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24支仿真枪 少年终审被判无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2:24:10
刘为明走私枪支多达20支,属走私武器情节特别严重,且无任何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原审已充分考虑相关酌定从宽情节,从轻判处刘某无期徒刑,量刑适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驳回上述,维持原判。

    ——— 福建高院对刘为明案的终审裁定

    “不求儿养老,只求他好好活着。”因网购24支仿真枪被诉走私武器罪、被判无期徒刑的19岁四川少年,日前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无期徒刑原判,其父母仍在福建“死磕”。曾为卖仿真枪小贩辩护、由无期徒刑改判无罪的律师称,少年购买仿真枪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枪支,仅为收藏娱乐而非牟利,且未收到货物、未流入社会,希望改判无罪。福建高院认为,“原审已充分考虑相关酌定从宽情节,从轻判处刘某无期徒刑,量刑适当。”

    网购仿真枪被抓

    四川少年刘为明(化名)1996年4月生,从小在达州市大竹县捏玩具枪长大的他梦想在18岁参军。46岁的父亲刘行忠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并不讳言这个独生子的叛逆———个头1.6米,沉默寡言,曾考过数学第一,也在初二辍学,原因很简单,儿子说在学校被欺负,上厕所被人偷走了厕纸。

    未及成人礼的时候,刘为明通过Q Q向台湾卖家网购仿真枪,2014年夏天他独自一人在家,被千里迢迢赶来的福建石狮海关缉私分局逮捕。44岁的母亲胡国继记得,那天夫妻俩赶回老家割稻谷,听说儿子被抓,匆忙赶回,对方解释说他走私武器。

    “我们老百姓哪懂那些啊,我们父辈以前都拿气枪打鸟打野兽吃,儿子从小喜欢玩具枪,买仿真枪顶多就是玩真人CS,或在家显摆显摆。”胡国继坦言,最初发现儿子跟台湾卖家买仿真枪的时候,没觉得有多大事,儿子也只是根据对方提供的照片来挑选仿真枪,也从未收到过枪形物品。

    南都记者获得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披露,2013年8月,刘为明开始通过Q Q与台湾卖家“碧海蓝天”(以下简称“台湾卖家”)商谈购买枪支事宜,2014年7月1日前后,他在台湾卖家提供的网址里选购了24支仿真枪并将相应的枪支型号发给了台湾卖家。枪支货款和代购服务费共计30540元。

    起诉书称,2014年7月15日,为逃避海关监管,卖家将24支仿真枪支藏于饮水机箱体内部,辗转交由台湾、厦门、泉州、金门等物流、进出口公司进行报关、缴纳关税、转运。7月22日凌晨,该批枪支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查获。

    刘为明是在2014年8月31日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刑拘的。2014年9月29日刘为明经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由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执行逮捕。2015年1月8日,该案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被控走私武器

    2014年7月,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接到刘行忠的电话,对方称儿子因涉嫌走私武器被带走,根据法律规定,一旦构成犯罪,量刑将可能是无期徒刑。周玉忠此前打赢过类似官司,广州一个卖仿真枪的小贩王国其先被判刑10年,后经过5年努力,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

    “虽然之前在广州曾有王国其案的成功先例,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们清楚想要在福建复制并不容易。”周玉忠告诉南都记者,接受委托后他多次会见刘为明,刘称自己从未想过走私武器,只是想买来显摆和玩耍,而且他并没收到货,对其致伤力一无所知。刘为明对被追究走私武器重罪表示冤枉与荒唐,听说有成功案例可参照方才情绪稍微稳定。

    胡国继记得,今年4月,在泉州中院开庭见到儿子时,他头被黑布蒙着、戴着手铐。在律师周玉忠力争之下,法院示意将刘为明头上的黑布和手上的手铐解除。

    起诉书指出,经鉴定,24支仿真枪支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1支不能确定是否具有致伤力,不能确定是否为枪支;3支不具有致伤力,认定为仿真枪。

