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说男女:大隐隐于床夫妻分床还是同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4 21:46:57
无论在古代汉语还是现代汉语,“同房”就是“同床”的代名词,而“同床”就是“同衾”的代名词,“同房”、“同床”以及“同衾”,则统统都是“做爱”或“性交”的同义词。

  要为夫妇,永同鸾帐。因此,狗男女明明已做了一处,“同房”却又“分床”,无论在修辞还是行为上,尤其同工而不同酬那么不合理,同心而不同德以及同流而不合污那么变态。

  在男女关系的语境里,“同床”和“同心”同样重要。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一场,本是缘分,分船也能渡河,但没听说过分床也可以共枕的,除非两口子里的一方长着鹭鸶那么长的脖子。

  现而今一部分人所提倡的夫妻分床,和一夫一妻制一样,都是泊来之物,或者说,属于一种“中产”的生活品质。

  “分床制”又相当于餐桌上的“分餐制”,它的有益之处,人人都能顺口说出那么三条五条的,然而知易行难,后者通常只是在瘟疫流行、前者通常在男女双方心怀鬼胎图谋不轨时,才会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唐代之前,中国的两口子晚上睡觉是分床还是同床,并非本文主题,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唐代之前中国的两口子吃起饭来,基本是用“分餐”的。合食入华据说是“五胡乱华”的后果。唐末宋初,随着胡床、高桌、椅子和凳的引进,汉人的坐卧起居方式因而生乱,例如高桌对书写姿势( 包括字体 )以及合食的影响。虽然“胡床”非床,还是由此想到了床和睡觉。

  中国的睡史有无“合睡”和“分睡”之流变,暂且不论,但是为了取暖,东北的大炕无疑是“合睡制”的温床。在通常情况下,中国各地的合法夫妇,白天在桌上合食,夜间在床上同床,天经地义,即使没有节省燃料之需,亦收节省空间并节约用床之效。基本功能上,同床与合餐相似,相对于合食,若言东北大炕有“趁热”之意,同床也是为了敦厚人伦。

  反观分餐,观念上与西式的分床同构,因而有一个中国人编的段子说:在美国,愈是有钱人愈会分床;再有钱,他们就分房。更有钱,便分居或离婚了。

  分床的好处,某国产健康读物对西式的分床作了以下四点中式的总结:

  一、避免性生活过频。夫妻同睡一床,妻子不经意的一个吻,一个漫不经心的触摸,甚至眼神体态,都可能激起丈夫的情欲,导致过频的性生活。

  二、保证充足睡眠:夫妻双方经过工作和学习,忙碌辛苦了一天,需要充足的睡眠才能消除疲劳,恢复体力。若两人合睡,肢体之间难免挤压、碰撞,稍一翻身,或起床上厕所,或咳嗽、打鼾、说梦话等,都可能使对方的睡眠受到干扰。若分床休息,可避免以上不利因素,可加强睡眠的深度、熟度,保证睡眠质量,对身心自然有益。

  三、有利妇女在月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的保健。

  四、有效避免传染疾病。

  虽然我在某一些非主流的读物中也见到对于分床的积极性阐述,即“欲擒故纵,先憋后爽,小‘憋’胜新婚”说,不过总体而言,对于同床的评价几乎全都是负面的,战略上完全是消极防守的。读过以上四项,任何一个粗通文理之人几乎都可以在第一时间断定婚姻是一场灾难,结婚而又同床,绝对是慢性中毒,自取灭亡。

  事实上,所谓“分床的好处”足见中国的夫妻性生活皆由男性主导之外,主要体现的还是对男性的保护。什么叫“妻子不经意的一个吻,一个漫不经心的触摸,甚至眼神体态,都可能激起丈夫的情欲,导致过频的性生活”?如果男人在床上不是视女性为大敌的话,那就是他们的自我控制能力实在太低。当然,这样也能擦出火花,而且可以达到一擦而不可收拾的地步,对于大部分的资深夫妇来说,与其说是为了“避免性生活过频”,不如说是两口子之间的互相恭维。

  以上种种问题,我觉得其实都跟合床不够大有关。尽管不能把人缩小,还不能把床给整大了?非得分床而睡,弄得像跟住酒店标间一样才爽吗?至于第四点,更是扯淡,只听说过两夫妻在同一张床上生孩子,还没听说两口子在同一张床上坐月子的。再说,得了传染病就得隔离,怕得传染病就别性交。以上四项,基本上属于没话找话,非得按中国人对数字的喜好凑够四项全能心里才踏实。

  同床既然导致生病,分床自然就被视为健身强体之道。

  一则报道说, 53岁的青岛市民张女士向媒体投诉她的丈夫,说他自言“得高人点拨,信奉禁欲可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当晚,丈夫就自己卷了个被窝,张女士刚移到他旁边,就被丈夫推了回来,并狠狠训斥她说“和他亲热就是害他”,并且“理直气壮地要求张女士配合自己的健身计划”。就这样,5年来他一直与妻子“分床而眠”,张女士“为此痛苦不堪,落下一身病,平时不但腰酸痛心情也一直很郁闷,总是心神不宁。长期以来,她不但拖病了身体,精神也快崩溃了”。

  忽然想到不知曾在哪本笔记小说里读过的一个段子,说某香火极旺的大庙方丈某日遇见旧知,遂一味向对方抱怨庙务如何繁忙,应酬何其烦恼。这位旧知听了以后,便关切地劝道:“既然如此,为何不出家呢?”

