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八式的异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16:33:30
关于三八式异议(此贴亦仅是个人观点,未必正确)

中正式与三八式在当时的中国战场上,都是比较优秀的步枪,各有短长,难分高下。但网上似乎更多的人倾向于中正式优于三八式这样的结论。而理由主要集中在子弹的威力、枪的结构和枪身的长短等几个。我对此不敢苟同,现试加分析。

一、    关于子弹威力的问题

这是一个说的最多的问题,也是一个说中正式优于三八式的最大的理由。但我个人不这么看。诚然,有坂六五步枪弹的杀伤力小于毛瑟七九步枪弹,这是一个不争的结论。但要因此而说明三八式不如中正式则远没这么简单。

首先从有坂步枪弹打中要害而不致命这一说法来看。诚然,三八式由于口径小,飞行特别稳定,打中人体后容易造成过穿透,这个问题是存在的。许多当年的抗日老兵都说三八枪是人道枪,说六五子弹打中人体时,只要不伤及要害,一般都可以生还。小说《烈火金钢》中的史更新被一颗六五子弹从眼窝下打入,又从后脑打出,其人仍然可以坚持战斗。尽管是小说,但它所描写的事情却确有发生。忻口战役中的李仙洲就曾被一颗六五子弹从前胸打入,从后背穿出,但李仍行走如常,浑然不觉。而且史更新还说了一句:“这是六五子弹,要是七九子弹,我就报销了”。李仙洲负伤后,负责治疗的军医也说了几乎同样的话。可见早在当时,对六五子弹的这种诟病就已经存在了。

关于有坂六五步枪弹打入人体不易翻滚从而导致对肌体的破坏作用不理想的现象,多数文章都说是在近距离才会出现,也有的文章说只有在中远距离上才会出现,并且说这是当年国民政府兵工署经过实验得出的结论,不过迄今未见到原始的实验数据。这两种说法截然不同,又都缺乏有力的佐证来支持,不过我本人倾向于相信第二种说法,即三八式在近距离内的杀伤效果并不比中正式差,中远距离上停止作用略低。但不管怎么说,总之三八式的停止作用在当时各主流步枪中是最弱的,这是铁定的事实。

但我们在承认这一事实的同时,还应该考虑这么几个个问题,一是要考虑六五步枪弹的威力到底低到了什么程度,这个威力够不够用的问题。要我看,只要其威力能够满足在一定距离上精确射杀目标的要求,我看也就足够了。那么有坂步枪弹能不能满足这个要求呢?有坂步枪弹的枪口动能为2613焦耳,确是当时各现役的大威力步枪弹中较小的(毛瑟七九步枪弹、30-06步枪弹、1908步枪弹、303步枪弹等枪口动能都超过3000焦耳),但由于该弹长径比在当时的所有步枪弹中最大,旋转速度最高,故而存能性较好,使其在六百米处仍然可以精确地射杀目标,这在当时,威力已经足够了。后来发展的毛瑟七九短弹和M43弹等中间威力步枪弹的枪口动能都只有2000焦耳上下,却很少听到有谁怪它们不行,因为它们的威力已经够用,而够用也就行了。

二是要考虑六五子弹打中人的要害(实际是看似打中要害而没有打中要害)而不致死的概率到底会有多少。我隐隐感觉这一说法是不是被有意无意的炒作了。会不会有这样的情况,即一百个人被六五子弹打中要害,死了九十九个人,谁也不会感觉有什么奇怪,要是出现了象史更新、李仙洲那样的情况,则往往被一传十十传百地扩大宣传。这就象狗咬人一百次不算新闻而人咬狗一次必算新闻一样的道理。实际上,象李仙洲这样不幸中之大幸的概率有没有百分之一呢,我看够呛。到是象李这样的情况,其他枪也出现过。2004年黑龙江一名扫黑的警察就遇到了象小说中的史更新一模一样的情况,也是被一颗子弹从眼窝下打入从后脑穿出,在疗养了半年后没留下任何后遗症而康复,不过他遭遇的是五一式7.62mm手枪弹而已。蒋百里、东条英机也都曾用手枪对准自己的心脏部位打而未死。所以我认为,象李仙洲那样看似打中了要害而实际在毫发之间躲过了要害的情况其他枪也都会出现,只不过六五弹出现这样的情况可能比其他弹多一些,七九弹则不会或很少会有这样的情况而已。但不管对于任何枪任何弹来说,这都不过是极个别的例子,其概率是极低的,三八枪也是如此。

