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问中日关于处理在华遗留化学武器的协议现在怎么样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6 18:45:25
昨天发布了关于中日共同开发东海油气田的协议,本人水平学识有限,不去说了,倒是想起了好几年前中日签订了关于处理在华遗留化学武器的协议,记得好象协议好象要求日本在华建立处理工厂进行处理(比较的不爽,要是运回日本国内处理就更好了),并承担所有费用,好像是,记不清了。这里哪位高人知道这个协议现在执行的怎么样了?所谓的处理工厂建立了吗,现在那些化学武器是否得到了处理?

昨晚发这个帖子结果可能是因为字数的问题被系统和谐了,今天又找了些素材,补充一下,希望不再有问题。


中日两国政府在1999年7月签署了《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根据规定,日本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必须在10年内,即2007年4月前彻底销毁。2006年9月的新闻说整个销毁过程却进展缓慢,迄2006年9月为止,没有一枚被发现并临时存放的化武被销毁。从1999年到2005年,日本方面连续7年都拨款用于日军遗留化学武器处理,“每年日本都对下年度的资金有预算,不可否认的是从预算数字来看,日方每年的资金投入额度是增加的。今年、明年、后年处理遗留化学武器进入实质性阶段,而且随着销毁工作的进程,资金会发生变化。但这部分资金到底是如何用的、用于什么地方却没有明确的交代。”这部分钱预算做得很高,但用于实质性销毁化学武器的很少,一般来说日本从人员、公司、技术处理上都选择本国来源。“其实就是把自己的钱又赚回去了。

  根据介绍,日本用于处理财政拨款的这部分资金来自国家财政,是日本纳税人的钱。但根据中日双方的协议,如何用资金日方无须对中方负责。“每年都有很高的预算,但这部分钱既没有向中方公布,也没有向日本国民公布,非常不透明,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就不得而知了。”苏向祥表示,他和其他人将通过民间组织方式要求日本公开具体资金数字,公开财务制度,加速处理遗留化学武器进程。

  
2007年10月18日,日本媒体披露,从日本一家名为“遗弃化学武器处理机构”的公司承
包了部分项目的太平洋国际咨询公司(Pacific Consultants International,以下简称PCI公司)的两位前社长,因涉嫌非法挪用处理遗弃化武专项资金1亿日元(约合625万元人民币),被日本东京地方检察院特别搜查部批准拘留。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在当天的例行记者会上对此事所作的反应是:“中方希望此事不要影响处理日遗化武工作的进程,也希望日方以负责任的态度早日解决该问题。

外交部处理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问题办公室主任刘毅仁曾向媒体介绍,当年因为考虑到运输安全问题,中国政府才同意在中国境内销毁。从这一点来讲,中方为协助日方销毁遗弃化学武器做出了巨大的牺牲。

1999年7月30日,中日双方签署《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日本国政府将为销毁遗弃化学武器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技术、专家、设施及其它资源。”这就等于日本政府花钱买一个化武不运回国内的对等条件。但是日本政府是否兑现了承诺呢?

“99年到现在,还没有听说过因为资金问题延缓化武处理进程的问题。”据已退休的解放军防化指挥工程学院教授纪学仁说。该学院的履约事务办公室参与了遗弃化武的处理。而另一位专家也持同样看法,他认为导致处理拖延的主要是技术问题,不是资金问题。

据《国际先驱导报》记者从日本内阁府网站查到的数据:日本用在处理遗弃在华化武方面的费用,1999到2005年度实际花费共计389.4亿日元,而2006年度预算是177.1亿日元,2007年度预算是211.6亿日元。



2007年4月温总理访问日本,据日本媒体9日报道: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会谈时,将针对日军遗留在中国的有毒瓦斯等化学武器问题达成协议。在协议签订后,日本政府将投入940亿日元(约合66亿元人民币),引进移动式处理设施清除所有化学武器


我又查到了些日本官方的有关处理遗弃化学武器发表的东西,原内容在日本驻华大使馆的中文网站(http://www.cn.emb-japan.go.jp/media/media060407.htm)上,摘录如下:

日本内阁府遗弃化学武器处理担当室室长高松明于2006年4月6日至7日访问了中国,并与中国媒体记者进行了交流。

对旧日本军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日本政府有妥善处理的义务,但这义务并不是在战后处理的框架中履行的,而是在1997年生效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这一国际公约的框架中履行的义务。遵照这一公约,日本作为遗留缔约国,为处理遗弃化学武器负责提供一切必要的财政、技术、专家、设施及其他资源。而中国作为领土缔约国,应对此提供相应的工作。现在,日中双方在这一框架下进行遗弃化学武器的销毁工作。

