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性交易中的买方担责,担罪原则不能同意,就算是某些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03:53:15
对于性交易中的买方担责,担罪原则不能同意,就算是某些西方观念如此!

人类的性需求是人类的底层需求,是几乎无法杜绝和人类存在的所必需的,饮食男女那是基本无法替代的需求。当然如果有任何强制和强迫那都是不被允许和接受的,比如强奸和骚扰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但是如果基于双方自愿的性交易,我只谈这个-基于双方自愿的交易,一个需求性,一个需求金钱,那个更加高尚,那个更加低贱?需求金钱比需求性高尚,逻辑合理性在那里??

再请问,吸毒,贩毒,制毒这三者如何定义?话说人没有性就无法繁衍生息,没有毒品会活的更好,吸毒根本就是不是人类的底层需求吧,那么买方担责,担罪,是不是吸毒的立即正法,贩毒,制毒的没事呢??

那么相对于性交易,贩毒对等于失足妇女,制毒对等于妈妈桑或者老鸨子。。。到底该如何认识呢。

本人实话实说,大家讨论不要歪楼,这话题超级容易歪楼。。对于性交易中的买方担责,担罪原则不能同意,就算是某些西方观念如此!

人类的性需求是人类的底层需求,是几乎无法杜绝和人类存在的所必需的,饮食男女那是基本无法替代的需求。当然如果有任何强制和强迫那都是不被允许和接受的,比如强奸和骚扰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但是如果基于双方自愿的性交易,我只谈这个-基于双方自愿的交易,一个需求性,一个需求金钱,那个更加高尚,那个更加低贱?需求金钱比需求性高尚,逻辑合理性在那里??

再请问,吸毒,贩毒,制毒这三者如何定义?话说人没有性就无法繁衍生息,没有毒品会活的更好,吸毒根本就是不是人类的底层需求吧,那么买方担责,担罪,是不是吸毒的立即正法,贩毒,制毒的没事呢??

那么相对于性交易,贩毒对等于失足妇女,制毒对等于妈妈桑或者老鸨子。。。到底该如何认识呢。

本人实话实说,大家讨论不要歪楼,这话题超级容易歪楼。。
自愿?有哪个女的天生喜欢出来卖的?
来我们这么看黄,赌,毒这三样。

唯一的人的基本需求,无可替代的,就是性需求,没有性,人类完蛋。。。

那请问,赌博,吸毒呢,人类基本需求是吗。

那么请问如何对待,制毒,贩毒,如果对待开赌场,如何对待赌场的庄家??
bbc99 发表于 2016-5-13 09:25
自愿?有哪个女的天生喜欢出来卖的?
也有富家女干这事的
bbc99 发表于 2016-5-13 09:25
自愿?有哪个女的天生喜欢出来卖的?
如果非自愿,请拿出具体证据,还有你生活在真空吗,没有自愿的??

你不要说啥为了生活所迫,贫穷所致,这逻辑能成立吗,

你穷了,能偷还是能抢啊。

一个需求性,一个需求金钱,那个更加高尚,那个更加低贱?需求金钱比需求性高尚,逻辑合理性在那里??

最后如果是有强迫的现象,那么贩卖人口的,开场子的老鸨子如何处理,难道警方知道有个地方,在强迫妇女,而没有采取任何制止的措施,然后蹲点抓嫖客??

请问基本的逻辑在那里,没看到。。
买方担罪确实伦理上说不通,估计是纯粹的功能性设定,即通过打击买方摧毁这一市场。
bbc99 发表于 2016-5-13 09:25
自愿?有哪个女的天生喜欢出来卖的?
说实话,现在自愿的是主流。逼良为娼的真不是很多。
买方担罪确实伦理上说不通,估计是纯粹的功能性设定,即通过打击买方摧毁这一市场。
警察知道买方永远存在,因为是硬需求,所以才买方担责。反而把卖方给摧毁了,他们损失就大了。比如贩毒,你在一陌生地方,很容易就能找到小姐,你能很容易买到毒品吗?
搞笑,怎么这个事扯那么多没用的。
天策府属 发表于 2016-5-13 10:22
买方担罪确实伦理上说不通,估计是纯粹的功能性设定,即通过打击买方摧毁这一市场。
说到点子上了,明白人,而且可以。。。。收罚款,大家懂的。
dnacool 发表于 2016-5-13 10:50
搞笑,怎么这个事扯那么多没用的。
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自己无关的确是没用的,其实我也不用说这事,何必呢,注定是个争议很大的话题吧。