三是要考虑在战争中打伤一个人使其丧失抵抗能力比打死一个人给对方造成的危害是大是小的问题。这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要是放在今天的美军中,亡一个人所造成的危害肯定比伤一个人更大,因为美国的人命值钱吗。但要放在上世纪前半页的中国,情况却未必如此。在当时的中国,许多情况下,阵亡士兵的抚恤并没有落实到位,战死者往往就地掩埋,家属也不会到政府前示威,民众也不会因此而给政府施压。好一点的单位,可能会在战后购一具薄板棺材重新装敛;差一点的单位,埋完了也就算完事了,可能连一床白布、一领草席的钱都省下来了。缺额的士兵,可以再廉价而源源不断地填充进来。中国是如此,许多东方国家包括日本也都差不了多少。但战伤的士兵你却不能不管,你得安排人护理他,你得安排人背着他或抬着他,你得送他到医院治疗,这笔费用就远远不是一领草席所能比了。象前边举的李仙洲、史更新那样的例子,尽管在当时由于处在极度亢奋状态而没有马上倒下,事后不也得躺几个月才能重返战场吗。而且伤敌一人,可能要同时造成其两三个战斗兵员的减少。而且由于受伤者因疼痛而发出和哭嚎叫喊和挣扎翻滚,对同伴们所产生的心理上的负作用和对战斗的负面影响,也远远不象电影中那样轻松。综上所述,我认为在当时的中国战场,打伤一个人使其丧失抵抗力给敌方造成的负担及危害远比打死一个人更大更严重。基于这点考虑,那种因为被六五步枪弹击中后往往可以救活从而就认定该弹不行的标准很值得商榷。

其次从子弹的经济性上来看。在当年的战争中,步枪子弹无疑是最大的耗材。在保证足够杀伤力的前提下,能够尽量地降低成本,以更大地维持长期战争的消耗,就是到了今天,也是轻武器研究者们往往以百分之一克百分之一毫米的加以计较的的问题。在这一点上,有坂六五子弹堪称节约的典范。在二战各主要参战国的制式步枪弹中,有坂六五步枪弹弹壳最短,装药量最少,质量最轻,口径最小。而同样的数据,毛瑟七九步枪弹却几乎占据了另一个极端。这可都是钱呀!在每每以万发计算的子弹消耗中,这笔帐是不能不算的。就象我们在讨论汤姆森冲锋枪与司登冲锋枪熟优熟劣时,经济帐你是无论如何不能不算的(生产一支汤姆森的成本可以生产二十支司登式)。

所以说,单从威力上说,毛瑟七九步枪弹是大于有坂六五步枪弹的,前者优于后者,我承认。但一味地强调步枪子弹的威力越大越好,我就不承认了,要是那样,那毛瑟七九短弹和M43弹也就不会在这之后紧随而生了。


二、    关于枪的结构问题

中正式系由著名的毛瑟枪直接克隆而来,毛瑟枪的枪机结构开了一个划时代的先河,在非自动步枪领域独占鳌头,空前绝后,因而中正式也跟着沾光,于是就有中正式结构优于三八式的说法。殊不知三八式的枪机结构也同样仿自毛瑟,只不过在毛瑟枪机的基础上又加以改进而已。这些改进之处,虽不敢说是青出于蓝胜于蓝,但也绝对不比原枪逊色,而该枪的许多独创之处,更闪烁着夺目的光辉。

