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中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16:28:55
刚看电视说到台海中线如何如何
但台湾军阀控制着马祖,金门这些靠近大陆地区的岛屿
我想问下,这个台海中线如何划分的刚看电视说到台海中线如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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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这个台海中线如何划分的
39人浏览过。。。。竟然捞不到一个晓得的?
据我所知并没有一个很明确的“海峡中线”,那只是两边的一个默契
可为什么老说什么共军飞机接近了中线,越过中线?
先声明,我并不知道我掌握的是不是正确。
两方面从蒋介石时期就达成了默契,平时尽量不去招惹对方(侦察机不算),双方的战机或者战舰尽量不越过中间线,而且对于对方不越过中间线的行动一般不予拦截。一旦越过中间线那就是想“摩擦”了,一般都会拦截。
肯定的是,这条中间线绝对不是双方会谈谈出来的,那样就等于变相的承认台湾独立了
这线具体位置????
[原载 台《空軍軍官雙月刊》第127期(2006年第2期)]



壹、前言



  台灣居於日星線的中央位置而成為美國西太平洋鏈島防線上的戰略要點,(註1)鏈島防線顯然是美國或美洲大陸最後的一條國防線。(註2)2001年4月1日美國EP─3偵察機與中國殲八戰鬥機在南海海域碰撞,造成一架殲八戰鬥機失蹤,美國偵察機隨後也緊急迫降中國海南陵水軍用機場,偵察機與機上24名人員都遭到中國滯留。發生中美軍機碰撞,中國的強硬態度讓他們備覺向來擔憂的情況更加不容輕忽,而勇於在中美摩擦升高之際、台美軍售會議之前,大聲疾呼布希政府重視台灣的防禦需求。他們為何如此重視台灣?一言以蔽之,就是台灣固有的地緣戰略價值,以及近年來加速民主改革所創造的民主價值,完全符合美國在內的所有民主陣營的共同利益。特別是後者,堅定支持民主台灣的主權地位不受中國武力威脅,就是有力反制中國專制政權對區域穩定和國際和平的威脅。




  在國內法中,有種種法律性的規定,其中位於最高的是全體國民所制定的「憲法」;其次是立法部門所制定的「法、律、條例和通則」;最後是由行政部門制定的各種補充規定,包括「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準則」等。重點是,處於下位的不能違背或逾越上位的規定;具體而言,就是行政命令不能違背法律,而法律不能違背憲法。國際法也是這樣,法理與條約具有法律效力,宣言和聯合公報等就只是行政部門的作為(行政命令)而已。換言之,宣言、公報等,不能違背條約和國際法理的規定與原則,否則無效。雖然臺灣迄今尚處於與大陸的分離狀態,但是,就國際法而言,這絕不導致臺灣可以用中華民國的名義自立為一個主權國家,也不意味著海峽兩岸已經分裂成為兩個主權國家。本文從海峽中線適法性問題,探討如何避免兩岸發生軍事衝突,以提供國防部及國軍官兵思考與參考。


貳、「防空識別區」與「飛航情報區」之別


一、定義:


 防空識別區(Air Defence Identification Zone,ADIZ):指為空防需要,對航空器迅予識別定位及管制之空域。


 飛航情報區(Flight Information Region,FIR):指提供情報服務及守助業務之空域。

二、台北飛航情報區(Taipei Flight Information Region,Taipei FIR)沿革:(註3)



  民國41年6月15日成立「台灣飛航情報區」,位處東南亞及西太平洋空運要衝。42年3月26日國際民航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ICAO)第18屆理事會協議,劃定「台灣飛航情報區」由我國民航當局管轄,並提供飛航管制服務。其邊界為


  -南至北緯21度與「馬尼拉飛航情報區」交界,

  
  -北至北緯29度鄰近「大邱飛航情報區」,



  -東至東經123度連接「那霸飛航情報區」,


  -西至東經117.5度與「香港飛航情報區」交界。


  民國42年8月16日更名為「台北飛航情報區」。民國44年10月27日國際民航組織於澳洲召開太平洋地區飛航管制會議時,通過修訂「台北飛航情報區」之東界至東經124度,而沿用迄今。


