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亡新论之第一章 陈胜、吴广是“农民起义”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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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云遮雾障的起步之谜
    各位都十分清楚,在先前我们所接受的历史知识中,依照司马迁在《史记·陈涉世家》中的记述,都把陈胜、吴广在大泽乡的行动,称之为我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农民起义”。并将紧随他俩之后出现的动乱局面,说成是“天下云集,四方会应”;比喻为“星星之火,点燃了秦始皇因推行暴政,而遍布于全国的干柴”。终于使秦王朝的大厦,在秦始皇完成国家统一的十五年后,蹋下来了!虽然陈胜、吴广都没能活到咸阳换旗的那一天。但是,由于他俩在中原大地上,率先竖起了第一面反秦大旗,在亡秦的斗争中“功不可没”,司马迁还是在《史记》中,按记史立传的第二类标准,为他俩撰写了一篇《陈涉世家》,以使他俩的“功勋”传之千古(司马迁在《史记》中,分三类为秦末风云人物立传:第一类为“本纪”,如秦始皇本纪、高祖本纪……;第二类为“世家”如:萧相国世家、曹相国世家!第三类为“列传”,如:吕不韦列传、淮阴侯列传……;
    然而,退休后笔者细读该文,并参照地图反复对比分析此“起义”过程的始末后发现:司马迁在《史记·陈涉世家》中为陈胜、吴广记述的“史实”——特别是对定性影响极大的关键部份的文字,并不真实!陈胜、吴广在大泽乡的行动决非“农民起义”!而是一桩在陈胜、吴广,和六国余孽的精心策划、挑唆下的军队哗变,是一场斗争矛头直指以秦始皇为代表的秦王朝的复辟叛乱!此说的依据,我们完全可以从 “云遮雾障的起步之谜”,“不合情理的起义过程”,“野心勃勃的起义纲领”,“逆流而动的反秦联盟”等四重迷雾中查找出来。
    司马迁在《史记·陈涉世家》中告诉我们:“陈胜者,阳城人也,字涉;吴广者,阳夏人也,字叔……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适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陈胜、吴广乃谋曰:“今亡亦死 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陈胜曰:“天下苦秦久矣。吾闻二世,少子也,不当立,当立者乃公子扶苏。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今或闻无罪,二世杀之。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为楚将,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今诚以吾众乍自称公子扶苏、项燕,为天下唱,宜多应者”。吴广以为然。乃行卜。”
    在以上二百四十字的文章中,司马迁除写明了陈胜、吴广分别是阳城人和阳夏人外,还写明了他们是被征派,前往渔阳戍边的贫苦农民。他们一行共九百人,离家出发到达大泽乡后,因遇到天降大雨,路已不通,按规定的日期已经不可能赶到渔阳报到!然而秦朝的法律森严,超过了规定的时间就要杀头……于是,在去也是死,不去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的情况下,他们的“起义”既顺理成章,也令人十分同情地爆发了!然而,经众多专家考证:当年的阳城,是今天的登封;当年的阳夏,是今天的太康。登封和太康都位于河南省中部;而当年的渔阳郡,却位于北京市东北的密云县;大泽乡则位于安徽省宿州市东南的西寺坡。参照这张地图,从渔阳郡和大泽乡的地理区位完全不对上,大家一看问题就已经十分清楚。也就是说陈胜、吴广一行,如果确系由河南赴渔阳戍边的农民,他们动身后就应该一直往北走才对,可他们怎么会抬腿的第一步,就把大方向完全搞错,走到位于河南省东边的大泽乡去了(大泽乡今名“西寺坡”)?!面对如此之大的方向性错误,一定有读者会问:《史记·陈涉世家》中写的“大泽乡”,一定在陈胜、吴广北进的路线上,而不是在河南东边的安徽省,只不过现在不叫大泽乡而已!以治学严谨称道于世的司马迁,怎么可能会在如此重大的问题上,把方向给弄错了呢?!对此,笔者可以负责地告诉大家:我的这一发现,不仅有众多名家的专著及上海辞书出版社的《辞海》佐证——大泽乡就在安徽!更还有福建省地图出版社新近出版的《中国司机地图册》佐证。在这本制作精美的工具书中,在标示着西寺坡的旁边,还醒目地标注着“陈胜、吴广起义旧地”八个红字!此外还可以从各大网站的旅游资料中查找出来。所以说大泽乡就在安徽省的西寺坡,应该是没错的!接下来可能又有读者提问:既然在许多专著中,都已经指出大泽乡在安徽;地图上也已经明确标示:陈胜、吴广的“起义旧地”也在安徽!可为什么我们过去从没听说过,大泽乡与渔阳郡的方向完全不对呀?陈胜、吴广本该往北去渔阳戍边,他们怎么会跑到东边的大泽乡去了呢?!对此,笔者的看法是:正是由于司马迁治学严谨,他把陈胜、吴广的“起义”,既写得气势激昂,更使人十分同情。因此,使众多专家和地图出版社、辞书出版社,都把渔阳郡和大泽乡的地理区位完全不对的矛盾,因为没有参照地图而忽略了。更为严重的是此一疏忽的时间,竟长达二千多年之久,以至使我们从来都不知道,天下竟然会有如此怪事!总之,陈胜、吴广行动方向上的大谬,既是探究秦始皇功过的一大关键,也是为秦始皇正名的第一个突破口,更是还历史以本来面目的最实在、最有力的铁证!更何况从河南中部至大泽乡,行程当在400公里以上。在道路落后,几乎全靠步行的条件下,九百贫苦农民,真就这么傻吗?从这一点我们还可以判断出,所谓“九百农民”赴渔阳戍边一说,应该也是假的!
    按照《史记》的记述,陈胜、吴广到达大泽乡后,是遇到了不可抗拒的天降大雨,在路已不通的情况下,才无奈地停了下来。试问:如果天不降大雨,他们还要“走”到哪儿去?莫非是真要穿过安徽,一直走到东边的大海里去不成?对于这个涉及到事件本质的关键问题,笔者认为即便司马迁在世,他对自己的此一疏漏,也是不可能自圆其说的。否则的话我们可以假定,诸位都是司马迁,您拿什么来解释:陈胜、吴广不往北走没错!您又怎么来回答:陈胜、吴广往东走是对的!莫非渔阳郡不是在北京市东北的密云县,而是在河南省的东边不成?!九百人的队伍,而且还是由郡、县组织去完成国家任务的队伍,还出现如此之大的,几乎是相互垂直的方向性错误,诸位能相信吗?!
    除了大方向不对外,《史记·陈涉世家》中还把陈胜、吴广的身份写明为“屯长”,以及他俩所带的九百人都是贫苦农民,也是经不起推敲的。因为九百名青壮农民,即便在今天,也要来自一片很大的地区。按秦朝的行政隶属,国都咸阳之下分设郡、县、乡、亭四级。其中的郡、县两级为地方行政组织;乡、亭两级为基层行政组织。“屯长”仅是一个职、权都很小的,只能管二十五户农民的一般首领。若无特殊背景,总领九百名青壮的担子,怎么会落在住地相差250公里以上,行政隶属也各不相同,职权也仅为“屯长”的他俩身上。
    据此,我们又可以得出结论:由于陈胜、吴广所隶属的郡、县、乡、亭各不相同,即便同时动身赴渔阳戍边,他们所走的路线,也应该是各不相同的。怎么会都同时往东,全“错”到大泽乡去了呢?!以此为据,我们还可以推断:他俩所带的九百人,决不是一支都走错了路的“农民队伍”,而应该是一支训练有素的正规秦军,他俩的身份也绝不会是“屯长”。
    此外,即便按《史记·陈涉世家》中的记述,陈胜、吴广的“起义”,本当是一桩天降大雨引发的偶然事件。但是就在上述文章中,司马迁还借陈胜之口,激愤地说过一句分量极重的,实质是鼓动反叛的纲领性名言——“天下苦秦久矣”。为此一突发事件,作了决非偶然的精心铺垫。
    据史料,战国时期的阳城、阳夏皆为楚国属地。陈胜、吴广都生于楚国,长于楚国,华夏一统前根本不存在“苦秦”的问题,更何况还是“久矣” !司马迁借为陈胜立传之机,将陈胜、吴广的“反叛”,与“天下苦秦久矣”联系起来,意在将此一突发事件,说成是秦始皇推行“暴政”的必然结果,也是说不过去的。司马迁清楚地知道,在秦末的“农民起义”中,如果不把陈胜、吴广的反叛,杜撰为“被迫无奈”而造反起义,是“天下苦秦久矣”的必然。那么,其他人的造反——特别是刘邦、项羽、彭越、英布……的造反,还有何“义”字可言呢!
    按照司马迁的记录,陈胜、吴广到达大泽乡后,考虑到已不能按期赶到渔阳戍边,在超过了规定时间,就要杀头的沉重压力下,他们的“起义”便顺理成章地爆发了!对于这样一个被司马迁误记于《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迫使后人不信也得信的问题,随着一九七五年十二月,我国的考古工作者在湖北省云梦县发掘的竹简出土,真相终于大白了。按照竹简上的记录,秦始皇时代对失期徭役的处罚是:迟到一二天不作处理,三天到五天才斥责……根本没有“失期,法皆斩”的规定。然而,不少专著根据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关于胡亥即位二世皇帝后,曾有过修改刑律的记述,断定胡亥为了享乐,曾将刑律修改得十分残酷。把秦始皇时代的徭役失期当“罚”,不顾人民死活地修改为:徭役失期当“斩”。正是此一字之差,终于逼反了陈胜、吴广……对此,我们先且不说,认定胡亥将刑律修改得十分荒谬,十分残酷,至今仍无实证;退一万步说,即使胡亥真的将徭役失期当“罚”,惨无人道地修改为徭役失期当“斩”;陈胜、吴广也真是农民。那么,在明知超过了规定的时间,就要杀头的“酷法”面前,陈胜、吴广和他俩所带的九百人,还敢把前往渔阳的大方向完全弄错,并一直错到400公里以外的大泽乡去吗?!更何况从陈胜的一句“天下苦秦久矣”的“久”字中,我们还可以清晰地判断出,他们的反叛矛头并非是对准最该谴责的胡亥,而是直接对准着:荡平诸候,摒弃分封,坚决实行郡县之治的秦始皇……                    
    综上所述,在拨开陈胜、吴广的“起步”之谜;“屯长”之谜;变“偶然事件”为“必然事件”之谜;以及与胡亥修改刑律有关等四重迷雾之后。特别是准确地落实了渔阳郡和大泽乡的地理区位,完全不对之后,在有地图参照的情况下,我想诸位也一定和我一样:终于看出了把所谓“陈胜、吴广在泽乡的叛乱,说成是闾左农民被迫无奈的义愤之举的说法,显然是不对的”。然而这只是断定,陈胜、吴广决非“农民起义”的诸多论据之一。