比如它的枪机。三八式的枪机在当时的各型步枪中结构最简单,分解最简便,零部件最少。完全分解后的枪机组件只有五个。这简化了的枪机,不仅降低了制作成本,也提高了勤务保障性和可靠性。

比如它的保险机。三八式的保险机是一个扁圆柱体,其上压以滚花,比毛瑟枪的保险机显的简洁、粗犷、大气,实际应用中则既避免了被衣服、装具勾挂,又便于操作,特别是高寒区戴棉手套时的操作。

比如它的大盖子。这不仅是该枪的标志性符号,也是该枪最大的亮点。安装防尘盖,除了能够有效地阻止泥沙、灰尘进入枪机,也使全枪的外观显的干净利落。而安装这么一个盖子,工艺要求并不复杂,生产成本也并不昂贵,可谓是以小的代价完成了大的贡献。这画龙点睛的一笔,不仅在当时是举世无双的,就是到了今天,其中的优势也仍然十分的突出。

比如它的弹膛。该枪弹膛的上方开有两个泄气孔,这两个泄气孔可以在枪机开锁的瞬间,与枪口形成一个类似于坦克炮抽烟筒那样的作用,这无疑极有利于弹膛的冷却。

比如它的弹仓。该枪在枪弹打完后,机头便被挡住而不能再前推到位,这等于提示枪手该装弹了,这有点象今天的空仓挂机功能,在实战中特别是仓促应战和夜战中,这一招太重要了。除此以外,该弹仓的底盖还可以不用工具而只用手指轻轻一按就可以极方便地卸下来,这对于擦拭保养和快速退弹来说其好处就不言而喻了。

比如它的瞄准装置。该枪采用的是独特的立框式表尺。射击300米以内目标时,表尺框不用立起,使用框板上的缺口照门;射击400米以上目标时,将表尺框立起并将游标上移,使用表尺框下端的另一个缺口照门;当射击500以上目标时,将游标下移到底,使用第三个缺口照门;当射击更远目标时,再逐次移动游标与目标距离相对应。在当时,超过500米以上的射击并不多,这就给调整表尺带来极大的方便,即使一个新兵,闭着眼,也可以十分便捷地变换而不致出错。更大的一个优点还有,当射击100米以内目标时,还可以竖起立框式表尺,此时只需将目标锁定在表尺框中并与准星取齐,即可做快速概略瞄准击中目标。

比如它的缠距。该枪的缠距是二战各国步枪中最短的,只有200mm,因而子弹的的旋转速度最高,飞行稳定性最好,尽管子弹的初速也差不多是同时期各型步枪中最小的,但其射击精度却是最棒的,射击时的后作力也是最柔和的。美国在战后将缴获的三八式直接用作运动射击,可见其对该枪精度的认识之高了。当然,子弹飞行的超稳定,也带来了该枪停止作用的降低,这是要一分为二地看的。

说到这插几句关于三八式的初速的话题。许多网友说到三八枪的子弹初速比一般的步枪高甚至比中正式高,令人十分的不解,不知这些网友是从哪里又是根据怎样的数据得出这样的结论的。实际上,三八式步枪的初速只有762m/s,说它初速高也勉强不算错,但说它比一般的步枪高甚至比中正式步枪高就大错特错了。若是把这一句话中的“高”字换成“低”字,到是十分的妥贴,因为当时各国主流步枪的多数,比如中国的中正式以及流行于中国的VZ24、FN24,比如美国的M1903、M1,比如苏联的M1891/30、M44,比如德国的毛瑟98、M24等,初速都在800m/s以上,是远高于三八式的。这是题外话了。

