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大家不太关心国家安全法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3:44:58
此法一出举世震惊啊,这是一部强权法案,强硬规定了大家维护国家安全与统一的义务。 台湾小辣椒最新表示不能提中华民国,因为这是两国论,马娘表示力挺,连战也出来站台,要维护两岸和平。绿营自我感觉非常怪异,这反而不是说TG鸭霸了,绿绿表示要调整策略与我朝重新对接,特别是我朝国台办要进行调整,他们要跟进。电视节目里,台湾蓝绿名嘴全部闭口,主持人盯问这法律是不是恐吓,名嘴们全部打岔回答的天马行空一般。倒是有个哥们还有点见解,此法分为两部分,上部告诉世界,其实就是告诉老美,别跟我扯什么第一岛链,台湾是我的,下部分告诉弯弯,听话的个人跟组织有赏,不听话的有肥皂。有个嘉宾挺搞笑的,提醒湾湾,今上跟上任不同,他是军权在握的。回想今上跟普大帝的那句话,我们是同样的人。也许多年后史书上写道:公元20xx年,红朝武帝克服复台湾,至此寰宇一统。在中国历史上一统江山的,不是神,也是圣。任何一个有追求的政治家都无法抵御这强大的吸引力的。此法一出举世震惊啊,这是一部强权法案,强硬规定了大家维护国家安全与统一的义务。 台湾小辣椒最新表示不能提中华民国,因为这是两国论,马娘表示力挺,连战也出来站台,要维护两岸和平。绿营自我感觉非常怪异,这反而不是说TG鸭霸了,绿绿表示要调整策略与我朝重新对接,特别是我朝国台办要进行调整,他们要跟进。电视节目里,台湾蓝绿名嘴全部闭口,主持人盯问这法律是不是恐吓,名嘴们全部打岔回答的天马行空一般。倒是有个哥们还有点见解,此法分为两部分,上部告诉世界,其实就是告诉老美,别跟我扯什么第一岛链,台湾是我的,下部分告诉弯弯,听话的个人跟组织有赏,不听话的有肥皂。有个嘉宾挺搞笑的,提醒湾湾,今上跟上任不同,他是军权在握的。回想今上跟普大帝的那句话,我们是同样的人。也许多年后史书上写道:公元20xx年,红朝武帝克服复台湾,至此寰宇一统。在中国历史上一统江山的,不是神,也是圣。任何一个有追求的政治家都无法抵御这强大的吸引力的。
股市下跌毫无理性,其实大家有没有觉得高层根本就没有那种火急火燎的态度,说外资做空,哈哈,那6124到1664又是谁做空的呢?其实金融战比血流漂杵的大战更可怕,我有理由怀疑上层在做压力测试,如果此次重创后,怎么下再怎么上的话,那就印证了我的观点,股市调整是正常的,但是明显超跌到这个位置那就不正常,熊市大崩盘都不会连续全部跌停的。此次深度广度已经远超530了
用尽办法拉资金入市…国资股高位出逃…反手做空...低位抄底,一鸡三吃。
用尽办法拉资金入市…国资股高位出逃…反手做空...低位抄底,一鸡三吃。
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外场配资的钱全部被杀了,强平连股票都没有了,这波如此猛烈不是单单融资盘踩踏可以解释的。国资股并没有全部出逃,如果为国企圈钱之前暴涨的应该是银行股,股本大,好减持,银行有钱了,再放低息或者无息贷款给国企不是更好,还能掩人耳目,堵众人之口
前二三十年的港台政策太一厢情愿,搞得现在四面楚歌,习准备要拿回主动权,相信他有那个实力。


如果逼着我喷点什么:法规一摞一摞,摆着不用,不就是废纸?习大都说了: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而且,等需要用的时候又是这法规没有那法规有漏洞,更况且,这安全法该管的却管不到...

