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仿真枪给大家分享两个贴,个人觉得很有道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7:09:26
从事实的角度看仿真枪的对与错(转贴)
1、什么是仿真枪:用执法部门的定义来诠释和延展,探讨这个定义本身可操作性
2、枪械功能性的品类划分:二元定义的国际惯例与国内3元定义实际执行造成的悖论
3、“仿真枪”与社会治安:到底是谁的错?
4、从宪法角度思考:数百万军事爱好者的娱乐权利属于公民娱乐权的组成部分,是否应该得到起码的尊重?
最近看到论坛里很多朋友在讨论这个,大家各自都有自己的一些看法,作为一个关注和研究这个问题许久的人,我觉得不论正反双方都有一些偏颇的问题,为让大家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更加的系统,我特地把我这些年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结果给大家一些可参考的意见和结论,希望对于大家在这个问题上看法有一个相对全面的帮助。
1、什么是仿真枪?
严格的说,在国际数百年所形成的对枪械分类的传统法则里面,是没有仿真枪这个说法的,笔者查阅了许多相关资料,最接近的说法,只有一个定义:模拟枪。(指内部结构模拟真实枪械运作方式,但是不能发射弹丸的器具)国际通行的对于枪械划分是按照枪械的动能和用途来划分:
1、依靠弹丸的动能以武器为目的,用途:暴力与杀伤
2、依靠自身的工艺水品,以娱乐为目的的,用途:收藏,演示与娱乐不具备杀伤性
这就是国际通行了百年的枪械2元法则:前者为枪,后者为玩具。只是玩具里面要分成人类玩具和儿童类玩具两个不同的技术标准。
那么,到底什么是仿真枪呢?
我们先从公安部在这个问题的历史上说起:
80年代初期,刚刚开始开放的中国开始了许多私营加工制造业的兴起,在日本,欧美这些传统枪械玩具大国里许多品牌厂家把目标对准了劳动力便宜的中国大陆市场,于是沿海的小加工厂就开始了这个附加利益很高的项目,在这个行业在中国兴起之前,中国国内就出过一些把泥土烧制成手枪形状的治安案件。1986年公安部下发文件,希望玩具加工业不要制造这样的有仿真度的玩具手枪。这是最早的关于仿真枪的说法。进入90年代之后中国进入社会转型阶段。社会矛盾加巨。国内枪械类案件增加许多,在当时枪械处于半开放状态的前提下。一些保安器材单位也开始制造模仿枪械外观的防身设备,甚至与直接发射金属弹丸土造仿制枪械。他们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具备枪械的传统形态,但是没有枪械的攻击力,于是公安部出台禁止非认证的企业制造和销售这类物品的通知,仿真枪支的说法出台。
基于90年代前半时期国内的治安问题,于是在96年的枪法中出现了禁止制造和销售仿真枪的条文,但是在90年的一个特点就是:法律大跃进时期,因为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的实际问题,当年许多后来为人诟病的法律法规就在这样的前提下纷纷出台。了望杂志曾经有篇文章专门提及90年代法律体系的冒进问题。当年的这个条款也是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出台,但是对于它的定义在后来很长一段时期处于一个说你就是不是也是,说你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的法律笑话状态,这个状态也成为当年一个中国在国际司法界的一个国际笑柄,其结果是后来司法体系一致认为,持有仿真枪进行的犯罪行为,不作为持枪犯罪来定义。仿真枪不是枪,这个定义也就确定了。
2002年出台的仿真枪的认定只有一句话很简单,大小外观象真枪的东西,只要没有枪支的杀伤力就可以作为仿真枪来定义(请注意这个可以二字,中国的法律认定很多时候问题就出在这个可以二字,呵呵)但是在此之前工商部也曾经出过一条类似的规定:可以生产外观和真枪接近的玩具,但是必须在色彩上明确的区别的三色规定,工商部vs公安部,结果最后工商部的规定大家都不知道,公安部的倒是很多人都知道。于是当年开始很多国内的玩具厂就在这样的相互矛盾的规定中吃了大亏,当然,这个损失,政府是不会帮你的买单的。而在这样的前提下,一些背景很有意思的潜规则就慢慢形成了(当然,为了国家的和谐,这个潜规则我们就不讨论了,大家只是探讨问题,我们不参合政府内部的政治问题)
2008年年初公安部的3条标准出台,其实其核心内容和先前的其实没有分别,只是稍微的做了量化而已。这个标准出台的前提来自与一些媒体不负责任的夸张报道所形成媒体压力。
仿真枪——仿真。。。枪?
仿真枪——仿。。。。真枪?从事实的角度看仿真枪的对与错(转贴)
1、什么是仿真枪:用执法部门的定义来诠释和延展,探讨这个定义本身可操作性
2、枪械功能性的品类划分:二元定义的国际惯例与国内3元定义实际执行造成的悖论
3、“仿真枪”与社会治安:到底是谁的错?
4、从宪法角度思考:数百万军事爱好者的娱乐权利属于公民娱乐权的组成部分,是否应该得到起码的尊重?
最近看到论坛里很多朋友在讨论这个,大家各自都有自己的一些看法,作为一个关注和研究这个问题许久的人,我觉得不论正反双方都有一些偏颇的问题,为让大家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更加的系统,我特地把我这些年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结果给大家一些可参考的意见和结论,希望对于大家在这个问题上看法有一个相对全面的帮助。
1、什么是仿真枪?
严格的说,在国际数百年所形成的对枪械分类的传统法则里面,是没有仿真枪这个说法的,笔者查阅了许多相关资料,最接近的说法,只有一个定义:模拟枪。(指内部结构模拟真实枪械运作方式,但是不能发射弹丸的器具)国际通行的对于枪械划分是按照枪械的动能和用途来划分:
1、依靠弹丸的动能以武器为目的,用途:暴力与杀伤
2、依靠自身的工艺水品,以娱乐为目的的,用途:收藏,演示与娱乐不具备杀伤性
这就是国际通行了百年的枪械2元法则:前者为枪,后者为玩具。只是玩具里面要分成人类玩具和儿童类玩具两个不同的技术标准。
那么,到底什么是仿真枪呢?
我们先从公安部在这个问题的历史上说起:
80年代初期,刚刚开始开放的中国开始了许多私营加工制造业的兴起,在日本,欧美这些传统枪械玩具大国里许多品牌厂家把目标对准了劳动力便宜的中国大陆市场,于是沿海的小加工厂就开始了这个附加利益很高的项目,在这个行业在中国兴起之前,中国国内就出过一些把泥土烧制成手枪形状的治安案件。1986年公安部下发文件,希望玩具加工业不要制造这样的有仿真度的玩具手枪。这是最早的关于仿真枪的说法。进入90年代之后中国进入社会转型阶段。社会矛盾加巨。国内枪械类案件增加许多,在当时枪械处于半开放状态的前提下。一些保安器材单位也开始制造模仿枪械外观的防身设备,甚至与直接发射金属弹丸土造仿制枪械。他们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具备枪械的传统形态,但是没有枪械的攻击力,于是公安部出台禁止非认证的企业制造和销售这类物品的通知,仿真枪支的说法出台。
基于90年代前半时期国内的治安问题,于是在96年的枪法中出现了禁止制造和销售仿真枪的条文,但是在90年的一个特点就是:法律大跃进时期,因为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的实际问题,当年许多后来为人诟病的法律法规就在这样的前提下纷纷出台。了望杂志曾经有篇文章专门提及90年代法律体系的冒进问题。当年的这个条款也是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出台,但是对于它的定义在后来很长一段时期处于一个说你就是不是也是,说你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的法律笑话状态,这个状态也成为当年一个中国在国际司法界的一个国际笑柄,其结果是后来司法体系一致认为,持有仿真枪进行的犯罪行为,不作为持枪犯罪来定义。仿真枪不是枪,这个定义也就确定了。
2002年出台的仿真枪的认定只有一句话很简单,大小外观象真枪的东西,只要没有枪支的杀伤力就可以作为仿真枪来定义(请注意这个可以二字,中国的法律认定很多时候问题就出在这个可以二字,呵呵)但是在此之前工商部也曾经出过一条类似的规定:可以生产外观和真枪接近的玩具,但是必须在色彩上明确的区别的三色规定,工商部vs公安部,结果最后工商部的规定大家都不知道,公安部的倒是很多人都知道。于是当年开始很多国内的玩具厂就在这样的相互矛盾的规定中吃了大亏,当然,这个损失,政府是不会帮你的买单的。而在这样的前提下,一些背景很有意思的潜规则就慢慢形成了(当然,为了国家的和谐,这个潜规则我们就不讨论了,大家只是探讨问题,我们不参合政府内部的政治问题)
2008年年初公安部的3条标准出台,其实其核心内容和先前的其实没有分别,只是稍微的做了量化而已。这个标准出台的前提来自与一些媒体不负责任的夸张报道所形成媒体压力。
仿真枪——仿真。。。枪?
仿真枪——仿。。。。真枪?
1、什么是仿真枪:用执法部门的定义来诠释和延展,探讨这个定义本身可操作性
2、枪械功能性的品类划分:二元定义的国际惯例与国内3元定义实际执行造成的悖论
3、“仿真枪”与社会治安:到底是谁的错?
4、从宪法角度思考:数百万军事爱好者的娱乐权利属于公民娱乐权的组成部分,是否应该得到起码的尊重?
最近看到论坛里很多朋友在讨论这个,大家各自都有自己的一些看法,作为一个关注和研究这个问题许久的人,我觉得不论正反双方都有一些偏颇的问题,为让大家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更加的系统,我特地把我这些年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结果给大家一些可参考的意见和结论,希望对于大家在这个问题上看法有一个相对全面的帮助。
1、什么是仿真枪?
