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虎关政府什么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7:44:54
有些人是思想作怪,关政府什么事?
周不是个东西,没有人品,陕西林业厅作假都可以骂的!

我不知道关政府什么事?

不管时国家还是陕西省政府有没有说过华南虎是真的吗?

从头到尾没有任何政府高官为华南虎的真伪做过保证吧?

你杀了人,难道连你父母也要判刑?

更有许多人引伸到陕西人的人品问题~~~

搞笑,周正龙干了什么?

就算定罪也最多是谣言吧~~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为什么有些人那么的激动~~?


敬告那些要民主,要法制,要自由的网友,

丛法制的角度判断,华南虎事件最多也就是5年刑期~~~

你们想干什么?枪毙周正龙吗?

大家可以冷静冷静了吧

说到影响恶劣,周正龙可没有红钻帝国的影响恶劣吧?

为什么不能理智些?

让法律出面吧~~

那些比较激动的人想让政府表什么态?

枪毙他吗?

把林业厅的所有人逮捕吗?

难道这就是法制?有些人是思想作怪,关政府什么事?
周不是个东西,没有人品,陕西林业厅作假都可以骂的!

我不知道关政府什么事?

不管时国家还是陕西省政府有没有说过华南虎是真的吗?

从头到尾没有任何政府高官为华南虎的真伪做过保证吧?

你杀了人,难道连你父母也要判刑?

更有许多人引伸到陕西人的人品问题~~~

搞笑,周正龙干了什么?

就算定罪也最多是谣言吧~~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为什么有些人那么的激动~~?


敬告那些要民主,要法制,要自由的网友,

丛法制的角度判断,华南虎事件最多也就是5年刑期~~~

你们想干什么?枪毙周正龙吗?

大家可以冷静冷静了吧

说到影响恶劣,周正龙可没有红钻帝国的影响恶劣吧?

为什么不能理智些?

让法律出面吧~~

那些比较激动的人想让政府表什么态?

枪毙他吗?

把林业厅的所有人逮捕吗?

难道这就是法制?
汗……陕西林业厅不算政府“有关部门”?国家林业局不算政府“有关部门”?
国家林业厅表什么态了?

说华南虎是真的了吗?

:L :L

你说国家应该怎么处理?

全部枪毙吗?
兄弟怎么也激动起来了?
大家无非是希望国家林业局对照片真假下一结论。谁想枪毙他们了?作为申请保护区的主要证物之一,林业局完全有义务对证物的真假作出鉴定,并公之于众。

林业局现在的态度,我认为是典型的不作为,可惜那个法学硕士不知道怎么回事,说告,现在也没动静了。

林业局现在总是回避照片真假问题,让人不能不心生疑窦。
回避?

难道让他说周正龙是假的,犯罪吗?

要知道只有法院才可以认定某人是罪犯。

而不是林业局!

否则又是中国的体制问题
楼上何时激动成这样了?我何时说让林业局定罪?
林业局面对申请保护区的证物,有义务鉴定证物的真假,这是它的职责。
如果证物是假,涉嫌欺诈,那么它还有义务提请司法介入,否则就是渎职。
]]
原帖由 assiss 于 2007-12-4 19:34 发表
如果证物是假,涉嫌欺诈,那么它还有义务提请司法介入,否则就是渎职。

你怎么知道司法没有介入?

那么是谁把周正龙带走,盘问的?
看来我们已经麻木到政府不作为就很满足的地步了
我为什么激动,很简单

我对中国人对民主,对法制的了解,感到悲哀~~

天天喊民主,法制,却又想让政府影响法制

还有对有些人借此攻击陕西人的人品等,感到愤怒
原帖由 gameboy999 于 2007-12-4 19:40 发表
看来我们已经麻木到政府不作为就很满足的地步了


现在逮捕周吗?

精英又要说政府影响司法!没有人权吧?

;P ;P
楼上……我不知道你是激动晕了头脑,还是别的什么事影响了你的判断力。
如你所说,“只有法院委托公安机关才有权利鉴定证物真假”,那医生也别证明某个人是否生病了,公证处在不打官司的时候关门好了,那些搞文物鉴定的都回家喝西北风好了。
原帖由 assiss 于 2007-12-4 19:45 发表
楼上……我不知道你是激动晕了头脑,还是别的什么事影响了你的判断力。
如你所说,“只有法院委托公安机关才有权利鉴定证物真假”,那医生也别证明某个人是否生病了,公证处在不打官司的时候关门好了,那些搞文物鉴 ...

[:a13:] 是否生病是'证物'?JY兄弟,别激动晕了头脑
楼主,我问你:李大法是东北人,有没有人因此说东北人坏呢?
没有人说陕西人坏呀,我本人去过陕西多次,那纯朴的民风给我留下了好印象
至于说到周老虎,大家只是气政府那些鸟人为了中央的钱,睁眼说瞎话而已
在这样强大的事实面前还在说眼睛是长在屁股上的,长在脸上的都不对,你说气不气人?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原帖由 青椒肉丝 于 2007-12-4 19:51 发表

[:a13:] 是否生病是'证物'?JY兄弟,别激动晕了头脑

在特定的场合,“是否生病”的确就是证据,称为“证物”也许不太妥。
我不太清楚你称我“JY”是什么意思,如果是精英的话,敬请收回,我一直以FQ自居的。
楼主你五毛领多了吧?华南虎不关政府的事?
周正龙领的两万元奖金难道是从你口袋里面拿出来的吗?