    泉州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为明向境外卖家购买非法入境枪支,情节特别严重,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以走私武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审开庭时,周玉忠提交了3万余字的辩护词和300多页的材料,以证明涉案枪形物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枪支,刘某也绝对无走私武器的故意。

    周玉忠向南都记者回忆,庭审中公诉人称刘为明违反枪支管理法规,构成走私武器罪且情节严重,应处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胡国继也记得,儿子那天大声喊冤,“我情愿你们用这个仿真枪处置我,如果打死我,我就承认这是枪,如果打不死我请把我无罪释放!”

    周玉忠也当庭与公诉人激辩,“小刘从小喜欢玩玩具枪,买来也只是用于真人C S游戏,或放在家里显摆。”周玉忠告诉南都记者,涉案枪形物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枪支,且小刘并无走私武器的主观故意,应判处无罪。

    当天上午休庭,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二审维持原判

    2015年5月一审宣判那天,周玉忠律师并不在场,胡国继和丈夫一大早就在庭外候场。她说,法院方面直到宣判快结束时才通知他们进场,“那时宣判稿都快念完了,我们大哭大声喊冤,法院不让我们跟儿子说话,儿子被带走了,法官也走了。”

    法院一审宣判,刘为明因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次日刘不服判决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刘行忠夫妇本以为这次上诉会等来好消息,给儿子“平反昭雪”。自从去年7月儿子被抓到福建后,他们就前往泉州附近打工。夫妇二人几乎每个月要花三分之一到一半的时间到处跑。平日丈夫打小工,150元一天,妻子做清洁工,80元一天,他们分别有肺炎和心脏病,干不了重活,但一有律师的消息就激动不已,以为转机来了。

    9月初,他们收到福建省高院的刑事裁定书———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询问原审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周玉忠告诉南都记者,他在前述辩护中提出,刘在台湾网站所订24支枪形物标明为生存游戏B B枪,系台湾合法玩具枪,不具有走私武器的故意,原判以走私武器罪定性有误。“刘某案发时刚成年,购买仿真枪仅为个人收藏娱乐而非牟利,且未实际收到货物,亦未流入社会,请求二审改判无罪。”

    福建省高院则认为,刘走私枪支多达20支,属走私武器“情节特别严重”,且无任何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原审已充分考虑相关酌定从宽情节,从轻判处刘某无期徒刑,量刑适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驳回上述,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作为军迷购买仿真枪,居然与走私导弹、军舰和贪污数千万上亿同等量刑,也创下该类假枪真罪案的天价判决,毫无公平,违反常识。本案再次重蹈王国其案的覆辙,令人唏嘘!”周玉忠告诉南都记者,一审判决后,刘和家属感到绝望之极,将希望寄托在福建高院二审上。福建高院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他们一年多的所有努力全白费了。

    对比王国其案

    刘行忠夫妇决心继续上诉。支撑他们继续上诉的,仍然是广州王国其案。去年,玩具小贩王国其卖20支仿真枪一案出现巨大转折,在经历了一审、二审10年有期徒刑、再审4年有期徒刑的判决之后,广州越秀区法院对该案作出第四次宣判,越秀区检察院以案件证据发生变化为由撤销了起诉。

    不过周玉忠也坦言,王国其案的推动,与媒体持续跟进以及社会长期监督不无关系。“王国其案六年六审媒体跟踪报道了六年,人大代表也督办过,社会抗争因素不可少。但其他同类案子,由于无法吸引舆论围观,即使律师和家属耗尽血汗,结果也往往很难乐观。”

