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境内化学武器处理,出现很大的转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00:02:07
委员请各位读者注意:

  1999年7月30日,中日两国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备忘录》签订以后,日本政府对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武负全部责任,并为销毁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技术、专家、设施及其他资源,中国政府对此提供适当协助。截至05年6月21日,中日双方就建设销毁设施,尚未完全达成一致。日方预算出台。
  按照日本外务省亚洲大洋州局中国课的官员的说法:“按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规定处理在华遗留化学武器是一个目标,但从目前的进展情况来看,在原定的2007年4月完成处理工作,时间非常紧张。”
  显然,由于日本对备忘录的不认真执行,07年4月之前完成销毁工作不可能。
  中国有理由指出:由于日本方面不能履约,原约定无效。
  中国境内化学武器处理,就有了很大的转机!
  届时,中国有充分理由要求日本将遗留化学武器运回日本国内处理。

背景资料来源:
国际先驱导报
http://news.tom.com/1020/1022/2005621-2238491.html


     日本处理在华化武工作进展缓慢 拨专款传闻不实
         http://news.tom.com
        2005年06月21日13时27分
         来源:国际先驱导报



  尽管日本政府这些年围绕处理遗留化武做了一些工作,但处理工作至今仍进展缓慢。日外务省也不得不承认难以完成原定2007年4月处理完毕的目标

国际先驱导报驻东京记者吴谷丰、记者李慕瑾报道

  《日本经济新闻》最近报道说,日本政府已决定拨款2000多亿日元,在中国境内建设大型化学武器处理设施问题。然而,《国际先驱导报》驻东京记者6月13日电话采访了日本外务省及化武室有关官员,他们都说《日本经济新闻》的报道是严重失实,日本政府正在与中国进行协商,双方尚未就处理设施的规模和时间等问题取得一致,目前也不清楚需要多少经费,因此无法确定具体金额。
  6月14日,中国外交部亚洲司化武办在接受本报采访时也指出:“《日本经济新闻》这个报道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我们已要求日方作出澄清。”
  日本出资额度尚未确定
  《日本经济新闻》6月7日报道称,“此计划将是日本政府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海外计划。如果兴建时间比预期还要耗时,可能投入更多资金。”
  该报还指出,“日中两国今夏将针对兴建计划签署特别协定,协定内容预料将允许外国公司加入处理场建造计划。日本政府预计一年内展开国际招标,挑选负责计划的建设公司。参与计划的外国公司,进口所需材料可获得优惠关税待遇,在中国进行与计划相关交易也将享有优惠赋税”云云。
  对此,外交部化武办在接受《国际先驱导报》采访时指出:“ 根据1997年联合国《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1999年中日两国《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有关规定,日本政府对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武负全部责任,并为销毁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技术、专家、设施及其他资源,中国政府对此提供适当协助。目前中日双方正围绕建设销毁设施相关准备工作进行磋商,尚未完全达成一致。我们不清楚日方制定2000亿日元预算的依据是什么。
  “中日双方专家目前正在就建设销毁设施技术方案等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在这些问题最终协商确定前,很难确定具体经费数额。”
  200万枚?70万枚?
  据日本外务省国际报道官千叶明向本报记者介绍,目前日本内阁府遗弃化学武器处理担当室与中国外交部亚洲司化武室的官员们,几乎每月举行一次磋商,日本外务省亚洲大洋州局中国课的官员有时也参加。但他说:“按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规定处理在华遗留化学武器是一个目标,但从目前的进展情况来看,在原定的2007年4月完成处理工作,时间非常紧张。
  千叶明表示,“日中两国专家正在就数量问题展开调查,并协商化学武器的处理方法。目前的问题是日中两国在遗留化学武器的数量上存在分歧。”
  据悉,中方认为总数有200万枚,分布在当时被日军占领过的中国领土上,包括安徽、河北、黑龙江、江苏、吉林、辽宁、山西、浙江和内蒙古等十几个省区。目前已被挖出并处理过的只有3.7万件,却已有2000中国人因这类武器泄漏受害。日方则声称,总共只有70万枚,且90%分布在中国东北,其中67万枚都在吉林延边朝鲜(专题,图库)族自治州敦化市的哈尔巴岭。
  大型处理基地?小型厂房?
  日本内阁府遗弃化学武器处理担当室参事官辅佐前田向本报介绍说,在目前日中双方的磋商中,由于建设处理基地的费用需要多少尚不清楚,日方还没有提出具体金额。他辩称:“这并不是说日本政府对建设处理设施持消极态度,问题是双方尚未商定建设什么样的处理设施建筑物。”
  日本《读卖新闻》在今年5月中旬曾报道说,日本计划在三年内,在哈尔滨、北京、南京及其他9个有日军遗留化学武器的城市,兴建厂房处理这些有毒物质。据报道,日本原来希望在中国东北的吉林省兴建一座大型厂房,以集中处理遗留在中国的化学武器,但后来决定在各个存有这些有毒物质的城市兴建小型厂房就近处理,因为这样效率较高。
  前田没有对《日本经济新闻》关于“外国公司介入”的报道做出评价,他表示“建设处理设施需要大量人力,到时只能委托民间企业负责”。委员请各位读者注意:

  1999年7月30日,中日两国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备忘录》签订以后,日本政府对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武负全部责任,并为销毁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技术、专家、设施及其他资源,中国政府对此提供适当协助。截至05年6月21日,中日双方就建设销毁设施,尚未完全达成一致。日方预算出台。
  按照日本外务省亚洲大洋州局中国课的官员的说法:“按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规定处理在华遗留化学武器是一个目标,但从目前的进展情况来看,在原定的2007年4月完成处理工作,时间非常紧张。”
  显然,由于日本对备忘录的不认真执行,07年4月之前完成销毁工作不可能。
  中国有理由指出:由于日本方面不能履约,原约定无效。
  中国境内化学武器处理,就有了很大的转机!
  届时,中国有充分理由要求日本将遗留化学武器运回日本国内处理。

背景资料来源:
国际先驱导报
http://news.tom.com/1020/1022/2005621-2238491.html


     日本处理在华化武工作进展缓慢 拨专款传闻不实
         http://news.tom.com
        2005年06月21日13时27分
         来源:国际先驱导报



  尽管日本政府这些年围绕处理遗留化武做了一些工作,但处理工作至今仍进展缓慢。日外务省也不得不承认难以完成原定2007年4月处理完毕的目标

国际先驱导报驻东京记者吴谷丰、记者李慕瑾报道

  《日本经济新闻》最近报道说,日本政府已决定拨款2000多亿日元,在中国境内建设大型化学武器处理设施问题。然而,《国际先驱导报》驻东京记者6月13日电话采访了日本外务省及化武室有关官员,他们都说《日本经济新闻》的报道是严重失实,日本政府正在与中国进行协商,双方尚未就处理设施的规模和时间等问题取得一致,目前也不清楚需要多少经费,因此无法确定具体金额。
  6月14日,中国外交部亚洲司化武办在接受本报采访时也指出:“《日本经济新闻》这个报道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我们已要求日方作出澄清。”
  日本出资额度尚未确定
  《日本经济新闻》6月7日报道称,“此计划将是日本政府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海外计划。如果兴建时间比预期还要耗时,可能投入更多资金。”
  该报还指出,“日中两国今夏将针对兴建计划签署特别协定,协定内容预料将允许外国公司加入处理场建造计划。日本政府预计一年内展开国际招标,挑选负责计划的建设公司。参与计划的外国公司,进口所需材料可获得优惠关税待遇,在中国进行与计划相关交易也将享有优惠赋税”云云。
  对此,外交部化武办在接受《国际先驱导报》采访时指出:“ 根据1997年联合国《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1999年中日两国《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有关规定,日本政府对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武负全部责任,并为销毁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技术、专家、设施及其他资源,中国政府对此提供适当协助。目前中日双方正围绕建设销毁设施相关准备工作进行磋商,尚未完全达成一致。我们不清楚日方制定2000亿日元预算的依据是什么。