严格的说,在国际数百年所形成的对枪械分类的传统法则里面,是没有仿真枪这个说法的,笔者查阅了许多相关资料,最接近的说法,只有一个定义:模拟枪。(指内部结构模拟真实枪械运作方式,但是不能发射弹丸的器具)国际通行的对于枪械划分是按照枪械的动能和用途来划分:
1、依靠弹丸的动能以武器为目的,用途:暴力与杀伤
2、依靠自身的工艺水品,以娱乐为目的的,用途:收藏,演示与娱乐不具备杀伤性
这就是国际通行了百年的枪械2元法则:前者为枪,后者为玩具。只是玩具里面要分成人类玩具和儿童类玩具两个不同的技术标准。
那么,到底什么是仿真枪呢?
我们先从公安部在这个问题的历史上说起:
80年代初期,刚刚开始开放的中国开始了许多私营加工制造业的兴起,在日本,欧美这些传统枪械玩具大国里许多品牌厂家把目标对准了劳动力便宜的中国大陆市场,于是沿海的小加工厂就开始了这个附加利益很高的项目,在这个行业在中国兴起之前,中国国内就出过一些把泥土烧制成手枪形状的治安案件。1986年公安部下发文件,希望玩具加工业不要制造这样的有仿真度的玩具手枪。这是最早的关于仿真枪的说法。进入90年代之后中国进入社会转型阶段。社会矛盾加巨。国内枪械类案件增加许多,在当时枪械处于半开放状态的前提下。一些保安器材单位也开始制造模仿枪械外观的防身设备,甚至与直接发射金属弹丸土造仿制枪械。他们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具备枪械的传统形态,但是没有枪械的攻击力,于是公安部出台禁止非认证的企业制造和销售这类物品的通知,仿真枪支的说法出台。
基于90年代前半时期国内的治安问题,于是在96年的枪法中出现了禁止制造和销售仿真枪的条文,但是在90年的一个特点就是:法律大跃进时期,因为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的实际问题,当年许多后来为人诟病的法律法规就在这样的前提下纷纷出台。了望杂志曾经有篇文章专门提及90年代法律体系的冒进问题。当年的这个条款也是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出台,但是对于它的定义在后来很长一段时期处于一个说你就是不是也是,说你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的法律笑话状态,这个状态也成为当年一个中国在国际司法界的一个国际笑柄,其结果是后来司法体系一致认为,持有仿真枪进行的犯罪行为,不作为持枪犯罪来定义。仿真枪不是枪,这个定义也就确定了。
2002年出台的仿真枪的认定只有一句话很简单,大小外观象真枪的东西,只要没有枪支的杀伤力就可以作为仿真枪来定义(请注意这个可以二字,中国的法律认定很多时候问题就出在这个可以二字,呵呵)但是在此之前工商部也曾经出过一条类似的规定:可以生产外观和真枪接近的玩具,但是必须在色彩上明确的区别的三色规定,工商部vs公安部,结果最后工商部的规定大家都不知道,公安部的倒是很多人都知道。于是当年开始很多国内的玩具厂就在这样的相互矛盾的规定中吃了大亏,当然,这个损失,政府是不会帮你的买单的。而在这样的前提下,一些背景很有意思的潜规则就慢慢形成了(当然,为了国家的和谐,这个潜规则我们就不讨论了,大家只是探讨问题,我们不参合政府内部的政治问题)
2008年年初公安部的3条标准出台,其实其核心内容和先前的其实没有分别,只是稍微的做了量化而已。这个标准出台的前提来自与一些媒体不负责任的夸张报道所形成媒体压力。
仿真枪——仿真。。。枪?
仿真枪——仿。。。。真枪?从事实的角度看仿真枪的对与错(转贴)
1、什么是仿真枪:用执法部门的定义来诠释和延展,探讨这个定义本身可操作性
2、枪械功能性的品类划分:二元定义的国际惯例与国内3元定义实际执行造成的悖论
3、“仿真枪”与社会治安:到底是谁的错?
4、从宪法角度思考:数百万军事爱好者的娱乐权利属于公民娱乐权的组成部分,是否应该得到起码的尊重?
最近看到论坛里很多朋友在讨论这个,大家各自都有自己的一些看法,作为一个关注和研究这个问题许久的人,我觉得不论正反双方都有一些偏颇的问题,为让大家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更加的系统,我特地把我这些年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结果给大家一些可参考的意见和结论,希望对于大家在这个问题上看法有一个相对全面的帮助。
1、什么是仿真枪?
严格的说,在国际数百年所形成的对枪械分类的传统法则里面,是没有仿真枪这个说法的,笔者查阅了许多相关资料,最接近的说法,只有一个定义:模拟枪。(指内部结构模拟真实枪械运作方式,但是不能发射弹丸的器具)国际通行的对于枪械划分是按照枪械的动能和用途来划分:
1、依靠弹丸的动能以武器为目的,用途:暴力与杀伤
2、依靠自身的工艺水品,以娱乐为目的的,用途:收藏,演示与娱乐不具备杀伤性
这就是国际通行了百年的枪械2元法则:前者为枪,后者为玩具。只是玩具里面要分成人类玩具和儿童类玩具两个不同的技术标准。
那么,到底什么是仿真枪呢?
我们先从公安部在这个问题的历史上说起:
80年代初期,刚刚开始开放的中国开始了许多私营加工制造业的兴起,在日本,欧美这些传统枪械玩具大国里许多品牌厂家把目标对准了劳动力便宜的中国大陆市场,于是沿海的小加工厂就开始了这个附加利益很高的项目,在这个行业在中国兴起之前,中国国内就出过一些把泥土烧制成手枪形状的治安案件。1986年公安部下发文件,希望玩具加工业不要制造这样的有仿真度的玩具手枪。这是最早的关于仿真枪的说法。进入90年代之后中国进入社会转型阶段。社会矛盾加巨。国内枪械类案件增加许多,在当时枪械处于半开放状态的前提下。一些保安器材单位也开始制造模仿枪械外观的防身设备,甚至与直接发射金属弹丸土造仿制枪械。他们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具备枪械的传统形态,但是没有枪械的攻击力,于是公安部出台禁止非认证的企业制造和销售这类物品的通知,仿真枪支的说法出台。
基于90年代前半时期国内的治安问题,于是在96年的枪法中出现了禁止制造和销售仿真枪的条文,但是在90年的一个特点就是:法律大跃进时期,因为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的实际问题,当年许多后来为人诟病的法律法规就在这样的前提下纷纷出台。了望杂志曾经有篇文章专门提及90年代法律体系的冒进问题。当年的这个条款也是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出台,但是对于它的定义在后来很长一段时期处于一个说你就是不是也是,说你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的法律笑话状态,这个状态也成为当年一个中国在国际司法界的一个国际笑柄,其结果是后来司法体系一致认为,持有仿真枪进行的犯罪行为,不作为持枪犯罪来定义。仿真枪不是枪,这个定义也就确定了。
2002年出台的仿真枪的认定只有一句话很简单,大小外观象真枪的东西,只要没有枪支的杀伤力就可以作为仿真枪来定义(请注意这个可以二字,中国的法律认定很多时候问题就出在这个可以二字,呵呵)但是在此之前工商部也曾经出过一条类似的规定:可以生产外观和真枪接近的玩具,但是必须在色彩上明确的区别的三色规定,工商部vs公安部,结果最后工商部的规定大家都不知道,公安部的倒是很多人都知道。于是当年开始很多国内的玩具厂就在这样的相互矛盾的规定中吃了大亏,当然,这个损失,政府是不会帮你的买单的。而在这样的前提下,一些背景很有意思的潜规则就慢慢形成了(当然,为了国家的和谐,这个潜规则我们就不讨论了,大家只是探讨问题,我们不参合政府内部的政治问题)
2008年年初公安部的3条标准出台,其实其核心内容和先前的其实没有分别,只是稍微的做了量化而已。这个标准出台的前提来自与一些媒体不负责任的夸张报道所形成媒体压力。
仿真枪——仿真。。。枪?
仿真枪——仿。。。。真枪?
我相信除了对这个东西有长期接触的朋友了解它以外,其他的人的注意点其实是在后者上,这也是仿真枪这个说法本身所造成的媒体误导。笔者接触过大量的媒体朋友,他们的做法其实是很市场化的,套用某大报boss自己和笔者闲谈时说的话:唯恐天下不乱!
