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事关大家的日常生活,也和当前的形式有关,所以转来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2:47:49


事件背景:
    一群心国家,关心中国社会的年青人建了几个讨论宗教的QQ群,在群内与某教教徒进行辩论并演变至争吵。后来,由安徽伊斯兰教协会挑头,向警方施压,不依不饶,要求警方抓捕群主和管理员。至今,数名群主和管理员去向不明……

***********************************************************

    ——评安徽伊斯兰教协会的“执法权”及对政府与民众的恐吓

    这个声明是彻头彻尾的非法声明,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严重挑战。

    一,其声明的标题是:奉至仁至善的真主之名。这样的声明与社会主义价值观、与宪法违背。宪法规定我们国家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的国家,马列主义是无神论者,何来真主?赤裸裸的宣扬神论宗教,挑战法律。

    二,声明声称他人侮辱先知。按照马列主义思想原则与辨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世界上没有救世主,没有先知先觉,既然没有先知先觉,何来对先知的侮辱?先知在哪儿?穆罕默德也是肉眼凡胎的人,有什么先知先觉?难道成了超人?简直是胡说八道。鼓吹先知先觉就是骗局,忽悠人民的鬼把戏。必须收起,勿以神论忽悠欺骗群众。

    三,声明声称伊斯兰是和平的。既然是和平的,为何不敢接受批评?不敢面对批判?和平在何处?你有信教的权利,他人有批判宗教的权利,你为何要干预世俗生活?显然是自我矛盾的霸道行径。

    四,声明声称惩罚批判宗教的人就是民族团结。谁告诉你维护伊斯兰就是维护民族团结?简直是胡说八道,伊斯兰是民族?这是典型的以宗教绑架民族,滥用盗用民族之名的行为,回族是伊斯兰吗?错!回族中有党员干部,有学生,有无神论者,也有佛教徒,伊斯兰不代表任何民族,也不代表回族。勿滥用民族之名。

    《反恐法》

    第八十一条利用极端主义,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或者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

    (二)以恐吓、骚扰等方式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

    (三)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共同生活的;

    (四)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生活习俗、方式和生产经营的;

    (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六)歪曲、诋毁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煽动

    按照《反恐法》的以上规定,这个伊协是否构成违反反恐法?我们进行分析。

    1,以恐吓、骚扰的方式干涉不信教的人生活习俗,生活方式,生产经营,伊协已经构成违法。他们对当事人恐吓威胁,擅自给他人扣上污蔑所谓不存在的先知的帽子,威胁他人,影响他人的生活、生产。

    2,歪曲诋毁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煽动事端。之前这个伊协下属的清真寺搞所谓的声明,非法集会,属煽动行为;伊协声明中的标题是:奉至善至仁的真主之名。中国的法律政策哪儿说道有神论了?反倒是反对一切封建迷信,那个单位、部门、社会团体敢如此嚣张到奉神仙的名义去惩罚公民、给公民治罪?这是赤裸裸践踏法律。

    安徽伊协声明已经违法反恐法。应当对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希望安徽省对其依法调查处理,构成违法的,必须依法严惩。写声明的伊协人员一看就是个法盲。

    ===================================

    我们要高声质问安徽民宗委党组,你们哪个敢站出来说有万能的真主、有先知先觉存在?你敢以党性保证有真主先知吗?你们是共产党员吗?这么无耻无知的错误能犯吗?能跟着一群整天喊着真主的封建迷信宣传者搅合在一起?想干嘛?

    我到要问问,安徽伊协今天奉真主之名威胁政府要求惩罚中国公民,明天是否要奉真主之名要求惩罚不信宗教神论、并批判封建迷信的党员?后天是否要奉真主之名推翻党?这是一个十分严肃、严重的问题,奉真主之名可以在中国违法横行吗?党的尊严何在?政府的、人民的尊严何在?

     中国的事,到底是听党的,还是听阿訇的?到底是听政府的,还是听清真寺的?到底是听中央的,还是听伊协的?



