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2金融巨贪被执行死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8:14:44
西安2金融巨贪被执行死刑
2006年12月15日 09:39
以高息存款为诱饵,用虚假金融凭证骗取储户存款达4亿多元。陕西省最大一起金融腐败案有了结果,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分行北大街支行原行长周利民、会计刘怡冰14日被执行死刑。
2003年7月22日,西安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周利民和刘怡冰均以贪污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二人均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人提出上诉。2004年3月26日,陕西省高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1997年9月至2000年10月,周利民和刘怡冰利用职务之便,共同或单独吸收30余家单位和近400名个人资金共计4.8亿余元。周利民、刘怡冰未将上述资金入账,转由个人支配、占有。扣除二人为掩饰作案支付高息和兑付到期存款2.7亿余元,二人实际侵吞2亿余元。案发后追回的赃款及两被告人用赃款购置的房屋、汽车等共计折合704万元,已发还给受害单位,剩余1.3亿余元无法追回。 (记者张继英)来源:检察日报西安2金融巨贪被执行死刑
2006年12月15日 09:39
以高息存款为诱饵,用虚假金融凭证骗取储户存款达4亿多元。陕西省最大一起金融腐败案有了结果,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分行北大街支行原行长周利民、会计刘怡冰14日被执行死刑。
2003年7月22日,西安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周利民和刘怡冰均以贪污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二人均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人提出上诉。2004年3月26日,陕西省高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1997年9月至2000年10月,周利民和刘怡冰利用职务之便,共同或单独吸收30余家单位和近400名个人资金共计4.8亿余元。周利民、刘怡冰未将上述资金入账,转由个人支配、占有。扣除二人为掩饰作案支付高息和兑付到期存款2.7亿余元,二人实际侵吞2亿余元。案发后追回的赃款及两被告人用赃款购置的房屋、汽车等共计折合704万元,已发还给受害单位,剩余1.3亿余元无法追回。 (记者张继英)来源:检察日报
死刑?
很难得 官不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