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郭宇宽:史书背后的兴替之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9: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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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风窗》(以下简称为《南》):继《潜规则》之后,您的历史新著《血酬定律》再一次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为什么要写这样一本书呢?

  吴思(以下简称为吴):这两本书都是寻求一种对中国历史有穿透性的解释方法,一种上不得台面,但又确实在起作用的现实游戏规则。而在《血酬定律》中,我想着重回答一个古老的问题:为什么有人有资格靠暴力收取租金,而又得到人们的配合?《潜规则》里讲灰色收入,但是需要深究为什么有的人就有资格获得灰色收入。“血酬定律”就是想解开人们心底的某种计算方式。我们知道,劳动换取的收益叫工资,土地换取的收益叫地租,资本换取的收益叫利息,那么流血拼命换取的收益叫什么?我称之为“血酬”。
  这个概念不仅可以解释那些强盗、马贼凭借害人手段榨取钱财的本质,还可以简明有力地解释天下兴替。“血酬定律”眼中的历史,如果概括为一句话,即打天下的过程,就是以生命换取生存资源的过程;坐江山的制度,就是用暴力攫取的生存资源被合法化的制度。
  《南》:“成者为王,败者为寇”说的是强者逻辑,但历史上还有两句话是“得民心者得天下”、“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血酬定律”怎么看待这种“道”?
  吴:历史上统治者最大的功能就是维持社会的秩序,对老百姓来说最怕的就是天下大乱,最盼望的就是天下太平。当然封建统治者会把自己装饰成道德很高尚的样子,但是对老百姓来说,他们关心的并不是谁道德高尚不高尚,而是谁能维持社会秩序,这就是得天下的道。
  设想一下,一块土地上,有多股土匪,今天你来抢一下,明天他来抢一下,老百姓是最遭殃的。后来一股最有实力的土匪,把其他土匪都打跑了,跟老百姓说,以后你们不会再被其他土匪搜刮了,保护费统统交给我。这个土匪可能过去也干了不少坏事,可老百姓不会计较这些,因为这样的人往往正是因为最凶狠,才能把其他土匪赶跑。
  《南》我们常常面谱化地理解土匪,要么被逼上梁山、一心想“转正”,要么就是十恶不赦。我去过山西、东北一些地方,老人们往往说,像阎锡山、张作霖这样半官半匪的“反动军阀”,在当地也干了很多发展经济、兴办教育的工作。
  吴:这是一个规律,任何人不管他的名声是不是土匪,只要他不是流寇,占据了一块自己的领地,在可预见的将来其收益将来源于这块土地,他当然希望这块地方经济发展,这符合他自身的利益。杀鸡取卵是最蠢的事情。他所要防止的是其他流寇侵入这块领地,同时努力扩充自己的领地。
  当他有了进一步的实力,不再满足于做小地方土皇上,想打江山、坐天下,就要找一面旗帜,比如“耕者有其田”、“闯王来了不纳粮”,至少是能包装自己野心的堂而皇之的口号,于是土匪就成了“义军”。
  权力的黑度
  《南》这么说来,人们大多数时候面对的是不好也不坏的秩序维持者,生活在“灰色地带”?
  吴:我过去用“灰社会”来说明这种情况。各种社会在“黑”方面的程度是有区别的,但我的文章会给人一个误解,似乎所有的社会都是天下乌鸦一般黑,其实不是这样。要解释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就得先明确一个现代观念,即政府、政权不是单方面统治或者管理老百姓的,而是给老百姓提供公共服务的,老百姓缴税不是表示臣服,而是作为换取公共服务的交易行为。
  这是理想状态下政府和人民的关系,我们决不能把这种关系称作黑社会化,因为它是一种公平交易。那么这种关系什么时候开始变灰变黑呢?
  我们拿物业公司来打个比方吧。你的小区召了一家物业公司,一开始他说得忒好,不占居民的便宜,拿了你100元的管理费就给你提供100元的服务,甚至给你提供120元的服务,你能不乐意吗?这个物业公司养了一群保安,实力越来越强大,很快你就发现不对劲了,公司提供的服务越来越差,而且收费越来越高。这还不算,他们把自己的亲朋好友,七大姑、八大姨都拉进物业公司了,光拿钱不干事,你提意见还对你爱理不理。你回过神来说,不行,这样下去咱得换一家物业公司。这时候,他们就把脸拉下来了:咱们是拼了血本,把别的物业公司打跑了,才占了这块地方,现在你让我们走,我们就走,有这么容易吗?再一看,他们把业主委员会也给收买控制了,你要再敢提意见,他就说你干扰小区治安,让保安收拾你,这样你只好认了。到这个地步,这个小区差不多就已经黑社会化了,居民只能被动接受现实。
