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进一步审理杜导斌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1:50:57
新华网北京2月17日电 湖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17日指出,杜导斌自2001年以来,不断在互联网上攻击和煽动颠覆中国国家政权,并同境外一些机构、组织、个人相勾联,其行为已触犯中国《刑法》,涉嫌刑事犯罪。

  这位发言人介绍说,杜导斌真名杜道宾,男,现年39岁,被捕前系湖北省应城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工作人员。经湖北省孝感市公安机关侦查,杜自2001年以来,先后撰写28篇 文
章在互联网上张贴,采取造谣诽谤的方式煽动颠覆中国的国家政权、推翻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据当地公安机关侦查,杜导斌还与境外一些机构、组织、个人相勾联,接受其资助,并根据境外一些机构、组织、个人的要求,在境内网站为其张贴和炒作煽动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文章。2003年10月29日,湖北省孝感市公安机关依法对杜导斌执行刑事拘留,经检察机关批准,同年11月10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杜导斌执行逮捕。

  这位发言人指出,事实表明,杜导斌的行为并非履行公民的正当权利,善意地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而是恶意地采取造谣诽谤的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国的《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在案件办理中,杜导斌对其涉嫌的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完)新华网北京2月17日电 湖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17日指出,杜导斌自2001年以来,不断在互联网上攻击和煽动颠覆中国国家政权,并同境外一些机构、组织、个人相勾联,其行为已触犯中国《刑法》,涉嫌刑事犯罪。

  这位发言人介绍说,杜导斌真名杜道宾,男,现年39岁,被捕前系湖北省应城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工作人员。经湖北省孝感市公安机关侦查,杜自2001年以来,先后撰写28篇 文
章在互联网上张贴,采取造谣诽谤的方式煽动颠覆中国的国家政权、推翻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据当地公安机关侦查,杜导斌还与境外一些机构、组织、个人相勾联,接受其资助,并根据境外一些机构、组织、个人的要求,在境内网站为其张贴和炒作煽动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文章。2003年10月29日,湖北省孝感市公安机关依法对杜导斌执行刑事拘留,经检察机关批准,同年11月10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杜导斌执行逮捕。

  这位发言人指出,事实表明,杜导斌的行为并非履行公民的正当权利,善意地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而是恶意地采取造谣诽谤的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国的《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在案件办理中,杜导斌对其涉嫌的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完)
沙发,
网特一般都这种下场,
到底写了什么东西?有人看到了吗?
要判几年啊?
美国肯定又要来人权人权的了。。。。。。。。。
几多事哦。。
拖出去毙了
楼上的先别骂,此人在天涯社区的ID叫黄喝楼主,有些名气,发表的东西大都是替底层群众说的话,或是主张新闻自由放开言论之类的,他针对东北下岗职工发的一个帖子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我刚上天涯找他的帖子,ID还在,可惜所有的帖子,包括他的回贴,全部被删除掉了~~~~~舰船上有兄弟把他过去发的帖子找了几个贴出来的,你们不如看了再决定骂或是不骂吧。
楼上或楼下若有愤青指责我我是不会承认的,我一贯主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统一我们全党和全国的思想战线哦~~~~~~~
以下是引用舰船烟雨遥在2004-2-20 10:00:00的发言:
楼上的先别骂,此人在天涯社区的ID叫黄喝楼主,有些名气,发表的东西大都是替底层群众说的话,或是主张新闻自由放开言论之类的,他针对东北下岗职工发的一个帖子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我刚上天涯找他的帖子,ID还在,可惜所有的帖子,包括他的回贴,全部被删除掉了~~~~~舰船上有兄弟把他过去发的帖子找了几个贴出来的,你们不如看了再决定骂或是不骂吧。
楼上或楼下若有愤青指责我我是不会承认的,我一贯主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统一我们全党和全国的思想战线哦~~~~~~~