  “中日双方专家目前正在就建设销毁设施技术方案等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在这些问题最终协商确定前,很难确定具体经费数额。”
  200万枚?70万枚?
  据日本外务省国际报道官千叶明向本报记者介绍,目前日本内阁府遗弃化学武器处理担当室与中国外交部亚洲司化武室的官员们,几乎每月举行一次磋商,日本外务省亚洲大洋州局中国课的官员有时也参加。但他说:“按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规定处理在华遗留化学武器是一个目标,但从目前的进展情况来看,在原定的2007年4月完成处理工作,时间非常紧张。
  千叶明表示,“日中两国专家正在就数量问题展开调查,并协商化学武器的处理方法。目前的问题是日中两国在遗留化学武器的数量上存在分歧。”
  据悉,中方认为总数有200万枚,分布在当时被日军占领过的中国领土上,包括安徽、河北、黑龙江、江苏、吉林、辽宁、山西、浙江和内蒙古等十几个省区。目前已被挖出并处理过的只有3.7万件,却已有2000中国人因这类武器泄漏受害。日方则声称,总共只有70万枚,且90%分布在中国东北,其中67万枚都在吉林延边朝鲜(专题,图库)族自治州敦化市的哈尔巴岭。
  大型处理基地?小型厂房?
  日本内阁府遗弃化学武器处理担当室参事官辅佐前田向本报介绍说,在目前日中双方的磋商中,由于建设处理基地的费用需要多少尚不清楚,日方还没有提出具体金额。他辩称:“这并不是说日本政府对建设处理设施持消极态度,问题是双方尚未商定建设什么样的处理设施建筑物。”
  日本《读卖新闻》在今年5月中旬曾报道说,日本计划在三年内,在哈尔滨、北京、南京及其他9个有日军遗留化学武器的城市,兴建厂房处理这些有毒物质。据报道,日本原来希望在中国东北的吉林省兴建一座大型厂房,以集中处理遗留在中国的化学武器,但后来决定在各个存有这些有毒物质的城市兴建小型厂房就近处理,因为这样效率较高。
  前田没有对《日本经济新闻》关于“外国公司介入”的报道做出评价,他表示“建设处理设施需要大量人力,到时只能委托民间企业负责”。
国债投资1000万元建基地
  6月1日上午10时58分,经国家卫生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批准,敦化市中毒救治基地举行了开工奠基仪式。
  之前,敦化没有专门针对化学武器中毒而专门救治的场所。像去年刘浩、周桐受伤后也是在敦化市医院的烧伤科进行治疗的。虽然近几年来,该医院投资购进了先进的设备,设置了隔离病房,但条件还远达不到化学武器中毒救治的条件。考虑到敦化市集中销毁日遗化学武器的情况,今年国家国债投资1000余万元在敦化市成立了这个中毒救治基地。据介绍,防化疗病区面积为2400平方米。防化疗病区中配置的装备有:临床抢救设备、现场救护设备、现场分析、处理设等,该基地属三类化学中毒救治基地,主要功能是负责当地居民和化学武器销毁工作人员的损伤救治。
  敦化市中毒救治基地的建立,将解决敦化因毒气弹泄露事件、没有专项救治条件的问题,为解决毒气弹泄露和日遗化武的集中的集中销毁,提供了优良的医疗保障。但是人们更希望,对于日遗化武,作为主要责任方的日本能采取更加积极的态度去处理,愿曾经的伤痛不再重来。
最好日本人不拨款,咱们也正好顺势废了这个备忘录!
呵呵 日本人还是自己运回去处理吧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6 19:40:43编辑过]
“据悉,中方认为总数有200万枚,分布在当时被日军占领过的中国领土上,包括安徽、河北、黑龙江、江苏、吉林、辽宁、山西、浙江和内蒙古等十几个省区。目前已被挖出并处理过的只有3.7万件,却已有2000中国人因这类武器泄漏受害。日方则声称,总共只有70万枚,且90%分布在中国东北,其中67万枚都在吉林延边朝鲜(专题,图库)族自治州敦化市的哈尔巴岭。”

