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法是否适用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几点解释,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9 06:32:26


每一条法律都离不开这几点要素,这条法律是谁制定的,这条法律是谁执行的,这条法律可以实施的范围,也就是适用的时间空间的范围在哪里,以及最后,这条法律是针对谁执行的,也就是执行对象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国的最高立法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的制定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忠实执行者,是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忠实捍卫者。但是并不是唯一的捍卫者和执行者,每一个中国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忠实的执行宪法,同时忠实的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适用空间是中国大陆,台湾地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领海,中国领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空间,知识和信息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使用范围应当是全体中国公民,包括持身份证的大陆中国公民,持香港和澳门护照的中国公民,以及持台湾护照的中国公民。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特区立法会共同制定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及特首是基本法的忠实执行者,同时特区政府及特首,以及每一个持香港和澳门护照的中国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基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历史和现状,特别行政区政府在特别行政区范围以内,仅执行基本法,以及基本法附件内包含的中国大陆全国性法律,而不执行基本法未包含的其他中国大陆全国性法律。特别注意,也就是说特区政府不是基本法未包含的其他中国大陆全国性法律的执行者。也就是说特区政府不是,不是新通过的国家安全法的执行者。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适用空间是,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适用对象为特别行政区内的持香港护照和澳门护照的中国公民,以及持港澳通行证的中国公民。但是,特别注意,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适用对象可不包括中央政府,也就是说基本法不适用于驻港中联部,驻港部队,因为他们都是中央政府的一部分,甚至不适用于任何代表中央政府的机构和个人。当这些机构和个人以普通中国公民出现在特别行政区内的时候,他们是基本法的适用对象,但是当这些机构和个人代表中央政府的时候,他们就不再成为基本法的适用对象,前提是中央政府授权这些机构和个人,代表中央政府。

再会到国家安全法,中国国家安全法是人大制定的,中央政府执行的,执行范围应该是中国大陆,台湾地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领海,中国领空,以及中国所有空间,信息和知识资产。执行和适用对象应该是全体中国公民。至少是全体中国公民,是否包括在中国范围以内的外国公民,本人不知道。

中国国家安全法不属于基本法及其附件,所以特区政府可以不执行中国国家安全法。如果个人组织以及机构被特区立法会认定为没有违反特区基本法,也没有违反中国宪法,没有从事破坏,分裂,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行为,那么这些个人组织以及机构就不是特区政府的执法对象。
但是,但是,但是,只要这些个人组织和机构,依然是中国公民,且在中国主权及领土范围以内,且被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认定为破坏,分裂及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同时适用于中国国家安全法。那么中央政府就有忠实的责任和义务依据国家安全法,对这些个人组织和机构采取相应行动,阻止其破坏,分裂和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
当任何个人组织和机构经中央政府授权,在特别行政区执行国家安全法的的时候,这些个人组织和机构将代表中央政府,是中央政府的一部分,不是基本法的适用对象,香港和澳门特区政府对这些经中央政府授权执行国家安全法的个人组织及机构没有管辖权。

简而言之,只要那些依然是中国公民的从事分裂活动的,特区政府可以管,也可以不管,但是特区政府不管,中央政府来管,而且中央政府管的时候,特区政府就不能管了,因为特区政府归中央政府管。

你可以管,也可以不管,但是你不管,我来管, 同时我不归你管,你归我管。









每一条法律都离不开这几点要素,这条法律是谁制定的,这条法律是谁执行的,这条法律可以实施的范围,也就是适用的时间空间的范围在哪里,以及最后,这条法律是针对谁执行的,也就是执行对象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国的最高立法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的制定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忠实执行者,是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忠实捍卫者。但是并不是唯一的捍卫者和执行者,每一个中国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忠实的执行宪法,同时忠实的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适用空间是中国大陆,台湾地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领海,中国领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空间,知识和信息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使用范围应当是全体中国公民,包括持身份证的大陆中国公民,持香港和澳门护照的中国公民,以及持台湾护照的中国公民。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特区立法会共同制定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及特首是基本法的忠实执行者,同时特区政府及特首,以及每一个持香港和澳门护照的中国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基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历史和现状,特别行政区政府在特别行政区范围以内,仅执行基本法,以及基本法附件内包含的中国大陆全国性法律,而不执行基本法未包含的其他中国大陆全国性法律。特别注意,也就是说特区政府不是基本法未包含的其他中国大陆全国性法律的执行者。也就是说特区政府不是,不是新通过的国家安全法的执行者。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适用空间是,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适用对象为特别行政区内的持香港护照和澳门护照的中国公民,以及持港澳通行证的中国公民。但是,特别注意,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适用对象可不包括中央政府,也就是说基本法不适用于驻港中联部,驻港部队,因为他们都是中央政府的一部分,甚至不适用于任何代表中央政府的机构和个人。当这些机构和个人以普通中国公民出现在特别行政区内的时候,他们是基本法的适用对象,但是当这些机构和个人代表中央政府的时候,他们就不再成为基本法的适用对象,前提是中央政府授权这些机构和个人,代表中央政府。