喷完,恢复常态

PS:真关心法,我以为当务之急是制订一部《外国人、公司及组织在华活动规范法》,对外国人、公司及组织在华的一切活动加以合理限制,法对外不对内,敢于修理幕后黑手才对





如果逼着我喷点什么:法规一摞一摞,摆着不用,不就是废纸?习大都说了: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而且,等需要用的时候又是这法规没有那法规有漏洞,更况且,这安全法该管的却管不到...

喷完,恢复常态

PS:真关心法,我以为当务之急是制订一部《外国人、公司及组织在华活动规范法》,对外国人、公司及组织在华的一切活动加以合理限制,法对外不对内,敢于修理幕后黑手才对



daiv 发表于 2015-7-4 03:25
前二三十年的港台政策太一厢情愿,搞得现在四面楚歌,习准备要拿回主动权,相信他有那个实力。
这点台湾人都看明白了,你怎么还没看明白

当年TG穷,需要让台商过来投资,所以只要不闹台独,都可以迁就

现在的TG是一个世界级的强权,全世界都要看他的脸色,比如台湾的美国爸爸这次在亚投行问题上失利,湾湾们简直瞎掉了钛合金狗眼,并且美国无法阻止TG在南海上的填岛行为,更是让湾湾又惊又怕。

国家安全法第一次将港澳台地区划入,并且强制规定其义务,所以这次台湾大选的候选人没有办法再走模糊路线,必须就此法表态,你承认一个中国,那大陆就承认你,你不承认或者模糊表态,那就是我们的敌人。

洪秀柱已经表态不提中华民国,她是一中同表,马娘娘原来是一个中国,一中各表,此法一处,马惊出一身冷汗,立马表态,洪秀柱的态度就是他的态度。民进党现在台独基本教义派已经出走,为了让蔡英文当选而主动切割,因为空心菜要当选就必须面对这部有史以来最严厉的国家安全法。

TG现在给湾湾划的自留地越来越小,湾湾各个派别必须在大选前战队,没有可以模糊的空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湾湾自己都说,大陆会追责的哦,以前他们没法规条文,现在有了,你闹台独,他随时都有可能来抓人的哦。

湾湾怂到什么地步?此法一出,湾湾各派别均表示不满,但是一提到是否向大陆抗议,全部低头闪人,给他们100个豹子胆,他们都硬不起来。

国民党那些元老都是滑头,连胜文虽然上次失利,但是人家父子是在京城面过圣的,国家安全法特别注明,对国家统一有贡献的人,国家会给予表彰奖励,所以连战出来挺小辣椒了。300万台商呢,他们敢投票给台独吗?今天投了,哪天来大陆就有可能捡肥皂了,现在是电子签证啊

曾经力挺民进党的那些名嘴,声调都变了,说空心菜也得面对此法做出表态,这个法律是个大框子扣在头上,谁也跑不掉的。
连太阳花都怂了,改口说反服贸是因为马娘让国民党高官发财获利,而老百姓没得到实惠,他们闹的原因是这个。

这群怂包,不管说什么,其实依旧是然并卵的节奏,按照国安法,大刀就在这些人的头上挂着,除非你是超人,不然跟一个强权为敌,这个~~~

中国可以不严格执行本法,但是如果你想做出头鸟试试,TG也是有法可依的,这就是强大的威慑。湾湾现在的统派如同打了鸡血一般,战力爆表啊,绿营莫敢一战,绿营现在都不敢喷大陆的,都改口要与大陆人民多沟通多交流,与人为善啦。
siyerv 发表于 2015-7-4 10:17
连太阳花都怂了,改口说反服贸是因为马娘让国民党高官发财获利,而老百姓没得到实惠,他们闹的原因是这个。 ...
难不成洪秀柱要上演屌丝逆袭了?新的政论节目出来了吗?youku上搜不到呀。转点台湾论坛的议论也行。
cnnetspy2000 发表于 2015-7-4 07:59
如果逼着我喷点什么:法规一摞一摞,摆着不用,不就是废纸?习大都说了: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而且,等 ...
你太幽默了,一个国家的法律在境外更没有执行力了,那制定了不就是个笑话嘛,甚至与世界为敌

打个比方,有人在美国大骂美国总统是猪,说德州人民应该维护红脖子传统而独立,然后此人回国了,你觉得美国人能把这个人引渡去美国受审吗?

