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引发企业主恐慌 中央拟修补漏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7:20:09
【星岛网讯】以扶持弱势劳工为出发点的新劳动法,在引发企业主大面积恐慌后再生风波。来自北京权威人士的消息,政府高层对新劳动法事与愿违大感意外,正考虑以司法解释的方式修补立法的漏洞。

  有观察家称,从2007年底以来,为规避新劳动法引发的风波在各地纷纷上演。外界普遍认为,“《劳动合同法》是‘铁饭碗’的回归”,国际知名经济学家张五常也认为,“新劳动法将搞垮中国经济”。

  新的《劳动合同法》对公司的合约制度、炒人补偿、工龄计算方面,都较为倾向劳工阶层,大大增加了企业的人工支出成本。因此,在实施前夕,出现了公司大规模裁员、重新计算工龄等连串风潮。

  《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用工成本,是外商撤资减产、辞退工人的主要原因。据悉,新劳动法于今年元旦正式实施后,中国境内中小型的韩资企业出现了大规模恶性倒闭、出走潮,台资和港资公司也不胜重负,怨声载道。

  国际知名经济学家张五常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维护懒人,导致铁饭碗;“如果严厉执行新劳动法,失业率逾8%恐怕是起码的了”;新劳动法的实施“把改革得大有看头的经济搞垮了”。

  对于这些事实,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世诚曾予以否认,并指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只有违法企业的用工成本将大幅度提高,对合法企业的用工成本影响不大。

  但这一观点并未获得广泛支持。一些地方政府和人大代表,对该法谘询不足,匆匆推出也颇有微辞,预料在今年两会上,《劳动合同法》引起的连锁反应,也将会成为热点之一。

  甚至有知情人士透露,在《劳动合同法》的起草过程中,以全国总工会和劳动社会保障部为一方,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法工委)为另一方,曾有激烈的角力,最终在高层“以人为本”、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指导思想下,前者的立法意见占了上风。

  新劳动法会使雇主的劳动力成本上升,但另一种解释便之为更多弱势群体所接受,那就是由传统劳动密集型、“粗放型”产业向现代产业体系升级,减少污染,提高社会效益,已是大势所趋。在转型过程中,产业就必须承受脱胎换骨的痛苦过程,低端企业关闭或撤走是难免的,但我们须了解,这是一个净化、过滤的过程,将有利于整个产业转型和升级。中国要构建和谐社会、作可持续发展,这是必经阶段。【星岛网讯】以扶持弱势劳工为出发点的新劳动法,在引发企业主大面积恐慌后再生风波。来自北京权威人士的消息,政府高层对新劳动法事与愿违大感意外,正考虑以司法解释的方式修补立法的漏洞。

  有观察家称,从2007年底以来,为规避新劳动法引发的风波在各地纷纷上演。外界普遍认为,“《劳动合同法》是‘铁饭碗’的回归”,国际知名经济学家张五常也认为,“新劳动法将搞垮中国经济”。

  新的《劳动合同法》对公司的合约制度、炒人补偿、工龄计算方面,都较为倾向劳工阶层,大大增加了企业的人工支出成本。因此,在实施前夕,出现了公司大规模裁员、重新计算工龄等连串风潮。

  《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用工成本,是外商撤资减产、辞退工人的主要原因。据悉,新劳动法于今年元旦正式实施后,中国境内中小型的韩资企业出现了大规模恶性倒闭、出走潮,台资和港资公司也不胜重负,怨声载道。

  国际知名经济学家张五常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维护懒人,导致铁饭碗;“如果严厉执行新劳动法,失业率逾8%恐怕是起码的了”;新劳动法的实施“把改革得大有看头的经济搞垮了”。

  对于这些事实,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世诚曾予以否认,并指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只有违法企业的用工成本将大幅度提高,对合法企业的用工成本影响不大。