问题谁轮上了谁倒霉,如此而已。。。
买方担罪确实伦理上说不通,估计是纯粹的功能性设定,即通过打击买方摧毁这一市场。
问题是打击卖方更容易,详见新中国消灭妓院
全国范围内路边那小足疗是干什么的谁不知道啊(最差也是个飞机店),要说能管它的部门真不少:派出所(治安管理),工商(起照了吗,登记了吗),城管(招牌广告合格吗),消防(营业场所消防验收了吗)凡此种种都没人管,就是你进去就有人管你了
问题是打击卖方更容易,详见新中国消灭妓院
打击卖方的“正规军”更容易,但“游击队”就不一定了,表面消灭妓院跟完全抑制卖淫是两回事,不过是转移阵地而已,美国就是实例。对于卖方而言,被法律制裁的风险是跟自己的糊口相权衡,因此打击卖方对促使卖方转行的可能性较小(从事卖淫所需投入极少,因此从业者转入投入更高的事业更困难);而买方风险权衡的对象是一时享受,放弃买淫的可能性就要大得多,因此对打击更加敏感。建国初期的成就有其时代和社会背景的特殊性,和现状没有太大可比性。
打击卖方的“正规军”更容易,但“游击队”就不一定了,表面消灭妓院跟完全抑制卖淫是两回事,不过是转移 ...
没有了正规军,游击队还能掀起什么大风浪?二奶那么多,不比游击队厉害??!!
没有了正规军,游击队还能掀起什么大风浪?二奶那么多,不比游击队厉害??!!
游击队就更难治理了,就跟地下传教差不多的性质,完全无法估计危害的大小,疾病预防更是无从谈起(半公开化买淫至少还可以大致分别出“高危人群”进行针对性防疫)。婚外情跟买淫是两回事,法制系统对打击前者兴趣不大,只是专注于后者。
游击队就更难治理了,就跟地下传教差不多的性质,完全无法估计危害的大小,疾病预防更是无从谈起(半公开 ...
都游击队了还治什么?难道游击队比嫖客还难治?现在就没有游击队?
都游击队了还治什么?难道游击队比嫖客还难治?现在就没有游击队?
这就像美军在阿富汗一样,2003年就让自己支持的政府取代了塔利班政府,那么剩下这么多年还呆在那里搞什么“治安战”?或者再推远一点,国民党当年把红军政权赶出了江西,那么还在长江中下游反什么共?结果却是相同的:短期成就后是远期失败。

别说中国,直到现在美国同样在打击卖淫(前段时间还有起诉超级老鸨的大新闻),尽管美国的绝大部分妓院早已关闭,卖淫者几乎全成了游击队。
这就像美军在阿富汗一样,2003年就让自己支持的政府取代了塔利班政府,那么剩下这么多年还呆在那里搞什么 ...
然后呢?你是怕政府从妓院收的税少了,还是怕政府控制不了妓院?塔利班打散以后,阿富汗是逐渐走向开化了?还是比以前塔利班当政的时候还绿化?如果游击队比正规军的影响还不好?为何不合法化?如果游击队的影响更小,留着正规军还干什么?
这就像美军在阿富汗一样,2003年就让自己支持的政府取代了塔利班政府,那么剩下这么多年还呆在那里搞什么 ...
等中国的妓院都关闭了也不迟~美国人种低劣,中国也不行?
天策府属 发表于 2016-5-13 12:13
这就像美军在阿富汗一样,2003年就让自己支持的政府取代了塔利班政府,那么剩下这么多年还呆在那里搞什么 ...
内华达可以,用于全国泻火的州
然后呢?你是怕政府从妓院收的税少了,还是怕政府控制不了妓院?塔利班打散以后,阿富汗是逐渐走向开化了 ...
你对我的立场有些误解,我只是在估计政府打击买方这一事实的动机,或者说是站在政府立场推测应该如何打击卖淫,而并没有发表自己对打击卖淫的看法。
内华达可以,用于全国泻火的州
如果正是那样,内华达的那个小镇早就成了第二个拉斯维加斯了。但事实上美国各州居民还是就近解决问题居多,也即非法嫖娼。
自愿?有哪个女的天生喜欢出来卖的?
又有那个人愿意天天上班……不都是为了赚钱嘛
天策府属 发表于 2016-5-13 12:37
如果正是那样,内华达的那个小镇早就成了第二个拉斯维加斯了。但事实上美国各州居民还是就近解决问题居多 ...
内华达好像全州都合法吧,难道还是只有一个小镇?
买方担罪确实伦理上说不通,估计是纯粹的功能性设定,即通过打击买方摧毁这一市场。
现在不是打击市场,而是当做定期收割的菜园子,创收嘛
内华达好像全州都合法吧,难道还是只有一个小镇?
估计营业执照难拿,就算合法开设的难度也不低。
来我们这么看黄,赌,毒这三样。