在中国,我国规定,我国的法律法规不得违背我国的传统良序风俗,所以有人说我们国家情大于法,执法不严。
中国的国情就是这样,警察开枪打死人都有可能被喷个半死,你还指望有法必依?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不习惯严格意义上的依法治国,秦以暴政峻法而亡。

我可以这样说,中国人民最习惯的是人治,根本就不是法治,我们中国人从小就没有契约精神,我们社会组成的关键是家庭家长制度,人情在中国人脑袋里永远是大于法的。这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历史上那么多法治的王朝跟文明都灰飞烟散了,而中国的人治文明还如同外挂一般在蓝星上活蹦乱跳的。

因为中国社会的组成依靠的是家长制度,所以中国人是最不反感强人政治的,中国人就喜欢英雄,崇拜英雄,太祖建国后以自己金子般的魅力,挥师朝鲜半岛,顺风顺水,当时人民可是鼎力支持的。建国初,多少在国外的科学家不要一分钱毅然回国,就是因为他们看到强人,看到中国复兴的希望。

现在的中国人同样也希望出一个政治强人,统一中国,打击贪腐。
不是有个反分裂法吗?这法又是个啥东东
爱吃粽子 发表于 2015-7-4 10:35
不是有个反分裂法吗?这法又是个啥东东
那个范围很小很小,只能对台湾地区,并且只能对台湾的执政党

而现在的国家安全法,有80多条法规,范围覆盖到两岸三地,所有的组织跟个人

并且措辞十分的强硬,规定了所有组织跟个人的义务。
durgares 发表于 2015-7-4 10:27
难不成洪秀柱要上演屌丝逆袭了?新的政论节目出来了吗?youku上搜不到呀。转点台湾论坛的议论也行。
旗米拉上天天有,你自己去找呗,又不要翻墙的
又不是具体针对我的法律,我又不是普法的,我干嘛天天盯着,逐条逐句的看,我只要注意自己在网络的措词还有言行,别被树立了一个不当言论的典型就够了,话说我还不懂啥叫翻墙呢,我爬过墙,小时候经常在学校大门封闭以后,我和几个同学顺着不起眼的围墙,爬过去,然后几个人在平整点的操场上抠几个坑,弹玻璃球。。。。。

siyerv 发表于 2015-7-4 10:34
你太幽默了,一个国家的法律在境外更没有执行力了,那制定了不就是个笑话嘛,甚至与世界为敌

打个比方 ...


您误解了吧!我指那些活动在境内的黑手......
PS:自己的公民违反了法律都能屈从于别国压力被保外(国)就“医”,要安全法有何用?呵呵——如果要喷的话,这是完美的切入点





siyerv 发表于 2015-7-4 10:34
你太幽默了,一个国家的法律在境外更没有执行力了,那制定了不就是个笑话嘛,甚至与世界为敌

打个比方 ...


您误解了吧!我指那些活动在境内的黑手......
PS:自己的公民违反了法律都能屈从于别国压力被保外(国)就“医”,要安全法有何用?呵呵——如果要喷的话,这是完美的切入点




我没看出在哪一条规定了罚则,也就是如果某人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统一的义务,他会受什么处罚?拘留、罚款、坐牢还是被突突?
请注意,不维护不等于搞分裂,不等于破坏国家安全。
面对破坏国家安全和统一的行为,如果某胆小男就是打酱油,不举报不制止,这算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统一的义务吧?
面对破坏国家安全和统一的行为,如果某胆小男就是打酱油,不举报不制止,这算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统一的义 ...
法不禁止皆自由
干跌 发表于 2015-7-4 13:50
法不禁止皆自由
那撸主岂不是空欢喜一场了。
如果逼着我喷点什么:法规一摞一摞,摆着不用,不就是废纸?习大都说了: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而且,等 ...
对在它华外国非政府组织管理那个法已经在搞了吧,,管理要从民政部改到公安部了。。
干跌 发表于 2015-7-4 13:50
法不禁止皆自由