而许多并不了解的朋友往往是通过媒体来了解的,于是什么危害巨大威力巨大这样具有无限想像空间的春秋笔法常常见诸报端。这也是国内相关法规不健全的结果,换做在欧美国家,这样的表述方式是可以让媒体被告到破产的,道理很简单:用一个非量化标准来表述一个可量化的事实其本身违反了新闻法规也对读者的知情权形成欺骗的嫌疑,每一个读者都可以告他们和索赔。但是我们没有,所以记者在报道的时候更可以放肆的加上自己的鼓动以期形成社会效应来完成自己的职业追求。
用现有的标准来评判执法行为可执行性
公安部现有3条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和前几年所造成的困惑,这个标准其实根本没有解决任何问题
1、按照这个标准,解放军的训练橡胶枪,电影厂时常自己制作的道具枪,公安系统自己采购的彩蛋枪都符合,但是能执行吗?这个我想大家心里都知道道具枪原本是真枪改的所以在公安部枪支定义中算真枪,但是实际中没有那么多真枪型号来改,有时候道具师会在厂里定做一些。或者干脆用木头削一个,但是这些也因为是道具而统统算真枪,至于彩蛋枪因为在01年的抽查中据说有彩蛋枪的动能达到了军用枪械的动能标准而也统统算真枪,但是彩蛋枪有没有杀伤力,大家自己也清楚,笔者倒是很想拜访那家动能达到72焦耳的彩蛋枪的技术人员,他们解决一个国际难题啊!(就算高压气枪也达不到这个标准)在自己制定的标准中实行双重的矛盾执行方式,这个问题确实很困惑,
2、这个标准的上限和真枪鉴定的动能底线之间还有一个巨大的空间,如果处于这个空间之中算什么?算真枪?那么中国数百万的爱好者估计一夜就能把公安系统的预算吃回侏罗纪。。。。
很简单这个定义是根据儿童玩具动能标准来的,中国没有玩具的分级体系,电影也没有,这么说吧,统统的都没有,为什么没有分级体系?这个笔者不知道,但是大家年底的时候可以去看看我们权威审计部门出台的各大部门挪用的资金数量。很多问题需要自己去想,但是结论谁也不能说了,呵呵我们必须以和谐为前提。
3、这个标准是以一条符合算?2条符合算?3条符合算?没有明确的定义,
因为按照一条是:那么按照动能标准,其实你要是打个喷嚏的唾沫的动能都可以符合这个标准,或者大力的尿尿(仅限男性同胞)因为枪法的枪支构成要件不外乎供弹机构,击发机构,发射机构3个要素,大家去好好研究自己的小jj吧,我这里就不上生理卫生课了。
按照外观?这个世界列装的枪械中有很多特种枪械,皮带枪,钢笔枪,雨伞枪,提包枪,口红枪,你能说是谁仿真谁呢?要是按照现行的逻辑,那么这些外形是不是也要禁止?按照标准的尺寸?那么道具厂自己也在做一些道具。。。。。动能与外形相结合来判定?公安部自己用的系列仿真彩蛋枪算什么?按照真枪的定义来算?我估计在一米的距离上彩蛋枪就算打到报废也打不进那块松木板吧(把军用的侵切试验方式用来作为警察的枪械鉴定标准,这也算是我们的发明)
其结果其实还是:说你是就是不是也是,说你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呵呵,有点绝对,但是很有可能
大家应该对国外那个中国警察抓兔子的笑话还有记忆吧,呵呵
世界通行的标准其实是:模拟真枪的击发方式和运作原理而真枪的通行标准是击穿人体皮肤的平均动能值:20焦耳/平方厘米,换做枪口动能来算6焦耳
我们姑且把这样的问题理解为人治思维与法治体系的冲突,温总理曾经在报告中说过一句话:加强执政素质。笔者这里就不作评论了
中国的仿真枪定义涵盖的范围
因为仿真枪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定义,涵盖的东西其实很多,这也是三元规则所导致的一个很大的问题,执法的模糊性!
按照习惯来分类,我们常见的所谓“仿真枪”
1、bb枪其实它的真实名字叫空气动力软枪,口径在6~8毫米之间,发射的塑料圆球这类枪械具有和真枪完全不同的内部结构,但是有很精致的外观,其开发目的就是让成年人享受到枪械射击的乐趣而不至于成为危害社会的凶器。bb枪其本身有世界通行的制造标准和工艺要求,就象电脑都用win系统一样,bb枪的内部机构也有世界通行的技术标准与规范,而这个标准本身是不可逆的,简单说,你可以把真枪改成bb,但是你绝对不可能把bb改成真枪,真枪是依靠气体膨胀的动力来驱动,但是空气软枪是在非常有限的空间内靠气体的压缩来驱动,膨胀的范围是可以无限扩大的,但是压缩的空间确是必须有限制的,这就是它为什么叫软枪而不是气枪的原因,因为气枪的汽缸是可以根据设计要求来扩大的,而软枪不能,它可以无限缩小压缩空间,却永远不能扩大压缩空间,这就是软枪的软的定义。
因为其工艺要求的限制,这个世界不可能有达到枪支标准的bb枪,bb枪只能发射专用的bb标准标准的塑料蛋,任何金属弹丸都会因为其与枪管之间的严重摩擦而失去其弹丸的本质作用。(bb枪的特殊工艺决定了bb蛋本身是与发射管之间是不能接触的,任何非bb类非轻质弹丸出枪口就会改变轨迹,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吐口水,即便是用标准的bb蛋,其发射机构本身如果工艺不达标也会变成口水枪)bb枪其造价远远高过其模仿的真实枪械,道理很简单,因为目的是收藏和娱乐,其工艺要求远远高过真枪,因为是收藏,其工艺成本就远远于高于真枪,而产量却大大低于真枪,这样的东西一出厂起成本就决定了它是不可能在社会上大量流通的东西,你见过什么地方人人都用lv的包包?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bb枪从来都是被作为枪支的替代品而被许多国家所赞许。
而许多并不了解的朋友往往是通过媒体来了解的,于是什么危害巨大威力巨大这样具有无限想像空间的春秋笔法常常见诸报端。这也是国内相关法规不健全的结果,换做在欧美国家,这样的表述方式是可以让媒体被告到破产的,道理很简单:用一个非量化标准来表述一个可量化的事实其本身违反了新闻法规也对读者的知情权形成欺骗的嫌疑,每一个读者都可以告他们和索赔。但是我们没有,所以记者在报道的时候更可以放肆的加上自己的鼓动以期形成社会效应来完成自己的职业追求。
用现有的标准来评判执法行为可执行性
公安部现有3条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和前几年所造成的困惑,这个标准其实根本没有解决任何问题
1、按照这个标准,解放军的训练橡胶枪,电影厂时常自己制作的道具枪,公安系统自己采购的彩蛋枪都符合,但是能执行吗?这个我想大家心里都知道道具枪原本是真枪改的所以在公安部枪支定义中算真枪,但是实际中没有那么多真枪型号来改,有时候道具师会在厂里定做一些。或者干脆用木头削一个,但是这些也因为是道具而统统算真枪,至于彩蛋枪因为在01年的抽查中据说有彩蛋枪的动能达到了军用枪械的动能标准而也统统算真枪,但是彩蛋枪有没有杀伤力,大家自己也清楚,笔者倒是很想拜访那家动能达到72焦耳的彩蛋枪的技术人员,他们解决一个国际难题啊!(就算高压气枪也达不到这个标准)在自己制定的标准中实行双重的矛盾执行方式,这个问题确实很困惑,
2、这个标准的上限和真枪鉴定的动能底线之间还有一个巨大的空间,如果处于这个空间之中算什么?算真枪?那么中国数百万的爱好者估计一夜就能把公安系统的预算吃回侏罗纪。。。。
很简单这个定义是根据儿童玩具动能标准来的,中国没有玩具的分级体系,电影也没有,这么说吧,统统的都没有,为什么没有分级体系?这个笔者不知道,但是大家年底的时候可以去看看我们权威审计部门出台的各大部门挪用的资金数量。很多问题需要自己去想,但是结论谁也不能说了,呵呵我们必须以和谐为前提。
3、这个标准是以一条符合算?2条符合算?3条符合算?没有明确的定义,
因为按照一条是:那么按照动能标准,其实你要是打个喷嚏的唾沫的动能都可以符合这个标准,或者大力的尿尿(仅限男性同胞)因为枪法的枪支构成要件不外乎供弹机构,击发机构,发射机构3个要素,大家去好好研究自己的小jj吧,我这里就不上生理卫生课了。
按照外观?这个世界列装的枪械中有很多特种枪械,皮带枪,钢笔枪,雨伞枪,提包枪,口红枪,你能说是谁仿真谁呢?要是按照现行的逻辑,那么这些外形是不是也要禁止?按照标准的尺寸?那么道具厂自己也在做一些道具。。。。。动能与外形相结合来判定?公安部自己用的系列仿真彩蛋枪算什么?按照真枪的定义来算?我估计在一米的距离上彩蛋枪就算打到报废也打不进那块松木板吧(把军用的侵切试验方式用来作为警察的枪械鉴定标准,这也算是我们的发明)
其结果其实还是:说你是就是不是也是,说你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呵呵,有点绝对,但是很有可能
大家应该对国外那个中国警察抓兔子的笑话还有记忆吧,呵呵
世界通行的标准其实是:模拟真枪的击发方式和运作原理而真枪的通行标准是击穿人体皮肤的平均动能值:20焦耳/平方厘米,换做枪口动能来算6焦耳
我们姑且把这样的问题理解为人治思维与法治体系的冲突,温总理曾经在报告中说过一句话:加强执政素质。笔者这里就不作评论了
中国的仿真枪定义涵盖的范围
因为仿真枪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定义,涵盖的东西其实很多,这也是三元规则所导致的一个很大的问题,执法的模糊性!