  我的意思是说,既然男女睡在一起有恁多坏处,何不选择独居,何不打一辈子光棍呢?

  到目前为止,婚姻仍然还是一种经济制度,简而言之,即两个人比一个人好活,即英谚所云:Two can live as cheaply as one.再往具体里讲,也就是说其中有一个原因就是两个人可以在同一张床上过一辈子,这样不仅省了一张床,更省了价值不菲的床上用品。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任何人都没有理由不怀疑所谓“分床”之说,实乃卖房的和卖床的在暗地里联手煽惑。

  众所周知,人像狗一样,是一种有强烈“领地”观念的动物,正所谓“我的地盘听我的”。分床虽不影响过性生活,却在性生活开始之前平白无故地多了一个烦恼——如果男性的阳具不可能有大象那么长,那么,今晚究竟到谁的床上做呢?Who’s place? 当然,要解决这个问题也不难,大不了就像公筷那样搞出一张“公床”来。问题是,分餐者,即便无专人在侧伺候,只加一双公筷,餐亦可分,一旦要分床,岂是加一张“公床”就能办到的?后者对空间的要求较高,首先,卧室得有足够安置两张床的地方( 其中至少要有一张双人床以做“公床”之用 ) ,两床间还要保持一定距离。相比之下,分房,两间主卧必不可少;离婚价更高,非把整座屋子分拆卖掉才可罢休。从法律程序上看,在中国离婚不算太难,但以居住条件和主流房型设计观之,难的是分床或分房,也算是另一种“相聚时难别亦难”。当然,如果你不介意在自己的卧室里摆上三张床,弄得就像计划经济年代许多招待所里的“三人房”那样。

  再说,即便性生活的双方有一方愿意妥协,长期爬到对方的床上做爱,做完后再爬回到自己的床上去睡,但是,做完就走,长此以往,会不会有不道德的感觉?程序上会不会有一些更接近卖淫呢?

  分床或者同床而分其实只有一个用意,就是尽量给对方和自己留出各自的空间。这个用意是不错的,不过我还是相信大隐隐于床,同床而异梦,求大同,存小异,境界岂不是更高?正是:不必分床,也能韬光,不用分被,也能养晦,不必自宫,也能练功。无论在古代汉语还是现代汉语,“同房”就是“同床”的代名词,而“同床”就是“同衾”的代名词,“同房”、“同床”以及“同衾”,则统统都是“做爱”或“性交”的同义词。

  要为夫妇,永同鸾帐。因此,狗男女明明已做了一处,“同房”却又“分床”,无论在修辞还是行为上,尤其同工而不同酬那么不合理,同心而不同德以及同流而不合污那么变态。

  在男女关系的语境里,“同床”和“同心”同样重要。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一场,本是缘分,分船也能渡河,但没听说过分床也可以共枕的,除非两口子里的一方长着鹭鸶那么长的脖子。

  现而今一部分人所提倡的夫妻分床,和一夫一妻制一样,都是泊来之物,或者说,属于一种“中产”的生活品质。

  “分床制”又相当于餐桌上的“分餐制”,它的有益之处,人人都能顺口说出那么三条五条的,然而知易行难,后者通常只是在瘟疫流行、前者通常在男女双方心怀鬼胎图谋不轨时,才会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唐代之前,中国的两口子晚上睡觉是分床还是同床,并非本文主题,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唐代之前中国的两口子吃起饭来,基本是用“分餐”的。合食入华据说是“五胡乱华”的后果。唐末宋初,随着胡床、高桌、椅子和凳的引进,汉人的坐卧起居方式因而生乱,例如高桌对书写姿势( 包括字体 )以及合食的影响。虽然“胡床”非床,还是由此想到了床和睡觉。

  中国的睡史有无“合睡”和“分睡”之流变,暂且不论,但是为了取暖,东北的大炕无疑是“合睡制”的温床。在通常情况下,中国各地的合法夫妇,白天在桌上合食,夜间在床上同床,天经地义,即使没有节省燃料之需,亦收节省空间并节约用床之效。基本功能上,同床与合餐相似,相对于合食,若言东北大炕有“趁热”之意,同床也是为了敦厚人伦。

  反观分餐,观念上与西式的分床同构,因而有一个中国人编的段子说:在美国,愈是有钱人愈会分床;再有钱,他们就分房。更有钱,便分居或离婚了。

  分床的好处,某国产健康读物对西式的分床作了以下四点中式的总结:

  一、避免性生活过频。夫妻同睡一床,妻子不经意的一个吻,一个漫不经心的触摸,甚至眼神体态,都可能激起丈夫的情欲,导致过频的性生活。

  二、保证充足睡眠:夫妻双方经过工作和学习,忙碌辛苦了一天,需要充足的睡眠才能消除疲劳,恢复体力。若两人合睡,肢体之间难免挤压、碰撞,稍一翻身,或起床上厕所,或咳嗽、打鼾、说梦话等,都可能使对方的睡眠受到干扰。若分床休息,可避免以上不利因素,可加强睡眠的深度、熟度,保证睡眠质量,对身心自然有益。

  三、有利妇女在月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的保健。

  四、有效避免传染疾病。

  虽然我在某一些非主流的读物中也见到对于分床的积极性阐述,即“欲擒故纵,先憋后爽,小‘憋’胜新婚”说,不过总体而言,对于同床的评价几乎全都是负面的,战略上完全是消极防守的。读过以上四项,任何一个粗通文理之人几乎都可以在第一时间断定婚姻是一场灾难,结婚而又同床,绝对是慢性中毒,自取灭亡。

  事实上,所谓“分床的好处”足见中国的夫妻性生活皆由男性主导之外,主要体现的还是对男性的保护。什么叫“妻子不经意的一个吻,一个漫不经心的触摸,甚至眼神体态,都可能激起丈夫的情欲,导致过频的性生活”?如果男人在床上不是视女性为大敌的话,那就是他们的自我控制能力实在太低。当然,这样也能擦出火花,而且可以达到一擦而不可收拾的地步,对于大部分的资深夫妇来说,与其说是为了“避免性生活过频”,不如说是两口子之间的互相恭维。

  以上种种问题,我觉得其实都跟合床不够大有关。尽管不能把人缩小,还不能把床给整大了?非得分床而睡,弄得像跟住酒店标间一样才爽吗?至于第四点,更是扯淡,只听说过两夫妻在同一张床上生孩子,还没听说两口子在同一张床上坐月子的。再说,得了传染病就得隔离,怕得传染病就别性交。以上四项,基本上属于没话找话,非得按中国人对数字的喜好凑够四项全能心里才踏实。

  同床既然导致生病,分床自然就被视为健身强体之道。

  一则报道说, 53岁的青岛市民张女士向媒体投诉她的丈夫,说他自言“得高人点拨,信奉禁欲可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当晚,丈夫就自己卷了个被窝,张女士刚移到他旁边,就被丈夫推了回来,并狠狠训斥她说“和他亲热就是害他”,并且“理直气壮地要求张女士配合自己的健身计划”。就这样,5年来他一直与妻子“分床而眠”,张女士“为此痛苦不堪,落下一身病,平时不但腰酸痛心情也一直很郁闷,总是心神不宁。长期以来,她不但拖病了身体,精神也快崩溃了”。

  忽然想到不知曾在哪本笔记小说里读过的一个段子,说某香火极旺的大庙方丈某日遇见旧知,遂一味向对方抱怨庙务如何繁忙,应酬何其烦恼。这位旧知听了以后,便关切地劝道:“既然如此,为何不出家呢?”

  我的意思是说,既然男女睡在一起有恁多坏处,何不选择独居,何不打一辈子光棍呢?

  到目前为止,婚姻仍然还是一种经济制度,简而言之,即两个人比一个人好活,即英谚所云:Two can live as cheaply as one.再往具体里讲,也就是说其中有一个原因就是两个人可以在同一张床上过一辈子,这样不仅省了一张床,更省了价值不菲的床上用品。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任何人都没有理由不怀疑所谓“分床”之说,实乃卖房的和卖床的在暗地里联手煽惑。

  众所周知,人像狗一样,是一种有强烈“领地”观念的动物,正所谓“我的地盘听我的”。分床虽不影响过性生活,却在性生活开始之前平白无故地多了一个烦恼——如果男性的阳具不可能有大象那么长,那么,今晚究竟到谁的床上做呢?Who’s place? 当然,要解决这个问题也不难,大不了就像公筷那样搞出一张“公床”来。问题是,分餐者,即便无专人在侧伺候,只加一双公筷,餐亦可分,一旦要分床,岂是加一张“公床”就能办到的?后者对空间的要求较高,首先,卧室得有足够安置两张床的地方( 其中至少要有一张双人床以做“公床”之用 ) ,两床间还要保持一定距离。相比之下,分房,两间主卧必不可少;离婚价更高,非把整座屋子分拆卖掉才可罢休。从法律程序上看,在中国离婚不算太难,但以居住条件和主流房型设计观之,难的是分床或分房,也算是另一种“相聚时难别亦难”。当然,如果你不介意在自己的卧室里摆上三张床,弄得就像计划经济年代许多招待所里的“三人房”那样。

  再说,即便性生活的双方有一方愿意妥协,长期爬到对方的床上做爱,做完后再爬回到自己的床上去睡,但是,做完就走,长此以往,会不会有不道德的感觉?程序上会不会有一些更接近卖淫呢?

  分床或者同床而分其实只有一个用意,就是尽量给对方和自己留出各自的空间。这个用意是不错的,不过我还是相信大隐隐于床,同床而异梦,求大同,存小异,境界岂不是更高?正是:不必分床,也能韬光,不用分被,也能养晦,不必自宫,也能练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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