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看看这些没心没肺的“新闻语言”(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3:28:31
1、对弱者的冷漠和对苦难的调侃
事例一:2004年9月4日,《今日关注》栏目,在对俄罗斯别斯兰人质危机事件的报道中,滚动播出有奖竞猜人质死亡人数。有奖问答:俄罗斯人质危机目前共造成多少人死亡?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A、402人B、338人C、322人D、302人。
事例二:2004年6月,阿富汗发生中国工人遇袭事件,11人遇难,4人受伤,上海东方电视台在节目播出中打出滚动字幕——发送短信到xxx选择中国工人遇害的袭击者:A,基地组织;B,东突分子;C,当地势力。猜中者有机会获得美国某电视公司的电视卡,每周两位幸运者!
评论:我们要求媒体有人文关怀,但这对于某些媒体从业者来说,要求是太高了,他们现在的问题,是要有一点人性,补一点起码的人道主义,不要再拿当事者的苦难来当笑料。
事例三:吉林某报,报道一跳楼自杀者,标题为《昨晚上演高空飞人》。
评论:在这里,你几乎看不到媒体对遇险者命运的关注,这件事情之所以会得到报道,只是因为它有几分稀奇,而不是因为它事关一个人的生与死。
事例四:吉林某大报刊登图片报导,针对长春街头的流浪汉,用了这样的标题——《睡在街上羞不羞?》。
评论:如果有席梦丝,谁会到街上睡?对弱势者,我们见到的不是帮助、安慰,而是斥责与鄙夷。
事例五:江苏某行人被农用车撞倒,又被该车从头部轧过,当场惨死于血泊中,9月6日,该省一媒体赫然出现《骑车人“中头彩”惨死》的标题。同是这家媒体,不久前在报道另一起相似车祸时,用的标题更绝:“公交车轮从头越”。
评论:作为一个常人,这样的悲惨场面谁也不愿意看到。而该报却颇费心思,分别采用了双关(“中头彩”)和套用诗句(“从头越”)的文学化表现手法,以期为标题增添一些娱乐元素。我在想:如果该文作者不幸被恐怖分子割头,次日该报会不会出现这样的新闻标题——《从无冕之王,到无头苍蝇》?
事例六:北京某电视台,在评价乱停放人力车,说车夫“像一群苍蝇,影响着市容”。
评论:请低下你高贵的头,看看那些为了生存苦苦挣扎的底层。
事例七:成都某报在同天的要闻版和成都版分别刊登了两篇新闻《哦嗬 第9根断指忘在自贡了》和《10米高空脚打滑 哦呵》。前篇报道了一位青年的手指被机器切掉了9根,然后送往医院进行续接手术,在手术的时候才发现还有一根忘在自贡了;后篇报道一位民工因为一时不慎而失足殒命。
评论:一连呼叫的两个“哦嗬”,记者露出的低俗笑容让读者的心都凉透了。对于一个生命,我们就仅仅用“哦呵”来表示对他的“哀悼”? (风荷注:“哦嗬”一语是四川方言中表示遗憾的语气词,多对别人所发并带有明显的嘲笑韵味,在普通话中还不好找与之相配的词语,如"哎呀"就没有嘲笑意味)
事例八:石家庄市发现一个青年溺水身亡,报纸以《谁家的小伙溺毙民心河》报道,配发大幅尸体照片。
评论:苦难不仅没有成为同情的对象,而且成了观赏性内容。
事例九:广州夏天太热,三十余人因酷暑死亡,报道标题广州“酷”毙三十余人。
评论:说一个人“酷毙了”“帅呆了”,带有调侃的意味。把约定俗成的“酷毙”这个专有名词用于“热死人”,让人感到记者的“看客”心态,缺乏必要的同情心。
事例十: 湖南新闻频道日前播出一个长沙当地某品牌啤酒的广告:屈原念着“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要“投江”,他身后一位打扮洒脱的现代年轻人奉劝道:“人都死了,你还能求索啥?”结果屈原笑逐颜开,与年轻人席地而坐,开怀畅饮该品牌啤酒。
评论:这样的戏说创意,似乎颇有几分时尚文化中流行的“无厘头”式的解构之风。但是屈原这个名字,则代表着千百年来人所共尊的一种高贵情感和品格,公众决不会容忍其遭到颠覆和嘲讽。
事例十一:上海《东视广角》节目,报道一个打工妹在超市偷了一瓶69块钱的美白霜,后来被保安拿着录像带在收银台抓了个典型,带到问讯室,打工妹很不合作有点装聋作哑。后来保安们就决定把小姑娘送到派出所,然后在路上打工妹趁保安不备跳进了苏州河,3天后打工妹的尸体被从黄浦江里捞了出来。该节目在陈述完之后,主持人的评语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是打工妹缘何要为了69元钱而葬送了她23岁的生命?”