我一贯主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统一我们全党和全国的思想战线哦~~~~~~~

呵呵 !无语!。。。
我想这个人初衷可能不坏,不过比较煞笔,就上了外国人的套
都是假装替老百姓说话,不然你直接骂党和政府谁听呀。
都是假装替老百姓说话,不然你直接骂党和政府谁听呀 -----------我公安局的一个很铁的朋友提醒过我,要我上网发表什么东西的时候时刻注意自身的安全,他很认真的说,我就很认真的听喽,所以现在我在什么场合都不忘记我在时刻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我只不过是一小民,没必要非得惹一身骚让狗咬吧?只好当顺民了~~~~~~~~
楼上说得好,这年头,最好是在每个BBS上放一个置顶贴,名字就叫“勿谈国事”,本来很多军事论坛都是以纯技术起家的,搞着搞着就往政治上靠了,发贴的网友们两个极端的都有,有时连一些版主都变得很极端。每次看到一些现实的东西,我就忍不住想说两句,对于那些脱离现实的论点更是想批驳一下,可是越说越害怕,越说越煞不住,明知道不该讲,还是忍不住诱惑。现在好了,象铁血这样的地方,根本就不敢去了,每次看见那些一遍遍重复的经典自慰贴和否认现实的文章都忍不住想骂人。算了还是专心读书,想想以后怎么赚钱吧,草民一个没资格谈政治,说多了也是一种罪。
唉 中国怎么得了 政府尽干这种事情
[数学] 于 2004-02-18 15:20:36上贴

我认为“网络特务”客观存在且不得不防

我这个贴子是针对读书狼网友转贴的一些公开的大媒体(我永远没有机会在上面发言)比如说青年参考之类的文章,认为“网络特务”一说无稽之谈,大谈没有必要重视“网络特务”或者认为空穴来风之类。因此而发表一些不同的看法。

首先当然还是“网络特务”这个词的定义,是来自于蒲红果先生的文章《美日高薪雇用“网络特务”占领BBS专事反华调查》,请注意他的文章中,“网络特务”这四个字就是用引号引起来的,因此并不是他所认为的真正的间谍,按文中所说,就是一些写手,专门从事污蔑社会主义中国的工作。

首先我还是引用刑法的一些条款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零五条“以造谣、诽谤或者其它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第一百零六条则说明了与境外的关系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该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因此我以为,如果犯了一百零三条和一百零五条,已经是犯罪了,而再加上一百零六条,就是罪上加罪。也就是说,如果是一个业余的写文章破坏国家统一,或者颠覆国家政权的,则只犯一百零三条和一百零五条,按说已经应当逮捕了。而如果他还拿了境外某机构的薪水,则罪行更严重了。而我以为“网络特务”的定义,应当是把上面这三条,即一百零三条,一百零五条加一百零六条绑在一起,在网络上犯这样的罪应当叫“网络特务”。

那么,我为什么说这样的网络特务客观存在呢?就是根据这个刑法的规定。我以为,刑法规定的任何条款,一定是有人触犯的条款,否则的话定它没有意义。比如说吧,假想刑法加这么一条:“凡是把月球炸毁的判处死刑”,那就没有意义,因为根本就不会有人这么做。

再打个比方吧,刑法规定了强奸罪。那么我就认为强奸犯是客观存在的。但是你要我具体指出哪一个人是强奸犯,我当然不知道。如果我要对着哪个人说“你是强奸犯”,就成了诽谤和漫骂了。而另一方面,呼吁所有的公民要有预防意识,呼吁所有的妇女应当对此有所提防,这样的呼吁是应当的。如果我是一名妇女,一个陌生的男子要和我套近乎,我就会保持一定的警惕,在网络上确实有女子被骗被杀的事情。但是,我不能够随便指着一个陌生的男子就大骂“你是强奸犯”,对我来讲,他是不是强奸犯我不知道,但我必须防范。

同样,我认为试图颠覆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人是存在的,是谁,我不知道,我在和众网友争论问题的时候并不指着某个具体的网友的鼻子说“你在颠覆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因为我没有根据。

和我上面说的那个妇女的例子一样,我认为国家的宣传机器,应当教育公民们提防潜在的这种罪犯,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是正确的。因为保卫祖国是人人有责的。反过来的就是不正确的,就是认为没有什么必要提高警惕,没有必要进行防范。

比如说吧,向广大妇女宣传没有必要那么害怕强奸犯,就请随便与陌生男子来往吧,这样的宣传反而不负责任。

我以为,不管有没有,加强防范意识肯定是非常重要的。就说去年美军攻伊吧,萨达姆手下就有那么多的间谍,那么多的奸细,最后他自己都被自己认为是可靠的人所出卖了。那么,说美国对中国会非常友好,我是不相信的,海外民运不正被它们养着吗?台独不正是被美国所支持着吗?

