是特意用红字标出的话提出点纠正意见,没有兴趣跟你扯其他的。
共产党和国家企事业单位占据的土地要不要交费啊?人民成了榨汁的水果
]]
好啊,以后税都不要收了,
直接收收这个就够了。
GCD,其实光卖卖全国的地,就够他吃喝腐败几百年了。:D
对这个事情表示关心
我爱这个国家,我爱共产党
对这个事情表示关心:handshake
定期存款?!:D
12580《生活播报》:住宅70年后怎么办?





2009年03月27日 来源:人民网-房产频道

  70年后或有偿续期

  人民网3月27日电 据12580《生活播报》报道,2007年两会后获得通过的《物权法》针对“最受人关注的住宅70年大限到期后怎么办”是这样约定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近日,征求意见的《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这块内容的措辞改成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仅仅多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这几个字,便引来了我们的房子70年以后是有偿还是无偿续期的热议。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针对此事表示,“我国土地是公有制,个人的土地也不是私有的,不能拥有全部的权益,即使之前物权法的‘自动续期’实际上也隐含了‘有偿使用’的潜台词。焦点网最先发起的调查显示:80%网友对有偿续期持反对态度,他们认为,公民付款购买了住宅,此住宅即是公民私有财产,应免费续期。”

  有偿续期定价多少?

  关于70年以后土地使用权的定价问题,《土地管理法》征求意见稿没有提到。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宏新认为,“无法预测几十年以后的地价走势,更无法确定那时的政府会按照什么样的规则收缴地价款。这些不确定性是我们这代人、这届政府都解决不了的,目前没有任何法律可依,这些不确定性只能留给子孙后代去解决。”

  对于业界盛传的北京有按1300元/平方米的价格续期的说法,70%的网友认为这个价格不合理,毕竟续期不是买房。杨红旭和王宏新两位专家也表示该说法太荒唐,“土地管理法会有细则出来,目前仅是各界提意见的时候。”

  不会影响买房行为

  有偿续期,会影响人们现在买房吗?两位专家同时表示,不会影响买房行为。他们认为毕竟目前的需求都是现实的自住需求,有些人连50年的产权都去买,就说明产权的年限对他们来说不是最敏感的,最敏感的因素仍是价格。

  ★网友言论大搜罗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相关制度也会发生变化,几十年后土地制度会不会发生巨大变化很难说。也许那时国富民强,土地也是无偿续期了。——杨红旭

  知道70年后的事情?太有才了 ——焦点网论坛过客

  呵呵,此政策一出台,有买房意愿的人将创新低,有利于房价深度回调!——新浪网友longyeye

  七十年后有偿续期,这句话将会彻底打死炒房子的人和开发商——焦点论坛过客

  最好的办法还是征收物业税 ——新浪网友pumahust

  (以上言论,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

  12580《生活播报》截取了当天反馈用户400份回复短信。其中认为70年后房子有偿续期会影响到现在买房决策的人有290条,他们的主要观点是,会为将来子孙后代考虑,也有人觉得刚还完贷款又要续钱再买土地使用权,未免太不地道了。其余的110条反馈则认为不会影响到现在的买房决策,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如果为了七十年后的事不买房,那现在住哪啊”,还有用户目前根本不考虑买房,并且认为现在讨论这事过于杞人忧天,同时,还有一类用户也较具代表性,他们认为无论未来政策怎么变化,买房都是刚性需求。
原帖由 jg0083 于 2009-3-27 14:20 发表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20年使用权的是什么地?:D



真是奇怪了 这片神奇的土地 有规定又怎么样  有法律就没有犯罪了?

我父母家的小区(纯住宅)就是30年的
又准备新一轮抢劫了!!!!
不明真相的群众在复杂电磁环境下观望着,并抗议物权法EMC未达标:D
美国有人一美元卖房,因为税太高交不起。
原帖由 fengxiang 于 2009-3-27 17:05 发表


军队、政府、公益事业单位,政党(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的办公用地)都是划拨,不要交费,如果要转变用途,也必须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国有企业现在不行了,只能靠转让了。

其他国家也在收不动产税,当今世 ...