  管制空域:為執行飛航管制業務所劃定之空域,包括下列五類。 

 航路(13條國際與4條國內計17條航路)A類


 航路雷達管制附加空域。


 終端(近場)管制區域。

 包含管制機場之C類、D類及E類地表空域與機場航線。 

 儀器離到場及進場程序所需之空域。


三、法理與事實



  日本「防空識別區」劃在東經123度,也就是台北與沖繩「與那國島」(Yonaguni Sa)之間。我國空軍在北部地區演訓時,只要一升空,戰機極易「進入」日本的「防空識別區」(領空)經常引起日方之警告,乃至於日本航空自衛隊戰機的攔截和驅離。


  飛航情報區則訂在東經124度。該線以西屬「台北飛航情報區」;以東屬「那霸飛航情報區」(Naha-FIR),因其僅提供飛行器空中飛行導航等民間飛航服務,由「國際民航組織」(ICAO)統籌規劃管理,所以尚不致形成重大影響,對我國民航機飛行亦不致造成安全上的顧慮。但「防空識別區」則意義不同,是一國的「領空」,任何他國飛機未經許可進入,均有被攔截和擊落的危險,應該特別就法理與事實提出意見,並進行修訂或重劃。


  日本將「防空識別區」劃在東經123度對我國十分不利,也極不合理,即使暫不論釣魚台列嶼的主權歸屬問題,也應最少向東移一度,與東經124度的「飛航情報區」合而為一,始稱合理。而且要慎重「聲明」,這只是一種「暫行措施」,以待問題未來的解決。


四、主權問題


  「釣魚台」列嶼主權歸屬,不僅攸關我國未來在此一海域的捕魚、探採石油和自由航行權的行使,更將對台澎金馬的防衛形成直接壓迫。釣魚台列嶼位於東經124.35度,北緯25.45度至26度,我國若掌控該列嶼,則台灣北部海域的海、空戰力可以強化,若再對擁有的釣魚台加以防衛建設,例如部署偵蒐、防空和反艦軍事設施,則是台灣本島北端的一道海空防線。如僅就「防衛圈」的範圍而言,則黃尾嶼與赤尾嶼尤具有重要性。


  日本軍事評論家多強調「尖閣列島」(中國的釣魚台列嶼)對日本國防上的重要性。認為「尖閣列島」位於日本自衛隊「防衛識別圈」展開面的西端,因為釣魚台列嶼距中國大陸較日本本土為近,故此是對中國大陸警戒的前哨據點。因戰略地理位置的重要,既適合設置規模適度的電子偵測裝置,又可成為地對空的飛彈基地,所以日本占據中國的釣魚台列嶼,再將之「軍事化」,並非是完全不可能之事。黃尾嶼與赤尾嶼提供美軍使用,致情況更形複雜。目前此種「識別圈」範圍,已迫使我國海空軍喪失作戰運動的空間。


  「中華民國防空識別區」(ADIZ-R.O.C)與「日本防空識別區」(ADIZ-Japan)劃在東經123度,穿過與那國島。與那國島有美軍空軍基地,由美國提出劃定,後交日本。與那國島接近基隆,台灣人移居者甚多,原亦應屬台灣。東經123度線,由松山機場起飛高度不夠,我國多次抗議未果,對我空防、航空飛行極為不利。


  「台北飛航情報區」與「那霸飛行情報區」訂在東經124度,穿過石垣島,位於黃尾嶼與赤尾嶼之間,因「飛行情報區」旨在提供飛航服務性質,不若「防空識別區」其「領空」國界意義,影響相對稍小,但對釣魚台列嶼主權的整體意義也是十分重大的。「中華民國防空識別區」並不包括「釣魚台列嶼」,而「釣魚台列嶼」反在「日本防空識別區」內,因之主權問題頗具爭議。(註4)


參、臺灣地位未定論?


