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峰被执行死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6:24:34
   人民網北京9月25日電(楊孟辰)今日上午,記者從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殺人罪犯夏俊峰今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夏俊峰案回顧:

    2009年5月16日,沈陽小販夏俊峰和妻子張晶在南樂郊路與風雨壇街的交叉路口賣香腸。后在沈河城管執法分局濱河中隊勤務室內,與城管隊員發生沖突,沖突中,兩名城管隊員死亡,一名城管隊員重傷。

    檢方指控,在接受城管處罰期間,夏俊峰因故與申凱、張旭東等人發生爭執,據夏俊峰稱,二人曾拿不鏽鋼的杯子砸毆打夏俊峰頭部,夏俊峰遂持隨身攜帶的尖刀向上刺,刺中申凱胸部、背部,張旭東胸部、腹部及張偉腹部等處數刀,致申凱、張旭東死亡,張偉腹部損傷程度為重傷。案發后夏俊峰逃離現場,於當日15時許被公安機關抓獲。

    2009年11月15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夏俊峰死刑。夏俊峰不服判決,決定上訴。

    2011年5月9日,遼寧省高級法院二審裁定,並否認了城管有毆打夏俊峰的行為,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判處夏俊峰死刑。

http://legal.people.com.cn/BIG5/n/2013/0925/c42510-23028259.html   人民網北京9月25日電(楊孟辰)今日上午,記者從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殺人罪犯夏俊峰今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夏俊峰案回顧:

    2009年5月16日,沈陽小販夏俊峰和妻子張晶在南樂郊路與風雨壇街的交叉路口賣香腸。后在沈河城管執法分局濱河中隊勤務室內,與城管隊員發生沖突,沖突中,兩名城管隊員死亡,一名城管隊員重傷。

    檢方指控,在接受城管處罰期間,夏俊峰因故與申凱、張旭東等人發生爭執,據夏俊峰稱,二人曾拿不鏽鋼的杯子砸毆打夏俊峰頭部,夏俊峰遂持隨身攜帶的尖刀向上刺,刺中申凱胸部、背部,張旭東胸部、腹部及張偉腹部等處數刀,致申凱、張旭東死亡,張偉腹部損傷程度為重傷。案發后夏俊峰逃離現場,於當日15時許被公安機關抓獲。

    2009年11月15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夏俊峰死刑。夏俊峰不服判決,決定上訴。

    2011年5月9日,遼寧省高級法院二審裁定,並否認了城管有毆打夏俊峰的行為,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判處夏俊峰死刑。

http://legal.people.com.cn/BIG5/n/2013/0925/c42510-23028259.html
此人该死!
按罪当死,没什么好说的。
amolin 发表于 2013-9-25 12:38
此人该死!
一个该死的人2011年就被二审判处死刑,一般按照我国的死刑判罚制度,最高院复核时间不超过半年(参照药家鑫从一审判死到执行死刑才用了5个月),此公的案子拖的长最后在社会关注度稍降之后才复核完毕,执行死刑,这人也不好说啥了吧!再说,谁都是讨生活的,谁都不易,谁也别把谁逼到绝路上,对不对?
确实,工作中要注意分寸,在非原则问题上别把人往绝路上逼,但有时候真的是说易行难......
我怎么觉得像正当防卫啊? 再说了,谷开来还是死缓呢,这就不能缓了,呵呵。。。
studhorse 发表于 2013-9-25 13:15
确实,工作中要注意分寸,在非原则问题上别把人往绝路上逼,但有时候真的是说易行难......
这个很难把握的,比如摊贩设摊在居民居住区,比如上海闸北宝山交界区的长临路那里,这不仅是违章的问题而是侵权的问题了,所以有些人一味喜欢用讨生活来无视其它群体利益被侵害的事实。
刑事警察 发表于 2013-9-25 13:05
按罪当死,没什么好说的。
所谓“其罪难逃,其情可免”也,法官的判罚还是不要被政治左右的好,从本案来说,“用刀捅死”完全可以变成“甩刀捅死”,只在一个笔画,性质就变了,其判罚也就能从大辟变成流放,不挺好的吗?
按罪当死,没什么好说的。
谷开来性质比他更恶劣怎么没有死?
谷开来性质比他更恶劣怎么没有死?
顾凶杀人与杀害两名公职人员,重伤一名孰重……
MAZ543M 发表于 2013-9-25 13:09
一个该死的人2011年就被二审判处死刑,一般按照我国的死刑判罚制度,最高院复核时间不超过半年(参照药家 ...
本来就没逼这孙子到绝路。绝路是自找的
MAZ543M 发表于 2013-9-25 16:06
所谓“其罪难逃,其情可免”也,法官的判罚还是不要被政治左右的好,从本案来说,“用刀捅死”完全可以变 ...
十来个人到了办公室,等别的人都走了,就他和两名死者的时候,不到一分钟就捅人,伤口都在左胸和后背,出门又捅了个司机。