再会到国家安全法,中国国家安全法是人大制定的,中央政府执行的,执行范围应该是中国大陆,台湾地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领海,中国领空,以及中国所有空间,信息和知识资产。执行和适用对象应该是全体中国公民。至少是全体中国公民,是否包括在中国范围以内的外国公民,本人不知道。

中国国家安全法不属于基本法及其附件,所以特区政府可以不执行中国国家安全法。如果个人组织以及机构被特区立法会认定为没有违反特区基本法,也没有违反中国宪法,没有从事破坏,分裂,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行为,那么这些个人组织以及机构就不是特区政府的执法对象。
但是,但是,但是,只要这些个人组织和机构,依然是中国公民,且在中国主权及领土范围以内,且被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认定为破坏,分裂及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同时适用于中国国家安全法。那么中央政府就有忠实的责任和义务依据国家安全法,对这些个人组织和机构采取相应行动,阻止其破坏,分裂和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
当任何个人组织和机构经中央政府授权,在特别行政区执行国家安全法的的时候,这些个人组织和机构将代表中央政府,是中央政府的一部分,不是基本法的适用对象,香港和澳门特区政府对这些经中央政府授权执行国家安全法的个人组织及机构没有管辖权。

简而言之,只要那些依然是中国公民的从事分裂活动的,特区政府可以管,也可以不管,但是特区政府不管,中央政府来管,而且中央政府管的时候,特区政府就不能管了,因为特区政府归中央政府管。

你可以管,也可以不管,但是你不管,我来管, 同时我不归你管,你归我管。







特区政府,法院,立法会,可以不执行基本法及附件以外的其他全国性法律,特区政府,法院及立法会,也可以认定任何在港组织机构及个人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特区基本法。

但是并不意味着在港的所有中国公民都是,且仅仅是特区基本法的适用对象,而不是其他中华人名共和国法律的适用对象。同时特区政府仅在特区范围内执行基本法,但是中央政府的授权机构和个人在特区之内以中央政府名义则不是基本法的执行者,也不是基本法的适用对象,授权机构和个人执行的全国人大订立的法律,包括国家安全法,适用对象包括全体在港中国公民。
市政府没资格管国安工作。
对呀,"你可以管,也可以不管,但是你不管,我来管, 同时我不归你管,你归我管"。
补充一下,还有全体持中国护照的海外华人华侨。
我的理解是:香港警察不会抓人,但驻港部队可以抓人
任何贪官及其子女,如果在特别行政区内洗钱,或触犯其他法律,且未经中央政府授权进行这些活动,那么其行为不代表中央政府,自然以普通公民身份成为基本法及相关特区法律的适用对象,但是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一旦经中央政府授权,执行中国法律,则成为中央政府的一部分,从而不再成为特区基本法及相关法律的适用对象,你懂的。

iamtigerzhu 发表于 2015-7-1 18:24
我的理解是:香港警察不会抓人,但驻港部队可以抓人


驻港部队一直担负维护国家安全的使命。《反分裂法》《国家安全法》肯定适用于香港,连台湾都适用。

省政府市政府同意不同意上述法律有意义?

特区政府不同意就不能执行上述法律,那等于说特区政府有权力宣布独立。
iamtigerzhu 发表于 2015-7-1 18:24
我的理解是:香港警察不会抓人,但驻港部队可以抓人


驻港部队一直担负维护国家安全的使命。《反分裂法》《国家安全法》肯定适用于香港,连台湾都适用。

省政府市政府同意不同意上述法律有意义?

