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维群阿来对话:过分强调民族差异不利国家认同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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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维群阿来对话:过分强调民族差异不利国家认同形成

作者:朱维群 阿来 陈芳
2015-05-31 第070期
民族政策的走向,还是要向交往交流交融方向努力,增强中华民族的共同性、一致性,而不是再去强化和细化民族之间、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非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之间的区分,把这种界限划得越来越清楚。
朱维群阿来对话:过分强调民族差异 不利于国家认同形成
不久前,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朱维群在四川藏区调研期间,与四川省作家协会主席阿来就其创作的历史纪实文学《瞻对》进行了对话。此次对话由《瞻对》的创作缘起和思想脉络展开,进而涉及四川藏区发展与稳定的一系列现实问题,并对我国少数民族工作的未来趋向进行了探讨。
阿来在创作中,通过对史料梳理,进一步判定“藏独”观念并非藏人固有,只是到了近代,由于英国入侵,及受二战前后英属印度独立运动的影响,一些人才有了脱离中国的政治诉求,并通过宗教势力将此诉求扩散到其他藏区。民国数十年,由于中央政府对西藏实际控制权的削弱,更强化了此观念。
朱维群与阿来由此谈到中国现今的民族识别问题。
在阿来看来,历史上中国各民族之间的边缘本是模糊的、有弹性的,这种模糊带来的弹性正是交汇融通的可能性,本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有利条件。但我们的民族识别和一些措施使公民的民族属性过于清晰,行政区划又使民族地域概念过于清晰,把文化上的弹性、过渡性地带弄没了。阿来认为,民族间差异越被过分强调,国家共识与认同的形成就越发困难。
朱维群指出,时时处处强调和提醒人们的民族身份,造成一些地方少数人闹点什么事,很容易就上升为“民族问题”,进而导致法律效能打折扣,解决办法或者偏向于对特定民族的成员采取防范措施——其后果是易引发少数民族人群不满;或者偏向于妥协迁就——其后果又往往是引发内地人群不满,导致原本很“皮实”的民族关系变得越来越敏感。
阿来强调,“我不需要因为民族身份在工作中受特殊照顾,也不希望因民族身份而感到我不能在这个国家享受和大多数人一样的平等的公民权”。
二人还就现今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制度作了思考,指出个别政策有待研究。
政府为促进少数民族教育,设置了民族院校、民族中学、民族班等教育制度,把一些孩子集中到内地大城市上学,原本是促进少数民族教育事业、促进民族交融的好办法,但到内地依然把这些孩子圈在一起,加之异地陌生环境的无形压力,使他们更加抱成一团,结果是这个小社会的封闭程度比原先当地那个大社会还要厉害。
对此,阿来指出,类似教育制度,作为一种过渡性措施,在某一时期有其必要性,现今随着民族地区基础设施的大幅提高,仍把青少年学生按民族身份圈在一起,分开教育,事实上是在强调差异,不利于国家共识的培养与形成。他还指出,考虑到基础薄弱,民族学生可以降分录取,但毕业时不能降低标准,否则会使得少数民族孩子永远摆脱不了低水准、受照顾状态,难以建立竞争自信,“民族教育要把学生放到开放竞争的环境中去”。
阿来强调,增加文化共性,增进国家共识,文化教育要走在前面,“文化教育不走在前面,没事的时候不闻不问,有事时,就是维稳力量冲在前面,这既无助社会长期的安定发展,也授人以口实”。他呼吁,民族地区学校要有至少占三分之一的外来师资。
中国各藏区,论物质条件与民众生活水平,相对几十年前,其提高程度何止十倍,改革开放后更是成绩斐然。但缘何这些年“藏独”意识仍然在一些地方滋长?阿来认为,只从物质层面着手解决民生问题,并不能解决国家认同问题。认知与认同,要靠文化教育长期春风化雨式地建立。
对四川藏区的长远稳定问题,朱维群指出,关键在于培育现代生产力和现代管理方式,输入现代文化教育,健全现代社会各项服务,打破封闭半封闭状态,从而增进藏民族对四川、对全国的认同,不如此恐难从根本上摧毁“藏独”赖以生存的社会结构性基础,亦不能彻底摆脱藏区几年一乱的循环。
朱维群阿来最后就民族政策的走向作了探讨。
在阿来看来,新中国建立以来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及相关民族政策,总体是成功的,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半个多世纪以来,国内国际形势及与民族文化相关的意识形态均已发生很大变化,民族政策的一些部分,也到了进行适度反思与改进的时候了。
朱维群强调,民族政策的走向,还是要向交往交流交融方向努力,增强中华民族的共同性、一致性,“而不是再去强化和细化民族之间、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非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之间的区分,把这种界限划得越来越清楚”。(凤凰网主笔 陈芳)
凤凰网独家刊发朱维群与阿来对话实录:
顺应民族交融的大势
——由历史纪实文学《瞻对》引起的对话
朱维群 阿来
选择瞻对是因为其历史充分反映
川属藏区社会特殊的复杂与纠结
朱维群:《瞻对》这本书,起初是四川文艺出版社的同志推荐给我的,建议我写篇书评。我读后很喜欢你这本书。为什么呢?因为它对我们的现实工作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1989年我作为人民日报记者第一次进入四川藏区,从康定过折多山,经道孚、炉霍、甘孜、德格诸县,直抵金沙江畔,与西藏昌都地区隔江相望。后来在中央统战部工作,由于分管涉藏工作,去四川藏区的次数就多了,其中2012年从甘孜县南下理塘,沿途林密山高,恰恰是《瞻对》所述故事的发生地,今新龙县地界。那几年我奉命多次同十四世达赖喇嘛私人代表接触商谈,对方领头的就是书中所提及的瞻对地方头人之一甲日家族的后裔。达赖集团的头面人物中,出身四川藏区的颇多。
因工作需要,我也常常涉猎甘孜、阿坝一带近现代历史,感觉这片由雪山、森林、草原、峡谷构成的僻远而多彩之地实在是一座有待挖掘的历史研究富矿。历史上这里充满了大小土司等地方势力之间的矛盾、地方世俗势力与寺院势力的矛盾、地方势力与中央政府及四川当局的矛盾、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及四川当局的矛盾……非下大功夫不能理清其中关系。这些矛盾纵横交错,经常导致社会动荡甚至战乱,有清一代牵制了朝廷大量精力,而朝廷对这一带的治理又影响到大西南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格局的最终形成。同时我也感觉,历史上这些矛盾至今还时隐时现地在现实生活中发生某种作用,以致四川藏区今天发生的一些事件,其影响力往往超出这个地域,甚至引起中央的特别关注。那时我就有一个想法,如果有人能把这一带历史写清楚,将是一件对现实工作很有意义的事情,当然也将是一项很艰难的工作。
你在大量翔实史料和实地调查基础上,用纪实的笔法,把两百年来瞻对地方的历史作了一个准确、形象、简约的梳理,又进而把笔锋扩展到今天甘孜州乃至整个川属藏区,并涉及到历史上这一地域与西藏的关系。诚如你所言,“这部地方史正是整个川属藏族地区,几百上千年历史的一个缩影,一个典型样本”。我一向以为,我们今天涉藏政策的设计和施行,必须同每个具体地方的历史和现状紧密结合起来,从中总结出规律性的东西,才能避免陷入历史上那种持续百年的循环,才能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每个地方发生实质的变化与进步。
那么,你是如何选择瞻对这么个小地方作为你这本书的起始点的?
阿来:这种认知的取得,在我来说,其实经历了一个挺长的过程。二十多岁的时候,读中国大框架的历史之外,渐渐对地方性的小历史发生兴趣。只有大的国家史与小的地方史相结合,才能解决一个人的自我认知,回答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将往哪里去?这样一些人生的基本问题,也才能真切认知一个国家内部的文化与社会形态的多样性真实状况。必须说,从八十年代迄今,我国地方性的小历史的研究与建设,一直非常薄弱。
我出生在阿坝州马尔康县一个十几户人家的小村子里,如果在传统社会,我的命运要么上山放羊,要么就出家当个小喇嘛,除此不可能有第三种选择。正是在新的社会条件下,村子里有了一所简陋的小学校,我才有了上学的机会,得以进入一个广大无边的世界,眼界慢慢打开,思想也慢慢融入现代社会。我想,正是这种融入使我得以逐渐超越了乡愿与狭隘。20多岁时我开始尝试写小说。一个有真正文学追求的人,至少要把个人命运放在历史与社会环境中去考察,放到历史发展的大势中去考察。所以,那时就自己开始进行地方史料的搜集与考察与梳理。
我家乡属于嘉绒藏区,其近现代史跟明清以来施行的土司制度大有关系,所以,我自然很关注藏区土司制度问题。在我们嘉绒藏族地区,康熙、雍正年间共册封了十八家土司,我对这十八家土司的家族史、各土司家族间的相互关系,以及与中央王朝的关系都尽其所能进行过仔细研究,其结果是三十多岁出了小说《尘埃落定》。后来曾想接着写清代针对促浸与赞拉两土司的大小金川之役,详考史料与民间口传资料之后,感到这前后两次大小金川之战,虽然打得很苦,过程很曲折,但在乾隆一朝终归是彻底平复了。战后清政府在这里实行改土归流、留下兵丁屯垦,应该说是比较彻底地解决了问题。但这在川属土司中属于少数特例,并不能充分反映川属藏区特别复杂、纠结的那一面。其实有清一代在川属土司地区用兵很多,但战后大多并未如大小金川之役后那样改土归流,其结果或者是反叛的土司重新屈膝称臣,或者扶持新的地方豪强担任土司,没有社会制度改变,没有权力结构和生产关系的调整,两三百年间,无非是“叛复无常”的局面不断循环。重涉那些历史旧事,我常常吃惊于经历那么多战乱,无论是清朝中枢,还是地方豪强,双方付出那么巨大惨重的代价,却不思根本性的变革。直到中华民国政府倒台,这种局面竟然延续了数百年之久。
四川、甘肃、云南那些当年实行土司制的藏区,我几乎都跑过了,最后选定写瞻对,是因为这个地方在川属藏区非常具有典型性。它地处进藏大道之旁,有清一代至民国中央政府曾7次对这里用兵,而其土司制度一直到清末才告坍塌,民国时期又死灰复燃。同时,近些年来,藏区一些地方紧张的形势,以及那种一定要把内部原本具有的族源的、历史的、文化的、甚至是宗教(藏传佛教内部不同教派)的多样性的存在,描述成一个文化与政治整体的假像——即所谓“大藏区”——的现实,促使我在更广大的范围内对川属土司历史进行更深入的考察。
写瞻对,既有厚重的历史内涵,又有明晰的现实针对性,我越写越感到我不是在写历史,而是在写现实。写作中困难也很多,主要是藏区普遍缺少符合史学研究要求的文档存留,地方上传下来的东西主要是有关佛教的,其中牵涉部分历史的信息也掺杂太多佛教的解释,可信程度自然降低。好在我的汉语包括文言文基础尚可,可以查阅清史和清宫档案,同时也收集了大量彼时代民间知识分子的记录,结合进行了大量的田野考察,逐步理清了瞻对地方的历史脉络。
“藏独”观念并不是藏人固有的
朱维群:我感觉你对瞻对历史的描述有一个贯穿全书的大背景:西藏和各省藏区自古是中国的一部分。
阿来:在本书或我其它作品的写作中,一直有两个原则:一、不预设立场,而是尊重现实,尊重历史,在现实和历史的考察中得出结论。二、一个作家的出发点,也就是说,他的动机应该是“善”。这个善,放在有关民族与文化问题方面,那就是提倡交流与融汇,而不是煽动疏离与敌视。这是所有民族与文化走向的大势,也关系到社会的安定与人民的福祉。这个“善”,用佛家的说法,是一个愿心;用西方古典哲学康德们的话来说,就是服从历史的规定性。也就是说,真正的“善”,必指向“真”。
基于此,在梳理瞻对有关史料时,我心里一直带有一个问题:“西藏独立”观念是不是藏人固有的?我所查阅到的所有资料表明,历史上,自吐蕃政权崩溃后,藏人心目中并没有什么“独立”概念。我读到过一个民国时期曾经很活跃、向往共产主义的藏族青年革命者的回忆录,其中讲他如何在金沙江边向一个贵族宣传斯大林的民族理论,而那个听讲人,听到今天我们所熟悉的以语言、以地域、以信仰的异同来划分民族共同体这样的“常识”时,还感到闻所未闻的惊讶。
这并不奇怪,民族,其实是一个相当现代的概念。当时藏区各地方同中央政府之间发生矛盾,不是因为政治上要“独立”。具体到川属藏区,不过是因为生产力低下,人口稀少,以土司(有时也以寺院)为代表的地方势力,随着彼此间势力的消长,在这种动态的过程中,势力强劲的一方,总是图谋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打破治权平衡,其主要方式是侵吞弱小一方的地盘与百姓,或者越界掠夺财物。这种情形自古而然,但在土司制度实行以后,清代中央就负起了维持地区秩序与地区间权力平衡的责任,冲突起来后便要调解,调解无效就要实行强力镇压。比如瞻对这个地方,从清朝到民初中央政府对此地用兵,除了民国年间的战争有“藏独”因素的掺入外,其它几次,都是出于前述原因。当然,强力镇压施行后,当地势力也竭力反抗,结果双方都付出惨重代价,但绝非是为什么“独立”而战。
只是到了近代,英国人入侵西藏,西藏上层眼见清朝国力衰微,不能再如清中期前那样以强力保护西藏,一些人的意识才慢慢变化,有了脱离中国的政治诉求,并且通过宗教势力——特别是格鲁派势力的扩张,把这种诉求扩散到其他藏区。川属藏区一些土司受到这种观念影响,已是民国时期了。近现代西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观念,又给“藏独”意识披上现代理论的外衣。所谓“西藏独立”,其实藏人过去都不这么想,这是清末西藏地方反抗英国入侵惨败,以及二战前后英属印度的独立运动的影响,由此渐渐产生出来的观念。而民国数十年间,中国内战不止,加上日本人的入侵,中央政府除了名义上不断向国际宣示对西藏主权外,很难实质上制约西藏地方政府,从而强化了这种观念。
我们的民族区分应当是富有弹性的
朱维群:其实,西方国家自己也没有真正实行“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真正实行,今天的西方国家大多也应该解体。在今天,这种理论主要是针对中国来的,就是利用中国多族群的国情,从“民族问题”入手,使其分裂中国的图谋获得“理论”、“公义”的支撑。
阿来:中国所谓“民族”与西方所谓“民族”有很大区别。自古以来,中国的民族你来我往,一直处于一种既相互有所区别,又不断交融、融合的过程之中。比如藏汉之间,从古到今是大量混血的,现代社会人口的迁移更加速了这个进程。即使不混血,一个汉人在藏区久了或一个藏人在内地久了,在文化上都会增加许多对方的东西,以至很多人在公共场合如果不特意标明民族身份,从装束到交往、表达方式都区别不出彼此。
另一方面,一些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内部也富有文化多样性,比如藏族有卫藏、安多、康巴、嘉绒、白马等等分别,有各自的历史传承,各自不同的族源,各自的生产方式和风俗习惯,相互语言也往往说不通。只是吐蕃的兴起,尤其是后来藏传佛教的传播,为这些本不相同的高原族群增加了许多共同的文化特性。
这个进程正可以说明,历史上中国各民族之间的边缘本是模糊的,有弹性的,而不是清晰到从地理上就可以拉出一条明确的线,作为不同民族或不同文化的分界,更不是清晰到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亘古不变的基于血缘的民族身份。所谓“蛮夷之分”,在中国人传统的认知中,在细部上其实始终是模糊的,而这种模糊带来的弹性,其实就是交汇融通的可能性,这本来是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有利条件。问题是到了当代,我们的民族识别和一些措施使公民的民族属性过于清晰,行政区划又使民族的地域概念过于清晰,把文化上的弹性、过渡性地带弄没了。
1971年,法国著名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应联合国邀请在国际反对种族主义者大会上作开幕演讲,那时,他就敏锐地指出,对于文化与种族的多样性这样的全球化问题,有两种处理方式,那就是“既可以靠一种加大差异的力量,也可以靠一种减弱差异的力量”。我以为,我们现今的一些政策,是在“加大差异”,差异越被过分强调,那么国家共识与认同的形成就越发困难。斯特劳斯就曾经指出:如果“加大差异”形成一种力量或习惯,那可能会付出两个代价,或者是“社会不能发展”,或者是“社会发展也不无风险”。
朱维群:首先要承认,民族现象在中国是客观存在的;同时也要指出,中国各民族自古就是互相交融的。从我国各民族的族源来看,没有哪一个民族的成分是纯粹单一的,每个民族的发展演化都是在各种形式的民族混居、通婚、迁移中,既保持自己特色,又不断吸收、容纳其他民族成分的过程中完成的。这就造成中国各民族间的界限不同程度地呈现出相对性、变易性、不确定性。
清人解释孔子的思想,“诸侯用夷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并不把基于血缘的民族身份区分看成凝固不变,而是强调文化认同对于民族身份认定的关键意义。这个传统,使得在中国搞“民族分裂”不太容易。我们周边的人,很多家庭是多民族组成的,生出孩子的民族身份也可以有多种选择,为什么长大了却要把民族界限识别得那么清楚?
在我们公民的各种身份认证中,除了性别、年龄等自然属性,民族身份几乎都被列为第一表征,时时处处受到强调和提醒。这固然有助于一定时期内增强国家对少数民族采取帮扶、优惠措施的针对性,但也造成我们一些地方不同民族身份的人之间发生点什么事,很容易就上升为“民族问题”,而成了“民族问题”,法律的效能往往就会打折扣,解决办法或者偏向于对特定民族成员采取防范措施——其后果是引发有关少数民族人群不满;或者偏向于妥协迁就、花钱买平安——其后果又往往是引发内地人群不满。我们社会原来很“皮实”的民族关系反而变得越来越敏感,有的时候成了易碎品。