  中國大陸方面認為,海峽兩岸目前的分離狀態實際上是1940年代末期中國內戰遺留下來的問題,至今兩岸所處的內戰狀態尚未結束。至於如何結束兩岸內戰狀態,實現中國的統一,完全是中國的內政,既不涉及中國作為國際法上一個主權國家的法律地位問題,也不涉及包括臺灣在內的中國領土的完整。



  此外,中共認定:「海峽兩岸因內戰造成的分離長期得不到解決,主要是外國勢力干涉和臺灣分裂勢力阻撓的結果。這一狀態長期存在,嚴重地損害了中國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因而是極不正常的」;及「不正常的事實狀態不能導致正常的法律結果。那種以兩岸暫時的分離為理由把臺灣從中國領土分裂出去並自立為一個主權國家的主張實質上是企圖將這種不正常的事實狀態永久化、合法化,這在國際法上是根本站不住腳的」。

  事實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自成立起從來沒有容忍過所謂“臺灣地位未定論”、(註5)“一中一台”或“兩個中國”(註6)等分裂中國的企圖,而是一貫堅持主張其對臺灣享有行使領土主權的權利並且在任何情況下都從未放棄過這一權利。就國際法而言,所謂對臺灣行使領土主權是指中國政府絕不允許臺灣從中國的領土中分裂出去,絕不允許外國侵佔臺灣。目前海峽兩岸的分離只能是一種不正常的、暫時的、過渡的狀態。這種狀態不能沒有期限地持續下去,也根本不能成為臺灣可以主張自己是一個主權國家的根據。


  臺灣是中國領土一部分具有充分的國際法根據。迄止19世紀末以前,中國歷代政府均對臺灣行使有效的管轄。1895年4月,日本通過侵華戰爭,強迫當時的滿清政府簽訂了不平等的「馬關條約」,(註7)侵佔了中國領土臺灣。中國政府於1941年12月8日在「中國對日宣戰布告」中昭告世界各國,廢止包括馬關條約在內的中日間的一切條約。1943年12月,中美英三國發表開羅宣言,宣告三國聯合對日作戰的目的“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滿洲、臺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此處所指“中華民國”就是中國。開羅宣言是一份關於臺灣地位的國際法文件,(註8)它從法律上明確了日本侵佔臺灣的非法性,確認了臺灣是中國領土的法律地位。1945年,中美英共同簽署,後有蘇聯參加的「波茨坦公告」第八條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同年8月,日本投降,1945年10月25日,國民政府正式收復臺灣、澎湖列島,恢復對臺灣行使主權。次日,國民政府宣佈臺灣為中國的一個省,並設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依中華民國法令行政。可見,早在1949年以前,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已經得到執行,臺灣作為中國領土不可分割部分的法律地位已經完全確定。



肆、「海峽中線」定位之探討



就海軍言--


一、台灣海峽之法律地位


  台灣海峽位於台灣本島與中國大陸之間,乃連接東海與南海之重要交通要道,北起台灣富貴角與福建平潭連線,南至屏東鵝鸞鼻與福建東山島連線,其間水域將台灣與中國大陸福建分隔,最寬處約140浬,最窄處約83浬,依其地理條件,依兩岸政府各自主張12浬之領海及200浬之專屬經濟海域,海峽水域已無公海海域之存在。換言之,扣除兩地沿岸12浬領海後,海峽中僅剩專屬經濟海域,惟須注意台灣本島與西側澎湖列嶼間之澎湖水道,經我國行政院公告第一批領海基點基線後,已使該水域成為我國內水,故台灣海峽事實上存在三個不同法律地位之水域。



  至於台灣海峽之功能條件,即用於國際航行,應是毫無疑義的。國際船隻通行台灣海峽已有千年歷史,目前外國船舶仍長期不斷穿越台灣海峽,包括外國軍艦經常進出,因此,台灣海峽不僅具有巨大的經濟價值,亦具有重要的軍事意義,乃亞太地區重要的海峽之一。


