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新劳动法,成本上升8%?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1:30:31
今日收到一个工厂正式通知,由于由1月份开始执行国家新劳动法,所有价格将在原有的基础上上涨8%,当然这是厂家借口升价的一个理由,但可见新的劳动法确实将给社会带来很多变化.试问:

1.劳动者真的收益了嘛?
2.新劳动法会不会带来新的一轮物价上涨.
3.劳动法是不是养懒人的?目前我国的国情适合嘛?
4.新劳动法收益的是不是懒惰的管理者,他们将社会矛盾社会压力一脚踢给用人企业?
5.企业能承担的了嘛?企业是否要承担这么多社会责任?zf做什么?中小企业还能生存嘛?今日收到一个工厂正式通知,由于由1月份开始执行国家新劳动法,所有价格将在原有的基础上上涨8%,当然这是厂家借口升价的一个理由,但可见新的劳动法确实将给社会带来很多变化.试问:

1.劳动者真的收益了嘛?
2.新劳动法会不会带来新的一轮物价上涨.
3.劳动法是不是养懒人的?目前我国的国情适合嘛?
4.新劳动法收益的是不是懒惰的管理者,他们将社会矛盾社会压力一脚踢给用人企业?
5.企业能承担的了嘛?企业是否要承担这么多社会责任?zf做什么?中小企业还能生存嘛?
劳动法是选择性保护劳动者的
8%:L 怎么算出来的?
原帖由 永远的麦子 于 2008-1-3 10:25 发表
今日收到一个工厂正式通知,由于由1月份开始执行国家新劳动法,所有价格将在原有的基础上上涨8%,当然这是厂家借口升价的一个理由,但可见新的劳动法确实将给社会带来很多变化.试问:

1.劳动者真的收益了嘛?
2.新劳动 ...

又不是铁饭碗,劳动者权益进一步受到保护那时肯定的,不会养懒人,因为新的劳动法只是保护了最基本的劳动权益,企业收益的提高在于提高自己产品品质和附加值,稳定的劳动关系也是生产力
不管怎么说 工资低了就走人 就这么简单 倒是每个月要交的那些钱还真不想交
劳动法并不能说是带来成本增加。而应该说以前由于劳动法的不完善与执行力不够,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一直被侵害。
真正影响生产成本而给生产带来影响的是较高的税收
我已经在找工作了

现在这个公司一直强调些狗屁逻辑
LS说来听听
成本上升是必然的, 资本家最想就是工人免费打工.:D
原帖由 sitsang888 于 2008-1-3 11:41 发表
我已经在找工作了

现在这个公司一直强调些狗屁逻辑

昨天去了一家工厂,全部工人都下岗!就留了几个正式工(供电局的下属公司)....看来反对新法最狠的就是GT它自己![:a13:] 通过这几天听到的看到的.所有政府部门都在这么搞!但GT的狗仔们确一天到晚的说私营企业怎么怎么样!河蟹河蟹
全部工人都下岗!就留了几个正式工(供电局的下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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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实行无人操作 ?;funk
原帖由 屠城校尉 于 2008-1-3 13:49 发表
全部工人都下岗!就留了几个正式工(供电局的下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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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实行无人操作 ?;funk




兄弟你可不知道
现在的变电站都是无人职守
.:D 最都留个看门看资产的人. 其他的送变电啊,外线啊都改成三产.出了事故领导没责任,还能挣钱,多便宜的买卖啊.:D
那麽以前聘用那麽多人做什麽 ?;funk
现在老板都是先试用,等你试用期满了你就滚蛋,一分钱都没有,然后再找别人顶,那个人干满试用期后再滚蛋,反反复复,还什么成本上涨?
今天又收到通知,另外一家厂,因为新劳动法的原因,提价20%...TNND
劳动法对于正规的企业来说,无任何影响。

换句话说,不正规的企业也走不长,不如直接去死吧。
个人理解。对正规企业影响较大。不正规企业嘛,貌似看上去是增加了成本,不过实际已经有人招到了法律的漏洞。该不交的,还是不给你交。
有条文有用吗,本人在一家貌似很正规的大型企业,每年只放六天假(就是指过年了)
平时有事不上班,那叫做请假,当于没工资发的哦~~~~
必须,签订合同的要求是公平,自愿,协商一致,双方有任何一方不愿意都不用签,所以这个“应当”到了现在很多人嘴里就成了,我们要签长期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这是新劳法规定的……这个就扯淡了

就算你签订了长期无固定的合同,你就万事无忧?企业可以技改裁人,你干不好一样辞退,开除你;难道我签了无固定的就可以等企业养我?天底下有这么容易吃的饭啊!
  现在的说法是没有重大过失,就是不能裁。你可以换岗,但是不能辞退。
  我们很早以前的规定就是:考核在X等以下的,培训后换岗,换岗后还是不能胜任工作的,辞退。
  ....
  如果让我来操作,就把想裁的人全部调去操作最新最复杂的机器,一辞一个准,理由充足得很。:D
你那叫辞退,不是裁人,而且还是恶意的……:D
新法没有规定不能裁人,而且对于优先留用人员也只是采用了“应当”这个词

重大过失的就开除或者辞退了,两者之间和裁员不一样
如果有哪里定的不能裁人,那多是地方ZF在以行政手段干预经济和法律的实施,属于饮鸩止渴,一切为了河蟹社会:D
原帖由 雷神帝释天 于 2008-1-5 16:31 发表
  现在的说法是没有重大过失,就是不能裁。你可以换岗,但是不能辞退。
  我们很早以前的规定就是:考核在X等以下的,培训后换岗,换岗后还是不能胜任工作的,辞退。
  ....
  如果让我来操作,就把想裁 ...