我在2012年一篇文章中建议将来居民身份证中取消“民族”一栏,当时受到很多人尖锐指责,他们认准如果身份证上没有这一栏,他那个民族就会被“消亡”。现在一些民族同志也意识到,这个东西固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带来某些优惠、好处,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带来特殊防范。总的来看,我们民族政策的走向,还是要向“交往交流交融”努力,增强中华民族的共同性、一致性,而不是再去强化和细化民族之间、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非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之间的区分,把这种界限划得越来越清楚。
至于会不会如同有些同志所担心的国家对少数民族经济上的特殊帮扶由此减少呢?不会的。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与贫困地区在很大程度上是重叠的,国家对少数民族的帮扶总体上可以通过地域性差别化政策解决。对真正整体性贫困的民族可以保持原有的民族性差别化政策,但其范围实际上是很有限的。
阿来:我对把民族身份具体到每一个人,而且明晰地落实在户籍、身份证和各种行政履历上的这种作法,可以明确地说,是持反对态度的。
刚才说到不同民族间、不同文化间保持一定模糊性,也就是一些弹性,是有好处的。而把身份明确到每一个个体身上,民族区分就成为刚性的存在,难以变更了。即便血缘混杂了,文化交融了,还需要你退后一步,去寻找一种特殊的“民族”归属。文化多样性固然是重要的,但没有必要以刚性规定每一个人的民族身份作为手段。
民族身份问题有两个理论来源:一是斯大林的民族理论,但这个理论的最大实验场是前苏联,其结果我们已经看见。另一个理论来源是的上个世纪中期兴起的后殖民理论,是反殖民主义的,倡导或应和了当时的反殖民的民族国家独立风潮。但这样的理论用于一个多民族国家内部治理,是有问题的。何况,从西方来讲,这个理论也在发展中,比如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就观察到民族国家兴起后新的政治格局与新的冲突源泉。美国人福山对苏美冷战结束后的世界范围内的民族问题也有很深入的思考。福山说:“很奇怪人们为什么会认为,民族主义这种近代的历史现象从此以后会是人类社会场景的永恒特征”,因为“经济力量正在通过创建一个一体化的世界市场,摧毁这些民族藩篱”。
必须看到,在今天的社会,对文化区分的过度强调最后几乎都会演绎为政治问题。我最近在写一部长篇小说,其中一个重要的主题,就是谈这种身份识别带来的困境与冲突。今天,在西藏、新疆一些事态的刺激下,一些地方在施行种种安全措施中,往往以个人的族别身份作为重点防范与盘查的依据,其实伤害了很多认同并维护中国统一的少数民族身份的公民。这样的举措,虽有短期工作之便利,长期来看却有“为渊驱鱼,为丛驱雀”的负面效果。
我个人也身在其境,当我身在旅途,在酒店,在机场,在一切有安全防范之处,都因为身份证上的那个族别,而受到重点盘查,都为之迷惑,为之痛苦,为之愤怒。我不需要因为民族身份在工作中受特殊照顾,我也不希望因民族身份而感到我不能在这个国家享受和大多数人一样的平等的公民权。
民族教育要把学生放到开放竞争的环境中去
阿来:我们民族地区教育体制中有些做法我认为也有待研究。比如,民族院校、民族中学、民族班等的设置,作为一种过渡性措施,在新中国建立后一个时期,是有其必要性的。但是,现在经过几十年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生很大变化,很多地方的基础设施比建国初期的内地还要好出很多,同时,苏美对峙的冷战结束后,国际的意识形态背景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果我们还是把青少年学生按民族身份圈在一起,分开教育,效果就未必好。过于强调差异,不利于国家共识的培养与形成。
现在国家为了促进少数民族教育,把一些孩子集中到内地大城市上学,这本来是促进少数民族教育事业、促进民族交融的好办法,但是到了内地依然把这些孩子圈在一起,异地陌生环境的无形压力,使他们更加抱成一团,结果是那个小社会的封闭程度比原先当地那个大社会还要厉害。我认为,无论是在民族地区还是异地办学,无论是中学还是大学,要把学生分散开来,放到一个充分竞争的环境中去。民族学生起初学习基础可能弱一些,可以低几十分录取入学嘛。但是毕业时不能降低标准,否则你把他弄到内地来有什么意义?这会使得少数民族孩子永远也摆脱不了低水准、受照顾的状态,永远也建立不起竞争的自信心。我们多少年来形成这么一个循环:少数民族孩子从小在民族中学读书,然后到民族学院读书,所学专业大部份又是本民族语言、文学、历史,毕业后又在民族院校或相关机构教书、做研究。这样传上两三代,就算是种青稞,种子也会退化呀!
教育要尽可能在地化,因为教育的影响是全面的,不仅对学校里的受教育者而且对于整个社会都会产生影响,过分依赖异地教育等于放弃教育与文化在社会更大范围产生影响的可能性。
朱维群:我问过一些少数民族高中生、大学生:你们这样的知识结构,国家通用语文也不能很好掌握,将来就业问题怎么办?他们说,国家可以给我们制定专门政策啊,可以分配岗位给我们啊。有些地方管教育的干部也是这个想法。我赞成国家在一个时期内为少数民族学生就业制定一些特殊政策,客观上,教育模式的转换也需要一个过程。但是在市场经济竞争的大环境下,这毕竟不是长远之计,从长远看也不利于少数民族群体的进步与兴盛。
阿来:我经常回想我在村里上学那个时候。学校只有几间烂房子,几十套破课桌,哪里有现在这个条件!但是当时来了两个外地老师,他们影响了我一辈子。他们不仅给学生带来新知识,而且给整个村子带来新观念、新时尚,整个村子都在谈论他们,年轻人就会模仿他们的说话、穿着、姿态,女孩子甚至想嫁给他们。有文化的人到了一个地方,他会有形无形、有意无意之中一点一点改变那个地方,而且是柔性改变。
我80年代开始在当地中学教书的时候,老师中有广东人、上海人、湖北人,现在再回那个学校,没有五湖四海,师资几乎全面本地化了。我希望民族地区学校要有外来师资,至少占三分之一,最好有一半。不能过分依靠热情却缺乏专业经验的短期志愿者,要通过同内地学校结对子的方法,让内地老师轮班来,一个人呆上两三年,保持一个循环,使民族地区学校保持一支稳定、连续的内地教师队伍。
总之,教育最好主要在当时当地进行,移风易俗,增加文化共性,增进国家共识,文化教育要走在前面。国家既然可以指定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在行政、经济、维稳方面向各地藏区输送大量的高素质干部,为什么就不能有相应措施输送文化教育方面的优质人才?文化教育不走在前面,没事的时候不闻不问,有事时,就是维稳力量冲在前面,这既无助社会长期的安定发展,也授人以口实。
国家治理当然有刚性的一面,但更长期更常态的还是柔性的施展。照顾民生自然也展示国家力量柔性的一面,但那只是物质层面,更重要的是情感与精神。中国各藏区,论物质条件与老百姓生活水平,相对几十年前,其提高程度何止十倍,改革开放后更是成绩斐然。但为什么这些年“藏独”意识仍然在一些地方滋长?这说明,只从物质层面着手解决民生问题,并不能解决国家认同问题。认知与认同,这个要靠文化教育长期春风化雨式地建立。最重要的是教育在地化,青少年学生进入内地也要适度,要分散,要交融,在适度照顾的前提下也要充分竞争。不只是学生要如此,教师和管理人员更要如此。
今天四川藏区的治理仍然要重“势”
朱维群:我们再回到阿坝、甘孜的话题吧。四川藏区面积占全省的一半,素有“汉藏走廊”之称,既是上世纪50年代和平解放西藏的前进阵地,又是1956年叛乱首发地。就经济发展来说,这里地处高寒,群众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就社会稳定来说,近年反分裂斗争十分尖锐,2008年拉萨“3·14事件”后这里一度也有闹事,2011年以来自焚事件一度频发多发,对西藏和其它藏区的稳定也带来负面影响。
你在分析瞻对这个延续数百年的“铁疙瘩”为什么在清末民初的社会风暴中终于融化时,把这一现象解释为“势,大势所趋”。概括你的叙述,我把这个势大致归纳为: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输入,使四川藏区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形态发生改变,为其跳出历史的重复循环提供了内生推动力;改土归流,实现地方行政管理方式同国家主体管理方式的一致化,为四川藏区走出停滞、割据、战乱,走向长治久安,从管理方式上提供了可能性;摆脱“大藏区”的羁绊,倾心内向,把命运系于中央政府,系于四川和四川背后广阔、先进的内地;抑制寺庙势力的膨胀,摆脱西藏政教合一的统治集团依靠宗教影响力对四川藏区的政治控制;提升中央政府对四川藏区的权威和治理水平,抵制外国势力及其操控下的西藏统治集团搞“大藏区”、将涉藏事务国际化的图谋,等等。我认为,这些经验对今天四川藏区的治理仍具有相当完整的借鉴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四川藏区的稳定问题过几年就会程度不同地出现一个反复,要打破这种循环,同样的道理,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藏区的社会形态,而改变社会形态的关键是植入和培育现代生产力和现代管理方式,输入现代文化教育,健全现代社会各项服务,打破封闭半封闭状态。
近年来,藏区与内地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对流加快,旅游业迅速发展,中央的项目支持、省内外的对口支援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大量进入,新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已经在形成之中。这不仅使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有了更强的内生动力,而且促进了藏民族同内地民众的相互了解和交融。大体上四川藏区从西北向东南,离四川盆地越近,民族交融程度越高,社会发育程度和稳定程度也就越高。但是在地域广大的“深藏区”,传统落后的牧业、半农半牧业仍占据主要地位。
我查了一下,2013年四川藏区三大产业结构比例为19.0:46.7:34.3,但从业人员依次为82.76万、6.59万、36.12万,也就是说大约66%的从业人员仍然从事传统落后的农牧业,只创造19%的GDP。我以为,我们应抛弃形形色色的顾虑,充分借助四川藏区业已形成的这个势,促进藏区社会的全面发育,包括:加紧把援助重点从一般性“扶贫”、给钱给物,转变为重点植入和培育现代生产力和生产方式,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把农牧民同内地的市场联系起来,促使藏区积极主动为国家项目提供配套服务,主动参与四川盆地各城市工业园区建设,把教育的重点转到职业教育。同时遏制宗教过热现象、淡化原始部落制和土司制遗留下来的旧有社会思想意识。在这个过程中增进藏民族对四川、对全国的认同,而不是对“大藏区”的认同。完全实现这一目标无疑需要一个过程,但不如此就不能从根本上摧毁“藏独”赖以生存的社会结构性基础,就不能彻底摆脱藏区几年一乱的循环。
阿来:改变四川藏区社会的反复性,有几个问题要引起注意。
第一个问题,寺庙影响力膨胀。历史上藏区寺庙形成了顽固的利益集团,近代以来,他们把自己视为全体藏人当然代表,使老百姓、使整个社会都处于宗教势力的覆盖之下,很难产生与发出不同诉求和声音。民主改革后情况发生改变,但现在宗教势力膨胀的问题正不同程度地重新发生。从长远看,一定要坚持把宗教与政府权力彻底分开,也即政教分离。从世界范围看,这也是欧洲从文艺复兴以来所取得的经验。就国内的经验看,这是藏区民主改革最重要的成就。
今天,宗教界人士通过政协参政议政、或一些特别渠道发表意见是可以的,但是不能染指政府的权力。一些基层政府把属于政府的工作拱手让给寺庙,这等于放弃政府的职能和权威。前些年,有寺庙人员公然在社会上煽动、强迫藏人不吃肉,不屠宰牲口,不种庄稼,甚至以暴力威胁,而他们自己却过着十分优裕的生活,你能指望这样的人帮政府搞稳定,改善社会民生吗?
目前西藏自治区的出家僧人数为四万六千多人,据我可以查到的资料,这个数目已经超过了西藏全区教职工的数量。而四川藏区僧侣人数更达到六万多人,这实在是太多了。我国政府规定寺院编制,这在国内外被一些人当做政府压制“宗教自由”的口实,而我们的回应大多数时候是无力的。
其实,至少清代,政府就对藏区各寺院的僧人数量有明确规定,只是到了晚清,辖制能力日渐衰微,才造成宗教势力特别是格鲁派寺院失控性发展。唐代,西来东传的佛教曾兴盛一时,造成宫廷中兴佛派与毁佛派的激烈斗争。其中所关涉的现实政治问题,就是寺院规模越来越大,而引起劳动力与兵源的紧张,税收的减少,宗教势力大到一定程度后便会通过不同的途径来影响与干预政治。所以,如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又使宗教处于一个适度的规模与程度,使其不离宗教导人向善的本旨,安于其位,不干预国家政治,一直是一个真正的中国问题。很遗憾,这些历史经验本可以成为很丰厚的思想资源与施政镜鉴,但这方面的研究却非常薄弱。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我们这些知识分子是失语与缺位的。更有甚者,还有研究者最后失去学术的理性,而使自己成为失去学者本位的宗教膜拜者。
朱维群:我们当然要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也充分肯定藏传佛教界这些年的进步。但是无须讳言,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寺庙扩规装修,金碧辉煌,与学校、医院形成鲜明对比。很明显,藏区当地社会的经济基础根本不足以支撑如此巨大的耗费,相当部分资金来自沿海、内地民间特别是一些企业老板、演艺明星的大额捐赠。内地资金支撑藏区寺庙的不正常、超规模扩张,实际上是对藏区社会发展的一种外来阻扰。一个时期以来,藏区众多假僧人假活佛也乘机到内地“传教”敛财,破坏了内地治安,也败坏了藏传佛教声誉。
阿来:现在藏区活佛僧人,无论真假,到内地弄钱都很容易。我去过新龙县一个村子,当地人说,这村很多男人都装成喇嘛到内地化缘,成了一种“产业”。他们对我说:汉人笑我们信教是愚昧,可是他们连真假喇嘛都分不清楚就给这么多钱,不是更愚昧吗?
我讲的第二个问题是一些知识分子思想倾向正发生变化。比如有一些受过现代教育的年轻人,起初非常激烈地反对宗教,认为藏人之所以落后就是因为宗教的拖累。他们意识中,是让藏人从宗教束缚中解脱出来,融入现代社会。但他们传播与实现这些思想的途径有限,后来一些人反对宗教的势头慢慢收敛,却对“藏独”产生同情。拉萨“3·14”事件后,新华社记者来采访时我就讲过:不要只盯着街上扔石头的那些小青年,这些人头脑比较简单,只要有人扔石头,不管扔向谁他们就会跟着扔。要注意的是他们背后有“思想”的人。
政府要多想办法,为关心民族命运与国家政治的青年知识人找出路,给他们更多机会参与国家政治与社会建设,让他们在健康的正确的方向上报效国家与民族。青年知识分子,应是统一战线在新现实新社会环境下争取的重点。真正的宗教人士、高僧大德,按佛典修行化众,并不那么关心政治。但年轻知识分子,对民族问题、国家政治必然高度关切。要理解他们的关切,提供正确的路径帮助他们实现社会关切。这些年轻知识分子所在相关学院与学术机构应当对这些思想的流变有敏感,有引导,提高他们的学术理论水平,不能让他们始终处于一个次文化圈,而成为一代“愤怒青年”。
朱维群:我在新疆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有关会议上也讲过这样的话:不仅要使农牧民、基层职工、普通市民受到教育,更要使干部、传媒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等掌握着现代社会话语权的群体受到教育。上街闹事的人只能煽动他周围有限人群,而掌握着社会话语权的人如果思想倾向扭曲,比如《匈奴简史》等三本坏书的写作、出版者,他们可以影响一大批人,可以源源不断地制造出上街闹事的人。创造一个好的思想、舆论社会环境,始终是西藏、新疆实现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阿来:第三个问题是干部问题。要承认,我们基层一些干部工作比较软、比较懒的状况需要改变。一些时候基层政府把很多说服老百姓的工作交给宗教人士去干,即便这些宗教人士是倾心爱国的,政府也不能把本来属于自己的职责转让出去。在藏区,虽然各方面困难、问题多一些,但同时这也是考验、提升各级政府执行力的机会。问题和困难通过什么途径解决,通过什么人解决,关乎政府的权威能否真正树立。
特别建议在藏区这样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国企民企应当多吸收本地的工人、干部、专业技术人员,而不要把这些人全都局限在地方上,局限在当地。这会真正有助于本地人才的全面成长与发展,让各民族人才真正流动起来。
朱维群:我们从《瞻对》这本书谈起,谈到四川藏区治理,谈到我国民族工作的趋势,这恰恰说明这本书引起人们讨论的东西可能比它提供的结论性东西还要多。这个对话有些内容可能会引起一些争论,让我们听从未来实践的检验吧。
阿来:一句话,新中国建立以来,我们国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及相关民族政策,总体是成功的,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建国已经半个多世纪,国内国际形势,以及与民族文化相关的意识形态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目前,国家在政治经济各个领域进行大规模的改革,本着改革开放的基本精神,我们的民族政策的一些部分,也到了进行适度反思与改进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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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维群阿来对话:过分强调民族差异不利国家认同形成