二、不合情理的起义过程

    在上一节中,笔者曾向诸位引证过司马迁在《史记·陈涉世家》中,记述陈胜、吴广密谋反叛时所说的一句影响深远的话,这就是:

“陈胜、吴广乃谋曰: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呼?”

    这里的“亡”字,系指逃跑而言。用今天的话来说,这段话的意思是:逃跑也死,造反也死,同样都是一死,死于“举大计”造反,另立一个国家不是更好吗?!

    紧接着司马迁在《史记·陈涉世家》中又记述了,吴广对陈胜提出的:以“天下苦秦久矣”来作为鼓动造反的口号,除使他们的反叛名正言顺外;还准备借助公子扶苏、楚将项燕的名誉来发动反叛,并得出了“宜多应者”等,一序列阴谋诡计后的看法,这就是:

“吴广以为然,乃行卜……”

    用今天的话来说,吴广的态度既十分坚定,但心里仍有余悸。他一面“以为然”,看似完全同意陈胜的计划,一面又犹豫不决地提出了,还得再去请算命先生卜上一卦,为他俩预测一下造反的后果到底如何?!这就引发出了笔者将向各位阐述的以下问题,即:不合情理的“起义”过程、及野心勃勃的“起义”纲领的事实和依据。吴广既然同意陈胜的一整套行动计划,为什么还要“乃行卜”?而且从一“乃”字中,我们还可以清楚地看出陈胜对“行卜”一事,即:先去找算命先生请教一番再说的意见,也是完全同意的。因此,“乃行卜”既是他俩于“起义”前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密谋结果,更是一次十分重要的阴谋活动!

    在这里我们先且不说,在被迫无奈、非反不可的情况下,一般人是否还真有心绪,认为有必要再去请算命先生卜上一卦,看看后果将会怎样?我们可以设想,如果算命先生卜卦后说:不行!造反实属悖逆大罪,后果不堪设想!难道他们就会立马收手不干了吗?所以“乃行卜”一句,只是一个明面上的烟幕,暗地里却隐藏着他们虽然认为,以“天下苦秦久矣”来制造舆论,再由他们带头“首唱”之后的形势,是“宜多应者”一片大好,但内心里还是虚的!还得再去找一位更有能耐的高人,给他们一些更有“感召力”的具体指导!  
    果然,算命先生在“知其指意”的情况下,装模作样地卜卦后告诉他俩:你们的事一定会“皆成有功”,可为什么不再去问一下“鬼神”呢?司马迁在《史记·陈涉世家》中,对此事的记述是:

“卜者知其指意,曰:‘足下事皆成有功,然足下卜之鬼神乎!’陈胜、吴广喜念鬼曰:‘此教我先威众耳!’”(重点符号系笔者所加)

    心有灵犀的陈胜、吴广一听便知道:“算命先生”在“知其指意”,并肯定“足下事皆成有功”的基础上,进一步为他俩出的主意,是让他俩借助鬼神的怪异,来达到威吓众人,使大家心甘情愿地跟随他俩反叛的目的。于是一场经过精心策划的,以“鱼腹丹书”和“篝火狐鸣”为主要内容的阴谋活动,就立马展开了!