完事自己身上一点伤痕都没有。

这法官判罚要是受政治左右,判他枪毙三次都够了。
顾凶杀人与杀害两名公职人员,重伤一名孰重……
开来顾了谁?
hhffcc 发表于 2013-9-25 17:08
十来个人到了办公室,等别的人都走了,就他和两名死者的时候,不到一分钟就捅人,伤口都在左胸和后背,出 ...
如果真如您所说,那为何不在2011年二审结束时半年内最高法就复核完毕并交付执行,何苦拖了两年多?
都是逼很了,城管公安打人的时候何其嚣张,平头老百姓哪个不知道?

打出人命就是官字两个口,反抗致人死除了偿命平民没啥选择。

中国的平头老百姓在公权力面前,从古至今都没啥选择。


luandong1937 发表于 2013-9-25 17:30
都是逼很了,城管公安打人的时候何其嚣张,平头老百姓哪个不知道?

打出人命就是官字两个口,反抗致人死 ...
平头老百姓嘛
所以
认命吧
MAZ543M 发表于 2013-9-25 17:22
如果真如您所说,那为何不在2011年二审结束时半年内最高法就复核完毕并交付执行,何苦拖了两年多?
嗯,时间短了就是草率、杀人灭口,长了就是有黑幕。
禁止双弓 发表于 2013-9-25 17:21
开来顾了谁?
老娘们自己动手也就杀了一个。。。
孰轻孰重
老娘们有“精神状况不稳定类疾病”、被害人疑似威胁凶手儿子生命、被害人疑似是国外情报人员、凶手丈夫属于政治人物且被抓并即将判刑(目前已经被判了)。
就这几条看,死缓是合适的。如果不看凶手牵扯的政治背景,就当作一个普通人,她有几点可以成为不死的因素:“精神上疾病”、被害人责任、全家被判刑(孩子不算)。

至于本案被告,只能一声叹息。苦了孩子老婆,也害了另外三个家庭。
拖了四年!
这种事等到国家对每个公民都能提供免费生活医疗住房保障后才会减少。和有没城管摆不摆摊没啥关系。
不知道说什么好
都没什么说的,城管暴力执法这个顽疾,小摊占道经营也是牛皮癣。具体看个人怎么做了。苦了几个老婆孩子和老人了。
看新闻我就无奈了………那几个妓者又把他写成英雄,都说这个姓夏的家庭如何如何,妻子如何如何…………
一点都没提及俩个死者一个重伤者的家庭如何,妻子如何( ̄. ̄)
huanghefqy1 发表于 2013-9-25 18:57
这种事等到国家对每个公民都能提供免费生活医疗住房保障后才会减少。和有没城管摆不摆摊没啥关系。
他又不纳税,凭什么享受福利?
cavaral 发表于 2013-9-25 21:36
他又不纳税,凭什么享受福利?
我说的可是对每个公民哦,不论是否纳税。这个呵呵了。
huanghefqy1 发表于 2013-9-25 21:43
我说的可是对每个公民哦,不论是否纳税。这个呵呵了。
纳税的公民出钱养活不纳税的人?您搞笑了吧

cavaral 发表于 2013-9-25 21:46
纳税的公民出钱养活不纳税的人?您搞笑了吧


你花的每一笔钱几乎都有税,普通消费者是负税人。
cavaral 发表于 2013-9-25 21:46
纳税的公民出钱养活不纳税的人?您搞笑了吧


你花的每一笔钱几乎都有税,普通消费者是负税人。
paraiso 发表于 2013-9-25 21:57
你花的每一笔钱几乎都有税,普通消费者是负税人。
这种把生产商品的企业的税负转移到商品单价上的算法还是少拿出来现了吧!