补充一点,我印象中大概10年前看过一份资料 上面说我国政府掩埋过几十万枚各种毒气弹,但是没有技术力量销毁。只有采取掩埋的办法。好像是在黑龙江省的一座山上(具体地址忘了),这座山靠近松花江,和图们江的上游。如今几十年过去了,一旦这些毒气弹锈蚀,渗漏。有毒物质渗透入江河那后果不堪设想,文章最后呼吁要尽快解决这个问题。10年过去了,还在原地打转,没有实质性进展,我们中国人抱着那么多毒气弹过日子,那滋味也让日本人尝尝。
从毒气弹事件可以清晰的看出从某种意义上说 二战并没有结束。还在危害着中国人民。
好像前几年上海也有报道,某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挖出了毒气弹。日本人的蹑种真多啊!
现在清醒还不算很晚
  日方应当提供详细的遗留化武分布图.以利于我方即时布控,以免发生新的泄漏伤人事件.而从这段话来看----“据悉,中方认为总数有200万枚,分布在当时被日军占领过的中国领土上,包括安徽、河北、黑龙江、江苏、吉林、辽宁、山西、浙江和内蒙古等十几个省区。目前已被挖出并处理过的只有3.7万件,却已有2000中国人因这类武器泄漏受害。日方则声称,总共只有70万枚,且90%分布在中国东北,其中67万枚都在吉林延边朝鲜(专题,图库)族自治州敦化市的哈尔巴岭。”----日方显然不老实,没有交代全部的遗留化武地点,那么所谓的"2007年4月处理完毕"本身就是欺骗!
强烈要求它们运回去处理
递到联合国,声讨不负责任的国家无权申请常任席位!
  如果大家赞同这个观点,欢迎无限制转贴到其他论坛。
哪能只是运回去这么简单!
我老家是吉林省敦化县,我父亲对我说,他小的时候就看过日本人的毒气弹。
委员:
   从我贴的《备忘录》看没有找到双方约定的“遗留在华化武”的明确处理完成时间---2007.4啊,只是对方说过,可以说口说无凭啊,那怎么毁约呢?此理由能否站得住脚啊?
  忙活了两个小时。去了几个论坛发布消息。希望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
共和国的子民:

  如你所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里面条文粗疏,对于应该销毁的数量、期限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媒体中是有援引日本外务省官员的话说:难于在2007年4月前彻底销毁完毕。那么,这个明确的时间期限可能是出在其他附加约定中。
  备忘录中有:“六、两国政府确认,有关今后销毁工作的计划、实施、运营等问题,将通过中日联合工作组等渠道协商解决。”所以委员估计2007年4月完成的约定,出现在工作组会谈纪要中。也算是有效的约定。
  关于具体实施步骤,中日双方都在称对方行动迟缓,请看新闻资料:

http://news.sina.com.cn/c/2005-06-28/17536292377s.shtml

       刘建超:日方应采取行动推动处理日本遗弃化武进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7:5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八日电(记者李静)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今天就日方称中国在处理遗弃化武问题上应对缓慢答记者问时表示,中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处理日本遗弃化武问题,并为加快处理进程作出了积极努力。应是日方采取行动,多做有利于推动处理日本遗弃化武进程的事。
  据日本各大报二十八日报道,外务省高官二十七日就广州日本遗弃化武伤人事件答记者问时称,日方想加快处理进程,但中方应对缓慢。
  刘建超说,中方已就此向日方提出交涉,要求日方作出澄清。
  他说,日本遗弃化武是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至今仍对中国有关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构成重大现实威胁。此次广州日本遗弃化武伤人事件再次说明了这一事实。日本政府理应严格遵循《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中日两国政府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切实承担起销毁日本遗弃化武的责任,尽早彻底干净地销毁日本遗弃化武。
  委员反复阅读了《备忘录》,认为此约定非常模糊,其中内容不涉及在今后进一步发现的遗弃化学武器的处理。
  我想:中国外交部在签约时候,是考虑到这些已经发现的70万枚先处理,以后还会有发现;日本外务省是考虑先销毁已经发现的证据,竭力在中国悄悄地把这影响缩小,不让国内人知道太多。双方都有自己的打算。
  从《备忘录》中,也没有看到日本应该全面提供遗弃化学武器地图。看来日本想掩盖,中国谈判没有取得这方面的进展。
  《备忘录》的不完善,就意味着日后还会有争执发生。
  在化武问题上,中国有法理有证据,只要中国外交部能够牢牢抓住日本执行不力缺乏诚意的问题,就能够在谈判中获得主动。对于逾期未能够销毁和新发现的化武,坚决退回日本国内处理。
坚决支持将日本侵华日军遗留化学武器问题提交联合国安理会讨论处理。
坚决顶起!!!
化武问题是我们可以打的一张牌,不能就这样不用,让日本蒙混过关,我们吃的亏还少吗?可是我担心的是国家相关部门。
    对于日本历史罪行问题,我们应当联合其它受害国,设立一个专门的网站,该网站可以挂靠在一些研究组织下面,经费由大家捐款或由政府支出,网占要用各种语言,尤其是日语不能少,可以设在美国等境外国家,总之一定要国际化,宣传方式要注意吸引一般老百姓尤其是青年。这个网站肯定会受到攻击,但越受到功击,它的影响就越大。
一定要倭国运回去处理.
[B]以下是引用[I]silver8[/I]在2005-10-8 17:44:00的发言:[/B][BR]一定要倭国运回去处理.