按照习惯来分类,我们常见的所谓“仿真枪”
1、bb枪其实它的真实名字叫空气动力软枪,口径在6~8毫米之间,发射的塑料圆球这类枪械具有和真枪完全不同的内部结构,但是有很精致的外观,其开发目的就是让成年人享受到枪械射击的乐趣而不至于成为危害社会的凶器。bb枪其本身有世界通行的制造标准和工艺要求,就象电脑都用win系统一样,bb枪的内部机构也有世界通行的技术标准与规范,而这个标准本身是不可逆的,简单说,你可以把真枪改成bb,但是你绝对不可能把bb改成真枪,真枪是依靠气体膨胀的动力来驱动,但是空气软枪是在非常有限的空间内靠气体的压缩来驱动,膨胀的范围是可以无限扩大的,但是压缩的空间确是必须有限制的,这就是它为什么叫软枪而不是气枪的原因,因为气枪的汽缸是可以根据设计要求来扩大的,而软枪不能,它可以无限缩小压缩空间,却永远不能扩大压缩空间,这就是软枪的软的定义。
因为其工艺要求的限制,这个世界不可能有达到枪支标准的bb枪,bb枪只能发射专用的bb标准标准的塑料蛋,任何金属弹丸都会因为其与枪管之间的严重摩擦而失去其弹丸的本质作用。(bb枪的特殊工艺决定了bb蛋本身是与发射管之间是不能接触的,任何非bb类非轻质弹丸出枪口就会改变轨迹,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吐口水,即便是用标准的bb蛋,其发射机构本身如果工艺不达标也会变成口水枪)bb枪其造价远远高过其模仿的真实枪械,道理很简单,因为目的是收藏和娱乐,其工艺要求远远高过真枪,因为是收藏,其工艺成本就远远于高于真枪,而产量却大大低于真枪,这样的东西一出厂起成本就决定了它是不可能在社会上大量流通的东西,你见过什么地方人人都用lv的包包?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bb枪从来都是被作为枪支的替代品而被许多国家所赞许。
bb枪各国的管理模式:通行的原则是:严格管制真枪的国家一般都开放bb类的空气软枪,适度开放真枪的国家一般也适度开放bb类空气软枪而完全开放真枪的国家,要么就完全开放bb,要么就严格实行证件制度管理bb类软枪。因为所有的国家宪法上都有一句话:公民的娱乐权必须得到保障。在我们生活的地球上,只有中国因为“仿真枪”这个自己给自己强加的心理障碍而全面禁止
2、co2动力空气枪,其实就是气枪,发射4。5毫米的铜珠或者有尾铅弹(很多报道的什么仿真枪可以打钢珠,其实就是说的这个)其实这个东西枪法上倒是真给了合法的地位,呵呵,不过这么多年,大家能够看见也只能是枪法上说说而已。因为它的动能远远大过bb,是不能作为游戏使用的,确实具有杀伤他人的结果,但是,我这里小小的说下,玩这个的在整个仿真枪群体算是一个小群体,不过这个群体本身普遍都是有气枪情节的人群(当年合法但是后来却不得不上缴那一波)其结果是具备人身伤害的,
3 、cap操作枪简单讲就是发射特制火药动力的模拟真枪工作方式,但是枪管是实心的。可以模拟真实枪械的结构,不过没有发射物
4、外观模型,简单说就是有枪外观的塑料或者橡胶疙瘩,不过这个东西在解放军叔叔或者警察叔叔那里呢就是训练器材,到了玩家手里就算仿真枪了(所谓的定义,其实完全是看人来的,呵呵)
国内的实际情况来讲bb枪是完全为大众爱好者所接受的一个类型(其实在国际上原本也是大家所认可和接受的,这是废话来的了)也是数量最大的一个群体,bb枪的威力有技术限制,是不能随意的改变的,玩家只能在符合娱乐要求的情况下在1个焦耳的范围内改动,而即便这种改动的成本也是相当的高昂,空气软枪就技术而言其本身就是一个不具备杀伤力的bb蛋发射器。笔者在台湾的一个朋友有一只自己改到1.9焦耳的bb前后的花费大概在12000新台币折合rmb就是3000元当然有朋友会说我便宜的改也可以达到这个效果,呵呵烂的快的玩具你最终还是要修的而长期频繁的更换耗材,这个费用我就不算了,大家自己有数,不过从侧面来讲,bb枪本身是不具备真实枪械的使用性的(本来就是成人玩具,还是废话一句)一把价格昂贵,没有实用性,而且维护保养费用相当于奥托的标准bb软枪,请问,谁有这个闲心用来打劫?这也是bb枪的社会安全性的一个保证,由此我们开始下面的一个讨论:
3、“仿真枪”与社会治安:到底是谁的错?
我们看新闻时常有看到有人用仿真玩具枪打劫的报道,前面我们说到bb枪不具备打劫所必须的一个前提条件:经济性。试问一把比真枪贵的多的玩具模型,我现在给你一个选择:匕首bb枪地摊上10块一把的玩具枪你选谁?有胆的自然选匕首,没胆的自然选10块的玩具枪,
由此因出第一个讨论问题:
仿真枪的定义范围与社会安全的思考
很多朋友都把仿真枪拿来打劫作为禁止的一个根本因素,的确,按照公安部的那个涵盖面很广的标准,打劫的的确是使用了仿真枪,但是,它是不是国内广大爱好者收藏的东西是不是一个东西呢?
答案是no
当犯罪成本高过犯罪收益的时候,这个投入和产出我相信傻子都会做出决断。
其实犯罪者常使用的是第4类也就是外观模型,这类模型虽然也可以发射bb蛋,但是它没有标准bb枪的内部工艺要求,简单说就是有根弹簧,但是这样的结果就是成本那是相当的便宜
为什么回有这样的东西存在?他们卖给谁?
一、儿童是这类物品的主要消费者
二、现行的不合理制度所导致的产业畸形发展
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因为很简单,没有玩具的分级制度,在一个制度完善的国家,任何外观接近真实枪械的物体是不允许销售给儿童的,因为儿童的行为是不受自己理智的约束。而且这样的东西其利润远远比不上销售给成人的bb类软枪,儿童是不会去认真研究属于自己的玩具它有什么历史背景,有什么严格的工艺要求和配套维护,所以厂家也不会有兴趣去为儿童开发和真枪类似的玩具,但是中国的实际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成为了地下产业,厂家必须依靠低成本和大产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标准bb类软枪因为其工艺和设备的技术要求都很高,因为执法部门对外观的敏感性和法律的要求,在这样的前提下,儿童成了一个非常适合的目标客户,于是大量成本只有几毛钱的这类玩具就大量的出现在郊县市场,用数量来换利润空间。而恰恰是这样长的和真枪还有那么一点象的还很便宜的东西,就成了一些不法人员的首选,即便是这样我们大家是否有听说过谁拿了只很大很长的仿真枪去打劫的?几乎都是说仿真手枪,而广大的军事爱好者们所收藏的基本上都是长枪居多吧?在游戏中手枪根本就不是首选,这个我相信所有的人如果不是白痴都因该明白的,呵呵,当然我们的执法部门不会去做这样的经济分析,于是用仿真枪打劫的结论就大家都认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推而广之,广大的军事爱好者就这么成为执法部门担心的社会隐患,用一句玩家的郁闷之言:玩的起电狗的人,有必要去打劫吗?
1、此枪非彼枪,玩家收藏的不论价格和工艺与劫匪手上的那个东西都不是一个层面的东西,其价格本身就成了犯罪的一大难以逾越的门槛。
2、犯罪行为的可实施性:你可以设想你用一把长度差不多1米的武器去打劫,请问你如何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去展示你手上物品的威慑性?基本上玩家们的玩具都是以长枪为主,因为游戏需要。持枪犯罪的不论真的还是假的,手枪类型才是主流吧?!
3、当玩具比真枪还贵的时候,你选玩具还是真枪?笔者在hk的时候见过一只由真枪改成的bb枪(m1911)价格是7800港币,而真枪的价格是350美元,这里面巨大的工艺成本只有收藏爱好者才愿意去接受。
4、分类制度的缺失导致有罪推定的扩大化
5、bb枪是否可以改成真枪?做一个比喻:男人可以当太监,太监可否当男人???
试想:如果这是一个和国外一样的阳光产业,是在政府部门监督下有明确的准入与处罚规定,我估计连最后那一点轻微的傻瓜行为也不会发生的。
核心:1、定义过于广泛
2、不合理制度下的产业链畸形发展
3、执政素质和执法素质与社会实际需求的脱节
我们可以思考几个问题
1、我们目前缺乏分类管理的思维模式和管理素质,和谐社会难道就是政府和谐人民?
2、因为少数人的违法行为而剥夺多数人的权利,这本身是否合理?如果明天有许多人因为饮食不当导致自己被饭噎死了,你觉得是人的问题还是饭的问题?
3、让一个原本就对社会没有威胁性的百万级群体长期处于严重不满的状态是否符合国家的本意?
4、执法部门的缺失由民众买单是否合理?
仿真枪问题不是一个个体的治安问题
其实我们翻翻过去,我们会发现,很多对于我们来说算新生事物的东西进入中国的时候,我们的执法部门都是在用一种抵制的态度来对待
1、多波段收音机当年有点经历的朋友应该还记得,先是全面禁止,后来必须去派出所登记,到后来我们的作业本后面都有的那个不要收听敌台的文字宣传。
2、买卖电子表80年代初期,有多少人跑去广州倒腾电子表?后来又有多少人因为卖了几块电子表而被以投机倒把的罪名而抓去派出所,当年宣传的少么?
3、邓丽君的歌:当年有多少人因为听这个而被定义为流氓行为?有段时间报纸也是天天这么宣传:淫秽物品
4、牛仔裤与短裙:当年进入的时候一样被公安部认为是黄色物品,这个被判流氓罪的不是少数,后来是穿这个的被警察叔叔看见了直接剪了。当年电影的一大特点就是:凡是流氓的形象必定是爆炸头+牛仔裤女的必定是短裙外加一根烟。到后来《华山恋》的时候,因为演员的着装很时尚也曾经被批判很长一些时候。
5、录像机,才进入的时候都有过被要求去登记的经历吧
6、电子游戏80年代后期被定义为精神鸦片,有段时间还记得的文化部门天天收缴
7变形金刚89的人大会议中有讨论这个玩具是西方社会的精神鸦片并且认为是对父母的经济负担。
8、麻将80年代初期因为公安部门认定麻将是赌博工具而进去的人少吗?当年我们小区的几位老大爷半夜打麻将有人敲门,70的人了翻墙的动作那叫一个熟练啊。。。。
9、卡通:90年代初期很长时间被认为是文化侵略和西方自由化思想对儿童的腐蚀,可惜那个时候已经开放了,没人理睬,到现在广电的还在出规定来限制。自己做的好还怕比不过别人?