比如它的枪托的加工方式。一般步枪的枪托与下护木都是用一整块木料切削而成,但三八式的枪托与下护木却是用两块木料拼接而成的,即枪托后端向下倾斜的那一块三角形部分,是用另一块小木料拼接上去的(我不会贴图,有兴趣的可以从网上百度一下三八式的图片,可以看的很清楚)。小日本的精细与节约在此处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光是这一项,不知要省去多少木材。后来中正式也曾经借鉴了这种拼接术以节省木料,但不全是。

以上这些,有的是三八式所独创独有的,是其他步枪所不具备的,有的虽然不是三八式独有但却是体现的最棒的。而所有这一切,都使得该枪的使用更加便捷,动作更加可靠。


三、关于枪身的长短问题

中正式枪长1110mm,三八式枪长1280mm,这又是一个中正式优于三八式的理由。的确,到了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由于步兵分队支援火器的加强,也由于步兵乘戴工具的增多,步枪枪身趋短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在这一大潮的影响下,中正式采取德M24式作为样本是应该给予肯定的。但同样考虑到中国战场的实际情况,三八式那修长的枪身也没有过时。不仅没有过时,反而更显优势。因为在中国战场,象西欧战场那样步兵经常性地乘戴车、船、飞机的情况少的几乎还可以忽略不计,步兵的支援火器也仅相当于西方一战时的水平,有时甚至还不如。那么为了搭戴车、船、飞机等运输工具而将步枪的枪身减短也就不显的那么迫切,步枪所要承担的作战任务也就依然没有得到减轻。

枪身长有什么好处呢?就以三八枪为例,至少有以下几个好处。

一是瞄准基线长,精确度高。三八式步枪的瞄准基线长达695mm,是二战各国现役步枪中最长的。瞄准基线长,自然带来射击精度的提高,这一点没什么好说的。

二是枪管长,火药燃烧充分,既经济又降低了枪口焰,提高了夜战和狙击作战的生存能力。三八式步枪的枪管长达769mm,也是二战中各式步枪中最长的。而有坂六五步枪弹中的装药量却又是同时期各型步枪中最少的,仅2.14克,火药在长长的枪管中得到了基本充分的燃烧,这样做不仅提高了火药能量的利用率,节约了成本,也使枪口焰得到很好的抑制,狙击作战和夜战时,使敌人很难从枪口焰中发现自己,更加有利于隐蔽,从而有效提高生存能力。

三是有利于白刃战。所谓一寸长一寸强,在抗战中,中日双方的白刃战远比西方战场多的多。谁都知道,拚刺刀第一需要的是不怕死而不死的斗志和有我无敌敢打必胜的信心,其次才是技术,三八式轻巧(三八式枪身虽长但质量比中正式轻)细长的枪身和锋利的刺刀,无疑给拚刺者增强了这一信心,也从中占到了便宜。


三八式的停止作用在当时各步枪中确是较弱的,但其射击精度却高于当时的任何步枪。在这两点优劣的选择上,我想,步枪手们大概都会首选精度,因为停止作用对于远距离射击的步枪来说,并不象手枪要求的那么高,而确保精确命中目标,不管是打死还是打的让你躺几个月,心里才更有底。而且由于三八式操作上的便捷与可靠,还由于三八式在人机工程上的设计是以亚洲黄种人的体型为参照的,拿着更加顺手,用着更加给劲,因而更加受到中国士兵的青睐。举实例来说明吧,抗美援朝初期,为了方便弹药的补给,入朝部队曾以师或团为单位统一步枪的口径,在全军内调换步枪,以使全团或全师口径一律。这时便出现了一个思想问题,即所有被要求缴出手中三八式而换装别的步枪的战士都普遍出现了抵触情绪,而奉命上缴别的枪的战士,虽然也有不情愿的,但只是个别现象,而没有出现象缴出三八式那样的普遍的思想问题。用枪的人的这种态度,应该很能说明问题了。


还是那句话,中正式与三八式都是当时很优秀的步枪,我不敢说三八式一定强于中正式,但我敢说三八式绝不逊色于中正式。如果非要在二者中选一支最好的,那我把这一票投给三八式。关于三八式异议(此贴亦仅是个人观点,未必正确)