  专制政权也是这样,封建王朝的开国皇帝一旦打下江山,就一代代坐江山,哪怕他的继承者是个弱智或者坏蛋,老百姓也没有选择的权利。像萨达姆强权政府就是最大的黑社会,虽然他们名义上也搞选举,但是人民只有拥护的权利,没有不拥护的权利,背后还是靠武力撑腰。
  《南》:有一种理论认为,公共服务不像一般的商品,其中区别之一就是供应的对象即政府官员,可不像厂家那样容易挑选。
  吴:这是最可悲的地方,如果政府收了100元的税,提供了95元的公共服务,另外5元自己人打牙祭了,老百姓可能感觉不出来。如果政府收了100元,把50元都供官员享受了,老百姓能感觉不出来?
  但是一个政权的官吏层往往作为一个社会集团垄断了暴力,掌握着法律,控制了巨额的人力物力,它的所作所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和老百姓的命运。我写海瑞的时候,写到海瑞被罢官,老百姓都哭着去送他的时候,越往下写越难受,自己也忍不住大哭一场。这些被称作草民的百姓心里明白什么样的官员对他们好,什么样的官员不符合他们的利益,可他们却没有选择的权利,只有被动地接受上面派来的官员,这似乎成了一种宿命。
  权力黑化的推动机制
  《南》:现在我们回到现实,当前有一种现象,一个地方只要一把手全心全意为人民,就能把一个地方搞好,这个地方的官风也会比较好,反之整个班子就容易烂掉。
  吴:一个人就决定了一整套班子,恰恰说明这里的官员任用体制是自上而下的,而不是自下而上的。也许个别人的道德感召比较有效,但对大多数人来说他的选择还是基于自身利益的精确算计,谁能决定自己的命运,我就得讨好谁。所以在没有民主程序的地方,领导的脸色最重要,如果碰巧一个一把手把老百姓当亲孙子一样疼爱,干部至少面子上也得对老百姓好,才能讨上级高兴。换了一个不在乎老百姓的一把手,谁给他送礼就喜欢谁,那干部也不用在乎老百姓。对每一个这样体系中的个体来说,最重要的不是一把手的感召力,而是他自身的利益最大化。
  《南》:好一把手恐怕也不是那么好做的。
  吴:一个领导就算他自己再清廉,下面这么多人他有10只眼睛也监督不过来。就算这个人道德高尚而且精力旺盛,盯着大家的一举一动,六亲不认,最后结果很可能是众叛亲离。因为他破坏了潜规则,不仅同僚讨厌他,他的秘书在背后骂他,连他的司机都觉得跟他干没意思,这样他各方面都可能特别不顺利。反过来,如果他把周围的干部们护好了,老百姓就算跳着脚骂他,对他的仕途并没有什么影响。到了这个时候他就会反思并作一个取舍。
  《南》:在这种体制框架下,假设一个好人做了一把手,按您的推导,他在约束下级方面所采取的最优策略是什么?
  吴:最后只有用大包干的思路,说得好听点就是责任下放。这其实是有先例的,清朝道光皇帝有一次出去视察,发现各个驿站,在马匹管理方面,虚报、克扣、私用现象很严重,气得不行,后来一个大臣劝他说,这些你是管不了的,你只要给他们订个任务标准,只要他们有本事能完成任务,贪一点就由他们吧。
  在很多贪污、涉黑的落马官员眼里,要保住乌纱帽就要做到,完成任务不惹祸。换句话说,这里有两条底线,第一是只要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比如计划生育呀,收公粮呀。第二是不能把老百姓逼得造反,贪官眼里就是不能把老百姓逼到去北京上访的份上。在这两条底线的范围之内,官员可玩的空间非常之大。
  改变民众的预期
  《南》:我前一段时间到农村调研,一个村干部说中国的农民其实最好说话了,不管哪朝哪代得了天下,他们都觉得“交皇粮”是天经地义的,除非逼得他们过不下去了,否则一般是不会反抗的。民众的这种坚韧和忍耐,固然令人感佩,但是不是也使得体制上的进步分外困难?
  吴: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也就是老百姓的预期。这个预期是由历史积淀造成的,从这个角度上我们才说“什么样的人民产生什么样的政府”。由于惯性的影响,对很多老百姓来说,你对他不好他觉得这是命里注定的,你稍微对他好一点,他就感恩戴德,你给他办一点实事,他不觉得这是应该的,他恨不得跪下来,感谢青天大老爷。
  民众忍字当头的最后结果就是腐败的标准一点点放宽,刚解放的时候,刘青山、张子善他们贪污所得折合成今天的币值也就是13万左右,二话没说就给毙了,现在这样的案子可能根本都顾不上管了。
  我们如果要建设廉洁的社会,先要建立一个民主的社会;而要建立一个民主的社会,根本上就是要让人民成熟起来,改变老百姓的预期,让他们知道自己的权利,明白自己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