  在哈尔巴岭发现的大量遗弃化学武器大部分都埋藏了60多年,化学武器弹体中有化学药剂及火药,因此十分危险。这些化学武器的回收处理工作是一项从未尝试过的工作。关于化学武器的处理技术,日中专家进行了5、6年的协商,2年前终于达成了协议。关于在哈尔巴岭建立两个大的设施,日方正在与中国政府进行磋商。在两个设施中的一个是挖掘回收设施,对所发现的化武进行鉴定保管回收,另外还计划在挖掘回收设施东北方四公里处修建销毁设施。日方希望这两大设施能够完全处理埋藏在哈尔巴岭的遗弃化学武器。

  处理遗弃化学武器的工作是涉及到日中间存在的过去的负面遗产的工作,日方的目标是希望这项工作能够成为日中两国合作的范例。

  大家都知道在2年半前,在中国的齐齐哈尔发生了因化学武器造成的事故。当时有1名中方人员死亡,43人受伤。非常遗憾的是,之后也相继发生了一些小事故。日方非常希望能尽快推动这项工作,并希望中国人民不再受此伤害。日本政府的应对措施、所作的努力可能还达不到让中方完全满意,但是日本政府在与中国政府继续磋商,在竭尽全力地解决这个问题。

记者问:那这次商谈的结果呢?


答:现在磋商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但是,我们回东京以后,会就这些问题进行磋商,相信中方也会站在这一立场进行讨论。因此,日方希望双方能就这一问题达成协议。

问:现在在进行处理化学武器工作的过程中有哪些困难?


答:在《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中提到,遗留缔约国有必要去销毁遗弃化学武器,日本作为遗留缔约国,为处理旧日本军遗留的化学武器应提供一切必要的财政、技术、专家、设施及其他资源来进行处理。另外一方面,中国是遗弃化学武器所在地,因此中方也作为领土缔约国应提供适当的合作。特别是像哈尔巴岭,埋藏了大量的化学武器,而挖掘、回收这些化学武器的技术和设备都比较特殊。因此,日中双方正在讨论如何运用这些技术和设施,以及与什么组织进行合作。



都是比较早的内容了,我想知道现在的进展情况,有高人知道吗?昨天发布了关于中日共同开发东海油气田的协议,本人水平学识有限,不去说了,倒是想起了好几年前中日签订了关于处理在华遗留化学武器的协议,记得好象协议好象要求日本在华建立处理工厂进行处理(比较的不爽,要是运回日本国内处理就更好了),并承担所有费用,好像是,记不清了。这里哪位高人知道这个协议现在执行的怎么样了?所谓的处理工厂建立了吗,现在那些化学武器是否得到了处理?

昨晚发这个帖子结果可能是因为字数的问题被系统和谐了,今天又找了些素材,补充一下,希望不再有问题。


中日两国政府在1999年7月签署了《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根据规定,日本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必须在10年内,即2007年4月前彻底销毁。2006年9月的新闻说整个销毁过程却进展缓慢,迄2006年9月为止,没有一枚被发现并临时存放的化武被销毁。从1999年到2005年,日本方面连续7年都拨款用于日军遗留化学武器处理,“每年日本都对下年度的资金有预算,不可否认的是从预算数字来看,日方每年的资金投入额度是增加的。今年、明年、后年处理遗留化学武器进入实质性阶段,而且随着销毁工作的进程,资金会发生变化。但这部分资金到底是如何用的、用于什么地方却没有明确的交代。”这部分钱预算做得很高,但用于实质性销毁化学武器的很少,一般来说日本从人员、公司、技术处理上都选择本国来源。“其实就是把自己的钱又赚回去了。

  根据介绍,日本用于处理财政拨款的这部分资金来自国家财政,是日本纳税人的钱。但根据中日双方的协议,如何用资金日方无须对中方负责。“每年都有很高的预算,但这部分钱既没有向中方公布,也没有向日本国民公布,非常不透明,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就不得而知了。”苏向祥表示,他和其他人将通过民间组织方式要求日本公开具体资金数字,公开财务制度,加速处理遗留化学武器进程。

  
2007年10月18日,日本媒体披露,从日本一家名为“遗弃化学武器处理机构”的公司承
包了部分项目的太平洋国际咨询公司(Pacific Consultants International,以下简称PCI公司)的两位前社长,因涉嫌非法挪用处理遗弃化武专项资金1亿日元(约合625万元人民币),被日本东京地方检察院特别搜查部批准拘留。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在当天的例行记者会上对此事所作的反应是:“中方希望此事不要影响处理日遗化武工作的进程,也希望日方以负责任的态度早日解决该问题。