特区政府不同意就不能执行上述法律,那等于说特区政府有权力宣布独立。
基本上就是 所有港独分子 在香港蹦跶可以 过了头就可以用驻港部队。同时,你要是敢蹦出香港的地界,哪怕到深圳转一圈,我就可以逮捕你。

iamtigerzhu 发表于 2015-7-1 18:24
我的理解是:香港警察不会抓人,但驻港部队可以抓人


任何经中央政府授权的机构组织个人,均可在港执行国家安全法,只要任何在港的中国公民被认定适用于国家安全法的执行对象,包括持中国护照,中国身份证,港澳通行证的大陆中国公民,持香港和澳门护照的中国公民,以及持台湾护照的中国公民。
特区政府可以不执行国家安全法,也可以认定那些人没有违反基本法,但是不可以阻止中央政府在特区对中国公民执行国家安全法。因为国家安全法是全国人大制定的,只有全国人大可以认定谁使用于国家安全法,谁不适用,特区政府没有权力认定谁适用,谁不适用。

当然特区政府作为中央政府的一部分,可以申请授权执行国家安全法,人大表示赞赏和欢迎。
iamtigerzhu 发表于 2015-7-1 18:24
我的理解是:香港警察不会抓人,但驻港部队可以抓人


任何经中央政府授权的机构组织个人,均可在港执行国家安全法,只要任何在港的中国公民被认定适用于国家安全法的执行对象,包括持中国护照,中国身份证,港澳通行证的大陆中国公民,持香港和澳门护照的中国公民,以及持台湾护照的中国公民。
特区政府可以不执行国家安全法,也可以认定那些人没有违反基本法,但是不可以阻止中央政府在特区对中国公民执行国家安全法。因为国家安全法是全国人大制定的,只有全国人大可以认定谁使用于国家安全法,谁不适用,特区政府没有权力认定谁适用,谁不适用。

当然特区政府作为中央政府的一部分,可以申请授权执行国家安全法,人大表示赞赏和欢迎。
我的理解是,让香港政府负担通过23条的责任,不称职有人能管你
华盛顿红军 发表于 2015-7-1 18:29
驻港部队一直担负维护国家安全的使命。《反分裂法》《国家安全法》肯定适用于香港,连台湾都适用。

...
特区政府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一部分,是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忠实捍卫者,有忠实的义务和责任执行中华人名共和国宪法。宣布独立即违宪,每一个中国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大家都可以阻止这种行为。

就是一人一票选特首都不怕他。

matengsdu 发表于 2015-7-1 18:30
基本上就是 所有港独分子 在香港蹦跶可以 过了头就可以用驻港部队。同时,你要是敢蹦出香港的地界,哪怕到 ...


港独分子只要依然持有中国护照,就是国家安全法的适用对象,不管他在不在特区,也不管特区政府认定他有没有违反基本法,一码归一码,你不欠我手下钱不代表你不欠钱,你依然欠我钱,不管我手下找不找你要钱,反正欠我钱一定要还钱,而且我手下也不能阻止我要你还钱,总而言之,还钱没商量。
matengsdu 发表于 2015-7-1 18:30
基本上就是 所有港独分子 在香港蹦跶可以 过了头就可以用驻港部队。同时,你要是敢蹦出香港的地界,哪怕到 ...


港独分子只要依然持有中国护照,就是国家安全法的适用对象,不管他在不在特区,也不管特区政府认定他有没有违反基本法,一码归一码,你不欠我手下钱不代表你不欠钱,你依然欠我钱,不管我手下找不找你要钱,反正欠我钱一定要还钱,而且我手下也不能阻止我要你还钱,总而言之,还钱没商量。
还是有点悲观,记得在基本法里规定,香港人犯的事,有香港法院审理。
特区政府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一部分,是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忠实捍卫者,有忠实的义务和责任执行中 ...
基本法十八条规定:全国人大有权力增加附件三中可以在全港适用的全国性法律,只需征询特区立法会的意见而无需特区立法会表决。

全国人大一直没有强行增加基本法附件三的内容,纯粹是给港人一个面子。某些港人给脸不要脸的话,全国人大立即可以把《反分裂法》《国家安全法》加入附件三。

iamtigerzhu 发表于 2015-7-1 18:48
还是有点悲观,记得在基本法里规定,香港人犯的事,有香港法院审理。


不涉及国防、外交和基本法规定的特殊案件,其它案件香港法院有终审权。

孙猴子跳不出如来佛手掌心。

主要看中央政府想不想自己出面打闹事的港独分子的屁股,法律层面一点问题都没有
iamtigerzhu 发表于 2015-7-1 18:48
还是有点悲观,记得在基本法里规定,香港人犯的事,有香港法院审理。


不涉及国防、外交和基本法规定的特殊案件,其它案件香港法院有终审权。

孙猴子跳不出如来佛手掌心。

主要看中央政府想不想自己出面打闹事的港独分子的屁股,法律层面一点问题都没有
来自:关于超级大本营
本来就是这个道理。
特区政府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立法﹑执法,但是特区政府并不能阻碍中央政府立法﹑执法。
特区政府立法的适用范围仅限其管辖范围,旦并不意味着特区政府管辖范围就脱离了中央政府的管辖范围。
就算特区政府不执法,并不意味着中央政府不能执法。
iamtigerzhu 发表于 2015-7-1 18:48
还是有点悲观,记得在基本法里规定,香港人犯的事,有香港法院审理。
香港法院可以认定任何持香港护照的中国公民是否违反基本法及香港法律,但是香港法院无权认定任何持香港护照的中国公民是否违反特区法律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法律。是否违反其他中国法律由最高法院认定,最高法院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