  但这一观点并未获得广泛支持。一些地方政府和人大代表,对该法谘询不足,匆匆推出也颇有微辞,预料在今年两会上,《劳动合同法》引起的连锁反应,也将会成为热点之一。

  甚至有知情人士透露,在《劳动合同法》的起草过程中,以全国总工会和劳动社会保障部为一方,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法工委)为另一方,曾有激烈的角力,最终在高层“以人为本”、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指导思想下,前者的立法意见占了上风。

  新劳动法会使雇主的劳动力成本上升,但另一种解释便之为更多弱势群体所接受,那就是由传统劳动密集型、“粗放型”产业向现代产业体系升级,减少污染,提高社会效益,已是大势所趋。在转型过程中,产业就必须承受脱胎换骨的痛苦过程,低端企业关闭或撤走是难免的,但我们须了解,这是一个净化、过滤的过程,将有利于整个产业转型和升级。中国要构建和谐社会、作可持续发展,这是必经阶段。
血汗工厂, 高能耗工厂, 高污染工厂倒闭也是经济向正确方向发展的一个现象. 没什麽大不了.:D
原帖由 屠城校尉 于 2008-2-28 11:49 发表
血汗工厂, 高能耗工厂, 高污染工厂倒闭也是经济向正确方向发展的一个现象. 没什麽大不了.:D

经济就像生态,牵一发动全身。
狼吃兔子可恶,把狼打完了,草原的最终结局就是沙漠化。
就像交法76条,最后就得改。
拉美经济空洞化最根本原因就是过分保护,什么时得有个度
说实话,劳动合同法提高的是守法企业的成本,对血汗工厂没有什么作用
说实话,劳动合同法提高的是守法企业的成本,对血汗工厂没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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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看执法力度, 如果所有法律都不执行, 肯定出去抢好过老实打工.:D
狼吃兔子可恶,把狼打完了,草原的最终结局就是沙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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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控制狼的数目, 要有科学化的研究. 但高能耗高污染工业, 容许存在总体来说是得不偿失, 比血汗工厂更应禁绝. 拉美经济空洞化不一定最是过分保护,那个时候突然多了一个中国那样巨大, 而且无环保要求,  能源有津贴,  人工成本低几倍的地方,  那里的工业不搬走才怪, 以为国际资本家和你讲心麽. :L
如果所有法律都不执行, 肯定出去抢好过老实打:b
  法律不能够脱离现实社会基础,没有社会基础的法律,一定会失败。
大恶法!过度保护!
我的工厂就结束了,卖给了别人,搞另一家公司。
原帖由 f22 于 2008-2-29 08:13 发表
大恶法!过度保护!
我的工厂就结束了,卖给了别人,搞另一家公司。


奴隶制比较适合你
就一个小小劳动法,稍稍改进一点劳动人民福利

平常高唱什么自由、民主、人权、启蒙、政治改革的自由派人士、经济学家、学者,

在外商、资本家利益面前,全都暴露了出了奴才本相,恨不能回归奴隶制才好。

要不然历史上为什么非要在战场上打败国民党呢?利益本来就不是一个能谈拢的事情。

劳动法问题的实质是中国不能再搞裤衩背心低端经济了,

国家安全环境不允许

自然环境承受不了

产业升级是经济增长必然规律

那些反对劳动法,企图恢复奴隶制的家伙,就是所谓的反动派——反历史潮流而动。
劳动法不就喊叫保险吗?怎么这么多人都承受不起了呢?
我们公司还没有签合同,我直接走人了,经理也不做了,工作也不交接了,什么时候发工资什么时候去交接一下,nnd 还说什么这么小的公司劳动局是不会查的。
原帖由 屠城校尉 于 2008-2-28 12:15 发表
说实话,劳动合同法提高的是守法企业的成本,对血汗工厂没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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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看执法力度, 如果所有法律都不执行, 肯定出去抢好过老实打工.:D

所以现在飞车抢夺,入室抢劫很多
尤其是社保和医保,在当前情况下是既增加了用人企业的负担而打工者又没得到任何实惠.唯一受惠的是当地的财政收入.
原帖由 zking675918 于 2008-2-29 10:53 发表
尤其是社保和医保,在当前情况下是既增加了用人企业的负担而打工者又没得到任何实惠.唯一受惠的是当地的财政收入.