中正式与三八式在当时的中国战场上,都是比较优秀的步枪,各有短长,难分高下。但网上似乎更多的人倾向于中正式优于三八式这样的结论。而理由主要集中在子弹的威力、枪的结构和枪身的长短等几个。我对此不敢苟同,现试加分析。

一、    关于子弹威力的问题

这是一个说的最多的问题,也是一个说中正式优于三八式的最大的理由。但我个人不这么看。诚然,有坂六五步枪弹的杀伤力小于毛瑟七九步枪弹,这是一个不争的结论。但要因此而说明三八式不如中正式则远没这么简单。

首先从有坂步枪弹打中要害而不致命这一说法来看。诚然,三八式由于口径小,飞行特别稳定,打中人体后容易造成过穿透,这个问题是存在的。许多当年的抗日老兵都说三八枪是人道枪,说六五子弹打中人体时,只要不伤及要害,一般都可以生还。小说《烈火金钢》中的史更新被一颗六五子弹从眼窝下打入,又从后脑打出,其人仍然可以坚持战斗。尽管是小说,但它所描写的事情却确有发生。忻口战役中的李仙洲就曾被一颗六五子弹从前胸打入,从后背穿出,但李仍行走如常,浑然不觉。而且史更新还说了一句:“这是六五子弹,要是七九子弹,我就报销了”。李仙洲负伤后,负责治疗的军医也说了几乎同样的话。可见早在当时,对六五子弹的这种诟病就已经存在了。

关于有坂六五步枪弹打入人体不易翻滚从而导致对肌体的破坏作用不理想的现象,多数文章都说是在近距离才会出现,也有的文章说只有在中远距离上才会出现,并且说这是当年国民政府兵工署经过实验得出的结论,不过迄今未见到原始的实验数据。这两种说法截然不同,又都缺乏有力的佐证来支持,不过我本人倾向于相信第二种说法,即三八式在近距离内的杀伤效果并不比中正式差,中远距离上停止作用略低。但不管怎么说,总之三八式的停止作用在当时各主流步枪中是最弱的,这是铁定的事实。

但我们在承认这一事实的同时,还应该考虑这么几个个问题,一是要考虑六五步枪弹的威力到底低到了什么程度,这个威力够不够用的问题。要我看,只要其威力能够满足在一定距离上精确射杀目标的要求,我看也就足够了。那么有坂步枪弹能不能满足这个要求呢?有坂步枪弹的枪口动能为2613焦耳,确是当时各现役的大威力步枪弹中较小的(毛瑟七九步枪弹、30-06步枪弹、1908步枪弹、303步枪弹等枪口动能都超过3000焦耳),但由于该弹长径比在当时的所有步枪弹中最大,旋转速度最高,故而存能性较好,使其在六百米处仍然可以精确地射杀目标,这在当时,威力已经足够了。后来发展的毛瑟七九短弹和M43弹等中间威力步枪弹的枪口动能都只有2000焦耳上下,却很少听到有谁怪它们不行,因为它们的威力已经够用,而够用也就行了。

二是要考虑六五子弹打中人的要害(实际是看似打中要害而没有打中要害)而不致死的概率到底会有多少。我隐隐感觉这一说法是不是被有意无意的炒作了。会不会有这样的情况,即一百个人被六五子弹打中要害,死了九十九个人,谁也不会感觉有什么奇怪,要是出现了象史更新、李仙洲那样的情况,则往往被一传十十传百地扩大宣传。这就象狗咬人一百次不算新闻而人咬狗一次必算新闻一样的道理。实际上,象李仙洲这样不幸中之大幸的概率有没有百分之一呢,我看够呛。到是象李这样的情况,其他枪也出现过。2004年黑龙江一名扫黑的警察就遇到了象小说中的史更新一模一样的情况,也是被一颗子弹从眼窝下打入从后脑穿出,在疗养了半年后没留下任何后遗症而康复,不过他遭遇的是五一式7.62mm手枪弹而已。蒋百里、东条英机也都曾用手枪对准自己的心脏部位打而未死。所以我认为,象李仙洲那样看似打中了要害而实际在毫发之间躲过了要害的情况其他枪也都会出现,只不过六五弹出现这样的情况可能比其他弹多一些,七九弹则不会或很少会有这样的情况而已。但不管对于任何枪任何弹来说,这都不过是极个别的例子,其概率是极低的,三八枪也是如此。