10、人口流动:当年下海潮兴起以后,许多人都离开自己的家出门打工,于是收容管理办法也出台了,有多少人因为暂住证的问题被抓去罚款?强制劳动?最后不是死了个孙志刚,我估计现在都还有不少朋友出门都跟个耗子似的。呵呵
11、互联网我们现在上网都知道个口号,很黄很暴力,国外的网站的很多被屏蔽,想起小时候妈妈常对我说:不要和陌生人讲话,他们都是坏叔叔。。。。。上个论坛一大堆的敏感字,都几十岁的人了,原来都是没判断力的
。。。。。。。还有很多,就不列举了再往前翻连麻雀有段时间都没生存地位(破四旧锄四害)啦,那一样东西当年不是被大量的宣传成负面?这几乎成了一个传统
总结:
希望政府能够理性的总结国外管理经验的前提,有序的适度开放空气软枪,毕竟这是一个产值巨大的体育产业,它可以带动并且创造一个庞大的就业群体。并且对于社会风气可以带来非常正面的效果,香港的社会机构就在用空气软枪运动来让引导那些沉迷网络的年轻人阳光的面对生活。当bb枪有序发展的时候,原本那些制造廉价儿童仿真玩具枪的厂家,自然也会因为利益的驱动而走向合理的一面,这样也反而减少犯罪分子的利用机会。.
1、这个世界上原本没有仿真枪,它只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标签,
2、定义的范围广了,有翅膀的也就不一定是天使了,但是不能因为鸟人的存在而认定天使的非法
3、和谐,和谐,和谐。和谐与对立往往只有一步之隔。
2、co2动力空气枪,其实就是气枪,发射4。5毫米的铜珠或者有尾铅弹(很多报道的什么仿真枪可以打钢珠,其实就是说的这个)其实这个东西枪法上倒是真给了合法的地位,呵呵,不过这么多年,大家能够看见也只能是枪法上说说而已。因为它的动能远远大过bb,是不能作为游戏使用的,确实具有杀伤他人的结果,但是,我这里小小的说下,玩这个的在整个仿真枪群体算是一个小群体,不过这个群体本身普遍都是有气枪情节的人群(当年合法但是后来却不得不上缴那一波)其结果是具备人身伤害的,
3 、cap操作枪简单讲就是发射特制火药动力的模拟真枪工作方式,但是枪管是实心的。可以模拟真实枪械的结构,不过没有发射物
4、外观模型,简单说就是有枪外观的塑料或者橡胶疙瘩,不过这个东西在解放军叔叔或者警察叔叔那里呢就是训练器材,到了玩家手里就算仿真枪了(所谓的定义,其实完全是看人来的,呵呵)
国内的实际情况来讲bb枪是完全为大众爱好者所接受的一个类型(其实在国际上原本也是大家所认可和接受的,这是废话来的了)也是数量最大的一个群体,bb枪的威力有技术限制,是不能随意的改变的,玩家只能在符合娱乐要求的情况下在1个焦耳的范围内改动,而即便这种改动的成本也是相当的高昂,空气软枪就技术而言其本身就是一个不具备杀伤力的bb蛋发射器。笔者在台湾的一个朋友有一只自己改到1.9焦耳的bb前后的花费大概在12000新台币折合rmb就是3000元当然有朋友会说我便宜的改也可以达到这个效果,呵呵烂的快的玩具你最终还是要修的而长期频繁的更换耗材,这个费用我就不算了,大家自己有数,不过从侧面来讲,bb枪本身是不具备真实枪械的使用性的(本来就是成人玩具,还是废话一句)一把价格昂贵,没有实用性,而且维护保养费用相当于奥托的标准bb软枪,请问,谁有这个闲心用来打劫?这也是bb枪的社会安全性的一个保证,由此我们开始下面的一个讨论:
3、“仿真枪”与社会治安:到底是谁的错?
我们看新闻时常有看到有人用仿真玩具枪打劫的报道,前面我们说到bb枪不具备打劫所必须的一个前提条件:经济性。试问一把比真枪贵的多的玩具模型,我现在给你一个选择:匕首bb枪地摊上10块一把的玩具枪你选谁?有胆的自然选匕首,没胆的自然选10块的玩具枪,
由此因出第一个讨论问题:
仿真枪的定义范围与社会安全的思考
很多朋友都把仿真枪拿来打劫作为禁止的一个根本因素,的确,按照公安部的那个涵盖面很广的标准,打劫的的确是使用了仿真枪,但是,它是不是国内广大爱好者收藏的东西是不是一个东西呢?
答案是no
当犯罪成本高过犯罪收益的时候,这个投入和产出我相信傻子都会做出决断。
其实犯罪者常使用的是第4类也就是外观模型,这类模型虽然也可以发射bb蛋,但是它没有标准bb枪的内部工艺要求,简单说就是有根弹簧,但是这样的结果就是成本那是相当的便宜
为什么回有这样的东西存在?他们卖给谁?
一、儿童是这类物品的主要消费者
二、现行的不合理制度所导致的产业畸形发展
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因为很简单,没有玩具的分级制度,在一个制度完善的国家,任何外观接近真实枪械的物体是不允许销售给儿童的,因为儿童的行为是不受自己理智的约束。而且这样的东西其利润远远比不上销售给成人的bb类软枪,儿童是不会去认真研究属于自己的玩具它有什么历史背景,有什么严格的工艺要求和配套维护,所以厂家也不会有兴趣去为儿童开发和真枪类似的玩具,但是中国的实际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成为了地下产业,厂家必须依靠低成本和大产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标准bb类软枪因为其工艺和设备的技术要求都很高,因为执法部门对外观的敏感性和法律的要求,在这样的前提下,儿童成了一个非常适合的目标客户,于是大量成本只有几毛钱的这类玩具就大量的出现在郊县市场,用数量来换利润空间。而恰恰是这样长的和真枪还有那么一点象的还很便宜的东西,就成了一些不法人员的首选,即便是这样我们大家是否有听说过谁拿了只很大很长的仿真枪去打劫的?几乎都是说仿真手枪,而广大的军事爱好者们所收藏的基本上都是长枪居多吧?在游戏中手枪根本就不是首选,这个我相信所有的人如果不是白痴都因该明白的,呵呵,当然我们的执法部门不会去做这样的经济分析,于是用仿真枪打劫的结论就大家都认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推而广之,广大的军事爱好者就这么成为执法部门担心的社会隐患,用一句玩家的郁闷之言:玩的起电狗的人,有必要去打劫吗?
1、此枪非彼枪,玩家收藏的不论价格和工艺与劫匪手上的那个东西都不是一个层面的东西,其价格本身就成了犯罪的一大难以逾越的门槛。
2、犯罪行为的可实施性:你可以设想你用一把长度差不多1米的武器去打劫,请问你如何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去展示你手上物品的威慑性?基本上玩家们的玩具都是以长枪为主,因为游戏需要。持枪犯罪的不论真的还是假的,手枪类型才是主流吧?!
3、当玩具比真枪还贵的时候,你选玩具还是真枪?笔者在hk的时候见过一只由真枪改成的bb枪(m1911)价格是7800港币,而真枪的价格是350美元,这里面巨大的工艺成本只有收藏爱好者才愿意去接受。
4、分类制度的缺失导致有罪推定的扩大化
5、bb枪是否可以改成真枪?做一个比喻:男人可以当太监,太监可否当男人???
试想:如果这是一个和国外一样的阳光产业,是在政府部门监督下有明确的准入与处罚规定,我估计连最后那一点轻微的傻瓜行为也不会发生的。
核心:1、定义过于广泛
2、不合理制度下的产业链畸形发展
3、执政素质和执法素质与社会实际需求的脱节
我们可以思考几个问题
1、我们目前缺乏分类管理的思维模式和管理素质,和谐社会难道就是政府和谐人民?
2、因为少数人的违法行为而剥夺多数人的权利,这本身是否合理?如果明天有许多人因为饮食不当导致自己被饭噎死了,你觉得是人的问题还是饭的问题?
3、让一个原本就对社会没有威胁性的百万级群体长期处于严重不满的状态是否符合国家的本意?
4、执法部门的缺失由民众买单是否合理?
仿真枪问题不是一个个体的治安问题
其实我们翻翻过去,我们会发现,很多对于我们来说算新生事物的东西进入中国的时候,我们的执法部门都是在用一种抵制的态度来对待
1、多波段收音机当年有点经历的朋友应该还记得,先是全面禁止,后来必须去派出所登记,到后来我们的作业本后面都有的那个不要收听敌台的文字宣传。
2、买卖电子表80年代初期,有多少人跑去广州倒腾电子表?后来又有多少人因为卖了几块电子表而被以投机倒把的罪名而抓去派出所,当年宣传的少么?
3、邓丽君的歌:当年有多少人因为听这个而被定义为流氓行为?有段时间报纸也是天天这么宣传:淫秽物品
4、牛仔裤与短裙:当年进入的时候一样被公安部认为是黄色物品,这个被判流氓罪的不是少数,后来是穿这个的被警察叔叔看见了直接剪了。当年电影的一大特点就是:凡是流氓的形象必定是爆炸头+牛仔裤女的必定是短裙外加一根烟。到后来《华山恋》的时候,因为演员的着装很时尚也曾经被批判很长一些时候。
5、录像机,才进入的时候都有过被要求去登记的经历吧
6、电子游戏80年代后期被定义为精神鸦片,有段时间还记得的文化部门天天收缴
7变形金刚89的人大会议中有讨论这个玩具是西方社会的精神鸦片并且认为是对父母的经济负担。
8、麻将80年代初期因为公安部门认定麻将是赌博工具而进去的人少吗?当年我们小区的几位老大爷半夜打麻将有人敲门,70的人了翻墙的动作那叫一个熟练啊。。。。
9、卡通:90年代初期很长时间被认为是文化侵略和西方自由化思想对儿童的腐蚀,可惜那个时候已经开放了,没人理睬,到现在广电的还在出规定来限制。自己做的好还怕比不过别人?