受访者吴思现为《炎黄春秋》杂志执行主编。中国思维网 www.chinathink.net

   《南风窗》(以下简称为《南》):继《潜规则》之后,您的历史新著《血酬定律》再一次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为什么要写这样一本书呢?

  吴思(以下简称为吴):这两本书都是寻求一种对中国历史有穿透性的解释方法,一种上不得台面,但又确实在起作用的现实游戏规则。而在《血酬定律》中,我想着重回答一个古老的问题:为什么有人有资格靠暴力收取租金,而又得到人们的配合?《潜规则》里讲灰色收入,但是需要深究为什么有的人就有资格获得灰色收入。“血酬定律”就是想解开人们心底的某种计算方式。我们知道,劳动换取的收益叫工资,土地换取的收益叫地租,资本换取的收益叫利息,那么流血拼命换取的收益叫什么?我称之为“血酬”。
  这个概念不仅可以解释那些强盗、马贼凭借害人手段榨取钱财的本质,还可以简明有力地解释天下兴替。“血酬定律”眼中的历史,如果概括为一句话,即打天下的过程,就是以生命换取生存资源的过程;坐江山的制度,就是用暴力攫取的生存资源被合法化的制度。
  《南》:“成者为王,败者为寇”说的是强者逻辑,但历史上还有两句话是“得民心者得天下”、“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血酬定律”怎么看待这种“道”?
  吴:历史上统治者最大的功能就是维持社会的秩序,对老百姓来说最怕的就是天下大乱,最盼望的就是天下太平。当然封建统治者会把自己装饰成道德很高尚的样子,但是对老百姓来说,他们关心的并不是谁道德高尚不高尚,而是谁能维持社会秩序,这就是得天下的道。
  设想一下,一块土地上,有多股土匪,今天你来抢一下,明天他来抢一下,老百姓是最遭殃的。后来一股最有实力的土匪,把其他土匪都打跑了,跟老百姓说,以后你们不会再被其他土匪搜刮了,保护费统统交给我。这个土匪可能过去也干了不少坏事,可老百姓不会计较这些,因为这样的人往往正是因为最凶狠,才能把其他土匪赶跑。
  《南》我们常常面谱化地理解土匪,要么被逼上梁山、一心想“转正”,要么就是十恶不赦。我去过山西、东北一些地方,老人们往往说,像阎锡山、张作霖这样半官半匪的“反动军阀”,在当地也干了很多发展经济、兴办教育的工作。
  吴:这是一个规律,任何人不管他的名声是不是土匪,只要他不是流寇,占据了一块自己的领地,在可预见的将来其收益将来源于这块土地,他当然希望这块地方经济发展,这符合他自身的利益。杀鸡取卵是最蠢的事情。他所要防止的是其他流寇侵入这块领地,同时努力扩充自己的领地。
  当他有了进一步的实力,不再满足于做小地方土皇上,想打江山、坐天下,就要找一面旗帜,比如“耕者有其田”、“闯王来了不纳粮”,至少是能包装自己野心的堂而皇之的口号,于是土匪就成了“义军”。
  权力的黑度
  《南》这么说来,人们大多数时候面对的是不好也不坏的秩序维持者,生活在“灰色地带”?
  吴:我过去用“灰社会”来说明这种情况。各种社会在“黑”方面的程度是有区别的,但我的文章会给人一个误解,似乎所有的社会都是天下乌鸦一般黑,其实不是这样。要解释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就得先明确一个现代观念,即政府、政权不是单方面统治或者管理老百姓的,而是给老百姓提供公共服务的,老百姓缴税不是表示臣服,而是作为换取公共服务的交易行为。
  这是理想状态下政府和人民的关系,我们决不能把这种关系称作黑社会化,因为它是一种公平交易。那么这种关系什么时候开始变灰变黑呢?
  我们拿物业公司来打个比方吧。你的小区召了一家物业公司,一开始他说得忒好,不占居民的便宜,拿了你100元的管理费就给你提供100元的服务,甚至给你提供120元的服务,你能不乐意吗?这个物业公司养了一群保安,实力越来越强大,很快你就发现不对劲了,公司提供的服务越来越差,而且收费越来越高。这还不算,他们把自己的亲朋好友,七大姑、八大姨都拉进物业公司了,光拿钱不干事,你提意见还对你爱理不理。你回过神来说,不行,这样下去咱得换一家物业公司。这时候,他们就把脸拉下来了:咱们是拼了血本,把别的物业公司打跑了,才占了这块地方,现在你让我们走,我们就走,有这么容易吗?再一看,他们把业主委员会也给收买控制了,你要再敢提意见,他就说你干扰小区治安,让保安收拾你,这样你只好认了。到这个地步,这个小区差不多就已经黑社会化了,居民只能被动接受现实。