作者:朱维群 阿来 陈芳
2015-05-31 第070期
民族政策的走向,还是要向交往交流交融方向努力,增强中华民族的共同性、一致性,而不是再去强化和细化民族之间、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非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之间的区分,把这种界限划得越来越清楚。
朱维群阿来对话:过分强调民族差异 不利于国家认同形成
不久前,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朱维群在四川藏区调研期间,与四川省作家协会主席阿来就其创作的历史纪实文学《瞻对》进行了对话。此次对话由《瞻对》的创作缘起和思想脉络展开,进而涉及四川藏区发展与稳定的一系列现实问题,并对我国少数民族工作的未来趋向进行了探讨。
阿来在创作中,通过对史料梳理,进一步判定“藏独”观念并非藏人固有,只是到了近代,由于英国入侵,及受二战前后英属印度独立运动的影响,一些人才有了脱离中国的政治诉求,并通过宗教势力将此诉求扩散到其他藏区。民国数十年,由于中央政府对西藏实际控制权的削弱,更强化了此观念。
朱维群与阿来由此谈到中国现今的民族识别问题。
在阿来看来,历史上中国各民族之间的边缘本是模糊的、有弹性的,这种模糊带来的弹性正是交汇融通的可能性,本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有利条件。但我们的民族识别和一些措施使公民的民族属性过于清晰,行政区划又使民族地域概念过于清晰,把文化上的弹性、过渡性地带弄没了。阿来认为,民族间差异越被过分强调,国家共识与认同的形成就越发困难。
朱维群指出,时时处处强调和提醒人们的民族身份,造成一些地方少数人闹点什么事,很容易就上升为“民族问题”,进而导致法律效能打折扣,解决办法或者偏向于对特定民族的成员采取防范措施——其后果是易引发少数民族人群不满;或者偏向于妥协迁就——其后果又往往是引发内地人群不满,导致原本很“皮实”的民族关系变得越来越敏感。
阿来强调,“我不需要因为民族身份在工作中受特殊照顾,也不希望因民族身份而感到我不能在这个国家享受和大多数人一样的平等的公民权”。
二人还就现今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制度作了思考,指出个别政策有待研究。
政府为促进少数民族教育,设置了民族院校、民族中学、民族班等教育制度,把一些孩子集中到内地大城市上学,原本是促进少数民族教育事业、促进民族交融的好办法,但到内地依然把这些孩子圈在一起,加之异地陌生环境的无形压力,使他们更加抱成一团,结果是这个小社会的封闭程度比原先当地那个大社会还要厉害。
对此,阿来指出,类似教育制度,作为一种过渡性措施,在某一时期有其必要性,现今随着民族地区基础设施的大幅提高,仍把青少年学生按民族身份圈在一起,分开教育,事实上是在强调差异,不利于国家共识的培养与形成。他还指出,考虑到基础薄弱,民族学生可以降分录取,但毕业时不能降低标准,否则会使得少数民族孩子永远摆脱不了低水准、受照顾状态,难以建立竞争自信,“民族教育要把学生放到开放竞争的环境中去”。
阿来强调,增加文化共性,增进国家共识,文化教育要走在前面,“文化教育不走在前面,没事的时候不闻不问,有事时,就是维稳力量冲在前面,这既无助社会长期的安定发展,也授人以口实”。他呼吁,民族地区学校要有至少占三分之一的外来师资。
中国各藏区,论物质条件与民众生活水平,相对几十年前,其提高程度何止十倍,改革开放后更是成绩斐然。但缘何这些年“藏独”意识仍然在一些地方滋长?阿来认为,只从物质层面着手解决民生问题,并不能解决国家认同问题。认知与认同,要靠文化教育长期春风化雨式地建立。
对四川藏区的长远稳定问题,朱维群指出,关键在于培育现代生产力和现代管理方式,输入现代文化教育,健全现代社会各项服务,打破封闭半封闭状态,从而增进藏民族对四川、对全国的认同,不如此恐难从根本上摧毁“藏独”赖以生存的社会结构性基础,亦不能彻底摆脱藏区几年一乱的循环。
朱维群阿来最后就民族政策的走向作了探讨。
在阿来看来,新中国建立以来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及相关民族政策,总体是成功的,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半个多世纪以来,国内国际形势及与民族文化相关的意识形态均已发生很大变化,民族政策的一些部分,也到了进行适度反思与改进的时候了。
朱维群强调,民族政策的走向,还是要向交往交流交融方向努力,增强中华民族的共同性、一致性,“而不是再去强化和细化民族之间、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非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之间的区分,把这种界限划得越来越清楚”。(凤凰网主笔 陈芳)
凤凰网独家刊发朱维群与阿来对话实录:
顺应民族交融的大势
——由历史纪实文学《瞻对》引起的对话
朱维群 阿来
选择瞻对是因为其历史充分反映
川属藏区社会特殊的复杂与纠结
朱维群:《瞻对》这本书,起初是四川文艺出版社的同志推荐给我的,建议我写篇书评。我读后很喜欢你这本书。为什么呢?因为它对我们的现实工作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1989年我作为人民日报记者第一次进入四川藏区,从康定过折多山,经道孚、炉霍、甘孜、德格诸县,直抵金沙江畔,与西藏昌都地区隔江相望。后来在中央统战部工作,由于分管涉藏工作,去四川藏区的次数就多了,其中2012年从甘孜县南下理塘,沿途林密山高,恰恰是《瞻对》所述故事的发生地,今新龙县地界。那几年我奉命多次同十四世达赖喇嘛私人代表接触商谈,对方领头的就是书中所提及的瞻对地方头人之一甲日家族的后裔。达赖集团的头面人物中,出身四川藏区的颇多。
因工作需要,我也常常涉猎甘孜、阿坝一带近现代历史,感觉这片由雪山、森林、草原、峡谷构成的僻远而多彩之地实在是一座有待挖掘的历史研究富矿。历史上这里充满了大小土司等地方势力之间的矛盾、地方世俗势力与寺院势力的矛盾、地方势力与中央政府及四川当局的矛盾、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及四川当局的矛盾……非下大功夫不能理清其中关系。这些矛盾纵横交错,经常导致社会动荡甚至战乱,有清一代牵制了朝廷大量精力,而朝廷对这一带的治理又影响到大西南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格局的最终形成。同时我也感觉,历史上这些矛盾至今还时隐时现地在现实生活中发生某种作用,以致四川藏区今天发生的一些事件,其影响力往往超出这个地域,甚至引起中央的特别关注。那时我就有一个想法,如果有人能把这一带历史写清楚,将是一件对现实工作很有意义的事情,当然也将是一项很艰难的工作。
你在大量翔实史料和实地调查基础上,用纪实的笔法,把两百年来瞻对地方的历史作了一个准确、形象、简约的梳理,又进而把笔锋扩展到今天甘孜州乃至整个川属藏区,并涉及到历史上这一地域与西藏的关系。诚如你所言,“这部地方史正是整个川属藏族地区,几百上千年历史的一个缩影,一个典型样本”。我一向以为,我们今天涉藏政策的设计和施行,必须同每个具体地方的历史和现状紧密结合起来,从中总结出规律性的东西,才能避免陷入历史上那种持续百年的循环,才能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每个地方发生实质的变化与进步。
那么,你是如何选择瞻对这么个小地方作为你这本书的起始点的?
阿来:这种认知的取得,在我来说,其实经历了一个挺长的过程。二十多岁的时候,读中国大框架的历史之外,渐渐对地方性的小历史发生兴趣。只有大的国家史与小的地方史相结合,才能解决一个人的自我认知,回答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将往哪里去?这样一些人生的基本问题,也才能真切认知一个国家内部的文化与社会形态的多样性真实状况。必须说,从八十年代迄今,我国地方性的小历史的研究与建设,一直非常薄弱。
我出生在阿坝州马尔康县一个十几户人家的小村子里,如果在传统社会,我的命运要么上山放羊,要么就出家当个小喇嘛,除此不可能有第三种选择。正是在新的社会条件下,村子里有了一所简陋的小学校,我才有了上学的机会,得以进入一个广大无边的世界,眼界慢慢打开,思想也慢慢融入现代社会。我想,正是这种融入使我得以逐渐超越了乡愿与狭隘。20多岁时我开始尝试写小说。一个有真正文学追求的人,至少要把个人命运放在历史与社会环境中去考察,放到历史发展的大势中去考察。所以,那时就自己开始进行地方史料的搜集与考察与梳理。
我家乡属于嘉绒藏区,其近现代史跟明清以来施行的土司制度大有关系,所以,我自然很关注藏区土司制度问题。在我们嘉绒藏族地区,康熙、雍正年间共册封了十八家土司,我对这十八家土司的家族史、各土司家族间的相互关系,以及与中央王朝的关系都尽其所能进行过仔细研究,其结果是三十多岁出了小说《尘埃落定》。后来曾想接着写清代针对促浸与赞拉两土司的大小金川之役,详考史料与民间口传资料之后,感到这前后两次大小金川之战,虽然打得很苦,过程很曲折,但在乾隆一朝终归是彻底平复了。战后清政府在这里实行改土归流、留下兵丁屯垦,应该说是比较彻底地解决了问题。但这在川属土司中属于少数特例,并不能充分反映川属藏区特别复杂、纠结的那一面。其实有清一代在川属土司地区用兵很多,但战后大多并未如大小金川之役后那样改土归流,其结果或者是反叛的土司重新屈膝称臣,或者扶持新的地方豪强担任土司,没有社会制度改变,没有权力结构和生产关系的调整,两三百年间,无非是“叛复无常”的局面不断循环。重涉那些历史旧事,我常常吃惊于经历那么多战乱,无论是清朝中枢,还是地方豪强,双方付出那么巨大惨重的代价,却不思根本性的变革。直到中华民国政府倒台,这种局面竟然延续了数百年之久。
四川、甘肃、云南那些当年实行土司制的藏区,我几乎都跑过了,最后选定写瞻对,是因为这个地方在川属藏区非常具有典型性。它地处进藏大道之旁,有清一代至民国中央政府曾7次对这里用兵,而其土司制度一直到清末才告坍塌,民国时期又死灰复燃。同时,近些年来,藏区一些地方紧张的形势,以及那种一定要把内部原本具有的族源的、历史的、文化的、甚至是宗教(藏传佛教内部不同教派)的多样性的存在,描述成一个文化与政治整体的假像——即所谓“大藏区”——的现实,促使我在更广大的范围内对川属土司历史进行更深入的考察。
写瞻对,既有厚重的历史内涵,又有明晰的现实针对性,我越写越感到我不是在写历史,而是在写现实。写作中困难也很多,主要是藏区普遍缺少符合史学研究要求的文档存留,地方上传下来的东西主要是有关佛教的,其中牵涉部分历史的信息也掺杂太多佛教的解释,可信程度自然降低。好在我的汉语包括文言文基础尚可,可以查阅清史和清宫档案,同时也收集了大量彼时代民间知识分子的记录,结合进行了大量的田野考察,逐步理清了瞻对地方的历史脉络。
“藏独”观念并不是藏人固有的
朱维群:我感觉你对瞻对历史的描述有一个贯穿全书的大背景:西藏和各省藏区自古是中国的一部分。
阿来:在本书或我其它作品的写作中,一直有两个原则:一、不预设立场,而是尊重现实,尊重历史,在现实和历史的考察中得出结论。二、一个作家的出发点,也就是说,他的动机应该是“善”。这个善,放在有关民族与文化问题方面,那就是提倡交流与融汇,而不是煽动疏离与敌视。这是所有民族与文化走向的大势,也关系到社会的安定与人民的福祉。这个“善”,用佛家的说法,是一个愿心;用西方古典哲学康德们的话来说,就是服从历史的规定性。也就是说,真正的“善”,必指向“真”。
基于此,在梳理瞻对有关史料时,我心里一直带有一个问题:“西藏独立”观念是不是藏人固有的?我所查阅到的所有资料表明,历史上,自吐蕃政权崩溃后,藏人心目中并没有什么“独立”概念。我读到过一个民国时期曾经很活跃、向往共产主义的藏族青年革命者的回忆录,其中讲他如何在金沙江边向一个贵族宣传斯大林的民族理论,而那个听讲人,听到今天我们所熟悉的以语言、以地域、以信仰的异同来划分民族共同体这样的“常识”时,还感到闻所未闻的惊讶。
这并不奇怪,民族,其实是一个相当现代的概念。当时藏区各地方同中央政府之间发生矛盾,不是因为政治上要“独立”。具体到川属藏区,不过是因为生产力低下,人口稀少,以土司(有时也以寺院)为代表的地方势力,随着彼此间势力的消长,在这种动态的过程中,势力强劲的一方,总是图谋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打破治权平衡,其主要方式是侵吞弱小一方的地盘与百姓,或者越界掠夺财物。这种情形自古而然,但在土司制度实行以后,清代中央就负起了维持地区秩序与地区间权力平衡的责任,冲突起来后便要调解,调解无效就要实行强力镇压。比如瞻对这个地方,从清朝到民初中央政府对此地用兵,除了民国年间的战争有“藏独”因素的掺入外,其它几次,都是出于前述原因。当然,强力镇压施行后,当地势力也竭力反抗,结果双方都付出惨重代价,但绝非是为什么“独立”而战。
只是到了近代,英国人入侵西藏,西藏上层眼见清朝国力衰微,不能再如清中期前那样以强力保护西藏,一些人的意识才慢慢变化,有了脱离中国的政治诉求,并且通过宗教势力——特别是格鲁派势力的扩张,把这种诉求扩散到其他藏区。川属藏区一些土司受到这种观念影响,已是民国时期了。近现代西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观念,又给“藏独”意识披上现代理论的外衣。所谓“西藏独立”,其实藏人过去都不这么想,这是清末西藏地方反抗英国入侵惨败,以及二战前后英属印度的独立运动的影响,由此渐渐产生出来的观念。而民国数十年间,中国内战不止,加上日本人的入侵,中央政府除了名义上不断向国际宣示对西藏主权外,很难实质上制约西藏地方政府,从而强化了这种观念。
我们的民族区分应当是富有弹性的
朱维群:其实,西方国家自己也没有真正实行“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真正实行,今天的西方国家大多也应该解体。在今天,这种理论主要是针对中国来的,就是利用中国多族群的国情,从“民族问题”入手,使其分裂中国的图谋获得“理论”、“公义”的支撑。
阿来:中国所谓“民族”与西方所谓“民族”有很大区别。自古以来,中国的民族你来我往,一直处于一种既相互有所区别,又不断交融、融合的过程之中。比如藏汉之间,从古到今是大量混血的,现代社会人口的迁移更加速了这个进程。即使不混血,一个汉人在藏区久了或一个藏人在内地久了,在文化上都会增加许多对方的东西,以至很多人在公共场合如果不特意标明民族身份,从装束到交往、表达方式都区别不出彼此。
另一方面,一些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内部也富有文化多样性,比如藏族有卫藏、安多、康巴、嘉绒、白马等等分别,有各自的历史传承,各自不同的族源,各自的生产方式和风俗习惯,相互语言也往往说不通。只是吐蕃的兴起,尤其是后来藏传佛教的传播,为这些本不相同的高原族群增加了许多共同的文化特性。
这个进程正可以说明,历史上中国各民族之间的边缘本是模糊的,有弹性的,而不是清晰到从地理上就可以拉出一条明确的线,作为不同民族或不同文化的分界,更不是清晰到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亘古不变的基于血缘的民族身份。所谓“蛮夷之分”,在中国人传统的认知中,在细部上其实始终是模糊的,而这种模糊带来的弹性,其实就是交汇融通的可能性,这本来是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有利条件。问题是到了当代,我们的民族识别和一些措施使公民的民族属性过于清晰,行政区划又使民族的地域概念过于清晰,把文化上的弹性、过渡性地带弄没了。
1971年,法国著名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应联合国邀请在国际反对种族主义者大会上作开幕演讲,那时,他就敏锐地指出,对于文化与种族的多样性这样的全球化问题,有两种处理方式,那就是“既可以靠一种加大差异的力量,也可以靠一种减弱差异的力量”。我以为,我们现今的一些政策,是在“加大差异”,差异越被过分强调,那么国家共识与认同的形成就越发困难。斯特劳斯就曾经指出:如果“加大差异”形成一种力量或习惯,那可能会付出两个代价,或者是“社会不能发展”,或者是“社会发展也不无风险”。
朱维群:首先要承认,民族现象在中国是客观存在的;同时也要指出,中国各民族自古就是互相交融的。从我国各民族的族源来看,没有哪一个民族的成分是纯粹单一的,每个民族的发展演化都是在各种形式的民族混居、通婚、迁移中,既保持自己特色,又不断吸收、容纳其他民族成分的过程中完成的。这就造成中国各民族间的界限不同程度地呈现出相对性、变易性、不确定性。
清人解释孔子的思想,“诸侯用夷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并不把基于血缘的民族身份区分看成凝固不变,而是强调文化认同对于民族身份认定的关键意义。这个传统,使得在中国搞“民族分裂”不太容易。我们周边的人,很多家庭是多民族组成的,生出孩子的民族身份也可以有多种选择,为什么长大了却要把民族界限识别得那么清楚?
在我们公民的各种身份认证中,除了性别、年龄等自然属性,民族身份几乎都被列为第一表征,时时处处受到强调和提醒。这固然有助于一定时期内增强国家对少数民族采取帮扶、优惠措施的针对性,但也造成我们一些地方不同民族身份的人之间发生点什么事,很容易就上升为“民族问题”,而成了“民族问题”,法律的效能往往就会打折扣,解决办法或者偏向于对特定民族成员采取防范措施——其后果是引发有关少数民族人群不满;或者偏向于妥协迁就、花钱买平安——其后果又往往是引发内地人群不满。我们社会原来很“皮实”的民族关系反而变得越来越敏感,有的时候成了易碎品。
我在2012年一篇文章中建议将来居民身份证中取消“民族”一栏,当时受到很多人尖锐指责,他们认准如果身份证上没有这一栏,他那个民族就会被“消亡”。现在一些民族同志也意识到,这个东西固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带来某些优惠、好处,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带来特殊防范。总的来看,我们民族政策的走向,还是要向“交往交流交融”努力,增强中华民族的共同性、一致性,而不是再去强化和细化民族之间、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非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之间的区分,把这种界限划得越来越清楚。