为麽说国家安全法不在基本法附件三里面,意思是不适用于香港吗?有点糊涂,哪个大神解读下。谢谢。
法律是可以修改的。
香港人犯的事,要看是什么事,不会是所有罪行吧?
本来就是这个道理。
特区政府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立法﹑执法,但是特区政府并不能阻碍中央政府立法﹑执法。
特 ...
中央政府承诺在香港不执行基本法附件三所列的法律之外的全国性法律。

但是全国人大有权自己调整附件三中有关国防、外交和基本法规定的不属于特区立法范围的全国性法律。

所以港人说附件三没有《国家安全法》也对,但全国人大需要时在附件三里加上就行了。


哪些全国性法律适用于港澳特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国安法适用于港澳,所谓二十三条立法也就没什么必要了。

哪些全国性法律适用于港澳特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国安法适用于港澳,所谓二十三条立法也就没什么必要了。
该法不适用于港澳,这很清楚
港灿不管,五对轮来管。
取消一国两制才是当务之急
除非废除《基本法》,主帖所说法律都不直接适用于港澳。
这条法律应该适用于港澳,不能因为杀人犯不同意刑法,就不能逮捕他,同理,不能因为港澳地区部分人不同意这部法律,全国性的的法规就对地方失效!

耶格尔 发表于 2015-7-1 21:41
这条法律应该适用于港澳,不能因为杀人犯不同意刑法,就不能逮捕他,同理,不能因为港澳地区部分人不同意这 ...


香港有线电视台记者:

我们看到国家安全法里面第11条、第40条都首次有香港的出现,想问一下为什么要把香港纳入到国家安全法,因为香港会就国家安全及时自行立法。在什么情况下国家安全法能够适用于香港。如果有香港人在香港违反了国家安全法,他进来大陆境内,国家是否可以追究他的责任。国家安全法里谈到有关一些活动的利益,如果违反国家安全法,比如香港有一些集会、游行,如果那些活动是收受了外国的资金,是否就代表他违反了国家安全法?谢谢。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按照宪法和基本法规定,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国家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对两个特别行政区和港澳同胞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提出原则要求是必要的,符合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

按照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港澳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港澳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因此,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按照基本法的要求自行制定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

根据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规定,全国性法律除列于基本法附件三外,不在两个特别行政区实施。国家安全法并未列入两个基本法附件三。

香港特区政府发表声明表示,香港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有关法律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本届特区政府没有计划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

1.根据基本法附件三规定,新国安法不适用港澳

2.新23条不会早于2017年,也就是下届香港政府诞生前,不会启动新23条立法

所以不是港澳人同不同意的问题,是基本法规定,有法律依据的,新国安法要适用港澳,就要修改或废除香港、澳门基本法附件三

-----------------------------------------------------

基本法第十八条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法律为本法以及本法第八条规定的香港原有法律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

全国性法律除列于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凡列于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后,可对列于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减,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规定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因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发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而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

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下列全国性法律,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耶格尔 发表于 2015-7-1 21:41
这条法律应该适用于港澳,不能因为杀人犯不同意刑法,就不能逮捕他,同理,不能因为港澳地区部分人不同意这 ...


香港有线电视台记者:

我们看到国家安全法里面第11条、第40条都首次有香港的出现,想问一下为什么要把香港纳入到国家安全法,因为香港会就国家安全及时自行立法。在什么情况下国家安全法能够适用于香港。如果有香港人在香港违反了国家安全法,他进来大陆境内,国家是否可以追究他的责任。国家安全法里谈到有关一些活动的利益,如果违反国家安全法,比如香港有一些集会、游行,如果那些活动是收受了外国的资金,是否就代表他违反了国家安全法?谢谢。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按照宪法和基本法规定,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国家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对两个特别行政区和港澳同胞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提出原则要求是必要的,符合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

按照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港澳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港澳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因此,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按照基本法的要求自行制定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

根据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规定,全国性法律除列于基本法附件三外,不在两个特别行政区实施。国家安全法并未列入两个基本法附件三。

香港特区政府发表声明表示,香港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有关法律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本届特区政府没有计划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