评论:有这种白痴的评语吗?23岁的女孩子在保安眼皮底下跳河,为什么当时保安没有救?为什么周围的目击者没有人拨110?为什么等3天后尸体找到了才会知道前因后果?为什么这样一个生命给出的评价就是这种69元的反思?
事例十二:某名胜发生车祸,一轿车坠落悬崖,所幸有大树卡住,未入百丈深渊,我们的某电台主持人是如何解说这条新闻的呢———主持人A:“游人都在尖叫:‘看啦,在拍电影啦!’好刺激呀!”主持人B:“像在拍《生死时速》的续集!”主持人A:“司机从车中爬出来,满脸鲜血,问道‘我还活着吗’?”两主持人大笑……
评论:他们还有一点人性吗?
事例十三:某市报头版登载的一条题为《农民致富跳龙门 高升成了城里人》的消息,农民办了城镇户口成为城里人就是“高升”?北京某报在对小偷在公车上作案的目击新闻中,这样提醒读者:“要提防外地人模样的人”,似乎外地人与小偷必有一定联系。还有诸如《市长敢吃农民饭》、《嫁给农村人的烦恼——我就像掉进了万丈深渊》之类的报道。
评论:赤裸裸的歧视性语言!在我们的媒体语言里,农民与城里人相比,就一定是二等公民?民工一定要被描写为邋遢委琐、令人望而生厌的形象吗?外地人与小偷必有一定联系吗?
事例十四:一个记者在女排赛前,采访赵蕊蕊时说“全国观众都不知道你伤好到什么程度了,你能不能对着镜头给我们蹦两下”。赵蕊蕊气的说“我都蹦一天了,你还让我蹦!!”说完头也不回地就走了。
评论:对这些记者的毛病一点也不能惯!
事例十五:某市一位环卫局清管站的负责人,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新闻单位在对其进行宣传时,题目竟然是“粪头的情怀——记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某某”。
评论:使用尊重人的称呼,是对人格尊重的起码要求,而“粪头”这样的污蔑性词语,只会让读者增添反感而已。
2、把谄媚奉献给强者和低俗的炒作
“明星取代了模范,美女挤走了学者,绯闻顶替了事实,娱乐覆盖了文化,低俗代替了庄重。”这就是我们媒体的低俗之风的真实写照。在2003年夏西班牙皇家马德里足球队访华和“人造美女”炒作中,媒体谄媚和低俗的表演发挥到了极至。
沈阳“慕马”大案媒体表现:
搜刮民财、巨额受贿达661万人民币的前沈阳市长慕绥新,在 “某某视线”中则颇具讽刺意味地成了“亲民的典型,清官的样板”。节目还赞美道:“从他身上,我找到了中国一大批新型官员的特征:精力充沛,学识广泛,具有国际视野,兼备文化艺术修养,敢于讲话。当然更重要的是,有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心。”
沈阳“慕马”大案还揭发出另外的媚态传媒人士。据报道,新华社国内部副主任张锦胜、《人民日报》驻沈阳记者冯奎,因他俩都曾接受“慕马案”(慕绥新和副市长马向东巨额受贿案)中主角的贿赂、然后向北京高层写了多篇“内参”,为慕、马两位贪官评功摆好。据消息透露,冯奎接受了二万九千多元现金和礼品,而张锦胜所收取的黑钱达两万美元之多。
皇马访华事件中媒体表现:
球迷形象━━从疯狂到崇洋媚外。在媒体报道的诱导和煽动下,似乎谁不疯狂就不算球迷,不疯狂就说明守旧的中国人在全球化大潮中没有进步。访华前,许多媒体大造声势,号召球迷们“一起HAPPY”,指引“中国女孩,你为谁尖叫?”喧嚣看皇马比赛是“一万年的幸福”。皇马到达昆明时刻,报道渲染出“皇马亮相倾国倾城”、“万人空巷迎皇马”的盛况。训练期间,每天都有所谓“球迷的尖叫”和女球迷因签上名或签不到名而“哭泣”的报道,年轻球迷欣喜于“我抓了小贝一把,我太幸福了”,连“63岁老婆婆要为万人迷撑腰”,一场训练赛叫“3万球迷看得如痴如醉”;其中那个冲进训练场的17岁少年更是成为炒做焦点,有家媒体开设了整版的“圆梦”专题,大肆渲染“激情少年坐3天3夜火车不远千里”的痴迷追星心态。皇马离开昆明时,媒体又炒做起“静海源最后的疯狂”,直至“机场:最后的疯狂”。(风荷注:黄麻队离开后,还有媒体抓出人家住过的房间,大卖与贝壳憨母的什么初夜权,居然就有一个白痴少女高兴地中了标,在枕着老贝的汗臭味,与新闻媒体一起意淫了一晚上.不知道人家外国人知道不,反正这个脸丢大了.并且,黄麻队来昆明时,正值云南大姚地震之后,还有许多大领导和大报不救灾,而是在这个西班牙的商业队前面大献殷勤.)