至于会不会如同有些同志所担心的国家对少数民族经济上的特殊帮扶由此减少呢?不会的。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与贫困地区在很大程度上是重叠的,国家对少数民族的帮扶总体上可以通过地域性差别化政策解决。对真正整体性贫困的民族可以保持原有的民族性差别化政策,但其范围实际上是很有限的。
阿来:我对把民族身份具体到每一个人,而且明晰地落实在户籍、身份证和各种行政履历上的这种作法,可以明确地说,是持反对态度的。
刚才说到不同民族间、不同文化间保持一定模糊性,也就是一些弹性,是有好处的。而把身份明确到每一个个体身上,民族区分就成为刚性的存在,难以变更了。即便血缘混杂了,文化交融了,还需要你退后一步,去寻找一种特殊的“民族”归属。文化多样性固然是重要的,但没有必要以刚性规定每一个人的民族身份作为手段。
民族身份问题有两个理论来源:一是斯大林的民族理论,但这个理论的最大实验场是前苏联,其结果我们已经看见。另一个理论来源是的上个世纪中期兴起的后殖民理论,是反殖民主义的,倡导或应和了当时的反殖民的民族国家独立风潮。但这样的理论用于一个多民族国家内部治理,是有问题的。何况,从西方来讲,这个理论也在发展中,比如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就观察到民族国家兴起后新的政治格局与新的冲突源泉。美国人福山对苏美冷战结束后的世界范围内的民族问题也有很深入的思考。福山说:“很奇怪人们为什么会认为,民族主义这种近代的历史现象从此以后会是人类社会场景的永恒特征”,因为“经济力量正在通过创建一个一体化的世界市场,摧毁这些民族藩篱”。
必须看到,在今天的社会,对文化区分的过度强调最后几乎都会演绎为政治问题。我最近在写一部长篇小说,其中一个重要的主题,就是谈这种身份识别带来的困境与冲突。今天,在西藏、新疆一些事态的刺激下,一些地方在施行种种安全措施中,往往以个人的族别身份作为重点防范与盘查的依据,其实伤害了很多认同并维护中国统一的少数民族身份的公民。这样的举措,虽有短期工作之便利,长期来看却有“为渊驱鱼,为丛驱雀”的负面效果。
我个人也身在其境,当我身在旅途,在酒店,在机场,在一切有安全防范之处,都因为身份证上的那个族别,而受到重点盘查,都为之迷惑,为之痛苦,为之愤怒。我不需要因为民族身份在工作中受特殊照顾,我也不希望因民族身份而感到我不能在这个国家享受和大多数人一样的平等的公民权。
民族教育要把学生放到开放竞争的环境中去
阿来:我们民族地区教育体制中有些做法我认为也有待研究。比如,民族院校、民族中学、民族班等的设置,作为一种过渡性措施,在新中国建立后一个时期,是有其必要性的。但是,现在经过几十年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生很大变化,很多地方的基础设施比建国初期的内地还要好出很多,同时,苏美对峙的冷战结束后,国际的意识形态背景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果我们还是把青少年学生按民族身份圈在一起,分开教育,效果就未必好。过于强调差异,不利于国家共识的培养与形成。
现在国家为了促进少数民族教育,把一些孩子集中到内地大城市上学,这本来是促进少数民族教育事业、促进民族交融的好办法,但是到了内地依然把这些孩子圈在一起,异地陌生环境的无形压力,使他们更加抱成一团,结果是那个小社会的封闭程度比原先当地那个大社会还要厉害。我认为,无论是在民族地区还是异地办学,无论是中学还是大学,要把学生分散开来,放到一个充分竞争的环境中去。民族学生起初学习基础可能弱一些,可以低几十分录取入学嘛。但是毕业时不能降低标准,否则你把他弄到内地来有什么意义?这会使得少数民族孩子永远也摆脱不了低水准、受照顾的状态,永远也建立不起竞争的自信心。我们多少年来形成这么一个循环:少数民族孩子从小在民族中学读书,然后到民族学院读书,所学专业大部份又是本民族语言、文学、历史,毕业后又在民族院校或相关机构教书、做研究。这样传上两三代,就算是种青稞,种子也会退化呀!
教育要尽可能在地化,因为教育的影响是全面的,不仅对学校里的受教育者而且对于整个社会都会产生影响,过分依赖异地教育等于放弃教育与文化在社会更大范围产生影响的可能性。
朱维群:我问过一些少数民族高中生、大学生:你们这样的知识结构,国家通用语文也不能很好掌握,将来就业问题怎么办?他们说,国家可以给我们制定专门政策啊,可以分配岗位给我们啊。有些地方管教育的干部也是这个想法。我赞成国家在一个时期内为少数民族学生就业制定一些特殊政策,客观上,教育模式的转换也需要一个过程。但是在市场经济竞争的大环境下,这毕竟不是长远之计,从长远看也不利于少数民族群体的进步与兴盛。
阿来:我经常回想我在村里上学那个时候。学校只有几间烂房子,几十套破课桌,哪里有现在这个条件!但是当时来了两个外地老师,他们影响了我一辈子。他们不仅给学生带来新知识,而且给整个村子带来新观念、新时尚,整个村子都在谈论他们,年轻人就会模仿他们的说话、穿着、姿态,女孩子甚至想嫁给他们。有文化的人到了一个地方,他会有形无形、有意无意之中一点一点改变那个地方,而且是柔性改变。
我80年代开始在当地中学教书的时候,老师中有广东人、上海人、湖北人,现在再回那个学校,没有五湖四海,师资几乎全面本地化了。我希望民族地区学校要有外来师资,至少占三分之一,最好有一半。不能过分依靠热情却缺乏专业经验的短期志愿者,要通过同内地学校结对子的方法,让内地老师轮班来,一个人呆上两三年,保持一个循环,使民族地区学校保持一支稳定、连续的内地教师队伍。
总之,教育最好主要在当时当地进行,移风易俗,增加文化共性,增进国家共识,文化教育要走在前面。国家既然可以指定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在行政、经济、维稳方面向各地藏区输送大量的高素质干部,为什么就不能有相应措施输送文化教育方面的优质人才?文化教育不走在前面,没事的时候不闻不问,有事时,就是维稳力量冲在前面,这既无助社会长期的安定发展,也授人以口实。
国家治理当然有刚性的一面,但更长期更常态的还是柔性的施展。照顾民生自然也展示国家力量柔性的一面,但那只是物质层面,更重要的是情感与精神。中国各藏区,论物质条件与老百姓生活水平,相对几十年前,其提高程度何止十倍,改革开放后更是成绩斐然。但为什么这些年“藏独”意识仍然在一些地方滋长?这说明,只从物质层面着手解决民生问题,并不能解决国家认同问题。认知与认同,这个要靠文化教育长期春风化雨式地建立。最重要的是教育在地化,青少年学生进入内地也要适度,要分散,要交融,在适度照顾的前提下也要充分竞争。不只是学生要如此,教师和管理人员更要如此。
今天四川藏区的治理仍然要重“势”
朱维群:我们再回到阿坝、甘孜的话题吧。四川藏区面积占全省的一半,素有“汉藏走廊”之称,既是上世纪50年代和平解放西藏的前进阵地,又是1956年叛乱首发地。就经济发展来说,这里地处高寒,群众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就社会稳定来说,近年反分裂斗争十分尖锐,2008年拉萨“3·14事件”后这里一度也有闹事,2011年以来自焚事件一度频发多发,对西藏和其它藏区的稳定也带来负面影响。
你在分析瞻对这个延续数百年的“铁疙瘩”为什么在清末民初的社会风暴中终于融化时,把这一现象解释为“势,大势所趋”。概括你的叙述,我把这个势大致归纳为: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输入,使四川藏区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形态发生改变,为其跳出历史的重复循环提供了内生推动力;改土归流,实现地方行政管理方式同国家主体管理方式的一致化,为四川藏区走出停滞、割据、战乱,走向长治久安,从管理方式上提供了可能性;摆脱“大藏区”的羁绊,倾心内向,把命运系于中央政府,系于四川和四川背后广阔、先进的内地;抑制寺庙势力的膨胀,摆脱西藏政教合一的统治集团依靠宗教影响力对四川藏区的政治控制;提升中央政府对四川藏区的权威和治理水平,抵制外国势力及其操控下的西藏统治集团搞“大藏区”、将涉藏事务国际化的图谋,等等。我认为,这些经验对今天四川藏区的治理仍具有相当完整的借鉴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四川藏区的稳定问题过几年就会程度不同地出现一个反复,要打破这种循环,同样的道理,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藏区的社会形态,而改变社会形态的关键是植入和培育现代生产力和现代管理方式,输入现代文化教育,健全现代社会各项服务,打破封闭半封闭状态。
近年来,藏区与内地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对流加快,旅游业迅速发展,中央的项目支持、省内外的对口支援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大量进入,新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已经在形成之中。这不仅使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有了更强的内生动力,而且促进了藏民族同内地民众的相互了解和交融。大体上四川藏区从西北向东南,离四川盆地越近,民族交融程度越高,社会发育程度和稳定程度也就越高。但是在地域广大的“深藏区”,传统落后的牧业、半农半牧业仍占据主要地位。
我查了一下,2013年四川藏区三大产业结构比例为19.0:46.7:34.3,但从业人员依次为82.76万、6.59万、36.12万,也就是说大约66%的从业人员仍然从事传统落后的农牧业,只创造19%的GDP。我以为,我们应抛弃形形色色的顾虑,充分借助四川藏区业已形成的这个势,促进藏区社会的全面发育,包括:加紧把援助重点从一般性“扶贫”、给钱给物,转变为重点植入和培育现代生产力和生产方式,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把农牧民同内地的市场联系起来,促使藏区积极主动为国家项目提供配套服务,主动参与四川盆地各城市工业园区建设,把教育的重点转到职业教育。同时遏制宗教过热现象、淡化原始部落制和土司制遗留下来的旧有社会思想意识。在这个过程中增进藏民族对四川、对全国的认同,而不是对“大藏区”的认同。完全实现这一目标无疑需要一个过程,但不如此就不能从根本上摧毁“藏独”赖以生存的社会结构性基础,就不能彻底摆脱藏区几年一乱的循环。
阿来:改变四川藏区社会的反复性,有几个问题要引起注意。
第一个问题,寺庙影响力膨胀。历史上藏区寺庙形成了顽固的利益集团,近代以来,他们把自己视为全体藏人当然代表,使老百姓、使整个社会都处于宗教势力的覆盖之下,很难产生与发出不同诉求和声音。民主改革后情况发生改变,但现在宗教势力膨胀的问题正不同程度地重新发生。从长远看,一定要坚持把宗教与政府权力彻底分开,也即政教分离。从世界范围看,这也是欧洲从文艺复兴以来所取得的经验。就国内的经验看,这是藏区民主改革最重要的成就。
今天,宗教界人士通过政协参政议政、或一些特别渠道发表意见是可以的,但是不能染指政府的权力。一些基层政府把属于政府的工作拱手让给寺庙,这等于放弃政府的职能和权威。前些年,有寺庙人员公然在社会上煽动、强迫藏人不吃肉,不屠宰牲口,不种庄稼,甚至以暴力威胁,而他们自己却过着十分优裕的生活,你能指望这样的人帮政府搞稳定,改善社会民生吗?
目前西藏自治区的出家僧人数为四万六千多人,据我可以查到的资料,这个数目已经超过了西藏全区教职工的数量。而四川藏区僧侣人数更达到六万多人,这实在是太多了。我国政府规定寺院编制,这在国内外被一些人当做政府压制“宗教自由”的口实,而我们的回应大多数时候是无力的。
其实,至少清代,政府就对藏区各寺院的僧人数量有明确规定,只是到了晚清,辖制能力日渐衰微,才造成宗教势力特别是格鲁派寺院失控性发展。唐代,西来东传的佛教曾兴盛一时,造成宫廷中兴佛派与毁佛派的激烈斗争。其中所关涉的现实政治问题,就是寺院规模越来越大,而引起劳动力与兵源的紧张,税收的减少,宗教势力大到一定程度后便会通过不同的途径来影响与干预政治。所以,如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又使宗教处于一个适度的规模与程度,使其不离宗教导人向善的本旨,安于其位,不干预国家政治,一直是一个真正的中国问题。很遗憾,这些历史经验本可以成为很丰厚的思想资源与施政镜鉴,但这方面的研究却非常薄弱。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我们这些知识分子是失语与缺位的。更有甚者,还有研究者最后失去学术的理性,而使自己成为失去学者本位的宗教膜拜者。
朱维群:我们当然要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也充分肯定藏传佛教界这些年的进步。但是无须讳言,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寺庙扩规装修,金碧辉煌,与学校、医院形成鲜明对比。很明显,藏区当地社会的经济基础根本不足以支撑如此巨大的耗费,相当部分资金来自沿海、内地民间特别是一些企业老板、演艺明星的大额捐赠。内地资金支撑藏区寺庙的不正常、超规模扩张,实际上是对藏区社会发展的一种外来阻扰。一个时期以来,藏区众多假僧人假活佛也乘机到内地“传教”敛财,破坏了内地治安,也败坏了藏传佛教声誉。
阿来:现在藏区活佛僧人,无论真假,到内地弄钱都很容易。我去过新龙县一个村子,当地人说,这村很多男人都装成喇嘛到内地化缘,成了一种“产业”。他们对我说:汉人笑我们信教是愚昧,可是他们连真假喇嘛都分不清楚就给这么多钱,不是更愚昧吗?
我讲的第二个问题是一些知识分子思想倾向正发生变化。比如有一些受过现代教育的年轻人,起初非常激烈地反对宗教,认为藏人之所以落后就是因为宗教的拖累。他们意识中,是让藏人从宗教束缚中解脱出来,融入现代社会。但他们传播与实现这些思想的途径有限,后来一些人反对宗教的势头慢慢收敛,却对“藏独”产生同情。拉萨“3·14”事件后,新华社记者来采访时我就讲过:不要只盯着街上扔石头的那些小青年,这些人头脑比较简单,只要有人扔石头,不管扔向谁他们就会跟着扔。要注意的是他们背后有“思想”的人。
政府要多想办法,为关心民族命运与国家政治的青年知识人找出路,给他们更多机会参与国家政治与社会建设,让他们在健康的正确的方向上报效国家与民族。青年知识分子,应是统一战线在新现实新社会环境下争取的重点。真正的宗教人士、高僧大德,按佛典修行化众,并不那么关心政治。但年轻知识分子,对民族问题、国家政治必然高度关切。要理解他们的关切,提供正确的路径帮助他们实现社会关切。这些年轻知识分子所在相关学院与学术机构应当对这些思想的流变有敏感,有引导,提高他们的学术理论水平,不能让他们始终处于一个次文化圈,而成为一代“愤怒青年”。
朱维群:我在新疆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有关会议上也讲过这样的话:不仅要使农牧民、基层职工、普通市民受到教育,更要使干部、传媒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等掌握着现代社会话语权的群体受到教育。上街闹事的人只能煽动他周围有限人群,而掌握着社会话语权的人如果思想倾向扭曲,比如《匈奴简史》等三本坏书的写作、出版者,他们可以影响一大批人,可以源源不断地制造出上街闹事的人。创造一个好的思想、舆论社会环境,始终是西藏、新疆实现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阿来:第三个问题是干部问题。要承认,我们基层一些干部工作比较软、比较懒的状况需要改变。一些时候基层政府把很多说服老百姓的工作交给宗教人士去干,即便这些宗教人士是倾心爱国的,政府也不能把本来属于自己的职责转让出去。在藏区,虽然各方面困难、问题多一些,但同时这也是考验、提升各级政府执行力的机会。问题和困难通过什么途径解决,通过什么人解决,关乎政府的权威能否真正树立。
特别建议在藏区这样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国企民企应当多吸收本地的工人、干部、专业技术人员,而不要把这些人全都局限在地方上,局限在当地。这会真正有助于本地人才的全面成长与发展,让各民族人才真正流动起来。
朱维群:我们从《瞻对》这本书谈起,谈到四川藏区治理,谈到我国民族工作的趋势,这恰恰说明这本书引起人们讨论的东西可能比它提供的结论性东西还要多。这个对话有些内容可能会引起一些争论,让我们听从未来实践的检验吧。
阿来:一句话,新中国建立以来,我们国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及相关民族政策,总体是成功的,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建国已经半个多世纪,国内国际形势,以及与民族文化相关的意识形态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目前,国家在政治经济各个领域进行大规模的改革,本着改革开放的基本精神,我们的民族政策的一些部分,也到了进行适度反思与改进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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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委主管的某报连发多篇评论员文章炮轰朱
朱很恼火啊
说得不错,民族宗教政策现在这么搞下去迟早出大问题
来自:关于超级大本营
胡乱邦上台搞的几大主政,计生,民族政策,对日。现在看来全是祸国殃民。