    周玉忠说,回顾王国其这一“冤案平反”可谓颇费周折。2009年10月19日,因涉公安部督办枪支案,王国其被广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0年5月13日,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一审判处其10年有期徒刑。2010年12月20日,广州中院维持原判。2012年8月20日,广州中院决定再审此案。2013年4月16日,广州中院作出再审判决,仍然认定非法买卖枪支罪成立,但认为应在法定刑以下量刑4年,依法需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4年6月4日,广东高院裁定撤销之前三个有罪判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广州市越秀区法院重新审判。“总共六年三级法院六次审判,王国其及家庭和整个社会付出极大代价。”

    “为啥同一个法律,同一个标准,一个不起诉一个无期徒刑?”刘为明的父母也在持续对比两案,追问福建方面法院。据刘行忠和胡国继双方透露,涉事法官曾表态称,“广州是广州,他们怎么判我管不了,这是在福建,我们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南都记者曾致电办案法官和法院,但对方未予回应。

    “我们相信政策,就生这一个儿子,我们不管谁管,他没了我们怎么办?”刘为明的父母仍然表示将坚持上诉到底,哪怕倾家荡产。“不求儿子养老,只求儿子能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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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奇闻轶事刘为明走私枪支多达20支,属走私武器情节特别严重,且无任何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原审已充分考虑相关酌定从宽情节,从轻判处刘某无期徒刑,量刑适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驳回上述,维持原判。

    ——— 福建高院对刘为明案的终审裁定

    “不求儿养老,只求他好好活着。”因网购24支仿真枪被诉走私武器罪、被判无期徒刑的19岁四川少年,日前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无期徒刑原判,其父母仍在福建“死磕”。曾为卖仿真枪小贩辩护、由无期徒刑改判无罪的律师称,少年购买仿真枪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枪支,仅为收藏娱乐而非牟利,且未收到货物、未流入社会,希望改判无罪。福建高院认为,“原审已充分考虑相关酌定从宽情节,从轻判处刘某无期徒刑,量刑适当。”

    网购仿真枪被抓

    四川少年刘为明(化名)1996年4月生,从小在达州市大竹县捏玩具枪长大的他梦想在18岁参军。46岁的父亲刘行忠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并不讳言这个独生子的叛逆———个头1.6米,沉默寡言,曾考过数学第一,也在初二辍学,原因很简单,儿子说在学校被欺负,上厕所被人偷走了厕纸。

    未及成人礼的时候,刘为明通过Q Q向台湾卖家网购仿真枪,2014年夏天他独自一人在家,被千里迢迢赶来的福建石狮海关缉私分局逮捕。44岁的母亲胡国继记得,那天夫妻俩赶回老家割稻谷,听说儿子被抓,匆忙赶回,对方解释说他走私武器。

    “我们老百姓哪懂那些啊,我们父辈以前都拿气枪打鸟打野兽吃,儿子从小喜欢玩具枪,买仿真枪顶多就是玩真人CS,或在家显摆显摆。”胡国继坦言,最初发现儿子跟台湾卖家买仿真枪的时候,没觉得有多大事,儿子也只是根据对方提供的照片来挑选仿真枪,也从未收到过枪形物品。

    南都记者获得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披露,2013年8月,刘为明开始通过Q Q与台湾卖家“碧海蓝天”(以下简称“台湾卖家”)商谈购买枪支事宜,2014年7月1日前后,他在台湾卖家提供的网址里选购了24支仿真枪并将相应的枪支型号发给了台湾卖家。枪支货款和代购服务费共计30540元。

    起诉书称,2014年7月15日,为逃避海关监管,卖家将24支仿真枪支藏于饮水机箱体内部,辗转交由台湾、厦门、泉州、金门等物流、进出口公司进行报关、缴纳关税、转运。7月22日凌晨,该批枪支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查获。

    刘为明是在2014年8月31日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刑拘的。2014年9月29日刘为明经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由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执行逮捕。2015年1月8日,该案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被控走私武器

    2014年7月,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接到刘行忠的电话,对方称儿子因涉嫌走私武器被带走,根据法律规定,一旦构成犯罪,量刑将可能是无期徒刑。周玉忠此前打赢过类似官司,广州一个卖仿真枪的小贩王国其先被判刑10年,后经过5年努力,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