10、人口流动:当年下海潮兴起以后,许多人都离开自己的家出门打工,于是收容管理办法也出台了,有多少人因为暂住证的问题被抓去罚款?强制劳动?最后不是死了个孙志刚,我估计现在都还有不少朋友出门都跟个耗子似的。呵呵
11、互联网我们现在上网都知道个口号,很黄很暴力,国外的网站的很多被屏蔽,想起小时候妈妈常对我说:不要和陌生人讲话,他们都是坏叔叔。。。。。上个论坛一大堆的敏感字,都几十岁的人了,原来都是没判断力的
。。。。。。。还有很多,就不列举了再往前翻连麻雀有段时间都没生存地位(破四旧锄四害)啦,那一样东西当年不是被大量的宣传成负面?这几乎成了一个传统
总结:
希望政府能够理性的总结国外管理经验的前提,有序的适度开放空气软枪,毕竟这是一个产值巨大的体育产业,它可以带动并且创造一个庞大的就业群体。并且对于社会风气可以带来非常正面的效果,香港的社会机构就在用空气软枪运动来让引导那些沉迷网络的年轻人阳光的面对生活。当bb枪有序发展的时候,原本那些制造廉价儿童仿真玩具枪的厂家,自然也会因为利益的驱动而走向合理的一面,这样也反而减少犯罪分子的利用机会。.
1、这个世界上原本没有仿真枪,它只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标签,
2、定义的范围广了,有翅膀的也就不一定是天使了,但是不能因为鸟人的存在而认定天使的非法
3、和谐,和谐,和谐。和谐与对立往往只有一步之隔。
bb枪各国的管理模式:通行的原则是:严格管制真枪的国家一般都开放bb类的空气软枪,适度开放真枪的国家一般也适度开放bb类空气软枪而完全开放真枪的国家,要么就完全开放bb,要么就严格实行证件制度管理bb类软枪。因为所有的国家宪法上都有一句话:公民的娱乐权必须得到保障。在我们生活的地球上,只有中国因为“仿真枪”这个自己给自己强加的心理障碍而全面禁止
2、co2动力空气枪,其实就是气枪,发射4。5毫米的铜珠或者有尾铅弹(很多报道的什么仿真枪可以打钢珠,其实就是说的这个)其实这个东西枪法上倒是真给了合法的地位,呵呵,不过这么多年,大家能够看见也只能是枪法上说说而已。因为它的动能远远大过bb,是不能作为游戏使用的,确实具有杀伤他人的结果,但是,我这里小小的说下,玩这个的在整个仿真枪群体算是一个小群体,不过这个群体本身普遍都是有气枪情节的人群(当年合法但是后来却不得不上缴那一波)其结果是具备人身伤害的,
3 、cap操作枪简单讲就是发射特制火药动力的模拟真枪工作方式,但是枪管是实心的。可以模拟真实枪械的结构,不过没有发射物
4、外观模型,简单说就是有枪外观的塑料或者橡胶疙瘩,不过这个东西在解放军叔叔或者警察叔叔那里呢就是训练器材,到了玩家手里就算仿真枪了(所谓的定义,其实完全是看人来的,呵呵)
国内的实际情况来讲bb枪是完全为大众爱好者所接受的一个类型(其实在国际上原本也是大家所认可和接受的,这是废话来的了)也是数量最大的一个群体,bb枪的威力有技术限制,是不能随意的改变的,玩家只能在符合娱乐要求的情况下在1个焦耳的范围内改动,而即便这种改动的成本也是相当的高昂,空气软枪就技术而言其本身就是一个不具备杀伤力的bb蛋发射器。笔者在台湾的一个朋友有一只自己改到1.9焦耳的bb前后的花费大概在12000新台币折合rmb就是3000元当然有朋友会说我便宜的改也可以达到这个效果,呵呵烂的快的玩具你最终还是要修的而长期频繁的更换耗材,这个费用我就不算了,大家自己有数,不过从侧面来讲,bb枪本身是不具备真实枪械的使用性的(本来就是成人玩具,还是废话一句)一把价格昂贵,没有实用性,而且维护保养费用相当于奥托的标准bb软枪,请问,谁有这个闲心用来打劫?这也是bb枪的社会安全性的一个保证,由此我们开始下面的一个讨论:
3、“仿真枪”与社会治安:到底是谁的错?
我们看新闻时常有看到有人用仿真玩具枪打劫的报道,前面我们说到bb枪不具备打劫所必须的一个前提条件:经济性。试问一把比真枪贵的多的玩具模型,我现在给你一个选择:匕首bb枪地摊上10块一把的玩具枪你选谁?有胆的自然选匕首,没胆的自然选10块的玩具枪,
由此因出第一个讨论问题:
仿真枪的定义范围与社会安全的思考
很多朋友都把仿真枪拿来打劫作为禁止的一个根本因素,的确,按照公安部的那个涵盖面很广的标准,打劫的的确是使用了仿真枪,但是,它是不是国内广大爱好者收藏的东西是不是一个东西呢?
答案是no
当犯罪成本高过犯罪收益的时候,这个投入和产出我相信傻子都会做出决断。
其实犯罪者常使用的是第4类也就是外观模型,这类模型虽然也可以发射bb蛋,但是它没有标准bb枪的内部工艺要求,简单说就是有根弹簧,但是这样的结果就是成本那是相当的便宜
为什么回有这样的东西存在?他们卖给谁?
一、儿童是这类物品的主要消费者
二、现行的不合理制度所导致的产业畸形发展
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因为很简单,没有玩具的分级制度,在一个制度完善的国家,任何外观接近真实枪械的物体是不允许销售给儿童的,因为儿童的行为是不受自己理智的约束。而且这样的东西其利润远远比不上销售给成人的bb类软枪,儿童是不会去认真研究属于自己的玩具它有什么历史背景,有什么严格的工艺要求和配套维护,所以厂家也不会有兴趣去为儿童开发和真枪类似的玩具,但是中国的实际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成为了地下产业,厂家必须依靠低成本和大产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标准bb类软枪因为其工艺和设备的技术要求都很高,因为执法部门对外观的敏感性和法律的要求,在这样的前提下,儿童成了一个非常适合的目标客户,于是大量成本只有几毛钱的这类玩具就大量的出现在郊县市场,用数量来换利润空间。而恰恰是这样长的和真枪还有那么一点象的还很便宜的东西,就成了一些不法人员的首选,即便是这样我们大家是否有听说过谁拿了只很大很长的仿真枪去打劫的?几乎都是说仿真手枪,而广大的军事爱好者们所收藏的基本上都是长枪居多吧?在游戏中手枪根本就不是首选,这个我相信所有的人如果不是白痴都因该明白的,呵呵,当然我们的执法部门不会去做这样的经济分析,于是用仿真枪打劫的结论就大家都认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推而广之,广大的军事爱好者就这么成为执法部门担心的社会隐患,用一句玩家的郁闷之言:玩的起电狗的人,有必要去打劫吗?
1、此枪非彼枪,玩家收藏的不论价格和工艺与劫匪手上的那个东西都不是一个层面的东西,其价格本身就成了犯罪的一大难以逾越的门槛。
2、犯罪行为的可实施性:你可以设想你用一把长度差不多1米的武器去打劫,请问你如何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去展示你手上物品的威慑性?基本上玩家们的玩具都是以长枪为主,因为游戏需要。持枪犯罪的不论真的还是假的,手枪类型才是主流吧?!
3、当玩具比真枪还贵的时候,你选玩具还是真枪?笔者在hk的时候见过一只由真枪改成的bb枪(m1911)价格是7800港币,而真枪的价格是350美元,这里面巨大的工艺成本只有收藏爱好者才愿意去接受。
4、分类制度的缺失导致有罪推定的扩大化
5、bb枪是否可以改成真枪?做一个比喻:男人可以当太监,太监可否当男人???
试想:如果这是一个和国外一样的阳光产业,是在政府部门监督下有明确的准入与处罚规定,我估计连最后那一点轻微的傻瓜行为也不会发生的。
核心:1、定义过于广泛
2、不合理制度下的产业链畸形发展
3、执政素质和执法素质与社会实际需求的脱节
我们可以思考几个问题
1、我们目前缺乏分类管理的思维模式和管理素质,和谐社会难道就是政府和谐人民?
2、因为少数人的违法行为而剥夺多数人的权利,这本身是否合理?如果明天有许多人因为饮食不当导致自己被饭噎死了,你觉得是人的问题还是饭的问题?
3、让一个原本就对社会没有威胁性的百万级群体长期处于严重不满的状态是否符合国家的本意?
4、执法部门的缺失由民众买单是否合理?
仿真枪问题不是一个个体的治安问题
其实我们翻翻过去,我们会发现,很多对于我们来说算新生事物的东西进入中国的时候,我们的执法部门都是在用一种抵制的态度来对待
1、多波段收音机当年有点经历的朋友应该还记得,先是全面禁止,后来必须去派出所登记,到后来我们的作业本后面都有的那个不要收听敌台的文字宣传。
2、买卖电子表80年代初期,有多少人跑去广州倒腾电子表?后来又有多少人因为卖了几块电子表而被以投机倒把的罪名而抓去派出所,当年宣传的少么?
3、邓丽君的歌:当年有多少人因为听这个而被定义为流氓行为?有段时间报纸也是天天这么宣传:淫秽物品
4、牛仔裤与短裙:当年进入的时候一样被公安部认为是黄色物品,这个被判流氓罪的不是少数,后来是穿这个的被警察叔叔看见了直接剪了。当年电影的一大特点就是:凡是流氓的形象必定是爆炸头+牛仔裤女的必定是短裙外加一根烟。到后来《华山恋》的时候,因为演员的着装很时尚也曾经被批判很长一些时候。
5、录像机,才进入的时候都有过被要求去登记的经历吧
6、电子游戏80年代后期被定义为精神鸦片,有段时间还记得的文化部门天天收缴
7变形金刚89的人大会议中有讨论这个玩具是西方社会的精神鸦片并且认为是对父母的经济负担。
8、麻将80年代初期因为公安部门认定麻将是赌博工具而进去的人少吗?当年我们小区的几位老大爷半夜打麻将有人敲门,70的人了翻墙的动作那叫一个熟练啊。。。。
9、卡通:90年代初期很长时间被认为是文化侵略和西方自由化思想对儿童的腐蚀,可惜那个时候已经开放了,没人理睬,到现在广电的还在出规定来限制。自己做的好还怕比不过别人?