中国不是大陆法系跟英美法系国家

法无明文无罪不一定适用于我国

我们建国后继承的基础是苏联法系,后来苏联解体,现在提出的口号是中华法系
平流层2.1 发表于 2015-7-4 12:35
我没看出在哪一条规定了罚则,也就是如果某人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统一的义务,他会受什么处罚?拘留、罚款 ...
你真对我国法律是不了解啊

你就不知道我们习惯增加司法解释吗?

看哪个家伙不爽了,就会多一条司法解释出来的,所以中国的法律往往都是框架型的,真正执行的时候引用最多的就是司法解释

如果你还不明白的话,你就看看,我国有民法典吗?根本没有啊,我国只有一部民法通则,写的非常的非常的笼统,但是我们有好多的其他法律法规跟司法解释
cnnetspy2000 发表于 2015-7-4 11:04
您误解了吧!我指那些活动在境内的黑手......
PS:自己的公民违反了法律都能屈从于别国压力被保外(国) ...
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湄公河事件,境外主犯在中国境外杀了中国人,也不是被中国拖回来枪毙了

保外就医不是什么司法主权的事情,英国人在中国贩毒,被中国枪毙了,英国人表示抗议,这才是体现司法主权的关键。

你看日本,为什么说它还是殖民地,就是因为美国军人在日本犯罪,日本没有司法管辖权嘛,这就是殖民地,租界的基本特征


在我国法律一旦制定了,要修改是非常困难的,这个跟英美的判例法系是不一样的,人家增加一条判例就可以,而我们是不行的,甚至加一个字,减一个字都很困难

我国的所有法律基本上都是很笼统的,这是因为立法者一直采用“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制订法律,就连刑法都是这样,按照道理刑法的最重要特点就是法无明文无罪,但是,如果你真以为刑法条文上没有写,那就不算犯罪,那我就只有呵呵了,这个时候最高院跟最高检就会出具司法解释

至于有人说的,没有看到有国家安全法上有具体的条文,这个就是很不仔细的表现了,国家安全法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要入罪,那么以后法院就可以直接根据本法的精神引用刑法中的规定

刑法第一百零六条对此作出如下具体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之罪具体是指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罪、武装暴乱罪、策动武装叛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刑法规定犯上述各罪的,依照第一百零三条、一百零四条、一百零五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即在各条规定的法定刑的上限范围内处罚。


现在你们明白了没有?入了刑法,那就不是治安处罚条例那么简单了,要么不罚,真罚起来,那是伤筋动骨的。

在我国法律一旦制定了,要修改是非常困难的,这个跟英美的判例法系是不一样的,人家增加一条判例就可以,而我们是不行的,甚至加一个字,减一个字都很困难

我国的所有法律基本上都是很笼统的,这是因为立法者一直采用“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制订法律,就连刑法都是这样,按照道理刑法的最重要特点就是法无明文无罪,但是,如果你真以为刑法条文上没有写,那就不算犯罪,那我就只有呵呵了,这个时候最高院跟最高检就会出具司法解释

至于有人说的,没有看到有国家安全法上有具体的条文,这个就是很不仔细的表现了,国家安全法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要入罪,那么以后法院就可以直接根据本法的精神引用刑法中的规定

刑法第一百零六条对此作出如下具体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之罪具体是指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罪、武装暴乱罪、策动武装叛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刑法规定犯上述各罪的,依照第一百零三条、一百零四条、一百零五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即在各条规定的法定刑的上限范围内处罚。


现在你们明白了没有?入了刑法,那就不是治安处罚条例那么简单了,要么不罚,真罚起来,那是伤筋动骨的。
对台独以后直接可以入刑法,你们说台湾人怕不怕,港灿怕不怕,他们一直都认为中国刑法是最无人道的法律,有死刑的哦

中国这次通过国家安全法,把两岸三地全部包括进去,其实就是向外宣布了,台湾公民即为我国公民,承担与我国大陆公民一样的义务。
你真对我国法律是不了解啊

你就不知道我们习惯增加司法解释吗?