    “虽然之前在广州曾有王国其案的成功先例,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们清楚想要在福建复制并不容易。”周玉忠告诉南都记者,接受委托后他多次会见刘为明,刘称自己从未想过走私武器,只是想买来显摆和玩耍,而且他并没收到货,对其致伤力一无所知。刘为明对被追究走私武器重罪表示冤枉与荒唐,听说有成功案例可参照方才情绪稍微稳定。

    胡国继记得,今年4月,在泉州中院开庭见到儿子时,他头被黑布蒙着、戴着手铐。在律师周玉忠力争之下,法院示意将刘为明头上的黑布和手上的手铐解除。

    起诉书指出,经鉴定,24支仿真枪支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1支不能确定是否具有致伤力,不能确定是否为枪支;3支不具有致伤力,认定为仿真枪。

    泉州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为明向境外卖家购买非法入境枪支,情节特别严重,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以走私武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审开庭时,周玉忠提交了3万余字的辩护词和300多页的材料,以证明涉案枪形物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枪支,刘某也绝对无走私武器的故意。

    周玉忠向南都记者回忆,庭审中公诉人称刘为明违反枪支管理法规,构成走私武器罪且情节严重,应处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胡国继也记得,儿子那天大声喊冤,“我情愿你们用这个仿真枪处置我,如果打死我,我就承认这是枪,如果打不死我请把我无罪释放!”

    周玉忠也当庭与公诉人激辩,“小刘从小喜欢玩玩具枪,买来也只是用于真人C S游戏,或放在家里显摆。”周玉忠告诉南都记者,涉案枪形物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枪支,且小刘并无走私武器的主观故意,应判处无罪。

    当天上午休庭,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二审维持原判

    2015年5月一审宣判那天,周玉忠律师并不在场,胡国继和丈夫一大早就在庭外候场。她说,法院方面直到宣判快结束时才通知他们进场,“那时宣判稿都快念完了,我们大哭大声喊冤,法院不让我们跟儿子说话,儿子被带走了,法官也走了。”

    法院一审宣判,刘为明因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次日刘不服判决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刘行忠夫妇本以为这次上诉会等来好消息,给儿子“平反昭雪”。自从去年7月儿子被抓到福建后,他们就前往泉州附近打工。夫妇二人几乎每个月要花三分之一到一半的时间到处跑。平日丈夫打小工,150元一天,妻子做清洁工,80元一天,他们分别有肺炎和心脏病,干不了重活,但一有律师的消息就激动不已,以为转机来了。

    9月初,他们收到福建省高院的刑事裁定书———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询问原审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周玉忠告诉南都记者,他在前述辩护中提出,刘在台湾网站所订24支枪形物标明为生存游戏B B枪,系台湾合法玩具枪,不具有走私武器的故意,原判以走私武器罪定性有误。“刘某案发时刚成年,购买仿真枪仅为个人收藏娱乐而非牟利,且未实际收到货物,亦未流入社会,请求二审改判无罪。”

    福建省高院则认为,刘走私枪支多达20支,属走私武器“情节特别严重”,且无任何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原审已充分考虑相关酌定从宽情节,从轻判处刘某无期徒刑,量刑适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驳回上述,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作为军迷购买仿真枪,居然与走私导弹、军舰和贪污数千万上亿同等量刑,也创下该类假枪真罪案的天价判决,毫无公平,违反常识。本案再次重蹈王国其案的覆辙,令人唏嘘!”周玉忠告诉南都记者,一审判决后,刘和家属感到绝望之极,将希望寄托在福建高院二审上。福建高院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他们一年多的所有努力全白费了。