来自:关于超级大本营
名赋其实啊!
支持老朱!
老大们这么清醒就好了!
所以穆斯林不能排斥猪肉
顶住压力继续重磅发言
无论是在汉人还是少民心理多年形成的隔阂不是短期能破除的。真把少民当自己的人民就应一视同仁,搞什么特殊照顾,结果谁都不买账
全世界只有中国有这种奇葩的政策
看看缅甸怎么对付罗兴亚人  土鸡怎么对付亚美尼亚 库尔德人
      种啥种子收啥果子,以前搞阶级斗争,靠团结中下层大部分,打击上层权贵一小撮的模式,淡化民族矛盾,效果很明显,,但副作用也明显,你懂得。
        WG结束后,上边的人觉得老是这么民斗官不好,那官当的还有啥意思,大家要和谐嘛。民族政策又走了另外一条道,那就是走上层路线,释放平反一大批以前的老爷土司地主贵族土匪军阀山大王之类的,给钱给权,总觉得自己对人掏心掏肺,拉着一起挣小钱钱,他们就会跟老共一笑泯恩仇,图样图森破。
       恶果很快就出来了,首先失去了少民中下层的民心,接着民族之间的矛盾凸现出来,人家贵族土匪山大王又不是傻子,民族主义这么好的大旗,是分化自己危险拉拢人心的利器,各种独各种闹,然后老共再加大优待,这又带来另外一个恶果,那就是对少数民族的优待刺激到汉族,对少民尤其是某族更加敌视和不满,这整个就一恶性循环  这叫什么JB事。
       看着吧,无解的  ,再搞阶级斗争?恐怕汉族自己就得先打起来 ,继续拖下去? 那就等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来个总爆发吧。
        