记者在记者招待会上索要球星签名,丢人显眼。在记者招待会上公开提出:“皇马的巨星们会不会给在场的记者们签名,让人们都记住你们?”一大堆和采访话筒放在一起的签名本格外引人注目。皇马新闻官的回答在给“球迷”记者上职业素质课:“请在座的记者们注意保持职业尊严,新闻发布会是用来做新闻的,不是用来签名的。”菲戈对此也抱怨“记者不职业,成了球迷。”1、对弱者的冷漠和对苦难的调侃
事例一:2004年9月4日,《今日关注》栏目,在对俄罗斯别斯兰人质危机事件的报道中,滚动播出有奖竞猜人质死亡人数。有奖问答:俄罗斯人质危机目前共造成多少人死亡?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A、402人B、338人C、322人D、302人。
事例二:2004年6月,阿富汗发生中国工人遇袭事件,11人遇难,4人受伤,上海东方电视台在节目播出中打出滚动字幕——发送短信到xxx选择中国工人遇害的袭击者:A,基地组织;B,东突分子;C,当地势力。猜中者有机会获得美国某电视公司的电视卡,每周两位幸运者!
评论:我们要求媒体有人文关怀,但这对于某些媒体从业者来说,要求是太高了,他们现在的问题,是要有一点人性,补一点起码的人道主义,不要再拿当事者的苦难来当笑料。
事例三:吉林某报,报道一跳楼自杀者,标题为《昨晚上演高空飞人》。
评论:在这里,你几乎看不到媒体对遇险者命运的关注,这件事情之所以会得到报道,只是因为它有几分稀奇,而不是因为它事关一个人的生与死。
事例四:吉林某大报刊登图片报导,针对长春街头的流浪汉,用了这样的标题——《睡在街上羞不羞?》。
评论:如果有席梦丝,谁会到街上睡?对弱势者,我们见到的不是帮助、安慰,而是斥责与鄙夷。
事例五:江苏某行人被农用车撞倒,又被该车从头部轧过,当场惨死于血泊中,9月6日,该省一媒体赫然出现《骑车人“中头彩”惨死》的标题。同是这家媒体,不久前在报道另一起相似车祸时,用的标题更绝:“公交车轮从头越”。
评论:作为一个常人,这样的悲惨场面谁也不愿意看到。而该报却颇费心思,分别采用了双关(“中头彩”)和套用诗句(“从头越”)的文学化表现手法,以期为标题增添一些娱乐元素。我在想:如果该文作者不幸被恐怖分子割头,次日该报会不会出现这样的新闻标题——《从无冕之王,到无头苍蝇》?