    对比王国其案

    刘行忠夫妇决心继续上诉。支撑他们继续上诉的,仍然是广州王国其案。去年,玩具小贩王国其卖20支仿真枪一案出现巨大转折,在经历了一审、二审10年有期徒刑、再审4年有期徒刑的判决之后,广州越秀区法院对该案作出第四次宣判,越秀区检察院以案件证据发生变化为由撤销了起诉。

    不过周玉忠也坦言,王国其案的推动,与媒体持续跟进以及社会长期监督不无关系。“王国其案六年六审媒体跟踪报道了六年,人大代表也督办过,社会抗争因素不可少。但其他同类案子,由于无法吸引舆论围观,即使律师和家属耗尽血汗,结果也往往很难乐观。”

    周玉忠说,回顾王国其这一“冤案平反”可谓颇费周折。2009年10月19日,因涉公安部督办枪支案,王国其被广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0年5月13日,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一审判处其10年有期徒刑。2010年12月20日,广州中院维持原判。2012年8月20日,广州中院决定再审此案。2013年4月16日,广州中院作出再审判决,仍然认定非法买卖枪支罪成立,但认为应在法定刑以下量刑4年,依法需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4年6月4日,广东高院裁定撤销之前三个有罪判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广州市越秀区法院重新审判。“总共六年三级法院六次审判,王国其及家庭和整个社会付出极大代价。”

    “为啥同一个法律,同一个标准,一个不起诉一个无期徒刑?”刘为明的父母也在持续对比两案,追问福建方面法院。据刘行忠和胡国继双方透露,涉事法官曾表态称,“广州是广州,他们怎么判我管不了,这是在福建,我们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南都记者曾致电办案法官和法院,但对方未予回应。

    “我们相信政策,就生这一个儿子,我们不管谁管,他没了我们怎么办?”刘为明的父母仍然表示将坚持上诉到底,哪怕倾家荡产。“不求儿子养老,只求儿子能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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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奇闻轶事
万恶的 公安部 枪支鉴定标准。 赶紧废了
接着上诉,仿真枪真TMD的扯淡
照这个判罚标准,中国四线小城市一半的玩具店老板都得判无期
itaskol 发表于 2015-9-22 15:51
万恶的 公安部 枪支鉴定标准。 赶紧废了
当初讨论李双江儿子那把算不算的时候 网民的口风明显都没有质疑标准的
长日 发表于 2015-9-22 16:23
接着上诉,仿真枪真TMD的扯淡
照这个判罚标准,中国四线小城市一半的玩具店老板都得判无期
犯罪分子找一家玩具店先踩好点
被安安抓了之后举报,判个玩具店老板娘无期,立功减刑大大滴。
2008trueman 发表于 2015-9-22 16:50
犯罪分子找一家玩具店先踩好点
被安安抓了之后举报,判个玩具店老板娘无期,立功减刑大大滴。
网上那么多卖的不去抓,去抓买的,这叫神马事
看评论就知道有多少NC了
深圳边防查获13741支仿真枪 塞满12米长货柜车

据六支队情报部门负责人介绍,9月11日,侦查人员接到线报称,有一批仿真枪将在广东汕头装载并运往深圳清水河物流园,随即销往全国各地。接报后,该支队立即成立专案组,派员深入汕头进行摸排调查,经过实地排查走访,侦查人员初步锁定运输车辆。

  9月12日上午11时许,侦查人员尾随目标车辆从汕头进入深圳。此时,边防官兵早已在重要路口设下埋伏,等待目标车辆入瓮。当行至深圳清水河关口附近路段时,边防官兵前后夹击对目标车辆进行合围,成功截获目标货柜车,抓获嫌疑人1名。经检查,货柜中装满了黄色纸箱,除最外层10箱是普通儿童玩具外,其余货物均为仿真枪。经初步点算,共有13种不同型号的仿真枪支合计13741支。目前,此案已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