外交部处理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问题办公室主任刘毅仁曾向媒体介绍,当年因为考虑到运输安全问题,中国政府才同意在中国境内销毁。从这一点来讲,中方为协助日方销毁遗弃化学武器做出了巨大的牺牲。

1999年7月30日,中日双方签署《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日本国政府将为销毁遗弃化学武器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技术、专家、设施及其它资源。”这就等于日本政府花钱买一个化武不运回国内的对等条件。但是日本政府是否兑现了承诺呢?

“99年到现在,还没有听说过因为资金问题延缓化武处理进程的问题。”据已退休的解放军防化指挥工程学院教授纪学仁说。该学院的履约事务办公室参与了遗弃化武的处理。而另一位专家也持同样看法,他认为导致处理拖延的主要是技术问题,不是资金问题。

据《国际先驱导报》记者从日本内阁府网站查到的数据:日本用在处理遗弃在华化武方面的费用,1999到2005年度实际花费共计389.4亿日元,而2006年度预算是177.1亿日元,2007年度预算是211.6亿日元。



2007年4月温总理访问日本,据日本媒体9日报道: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会谈时,将针对日军遗留在中国的有毒瓦斯等化学武器问题达成协议。在协议签订后,日本政府将投入940亿日元(约合66亿元人民币),引进移动式处理设施清除所有化学武器


我又查到了些日本官方的有关处理遗弃化学武器发表的东西,原内容在日本驻华大使馆的中文网站(http://www.cn.emb-japan.go.jp/media/media060407.htm)上,摘录如下:

日本内阁府遗弃化学武器处理担当室室长高松明于2006年4月6日至7日访问了中国,并与中国媒体记者进行了交流。

对旧日本军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日本政府有妥善处理的义务,但这义务并不是在战后处理的框架中履行的,而是在1997年生效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这一国际公约的框架中履行的义务。遵照这一公约,日本作为遗留缔约国,为处理遗弃化学武器负责提供一切必要的财政、技术、专家、设施及其他资源。而中国作为领土缔约国,应对此提供相应的工作。现在,日中双方在这一框架下进行遗弃化学武器的销毁工作。

  在哈尔巴岭发现的大量遗弃化学武器大部分都埋藏了60多年,化学武器弹体中有化学药剂及火药,因此十分危险。这些化学武器的回收处理工作是一项从未尝试过的工作。关于化学武器的处理技术,日中专家进行了5、6年的协商,2年前终于达成了协议。关于在哈尔巴岭建立两个大的设施,日方正在与中国政府进行磋商。在两个设施中的一个是挖掘回收设施,对所发现的化武进行鉴定保管回收,另外还计划在挖掘回收设施东北方四公里处修建销毁设施。日方希望这两大设施能够完全处理埋藏在哈尔巴岭的遗弃化学武器。

  处理遗弃化学武器的工作是涉及到日中间存在的过去的负面遗产的工作,日方的目标是希望这项工作能够成为日中两国合作的范例。

  大家都知道在2年半前,在中国的齐齐哈尔发生了因化学武器造成的事故。当时有1名中方人员死亡,43人受伤。非常遗憾的是,之后也相继发生了一些小事故。日方非常希望能尽快推动这项工作,并希望中国人民不再受此伤害。日本政府的应对措施、所作的努力可能还达不到让中方完全满意,但是日本政府在与中国政府继续磋商,在竭尽全力地解决这个问题。

记者问:那这次商谈的结果呢?


答:现在磋商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但是,我们回东京以后,会就这些问题进行磋商,相信中方也会站在这一立场进行讨论。因此,日方希望双方能就这一问题达成协议。

问:现在在进行处理化学武器工作的过程中有哪些困难?


