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取消嫖宿幼女罪 奸淫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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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取消嫖宿幼女罪 奸淫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2015年08月29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8月29日电 (记者 郭金超 蒋涛)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9日经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此次刑法修改的焦点之一是取消嫖宿幼女罪,今后对此类行为一律适用刑法中关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的规定。

  嫖宿幼女罪是指刑法原第360条第2款的规定,即嫖宿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条款是中国在1997年修订刑法时增加的规定,使得嫖宿幼女罪成为单独的刑法罪名,与原来刑法中的强奸罪相区别。
  据知,中国在上世纪90年代严打卖淫嫖娼时,实践中发现有幼女涉及其中,卖淫组织者故意隐瞒幼女年龄,不少嫖客便借此声称不知道对方是幼女,以图逃避强奸罪的处罚。为更严厉打击这种犯罪行为,1997年中国修改刑法时增加了嫖宿幼女罪。但近年来随着司法实践中出现一些典型案例,围绕嫖宿幼女罪的争议较大,各方关于取消该罪名的呼声不断。
  此次刑法修改取消了其中关于嫖宿幼女罪的规定,对这类行为可适用刑法第236条关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的规定,不再作出专门规定。刑法第236条第2款的规定是指,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刑法修改还加大了对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的处罚力度。
  刑法原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刑法修改后,相关条款修改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意味着今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将一律被追刑责。(完)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5/08-29/7496312.shtml中国取消嫖宿幼女罪 奸淫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2015年08月29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8月29日电 (记者 郭金超 蒋涛)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9日经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此次刑法修改的焦点之一是取消嫖宿幼女罪,今后对此类行为一律适用刑法中关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的规定。

  嫖宿幼女罪是指刑法原第360条第2款的规定,即嫖宿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条款是中国在1997年修订刑法时增加的规定,使得嫖宿幼女罪成为单独的刑法罪名,与原来刑法中的强奸罪相区别。
  据知,中国在上世纪90年代严打卖淫嫖娼时,实践中发现有幼女涉及其中,卖淫组织者故意隐瞒幼女年龄,不少嫖客便借此声称不知道对方是幼女,以图逃避强奸罪的处罚。为更严厉打击这种犯罪行为,1997年中国修改刑法时增加了嫖宿幼女罪。但近年来随着司法实践中出现一些典型案例,围绕嫖宿幼女罪的争议较大,各方关于取消该罪名的呼声不断。
  此次刑法修改取消了其中关于嫖宿幼女罪的规定,对这类行为可适用刑法第236条关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的规定,不再作出专门规定。刑法第236条第2款的规定是指,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刑法修改还加大了对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的处罚力度。
  刑法原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刑法修改后,相关条款修改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意味着今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将一律被追刑责。(完)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5/08-29/7496312.shtml
这个要支持。但从重到什么程度?
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先要确定是奸淫才能以强奸论。我就搞不明白了,既然是奸淫和强奸有什么区别?如果有金钱往来是不是就不算强奸算嫖娼?
太灰狼 发表于 2015-8-29 19:07
这个要支持。但从重到什么程度?
  我也关心从重到什么程度?如果起刑点是五年以下,那么就是放纵罪犯了。
  我也关心从重到什么程度?如果起刑点是五年以下,那么就是放纵罪犯了。
刚才看了 电视讲解 也是没听懂这个环节
拖鞋哥 发表于 2015-8-29 20:07
刚才看了 电视讲解 也是没听懂这个环节
一头雾水,现在给公众的解释完全不到位,甚至我认为根本没做解释,只是放一个法律法规在哪,没有尽到科普的义务
一头雾水,现在给公众的解释完全不到位,甚至我认为根本没做解释,只是放一个法律法规在哪,没有尽到科普 ...
同感  其实那时我在吃饭 没太注意 那专家 说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