这也象防火一样,就算你这个大厦再结实,专门派专家到处宣传,这个大厦没有多少必要防火,这种宣传是愚蠢的。

下面就批判其中的一些所谓的专家的观点。

先说网易新闻编辑唐岩的观点,他说:“如果那是“网特”的话,我见到的很多。……但对这个报道,我很多朋友和同事以及我的网友几乎都对这种结论嗤之以鼻,不但不赞同,而且觉得非常反感和愤怒。这是侮辱网民的智力,一个混在BBS上超过3个月的人就不会那么去说话,因为那样的话,他每天能够在BBS上抓获大量的“特务”。 ”

我不明白唐岩为什么会反感和愤怒,为什么对这个结论嗤之以鼻,没有提出理由,非常武断。我也相信大多数网民的智力是好的,正常的,但是只要有极少部分网民智力不行,也就有可能上当。台湾间谍难道没有在大陆发展出间谍吗?单凭一个人的贴子就能够认定这个人是好人吗?难道事实上没有傻一些的年轻女子误以为在网上找到了爱情被奸杀吗?在网上当然不能够抓获大量的特务,但是这不等于网上不存在着特务或者其它的罪犯。

当青年参考问到:“收买一大批人,在全国范围内散布相似或同样的言论,难道从技术上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形么?”唐岩的回答是:“技术性上也许是可以,但如果考虑到网站斑竹和后台技术人员的监督管理以及国家对网络的监管程度上看,几乎是不可能的。”

那么,我的反驳仍然是其它的刑事犯罪,如果考虑到公安人员日夜打击犯罪的力度,是不是一个普通公民就不需要有对罪行的防范意识了呢?能不能说在中国一个强奸犯得手是“几乎不可能”的呢?到现在为止,任何国家的灭罪力度再大,也不能够保证零犯罪,那么,对于颠覆罪,也是这样,国家机关努力灭罪是一回事,经过这样的灭罪力度就误以为网络犯罪就不可能是另一回事。国家真的对网络的监管力度强大么?我的在人民网注册的邮箱里几乎每天都有讨厌的反动信件,要不要我顺便把今天收到的政治垃圾拿出来给大家看一看呢?还好意思谈国家的监管程度,照我看是差得很,否则的话我的邮箱应当是干净的,是收不到一大堆反动的造谣污蔑的东西的,我从来就没有向生人和向其它网友公布过我的邮箱,但是就是莫名其妙地收到这些个东西,我都不知道对什么地方报案。

那些日夜发这种反动邮件的人,如果没有强大的财力支持,能够坚持得下去吗?

而对于赵牧的采访我认为青年参考的问法有问题,青年参考问的是有没有可能大面积收买网民占领BBS。但是少量收买网民也是危害不小啊!比如说,我就相信全国人民绝大部分不会上法轮功的当,但是少量的收买或者使少量的人误信,也会产生一些什么自焚的悲剧啊!难道就不要防范了吗?

赵牧最后扣了一个帽子叫“是对国家机关工作效率的诋毁”,但是就我收到一大堆反动信件来看,国家机关的工作效率就是不怎么样。我的邮箱就是使用的这个人民网的邮箱。

再比如说牧沐的说法就更成问题,我觉得他干脆就是有政治观点上的偏见,因为他提出了所谓极左分子的话来进行抗衡,他说:“以我在凯迪社区的观察,这类信息的效果无非是:1.冷战思维的翻版,干扰我们的外交政策;2.那些极左分子或者受极左思潮影响的小“愤青”在网上黔驴技穷,道理上辩不过人家,就使出这个杀手锏,企图以此占据话语优势;3.打击一大片,这也是极左者惯用的伎俩。这种伎俩无助于凝聚网上的华人大多数(互联网社区可是不要护照的),其实也是对这种思潮代表人物形象的极大损害(网上名言叫“自取其辱”);4.侵犯网民话语权,制造恐怖气氛,破坏网络的祥和与稳定。但我以为这种效果还是有限的,因为中文网络逐渐成熟了,网络上人群的结构也不同了,起码,在我们的凯迪社区就没有市场,绝大多数人对此嗤之以鼻。”