* 没收一堆玩具,社会更安定了,人民会更幸福了。
如果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那这个判决没问题,不过话说回来,才19岁,也没有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判无期是不是太过了,毕竟贪污腐败,嫖宿幼女的官员们大多数也判不了无期吧,但对社会的危害肯定比这个孩子大多了
想起了某星教我的那句话:
有钱就出国,没钱别逼逼。

感同身受啊。
共建和谐社会,远离枪支弹药。我们还有大刀长矛。
上初中时,法律课讲过: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依法执行在法理上没错。

但现在的问题是:当初制定法律时,有多少人真正参与了。并提出过客观的建议。如果只是少数人在制定一些别人都不知道的条文,然后去执行。这样的笑话会越来越多。
走私军火罪、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都取消死刑了,二十多把玩具枪判个无期

这么傻逼的法律体系也是感人,当然给这种傻逼法律体系洗地的五毛智商更是感人——妥妥是直系血亲交配出来的唐氏综合征蒙古儿。
这种判无期真是醉了 搞注册制度就这么难吗
真亏亏的慌,若干年后不知会不会当冤假错案chu'li
胡国继也记得,儿子那天大声喊冤,“我情愿你们用这个仿真枪处置我,如果打死我,我就承认这是枪,如果打不死我请把我无罪释放!”

这话眼熟死了……这人肯定混军坛……军迷发泄的话他还真敢当庭喊……法官看到这句话,能轻判也不轻判他……太明显的挑衅了吧?
涉事法官曾表态称,“广州是广州,他们怎么判我管不了,这是在福建,我们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南都记者曾致电办案法官和法院,但对方未予回应。
真是官字两张口,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同样的法律,不同的标准,不同的判决,这个还是法制社会吗?
这个法官这话都敢说,不怕哪天翻案了摘他的乌纱帽?
再说了,贪官贪污几千万,给人民和国家造成多大的损失才无期,买仿真枪就算是打算去抢劫能比得上贪官?
没有本事抓卖的么,就抓买的来完成所谓的任务了!
把假的当真的往死里整,公检法威武,如果这孩子有背景,这事也就真不是个事了。
酷吏猛于虎啊
说再多都是白搭,在天朝你什么也改变不了,在这件事上我已经彻底放弃了。
这堆纯玩具算是仿真x了吗?{:soso_e113:}
一个农村小孩,父母还在割草,花了3万买仿真枪只是为了自己玩放家里显摆。。。法官能信嘛。。。而且大多数枪都是气狗,还有走私情节,法官都不敢轻判
而且根据这篇新闻来看,辩方的策略实在是太糟糕了,难道是没有请个靠谱的律师?说实话,如果认罪态度好 再加亲属有协助 考虑到初犯  结合不知道威力大 不知道对方走私之类的辩护方向,减到十年左右不是不可能。进去几年就出来了。非要咬死无罪,说自己买着玩,就这家庭条件花3万买20多只仿真枪真当法官傻?
flight771 发表于 2015-9-22 20:09
涉事法官曾表态称,“广州是广州,他们怎么判我管不了,这是在福建,我们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南都记者曾致 ...
这个表态说错什么了?
宋克威 发表于 2015-9-22 18:21
上初中时,法律课讲过: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依法执行在法理上没错。
你觉得多少人参与才性呢 怎么叫客观的建议呢?
路边卖狗的藏民回民见得多了也没人去抓,汉人买回家玩就得牢底坐穿,什么世道
换做我是父亲,我会这样做
1、弄一把一样的BB枪,
2、拍摄视频A(内容:两审判决书、BB枪展示、以及港日台的香港玩具枪店报道)
3、拍摄视频B(内容:手持被收缴判定的BB枪到人多的地方对路人扫射)
4、把AB视频上传至YouTube之类境外媒体