   至此,我们很有必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即:陈胜、吴广去找的“算命先生”到底是什么高人?怎么会在明知造反当属大罪,一定会诛连九族的情况下,还鼓励他们“足下事皆成有功”。并还出主意,让他俩借助鬼神的怪异来“先威众”呢?对此,司马迁在《史记·陈涉世家》中明面上虽然没有交待,但我们可以从事件发展的过程中,清晰地辨析出陈胜、吴广去找的算命先生,当属一位仇秦恨秦的六国余孽无疑。否则的话,怎么可能除了鼓动他俩造反外,还将借助鬼神通过欺骗来威吓众人的、操作性极强的“好主意”,都毫无保留地告诉了他们呢?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陈胜、吴广是以“乃行卜”为名,实际上是与名为“算命先生”的六国余孽,策划于密室的一次最最重要的阴谋活动!一、云遮雾障的起步之谜
    各位都十分清楚,在先前我们所接受的历史知识中,依照司马迁在《史记·陈涉世家》中的记述,都把陈胜、吴广在大泽乡的行动,称之为我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农民起义”。并将紧随他俩之后出现的动乱局面,说成是“天下云集,四方会应”;比喻为“星星之火,点燃了秦始皇因推行暴政,而遍布于全国的干柴”。终于使秦王朝的大厦,在秦始皇完成国家统一的十五年后,蹋下来了!虽然陈胜、吴广都没能活到咸阳换旗的那一天。但是,由于他俩在中原大地上,率先竖起了第一面反秦大旗,在亡秦的斗争中“功不可没”,司马迁还是在《史记》中,按记史立传的第二类标准,为他俩撰写了一篇《陈涉世家》,以使他俩的“功勋”传之千古(司马迁在《史记》中,分三类为秦末风云人物立传:第一类为“本纪”,如秦始皇本纪、高祖本纪……;第二类为“世家”如:萧相国世家、曹相国世家!第三类为“列传”,如:吕不韦列传、淮阴侯列传……;
    然而,退休后笔者细读该文,并参照地图反复对比分析此“起义”过程的始末后发现:司马迁在《史记·陈涉世家》中为陈胜、吴广记述的“史实”——特别是对定性影响极大的关键部份的文字,并不真实!陈胜、吴广在大泽乡的行动决非“农民起义”!而是一桩在陈胜、吴广,和六国余孽的精心策划、挑唆下的军队哗变,是一场斗争矛头直指以秦始皇为代表的秦王朝的复辟叛乱!此说的依据,我们完全可以从 “云遮雾障的起步之谜”,“不合情理的起义过程”,“野心勃勃的起义纲领”,“逆流而动的反秦联盟”等四重迷雾中查找出来。
    司马迁在《史记·陈涉世家》中告诉我们:“陈胜者,阳城人也,字涉;吴广者,阳夏人也,字叔……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适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陈胜、吴广乃谋曰:“今亡亦死 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陈胜曰:“天下苦秦久矣。吾闻二世,少子也,不当立,当立者乃公子扶苏。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今或闻无罪,二世杀之。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为楚将,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今诚以吾众乍自称公子扶苏、项燕,为天下唱,宜多应者”。吴广以为然。乃行卜。”
    在以上二百四十字的文章中,司马迁除写明了陈胜、吴广分别是阳城人和阳夏人外,还写明了他们是被征派,前往渔阳戍边的贫苦农民。他们一行共九百人,离家出发到达大泽乡后,因遇到天降大雨,路已不通,按规定的日期已经不可能赶到渔阳报到!然而秦朝的法律森严,超过了规定的时间就要杀头……于是,在去也是死,不去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的情况下,他们的“起义”既顺理成章,也令人十分同情地爆发了!然而,经众多专家考证:当年的阳城,是今天的登封;当年的阳夏,是今天的太康。登封和太康都位于河南省中部;而当年的渔阳郡,却位于北京市东北的密云县;大泽乡则位于安徽省宿州市东南的西寺坡。参照这张地图,从渔阳郡和大泽乡的地理区位完全不对上,大家一看问题就已经十分清楚。也就是说陈胜、吴广一行,如果确系由河南赴渔阳戍边的农民,他们动身后就应该一直往北走才对,可他们怎么会抬腿的第一步,就把大方向完全搞错,走到位于河南省东边的大泽乡去了(大泽乡今名“西寺坡”)?!面对如此之大的方向性错误,一定有读者会问:《史记·陈涉世家》中写的“大泽乡”,一定在陈胜、吴广北进的路线上,而不是在河南东边的安徽省,只不过现在不叫大泽乡而已!以治学严谨称道于世的司马迁,怎么可能会在如此重大的问题上,把方向给弄错了呢?!对此,笔者可以负责地告诉大家:我的这一发现,不仅有众多名家的专著及上海辞书出版社的《辞海》佐证——大泽乡就在安徽!更还有福建省地图出版社新近出版的《中国司机地图册》佐证。在这本制作精美的工具书中,在标示着西寺坡的旁边,还醒目地标注着“陈胜、吴广起义旧地”八个红字!此外还可以从各大网站的旅游资料中查找出来。所以说大泽乡就在安徽省的西寺坡,应该是没错的!接下来可能又有读者提问:既然在许多专著中,都已经指出大泽乡在安徽;地图上也已经明确标示:陈胜、吴广的“起义旧地”也在安徽!可为什么我们过去从没听说过,大泽乡与渔阳郡的方向完全不对呀?陈胜、吴广本该往北去渔阳戍边,他们怎么会跑到东边的大泽乡去了呢?!对此,笔者的看法是:正是由于司马迁治学严谨,他把陈胜、吴广的“起义”,既写得气势激昂,更使人十分同情。因此,使众多专家和地图出版社、辞书出版社,都把渔阳郡和大泽乡的地理区位完全不对的矛盾,因为没有参照地图而忽略了。更为严重的是此一疏忽的时间,竟长达二千多年之久,以至使我们从来都不知道,天下竟然会有如此怪事!总之,陈胜、吴广行动方向上的大谬,既是探究秦始皇功过的一大关键,也是为秦始皇正名的第一个突破口,更是还历史以本来面目的最实在、最有力的铁证!更何况从河南中部至大泽乡,行程当在400公里以上。在道路落后,几乎全靠步行的条件下,九百贫苦农民,真就这么傻吗?从这一点我们还可以判断出,所谓“九百农民”赴渔阳戍边一说,应该也是假的!
    按照《史记》的记述,陈胜、吴广到达大泽乡后,是遇到了不可抗拒的天降大雨,在路已不通的情况下,才无奈地停了下来。试问:如果天不降大雨,他们还要“走”到哪儿去?莫非是真要穿过安徽,一直走到东边的大海里去不成?对于这个涉及到事件本质的关键问题,笔者认为即便司马迁在世,他对自己的此一疏漏,也是不可能自圆其说的。否则的话我们可以假定,诸位都是司马迁,您拿什么来解释:陈胜、吴广不往北走没错!您又怎么来回答:陈胜、吴广往东走是对的!莫非渔阳郡不是在北京市东北的密云县,而是在河南省的东边不成?!九百人的队伍,而且还是由郡、县组织去完成国家任务的队伍,还出现如此之大的,几乎是相互垂直的方向性错误,诸位能相信吗?!
    除了大方向不对外,《史记·陈涉世家》中还把陈胜、吴广的身份写明为“屯长”,以及他俩所带的九百人都是贫苦农民,也是经不起推敲的。因为九百名青壮农民,即便在今天,也要来自一片很大的地区。按秦朝的行政隶属,国都咸阳之下分设郡、县、乡、亭四级。其中的郡、县两级为地方行政组织;乡、亭两级为基层行政组织。“屯长”仅是一个职、权都很小的,只能管二十五户农民的一般首领。若无特殊背景,总领九百名青壮的担子,怎么会落在住地相差250公里以上,行政隶属也各不相同,职权也仅为“屯长”的他俩身上。
    据此,我们又可以得出结论:由于陈胜、吴广所隶属的郡、县、乡、亭各不相同,即便同时动身赴渔阳戍边,他们所走的路线,也应该是各不相同的。怎么会都同时往东,全“错”到大泽乡去了呢?!以此为据,我们还可以推断:他俩所带的九百人,决不是一支都走错了路的“农民队伍”,而应该是一支训练有素的正规秦军,他俩的身份也绝不会是“屯长”。
    此外,即便按《史记·陈涉世家》中的记述,陈胜、吴广的“起义”,本当是一桩天降大雨引发的偶然事件。但是就在上述文章中,司马迁还借陈胜之口,激愤地说过一句分量极重的,实质是鼓动反叛的纲领性名言——“天下苦秦久矣”。为此一突发事件,作了决非偶然的精心铺垫。
    据史料,战国时期的阳城、阳夏皆为楚国属地。陈胜、吴广都生于楚国,长于楚国,华夏一统前根本不存在“苦秦”的问题,更何况还是“久矣” !司马迁借为陈胜立传之机,将陈胜、吴广的“反叛”,与“天下苦秦久矣”联系起来,意在将此一突发事件,说成是秦始皇推行“暴政”的必然结果,也是说不过去的。司马迁清楚地知道,在秦末的“农民起义”中,如果不把陈胜、吴广的反叛,杜撰为“被迫无奈”而造反起义,是“天下苦秦久矣”的必然。那么,其他人的造反——特别是刘邦、项羽、彭越、英布……的造反,还有何“义”字可言呢!
    按照司马迁的记录,陈胜、吴广到达大泽乡后,考虑到已不能按期赶到渔阳戍边,在超过了规定时间,就要杀头的沉重压力下,他们的“起义”便顺理成章地爆发了!对于这样一个被司马迁误记于《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迫使后人不信也得信的问题,随着一九七五年十二月,我国的考古工作者在湖北省云梦县发掘的竹简出土,真相终于大白了。按照竹简上的记录,秦始皇时代对失期徭役的处罚是:迟到一二天不作处理,三天到五天才斥责……根本没有“失期,法皆斩”的规定。然而,不少专著根据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关于胡亥即位二世皇帝后,曾有过修改刑律的记述,断定胡亥为了享乐,曾将刑律修改得十分残酷。把秦始皇时代的徭役失期当“罚”,不顾人民死活地修改为:徭役失期当“斩”。正是此一字之差,终于逼反了陈胜、吴广……对此,我们先且不说,认定胡亥将刑律修改得十分荒谬,十分残酷,至今仍无实证;退一万步说,即使胡亥真的将徭役失期当“罚”,惨无人道地修改为徭役失期当“斩”;陈胜、吴广也真是农民。那么,在明知超过了规定的时间,就要杀头的“酷法”面前,陈胜、吴广和他俩所带的九百人,还敢把前往渔阳的大方向完全弄错,并一直错到400公里以外的大泽乡去吗?!更何况从陈胜的一句“天下苦秦久矣”的“久”字中,我们还可以清晰地判断出,他们的反叛矛头并非是对准最该谴责的胡亥,而是直接对准着:荡平诸候,摒弃分封,坚决实行郡县之治的秦始皇……                    
    综上所述,在拨开陈胜、吴广的“起步”之谜;“屯长”之谜;变“偶然事件”为“必然事件”之谜;以及与胡亥修改刑律有关等四重迷雾之后。特别是准确地落实了渔阳郡和大泽乡的地理区位,完全不对之后,在有地图参照的情况下,我想诸位也一定和我一样:终于看出了把所谓“陈胜、吴广在泽乡的叛乱,说成是闾左农民被迫无奈的义愤之举的说法,显然是不对的”。然而这只是断定,陈胜、吴广决非“农民起义”的诸多论据之一。