10、人口流动:当年下海潮兴起以后,许多人都离开自己的家出门打工,于是收容管理办法也出台了,有多少人因为暂住证的问题被抓去罚款?强制劳动?最后不是死了个孙志刚,我估计现在都还有不少朋友出门都跟个耗子似的。呵呵
11、互联网我们现在上网都知道个口号,很黄很暴力,国外的网站的很多被屏蔽,想起小时候妈妈常对我说:不要和陌生人讲话,他们都是坏叔叔。。。。。上个论坛一大堆的敏感字,都几十岁的人了,原来都是没判断力的
。。。。。。。还有很多,就不列举了再往前翻连麻雀有段时间都没生存地位(破四旧锄四害)啦,那一样东西当年不是被大量的宣传成负面?这几乎成了一个传统
总结:
希望政府能够理性的总结国外管理经验的前提,有序的适度开放空气软枪,毕竟这是一个产值巨大的体育产业,它可以带动并且创造一个庞大的就业群体。并且对于社会风气可以带来非常正面的效果,香港的社会机构就在用空气软枪运动来让引导那些沉迷网络的年轻人阳光的面对生活。当bb枪有序发展的时候,原本那些制造廉价儿童仿真玩具枪的厂家,自然也会因为利益的驱动而走向合理的一面,这样也反而减少犯罪分子的利用机会。.
1、这个世界上原本没有仿真枪,它只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标签,
2、定义的范围广了,有翅膀的也就不一定是天使了,但是不能因为鸟人的存在而认定天使的非法
3、和谐,和谐,和谐。和谐与对立往往只有一步之隔。
2、co2动力空气枪,其实就是气枪,发射4。5毫米的铜珠或者有尾铅弹(很多报道的什么仿真枪可以打钢珠,其实就是说的这个)其实这个东西枪法上倒是真给了合法的地位,呵呵,不过这么多年,大家能够看见也只能是枪法上说说而已。因为它的动能远远大过bb,是不能作为游戏使用的,确实具有杀伤他人的结果,但是,我这里小小的说下,玩这个的在整个仿真枪群体算是一个小群体,不过这个群体本身普遍都是有气枪情节的人群(当年合法但是后来却不得不上缴那一波)其结果是具备人身伤害的,
3 、cap操作枪简单讲就是发射特制火药动力的模拟真枪工作方式,但是枪管是实心的。可以模拟真实枪械的结构,不过没有发射物
4、外观模型,简单说就是有枪外观的塑料或者橡胶疙瘩,不过这个东西在解放军叔叔或者警察叔叔那里呢就是训练器材,到了玩家手里就算仿真枪了(所谓的定义,其实完全是看人来的,呵呵)
国内的实际情况来讲bb枪是完全为大众爱好者所接受的一个类型(其实在国际上原本也是大家所认可和接受的,这是废话来的了)也是数量最大的一个群体,bb枪的威力有技术限制,是不能随意的改变的,玩家只能在符合娱乐要求的情况下在1个焦耳的范围内改动,而即便这种改动的成本也是相当的高昂,空气软枪就技术而言其本身就是一个不具备杀伤力的bb蛋发射器。笔者在台湾的一个朋友有一只自己改到1.9焦耳的bb前后的花费大概在12000新台币折合rmb就是3000元当然有朋友会说我便宜的改也可以达到这个效果,呵呵烂的快的玩具你最终还是要修的而长期频繁的更换耗材,这个费用我就不算了,大家自己有数,不过从侧面来讲,bb枪本身是不具备真实枪械的使用性的(本来就是成人玩具,还是废话一句)一把价格昂贵,没有实用性,而且维护保养费用相当于奥托的标准bb软枪,请问,谁有这个闲心用来打劫?这也是bb枪的社会安全性的一个保证,由此我们开始下面的一个讨论:
3、“仿真枪”与社会治安:到底是谁的错?
我们看新闻时常有看到有人用仿真玩具枪打劫的报道,前面我们说到bb枪不具备打劫所必须的一个前提条件:经济性。试问一把比真枪贵的多的玩具模型,我现在给你一个选择:匕首bb枪地摊上10块一把的玩具枪你选谁?有胆的自然选匕首,没胆的自然选10块的玩具枪,
由此因出第一个讨论问题:
仿真枪的定义范围与社会安全的思考
很多朋友都把仿真枪拿来打劫作为禁止的一个根本因素,的确,按照公安部的那个涵盖面很广的标准,打劫的的确是使用了仿真枪,但是,它是不是国内广大爱好者收藏的东西是不是一个东西呢?
答案是no
当犯罪成本高过犯罪收益的时候,这个投入和产出我相信傻子都会做出决断。
其实犯罪者常使用的是第4类也就是外观模型,这类模型虽然也可以发射bb蛋,但是它没有标准bb枪的内部工艺要求,简单说就是有根弹簧,但是这样的结果就是成本那是相当的便宜
为什么回有这样的东西存在?他们卖给谁?
一、儿童是这类物品的主要消费者
二、现行的不合理制度所导致的产业畸形发展
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因为很简单,没有玩具的分级制度,在一个制度完善的国家,任何外观接近真实枪械的物体是不允许销售给儿童的,因为儿童的行为是不受自己理智的约束。而且这样的东西其利润远远比不上销售给成人的bb类软枪,儿童是不会去认真研究属于自己的玩具它有什么历史背景,有什么严格的工艺要求和配套维护,所以厂家也不会有兴趣去为儿童开发和真枪类似的玩具,但是中国的实际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成为了地下产业,厂家必须依靠低成本和大产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标准bb类软枪因为其工艺和设备的技术要求都很高,因为执法部门对外观的敏感性和法律的要求,在这样的前提下,儿童成了一个非常适合的目标客户,于是大量成本只有几毛钱的这类玩具就大量的出现在郊县市场,用数量来换利润空间。而恰恰是这样长的和真枪还有那么一点象的还很便宜的东西,就成了一些不法人员的首选,即便是这样我们大家是否有听说过谁拿了只很大很长的仿真枪去打劫的?几乎都是说仿真手枪,而广大的军事爱好者们所收藏的基本上都是长枪居多吧?在游戏中手枪根本就不是首选,这个我相信所有的人如果不是白痴都因该明白的,呵呵,当然我们的执法部门不会去做这样的经济分析,于是用仿真枪打劫的结论就大家都认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推而广之,广大的军事爱好者就这么成为执法部门担心的社会隐患,用一句玩家的郁闷之言:玩的起电狗的人,有必要去打劫吗?
1、此枪非彼枪,玩家收藏的不论价格和工艺与劫匪手上的那个东西都不是一个层面的东西,其价格本身就成了犯罪的一大难以逾越的门槛。
2、犯罪行为的可实施性:你可以设想你用一把长度差不多1米的武器去打劫,请问你如何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去展示你手上物品的威慑性?基本上玩家们的玩具都是以长枪为主,因为游戏需要。持枪犯罪的不论真的还是假的,手枪类型才是主流吧?!
3、当玩具比真枪还贵的时候,你选玩具还是真枪?笔者在hk的时候见过一只由真枪改成的bb枪(m1911)价格是7800港币,而真枪的价格是350美元,这里面巨大的工艺成本只有收藏爱好者才愿意去接受。
4、分类制度的缺失导致有罪推定的扩大化
5、bb枪是否可以改成真枪?做一个比喻:男人可以当太监,太监可否当男人???
试想:如果这是一个和国外一样的阳光产业,是在政府部门监督下有明确的准入与处罚规定,我估计连最后那一点轻微的傻瓜行为也不会发生的。
核心:1、定义过于广泛
2、不合理制度下的产业链畸形发展
3、执政素质和执法素质与社会实际需求的脱节
我们可以思考几个问题
1、我们目前缺乏分类管理的思维模式和管理素质,和谐社会难道就是政府和谐人民?
2、因为少数人的违法行为而剥夺多数人的权利,这本身是否合理?如果明天有许多人因为饮食不当导致自己被饭噎死了,你觉得是人的问题还是饭的问题?
3、让一个原本就对社会没有威胁性的百万级群体长期处于严重不满的状态是否符合国家的本意?
4、执法部门的缺失由民众买单是否合理?
仿真枪问题不是一个个体的治安问题
其实我们翻翻过去,我们会发现,很多对于我们来说算新生事物的东西进入中国的时候,我们的执法部门都是在用一种抵制的态度来对待
1、多波段收音机当年有点经历的朋友应该还记得,先是全面禁止,后来必须去派出所登记,到后来我们的作业本后面都有的那个不要收听敌台的文字宣传。
2、买卖电子表80年代初期,有多少人跑去广州倒腾电子表?后来又有多少人因为卖了几块电子表而被以投机倒把的罪名而抓去派出所,当年宣传的少么?