司法解释能无中生有地添加罚则?
请举例说明全国人大/最高法曾经这样无节操过。
更何况,就算有,也和撸主的白欢喜无关,因为他是看刚刚颁布的安全法而兴奋的。以后修法、增加司法解释都和他的莫名兴奋无
在我国法律一旦制定了,要修改是非常困难的,这个跟英美的判例法系是不一样的,人家增加一条判例就可以,而 ...
撸主是为新安全法规定“都有维护国家安全和统一的义务”欢呼的,我觉得这个就是一空话,因为没有规定不尽义务会受何处罚。
你说的这一堆离题十里了。
晕,回的就是撸主。
如果逼着我喷点什么:法规一摞一摞,摆着不用,不就是废纸?习大都说了: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而且,等 ...
我觉得还要尽快制定宗教法。基督教在国内如星星之火在蔓延。伊斯兰教极端成份越来越大。
司法解释能无中生有地添加罚则?
请举例说明全国人大/最高法曾经这样无节操过。
更何况,就算有,也和 ...
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超越本法的例子太多了,担保法的司法解释就是直接更改条文,婚姻法解释就是增加。
siyerv 发表于 2015-7-4 10:34
你太幽默了,一个国家的法律在境外更没有执行力了,那制定了不就是个笑话嘛,甚至与世界为敌

打个比方 ...
法治,和人情也不是完全对立的。法治该讲,但有时候法律直接凌驾到人伦道德不可接受的时候了,事实上,是不自由的。
就是保护组织安全法
无敌死神江户川 发表于 2015-7-4 20:21
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超越本法的例子太多了,担保法的司法解释就是直接更改条文,婚姻法解释就是增加。
难道你跟我一样,都是法学狗

我们的司法解释是无所不能的
当风遇上往事 发表于 2015-7-4 21:19
就是保护组织安全法
曾经是,现在不是,以后更不是

这个不好多说,反正该法范围大,力量大,不要简单的认为该法就是普通的法律

打个比方,以前造谣,只好拘留,但是如果你造谣被认定为危害国家安全,那就不是拘留了,会去你懂的,肥皂
汉家天下 发表于 2015-7-4 18:27
我觉得还要尽快制定宗教法。基督教在国内如星星之火在蔓延。伊斯兰教极端成份越来越大。
这个非常非常支持
siyerv 发表于 2015-7-7 16:51
曾经是,现在不是,以后更不是

这个不好多说,反正该法范围大,力量大,不要简单的认为该法就是普通的 ...
看事实危害后果的和主观恶性综合评价的?风头紧的话,主观恶性也不用看了,看后果就行。
古大叔2世 发表于 2015-7-7 17:49
看事实危害后果的和主观恶性综合评价的?风头紧的话,主观恶性也不用看了,看后果就行。
一般入刑是要看后果的,但是有犯罪既遂,犯罪既遂有四种情况

其中行为犯跟举动犯,你懂的,你有前期准备,犯罪举动,主观故意就可以入罪了不一定要造成后果

打个比方,台湾的那些绿皮如果高喊我们要台独,那就是犯罪,虽然不一定能造成台独的结果,但是这就可以入刑了。

台湾学法律的人还是很多的,他们都看出来了这部法律的威慑作用,所以那些大嘴巴最近全部收敛了,不然嘛,以后的日子说不准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