社保和医保不买?等你老了就知道后果。
现在社保的问题是不能异地转移。所以在不同城市跳槽很麻烦。
以全国总工会和劳动社会保障部为一方,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法工委)为另一方,曾有激烈的角力,最终在高层“以人为本”、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指导思想下,前者的立法意见占了上风。


胡扯,他们俩者的观点是一致的,压力是其他部委和一些协会带来的。另外,“无固定”不是就不能裁员,不是铁饭碗。
无论欧盟的多数国家,还是世界上,劳动合同多是“无固期”,老外们往往“头脑简单”,不象中国领导们有这么多“花活”,弄出又是长期,又是短期,又是完成项目等等阴招。:lol
不同意没有实惠的说法,现在连我一生都在农村的老爸老妈都想着买保险,在我们那边企业不提供这些要老保险工人都不怎么找得到了,毕竟现在大家都知道这些保险的用处,老了也多点指望呀。

同意15楼的说法,现在没有全国统一的系统是麻烦,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在全国任何地方工作都一样。好像美国的是这样的
过犹不及啊...保护工人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护企业,企业素质低工人素质也不高哪里去.

这次新劳动法就好像以前的"大跃进"后果很快显现出来.

现在珠三角已经有很多的企业撤资了,转向东南亚了,争取到权利却下岗待业的工人阶级还是会闹事的.

社会负担是政府和企业共同的事,如果动动嘴皮子把责任推卸给企业,则自己就可以继续潇洒了.

别忘了,企业可是可以走的!!
原帖由 永远的麦子 于 2008-2-29 12:06 发表
过犹不及啊...保护工人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护企业,企业素质低工人素质也不高哪里去.

这次新劳动法就好像以前的"大跃进"后果很快显现出来.

现在珠三角已经有很多的企业撤资了,转向东南亚了,争取到权利却下岗待业的 ...


"低人权的成本优势"也会走的!
"剥削",谁不会呀!难道只要"够狠",就会"发展",是合法合理合人性的???:Q
腐败,你要承受,"谁叫你生活在中国"
特权,你要认可,"谁叫你生活在中国"
黑砖窑,你可理解,"谁叫你生活在中国"
血汗工厂,非常正确,,"谁叫你生活在中国"
没有保障的下岗,活该,,"谁叫你生活在中国"


总之,丛林法则是迅速暴富的公开的秘籍,你只要,"谁叫你生活在中国",你就没权力指责房价过高,没有医保,贫富差距........: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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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新劳动法对原本守法的企业冲击比较大。: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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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老店在国内是永远出现不了,为什么,因为政策象风一样刮来刮去,不可预计----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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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个小小劳动法,稍稍改进一点劳动人民福利

平常高唱什么自由、民主、人权、启蒙、政治改革的自由派人士、经济学家、学者,

在外商、资本家利益面前,全都暴露了出了奴才本相,恨不能回归奴隶制才好。
原帖由 永远的麦子 于 2008-2-29 12:18 发表



高人权要注重整体的社会条件和环境,目前国内的很多企业都是以加工性质为主,设备简单,搬迁容易,资本的本性就是剥削,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资本的游动可不是你几句口号可以阻止的,轻易的让资本进来,资本也可以轻 ...




这只是在立法层面上解决一些“基本性”的问题。
关键的核心是:无固期并不是“铁饭碗”
劳动者达不到工作岗位要求,经过培训,转岗仍满足不了工作需要,仍可以“下课”;
企业亏损,经过法定程序,老板可以做炒鱿鱼的大菜;
工人非因工负伤,生病,在法定医疗期外仍无法从事工作的,可以补偿后辞退。。。。
所以,饭碗还是掌握在“老板”的手里。工人自己不好好干,或者老板混不下去,“饭碗”仍然会砸掉的。。。。

为什么总要片面的理解“无固期”呢?“无固期”无非是要将一些视工人为一次性工具的老板们的黑心,按照整个社会的良心约束一些罢了,乍反响就这么大呢?:lol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