二、不合情理的起义过程

    在上一节中,笔者曾向诸位引证过司马迁在《史记·陈涉世家》中,记述陈胜、吴广密谋反叛时所说的一句影响深远的话,这就是:

“陈胜、吴广乃谋曰: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呼?”

    这里的“亡”字,系指逃跑而言。用今天的话来说,这段话的意思是:逃跑也死,造反也死,同样都是一死,死于“举大计”造反,另立一个国家不是更好吗?!

    紧接着司马迁在《史记·陈涉世家》中又记述了,吴广对陈胜提出的:以“天下苦秦久矣”来作为鼓动造反的口号,除使他们的反叛名正言顺外;还准备借助公子扶苏、楚将项燕的名誉来发动反叛,并得出了“宜多应者”等,一序列阴谋诡计后的看法,这就是:

“吴广以为然,乃行卜……”

    用今天的话来说,吴广的态度既十分坚定,但心里仍有余悸。他一面“以为然”,看似完全同意陈胜的计划,一面又犹豫不决地提出了,还得再去请算命先生卜上一卦,为他俩预测一下造反的后果到底如何?!这就引发出了笔者将向各位阐述的以下问题,即:不合情理的“起义”过程、及野心勃勃的“起义”纲领的事实和依据。吴广既然同意陈胜的一整套行动计划,为什么还要“乃行卜”?而且从一“乃”字中,我们还可以清楚地看出陈胜对“行卜”一事,即:先去找算命先生请教一番再说的意见,也是完全同意的。因此,“乃行卜”既是他俩于“起义”前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密谋结果,更是一次十分重要的阴谋活动!

    在这里我们先且不说,在被迫无奈、非反不可的情况下,一般人是否还真有心绪,认为有必要再去请算命先生卜上一卦,看看后果将会怎样?我们可以设想,如果算命先生卜卦后说:不行!造反实属悖逆大罪,后果不堪设想!难道他们就会立马收手不干了吗?所以“乃行卜”一句,只是一个明面上的烟幕,暗地里却隐藏着他们虽然认为,以“天下苦秦久矣”来制造舆论,再由他们带头“首唱”之后的形势,是“宜多应者”一片大好,但内心里还是虚的!还得再去找一位更有能耐的高人,给他们一些更有“感召力”的具体指导!  
    果然,算命先生在“知其指意”的情况下,装模作样地卜卦后告诉他俩:你们的事一定会“皆成有功”,可为什么不再去问一下“鬼神”呢?司马迁在《史记·陈涉世家》中,对此事的记述是:

“卜者知其指意,曰:‘足下事皆成有功,然足下卜之鬼神乎!’陈胜、吴广喜念鬼曰:‘此教我先威众耳!’”(重点符号系笔者所加)

    心有灵犀的陈胜、吴广一听便知道:“算命先生”在“知其指意”,并肯定“足下事皆成有功”的基础上,进一步为他俩出的主意,是让他俩借助鬼神的怪异,来达到威吓众人,使大家心甘情愿地跟随他俩反叛的目的。于是一场经过精心策划的,以“鱼腹丹书”和“篝火狐鸣”为主要内容的阴谋活动,就立马展开了!

