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县政府以会威胁申请人生命为由拒公开信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6:35:27
云南一县政府以会威胁申请人生命为由拒公开信息


2016-07-31
来源:澎湃


原标题:云南一县政府以会威胁申请人生命为由拒公开信息,被判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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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月5日,勐海县政府法制办就王刚美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不予公开”答复。
  云南省勐海县政府以相关信息公开后会威胁申请人生命为由,拒向当地村民公开强制铲除他们橡胶林的法律依据,村民代表王刚美随后提起行政诉讼。
  7月30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王刚美的代理律师张敬辉处获悉,近日,西双版纳中院作出判决,认为勐海县政府以信息不得公开为由而拒绝公开,构成行政不作为,责令勐海县政府向王刚美公开强铲其橡胶林的法律依据。
  2014年11月25日,勐海县森林公安局在灰塘村张贴通知称,根据调查,灰塘村蚌塘小组部分村民涉嫌非法侵占国有林地,县政府将依法对国有林地内的人工经济作物进行铲除。
  勐海县森林公安局还称已掌握违法人员名单,并敦促相关村民在2014年12月5日前自行铲除,否则县政府将予以强制铲除。
  2006年,王刚美从勐海县灰塘村蚌塘小组的村民处承包了140亩林地种植橡胶树。他说,橡胶树是当地政府鼓励种植的经济作物,很多村民自2002年起就开始种植。
  王刚美称,村民们种植橡胶树的土地是1983年分配的集体林地,政府部门没有解释集体林地划归国有林地的具体情况,也未告知哪些林地属于国有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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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铲除橡胶林现场。

  2015年1月15日,勐海县政府组织林业、公安、乡党委政府等部门开展强制铲除行动。

  据央广网报道,这次行动是勐海县2015年打击非法侵占国有林地专项整治行动的序幕,勐海县政府用两天时间铲除了蚌塘小组部分村民侵占的1100余亩国有林地上的橡胶树。

  2015年12月,王刚美作为被铲除了橡胶林地的24户村民的代表,向勐海县政府、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铲除橡胶林的法律依据。

  不过,十多天后,王刚美收到一份不予公开告知书。勐海县政府法制办在告知书中称:“经查,您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涉及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并且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察、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可能会威胁不特定公民个人生命安全。”

  此前,勐海县政府法制办法律顾问魏涛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曾表示,这些村民侵占国有林地的行为本身已涉嫌刑事犯罪,县森林公安已在2010年进行刑事立案。当时县政府考虑到涉案家庭较多,关乎到很多孩子和老人的生计问题及社会稳定,就撤销了对涉案村民的刑事追责,最终仅决定铲除他们在国有林地上种植的橡胶树。

  “如果公开相关信息,涉案的24户村民就可能会被刑事追责,故县政府不予公开信息,这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生命安全。”魏涛说。

  2016年2月,申请信息公开被拒后,王刚美向西双版纳中院提起行政诉讼。5月17日,西双版纳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勐海县政府辩称,王刚美的起诉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西双版纳中院经审理认为,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应主动公开,强制执行决定应当载明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故没有支持勐海县政府的意见。

  西双版纳中院还认为,勐海县政府以信息不得公开为由而拒绝公开,此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构成行政不作为。

  最终,西双版纳中院作出判决,责令勐海县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王刚美公开其所申请公开的法律依据。