目的就是
1、儿子买了24把被判无期,我当爹的用同样的BB枪扫射路人被抓了后会不会被枪毙
2、让大家看看BB枪真正的杀伤力,能打死几个路人
3、事情弄大弄得境内外世人皆知,荒唐的判决只能这样办。我当爹的折腾得起,19岁的儿子的青春耽误不起。
这个表态说错什么了?
没说错什么, 但说明此法官是猪脑子
天哪 发表于 2015-9-23 11:10
换做我是父亲,我会这样做
1、弄一把一样的BB枪,
2、拍摄视频A(内容:两审判决书、BB枪展示、以及港日 ...
换我当爹 就早早教育孩子别干违法的事情 别打擦边球

别像这里某些猪头那样整天想 洋人能如何如何 衙内能们如何如何 少民们能如何如何 因此我也要如何如何

有3万块 让孩子 当学费学个正经技能去谋生
itaskol 发表于 2015-9-23 11:17
没说错什么, 但说明此法官是猪脑子
这话换你你怎么说 或者直接不说?
这话换你你怎么说 或者直接不说?
换我我会说 我们是按照法律办事。
你去找公安部 把枪支鉴定标准改了 那里才是恶之源头
李双江儿子的玩具枪怎么没人去鉴定一下
李双江儿子的玩具枪怎么没人去鉴定一下
我国自古以来的深厚传统之一,不就是王子犯法,与庶民不同罪,括弧倒掉的王子另说
京城四少之一,不是也谣传大马路上开车撞击,公然拿枪钻状物指着另一少爷的脑袋嘛,这个肯定是谣传的,因为后面啥后续故事也没有。
法官的判罚是有理有据。 律师想推翻不可能了。只能从根源上 打击
事关属于刑法意义上的 枪支, 应该由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 而不应当由个 二级行政部门(公安部) 擅自指定条纹解释。
另外 奥运前 主导 制定该标准的 康师傅 是个 落水狗, 自己还在 服刑无期呢。 他曾主导的 都可以被质疑。
他主导的 标准 不能代表国家 代表人民。 应当重新 解释。
投诉 制定 该标准 的首席专家 季峻。

要往上搞 才有戏 去北京吧
天哪 发表于 2015-9-23 11:10
换做我是父亲,我会这样做
1、弄一把一样的BB枪,
2、拍摄视频A(内容:两审判决书、BB枪展示、以及港日 ...
打路人 搞不好被当暴恐分子 当场击毙。
既然买20支仿真枪属于性质特别恶劣的“走私武器”,那么对于贩售枪支的台湾人是不是也要发个国际通缉令呢?
itaskol 发表于 2015-9-23 11:28
换我我会说 我们是按照法律办事。
你去找公安部 把枪支鉴定标准改了 那里才是恶之源头
这么说没问题 很官方 没有错

不过结合上下文 那个回答针对的问题是 " 为啥同一个法律,同一个标准,一个不起诉一个无期徒刑?"

你这个回答 其实不是正面的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 这个问题不能正面回答
越后之龙 发表于 2015-9-23 12:43
既然买20支仿真枪属于性质特别恶劣的“走私武器”,那么对于贩售枪支的台湾人是不是也要发个国际通缉令呢?
应该没有先例和法律依据
itaskol 发表于 2015-9-23 12:34
法官的判罚是有理有据。 律师想推翻不可能了。只能从根源上 打击
事关属于刑法意义上的 枪支, 应该由人大 ...
人大常委会不可能对这么具体的东西做出解释吧  有过先例么?
zhepro 发表于 2015-9-23 12:50
这么说没问题 很官方 没有错

不过结合上下文 那个回答针对的问题是 " 为啥同一个法律,同一个标准,一 ...
非要正面回答 只能这样
“ 王国其案, 案发时间 在两个标准 同时有效的 特殊时段, 你的案子只能适用新标准,
对该标准不满,请找公安部。 ”
itaskol 发表于 2015-9-23 12:54
非要正面回答 只能这样
“ 王国其案, 案发时间 在两个标准 同时有效的 特殊时段, 你的案子只能适用新 ...
不错  学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