  台灣海峽既為一用於國際航行之海峽,原應即有過境通行之適用,然仍須檢視其是否存有「除外情形」,亦即不應適用過境通行,而應適用其他航行制度之情況,有學者認為除三項「積極條件」外,尚須具備四個「消極條件」,始有過境通行之適用。(註9)


二、海峽中線之意涵


  由於台灣與大陸之間有一海之隔,半個世紀以來,兩岸之間存在著一條十分特殊的區隔線,即兩岸通常所稱之「海峽中線」。海峽中線係美國協防台灣期間基於台海防衛作戰之需要,衡量海峽甚為狹窄,作戰縱深不足,乃在其主導下所推出的一條「假想界線」。海峽中線原僅具軍事意義,然經過50餘年之時空更迭,是否一如當初僅存在軍事層面之意涵?據研判維持海峽中線之對峙默契,係美國與中共華沙會談之協議,而做出此協議談判之美方代表據傳是美軍太平洋總部一位名為戴維斯之幕僚軍官,因此台灣海峽中線又稱戴維斯線(Davis Line)。(註10)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第七條曾明文規定:「中華民國給予,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接受,依共同協議之決定在台灣澎湖及其附近為其防衛所需要而部署美國陸、海、空軍之權利。」其中並未有任何有關海峽中線之字眼,但台灣澎湖及「其附近」之用語,留有極大之解釋空間,海峽中線即是美國協防台灣之軍事區隔線,殆無疑義,至海峽中線是否為「共同協議之決定」?無從得知。若海峽中線確為當時雙方共同協議之決定,則在中華民國與美國之間,海峽中線不僅具有軍事意義,同時亦具有法律意涵,換言之,美國協防台灣之軍事區隔線,係以條約為其基礎。


  海峽中線究竟位處何處?誠如前言所述,海峽中線只是一條「假想界線」,並未有任何明定其位址之法律文件。美國國防部製圖局印製的作戰航圖,在台灣海峽中標定所謂的「亞洲沿海緩衝區」(Asia Coastal Buffer Zone Line,ACBZ Line),而我國要塞堡壘地帶法僅將台、澎、金、馬、東南沙空域劃分八個禁航區及若干限航區,其中五個禁航區位(R5、R8、R9、R11、R12空域)在台灣海峽之中,假想中的海峽中線應位在亞洲沿海緩衝區與我方五個禁航區之間。民國93年5月26日國防部李傑部長在答覆立法委員有關戰機飛越海峽中線之質詢時,首度對外明確公布海峽中線之地理座標為北從26°30’N,121°23’E(甲點)至24°50’N,119°59’E(乙點)再南至23°17’N,117°51’E(丙點)所連結的一條線,(註11)並表示該線係由美國劃定,美、台三方應該有所默契,當時規劃目的是互不侵犯。


  從海域觀點而論,海峽中線之位置係在我國專屬經濟海域內,海峽中僅剩狹窄的專屬經濟海域,即使海峽中線是一條均分台灣海峽水域之界線,亦絕非所謂的「等距中線」,(註12)蓋等距中線係兩個國家之專屬經濟海域重疊時,所採取的一種劃界模式,在兩岸國家定位與主權問題未解決前,以及中共宣稱台灣海峽屬於中國內水之情形下,並無海洋法所稱之劃界問題。



就空軍言--


一、虛擬中線



  咸認台海兩岸50餘年來,以模糊策略來處理「海峽中線」問題,(註13)1999年兩國論提出時,共軍正式將活動空域推進到中線以西,也陸續傳出幾次共機越線情況。專業者指出,雖說當年劃定中線的最初依據已經消失,但是該線的存在確實在兩岸軍事關係中發揮重要角色,中線雖然是虛擬線,卻真實地存在並屏衛台灣半世紀。