对,让他们运回去处理。
发现一枚就运到倭猪的大使馆去
  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规定,若至2007年4月,日本仍没有完成处理工作,在中国政府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最后期限延后至2012年4月,而此后,日本就不再有义务去回收处理在华遗留的化学武器。
  不知道诸位对此有何看法?
  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规定,若至2007年4月,日本仍没有完成处理工作,在中国政府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最后期限延后至2012年4月,而此后,日本就不再有义务去回收处理在华遗留的化学武器。
  不知道诸位对此有何看法?
連数量都没有一个共識什幺時候処理完能叫日本人説了算?
目前最重要的是要将這个問題公開化、複雑化、国際化争取最大影响、影响大份量就重
委员:
   我发现东方时事评论在2005.6.28中所作评论比较有意思,对“毁约”一事有所指,供你参考。
    http://fighterx.blogchina.com/2144919.html
    ......显然,了解了这些事实之后,我们再来看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对该问题的回答,原文是:

   答:我们注意到了日本新闻媒体所作的有关报道。中方已就报道中所提及的日本外务省的官员就处理在华遗弃化武问题的表态向日方提出交涉,并要求日方作出澄清。我要指出的是,日本遗弃化武是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之一,至今仍然对中国有关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构成重大的、现实的威胁。此次在广州发生的日本遗弃化武伤人事件再次说明了这一事实。日本政府理应严格遵循《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中日两国政府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切实承担起销毁日本遗弃化武的责任,尽早彻底干净地销毁日本遗弃化武。

    在东方评论员看来,北京的态度,已经由刘建超说得非常清楚了,那就是,“日本政府理应严格遵循《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中日两国政府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切实承担起销毁日本遗弃化武的责任,尽早彻底干净地销毁日本遗弃化武”。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强调一点,那就是,中日在正式签署《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的时候,日方就在“备忘录”中明确表示“铭记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原则和精神”,“承认在中国遗弃了化学武器,承诺将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诚实履行作为遗弃缔约国应承担的义务”。

   显然,在东方评论员看来,正是有了日本“铭记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原则和精神”这一前提,才有了“备忘录”本身,也才有了一套可以依据的“化学武器处理流程”,然而,不论是“中日联合声明”、还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其原则和精神早已经被“小泉参拜靖国神社”、日本高官“否认侵略历史”,日本将台海纳入“美日安保指针”这一系列动作“给践踏了”。


●中日双方都“心里有数”的“原则问题”

    [B]因此,在“前提条件”已经没有了的情况下,北京当然有理由不让日本按“原来的流程”加以处理,在东方评论员看来,这看起来虽然只是一个细节,但却是个原则问题,在这一点上,中日双方都是“心里有数”。 [/B]
这样不错。
共和国的子民:

  看了你提供的东方评论,委员想起来了中国驻日大使王毅也说过类似的话,请看《联合早报》新闻资料:

      自民党前干事长转述北京警告
        小泉参拜神社将严重打击日经济



● 符祝慧(东京通讯员)
  日本自民党前干事长加藤纮一警告,如果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今年继续到靖国神社参拜,将会给日本经济带来严重的打击。
  加藤纮一刚刚结束对中国的访问回返东京,现在他更关注靖国神社问题对日本的影响。
  加藤纮一是这个月内第三个访问中国的日本政要。据悉,他有可能竞逐下一届自民党总裁,是接替小泉出任首相的人选之一。
  加藤纮一于本周一和周二在北京进行短期访问,他同中国共产党中央对外联络部长王加瑞以及国务委员唐家璇进行了会谈。
  访问中国后的加藤纮一接受路透社采访,他说:“小泉纯一郎首相不应该继续到靖国神社参拜。按照中方的说明,中国政府花费了相当长的时间,才说服反日的相关人士,将混乱局势控制下来。中方也强调,那是一个充满紧张的局面。靖国神社问题对中日关系的影响,绝不是我们所想象的只有3-4%的比重,而是有着很大的影响。”
  接着,加藤纮一也传达中国口信:“要消除中日关系的紧张,小泉今年就不该去靖国神社,否则,将严重打击日本经济。”
  加藤纮一做出以上谈话的同一时候,驻日的中国大使王毅也在一演讲会上对日本表示:日本首相到靖国神社参拜,就是违反与国际社会以及和中国的约定。
  [B]王毅说:日本是在甲级战犯接受远东国际法庭裁决后,才得于复归国际社会,可是,现在却出现否定国际裁决的言论。靖国神社问题超越内政,它已经属于一个外交问题。日本有必要重新认知与国际的约定。另外,在中日建交之际,因为是日本表示承认那段侵略历史,中国才作出不向它要求赔偿的决定。日本首相到神社参拜甲级战犯,就是打破与中国的约定。”[/B]
http://www.zaobao.com/gj/gj050625_503.html