三是要考虑在战争中打伤一个人使其丧失抵抗能力比打死一个人给对方造成的危害是大是小的问题。这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要是放在今天的美军中,亡一个人所造成的危害肯定比伤一个人更大,因为美国的人命值钱吗。但要放在上世纪前半页的中国,情况却未必如此。在当时的中国,许多情况下,阵亡士兵的抚恤并没有落实到位,战死者往往就地掩埋,家属也不会到政府前示威,民众也不会因此而给政府施压。好一点的单位,可能会在战后购一具薄板棺材重新装敛;差一点的单位,埋完了也就算完事了,可能连一床白布、一领草席的钱都省下来了。缺额的士兵,可以再廉价而源源不断地填充进来。中国是如此,许多东方国家包括日本也都差不了多少。但战伤的士兵你却不能不管,你得安排人护理他,你得安排人背着他或抬着他,你得送他到医院治疗,这笔费用就远远不是一领草席所能比了。象前边举的李仙洲、史更新那样的例子,尽管在当时由于处在极度亢奋状态而没有马上倒下,事后不也得躺几个月才能重返战场吗。而且伤敌一人,可能要同时造成其两三个战斗兵员的减少。而且由于受伤者因疼痛而发出和哭嚎叫喊和挣扎翻滚,对同伴们所产生的心理上的负作用和对战斗的负面影响,也远远不象电影中那样轻松。综上所述,我认为在当时的中国战场,打伤一个人使其丧失抵抗力给敌方造成的负担及危害远比打死一个人更大更严重。基于这点考虑,那种因为被六五步枪弹击中后往往可以救活从而就认定该弹不行的标准很值得商榷。

其次从子弹的经济性上来看。在当年的战争中,步枪子弹无疑是最大的耗材。在保证足够杀伤力的前提下,能够尽量地降低成本,以更大地维持长期战争的消耗,就是到了今天,也是轻武器研究者们往往以百分之一克百分之一毫米的加以计较的的问题。在这一点上,有坂六五子弹堪称节约的典范。在二战各主要参战国的制式步枪弹中,有坂六五步枪弹弹壳最短,装药量最少,质量最轻,口径最小。而同样的数据,毛瑟七九步枪弹却几乎占据了另一个极端。这可都是钱呀!在每每以万发计算的子弹消耗中,这笔帐是不能不算的。就象我们在讨论汤姆森冲锋枪与司登冲锋枪熟优熟劣时,经济帐你是无论如何不能不算的(生产一支汤姆森的成本可以生产二十支司登式)。

所以说,单从威力上说,毛瑟七九步枪弹是大于有坂六五步枪弹的,前者优于后者,我承认。但一味地强调步枪子弹的威力越大越好,我就不承认了,要是那样,那毛瑟七九短弹和M43弹也就不会在这之后紧随而生了。


二、    关于枪的结构问题

中正式系由著名的毛瑟枪直接克隆而来,毛瑟枪的枪机结构开了一个划时代的先河,在非自动步枪领域独占鳌头,空前绝后,因而中正式也跟着沾光,于是就有中正式结构优于三八式的说法。殊不知三八式的枪机结构也同样仿自毛瑟,只不过在毛瑟枪机的基础上又加以改进而已。这些改进之处,虽不敢说是青出于蓝胜于蓝,但也绝对不比原枪逊色,而该枪的许多独创之处,更闪烁着夺目的光辉。