  面對中共軍機出海問題,軍方一開始相當「嚴肅」正視,特別是總統大選前,中共出海幾架,我方多會保持對等的空中兵力,無論是由基地緊急起飛,或是在空機轉用,總之,我方並未示弱。而當共機若有越過中線情形,處理方式:我方會立即派在空戰機前往監控,是否擊毀要看共機越線的企圖,如果對方確有不軌,才會下令開火;至於第一擊的下達,將由國防部長向總統報告,並下令給參謀總長執行,時間大概只有三到五分鐘,目的是要審慎開打。

  對三通直航談判進行規劃作業,國防部日前提出的評估報告中,對於「海峽中線」問題,建議在未來談判中「不主動提出」,並建議若一旦對方提出,也應該避免將海峽中線「明確化」。咸信數十年來海峽中線一直是兩岸軍事活動的一條重要的分隔線,中共軍機除了在「兩國論」等敏感時刻故意超越示警外,(註14)大都能維持在海峽中線西側活動。


  針對政府所提出的直航評估報告,首先就強調避免班機直接穿越台灣海峽,開放機場採取先南後北原則,先開放高雄小港機場,再開放中正國際機場,航線採取既有國際航線,也就是南邊是經香港繞飛降落小港機場,北邊繞飛琉球降中正機場,兩條航線都避開海峽中線兩側的「禁航區」。


  從1949年以來,兩岸始終沒有對海峽中線的界線進行過任何的談判,沒有簽署過任何的協議,海峽中線全憑兩岸的「默契」。吾人認為,未來兩岸三通直航,海峽中線的默契仍應該繼續維持,對台灣安全比較有保障,不宜在直航談判中攤開來談,如果直航談判觸及海峽中線問題,勢將引起領海、領空的主權敏感爭議,使三通直航談判陷入困境。



  鍾堅博士所撰「中共在台海危機的軍事企圖」乙文中提及;(註15)其實,深陷於「戰略文盲、戰術無知」的各國學者,從來就沒搞清楚過海峽中線是否存在。我政府根據令頒的「要塞堡壘地帶法」,在台灣海峽空域中劃分了五個「禁航區」(在美國國防製圖局戰鬥支援中心印發給民航駕駛的作戰航圖上,分別標示)。所謂禁航區,是禁止航空器飛越之空域,以保留此一有限的空域作為我制空兵力戰訓的場所,並維持戰時接戰的縱深。一旦中共軍機在演訓期間膽敢硬闖禁航區,我制空兵力當依作戰準則律定的接戰規定,很明確地按辨識、攔截、驅離、殲擊等戰鬥程序接戰以確保國家安全。肇因於我方擦槍走火的風險,因有完整的接戰規定,幾無可能。儘管如此,想像中所謂的海峽中線,不但是海內外關注的焦點,似乎也成為兩岸和戰的生死線;中共是否跨越「海峽中線」,不但在演訓期間緊扣人心,今後更是台海象徵戰爭與和平的陰陽界。


  綜言之,海峽中線在那裡?從那些要域基點起算?其實,並沒有律定的海峽中線存在。海峽兩岸均有默契,雙方的機艦只要進入台灣海峽執行任務,都避免接近對方沿岸以防杜擦槍走火;唯一的例外是我方對金馬、烏坵外島的運補可穿越中線進入福建沿岸的海域與空域,但都自我約束在特定的航道上且避免作不友善的舉措,以防止不必要的衝突。目前僅依靠“默契”維持海峽中線。(註16)



二、兩岸軍事互信機制下的產物

  「默認」是為免擦槍走火事件發生,不懼戰,但也不能因為一時的個人行為,打一場莫名其妙的戰爭。「兩國論」以前我們的空防是涵蓋金門、馬祖的,戰機起飛後可以飛到金門降落,「兩國論」以後,大量共機出海,活動範圍以海峽中線為準,頗有一觸即發的意味,台灣在此以後軍事上就自動退讓至海峽中線;在『無空防即無國防』的原則下,(註17)金門跟馬祖也形同棄守;但亦有例外:重要專機如總統蒞金門慰勞國軍弟兄,空軍一號派遣F-16保護,不過此舉對方明顯知道;固定國內航班及軍用運輸機不在此限,照飛離、外島,海峽中線明顯是針對戰機及水上水下戰鬥艦為主要制約對象。