   至此,我们很有必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即:陈胜、吴广去找的“算命先生”到底是什么高人?怎么会在明知造反当属大罪,一定会诛连九族的情况下,还鼓励他们“足下事皆成有功”。并还出主意,让他俩借助鬼神的怪异来“先威众”呢?对此,司马迁在《史记·陈涉世家》中明面上虽然没有交待,但我们可以从事件发展的过程中,清晰地辨析出陈胜、吴广去找的算命先生,当属一位仇秦恨秦的六国余孽无疑。否则的话,怎么可能除了鼓动他俩造反外,还将借助鬼神通过欺骗来威吓众人的、操作性极强的“好主意”,都毫无保留地告诉了他们呢?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陈胜、吴广是以“乃行卜”为名,实际上是与名为“算命先生”的六国余孽,策划于密室的一次最最重要的阴谋活动!
三、野心勃勃的起义纲领

    陈胜、吴广回去后,果然依计行事。首先,他们用硃砂在帛布上写了“陈胜王”三个红字,随后就派人将此帛布,塞进到一条大鱼的肚子里。当有人在杀鱼的时候,于“无意”中发现此帛书时,无不大感惊讶!紧接着:鱼腹中竟然暗藏着写有“陈胜王”三个红字的帛书?!便在戍边农民中,既令人咋舌称奇,也令人万分震惊地迅速传播开来了!在制造了“鱼腹丹书”的天大“怪事”之后。陈胜、吴广又暗中派人到驻地附近的神祠外,夜深后用灯笼点上烛火,在树丛中模仿狐狸怪异的嚎叫声,模模糊糊地喊叫着什么……由于连出怪事,戍边农民听了都十分惶恐……又过了一会,终于有人听出:狐仙是在反复叫喊“大楚兴、陈胜王”……天亮后,关于“大楚兴,陈胜王”,乃是天降吉瑞的议论,便在戍边农民中又迅速地传播开来了……以上便是被司马迁记录在《史记·陈涉世家》中的,诸位也一定听说过的,陈胜、吴广用以欺骗及威吓众人的,“鱼腹丹书”和“篝火狐鸣”的故事梗概。

    然而,事件到此并没有完结。就在以“鱼腹丹书”“篝火狐鸣”,来“先威众”的目的,眼看已经达到之后。陈胜、吴广便按先前定下的方案,设计杀死了带队的两名校尉,并用他们的头设坛祭旗(此祭台如今还在大泽乡,当地称之为“点将台”)。于是一场声势浩大的复辟反叛,便在陈胜、吴广及“算命先生”的密谋策划下,猛如烈火般地爆发了!按司马迁在《史记·陈涉世家》中的纪述,陈胜在誓师讨秦大会上的讲话是:

“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当斩。藉弟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尔,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分析这段记录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名言,笔者认为起码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它充分显露出陈胜、吴广的身份,与戍边农民是大不相同的,也是与司马迁先前的说法大相径庭的。诸位一定都还记得,在戍边农民出发的时候,司马迁曾经说过:“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可现在陈胜开口的第一句话却是:“公等遇雨……”这个“公”字,在古文中对自己来说是一个谦词,表示对别人的敬重,“等”字则点明了人数较多。同时它还表明了,陈胜与他的对话者的身份,是根本不同的。接下来“藉弟令毋斩……”中的“藉”字的含意,应与今天我们常用的“即便”、“即使”、“即令”相通,有表示退让的意思;而“弟”字则更是在众人面前,对自己的谦称,从而表露出了陈胜的身份与戍边农民是有区别的。这段话的完整的意思应该是:诸位遇到天降大雨,戍边已经失期,按法律都得杀头,即使兄弟我下令不斩,你们的前途也十分悲惨,因为戍边的死者占十分之六七……面对差异如此之大的两个陈胜,哪一个更具有真实性呢?笔者认为,先前的那个所谓“皆次当行,为屯长”的陈胜是假的;而此时居然能说出:“公等遇雨……藉弟令毋斩……”的陈胜才是真的。因为“藉弟令毋斩”中的“令”字,没有一定权势是说不出来的,更何况还是“令毋斩”!正是这句份量极重的,显然是掌握着戍边农民的生死大权的“藉弟令毋斩”,活脱脱地把陈胜的真实身份,完全暴露出来了。紧接着,陈胜又煽动大家道:“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尔,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此外,我们从司马迁明白无误地记录在《史记·陈涉世家》中的以下史实,即:陈胜、吴广“起义”前夕,曾计杀两名校尉,并以他们的头设坛盟誓的记述中,更还看出了在有校尉督察率队的情况下,由河南赴渔阳戍边的“九百贫苦农民”,怎么还会把前往渔阳郡的大方向完全搞错?/B>了呢?更为令人费解的是,司马迁先前根本没提,九百贫苦农民是在校尉的监督、押解下,前往渔阳郡戍边的。至于为什么会是这样?答案应该是:如果先前挑明了这一点,后面的戏也就没法演下去了!然而,我们有理由、也有必要再问:校尉只是军队中的下级军官、督促九百人的队伍,除他俩外就没有级别更高一些的将校了吗?说不定这两名被杀的“校尉”,就是两名率队的将军,只因为他们不同意造反,而被陈胜、吴广杀害了(说不定陈胜、吴广就是率队的将军)总之,这更说明了大泽乡的反叛,当属早有预谋的暴乱!根本不是碰到了天降大雨后引发的“农民起义”!
    根据司马迁在《史记·陈涉世家》中的记述,经过陈胜花言巧语的一番煽动后,戍边农民的态度及他们之后的行动是:“徒属皆曰:‘敬受命’。乃诈称公子扶苏、项燕,人民欲也。袒右,称大楚。为坛而盟,祭以尉首。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攻大泽乡收而攻蕲。蕲下,乃令符离人葛婴将兵徇薪以东。攻铚、酂、苦、拓、谯,皆下之。行收兵比至陈,车六七百乘,骑千余卒数万人。攻陈,陈守令皆不在,独守丞与战谯门中,弗胜,守丞死,乃入据陈。数日,号令召三老、豪杰与皆来会计事。三老、豪杰皆曰:‘将军身披坚执锐伐无道诛暴秦,复立楚国之社稷功宜为王。’陈胜乃立为王,号为‘张楚’。”