绿皮猪的单向民族团结护身符看来要不好使了
绿教的兄弟们,大家都是一样的,这是今天新鲜的猪肉,带回家烧顿好吃的吧,什么?不吃?草泥马,搞特殊化,刻意区分民族,不利于大团结,来人啊,斩了。
种啥种子收啥果子,以前搞阶级斗争,靠团结中下层大部分,打击上层权贵一小撮的模式,淡化民族矛盾, ...
说的好。看问题有深度
汉人在建国后作为主体民族,并没享受到任何重大好处,反而因为其他55族享受优待导致在相同地区里对比变相成了二等公民。
而古代王朝,不论是满清还是蒙元或者是汉人的汉唐宋明,都是对统治民族优待。
早该如此,把民族从人事档案中去掉,统称中国公民,中华民族。教育工作方面,不在强调民族,改为语系差异,跨语系参加考试,给予适当照顾,部分工作岗位招考,可设置语言要求,并加入语言测试。
支持朱维群,阿来!
淡化民族身份,去除固有宗教属性,加强互相融合,打击极端宗教恐怖主义和民族分离运动!
现在政策就是要把自己弄分裂  强调不同  不那么多不同  人家为什么要和你在一起?
悬崖勒马啊!
维族和回回基本和其他民族就是两个世界观的人  还搞差异 这样国力衰退时  看看到时的恶果!
国有难,回必乱。流传了几百年……
种啥种子收啥果子,以前搞阶级斗争,靠团结中下层大部分,打击上层权贵一小撮的模式,淡化民族矛盾, ...
其实这就是以前所说的右倾投降派当道的结果。
"过分强调民族差异不利国家认同形成." 什么时候能采纳建议改改民族政策?
pershine 发表于 2015-7-21 02:25
早该如此,把民族从人事档案中去掉,统称中国公民,中华民族。教育工作方面,不在强调民族,改为语系差异, ...
可以干脆就叫汉族。
不用搞什么语系,少数民族语言一律视同汉语方言,考试只考普通话。
好ID都喂狗了 发表于 2015-7-20 23:28
民宗委主管的某报连发多篇评论员文章炮轰朱
朱很恼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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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工信部喊这么多年的4G资费下降谁降了?
民族问题牵涉到的远比4G资费多,这对话看看就好,我是不会指望有什么改变
支持朱维群,国家还需要这些出面的人,定住压力,国家未来维定就靠这种人
強化差异本身就是一个稀奇古怪的事,太奇葩了!
可以干脆就叫汉族。
不用搞什么语系,少数民族语言一律视同汉语方言,考试只考普通话。
普通话推行这么多年,连汉族自己都抱着方言不放。另外你那套只会引起更大的决裂。
普通话推行这么多年,连汉族自己都抱着方言不放。另外你那套只会引起更大的决裂。
你给好好说说,哪里的汉人只学方言,不学普通话的?
我主张和老朱不同观点的人不要写文章批老朱,应该站出来和老朱辩论。