比如它的枪机。三八式的枪机在当时的各型步枪中结构最简单,分解最简便,零部件最少。完全分解后的枪机组件只有五个。这简化了的枪机,不仅降低了制作成本,也提高了勤务保障性和可靠性。

比如它的保险机。三八式的保险机是一个扁圆柱体,其上压以滚花,比毛瑟枪的保险机显的简洁、粗犷、大气,实际应用中则既避免了被衣服、装具勾挂,又便于操作,特别是高寒区戴棉手套时的操作。

比如它的大盖子。这不仅是该枪的标志性符号,也是该枪最大的亮点。安装防尘盖,除了能够有效地阻止泥沙、灰尘进入枪机,也使全枪的外观显的干净利落。而安装这么一个盖子,工艺要求并不复杂,生产成本也并不昂贵,可谓是以小的代价完成了大的贡献。这画龙点睛的一笔,不仅在当时是举世无双的,就是到了今天,其中的优势也仍然十分的突出。

比如它的弹膛。该枪弹膛的上方开有两个泄气孔,这两个泄气孔可以在枪机开锁的瞬间,与枪口形成一个类似于坦克炮抽烟筒那样的作用,这无疑极有利于弹膛的冷却。

比如它的弹仓。该枪在枪弹打完后,机头便被挡住而不能再前推到位,这等于提示枪手该装弹了,这有点象今天的空仓挂机功能,在实战中特别是仓促应战和夜战中,这一招太重要了。除此以外,该弹仓的底盖还可以不用工具而只用手指轻轻一按就可以极方便地卸下来,这对于擦拭保养和快速退弹来说其好处就不言而喻了。

比如它的瞄准装置。该枪采用的是独特的立框式表尺。射击300米以内目标时,表尺框不用立起,使用框板上的缺口照门;射击400米以上目标时,将表尺框立起并将游标上移,使用表尺框下端的另一个缺口照门;当射击500以上目标时,将游标下移到底,使用第三个缺口照门;当射击更远目标时,再逐次移动游标与目标距离相对应。在当时,超过500米以上的射击并不多,这就给调整表尺带来极大的方便,即使一个新兵,闭着眼,也可以十分便捷地变换而不致出错。更大的一个优点还有,当射击100米以内目标时,还可以竖起立框式表尺,此时只需将目标锁定在表尺框中并与准星取齐,即可做快速概略瞄准击中目标。

比如它的缠距。该枪的缠距是二战各国步枪中最短的,只有200mm,因而子弹的的旋转速度最高,飞行稳定性最好,尽管子弹的初速也差不多是同时期各型步枪中最小的,但其射击精度却是最棒的,射击时的后作力也是最柔和的。美国在战后将缴获的三八式直接用作运动射击,可见其对该枪精度的认识之高了。当然,子弹飞行的超稳定,也带来了该枪停止作用的降低,这是要一分为二地看的。

说到这插几句关于三八式的初速的话题。许多网友说到三八枪的子弹初速比一般的步枪高甚至比中正式高,令人十分的不解,不知这些网友是从哪里又是根据怎样的数据得出这样的结论的。实际上,三八式步枪的初速只有762m/s,说它初速高也勉强不算错,但说它比一般的步枪高甚至比中正式步枪高就大错特错了。若是把这一句话中的“高”字换成“低”字,到是十分的妥贴,因为当时各国主流步枪的多数,比如中国的中正式以及流行于中国的VZ24、FN24,比如美国的M1903、M1,比如苏联的M1891/30、M44,比如德国的毛瑟98、M24等,初速都在800m/s以上,是远高于三八式的。这是题外话了。

比如它的枪托的加工方式。一般步枪的枪托与下护木都是用一整块木料切削而成,但三八式的枪托与下护木却是用两块木料拼接而成的,即枪托后端向下倾斜的那一块三角形部分,是用另一块小木料拼接上去的(我不会贴图,有兴趣的可以从网上百度一下三八式的图片,可以看的很清楚)。小日本的精细与节约在此处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光是这一项,不知要省去多少木材。后来中正式也曾经借鉴了这种拼接术以节省木料,但不全是。