  专制政权也是这样,封建王朝的开国皇帝一旦打下江山,就一代代坐江山,哪怕他的继承者是个弱智或者坏蛋,老百姓也没有选择的权利。像萨达姆强权政府就是最大的黑社会,虽然他们名义上也搞选举,但是人民只有拥护的权利,没有不拥护的权利,背后还是靠武力撑腰。
  《南》:有一种理论认为,公共服务不像一般的商品,其中区别之一就是供应的对象即政府官员,可不像厂家那样容易挑选。
  吴:这是最可悲的地方,如果政府收了100元的税,提供了95元的公共服务,另外5元自己人打牙祭了,老百姓可能感觉不出来。如果政府收了100元,把50元都供官员享受了,老百姓能感觉不出来?
  但是一个政权的官吏层往往作为一个社会集团垄断了暴力,掌握着法律,控制了巨额的人力物力,它的所作所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和老百姓的命运。我写海瑞的时候,写到海瑞被罢官,老百姓都哭着去送他的时候,越往下写越难受,自己也忍不住大哭一场。这些被称作草民的百姓心里明白什么样的官员对他们好,什么样的官员不符合他们的利益,可他们却没有选择的权利,只有被动地接受上面派来的官员,这似乎成了一种宿命。
  权力黑化的推动机制
  《南》:现在我们回到现实,当前有一种现象,一个地方只要一把手全心全意为人民,就能把一个地方搞好,这个地方的官风也会比较好,反之整个班子就容易烂掉。
  吴:一个人就决定了一整套班子,恰恰说明这里的官员任用体制是自上而下的,而不是自下而上的。也许个别人的道德感召比较有效,但对大多数人来说他的选择还是基于自身利益的精确算计,谁能决定自己的命运,我就得讨好谁。所以在没有民主程序的地方,领导的脸色最重要,如果碰巧一个一把手把老百姓当亲孙子一样疼爱,干部至少面子上也得对老百姓好,才能讨上级高兴。换了一个不在乎老百姓的一把手,谁给他送礼就喜欢谁,那干部也不用在乎老百姓。对每一个这样体系中的个体来说,最重要的不是一把手的感召力,而是他自身的利益最大化。
  《南》:好一把手恐怕也不是那么好做的。
  吴:一个领导就算他自己再清廉,下面这么多人他有10只眼睛也监督不过来。就算这个人道德高尚而且精力旺盛,盯着大家的一举一动,六亲不认,最后结果很可能是众叛亲离。因为他破坏了潜规则,不仅同僚讨厌他,他的秘书在背后骂他,连他的司机都觉得跟他干没意思,这样他各方面都可能特别不顺利。反过来,如果他把周围的干部们护好了,老百姓就算跳着脚骂他,对他的仕途并没有什么影响。到了这个时候他就会反思并作一个取舍。
  《南》:在这种体制框架下,假设一个好人做了一把手,按您的推导,他在约束下级方面所采取的最优策略是什么?
  吴:最后只有用大包干的思路,说得好听点就是责任下放。这其实是有先例的,清朝道光皇帝有一次出去视察,发现各个驿站,在马匹管理方面,虚报、克扣、私用现象很严重,气得不行,后来一个大臣劝他说,这些你是管不了的,你只要给他们订个任务标准,只要他们有本事能完成任务,贪一点就由他们吧。
  在很多贪污、涉黑的落马官员眼里,要保住乌纱帽就要做到,完成任务不惹祸。换句话说,这里有两条底线,第一是只要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比如计划生育呀,收公粮呀。第二是不能把老百姓逼得造反,贪官眼里就是不能把老百姓逼到去北京上访的份上。在这两条底线的范围之内,官员可玩的空间非常之大。
  改变民众的预期
  《南》:我前一段时间到农村调研,一个村干部说中国的农民其实最好说话了,不管哪朝哪代得了天下,他们都觉得“交皇粮”是天经地义的,除非逼得他们过不下去了,否则一般是不会反抗的。民众的这种坚韧和忍耐,固然令人感佩,但是不是也使得体制上的进步分外困难?
  吴: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也就是老百姓的预期。这个预期是由历史积淀造成的,从这个角度上我们才说“什么样的人民产生什么样的政府”。由于惯性的影响,对很多老百姓来说,你对他不好他觉得这是命里注定的,你稍微对他好一点,他就感恩戴德,你给他办一点实事,他不觉得这是应该的,他恨不得跪下来,感谢青天大老爷。
  民众忍字当头的最后结果就是腐败的标准一点点放宽,刚解放的时候,刘青山、张子善他们贪污所得折合成今天的币值也就是13万左右,二话没说就给毙了,现在这样的案子可能根本都顾不上管了。
  我们如果要建设廉洁的社会,先要建立一个民主的社会;而要建立一个民主的社会,根本上就是要让人民成熟起来,改变老百姓的预期,让他们知道自己的权利,明白自己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