看这张照片,你敢说华南虎事件与政府无关?
原帖由 老猫多多 于 2007-12-4 19:53 发表
楼主,我问你:李大法是东北人,有没有人因此说东北人坏呢?
没有人说陕西人坏呀,我本人去过陕西多次,那纯朴的民风给我留下了好印象
至于说到周老虎,大家只是气政府那些鸟人为了中央的钱,睁眼说瞎话而已
在这 ...



难道生气,就可以影响法律吗?

;P ;P
原帖由 dadasuancai 于 2007-12-4 19:55 发表



很简单,林业厅鉴定是假的,只能驱回保护区的申请,难道申请通过了?

如果要追究刑事责任,只能又法院鉴定图片的真假。

还有周正龙,现在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最高是拘留10天,罚款500元。

属于治安处 ...

真要论起来,恐怕不止这点,他还收钱了
原帖由 dadasuancai 于 2007-12-4 19:55 发表



很简单,林业厅鉴定是假的,只能驱回保护区的申请,难道申请通过了?

如果要追究刑事责任,只能又法院鉴定图片的真假。

还有周正龙,现在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最高是拘留10天,罚款500元。

属于治安处 ...


我不太清楚这里有多少人“让林业局直接判周正龙刑”的。
大家所期冀的,无非就是林业局鉴定照片真假,并公之于众,然后该司法介入的司法介入,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
原帖由 史上最强的猫 于 2007-12-4 19:57 发表
楼主你五毛领多了吧?华南虎不关政府的事?
周正龙领的两万元奖金难道是从你口袋里面拿出来的吗?

看这张照片,你敢说华南虎事件与政府无关?


估计周老虎是lz的亲戚!

ms陕西林业厅“信誓旦旦”周老虎是“真”的!
]]
咳,JY就这个鸟样,LZ你激动个啥?
原帖由 gigi007 于 2007-12-4 19:58 发表


估计周老虎是lz的亲戚!

ms陕西林业厅“信誓旦旦”周老虎是“真”的!


亲个头~~

不认识~~

陕西林业厅最多也是行政处罚,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吧~~

;P ;P
原帖由 jjjjhuojing 于 2007-12-4 19:58 发表
咳,JY就这个鸟样,LZ你激动个啥?



为我看不起有些人,张嘴民主,闭嘴法律,
但骨子里却想人力影响法律
原帖由 dadasuancai 于 2007-12-4 20:01 发表



为我看不起有些人,张嘴民主,闭嘴法律,
但骨子里却想人力影响法律



楼主你就别东拉西扯了,跟我说吧,周正龙诈骗两万元按法律该怎么处理,官员渎职导致税金流失又该怎么处理?
再贴一次,免得有人装作视而不见



看这张照片,你敢说华南虎事件与政府无关?
官员渎职是行政处罚

诈骗2W最多三年,

周是不是诈骗是法院说了算,而不是你我~~~
原帖由 dadasuancai 于 2007-12-4 20:04 发表
官员渎职是行政处罚

诈骗2W最多三年,

周是不是诈骗是法院说了算,而不是你我~~~


笑话,“还有周正龙,现在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最高是拘留10天,罚款500元。”这句话可是你说的。

怎么,你能说周正龙被拘留,我就不能说周正龙是诈骗?

现在我再问你一次,华南虎事件跟政府有关还是无关?

一个区区地方林业局,居然当得起”政府“二字……
楼上所有有脑子的没脑子的~~

听清楚,

周如果按法律判决,就算枪毙也不管我的事~~~


我只是看不过去某些张口法律,闭口人权的人,

现在又去影响法律的公正性。

这件事的责任只和陕西林业厅和周有关系。

美国人在遇到这样的事,先想到法院的判决。
而我们的某些张口法律,闭口人权的人,想象到政府不作为。
原帖由 dadasuancai 于 2007-12-4 20:04 发表
官员渎职是行政处罚

诈骗2W最多三年,

周是不是诈骗是法院说了算,而不是你我~~~

我不太清楚你对我国的法律是不是真的了解:
1、渎职不完全是“行政处罚”,刑法里是有渎职罪的。
2、证物鉴定不一定是要“法院委托”的,个人、单位是完全有权利申请的。

我不知道你为了哪些人的言论而如此激动,不想再与你争辩。
顶LZ的32楼。
]]
这个帖子里是有人比较激动
法、院、不、肯、受、理!
原帖由 史上最强的猫 于 2007-12-4 20:12 发表
没脑子的楼主,请你先把这段话吃回去吧:




又开始人身攻击了,我就是不上当~~~

;P ;P

有本事驱倒我
郝劲松因华南虎照片起诉未收到法院任何表示
2007年11月15日08:31 新快报
  11月14日是山西省定襄县人民法院接受法学硕士郝劲松华南虎照片事件起诉周正龙起诉书的第七天,按《民事诉讼法》,定襄县人民法院应该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裁定,但是截至14日下班时间为止,郝劲松没收到法院的任何表示。

  针对周正龙起诉傅德志一事,郝劲松认为这体现中国公民法律意识的进步。他还表示,“如果傅德志觉得需要,郝劲松法律事务所随时愿意无偿为傅德志提供法律援助和支持。”
原帖由 史上最强的猫 于 2007-12-4 20:14 发表
然后再跟你说一声,现在是法院不肯受理!

明白了吗?不是我们不想按法律办事,而是法、院、不、肯、受、理!



出处呢?

我还说法院准备判周死刑了~~

又不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