以上这些,有的是三八式所独创独有的,是其他步枪所不具备的,有的虽然不是三八式独有但却是体现的最棒的。而所有这一切,都使得该枪的使用更加便捷,动作更加可靠。


三、关于枪身的长短问题

中正式枪长1110mm,三八式枪长1280mm,这又是一个中正式优于三八式的理由。的确,到了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由于步兵分队支援火器的加强,也由于步兵乘戴工具的增多,步枪枪身趋短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在这一大潮的影响下,中正式采取德M24式作为样本是应该给予肯定的。但同样考虑到中国战场的实际情况,三八式那修长的枪身也没有过时。不仅没有过时,反而更显优势。因为在中国战场,象西欧战场那样步兵经常性地乘戴车、船、飞机的情况少的几乎还可以忽略不计,步兵的支援火器也仅相当于西方一战时的水平,有时甚至还不如。那么为了搭戴车、船、飞机等运输工具而将步枪的枪身减短也就不显的那么迫切,步枪所要承担的作战任务也就依然没有得到减轻。

枪身长有什么好处呢?就以三八枪为例,至少有以下几个好处。

一是瞄准基线长,精确度高。三八式步枪的瞄准基线长达695mm,是二战各国现役步枪中最长的。瞄准基线长,自然带来射击精度的提高,这一点没什么好说的。

二是枪管长,火药燃烧充分,既经济又降低了枪口焰,提高了夜战和狙击作战的生存能力。三八式步枪的枪管长达769mm,也是二战中各式步枪中最长的。而有坂六五步枪弹中的装药量却又是同时期各型步枪中最少的,仅2.14克,火药在长长的枪管中得到了基本充分的燃烧,这样做不仅提高了火药能量的利用率,节约了成本,也使枪口焰得到很好的抑制,狙击作战和夜战时,使敌人很难从枪口焰中发现自己,更加有利于隐蔽,从而有效提高生存能力。

三是有利于白刃战。所谓一寸长一寸强,在抗战中,中日双方的白刃战远比西方战场多的多。谁都知道,拚刺刀第一需要的是不怕死而不死的斗志和有我无敌敢打必胜的信心,其次才是技术,三八式轻巧(三八式枪身虽长但质量比中正式轻)细长的枪身和锋利的刺刀,无疑给拚刺者增强了这一信心,也从中占到了便宜。


三八式的停止作用在当时各步枪中确是较弱的,但其射击精度却高于当时的任何步枪。在这两点优劣的选择上,我想,步枪手们大概都会首选精度,因为停止作用对于远距离射击的步枪来说,并不象手枪要求的那么高,而确保精确命中目标,不管是打死还是打的让你躺几个月,心里才更有底。而且由于三八式操作上的便捷与可靠,还由于三八式在人机工程上的设计是以亚洲黄种人的体型为参照的,拿着更加顺手,用着更加给劲,因而更加受到中国士兵的青睐。举实例来说明吧,抗美援朝初期,为了方便弹药的补给,入朝部队曾以师或团为单位统一步枪的口径,在全军内调换步枪,以使全团或全师口径一律。这时便出现了一个思想问题,即所有被要求缴出手中三八式而换装别的步枪的战士都普遍出现了抵触情绪,而奉命上缴别的枪的战士,虽然也有不情愿的,但只是个别现象,而没有出现象缴出三八式那样的普遍的思想问题。用枪的人的这种态度,应该很能说明问题了。


还是那句话,中正式与三八式都是当时很优秀的步枪,我不敢说三八式一定强于中正式,但我敢说三八式绝不逊色于中正式。如果非要在二者中选一支最好的,那我把这一票投给三八式。
应该发到陆军版或者轻武器版去:vic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