行政划拨有两种:无偿划拨、有偿划拨。 有偿划拨是要花一些钱的。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原帖由 fengxiang 于 2009-3-27 17:05 发表


其他国家也在收不动产税,当今世 ...


来了,要跟国际接轨了吧
还有一个问题,你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所以房屋的一切增值,都不是狭义房屋增值,没有土地权的房屋不是不动产,
是动产,只会贬值,广义房屋增值是土地增值,而这个增值根本上不是房屋业主的。所以70年以后,如果你的房子被依法宣布为危房,
需要拆掉重建,那么你卖不出去不说,还要再买一次(也就是说,你现在的100或300万投资,到70年时=0,除非提前卖掉,传棒给下一个
SB),
你可以算一下,你每年花多少钱住房?还是大家都做梦的投资回报?想那一点拆迁费吗?祝你好运。

加州房价之贵大家都知道,70万美元(其它地方20万比如),但房子本身是少数,地价是多数,一把火烧了房子,你
还能保留大部分财产,就是地。
这个大陷阱,我们用50年能解决吗?当年定70年时候,就应该考虑了,但反正是下下下下代领导人的难题,现在不必管。
  阿里山小区属于改革开放初期的一个政策漏洞,现在掉到空里面了--这个小区位于青岛黄岛区,以前是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这块地块在土地不得出让的年代被转让给了外商,所以使用期限只有20年,而后来政策逐渐放开了,但是一直没有对这个尾巴做出什么处理,所以住在这里的人倒霉了。
原帖由 花蹦蹦 于 2009-3-27 20:40 发表



真是奇怪了 这片神奇的土地 有规定又怎么样  有法律就没有犯罪了?

我父母家的小区(纯住宅)就是30年的


:D 准确地说,出让年限规定的都是上限,比如说住宅用地,最高出让年限为70年,只要在这范围之内,也应该说是合法的.

一般买房的时候购房合同上都注明该地块是出让的还是划拨或租赁的,并清楚写明年限的,应该注意.
续约20年 6万 是个合理价格 ,青岛是个高消费城市 市政府希望 低收入阶层 搬离市区 妥善安置,
原帖由 zh020 于 2009-3-27 15:56 发表
无论是不是你说得试点,
物权法 出来以后,
物权法定,就是规矩了,
种类强制,内容强制是最基本的,就是说什么都不靠谱,都得听法律的。:D
青岛也就是一个有部分地方立法权的 “较大的市”,
离制定 法律,还 ...

在中国法律得听领导的,领导说行就行,法律最多顶个球
原帖由 jincen 于 2009-3-28 11:23 发表
续约20年 6万 是个合理价格 ,青岛是个高消费城市 市政府希望 低收入阶层 搬离市区 妥善安置,


  忘了告诉你,阿里山小区是个别墅区,呵呵。
]]
原帖由 大黄蜂 于 2009-3-28 11:31 发表

在中国法律得听领导的,领导说行就行,法律最多顶个球


千万别这么想[:a3:] 误区阿
70年后,又一轮收刮!

百姓如草割的命啊!!

现在想来,能长租的话,还是租的好!
原帖由 fengxiang 于 2009-3-28 12:46 发表


千万别这么想[:a3:] 误区阿

法律是最大,不过,中国现在就是人治,不是法治呀!
至少,这将是中国几十年后最大的悲哀!
原帖由 木木木 于 2009-3-28 12:50 发表

法律是最大,不过,中国现在就是人治,不是法治呀!
至少,这将是中国几十年后最大的悲哀!


这种想法,让很多人都载进去
原帖由 fengxiang 于 2009-3-28 12:52 发表


这种想法,让很多人都载进去

官场,站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