      如同我们阅读司马迁撰写的有关文章一样,仅从表面看,司马迁记录在《史记·陈涉世家》中的,陈胜、吴广“起义”后的以上文字,不仅都会感到记事具体、翔实,更还有语言简捷,层次分明等特点。然而,我们所要探究的却是事件的本质,是辨析文字后面所涉及到的事实真相。那么,司马迁的这一大段文字,说了些什么事呢?笔者认为起码说了以下三桩大事:第一,在陈胜讲明了“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尔,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之后,“戍边农民”便都举起右臂,宣誓高呼“敬受命”。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我们都听你指挥”。可见士气之旺盛!之后,陈胜便自称将军,吴广为都尉,并名正言顺地打出了“大楚”的旗号;紧接着,他俩便率军西征,并取得了连夺数县城的显著战果。第二,攻打陈郡(今之河南省淮阳市)时,陈胜的手下已有战车六七百辆,骑兵一千余人,步卒数万人之多;由于叛军声势浩大,郡守及郡尉等主要官员都已经逃跑,只有郡丞一人带领着不多的士兵进行抵抗,最后都被叛军杀死了!第三,当打下陈郡后,陈胜便宴请地方名流——即“召令‘三老、豪杰’”商议政务。结果:“三老、豪杰皆曰:‘将军身披坚执锐伐无道诛暴秦,复立楚国之社稷功宜为王’。陈胜乃立为王,号为‘张楚’”。罗列了司马迁在上述文字中,所提到的三个主要方面的情况后。笔者认为特别值得研究,也特别应该指出的问题是:第一,陈胜宴请的“三老、豪杰”,从他们众口一词,全都吹捧陈胜“将军身披坚执锐伐无道诛暴秦,复立楚国之社稷功宜为王。” 中不难看出,这全是一伙仇秦恨秦的欲“复立楚国之社稷”的六国余孽!第二,宴会之后,陈胜果然“乃立为王,号为‘张楚’”。对于陈胜为什么要把国号定为“张楚”?笔者认为正是此一“张”字,充分暴露出了他们的反叛纲领,在新的形势下已从原来仅一般化地提出“大楚兴”,野心勃勃地提高到了“张扬”“光大”楚国的新高度。然而也正是此一“张”字,把他们企图“以楚代秦”的狼子野心,赤裸裸地暴露出来了。
    综上所述,按司马迁在《史记·陈涉世家》中的记述,如果陈胜、吴广一行真是戍边农民,当他们遭遇天降大雨,被阻断在途中后。按常理既然失期当“斩”,在去也死,不去也死的两难之下,揭竿而起之气势,必然如燎原烈火,一呼百应,立马行动……然而“起义”的过程,却不是如此气壮山河地愤然为之!而是先议胡亥不当立,再假借鬼神祈示,以“先威众”的手段,造成拥戴并跟随陈胜造反乃是“天意”之后,才开始行动!这与被逼得忍无可忍,非“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否则将毫无生路的义愤相比,相差何止万里!

    总之,如果陈胜、吴广的“起义”确因胡亥修律引起,他们的起义纲领,就应该是理直气壮的“替天行道,诛灭胡亥”。而决不会是“大楚兴,陈胜王”,更不会自立国号为“张楚”,对秦始皇开创的并无重大弊端的秦国全盘否定、全面颠覆,过程也不必那么复杂。更何况司马迁已将他们对秦始皇誓不两立的疯狂仇恨和决心,以十分精辟的“将军身披坚执锐伐无道诛暴秦,复立楚国之社稷功宜为王”。记录在案。而我们却将其认定是,具有推进历史功迹的正义战争的代表。这显然是把问题弄颠倒了。

最后,在阐述下一节“逆流而动的反秦联盟”前,笔者特向诸位说明以下二个,大家一定十分关心的问题:

     第一,在认定陈胜、吴广,不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农民起义之后,那么,谁是?!据史料,我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农民起义,当属发生在汉武帝中后期的以破产农民为主体的流民起义(史载,武帝元封年间,关东流民已多达200余万人)。对于这些分布于山东、河南、河北及长江中下游地区的,以徐勃、梅免、范立、段中等人领导的农民起义,武帝初始俱都采取武力镇压的办法,结果历时数年,始终未能平息。之后,武帝钦定“沉命法”,规定地方官吏未能及时发现流民起义或镇压不力者,一律处死。于是地方官吏俱畏罪不报,遂使流民起义得到了更大的发展……


然而,当汉武帝意识到问题的关键是出在自己推行的政策之后,便痛下决心重新调整施政方针。为此,他曾公开下诏罪已,沉痛地说:“朕自即位以来,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伤害百姓,糜费天下者,悉罢之。”并“深陈既往之悔”。尽管武帝于不久后驾崩,但由于他能以极大的勇气承担政策失误的责任,并痛下决心改正。据《汉书国·西域传》下纪载,武帝罪己后所推行的政策原则是:“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正是由于这一政策的转变,才使动荡不安的社会重又安定下来,使汉朝得以中兴……

    第二,陈胜、吴广虽然可能确系阳城人和阳夏人。但他俩“带领”的九百人,显然不是赴渔阳戍边的“贫苦农民”。如果真是戍边农民,尽管他们可以一起步就把方向弄错。但遵从上命,组织农民戍边的郡县官员难道会对此一无所知,并听之任之吗?因此这就存在着一个他们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为什么会在二千多年前还是十分荒僻的大泽乡,竖起了反叛大旗的问题?对此,由于资料匮乏,加上司马迁把这件事弄得扑朔迷离,早已无据可考!尽管如此,为能有一个合理的说法,笔者虽然在已定稿的长篇历史小说《大秦悲歌》中,对这事作了可信的描述,但在学术上还必须进一步深入研究。所以现在只能向大家抱歉地说一声:对不起!




四、逆流而动的反秦联盟

    陈胜、吴广“起义”后,根据司马迁在《史记·陈涉世家》中的记述,秦国的形势是:

“当此时,诸郡苦其吏者,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涉。”

    司马迁在这段文字中,告诉我们:陈胜、吴广“起义”后,诸郡受迫害的人——即“诸郡苦其吏者”的人,都纷纷起来“刑其长吏,杀之以应涉”。其声势之浩大,即使用“轰轰烈烈”,“气势如虹”等词语,来形容这种猛如燎原烈火的形势,也是决不为过的!

    笔者年青的时候,曾听长辈针对司马迁的上述纪录,气愤地说过:我国有句名言叫做“众怒难犯”。秦始皇治下的“诸郡长吏”,如此引发众怒,必然与受他们迫害的人数量众多有关。对这些酷吏不但“杀之以应涉”有理,连秦始皇也杀了更好……如果,现在还有哪位先生持有如此观点。那么,笔者首先将会对他说:您先不要激动。您出于义愤,拍案而起,我十分钦佩!但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因为,在这段充满着血腥和激昂的文字后面,最少掩盖着以下二个最最值得探究,也应该深入探究的实质性问题:

    第一、认为“诸郡苦其吏者”的人,到底是一些什么样的人?因为从他们的看法上,可以使我们比较客观地得出对秦朝的总体评价:要么就是秦始皇真的推行了暴政!否则的话就是这些人别有用心!
        

第二、所谓“诸郡”而不是某一郡,或某几郡的“长吏”,与他们到底有什么仇恨?为什么都会被他们一致认定为“杀之以应涉”的对象?

    对于上述两个问题的答案,我们只要从秦始皇任命的“诸郡长吏”——即诸郡官员,都是坚定地贯彻执行中央政策的负责人这一点上,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说白了,所谓“苦其吏者”的实质,是“苦于”秦始皇所制定的,也是诸郡官员所坚决贯彻实施的一整套于国家于民族来说,都是功在千秋的重大体制改革。而痛恨这种改革的,所谓“苦其吏者”,非“杀之以应涉”而不解其恨的人。实际上都是冲着秦始皇制定的一整套政治制度,发泄不满的人!这些人趁陈胜、吴广在大泽乡发动反叛,眼看有机可趁便一拥而起,以至于在短时期内,就形成了所谓“四方云集,天下会应”,共反秦国的燎原之势,可见其数量之多,能量之大!