  如上所述,海峽中線似模糊的一條「虛擬中線」,卻又是有明顯是針對性者,戰事端賴雙方指揮人員發揮藝術與自我約束;此外,中共向以色列採購空中預警機的合作計畫受阻,又改向俄羅斯採購A-50預警機,以加強空中指管通情戰力。此事更令軍方關注憂心。因我空軍現役E-2T預警機,管制範圍約相當於一個航母戰鬥群,約300海浬的作戰半徑,而俄製空中預警機的管制範圍屬大戰區,遠大於E-2T,一旦中共獲得、完成換裝並具備戰力,勢將大幅提升其空中指管通情預警戰力,台海空優利於掌握,海峽中線之定位將更具意義。

伍、兩岸軍事衝突之潛因與美國之干預


  中共對於統一台灣的耐心程度,這是一個隱性的因素,中共雖然在其統一的時間表上,台灣問題的解決可以延後,但不等於不解決台灣問題。而中共對台灣的耐心程度,可由其對台灣「文攻武嚇」的頻繁程度看出端倪,中共想以最後達成「以戰迫和」來統一中國。所以中共的耐心因素,以及台灣對統一之配合意願,便成了台灣問題和平解決的關鍵所在。(註18)兩岸軍事衝突之潛因有四:


一、中共近年來國防經費大幅成長,軍事演習頻率與規模大增。戰略發展方向亦已由「三北」轉向「四海」。中共用兵之模式依戰史研析可區分為警告、恫嚇、發動攻勢、撤軍、談判等五個步驟。


二、每當中共自覺「安全受到威脅、主權受到挑戰、領土受到分裂、權力鬥爭難以擺平」時,則為其用兵時機。


三、兩岸之間軍事衝突之潛在危機,不在於中共目前之兵力或政治口號。需視其能力、企圖與使用武力之決心而定。


四、由中共近年來之基本政策及軍事活動概況研析,說明兩岸之間有軍事衝突之可能。其手段則有外科手術式、海空封鎖、全面三棲進犯等。


  然無論專家學者如何猜測、分析中共的行為與意圖,國軍必須有「認定中共正準備武力犯台」的憂患意識。方能防範戰爭於未然或於不得已時,將損害減至最低。此外,就是雙方對美國干預的認知不同,例如:1996年3月,中共在台灣海峽一連串的軍事演習一旦重演。台灣方面會認為,由於美國視台灣地區利益的重要性,等同於美國在西太平洋地區的利益,故必將依循台灣關係法,支持台北對中共施壓。另一方面,北京則會認為美國在後冷戰時期,會以非常謹慎的態度介入國際衝突事件,當然也就無意插手台灣問題,避免破壞與中共的友好關係,因此肯定美國不會插手。若真的形成這樣的解讀差距,當然就無法保證,台海雙方不會發生軍事衝突。(註19)

  基此,在未來的兩岸關係發展過程中,只要美國介入並扮演積極的角色,則台灣與北京雙方的決策當局,將無法避免在雙方緊張的對峙中,將美國因素納入雙方的行動準據。是以,美國的干預將對台海具有緩和的作用,亦為極其嚴謹而重要之課題,值得深入探討。



  談及美國對兩岸軍事衝突之干預,針對柯林頓(Clinton)、布希(George Bush)、溫伯格(Weinberger)、與包威爾準則(Colin Powell Doctrine)等美國海外軍事干預準則,可歸納出下列要點:(註20)

  
一、國家有重大利益關係的情境與事件,或支持一項廣義的人道救援任務;



二、訴諸武力是最後的手段;


三、軍事行動要有明確的政治與軍事目標、適當的兵力規模與裝備、建立一個達成任務終點標的、以及可接受指揮與管制的安排;