受访者吴思现为《炎黄春秋》杂志执行主编。
吴思:在历史中找到了安身立命的地方

孤云

吴思的《血酬定律》


    2003年,吴思的《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中的生存游戏》与他那本著名的《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相同,保持了深挖历史、细密分析,特别是制造新概念的传统。

    他每每制造的这些新概念,总能成为一时的热点话题。

    ●对话者:孤云 吴思

  为什么要杜撰这些概念

    孤云:从一般介绍得知,你插过队,当过编辑记者,后来兴趣怎么转向了读史写史?

    吴思:放弃铁饭碗之后我失业了,于是借机静心读史。本来也有兴趣读史,但读得三心二意,1996年后心里比较静,大概是折腾够了,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了。

    孤云:上山下乡是你们这代人的独特经历,对你日后的人生选择也有独特的影响。能否谈谈那阶段你印象深刻的事情。是否因为这一类事情,引发你对历史的兴趣?

    吴思:对我来说,那段时间的生活是由一系列的强烈冲击构成的。当学生的时候,我有严重的教条主义倾向,但是,到农村接触实际之后,这幅观念中的图景立刻遭遇重创。用我熟悉的教条竟然无法分析甚至无法表达这种重创。过了很久之后,我才在经济学里找到描述这种情况的逻辑和语言。

    譬如,人民公社的样板大寨大队有80户人家,你每刨80镐,才有一镐是自己的。如果偷懒少刨80镐,自己的损失只有一镐,其余79镐可以转嫁给同队的社员。于是,从经济角度看来,人民公社体制所提供的激励,只有自留地或承包田的1/80,如果干部的道德感召力和行政的威慑力不能长期稳定地补足那79分,在效率上,人民公社必定要败于大包干。

    这些事实的冲击,这些观念和理论上的失败,迫使我寻找可以解释中国社会及其历史的新理论和新说法。我找了很久,总想找到可以替我解决疑惑的新教条,找来找去都不够理想,于是被迫自己杜撰,也有了自己杜撰的勇气。

    孤云:也就是说,你极力寻找能够解释当时所面对的社会现实的一套方法,这使你一路寻觅到如今?