我就觉得奇怪,这个所谓极左思潮或者极左分子,如果真的是有那么一股子势力的话,中国共产党的中央文件怎么从来就没有对这种现象进行过分析,只是装聋作哑呢?至于“道理上辩不过人家,就使出这个杀手锏”,有谁?因为被辩得哑口无言了,于是反过来指着对方说“你是网特”?牧沐不妨给出一个超级链接来让我看看?

如果有极左思潮或者极左分子,那么总是要有一个社会科学的研究,比如说他们代表了什么阶级的利益,为什么会在今天出现,或者说,美国人故意养着一批极左分子?总要有一个分析。或者说极左分子的目标是什么?他们为什么会有这种目标,这都可以进行一个科学的分析,但是有没有呢?我看是没有。极左分子无非是一个骂人的话,和骂别人是网特也没有什么区别。

下面再说一些个专家的意见,我觉得他们简直是法盲,比如北京大学的焦国标教授说:“无论是‘网特’还是其他的‘特’,我一直都觉得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所以我也不是很在意。我倾向于承认存在‘网特’这么一种现象,既然其他的领域都有特务存在,网络这么一个信息流通的渠道也应该会有。关键是网络间谍在做什么,他们的行为是否有泄密性质。我想对于所谓的网络间谍,只有泄密这一条是可以追究法律责任的,其他的都无法量刑和追究责任。……”

本贴子一开始就给出了三条刑法,怎么会“无法量刑和追究责任”呢?还好意思说中国人民是法盲,那北大的巨大的大教授才是法盲呢!

唉算了算了,我也不想多评了,就那么着吧,干我什么事,我这个人也就是玩我自己的。大教授可以在大报刊上发表文章,而我这样的坏蛋只能够躲在一个阴暗角落里哀鸣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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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想在网上发议论,但不想交朋友。
以下是引用cloud_zhou在2004-2-20 19:29:00的发言:
楼上说得好,这年头,最好是在每个BBS上放一个置顶贴,名字就叫“勿谈国事”,本来很多军事论坛都是以纯技术起家的,搞着搞着就往政治上靠了,发贴的网友们两个极端的都有,有时连一些版主都变得很极端。每次看到一些现实的东西,我就忍不住想说两句,对于那些脱离现实的论点更是想批驳一下,可是越说越害怕,越说越煞不住,明知道不该讲,还是忍不住诱惑。现在好了,象铁血这样的地方,根本就不敢去了,每次看见那些一遍遍重复的经典自慰贴和否认现实的文章都忍不住想骂人。算了还是专心读书,想想以后怎么赚钱吧,草民一个没资格谈政治,说多了也是一种罪。

算了吧。看看超大上多少这样的帖子。
看清楚没有?是和国外机构勾结!里通外国者,死![em10]
带三块手表上网可免牢狱之灾
以下是引用风卷云在2004-2-21 0:29:00的发言:
带三块手表上网可免牢狱之灾

带左手还是带右手,这个问题很关键![em12]
我一贯主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统一我们全党和全国的思想战线哦
这样的就不要判了,直接枪毙。
我对黄喝楼主不太了解,刚才到Google上查了一下,燕园评论有一些文章,感觉他基本是一个阅历广和责任感重的人,http://edu.beida-online.com/yypl/problem/gov.htm,大家自己看看
以下是引用人人在2004-2-22 18:27:00的发言:
我对黄喝楼主不太了解,刚才到Google上查了一下,燕园评论有一些文章,感觉他基本是一个阅历广和责任感重的人,http://edu.beida-online.com/yypl/problem/gov.htm,大家自己看看


粗略看了看。
说话的方式很平和。
讨论问题,对支持自己观点的数字,有比较认真的考证和出处——尤其这点,我极度赞赏。

不过,……,细看看再说吧。
凭感觉,对他思维能力不很赞赏。
不知道是他缺乏某些基本的认知还是……,亦或是我没看明白?
找时间再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