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人非得说要有证据才能抓人?照这逻辑杀人犯都跑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22:25:25


川师大赚犯刚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说明现在才对证据有了确认。有的人扯什么要有检察院或法院的批准才能抓人,这是混淆概念。批准逮捕与批准抓人是两个概念。公安可以以自己的判断传唤,强制传唤,甚至抓人。抓到人后关多长时间,那才得检察院或法院批准。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说明可以无限期拘留嫌疑人了,只等法院判决了。不然公安就得按规定放人,或者申请延长拘留时间。

川师大赚犯刚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说明现在才对证据有了确认。有的人扯什么要有检察院或法院的批准才能抓人,这是混淆概念。批准逮捕与批准抓人是两个概念。公安可以以自己的判断传唤,强制传唤,甚至抓人。抓到人后关多长时间,那才得检察院或法院批准。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说明可以无限期拘留嫌疑人了,只等法院判决了。不然公安就得按规定放人,或者申请延长拘留时间。
不经过法院的审判,任何抓人都是非法的,你们都不懂法。
看治安管理处罚法,嫖娼只有现场才有传唤权,大街上警察是没有随便传唤抓人的权利的
dddomain 发表于 2016-5-13 16:21
不经过法院的审判,任何抓人都是非法的,你们都不懂法。
嗯,看来现在被判了刑事的那些人绝大部分都是被非法抓捕啊
或者他们都是自觉自愿上法院的?
testgtalk 发表于 2016-5-13 16:23
看治安管理处罚法,嫖娼只有现场才有传唤权,大街上警察是没有随便传唤抓人的权利的
嫖娼现场的范围可不是屁民决定的。姓雷的是刚从房子里出来 ,按理警察都会询问。但姓雷的反抗太激烈。如果是一般人,就会冷静一点处理,或者自认倒霉算了。
说明名气比较大的,最好不要去那种地方。想想如果马云被抓嫖娼,肯定也是难以接受的,毕竟有的人比较看重名誉。
你去报案试试,没证据你别想忽悠公安给你立案,更别说抓人了。这个案件抓人公安是有证据的,问题是嫌疑人死了,所有闹大了


这种事,传唤可能比较合适些,也就是自愿去公安局接受询问,甚至可以象外国一样,约个时间去公安局。

动不动就强制,可能不太合适。。。

通常来说,这种事,连传唤都不会有,人出来了,一般正规JC就不会管了,通常正规JC是要冲进去抓现形的,各地的常规,可能都是这样的。。。

这事嘛,总的来说,不大合正规JC的常规。。。

PS,我们在这里纸上谈兵,争来吵去的,其实,大家如果认识正规编制的JC(不是协警那种啊。。。),自己问一下正规JC的常规处理方式,就知道了。。。

PS,我猜测,是不是工作任务定得太高了些,很难完成任务,最后就变成这个样子了。。。

这种事,传唤可能比较合适些,也就是自愿去公安局接受询问,甚至可以象外国一样,约个时间去公安局。

动不动就强制,可能不太合适。。。

通常来说,这种事,连传唤都不会有,人出来了,一般正规JC就不会管了,通常正规JC是要冲进去抓现形的,各地的常规,可能都是这样的。。。

这事嘛,总的来说,不大合正规JC的常规。。。

PS,我们在这里纸上谈兵,争来吵去的,其实,大家如果认识正规编制的JC(不是协警那种啊。。。),自己问一下正规JC的常规处理方式,就知道了。。。

PS,我猜测,是不是工作任务定得太高了些,很难完成任务,最后就变成这个样子了。。。
看看这事后警察还敢不敢这样搞,抓个嫖而已惹一身脏还洗不掉。别的非刑事案件警察大部分都是和稀泥维稳为主,就抓嫖用力,现在抓嫖也变高危事件了那以后怎么办?
  把这股子精力用在所有的职责上面该有多好!

  只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丢个自行车,唉……
说明名气比较大的,最好不要去那种地方。想想如果马云被抓嫖娼,肯定也是难以接受的,毕竟有的人比较看重名 ...
有钱的玩二奶,没钱的玩小姐。海天盛宴 天上人间,哪一个不是有钱人玩的。要不是中央要取缔,哪个警察敢在天上人间前抓嫖赌
不经过法院的审判,任何抓人都是非法的,你们都不懂法。
没有法律常识也就算了,连港产警匪片都没看过吗?
其实,我还是蛮希望jc对所有非法分子动大刑的。。
可惜,我丢的三辆自行车和俩手机jc至今不太上心。。也许它们不如雷洋一样罪大恶极吧。。

另,jc里还是有好人的。。好像大部分人都这么认为。。

传唤,抓捕,起诉,判决
所需要的证据条件是不同的,逐步升级
小花楹 发表于 2016-5-13 17:46
  把这股子精力用在所有的职责上面该有多好!

  只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丢自行车?现实点,自认倒霉吧,连报案都可以省了。。。

不过,如果你是外国人,可以试试报案,反正,那个日本人丢了自行车,有公开报道的。。。
ehnd20 发表于 2016-5-13 20:46
丢自行车?现实点,自认倒霉吧,连报案都可以省了。。。

不过,如果你是外国人,可以试试报案,反正, ...
  所以我之前一直在说:国内很多的 “有关部门” 纯粹是 “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给你瞎管、给你往死里管”。

  从之前的光腚打压 “盒子”、某地 “禁摩限电” 的懒政,到这些天的网盘被关闭……有一件算一件、有一个部门算一个部门(连警察也满算着),都是这样。
都是这样的。
千奇百怪。
不经过法院的审判,任何抓人都是非法的,你们都不懂法。
你是说先在法庭里缺席审判罪犯,警察得到判决书后再抓人。
什么人会有这么奇葩的想法,自己是法盲,不愿学习却来秀下限。
只要警方判断有犯罪嫌疑,就可以抓人,收集到证据就可以向法院提起公诉,没有证据就放人。
你认为警方抓错人,害你受损,可以向法院起诉警方,要求赔偿。
嫖娼现场的范围可不是屁民决定的。姓雷的是刚从房子里出来 ,按理警察都会询问。但姓雷的反抗太激烈。如 ...
嫖娼现场在大街上?
你觉得好笑不?
有钱的玩二奶,没钱的玩小姐。海天盛宴 天上人间,哪一个不是有钱人玩的。要不是中央要取缔,哪个警察敢 ...
所以不要先入为主的认定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警察有好有坏,高级知识分子也有好有坏。
不经过法院的审判,任何抓人都是非法的,你们都不懂法。
法院是审判,你不抓人怎么审判?
因为很多人的前提是公安不可信,公安是不具备信用的群体。基于此前提,当然是抓人得先法院审判了。
有钱的玩二奶,没钱的玩小姐。海天盛宴 天上人间,哪一个不是有钱人玩的。要不是中央要取缔,哪个警察敢 ...
说得好,警察就是官老爷养的狗,所有的国家机关也一样
不经过法院的审判,任何抓人都是非法的,你们都不懂法。
法院判了叫罪犯,之前叫嫌疑人,你个法盲
马利奥 发表于 2016-5-14 12:13
因为很多人的前提是公安不可信,公安是不具备信用的群体。基于此前提,当然是抓人得先法院审判了。
  为什么很多人会有这样的前提?根源是什么?
批准逮捕,一般就37天期限,大案要案另外可以延长。。也不是无期限拘留人。。
国家机关要整你很容易的
没有证据,先随便大街上抓一个,打打就有证据了
中国人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