那么大家可以看到什么叫TG第一名嘴,什么叫调理清晰辩才无碍,什么叫嘴虐。
pershine 发表于 2015-7-21 09:01
普通话推行这么多年,连汉族自己都抱着方言不放。另外你那套只会引起更大的决裂。
决啥裂啊,我只是不考,又没不让说。北京人因为“撅以巴管”,天津人因为“介似嘛”闹独立了吗?

都是汉人,谁跟谁决裂?自己跟自己怎么决裂?
1966996040 发表于 2015-7-21 08:51
求链接查看
http://www.mzzjw.cn/zgmzb/html/2015-06/09/content_106441.htm

强调多样性有何“过分”?
——对于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再学习(一)
□ 本报特约评论员 明浩
  编者按:

  日前,某知名网站刊发了一篇题为“顺应民族交融的大势——由历史纪实文学《瞻对》引起的对话”(简称“对话”),其中对我国民族工作的未来趋向进行了探讨。文章在网上被大量转发,引起广泛关注。

  事实上,针对一个时期以来社会上出现的质疑和否定现行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的声音,去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曾明确提出:该“休矣”了!这应是党和政府对争论的最权威的定论。但树欲静而风不止,面对如此“对话”,我们希望进一步澄清某些不正确的观点,以确立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的“三个自信”!

  “对话”认为,我们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在“过分强调民族差别”。这实际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差别”是否客观存在?二是“过分”在什么方面?

  首先,只要民族存在,差别和差距就是客观存在的。这里讲的差别,是民族的属性和特点,如各民族不同的语言、宗教信仰、生活习俗、文化传统乃至心理特征等。只要民族存在,就必然有此类的属性和特点。至于差距,是指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高低而在受教育水平、经济收入等方面存在的区别。而这是有可能被拉近和拉平的。

  面对这些差异和差距,如果说现行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过分”,那就应该追问到其最核心也是最基础性的理念,即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概括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这是因为,我们说的平等是各种所谓“差异”之间的平等,也是“差异”之间的团结,当然也是针对“差距”之间的互助和由这些制度政策而形成的和谐结果。所有的民族政策,其实就是这一理念的制度化和政策化。在这里,究竟哪个显得“过分”?又为何因“过分”而成为问题?

  在新民主主义时期,中国共产党就是以这个理念去团结和动员各族人民,实现了国家建构上的历史性跨越,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同样,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也要靠这个理念,来依靠和团结各族人民。在这个意义上,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是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的立国之本。如果觉得其“过分”,难道是拿我们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前途命运说事吗?

  当然,在对话者看来,“民族间差异越被过分强调,国家共识与认同的形成就越发困难。”这是他们的真实想法。但问题是,“民族差异”为何一定会与“国家认同”发生矛盾和冲突?当今时代是多元化的时代,这也反映在人们的身份及其认同上。民族身份只是人们众多身份中的一个。从没听说其他身份及其认同存在什么问题,更没有人将这些身份认同与国家认同对立起来。为何偏偏民族身份就如此敏感、如此脆弱呢?这是问题的关键,而“关键”之处就在于对话者将国家认同“民族化”,亦即有意无意地将某一民族第一性确定为国家的“标准”。

    一个多民族国家如果以某个单一民族、单一文化为标准,那就意味着对其他民族及其文化的排斥。当年的国民党就是这样。他们臆造出所谓的宗族论,将中华各民族沦落为“宗族”,然后将其划入作为单个民族的“中华民族”,其结果自然是推行意在消灭民族多样性的同化主义。我们党在反对和推翻这种宗族论的基础上,提出崭新的中华民族理论,即由中华多民族组成的中华民族观。在这里,不再以单一民族及其文化为标准。相反,各民族都以平等的身份加入进来,成为中华大家庭的平等一员。

    当然,各民族共同组成为中华民族,确实需要共同的基础和纽带。这样的基础和纽带,也可以称为一种共同的文化,但这是有着特殊意义的文化,即政治文化:在超越任何单个民族文化基础上,能够让各族人民当家作主、感受到作为平等一员尊严的,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各族人民团结一心的政治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应该说,我们各民族所拥有的各种差异,就是这种优势的所在和体现,是我们国家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强调和发挥这一优势和潜能,既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民族差异的多样性是我们的特点,也是我们的优势所在,在认识、尊重和挖掘这一特点和优势方面,我们大可不必为所谓的“过分”而操心。
1966996040 发表于 2015-7-21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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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zzjw.cn/zgmzb/html/2015-06/12/content_106467.htm

“国家认同”,最关键的是什么?
——对于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再学习(二)
□ 本报特约评论员 明浩
  

  无论是在学术界还是在实际工作中,“认同”都是当下出现频率很高的词汇。的确,在当今日益多元化、多样化的时代,如何建构不同阶层和群体之间的共有认同,是需要认真面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民族意识普遍增强的今天,如何建构各民族共有、共享的国家认同,尤其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顺应民族交融的大势——由历史纪实文学《瞻对》引起的对话”一文中,对话者正确地看到,我国许多民族地区“论物质条件与民众生活水平,相对几十年前,其提高程度何止十倍,改革开放后更是成绩斐然”,但“只从物质层面着手解决民生问题,并不能解决国家认同问题”。那么,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呢?对此,对话者认为“要靠文化教育长期春风化雨式地建立”。

  问题是,这里指的是什么“文化”?

  近年来,各地、各民族祭拜祖先热越来越高。有汉族的黄帝祭拜,也有各民族的祖先祭拜,如蒙古族的成吉思汗祭拜、苗族的蚩尤祭拜、瑶族的盘王祭拜、壮族的布洛陀祭拜等等。祭拜实际有过的和神话构筑的祖先,所反映和强调的是各自民族的族裔性,显然并不能成为各民族共同认同的“文化”基础。在这方面,我们党看得很清楚,也很早就将“炎黄”与“中华民族”区别开来。

  那么各民族悠久的历史呢?情况也与“族裔性”相似。应该说,哪个民族也不是一夜之间冒出来的,都拥有自己悠久的历史。甲骨文号称是中国最古老的一种成熟文字,据说距今3600多年。但是不是最早的呢?据说,目前发现的古彝文距今已有8000年至1万年。有人认为,彝族十月历创立的年代可以追溯到彝族原始先民虎伏羲氏族部落时代,即万年以前。这就把中国文明起源的时间大大提前了。这些说法的对错,作为外行的笔者无从下定论。但有一点是清楚的,书写历史也没有哪个民族能充当权威和标准。

  自近代以来对外来侵略的共同抗击,已经为构筑各民族共同的现代国家认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可以看到,这是一个各民族平等的参与过程。全民族共同抗击外来侵略、捍卫国家主权的历史篇章,也是超越某个单一民族及其文化属性的共同国家认同的政治文化建构过程。

  现实和历史已经表明,构筑共同认同的基础不应、也不可能建立在族裔文化性上,而应是在超越这种族裔性的政治文化上。在今天,这就是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也就是说,在我们这样的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建构各民族的共同的认同基础,关键是要超越族裔性文化的局限性而立足于社会主义国家属性所决定的、各民族共有共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

  其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与北京大学师生座谈的讲话中,已经为我们指明了基本方向。即不是将某个民族或某个文化,而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确立为“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认同”的“最大公约数”:“我国是一个有着13亿多人口、56个民族的大国,确立反映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认同的价值观‘最大公约数’,使全体人民同心同德、团结奋进,关乎国家前途命运,关乎人民幸福安康。”这是我们在承认和尊重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同时,真正激发各民族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认同,实现各族人民最大程度“同心同德”的根本保障和基本途径。
1966996040 发表于 2015-7-21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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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zzjw.cn/zgmzb/html/2015-06/16/content_106522.htm

民族“交融”是个双向过程
——对于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再学习(三)
□ 本报特约评论员 明浩
  

  在“顺应民族交融的大势——由历史纪实文学《瞻对》引起的对话”一文中,对话者提到的“民族交融的大势”,很容易让人想起现代“民族”概念的由来。

  无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实生活中,几乎所有的“交融”过程都不是单向的,而是充满辩证法的双向过程。既有交流交往交融的“合”的一面,也有彼此相识、相动和相认的“分”的一面。分分合合、合合分分,始终是同一历史过程中辩证的两面。现代“民族”概念的诞生,就是这种“交融”的另一面,即“分”的结果。

  号称欧洲大学始祖的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是中世纪欧洲各地各民族知识精英的荟萃之地,也是各种不同文化的“交融”之地。出于学习和生活的需要,来自各地的学生在这个“交融”之地,又分别组织起各自的同乡会。这样的同乡会,当时就叫做“民族”(nations)。随后的巴黎大学、牛津大学等许多大学,都成立了这种“民族”同乡会。由此产生的欧洲现代“民族”概念,在彼此的交流交往交融中,逐渐强势起来,进而延伸至整个世界。

  当然,在“民族”构建的过程中,也发生过一些事端。例如,各个“民族”同乡会之间由竞争引发斗殴甚至是骚乱。面对这种情况,有的大学曾试图取缔,但更多的大学则是因势利导。如牛津大学在管理机构中适当考虑“民族”因素,将不同“民族”出身的人按比例安排。也就是说,“中世纪大学是通过疏导种族忠诚和偏见进入建设性的轨道来包容它们的,从而避免种族的歧视。”

  回顾中世纪欧洲大学造就“民族”的过程,有两个因素需要特别关注:一是“交融”的大环境。如果没有大学这一不同民族密集交融的大舞台,就不会有各民族之间的接触、摩擦和发现,以及由此引发和强化各个群体自我认同的过程;二是“知识”的作用和影响。当时,不同民族的商人之间也有广泛的接触和交流,但只有在拥有广博“知识”的大学生里,才产生了“民族”意识。

  事实上,无论是“民族”在这些大学里的孕育和生长,还是近代以来世界各地民族主义的演进,都表明越是民族交融加速进行的地方,往往也是民族碰撞和冲突更加突出的地方;越是见多识广、与其他民族接触频繁的知识精英,其民族意识也往往更早萌发且表现更明显。今天,全球化将整个世界日益浓缩为小小的“地球村”,人类似乎越来越趋向表面一体化,而同时,多样性及其价值也被推向新的高度。民族、地区之间的差异日渐突出,人们的民族意识日益增强。如此“矛盾”的现象,其实就是历史和现实本身固有的对立统一现象的客观写照。我们千万不能只知其“合”不知其“分”,要知道,“交融”还有另一面。

  唯物辩证法,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在今年1月23日举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0次集体学习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的重要性。他指出,要学习掌握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

  民族问题也许是当今世界最复杂的问题。我们应该时刻提醒自己,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不仅各民族相互交往交流交融的趋势会加速,各民族相互发现、相互影响和相互确认的相识相动相认,也会同步推进。只有辩证地观察和正确地面对当今民族过程中的不同方面,才能把握好当今民族问题的全局,因势利导,实现其健康发展。
1966996040 发表于 2015-7-21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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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zzjw.cn/zgmzb/html/2015-06/19/content_106604.htm

照顾还是权利?
——对于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再学习(四)
□ 本报特约评论员 明浩
  在“顺应民族交融的大势——由历史纪实文学《瞻对》引起的对话”一文中,少数民族出身的对话者讲到,“当我身在旅途,在酒店,在机场,在一切有安全防范之处,都因为身份证上的那个族别,而受到重点盘查,都为之迷惑,为之痛苦,为之愤怒。”对于这种迷惑、痛苦和愤怒,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但接下来的话似乎真的让人感到有些“迷惑”。他说:“我不需要因为民族身份受到特殊照顾,也不希望因民族身份而感到我不能在这个国家享受和大多数人一样的平等的公民权。”让笔者感到不解的是,怎么就将“照顾”与“公民权”连在一起,并将两者对立起来了?