    吴思:是这样。除了寻找解释社会现实的社会理论之外,我还在寻觅对人心和人性的解释。我对人性和自身的看法也曾遭到强烈冲击。19岁那年,我当了生产队指导员、大队党支部副书记。一个生产队57户人家,每年的工分分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的能力和努力,他们的生产和生活都要由我负责安排。整天忙得焦头烂额,狼狈不堪。我勉强胜任了,但是感觉很痛苦,清楚地意识到自身能力的限制,意识到人民公社体制造成的惰性,对中国农业和农民生活改善的前景非常悲观。

    同时,我在艰难困苦中发现了自己的另一面,原来我并不是自我想象的那个样子,原来我身上有许多我根本不知道的暗处,原来我的本性与想象中的样子相去甚远。这些看法也影响了我对别人的看法,对一般人性的看法。

    上述理论的无力和缺陷,一直是我努力填补或重建的。从上大学到现在,我觉得自己一直在做这类事情。我关注的与其说是中国历史,不如说是对中国社会及其历史的解释。我在应对自己的失败,努力在失败和崩溃后重新站起来,重新找到可以把握真实世界的观念。在这个意义上,插队生活对我影响非常深远,直到现在,我仍在应对二十多年前的失败,仍在对这个失败做出反应。我知道,在很大程度上,这不是我的个人问题,我的特殊性中,高浓度地包含着普遍性。

    孤云:这样的经历,在你们这代人里并不罕见,但你好像得到了更多的感悟。

    吴思:自我感觉就是大开眼界,有了理解重大历史变革的感性基础,形成了对重大问题的直觉,因此就有了拿出自己的答案的勇气。看看那些表达我们经历的老词语,就不能不对时代和社会的巨大变化感到惊讶。从“红卫兵”到“插队落户”,从“人民公社”到“生产队指导员”,我使用的重要概念及其所指,几乎全部消失了,每个概念都需要解释,还要有许多制度性介绍才能被后人或外人理解。沧海桑田般的历史变迁,就在我们的生命历程中发生了,就在我们眼前发生了。

    为什么写成了非驴非马的东西

    孤云:《潜规则》及刚出版的《血酬定律》,正是你多年来对所关注的问题,往中国历史传统探寻的结果吗?你是否认为,中国历史犹如一面镜子,从中可以看到我们身处的社会的影子,并可从中找到问题的答案?

    吴思:我独立完成的第一本书是《陈永贵沉浮中南海———改造中国的试验》,那本书直接探讨了学大寨运动和人民公社运动失败的原因。如果满足于追究这种失败,对我来说,一本书就够了。但是,改革开放之后,我们又遇到了大量新问题,新老问题交织在一起,需要一个更深广、更有说服力的解释,需要重新建立一个解释力更强的框架,《潜规则》和《血酬定律》就是这种努力的一部分。

    “历史是一面镜子”这种说法并不错,但是还不够准确。镜子是身外之物,而历史是我们的昨天。昨天没睡觉,对今天是有影响的。小时候没上学,对成年后的生活和处境是有影响的。祖上溺水而死,后代对游泳的态度便与常人不同。在这个意义上,历史是我们今天生活的一部分。至少,我所关注的历史是这样的历史。

    孤云:“潜规则”一词的贡献在于,它提供了解读中国社会的新视角,也是一种新工具。通过这么一个高度概括的词语,历史上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官场运作规则,有了“明白”的解释,从而形成一套有别于“正史”的新话语模式。这很重要,因为,“潜规则”所指的那些东西,一直不为正统历史学家所重视,或者是有意忽视。你觉得呢?

    吴思:确实有“话语模式”的问题。中国的史家前辈对潜规则运行的记录并不少,也做过表达和概括的努力。孟子就说过“非礼之礼,非义之义”这种东西。但是,中国传统的历史理论或社会理论并没有展开这方面的分析。不仅这方面没有展开,比起上个世纪西方传入中国的各种社会理论和历史理论来,儒家的许多见解都处于混沌未开的阶段,许多萌芽没有长大,许多枝条没有抽出。文艺复兴之前的欧洲也和中国差不多。在这方面,我们是比较幸运的,我们有更开阔的视野,更多样的话语体系,更精致的分析工具,有可能发现一些前人忽视的东西,并给出更透彻的解释。

    孤云:那么,何谓“血酬定律”?它体现了你在历史探索中哪些方面的努力?