事例六:北京某电视台,在评价乱停放人力车,说车夫“像一群苍蝇,影响着市容”。
评论:请低下你高贵的头,看看那些为了生存苦苦挣扎的底层。
事例七:成都某报在同天的要闻版和成都版分别刊登了两篇新闻《哦嗬 第9根断指忘在自贡了》和《10米高空脚打滑 哦呵》。前篇报道了一位青年的手指被机器切掉了9根,然后送往医院进行续接手术,在手术的时候才发现还有一根忘在自贡了;后篇报道一位民工因为一时不慎而失足殒命。
评论:一连呼叫的两个“哦嗬”,记者露出的低俗笑容让读者的心都凉透了。对于一个生命,我们就仅仅用“哦呵”来表示对他的“哀悼”? (风荷注:“哦嗬”一语是四川方言中表示遗憾的语气词,多对别人所发并带有明显的嘲笑韵味,在普通话中还不好找与之相配的词语,如"哎呀"就没有嘲笑意味)
事例八:石家庄市发现一个青年溺水身亡,报纸以《谁家的小伙溺毙民心河》报道,配发大幅尸体照片。
评论:苦难不仅没有成为同情的对象,而且成了观赏性内容。
事例九:广州夏天太热,三十余人因酷暑死亡,报道标题广州“酷”毙三十余人。
评论:说一个人“酷毙了”“帅呆了”,带有调侃的意味。把约定俗成的“酷毙”这个专有名词用于“热死人”,让人感到记者的“看客”心态,缺乏必要的同情心。
事例十: 湖南新闻频道日前播出一个长沙当地某品牌啤酒的广告:屈原念着“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要“投江”,他身后一位打扮洒脱的现代年轻人奉劝道:“人都死了,你还能求索啥?”结果屈原笑逐颜开,与年轻人席地而坐,开怀畅饮该品牌啤酒。
评论:这样的戏说创意,似乎颇有几分时尚文化中流行的“无厘头”式的解构之风。但是屈原这个名字,则代表着千百年来人所共尊的一种高贵情感和品格,公众决不会容忍其遭到颠覆和嘲讽。
事例十一:上海《东视广角》节目,报道一个打工妹在超市偷了一瓶69块钱的美白霜,后来被保安拿着录像带在收银台抓了个典型,带到问讯室,打工妹很不合作有点装聋作哑。后来保安们就决定把小姑娘送到派出所,然后在路上打工妹趁保安不备跳进了苏州河,3天后打工妹的尸体被从黄浦江里捞了出来。该节目在陈述完之后,主持人的评语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是打工妹缘何要为了69元钱而葬送了她23岁的生命?”
评论:有这种白痴的评语吗?23岁的女孩子在保安眼皮底下跳河,为什么当时保安没有救?为什么周围的目击者没有人拨110?为什么等3天后尸体找到了才会知道前因后果?为什么这样一个生命给出的评价就是这种69元的反思?
事例十二:某名胜发生车祸,一轿车坠落悬崖,所幸有大树卡住,未入百丈深渊,我们的某电台主持人是如何解说这条新闻的呢———主持人A:“游人都在尖叫:‘看啦,在拍电影啦!’好刺激呀!”主持人B:“像在拍《生死时速》的续集!”主持人A:“司机从车中爬出来,满脸鲜血,问道‘我还活着吗’?”两主持人大笑……
评论:他们还有一点人性吗?
事例十三:某市报头版登载的一条题为《农民致富跳龙门 高升成了城里人》的消息,农民办了城镇户口成为城里人就是“高升”?北京某报在对小偷在公车上作案的目击新闻中,这样提醒读者:“要提防外地人模样的人”,似乎外地人与小偷必有一定联系。还有诸如《市长敢吃农民饭》、《嫁给农村人的烦恼——我就像掉进了万丈深渊》之类的报道。
评论:赤裸裸的歧视性语言!在我们的媒体语言里,农民与城里人相比,就一定是二等公民?民工一定要被描写为邋遢委琐、令人望而生厌的形象吗?外地人与小偷必有一定联系吗?
事例十四:一个记者在女排赛前,采访赵蕊蕊时说“全国观众都不知道你伤好到什么程度了,你能不能对着镜头给我们蹦两下”。赵蕊蕊气的说“我都蹦一天了,你还让我蹦!!”说完头也不回地就走了。
评论:对这些记者的毛病一点也不能惯!