唯一的人的基本需求,无可替代的,就是性需求,没有性,人类完蛋。。。 ...
对于有毒瘾的人,吸毒就是第一需求。
照你这么说,吸毒的的确不用抓了,人家自愿啊
现在不是打击市场,而是当做定期收割的菜园子,创收嘛
这属于政府内部“上”“下”博弈的范畴,如果只讨论政府跟卖淫者双方这一简化博弈就不用考虑这一点,但从多方博弈的角度考虑就应该考虑进去。
一看就是嫖客
xmyyc 发表于 2016-5-13 13:04
一看就是嫖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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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99 发表于 2016-5-13 12:46
对于有毒瘾的人,吸毒就是第一需求。
照你这么说,吸毒的的确不用抓了,人家自愿啊
错,大错特错,我的结论是客观事实,客观推断。

而你的结论是主观臆测,主观结论。

没有性,你给我繁衍个看看,无性克隆,谁敢,政府允许?没有性,人类完蛋--这个是客观事实。

没有毒品,人类会完蛋??

所以我是唯物辩证法,你是唯心主义的狡辩,娃哈哈。。
背嵬选锋 发表于 2016-5-13 12:43
现在不是打击市场,而是当做定期收割的菜园子,创收嘛
难道的明白人,冒着风险说了实话,大实话
天策府属 发表于 2016-5-13 12:33
你对我的立场有些误解,我只是在估计政府打击买方这一事实的动机,或者说是站在政府立场推测应该如何打击 ...
政府打击卖淫嫖娼依据的是法律。
错,大错特错,我的结论是客观事实,客观推断。

而你的结论是主观臆测,主观结论。

禁个嫖就等于无性了,你把合法婚姻至于何种地位?还说自己是客观事实,笑死人了啊。难道你自己是嫖出来的产物吗?
美、加也禁嫖,但如果行为发生在家里,美国警察没法轻易闯私宅,所以他们多数采用钓鱼执法。。另外,好像他们认为妓女属于弱势群体,所以一般主要罚嫖客和皮条客。
bbc99 发表于 2016-5-13 13:34
禁个嫖就等于无性了,你把合法婚姻至于何种地位?还说自己是客观事实,笑死人了啊。难道你自己是嫖出来的 ...
我估计你才是嫖出来的产物吧 ,满嘴喷粪的蠢货一个!!

如果是合理合法的性,那还要讨论什么呢?我这里说了要让性交易合法了吗?

倒是转进大师啊,转进到性交易是否合法来了,你要讨论这个问题,请自己开帖子。

说不过别人,来这里做人身攻击了,什么东西!!

政府打击卖淫嫖娼依据的是法律。
我指的是广义政府(包括立法和执法在内的公共权力机构整体),而不仅仅是行政机构。
Paprika 发表于 2016-5-13 13:07
挺可爱的小姑娘,为啥要嫖啊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6-5-13 13:16
政府打击卖淫嫖娼依据的是法律。
唉理论上容易说啊,但是执法创收传言不绝,多少年,我们这里,一到年关,执法者们就堵在街头拦电动车,拦住了以后罚了款走人,你让别人怎么看,老百姓活的苦,活的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