    吴思:人类在拿命换钱的时候,或者在以钱买命的关头,如何评估盈亏得失?这是一个非常古老又非常基本的问题。也许是我孤陋寡闻,没有看到前辈学人提出并解答这个问题。血酬定律就想揭开潜藏在人们心底的计算方式,回答这个问题。

    我们知道,劳动换取的收益叫工资,土地换取的收益叫地租,资本换取的收益叫利息,那么,流血拼命换取的收益叫什么?我称之为“血酬”。血酬的价值,取决于拼争对象的价值。如果拼抢的对象是人本身,譬如绑票,“票”价取决于当事人的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这就是血酬定律。在此过程中,人们的核心计算是:为了一定数量的生存资源,可以冒多大的伤亡风险?可以把自身这个资源需求者损害到什么程度?

    孤云:有哪些书对你分析历史的方法产生影响?是否因为在作品中引入制度经济学等新方法,所以作品显得那么独树一帜?

    吴思:微观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对我有影响,博弈论和进化论也有影响。生物学、行为学、生态学中的许多观点对我也有影响。中国古代的圣贤,譬如韩非子和孙子,很擅长利害计算,他们对害的计算也对我有很大影响。不过,作为一种历史哲学,历史唯物主义是我们最熟悉的,是学校教育涂上的底色。我在分析和写作时,一定要处理与历史唯物论的关系问题,接受或者部分接受,如果想调整,则需要想出道理来。在这个意义上,影响最大的还是历史唯物论。

    独树一帜大概是不伦不类造成的。说文学不是文学,说史学也不是史学,说社会理论又不是社会理论。《潜规则》第一版的分类号是随笔散文,属于文学类,第二版分类,改为社会问题。但是到国家图书馆去查,又摆在历史通论的架子上。我不靠体制化的学术吃饭,敢由着性子写,根据我的兴趣和我对读者兴趣的了解写,于是就有了这种非驴非马的东西。

    孤云:你认为,你所做的这项工作的意义在哪里?

    吴思:重新理解中国历史,重建对中国历史的解释。过去的解释不足以回答当代人的疑问,结果,中国人面对自己的历史陷入了失语的境地。我们找不到合适的词句,不容易说清楚自己是从哪里来的,现在走到了什么地方。因此我们就不容易说明白自己是谁。对一个民族来说,不了解自己,不能理解自己,说不清楚自己的问题,这个问题太严重了。

  输掉一场官司

    孤云:据说写陈永贵的那本书后来还惹了一场官司,陈永贵的后人告你侵害名誉权?

    吴思:是啊,2002年4月《北京青年报》连载那本书,其中提到陈永贵参加过日伪特务外围组织“兴亚会”,当过大寨村伪维持会的代表。陈永贵的夫人和儿子告我们无中生有,杜撰情节。2003年4月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我们侵权事实成立。我们不服,向中级法院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又判我们输了。

    孤云:你认为,输掉这场官司的原因在哪里?

    吴思:一审法庭认为,我提交的四条证据权威性不足,不足以证明陈永贵参加过兴亚会、当过伪代表是事实。当然我认为我的证据是很强的,而且几个证据之间互相支持。例如当时山西省革委会主任、省委书记谢振华,在自己的回忆录里写道,在审查九大代表资格期间,陈永贵曾经向他哭诉,说自己参加过兴亚会,当过伪代表,等等。陈永贵的长子在《我的父亲陈永贵》的文章里也写道,他的父亲当过伪代表,他说,在那种特殊的情况下,这种行为客观上保护了大家。证据还包括新华社著名记者的文章。

    一审败诉后,我请了名律师莫少平,补充了新证据,其中有县志的材料,还有一份1980年中共中央转发中组部的文件,《关于陈永贵同志历史问题的审查结论》,结尾处有陈永贵自己的签名同意。我书里面提到的陈永贵的历史问题,这份文件里都有,而且讲得更具体。但是,一中院不提县志材料,对中央文件也不予评论,坚持认为我在引用当事人回忆的时候缺乏考证,坚持判我败诉。我也闹不明白,几个当事人写下亲见亲闻的事情,并且彼此支持而无矛盾,还要让后人如何考证,还能找谁去考证。如果引用新华社记者或前人回忆的文章都要先考证,报刊还怎么办?

    孤云:对此你有何触动?你认为,这对一个研究历史“潜规则”的学者意味着什么?