    在前三节论证陈胜、吴广决非“农民起义”的基础上。为进一步说明,继陈胜、吴广之后出现的这种所谓“天下云集、四方会应”的性质,也决非“农民起义”!笔者特别提请诸位注意以下事实:我国的由奴隶制社会,转型为以小农经济为主体的封建制社会的历史性变革,正是在秦始皇于统一全国后,在他的亲自领导下所完成的。对于这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辉煌成果的评价,笔者在下一章中还会向诸位详细奉告。现在要说的仅是,在这场顺应历史发展的,使社会制度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根本性转型的伟大变革中,秦始皇除在灭六国时“得罪”了大量六国贵族外,又“得罪”了一大批奴隶主,是不言自明的!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这场伟大变革的实践中,受益最大的就是农民。否则的话我们又怎么解释:为什么说由奴隶制社会进入到封建制社会是历史的一大发展和飞跃!我国的以小农经济为主体的封建社会,如果得不到农民的支持,怎么可能竟会长达二千余年之久!据此,我们又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秦始皇所推行的众多改革,特别是此一社会制度的根本性改革,在一个以农业文明为主的时代中,不仅没有侵犯农民的利益;更还因为由于身心及思想都得到了解放,奴隶们所焕发出来的生产极积性,也必然是十分高昂的。长时期来由于笔者和诸位一样,都只知道秦始皇在统一全国、统一文字、统一度量、统一货币……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却很少有人知道,甚至根本就不知道,就在青铜文明向铁器文明转型,联邦制国体向中央集权制国体转型的同时,秦始皇还完成了与创建新型国家的需要相适应的,社会制度的彻底转型——这就是:使我国自夏朝开始的延绵了二千余年的奴隶主贵族经济,彻底地向自由农地主经济的转型。使那个时代的农业文明达到了极致的状态!当然,自由农和地主——特别是大地主之间也有矛盾,但在秦始皇实行改革至秦朝灭亡的七八年中,改革正处于上升时期,这个矛盾是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据此,我们完全有理由根据事实,又得出以下应有的二项结论:

第一,秦始皇既然没有得罪农民,执行中央政策的郡、县官员也不可能与农民为敌;

    第二,趁陈胜、吴广“起义”之机,以“诸郡苦其吏者”为名,“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涉”的人,也决不会是农民。而是既失去贵族地位,又失去了奴隶和土地的旧六国贵族及其后裔。对此,我们还可以从投身于这场“农民起义”的风云人物中,没有一个是真正的农民领袖,而清楚地辨析出来。

    据司马迁在《史记·陈涉世家》中的记述,陈胜自立为王后,旧六国的情况是:韩广自立为燕王;武臣自立为赵王;田儋自立为齐王;魏咎自立为魏王……一下子在秦始皇消灭六国后的中华大地上,就冒出来了包括陈胜在内的,五个由旧六国贵族及其后裔组成的“造反王”;加上韩国的反秦斗士张良,由六国勋贵及其后裔联手组成的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反秦联盟,便在极短的时间内成型了。在这里笔者利用向诸位交流的机会,把张良的概况扼要地简介如下:

    张良出身一门五相的官僚世家,真可谓树大根深,枝繁叶茂。开始时他也拉了一支百十人的队伍“起义”。投到刘邦帐下后,他先助刘邦反秦,后来又助刘邦消灭了愚蠢而霸道的项羽。此外张良仇秦恨秦的狠劲,还可以从为给韩国及自己报仇,他连病死的弟弟都顾不得安葬。变卖家产后,便踏上了反秦的道路。他四处寻找刺客,并亲临险境,刺杀秦始皇。博浪坡的一击,便是他导演的好戏,可惜他精心策划的“好事”没有获得成功。尽管资料匮乏,笔者认为:一门“五相”的仅家僮就有三百多人的张良家,就是最大的奴隶主之一。

    除上述六国勋贵余孽趁机立国反秦外,投入到反秦斗争中的,还有司马迁已为他们立传的以下诸人:好酒及色的刘邦;出身数代楚将世家的项梁、项羽;活跃于巨野泽中和鄱阳湖边的水寇彭越、英布;及已被废黜的闽越王无诸;海东王摇者等人。此外,在反秦战争中较突出的六国勋贵后裔,还有魏之魏豹;齐之田荣、田横;燕之藏荼等人。这些胸怀光复宗国,趁机叛乱的六国勋贵及其后裔、及刘邦、彭越、黥布等市井无赖和打家劫财的水寇盗匪……按司马迁借陈胜之口杜撰的一句“天下苦秦久矣”。就认定为是“农民起义”,显然是说不过去的。上述情况还充分表明,任何一个王朝都有一批公开的或潜在的政治对手。更由于秦国荡平的不是六个占山为王的草寇,而是都经营了二百余年的六个诸侯国,秦始皇在荡平这些诸候国的统一战争中,与各国贵族都结怨甚深是不言而喻的。这些人不仅具有较丰厚的经济实力,更具有较强的政治、军事经验,其中的不少人更是甘冒杀身灭族的风险,积极寻求时机,不惜铤而走险,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当陈胜、吴广“首唱”在大泽乡叛乱后,仅在较短的时间内,六国勋贵余孽及一部分仇秦恨秦的“侠义之士”也趁机行动,从而汇聚成一股由政治反对派共同组成的逆流而动的反秦势力,一齐凶恶地向秦国扑了过来。这分明是中国历史、甚至是世界历史上最大的反叛复辟,哪里还称得上是一场中国历史上甚至是世界历史最大的具有正义战争性质的“农民起义”!

此外,认定继陈胜、吴广之后,出现的所谓“天下云集,四方会应”的形势,也决非“农民起义”的另一重大依据,我们还可以从项羽和刘邦在这场以“农民起义”为名的以下作为中,得出明确的结论来:

    第一,项羽进咸阳后,这个既粗糙又愚蠢的“霸王”,除怀着为楚国及家族复仇的病态心理,杀绝了秦始皇的子孙和赢氏宗亲外,还纵火焚烧了咸阳的所有宫室。除造成物质上的重大损失外,更造成了中华文明的巨大损失!若不经此一炬,秦国宫室中所保存的先贤著作和文史资料,一定会比今天我们知道的更多——特别是有关秦朝的法律典,及各类有关规定。

    第二、项羽以“灭秦定天下者”自居,大搞裂土封疆。共封授了十八位继陈胜、吴广“起义”之后,跟随他打到咸阳的诸侯王,并规定了他们所管辖的封地。例如:他自立为西楚霸王,以梁、楚各郡为封地,定都彭城(今之江苏省徐州市);封刘邦为汉王,统领汉中、巴蜀,定都郑南(今之陕西省汉中市);又将广袤的关中地区分为三块,分给了被他封为雍王的章邯、塞王的司马欣、翟王的董翳等三名向他投降的秦将。关中地区之所以被简称“三秦”,即由此而来。此外,他还将收集到的秦宫珠宝、美女等与各路诸侯分赃——即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所说的,项羽入咸阳后:

“杀子婴及秦诸公子宗族。遂屠咸阳,烧其宫室,虏其子女,收其珍宝,诸侯共分之。”

    之后,各路诸侯便各自从咸阳撤军回归封地。就在项羽认为复辟已经成功,天下已经大定,从此可以高枕无忧地去安享荣华之际,一场更惨酷的诸侯争霸的战争又爆发了。

    重新点燃战火的是手握重兵,却未能得到封王的齐地田荣。他在攻杀了被项羽封授的齐王田都,胶东王的田市、北齐王的田安之后,便自立为齐王。如此混战一年后,项羽见田荣连杀了他封授的三位齐王,使他的威望受到了严重伤害,便愤怒地率军从彭城出发,北上攻齐。他杀田荣、坑降卒,迫使田荣的弟弟田横收集散卒数万人,横下心来与项羽决战。田横明智地立田荣的儿子、自己的姪儿田广为齐王,领导齐民抗楚,迫使项羽进退两难地粘在齐国无法脱身。而就在此期间,表面上尊从项羽之命前往封地就国,并采取烧绝栈道,表示永不东归的刘邦,利用项羽缠身于齐郡混战中,无力西顾的机会,率部队绕过栈道,“暗渡”陕西省宝鸡市东的陈仓,进兵到了关中地区。被项羽分封为“三秦王”的章邯、司马欣、董翳,仓促间均被刘邦各个击破。刘邦夺得“三秦”后,使关中、汉中与天府之国的巴蜀地区连成了一片,为后来战胜项羽打下了一个极为有利的物质基础,战略上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之后他又率兵出关(函谷关)东征,终于拉开了楚汉对决的序幕。


综上可知,从陈胜、吴广“首唱”反秦始,参与到这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农民起义”中来的风云人物中,是没有任何一个可以称之为“农民领袖”的。

    因此,我们还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陈胜、吴广“首唱”的反秦风暴,及紧随他们之后出现的逆流而动的反秦联盟,其实质不仅不是“农民起义”,而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大倒退,是不甘于失去特权的六国勋贵的一次大反扑、大复辟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诸侯并立,必然引发国家分裂,必然引发血流于野,战乱不断。这难道是农民所希望的吗?!

    第三,当战争转入到以刘邦、项羽为代表的楚汉相争后,刘邦除以“癞皮狗”的狡诈,言而无信地多次与项羽周旋,终于拖垮了既不知刘邦心计,又不听谋士之言的“霸道狗”项羽外,他使用的最有力、也最有效的一招,便是以“封王”来调动韩信、彭越、英布等人的积极性。在与项羽的斗争中,刘邦共封了八个异姓王。据《汉书·贾谊传》称:这些异姓王的封地均较广,“多者百余城,少者乃三、四十县”,而且都拥有强大的武装,形同独立王国……从刘邦战胜项羽后,又转而消灭异姓王,并杀白马盟誓“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来看,他哪里有一点推进历史的功绩!“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比当年的西周封侯还要野蛮,还要落后。有资料证明,刘邦所封刘姓诸王的属地,“夸州兼郡,连绵城数,宫室百官,同制京师”俱都成了独立王国。在汉初全国所设的54郡中,中央直接控制的只有15郡,其余39郡都是刘姓诸侯王的领地。其中也包括刘邦将他的八个儿子,全封为王的领地,从而构成了我国历史上(甚至是世界上)最完整也最彻底的“家天下”体系。之后,虽经文、景及汉武三朝削藩,使上述诸侯国最终归于中央集权的政体之下。但从中已使我们清楚地看到了一条中国历史于以项羽、刘邦为代表的复辟之后,为重行中央集权一统华夏的政治体制,我国为此付出的代价除人力、物力、财力外,时间更是长达百年之久!

    总之,历时长达百年的文、景及汉武削藩,绝不能掩盖刘邦分封倒退全面推行“家天下”,.甚至是“族天下”的事实。即使在他们手中出现过“盛世”,也只能说明是在封建统一政权的再建和巩固之后出现的,即:离轨之后的重新入轨而取得的成就。从而更可以进一步证明:陈胜、吴广的“首唱”反秦,以及秦亡之后的以项羽、刘邦为代表的楚汉之争,都是绝非推动社会发展的具有正义战争性质的“农民起义”,而是中国历史的一大倒退,陈胜、吴广当属华夏的千古罪人!千百年来由于对此一问题认识不足,错把金玉当做了粪土,我国才会在中央集权制与分封制的集权和分权的冲突中,即在一次次“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规律”中,循环往复震荡不已,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尽的痛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秦朝的灭亡岂止是嬴门的不幸,更是华夏的不幸!正视并牢记这一段历史,于华夏子孙来说,是绝对没有坏处的。
不错,顶一下,比书本上说的更有说服力
先入为主,从结论推出论据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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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十八种 徭律
御中發徵,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過旬,貲一甲。其得也,及詣。水雨,除興。興徒以為邑中之功者,令嫴堵卒歲。未卒堵壞,司空將功及君子主堵者有罪,令其徒復垣之,勿計為徭。.縣葆禁苑、公馬牛苑,興徒以塹垣離散及補繕之,輒以效苑吏,苑吏循之。未卒歲或壞決,令縣復興徒為之,而勿計為徭。卒歲而成決壞,過三堵以上,縣葆者補繕之;三堵以下,及雖未盈卒歲而或盜決道出入,令苑輒自補繕之。縣所葆禁苑之傅山、遠山,其土惡不能雨,夏有壞者,勿稍補繕,至秋毋雨時而以徭為之。其近田恐獸及馬牛出食稼者,縣嗇夫材興有田其旁者,無貴賤,以田少多出人,以垣繕之,不得為徭。縣毋敢擅壞更公舍官府及廷,其有欲壞更也,必讞之。欲以城豆舂益為公舍官府及補繕之,為之,勿讞。縣為恆事反讞有為也,吏程功,贏員及減員自二日以上,為不察。上之所興,其程功而不當者,如縣然。度功必令司空與匠度之,毋獨令匠。其不審,以律論度者,而以其實為徭徒計。
有新意。有意思!
据史料,战国时期的阳城、阳夏皆为楚国属地。陈胜、吴广都生于楚国,长于楚国,华夏一统前根本不存在“苦秦”的问题,更何况还是“久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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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一句就觉得没必要往下看了,这种思维逻辑也学人家考究历史[:a13:]
这文章好久之前就被人批过了,连最起码的逻辑都有问题
那会儿的老百姓除了农民还有别的成份么?难道是秦末贵族起义??:o
不关俺啥事儿。

反正不是俺干的。

路过捞分,顺便给斑竹妹妹打个招呼。[:a8:]

dj98dx妹妹,好久不见了。[:a8:]
简单的事情复杂化
胡乱猜想的,没有历史依据.如果是一支正规军蓄谋叛乱,故意走错地方.一路上的补给哪里来,长途行军的话,补给不可能全靠自带的.你以为在秦这么严酷的律法下,一支没有调令,没有上级文件的部队能长途行军,而地方政府坐视不理任其就地补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