  我们特别注意王毅大使的新说法:“在中日建交之际,因为是日本表示承认那段侵略历史,中国才作出不向它要求赔偿的决定。”
  这一提法,就是对突破中日关系不正常基础的方向性意见。
  我们都知道,我们在对日正常化过程中,放弃了索赔权力,也让日本认罪变成“牢记历史”,这是带有屈辱性的不正常基础上的正常化。近年来,有识之士不断提出突破非正常基础上的中日不平等关系困局种种方式方法。其中有些方法可谓相当大胆——比如,七十年代对日协议未经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宣布为非法缔约。
  这种方法,会造成内讧,也是属于单方毁约的方法。
  有些方法比较聪明,比如,在对日索赔问题上,国际法学界提出:中国政府放弃的只是政府间赔偿,中国政府从来没有,也没有权力代表人民放弃民间索赔权。这个方法在法理上有充分的依据。此意见被政府和民间采纳,成为推动民间对日索赔的法理基础。
  我们回头看王毅大使的讲话,看看东方评论指出的——是日本在毁约,是日本在破坏中日友好基础。基于中日友好基础的国际协议,既然被日本毁约了,中国方面有权追究日毁约责任。

  这是高明的方法,这是有理有利的严正立场。
强烈要求它们运回去处理强烈要求它们运回去处理
希望我的外交部门不要出昏招.
今天新浪的新闻
出处:http://news.sina.com.cn/c/2005-10-11/10137138705s.shtml

内容:
新华网北京10月11日电 (记者白洁) 日本内阁府事务次官江利川毅定于11日至14日访华,届时中方有关方面负责人将与江利川毅就侵华日军遗弃化学武器处理问题进行磋商。

  据了解,这是迄今为止日本政府就侵华日军化学武器处理问题来华访问的最高级别官员。

江利川毅此行除北京外,还将赴吉林省敦化市日本遗弃化武埋藏点考察。

  日本遗弃化学武器散布在中国十几个省份,其中以东北地区最为集中。这些遗留在中国境内的化学武器仍对中国的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构成巨大威胁。

  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中日两国政府签署的《备忘录》的规定,日本政府承担销毁遗弃在华化武责任,并为销毁遗弃在华化武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技术、专家、设施及其他资源,中方提供适当协助。

注意最后一句“日本政府承担销毁遗弃在华化武责任,并为销毁遗弃在华化武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技术、专家、设施及其他资源,中方提供适当协助。”
日本人殺了人然后給咱点銭咱還得帮它消脏 !天理何在!
這口悪気不得不出啊
大家可要多出点子多力啊
  注意到新闻了。备忘录规定主要责任在日本方面。
TBS老哥:
  让人四处转贴了。
委員兄辛苦了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件事情最后的结果应该是把期限推迟到2012年。
其实事情的核心是逼着日本拿出遗弃化学武器的分布图,日本人手里肯定有档案,但是他们就是不肯拿出来,这才是造成遗弃化学武器处理如此缓慢的重要原因。
为什么我们的政府部门还不多做宣传
让老百姓知道并了解毒气弹的有关知识
居然还有人只知道卖钱
连命都不要了
觉得只要认真的来宣传此事
让大家都知道它的危害性
相信就算是文盲也不至于做这种傻事
[em06][em06]
恩,强烈支持!转贴中
其实他们的东西落后了,威力有限,否则留着给日本人用上。[em01]
日本人在它的教科書上説是為了亜洲解放而発動戦争
我們有必要将這本生動的教科書送還給它們
学好学坏就是它自己的事了。学好了可交、学不好該打
各位朋友:
  请把转贴的地址也附上来,我们也去看看效果。谢谢!
  有人写稿,有人转贴,我们用民间的力量来支持正义的事业。
强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