  首先说照顾。无论是在法理上还是在实践中,“照顾”都是一个歧视性的话语,应该弃用。但这并不否定国家应采取特别措施,以便让少数民族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这里的特别措施不是照顾,而是对权利的一种保障,亦即为了让少数民族享有公民权利而采取的特别措施。

  我们国家在高考制度中实行的“民考民”制度,可谓是这种特别措施的突出范例。现在,每年有大批少数民族以自己的民族语言参加高考,不仅能顺利地升入大学,不少人还能进入北大、清华等国家最有名望的学府。据说,北大现在的朝鲜族学生常年保持在百名左右,而其中不少人是通过“民考民”进来的。这是“照顾”还是“权利”?使用本民族语言是一种权利,而将这种权利变为现实并运用于高考,则是国家为少数民族享有平等的公民权而采取的特别措施。在这个意义上,尽管对话者对“照顾”的拒绝是可以理解的,也应该得到尊重,但由此拒绝自己应有的权利则是万万不可的,更不能由此否定国家理应实施特别措施的责任和义务。

  至于“特别措施”与公民权之间,不仅“特别措施”不能等同于照顾,更不能以公民平等的名义去否定“特别措施”。任何一个社会都会有一些特别的群体,由于生理、性别等原因而无法享有法律赋予的平等权利。针对这样的群体,国家有责任和义务采取特别措施。少数民族群体说到底也属于这些群体的范畴,因其族裔差异和发展差距等原因而无法享有法律赋予的平等权利,需要国家采取相应的特别措施。纵观当今世界,不少多民族国家实施的各类自治制度和反歧视行动(即所谓的“优惠政策”),说到底既是平等理念的现实体现,也是公民权利在不同群体中的实现过程。实践证明,在一个多元的社会,如果不考虑这种社会多元属性和多元需求,而一味追求和强调公民权利的绝对一致,将会导致事实上的不平等。

  在某种意义上,民族工作的关键就是能否以及怎样处理好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关系。就公民权利与民族权利的关系而言,就是处理好公民一般权利与少数民族特殊需求和特殊权利的关系问题。两者之间并不是矛盾与对抗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互为条件对立统一。就多民族国家强调的国家凝聚力而言,“一致性程度越高,民族团结的基础越牢;而多样性范围越宽,民族团结的力量就越多。”
1966996040 发表于 2015-7-21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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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zzjw.cn/zgmzb/html/2015-06/23/content_106652.htm

辨证看待身份证上的“民族”
——对于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再学习(五)
□ 本报特约评论员 明浩
  在“顺应民族交融的大势——由历史纪实文学《瞻对》引起的对话”一文中,据“对话”者说,曾在2012年撰文建议将来居民身份证中取消“民族”一栏,却受到很多人的“尖锐指责”。但他又说,“现在一些民族同志也意识到,这个东西固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带来某些优惠、好处,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带来特殊防范”。这是否可以理解为,这些民族同志现在同意取消身份证上的“民族”?

  说起身份证上的“民族”,笔者就想起与加拿大原住民的交流。加拿大的印第安人号称“第一民族”。这里的“民族”就是Nation,而很多学者忌讳此词建议改用“族群”这一概念,但印第安人却是绝对拒绝“族群”概念的。不仅如此,他们还拥有特殊的身份证。凭着这个身份证,他们在联邦和各自居住的省份享有广泛的特殊服务。更让印第安人感到自豪的是,凭着这个身份证,他们可以自由出入国界,与美国的印第安人自由来往。毫无疑问,这样的身份证,对加拿大的印第安人来说,意味着加拿大两级政府对其特殊地位和权利的承认,也象征着他们在北美大陆上所拥有的特殊尊严和权利。

  在卢旺达,我们则看到了在身份证上标注“民族”的另一种极端。当年,外来殖民者将卢旺达人划分为胡图、图西和特瓦3个不同的民族,并将其标注在每个人的身份证上。独立以后的卢旺达继续沿用这一办法。然而,长期的历史积怨和现实政治的博弈,使这种“强化民族”的做法演变成1994年震惊世界的种族大屠杀。作为反省大屠杀的一个重要措施,劫后的卢旺达在身份证上取消了“民族”一栏,将全体国民通称为“卢旺达人”,开始致力于新的国民建构。通过一系列艰苦细致的工作,卢旺达终于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民族和解、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从中外各国的实践来看,身份证上的“民族”所展现的实际上是国家的理念和意志。我们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展民族识别,并在身份证上注明民族身份的工作,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承认和尊重各民族,尤其是广大少数民族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保证他们真正当家作主。这些措施在激发各民族的革命和建设热情,提高他们对祖国的认同,增强国家的凝聚力方面都发挥过重要作用。然而近些年来,我们的“民族”身份却因外部环境改变而增加了不同的意味。借反恐名义,发生对特定民族群体拒载、拒住的现象,这些现象严重违反我们的民族理念和政策,却未能得到及时而应有的惩处。在一些地方,这种“身份”有时又变成某些人侵蚀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一种途径,比如冒充少数民族学生去享受高考等方面的一些“优惠”,严重影响民族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各种情况表明,身份证上的“民族”似乎已经变味。有鉴于此,在身份证上取消“民族”一栏似乎未尝不可。其实,身份证上的“民族”,说到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因此,如果真的要取消身份证上的“民族”,是否意味着对国家意志及其执行力遭到削弱的某种默认?
1966996040 发表于 2015-7-21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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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zzjw.cn/zgmzb/html/2015-06/26/content_106778.htm

“民族”与“区域”,相互离不开
——对于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再学习(六)
□ 本报特约评论员 明浩
  在“顺应民族交融的大势——由历史纪实文学《瞻对》引起的对话”一文中,对话者提到,我们民族政策的走向,不要“再去强化和细化民族之间、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非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之间的区分”。如果追溯其观点,不难看出其倾向性是要弱化民族而强化区域,弱化特殊性而强化一般性。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将“民族”与“区域”联系起来,其实并不仅仅是一定政治制度的建构问题,而是一种历史积淀的结果,是人类的文化属性在政治制度上的反映。

  鄂尔多斯高原的变迁可作为例证。历史上的鄂尔多斯高原,曾是一片气候湿润、水草丰茂的草原文化之地。秦汉时期第一次农耕人口迁入,导致原有的文化格局和生态环境被破坏。到东汉末年,那里的人口锐减到原来的1/10。此后随着农田撂荒,生态逐步恢复。但到唐代,内地农耕文化卷土重来,又一场生态悲剧上演。此后直至元、明以至清前期,这里的环境没有多少变化。但自康熙时期,尤其是清末开始的第三次大规模移民垦殖,将这里的沙漠化再次引发和加快。到上世纪50年代,鄂尔多斯的沙漠面积已达1万平方公里,80年代扩大至4万平方公里,占到了总面积的45%,其影响甚至超出鄂尔多斯本地。鄂尔多斯高原的沙漠化从表现形式上看,是移民的流入和大规模开垦引起的,但从民族文化的视角来看,则是由内地农耕文化对草原文化的无度“开发”造成的。

  纵观当今世界,凡是适宜人类居住的地方都已有人类居住,也都有各自的文化。各地的民族文化及其多样性,已经成为大自然生态多样性的基本载体。在这个意义上,或者从其原生性上来说,所谓的文化就是一定区域的人与其所处自然环境之间对话、互动的模式或结构。正因为如此,很多经验也无数次地表明,一个地方的生态恶化往往是从当地文化的边缘化或遭到破坏开始的。也就是说,文化多样性遭到破坏,往往都是自然生态多样性恶化的前奏。

  世界上不少多民族国家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某种意义上也是基于这种民族和区域的关联性而建立的,是数千年传承下来的文化属性及其特点在政治架构中的一种体现。当然,随着经济发展和相应的人口流动,已不可能有纯粹的民族区域。正如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的那样,“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某个民族独享的自治,民族自治地方更不是某个民族独有的地方”,“要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的相结合,把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落实好”。

  历史发展到今天,“民族”与“区域”的这种“谁也离不开谁”的关系,已经上升为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成为写入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国家意志。我们应明确: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的是“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的是“国家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而要贯彻执行好民族区域自治,就必须充分尊重和保障“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各项自治权,充分尊重和保障其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
1966996040 发表于 2015-7-21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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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zzjw.cn/zgmzb/html/2015-06/30/content_106851.htm

也谈“反思”
——对于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再学习(七)
□ 本报特约评论员 明浩
  在“顺应民族交融的大势——由历史纪实文学《瞻对》引起的对话”一文中,对话者提出,“我们民族政策的一些部分,也到了进行适度反思与改进的时候了。”辩证地来看,任何一种理论和政策都不是十全十美的。何况时代在发展,理论和政策需要不断地与时俱进。因此,对现行的政策“进行适度反思”,既是自信的表现,更是发展的需要。

  然而,联系上下文,可见这里讲的“反思”,出发点和着重点在于:在国情认识上,要少讲“多样”多讲“一致”;在民族政策上,要少讲“差异”多讲“交融”;在民族区域自治上,要少讲“民族”多讲“区域”。但是,从多样性日益为社会所认同和接受的时代趋势来说,或将多样性定格为国家资源和优势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精神来看,以及将民族区域自治确定为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而言,这样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值得商榷的。

  我们要进行反思,首先要明确反思的依据。就现行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应是审视的根本依据。如果考虑到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可以将反思的依据集中到核心价值体系中有关社会层面的内容,即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实际上,宪法将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规定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就是这一核心价值观的基本体现。这是我们民族理论与政策的根本所在,是保证我们统一的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不断巩固和发展的希望所在,也是面向未来“进行适度反思”的依据所在。

  其次,坚决捍卫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绝对权威。事实上,无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还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民族工作主题,这些基本理念在我们的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中都有体现。这些基本理念,既是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树立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权威,也是提高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的需要,以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工作上的随意性。

  再次,我们要反思对未来理想社会的解读。在工业社会背景下,人们习惯于将未来解读为没有民族文化差异的同质性、单一性社会,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也曾反复刮起同化风、融合风。在步入后工业化社会的今天来看,这种否定差异、否定多样性的未来社会设想,显然已经落伍。无论是经济活动还是社会过程,历史和现实向人们所展现的是:越是个性的东西越能打开市场,越能包容多样性的社会越有活力。因此,我们对理想社会的设想也需要与时俱进,要明确未来仍将是充满多样性、也是包容多样性的社会,并由此在现行的制度政策设计中给多样性留足空间和舞台。

  最后,我们要充分认识、挖掘和发挥各民族自身的发展活力。人们常说,每个民族都是勤劳智慧的民族。然而,当面对那些发展相对滞后的民族时,人们似乎又常犯喧宾夺主的毛病,总想把自己的幸福观强加于人。我们应该相信,每个民族都有生存发展的智慧积累,都值得珍惜、保护和挖掘。我们应以此为基础,结合时代的特点和需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民族参与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实现共同参与和共享。这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基本途径,也是在发展中尽可能少走弯路的重要保证。正如恩格斯所言:“胜利了的无产阶级不能强迫任何异族人民接受任何替他们造福的办法,否则就会断送自己的胜利。”
这确实是思想斗争,中国自古也从没终止过的思想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