http://news.sohu.com/20160731/n461869277.shtml



云南一县政府以会威胁申请人生命为由拒公开信息


2016-07-31
来源:澎湃


原标题:云南一县政府以会威胁申请人生命为由拒公开信息,被判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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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月5日,勐海县政府法制办就王刚美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不予公开”答复。  云南省勐海县政府以相关信息公开后会威胁申请人生命为由,拒向当地村民公开强制铲除他们橡胶林的法律依据,村民代表王刚美随后提起行政诉讼。  7月30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王刚美的代理律师张敬辉处获悉,近日,西双版纳中院作出判决,认为勐海县政府以信息不得公开为由而拒绝公开,构成行政不作为,责令勐海县政府向王刚美公开强铲其橡胶林的法律依据。  2014年11月25日,勐海县森林公安局在灰塘村张贴通知称,根据调查,灰塘村蚌塘小组部分村民涉嫌非法侵占国有林地,县政府将依法对国有林地内的人工经济作物进行铲除。  勐海县森林公安局还称已掌握违法人员名单,并敦促相关村民在2014年12月5日前自行铲除,否则县政府将予以强制铲除。  2006年,王刚美从勐海县灰塘村蚌塘小组的村民处承包了140亩林地种植橡胶树。他说,橡胶树是当地政府鼓励种植的经济作物,很多村民自2002年起就开始种植。  王刚美称,村民们种植橡胶树的土地是1983年分配的集体林地,政府部门没有解释集体林地划归国有林地的具体情况,也未告知哪些林地属于国有林地。2

  强制铲除橡胶林现场。

  2015年1月15日,勐海县政府组织林业、公安、乡党委政府等部门开展强制铲除行动。

  据央广网报道,这次行动是勐海县2015年打击非法侵占国有林地专项整治行动的序幕,勐海县政府用两天时间铲除了蚌塘小组部分村民侵占的1100余亩国有林地上的橡胶树。

  2015年12月,王刚美作为被铲除了橡胶林地的24户村民的代表,向勐海县政府、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铲除橡胶林的法律依据。

  不过,十多天后,王刚美收到一份不予公开告知书。勐海县政府法制办在告知书中称:“经查,您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涉及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并且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察、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可能会威胁不特定公民个人生命安全。”

  此前,勐海县政府法制办法律顾问魏涛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曾表示,这些村民侵占国有林地的行为本身已涉嫌刑事犯罪,县森林公安已在2010年进行刑事立案。当时县政府考虑到涉案家庭较多,关乎到很多孩子和老人的生计问题及社会稳定,就撤销了对涉案村民的刑事追责,最终仅决定铲除他们在国有林地上种植的橡胶树。

  “如果公开相关信息,涉案的24户村民就可能会被刑事追责,故县政府不予公开信息,这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生命安全。”魏涛说。

  2016年2月,申请信息公开被拒后,王刚美向西双版纳中院提起行政诉讼。5月17日,西双版纳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勐海县政府辩称,王刚美的起诉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西双版纳中院经审理认为,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应主动公开,强制执行决定应当载明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故没有支持勐海县政府的意见。

  西双版纳中院还认为,勐海县政府以信息不得公开为由而拒绝公开,此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构成行政不作为。

  最终,西双版纳中院作出判决,责令勐海县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王刚美公开其所申请公开的法律依据。




http://news.sohu.com/20160731/n461869277.shtml


就是就是,公开了信息,官员就会抑郁,官员一抑郁,局长就会擦窗户/市长就会河边散步。为了保护党的优秀儿女们,还不公开的好


光明正大为何不敢明示

而且写的是 村民侵占的1100余亩国有林地上的橡胶树,既然是村民不对,执法部门怕什么?

光明正大为何不敢明示

而且写的是 村民侵占的1100余亩国有林地上的橡胶树,既然是村民不对,执法部门怕什么?
说实话了,秘密公开了难免要杀人灭口,为了你的安全有些事还是不要知道的好,要体谅政府的苦心啊!

目睹之现象?
我朝怪事多
能不能别一来就阴阳怪气带节奏,就文中的信息看,政府是有合理解释的。再说了,政府强征林地干嘛,没有任何经济收益。初步的信息也是有利于政府的,具体的情况还得看后续报道,楼上是什么情况?
政府这么直白不容易。以后可能越来越少见这么耿直的政府文件了。
想让政府公开强制铲除他们橡胶林的法律依据,简直大胆包天,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政府拥有法律最终解释权懂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