---------------------------------------------------------------本想发在警版的,不知怎的就在军事版了,如有不妥,请版主转移下----------------------------------------------------------------


事件背景:
    一群心国家,关心中国社会的年青人建了几个讨论宗教的QQ群,在群内与某教教徒进行辩论并演变至争吵。后来,由安徽伊斯兰教协会挑头,向警方施压,不依不饶,要求警方抓捕群主和管理员。至今,数名群主和管理员去向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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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安徽伊斯兰教协会的“执法权”及对政府与民众的恐吓

    这个声明是彻头彻尾的非法声明,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严重挑战。

    一,其声明的标题是:奉至仁至善的真主之名。这样的声明与社会主义价值观、与宪法违背。宪法规定我们国家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的国家,马列主义是无神论者,何来真主?赤裸裸的宣扬神论宗教,挑战法律。

    二,声明声称他人侮辱先知。按照马列主义思想原则与辨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世界上没有救世主,没有先知先觉,既然没有先知先觉,何来对先知的侮辱?先知在哪儿?穆罕默德也是肉眼凡胎的人,有什么先知先觉?难道成了超人?简直是胡说八道。鼓吹先知先觉就是骗局,忽悠人民的鬼把戏。必须收起,勿以神论忽悠欺骗群众。

    三,声明声称伊斯兰是和平的。既然是和平的,为何不敢接受批评?不敢面对批判?和平在何处?你有信教的权利,他人有批判宗教的权利,你为何要干预世俗生活?显然是自我矛盾的霸道行径。

    四,声明声称惩罚批判宗教的人就是民族团结。谁告诉你维护伊斯兰就是维护民族团结?简直是胡说八道,伊斯兰是民族?这是典型的以宗教绑架民族,滥用盗用民族之名的行为,回族是伊斯兰吗?错!回族中有党员干部,有学生,有无神论者,也有佛教徒,伊斯兰不代表任何民族,也不代表回族。勿滥用民族之名。

    《反恐法》

    第八十一条利用极端主义,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或者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

    (二)以恐吓、骚扰等方式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

    (三)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共同生活的;

    (四)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生活习俗、方式和生产经营的;

    (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六)歪曲、诋毁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煽动

    按照《反恐法》的以上规定,这个伊协是否构成违反反恐法?我们进行分析。

    1,以恐吓、骚扰的方式干涉不信教的人生活习俗,生活方式,生产经营,伊协已经构成违法。他们对当事人恐吓威胁,擅自给他人扣上污蔑所谓不存在的先知的帽子,威胁他人,影响他人的生活、生产。

    2,歪曲诋毁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煽动事端。之前这个伊协下属的清真寺搞所谓的声明,非法集会,属煽动行为;伊协声明中的标题是:奉至善至仁的真主之名。中国的法律政策哪儿说道有神论了?反倒是反对一切封建迷信,那个单位、部门、社会团体敢如此嚣张到奉神仙的名义去惩罚公民、给公民治罪?这是赤裸裸践踏法律。

    安徽伊协声明已经违法反恐法。应当对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希望安徽省对其依法调查处理,构成违法的,必须依法严惩。写声明的伊协人员一看就是个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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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要高声质问安徽民宗委党组,你们哪个敢站出来说有万能的真主、有先知先觉存在?你敢以党性保证有真主先知吗?你们是共产党员吗?这么无耻无知的错误能犯吗?能跟着一群整天喊着真主的封建迷信宣传者搅合在一起?想干嘛?

    我到要问问,安徽伊协今天奉真主之名威胁政府要求惩罚中国公民,明天是否要奉真主之名要求惩罚不信宗教神论、并批判封建迷信的党员?后天是否要奉真主之名推翻党?这是一个十分严肃、严重的问题,奉真主之名可以在中国违法横行吗?党的尊严何在?政府的、人民的尊严何在?

     中国的事,到底是听党的,还是听阿訇的?到底是听政府的,还是听清真寺的?到底是听中央的,还是听伊协的?



---------------------------------------------------------------本想发在警版的,不知怎的就在军事版了,如有不妥,请版主转移下----------------------------------------------------------------
哎 只好说问题出在前三排
感觉此贴会被锁
锁就锁呗。exe
回回惹事很多,关键是官方态度暧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