事例十五:某市一位环卫局清管站的负责人,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新闻单位在对其进行宣传时,题目竟然是“粪头的情怀——记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某某”。
评论:使用尊重人的称呼,是对人格尊重的起码要求,而“粪头”这样的污蔑性词语,只会让读者增添反感而已。
2、把谄媚奉献给强者和低俗的炒作
“明星取代了模范,美女挤走了学者,绯闻顶替了事实,娱乐覆盖了文化,低俗代替了庄重。”这就是我们媒体的低俗之风的真实写照。在2003年夏西班牙皇家马德里足球队访华和“人造美女”炒作中,媒体谄媚和低俗的表演发挥到了极至。
沈阳“慕马”大案媒体表现:
搜刮民财、巨额受贿达661万人民币的前沈阳市长慕绥新,在 “某某视线”中则颇具讽刺意味地成了“亲民的典型,清官的样板”。节目还赞美道:“从他身上,我找到了中国一大批新型官员的特征:精力充沛,学识广泛,具有国际视野,兼备文化艺术修养,敢于讲话。当然更重要的是,有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心。”
沈阳“慕马”大案还揭发出另外的媚态传媒人士。据报道,新华社国内部副主任张锦胜、《人民日报》驻沈阳记者冯奎,因他俩都曾接受“慕马案”(慕绥新和副市长马向东巨额受贿案)中主角的贿赂、然后向北京高层写了多篇“内参”,为慕、马两位贪官评功摆好。据消息透露,冯奎接受了二万九千多元现金和礼品,而张锦胜所收取的黑钱达两万美元之多。
皇马访华事件中媒体表现:
球迷形象━━从疯狂到崇洋媚外。在媒体报道的诱导和煽动下,似乎谁不疯狂就不算球迷,不疯狂就说明守旧的中国人在全球化大潮中没有进步。访华前,许多媒体大造声势,号召球迷们“一起HAPPY”,指引“中国女孩,你为谁尖叫?”喧嚣看皇马比赛是“一万年的幸福”。皇马到达昆明时刻,报道渲染出“皇马亮相倾国倾城”、“万人空巷迎皇马”的盛况。训练期间,每天都有所谓“球迷的尖叫”和女球迷因签上名或签不到名而“哭泣”的报道,年轻球迷欣喜于“我抓了小贝一把,我太幸福了”,连“63岁老婆婆要为万人迷撑腰”,一场训练赛叫“3万球迷看得如痴如醉”;其中那个冲进训练场的17岁少年更是成为炒做焦点,有家媒体开设了整版的“圆梦”专题,大肆渲染“激情少年坐3天3夜火车不远千里”的痴迷追星心态。皇马离开昆明时,媒体又炒做起“静海源最后的疯狂”,直至“机场:最后的疯狂”。(风荷注:黄麻队离开后,还有媒体抓出人家住过的房间,大卖与贝壳憨母的什么初夜权,居然就有一个白痴少女高兴地中了标,在枕着老贝的汗臭味,与新闻媒体一起意淫了一晚上.不知道人家外国人知道不,反正这个脸丢大了.并且,黄麻队来昆明时,正值云南大姚地震之后,还有许多大领导和大报不救灾,而是在这个西班牙的商业队前面大献殷勤.)
记者在记者招待会上索要球星签名,丢人显眼。在记者招待会上公开提出:“皇马的巨星们会不会给在场的记者们签名,让人们都记住你们?”一大堆和采访话筒放在一起的签名本格外引人注目。皇马新闻官的回答在给“球迷”记者上职业素质课:“请在座的记者们注意保持职业尊严,新闻发布会是用来做新闻的,不是用来签名的。”菲戈对此也抱怨“记者不职业,成了球迷。”
中国的媒体记者还没作好准备就被推上了一个光彩四射的舞台,被贴上一张张光彩的标签,被赋予许多神圣的职责,呵呵,心态失衡,水平不高,不出笑话才怪。
记者的低俗是与社会的低俗分不开的!想想记者为什么要写这些低俗的文章作者写低俗的报道呢,那是因为社会上有这种需求,记者为了生存为了逐利不得不写这种东西来迎合大众的口味.  整个社会风气如此,又岂能只盼着传媒界清澈如水
同意楼上的。
为了生存吗,问题在于有人看才会有人写。[em01]
新闻记者几乎都是没良心的。虽然有很多事是身不由己,但最起码要具有同情心。把叫花子、乞丐和捡破烂的游民统称为拾荒者,多高雅!好象他们就不再饥寒交迫!都他妈的良心让狗吃了。
有庸俗的主管部门,就有堕落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