答:在《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中提到,遗留缔约国有必要去销毁遗弃化学武器,日本作为遗留缔约国,为处理旧日本军遗留的化学武器应提供一切必要的财政、技术、专家、设施及其他资源来进行处理。另外一方面,中国是遗弃化学武器所在地,因此中方也作为领土缔约国应提供适当的合作。特别是像哈尔巴岭,埋藏了大量的化学武器,而挖掘、回收这些化学武器的技术和设备都比较特殊。因此,日中双方正在讨论如何运用这些技术和设施,以及与什么组织进行合作。



都是比较早的内容了,我想知道现在的进展情况,有高人知道吗?
谈这个可能不和谐吧,对中日世代友好不利。而且你这个在日本动静搞大了,日本人民会觉得
当年他们确实进入过中国。
哈尔滨平房的耗子到现在鼠疫检测都是阳性
追究这个,要是人家康福不高兴了,不出席北奥会了怎么办?
有这个可能
还是等到奥运会结束
也许奥运结束后 毒气弹自己消失了也说不定
奥运满腮
记得前两年新闻说一颗都没处理。

估计是想积攒一定数量空投日本。
我想说如果日本人连这种关系到中国人安全的协议都不执行,至少不是认真彻底的执行的话,我们这次签订的协议是不是也可以拖它个10年不认真执行?
  双方一致对峙,中国方面要求日方不但要处理遗留在华的化学武器,而且要求日方运回国内在本国处理这批化学武器,而日方则坚持在中国境内选择合适的地点处理这批化学武器而由日方负担经费。

  现在双方尽在极个别的方面达成一致,比如付款的基本数额等等,但是款项到位并不理想,基本上还是僵持阶段。
原帖由 ship2007 于 2008-6-19 17:59 发表
我想说如果日本人连这种关系到中国人安全的协议都不执行,至少不是认真彻底的执行的话,我们这次签订的协议是不是也可以拖它个10年不认真执行?


  不是没这个可能,日方参股中方油田不是说要按照中国法律么?那么我国以“事关国家安全”为由拖他个三年五载也是正常啊。
原帖由 raolian 于 2008-6-19 15:18 发表
有这个可能
还是等到奥运会结束
也许奥运结束后 毒气弹自己消失了也说不定
奥运满腮


还有着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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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11楼,97年签订的协议说10年到2007年完成,是怎么又加了5年?是重新谈判了吗?
原帖由 ship2007 于 2008-6-19 18:33 发表
回11楼,97年签订的协议说10年到2007年完成,是怎么又加了5年?是重新谈判了吗?


该协议1997年4月29日生效,每5年审议一次。
楼主发言要注意,按照CD上几个"爱国人士的说法",惹怒人家日本可是不好,人家有美日安保协定,你催人家日本急了,美国会来打你的
多谢13楼的兄弟,我在查这些资料时也看到了2012年这个时间,但就是不明白怎么由07年变成了12年。不过是不是到了12年还是可以继续谈判继续审议继续延长呢?
和 鬼子谈判真不容易呀,这次的这个实在不好说,97年的在华遗弃化学武器协议人家还不好好执行,不知道是鬼子太狡猾还是我们太.........
等航母出來再跟他談~~~~~
航母就是万能药吗?74年我们的海军怎么样,小船小艇,但在西沙打了一仗,88年海军肯定比74年强,但也远远不是强大的海军,依然在南沙打了一仗。我们现在的海军怎么样?怎么也比88年、74年强的多了吧,可是,敢用吗?
能用和敢用是两个问题。
靠。划界的话题全被喀嚓了。
跟他们主人说,这些化学武器再不处理就送给伊朗了
原帖由 xxxhlp 于 2008-6-20 12:47 发表
靠。划界的话题全被喀嚓了。

什么时候有划界的话题了?哪里被划界了?吗?扯淡
原帖由 ship2007 于 2008-6-20 11:41 发表
航母就是万能药吗?74年我们的海军怎么样,小船小艇,但在西沙打了一仗,88年海军肯定比74年强,但也远远不是强大的海军,依然在南沙打了一仗。我们现在的海军怎么样?怎么也比88年、74年强的多了吧,可是,敢用吗? ...

这不是敢不敢用的问题,现在不是当年了,能不打仗就不打,这有什么问题?你好像很喜欢打仗啊
原帖由 牛头战士 于 2008-6-20 16:27 发表

这不是敢不敢用的问题,现在不是当年了,能不打仗就不打,这有什么问题?你好像很喜欢打仗啊



有了航母也不是就要用就要打仗,仗当然是能不打就不打的,至少我是不喜欢打仗的。但威慑也不是把航母造出来就能产生的,让别人知道,我们不仅有,而且如果有事就敢用,这样才能产生威慑,能战方能言和,敢战就不会怕战,也能把战制止,否则再大的航母也不过就是个平顶船。

扯的远了,还回到我第一个帖子的问题,化武一个没处理,工厂建了吗?两个国家之间签订的协议,想拖就拖、想不执行就不执行?是日本太彪悍了,还是我们太.......了?
那些东西要还本付息!
日本人的拖,赖  那是世界有名的
大家都看到了,TG不争气。
NB 2年前的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