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呼吁:大伙捐钱请陈兴良为王斌余也写个意见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1:26:18
除了刘涌案,再看个例子
[B]深圳冠丰华黑社会案 [/B] 
  在昨日(2005-08-16)的“冠丰华案”庭审中,辩方当庭举出由国内5名知名法学专家作出的论证意见书,这些专家与“刘涌案”的14名专家相比,更是大名鼎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法学界的“泰斗级”人物高铭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储槐植,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张明楷,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张泗汉,还有曾为“刘涌案”作出专家论证意见书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兴良教授。
  专家在分析论证中与此前的辩方意见较为一致,认为本案不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引人注意的是,这份意见书后有一项“特别提示”:以上论证意见,谨供有关机关参考,意见系依据委托单位提供的起诉书和11本卷宗做出,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为这只是一份专家论证意见,并非辩方的证据,法院未要求检方作出回应,也未作出表态。
  “专家论证意见书”在“刘涌案”中曾引起轩然大波,有评论认为,从一定意义上说,正是专家们的意见书使“刘涌案”出现了峰回路转的戏剧性效果,也才有了最高法院破天荒的提审和判决。
  也有评论指责专家意见书是滥用学术威望干扰司法,且其以意见书的形式出具,既非证据也非当庭作所辩论意见,在形式上令人莫名其妙。专家们有言论自由,但形式应该是通过对媒体表达,或对律师进行专业上的指导,让律师将“论证”的结果吸收进代理词或辩护词,而不是直接呈交给法官。  

所以,我们出钱请陈大师来给王斌余也写个意见书吧~

陈兴良 个人简介


陈兴良,男,1957年3月21日生,浙江义乌人。1977年12月考上
北京大学法律系,1981年12月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
考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1987年12月毕业,
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
师,兼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
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干事、中国比较法研究会干事、北京
市刑法学研究会常委理事兼副秘书长。主要研究成果:个人专著
《正当防卫论》、《共同犯罪论》、《遗传与犯罪》等;主编《刑
法全书》等20多部;合著《刑法学原理》等30多部;合译《立法理
论——刑法典原理》等4部。除了刘涌案,再看个例子
[B]深圳冠丰华黑社会案 [/B] 
  在昨日(2005-08-16)的“冠丰华案”庭审中,辩方当庭举出由国内5名知名法学专家作出的论证意见书,这些专家与“刘涌案”的14名专家相比,更是大名鼎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法学界的“泰斗级”人物高铭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储槐植,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张明楷,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张泗汉,还有曾为“刘涌案”作出专家论证意见书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兴良教授。
  专家在分析论证中与此前的辩方意见较为一致,认为本案不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引人注意的是,这份意见书后有一项“特别提示”:以上论证意见,谨供有关机关参考,意见系依据委托单位提供的起诉书和11本卷宗做出,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为这只是一份专家论证意见,并非辩方的证据,法院未要求检方作出回应,也未作出表态。
  “专家论证意见书”在“刘涌案”中曾引起轩然大波,有评论认为,从一定意义上说,正是专家们的意见书使“刘涌案”出现了峰回路转的戏剧性效果,也才有了最高法院破天荒的提审和判决。
  也有评论指责专家意见书是滥用学术威望干扰司法,且其以意见书的形式出具,既非证据也非当庭作所辩论意见,在形式上令人莫名其妙。专家们有言论自由,但形式应该是通过对媒体表达,或对律师进行专业上的指导,让律师将“论证”的结果吸收进代理词或辩护词,而不是直接呈交给法官。  

所以,我们出钱请陈大师来给王斌余也写个意见书吧~

陈兴良 个人简介


陈兴良,男,1957年3月21日生,浙江义乌人。1977年12月考上
北京大学法律系,1981年12月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
考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1987年12月毕业,
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
师,兼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
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干事、中国比较法研究会干事、北京
市刑法学研究会常委理事兼副秘书长。主要研究成果:个人专著
《正当防卫论》、《共同犯罪论》、《遗传与犯罪》等;主编《刑
法全书》等20多部;合著《刑法学原理》等30多部;合译《立法理
论——刑法典原理》等4部。
甭说了,帐号给我
[em01][em01]
哈哈~~~~~有钱才是王道啊
钱能通鬼神啊哈哈~~~~[em01]
好![em01]
有那钱,我买肉包子喂狗,俺都不捐了给他,别脏了我的血汗钱!
要捐给王斌余的家人的话,就算我一个.国家不是不给他保障么?人民给!!!!
我也愿意出一些,虽然不多
[B]以下是引用[I]苍穹上的鹰[/I]在2005-9-28 16:16:00的发言:[/B][BR]有那钱,我买肉包子喂狗,俺都不捐了给他,别脏了我的血汗钱!
要捐给王斌余的家人的话,就算我一个.国家不是不给他保障么?人民给!!!!

支持~~  就算倒下了一个王斌余 会站起来一万个王斌余  法律不再有任何尊重的必要 ~~
那可是条好汉啊...[em17][em17][em17]
话说回来  人家要是真为了钱  还关注这个农民工案件作什么
不如请出民意 而非民钱.......
这就是专家,专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