四、武力的使用要有贏的明確企圖、手段的運用要配合目標的達成、成本與危險要在可接受的範圍內;

五、要有民眾與國會的支持,以及國際社會的支持;

六、要繼續地再評估和再評價國家利益、目標以及軍力的運用。



  學者迦佛(John W. Garver)指出,中共1996年飛彈試射真正的戰略意圖,分別針對台灣與美國而來。在台灣方面,中共飛彈演習的最小目標,是逼迫台灣終止進行「務實外交」;最大目標是脅迫台灣接受「一國兩制」。對美國來說,中共飛彈演習的最小目標是,讓美國知道侵犯中共對台灣的主權原則,將要付出成本;最大的目標是說服美國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然中共的戰略意圖並沒有收到預期的效果。(註21)


  對於上述議題的論述,學者羅斯(Robert S. Ross)也提出相同的看法,他指出「中共的目標是要脅迫美國,終止對台灣獨立的間接且漸增的支持,對台灣方面,中共飛彈演習的目的也是要脅迫台灣放棄務實外交的作為,並重新定義『一個中國』原則以及台灣在國際舞台的地位。」(註22)
www.cdn.com.tw/daily/2005/04/30/text/940430a1.htm。


註26 公元2000年,被認為是中國海軍發展的轉捩點,在完成近海防禦(第一島鏈,圖中之淺色區域)建設之後,到2020年為止,中國將以遠洋(第二島鏈,圖中之深色區域)行動為目標。而從圖上可看出,要從第一島鏈推向第二島鏈,受到衝擊的除了台灣,還有日本、東南亞諸國,以及駐紮在西太平洋地區的美軍。
好文~~就是太长~~还是繁体
没耐心看完:$ 不过还是感谢大佬科普
认真读了!可是…………[:a1:]
没啥说的~~基本就是两边海岸线中间平均分的

两边沿海岸线是各自民用飞机的航道~~中间就是战机的游乐场~随时都在玩着呢~~;P
原帖由 36364966 于 2007-9-26 22:45 发表
没啥说的~~基本就是两边海岸线中间平均分的

两边沿海岸线是各自民用飞机的航道~~中间就是战机的游乐场~随时都在玩着呢~~;P


胡说八道!
上面文章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海峽中線之地理座標為北從26°30’N,121°23’E(甲點)至24°50’N,119°59’E(乙點)再南至23°17’N,117°51’E(丙點)所連結的一條線”
这是中线大致走向示意图

中线.jpg
在我的指导下,我军战机可以穿越台湾上空,呵呵!:D
原帖由 36364966 于 2007-9-26 22:45 发表
没啥说的~~基本就是两边海岸线中间平均分的

两边沿海岸线是各自民用飞机的航道~~中间就是战机的游乐场~随时都在玩着呢~~;P


你知道你这种等距线划法意味着什么吗?
这是《海洋法》对两国专属经济区重叠海域划分的方法,如果海峡被这样划分,等于变相确认两岸是国与国关系,是拥护祖国统一的同胞竭力避免的问题。
而事实上,海峡中线并不是这样一个等距线。
至少他是承认台湾属于中国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类似于南韩单方面划定的海上分界线
WW强的时候,中间线恐怕没当回事,TG也没有能力完全控制
现在攻守易也,WW就开始强调中间线如何如何了

没那回事,这种分界线,只不过是WW单方面认定的默契线而已
我们没有必要也不需要认可
原帖由 flankerz 于 2007-9-26 23:56 发表


你知道你这种等距线划法意味着什么吗?
这是《海洋法》对两国专属经济区重叠海域划分的方法,如果海峡被这样划分,等于变相确认两岸是国与国关系,是拥护祖国统一的同胞竭力避免的问题。
而事实上,海峡中 ...



哎呀~~不急嘛~~飞机一个动作就过去啦~~地方小没办法~~就照文中的线两边的空军左右都有出入

一般都是在两岸中间玩不会太靠南~~哪个转折还是要的~小岛也好飞到人家头上可不太和谐~~;P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