1.根据基本法附件三规定,新国安法不适用港澳

2.新23条不会早于2017年,也就是下届香港政府诞生前,不会启动新23条立法

所以不是港澳人同不同意的问题,是基本法规定,有法律依据的,新国安法要适用港澳,就要修改或废除香港、澳门基本法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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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第十八条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法律为本法以及本法第八条规定的香港原有法律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

全国性法律除列于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凡列于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后,可对列于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减,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规定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因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发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而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

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下列全国性法律,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为麽说国家安全法不在基本法附件三里面,意思是不适用于香港吗?有点糊涂,哪个大神解读下。谢谢。
现在的附件3中是没有国家安全法的,但是基本法十八条规定:全国人大有权力增加附件三中可以在全港适用的全国性法律,只需征询特区立法会的意见而无需特区立法会表决。
中央可以随时扩充适用法律
除非废除《基本法》,主帖所说法律都不直接适用于港澳。
基本法十八条规定:全国人大有权力增加附件三中可以在全港适用的全国性法律,只需征询特区立法会的意见而无需特区立法会表决。
云人下天 发表于 2015-7-1 22:43
基本法十八条规定:全国人大有权力增加附件三中可以在全港适用的全国性法律,只需征询特区立法会的意见而 ...
我可以理解为这样吗: 不作死就不会死,作死就一定会死
华盛顿红军 发表于 2015-7-1 18:49
基本法十八条规定:全国人大有权力增加附件三中可以在全港适用的全国性法律,只需征询特区立法会的意见而 ...
全国人大直接废除基本法更爽快,何必要立牌坊呢?!
基本法十八条规定:全国人大有权力增加附件三中可以在全港适用的全国性法律,只需征询特区立法会的意见而 ...
想得简单了。任何法律要在香港实施,都要考虑谁来执行这个问题。在废话《基本法》之前,香港实行的是和大陆截然不同的法律体系,有一整套完整且独立的法律和司法机构,你强行塞给香港《国家安全法》,怎么执行、由谁来执行?
别告诉我说让驻港部队执行,那是用屁股想问题的结果。
楼主先搞清楚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先。修改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机关是全国人大,而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平流层2.1 发表于 2015-7-1 23:08
想得简单了。任何法律要在香港实施,都要考虑谁来执行这个问题。在废话《基本法》之前,香港实行的是和大 ...
基本法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和国防安全的法律加入附件3的法律,由特区执法机构或中央执行机构执行,所以,而且附件3的法律和香港特区法律冲突时,以附件三的法律为准。
想想,甚至连基本法都可以废除,你还担心没有机构执行?在国家暴力机关面前,那些所谓的特区执法机构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基本法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和国防安全的法律加入附件3的法律,由特区执法机构或中央执行机构执行,所以, ...
嘿嘿,我敢打赌,借今上十个胆,他都不敢为了实施安全法而和整个香港上流社会翻脸。
说白了,香港上流社会并非孤立无援,在捍卫香港“弥足珍贵”的自由方面,普通香港人和他们的观点立场更接近,而不是和天朝廷。
说白了,在“自由”几乎成为文化基因的普通香港人看来,内地的唯一永远执政党是有原罪的,无论它执政的成绩多么亮瞎人的眼睛。
所以。。。


你说的那些,不过是过过嘴瘾,而且,永远只是嘴炮,不可能实现。
平流层2.1 发表于 2015-7-2 00:11
嘿嘿,我敢打赌,借今上十个胆,他都不敢为了实施安全法而和整个香港上流社会翻脸。
说白了,香港上流社 ...
你是谁,你是高层吗?不是高层,你的打赌怎么兑现,就是SSJ100高层,打赌兑现了吗?

平流层2.1 发表于 2015-7-2 00:11
嘿嘿,我敢打赌,借今上十个胆,他都不敢为了实施安全法而和整个香港上流社会翻脸。
说白了,香港上流社 ...


把<国家安全法>和"自由"对立起来,不过是掩耳盗铃。时间在谁一边,我们拭目以待。基本法规定: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只有50年期限。

普通香港人?普通香港人如果普遍支持独立,中国就允许它独立?

好好去体会什么叫“自由”。
平流层2.1 发表于 2015-7-2 00:11
嘿嘿,我敢打赌,借今上十个胆,他都不敢为了实施安全法而和整个香港上流社会翻脸。
说白了,香港上流社 ...


把<国家安全法>和"自由"对立起来,不过是掩耳盗铃。时间在谁一边,我们拭目以待。基本法规定: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只有50年期限。

普通香港人?普通香港人如果普遍支持独立,中国就允许它独立?

好好去体会什么叫“自由”。
Stormspire 发表于 2015-7-1 18:52
是这样啊,那还等什么呢

来自:关于超级大本营
谁知道等什么呢?还没到下决心的时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