退一步说,就算你在还不识字时就开始纳税,那么日后你接受义务教育和享受各种补贴的钱又是从哪里来的?
cavaral 发表于 2013-9-25 21:36
他又不纳税,凭什么享受福利?
自己去问税务局去吧!
在税务知识方面,兄逮:还得努力学习啊!
不知道可以不说,但是绝不该瞎说!
cavaral 发表于 2013-9-25 21:46
纳税的公民出钱养活不纳税的人?您搞笑了吧
在纳税人问题上,好像阁下有点思维混乱了。把两个概念搞混了。
一般来说用纳税人的说法的时候,相对应的不是人,而是征税国家。
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在我国现有的税收制度下,好像没有什么现实存在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不纳税的人!

别看工资条,别看纳税凭证。

除非你是野人,你是白毛女,过着与世无争的非商品交易的自然经济生活,否则你就不可避免的要被征税!
cavaral 发表于 2013-9-25 21:36
他又不纳税,凭什么享受福利?
不纳税?只有直接从收入中扣除的才叫纳税吗、孩子,你是刚工作啊,还是啃老族啊,对纳税这东西的认识太浅了
开来杀的是洋大人 所以更该死。
在版主国家里反抗公务人员并杀死执行公务的人员是什么罪?是过当防卫?
cavaral 发表于 2013-9-25 22:05
这种把生产商品的企业的税负转移到商品单价上的算法还是少拿出来现了吧!

退一步说,就算你在还不识字 ...
你懂什么叫义务教育吗?我上小学的时候老师就告诉我了,义务教育是你有义务上9年学,而不是国家有义务叫你,你明白吗。还补贴? 你是国企职工或公务员吗?反正我们普通P民没享受过任何所谓的补贴。
生产和商品里的税最终是谁买单?还不是普通老百姓。你这口气和那些贪官很相似哦。你购买的商品里就已经是含税了,那就是你叫的税。这一点国家都不否认,只能说明你太无知了。等你长大了挣钱养家了你就明白了,孩子。
现在的孩子啊,真够单纯的,中国是公认的高税收国家,官方的新闻里都提到过中国人赋税高的问题,可让这些孩子说的,感觉好像中国人都几乎不交税似的。
想起了这些孩子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你少提什么纳税人,你交的那点税够国家干一次什么什么的吗。
唉,都懒的驳这种又无知又无赖的观点了
cavaral 发表于 2013-9-25 22:05
这种把生产商品的企业的税负转移到商品单价上的算法还是少拿出来现了吧!

退一步说,就算你在还不识字 ...
废除农业税后,目前国内的绝大多数农民都是不纳税的。还有数以亿计从事低收入工作的城市贫民阶层达不到纳税标准,表面上就个人来说也是不交税的。按你的意思这些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人都是被你所谓‘纳税的公民’所养活的,所以根本无权享受国家供给公民的社会福利是吧??
我一直对城管的有些做法很有意见,经常看到城管像流氓一样。但小贩现在也不是好欺负的,哪里都有帮帮拍拍的,城管出了那么多事(打死人打伤人收保护费),虽然处理了当事人但基本都没大批追责城管。没办法很多事还是要由城管上。要不地铁站附近 摆满摊你都别想走出去。居民自己造的门面都把人行道占掉。反正这2方面的矛盾一时半会是不会停息的,我们看他们只能就事论事不能主观的从她们的岗位 身份上就先判定谁谁有罪。
狮子爷爷 发表于 2013-9-25 22:25
你懂什么叫义务教育吗?我上小学的时候老师就告诉我了,义务教育是你有义务上9年学,而不是国家有义务叫 ...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双方都有义务,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

反正我们普通P民没享受过任何所谓的补贴。

国家提供的服务多了,现代人怎么可能会没享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