    吴思:输了官司当然不是好事,损失两万元,顶我一年的工资了。但我也另有所得。最大的收获,就是对司法系统的了解,对败诉者的心境的真切体验。平常说起来,好多事情我都懂,在道理上懂,对古往今来的潜规则也挺熟悉,但是认识与体验毕竟不一样。当真发生在自己身上,才能体会到非常饱满的情绪、涌动的情感、微妙的心境。

    另外,写一件事,历史和新闻写作究竟需要多强的证据才算合法?法律对证据的要求很苛刻,历史和新闻写作对证据要求的强度如果是六分、七分,法律要求的强度就是九分、十分,这是很不一样的。报道远远弱于法律判决。如果按照法律要求的强度去写作,新闻和历史行业恐怕就要被卡死了。

    如果我的案例对他人也适用,中国的记者和学者面对的职业风险将大幅度提高,这是一个全行业性的标准问题,这本身也是很有意义的。总要有一个人出头替本行业讨个公道,这个责任砸到我头上了,我既不能逃脱,也不想逃脱。



    ●代简历

  就是这样过来的

    文/吴思

    吴思,男,汉族,1957年5月生于北京。出生时母亲是大学教师,父亲是杂志的编辑。

    1964年上小学。1966年的一天,我带着弟弟,在我母亲教书的校园里玩,忽听得锣鼓喧天,就跑去看热闹。只见一队人马押着几个头戴高帽、胸前挂牌子的人游街过来,其中一个戴高帽子的就是我母亲,罪名似乎是“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或是“地主资产阶级的孝子贤孙”。大惊,带着弟弟跑回家里,从窗帘后边偷看。对我来说,“文化大革命”从这天开始。很快就经历了三次抄家。“文革”初期长时间停课,被父母锁在家里,一边管弟弟,一边乱七八糟地读书,主要读小说和回忆录。阅读嗜好大概就是这么养成的。

    1968年随母亲去河北省文安县商业部五七干校下放劳动,和农民的孩子一起读书、种地、放羊、捉蚂蚱、游泳,后来,在老师的带领下,下放干部的孩子们一起打夯、盖房、刷墙,平地建起了一所小学,一边读书一边种菜。这段经历大约有两年。

    1971年初在北京石油学院附属中学读书。当时家住父亲工作的军队大院,很受所谓“大院文化”的熏陶。这是一种与北京平民格格不入的文化心态,自命不凡,喜欢议论军事和政治,但又不那么正统。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我大体是一个好学生,多数时间都在当班干部。中学期间,我属于激进分子,很“左”。

    1976年3月,高中毕业后到北京市昌平黑山寨公社慈悲峪大队插队落户。半年后当生产队指导员、大队党支部副书记,整天忙得焦头烂额,狼狈不堪。我对中国农业和农民生活改善的前景非常悲观,几乎就是绝望。同时,我也在自己身上体会到人性的激烈冲突,理解了许多宗教信徒内心世界的矛盾,理解了许多心理防御和升华机制。

    1977年恢复高考。消息流传的时候,我正在大寨参观。当时和那些同样是激进分子的同伴们商定:“今年学大寨,明年考大学。”1978年秋,我考入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从声誉来说,人大是最高水平的社会科学和文科学府之一,但是我在死板教条的正规教育中受益很少。

    1982年大学毕业,到《中国农民报》(后来改名《农民日报》),先后任记者、编辑、总编室副主任、群工部副主任、机动记者组记者。

    1992年,写作《陈永贵沉浮中南海———改造中国的试验》。该书由花城出版社1993年出版。这是我的第三本书,第一本是和农民日报副总编王太合作的关于中国个体户崛起的调查,1987年由民族出版社出版。第二本是我牵头翻译的《怎样与你的孩子休战》,1992年初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1993年,出任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桥》杂志社副社长兼中文版主编。后来又在香港明报集团的下属公司编了半年书。这一段时间,变化很多,说来很乱。其间还当过半年《东方》杂志筹备复刊的执行主编,炒过两年股票,写过一年小说。除了炒股票,其他事都没有干好。于是静心读史。本来也有兴趣读史,但读得三心二意,1996年后心里比较静,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了。当年年底,我在农民日报工作时的一位老领导拉我去《炎黄春秋》杂志,这种历史杂志正合我读史的心思,于是就在历史中找到了安身立命的地方,至今已经七年了。

    这七年除了办杂志编稿子之外,写了两本关于历史的随笔,一本是《潜规则》,一本是《血酬定律》。现在,我还看不出读史写史的尽头,兴致正浓,未来数年大概不会有什么变化,说不定这辈子就要全搭进去了。

    稿件来源: 北京青年报  2004-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