不怕工人使坏,搞坏机器?
八九年前,我爸的一个朋友辞退一个司机,那个司机在开最后一班长途后,车撞到墙上.
原帖由 雷神帝释天 于 2008-1-5 16:31 发表
  现在的说法是没有重大过失,就是不能裁。你可以换岗,但是不能辞退。
  我们很早以前的规定就是:考核在X等以下的,培训后换岗,换岗后还是不能胜任工作的,辞退。
  ....
  如果让我来操作,就把想裁 ...

经济性裁员还应该是有的: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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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深涧悠蓝 于 2008-1-5 16:46 发表

不怕工人使坏,搞坏机器?
八九年前,我爸的一个朋友辞退一个司机,那个司机在开最后一班长途后,车撞到墙上.

  怕。
  其实国营企业在对待员工上有两面性
一、辞退你就辞退你,小小一个职工还能咬我不成?
二、养一个废物就养一个废物,这钱又不从我兜里出。
  不过现在很多企业上市了,帐面上要好看。
原帖由 mmmmmmm 于 2008-1-5 16:54 发表

呵呵,血汗工厂挣大钱啊!:L

那些欧美的传统企业,也都有不光彩的历史...:lol

资本的原始积累不都是血淋淋的?温州皮鞋不就一个?
原帖由 雷神帝释天 于 2008-1-5 16:57 发表

  怕。
  其实国营企业在对待员工上有两面性
一、辞退你就辞退你,小小一个职工还能咬我不成?
二、养一个废物就养一个废物,这钱又不从我兜里出。
  不过现在很多企业上市了,帐面上要好看。

国营企业,除了国有的垄断央企,国家都不玩了,卖光拉倒....:lol
  早期的劣质温州皮鞋大多是家庭作坊出品...血淋淋:L 拜托你不要这么想当然好不好?
  现在永康的五金业倒是真的血淋淋,每年切掉的手指头几箩筐。
  不清楚的事不要乱说。
原帖由 ppkshock 于 2008-1-5 17:01 发表

资本的原始积累不都是血淋淋的?温州皮鞋不就一个?

温州皮鞋是以假冒伪劣而出名的.
不过,当年没造纸板皮鞋的几个皮鞋厂,比如奥康,康奈现在都很牛比.
原帖由 ppkshock 于 2008-1-5 17:01 发表

资本的原始积累不都是血淋淋的?温州皮鞋不就一个?

历史的进程,任何个人,阶层都不能回避,只能努力的缩短苦难的历程-----主流经济学家现在的观点:Q :Q :Q .....
原帖由 雷神帝释天 于 2008-1-5 17:04 发表
  早期的劣质温州皮鞋大多是家庭作坊出品...血淋淋:L 拜托你不要这么想当然好不好?
  现在永康的五金业倒是真的血淋淋,每年切掉的手指头几箩筐。
  不清楚的事不要乱说。

说血淋淋是说资本,利润让人眼睛被蒙蔽,利欲熏心,干出一些无良心的事情
倒不是说温州皮鞋就是压榨员工,但是欺骗消费者也是一种无良行为
原帖由 mmmmmmm 于 2008-1-5 17:05 发表

历史的进程,任何个人,阶层都不能回避,只能努力的缩短苦难的历程-----主流经济学家现在的观点:Q :Q :Q .....

那是马克思的话,按照当时背景,无一例外都是血的积累,不过我认为现在在有前车之鉴的情况下,还是可以避免的
现在的西方资本家说,多亏有了马克思提醒我们,否则还真不知道该如何改进
原帖由 ppkshock 于 2008-1-5 17:13 发表

说血淋淋是说资本,利润让人眼睛被蒙蔽,利欲熏心,干出一些无良心的事情
倒不是说温州皮鞋就是压榨员工,但是欺骗消费者也是一种无良行为

用词不当,应该说无良黑心才对.
免得误导.
原帖由 afrika110 于 2008-1-4 20:24 发表
现在老板都是先试用,等你试用期满了你就滚蛋,一分钱都没有,然后再找别人顶,那个人干满试用期后再滚蛋,反反复复,还什么成本上涨?

这个,应该是可以仲裁的吧.以前有过索要到工资的先例.现在新劳动法不知道怎样.
国家也应该支持一下民营企业,新劳动法对中小企业的最大伤害是在资金链上加大压力,很多民营企业受不了就关门了,而国营的,大企业却不缺少资金,要知道就业工人最多的是民营中小企业,他们处于弱势,却是国家工业的基础,民生的真正基础!!!
真的执行新劳动法,那些全靠压榨外地打工农民工的企业还能生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