3、邓丽君的歌:当年有多少人因为听这个而被定义为流氓行为?有段时间报纸也是天天这么宣传:淫秽物品
4、牛仔裤与短裙:当年进入的时候一样被公安部认为是黄色物品,这个被判流氓罪的不是少数,后来是穿这个的被警察叔叔看见了直接剪了。当年电影的一大特点就是:凡是流氓的形象必定是爆炸头+牛仔裤女的必定是短裙外加一根烟。到后来《华山恋》的时候,因为演员的着装很时尚也曾经被批判很长一些时候。
5、录像机,才进入的时候都有过被要求去登记的经历吧
6、电子游戏80年代后期被定义为精神鸦片,有段时间还记得的文化部门天天收缴
7变形金刚89的人大会议中有讨论这个玩具是西方社会的精神鸦片并且认为是对父母的经济负担。
8、麻将80年代初期因为公安部门认定麻将是赌博工具而进去的人少吗?当年我们小区的几位老大爷半夜打麻将有人敲门,70的人了翻墙的动作那叫一个熟练啊。。。。
9、卡通:90年代初期很长时间被认为是文化侵略和西方自由化思想对儿童的腐蚀,可惜那个时候已经开放了,没人理睬,到现在广电的还在出规定来限制。自己做的好还怕比不过别人?
10、人口流动:当年下海潮兴起以后,许多人都离开自己的家出门打工,于是收容管理办法也出台了,有多少人因为暂住证的问题被抓去罚款?强制劳动?最后不是死了个孙志刚,我估计现在都还有不少朋友出门都跟个耗子似的。呵呵
11、互联网我们现在上网都知道个口号,很黄很暴力,国外的网站的很多被屏蔽,想起小时候妈妈常对我说:不要和陌生人讲话,他们都是坏叔叔。。。。。上个论坛一大堆的敏感字,都几十岁的人了,原来都是没判断力的
。。。。。。。还有很多,就不列举了再往前翻连麻雀有段时间都没生存地位(破四旧锄四害)啦,那一样东西当年不是被大量的宣传成负面?这几乎成了一个传统
总结:
希望政府能够理性的总结国外管理经验的前提,有序的适度开放空气软枪,毕竟这是一个产值巨大的体育产业,它可以带动并且创造一个庞大的就业群体。并且对于社会风气可以带来非常正面的效果,香港的社会机构就在用空气软枪运动来让引导那些沉迷网络的年轻人阳光的面对生活。当bb枪有序发展的时候,原本那些制造廉价儿童仿真玩具枪的厂家,自然也会因为利益的驱动而走向合理的一面,这样也反而减少犯罪分子的利用机会。.
1、这个世界上原本没有仿真枪,它只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标签,
2、定义的范围广了,有翅膀的也就不一定是天使了,但是不能因为鸟人的存在而认定天使的非法
3、和谐,和谐,和谐。和谐与对立往往只有一步之隔。
几种管理模式的可能结果与swot分析:
1、全面禁止,立法,持有有罪并处罚拘役
结果:全国数百万级的爱好者不满情绪一夜爆发,对立情绪加剧,由此可能演变为原本就存在的其他群体的不满情绪爆发的导火索,犯罪分子依然可以使用便宜儿童玩具枪asg来实施犯罪,这个爱好者群体多为中产阶级,原本就有的其他原因的不满情绪很有可能导致一个总爆发,最后相关领导下课,群体不满被镇/压,有人捅到国外,演变成一个新的6x事件,中国又是多少年的国际制裁,某些国家的白皮书又有了新内容,什么也没有得到,却失去了很多。
2、全面开放
结果利益群体的不满情绪消失,但是因为缺乏有效规范,一些非爱好者跑来凑热闹,扰民事件增多,小而多的治安事件成为媒体唯恐天下不乱的新题材,新的不满情绪增加,产业大发展,新的就业机会诞生,
3、有序开放空气软枪类器具,仿效香港与法国的经验制定行为规范与合理的准入门槛,对生产企业实行许可制度,并有国家专卖。让成熟的爱好者有机会收藏,而非成熟的凑热闹者被门槛制度排除在外,一个成熟的爱好者是愿意一年交几百元的管理费,而一些只是一时兴趣的人却不会为这个买单的,行业得到合理化的发展,国外相关企业也愿意来国内合作,国家增加了一个新兴的行业与大量就业机会,国家财政也得到大量税收,相关治安问题被合理的规避到最小化。民众也因为有了新的娱乐渠道而减少了不满情绪。真正的和谐局面,算一个小账:按照每1000人里面有一个爱好者算全国也起码有130万群体(实际远远不至这个数目)按照每人每年在这个上面的花费2000元计算,国内的实际最小产值就是26个亿,这还不包括对外的加工与出口贸易,原来的许多濒临破产的军工企业也可以因此而出现专机,按照10个爱好者需要6个就业机会的最低支持来算(设计,开发,制造,销售,维护,保养)按照每人每年只消费一只空气软枪来计算一年实际创造了78万个就业机会,按照每人每年上交500元管理费用来计算,实际最少可以创造6亿5千万的财政收入,这还不包括整个产业链条的税收按照20%的行业税来计算每人最低消费1000元用来购买与收藏创造200元的国内行业税收130万x200=2亿6000万合计国内每年可以为政府创造的最小财政收入为9亿1千万,这里面还不包括从业人员的个人收入的税收与关税收入。可以带动的周边产业,旅游,精密铸造与加工,服装,电子通讯,双边贸易,国际贸易,国际文化交流。。。。。中国是个人口大国,这样的娱乐产业所创造出的经济与社会效益远远大过可能并且可控的微小治安问题。但是现在,因为政策的错位,有的只有资金的大量流出与百万人口的严重不满情绪,这点希望大家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实际数据其实远远大于这个保守的估计。
最后我用一个成人笑话来结尾吧
说的一夫妻缺乏性知识,夜夜欢歌却无子婿,且妻子还出了很多尴尬的毛病。于是去求教医生,医生详细了解性生活细节后后哑然失笑;乃在诊断书上诗曰:此城非彼城,错把东京当汴梁! 我们现在所面临的其实就是这样一个问题,肛裂与大胖儿子,选哪一样,我想大家都清楚,除非。。。嘿嘿,你是变态
ps:空气软枪与生存运动的历史
bb的来历,早期的美国西部人人都有枪支,人们主要爱好就是聚在酒吧喝酒,然后拔出枪来比赛枪法,这可苦了酒吧老板,因为这样打坏东西不说还会误伤顾客,后来一个美国年轻人看到了商机,于是开发了一款用空气压缩为动力的发射单粒bb级霰弹(6毫米)的低威力枪械,专门在西部的这些娱乐场所供人娱乐之用,到了19世纪末,这种专利被英国买去,这种在娱乐场的娱乐玩具很快被大家接受,场地也不再仅仅是娱乐场了,到了1923年因为娱乐的要求不同bb气枪出现分化,一种是口径变小发射金属弹丸的使用膛线的枪械,这就是现代气枪的原形,一种还是保留6毫米口径,使用小汽缸压缩动力的枪械,两者的初速一样,但是因为弹丸质量的区别,二者动能相差10倍,后来这种6毫米的塑料bb枪成为国防训练的大众器械,1930年代德国因为1战条约的限制不能大量发展军队,于是这样的军事俱乐部大量出现,培养了大量高素质兵源,当希特勒露出自己牙齿的时候,德国几乎在一夜之间成为欧洲人员素质最好的军队。而4。5毫米则成了打鸟的小型猎枪(英国人有在夏天打一种斑鸠的贵族传统)传统枪械打鸟,其结果可想而知。到了50年代,6毫米的bb枪又分化出一种发射带颜色的胶囊的枪械,作为农场主为牲口做记号的器械(原本就是个大号的水彩笔,不知道01年公安部把它鉴定成真枪就仅仅因为一只个体差异?)后来牛仔们在闲暇时候就把这个作为娱乐对射的玩具,于是有商业头脑的美国就在这个东西上开发出了战争游戏系列娱乐枪械,到了60年代,因为越战的因素,这种玩具被带到了日本,于是日本的厂家也开始仿制,日本是一个尚武的民族,这样的玩具很快受到大众的欢迎,很快就发展出了多种型号,到了70年代,因为文人政府对于武力的轻视和许多民众对其治安问题的担心,日本警世厅宣布为非法,日本的爱好者和厂家在地下环境度过了数年时间,70年代末期,日本的业者和爱好者成立了日本游戏铳联合会与日本警世厅进行了交涉,依据公民的就业权与娱乐权不受侵犯的宪法原则要求成人的娱乐性质的玩具枪械应该有联合工会来进行管理而不是警察部门进行管制,请求获得了日本议会的支持,于是进入了黄金时期,游戏铳合会制定完善的工艺标准和技术规范来让这个产业阳光发展,而这些标准与规范现在已经发展成熟并且成为国际通行的标准的规范,当然日本每年在这个上收取的专利费也不是个小数目。再这个基础上空气动力软枪airsportsoftgun正式作为一种新型的枪支替代品出现在国际市场,很快被国际社会所认同,作为一种具备枪支形态却无杀伤力的枪械很快被许多西方国家作为枪械替代品而接受,这样可以方便的让政府管理枪支而又不会影响自己的选票。到了80年代初期这项运动传到香港,当时也遭到了警方同样的担忧,于是在社会名流和民众的大力宣传,警方接受了民众的看法于是出台了2焦耳的枪械动能底线,同时也增加在公众场合持有疑似枪械物品罪的规定,在开放与管理规范之间留出了一个合理的空间,现在的香港已经成为亚洲最大的动力软枪的中转集散地,仅仅是三军一家公司,每年在其中的利益就达到上亿港币。香港的广华街也成了著名的枪街,公安部的朋友你们也不会不熟悉吧,呵呵你们悄悄去了几次啦,在枪街的一些军品公司后来参与了79式冲锋枪的现代化改造,广州特警有用哦,在80年代末期,软枪运动传到了台湾,因为当年是日本的厂家在台湾发单加工,部分产品外流,进而在台湾很快风靡起来,在整整10年的时间里,台湾的玩家和大家现在的情况一样,警方在同样的理由下大力清剿,玩家地下活动,90年代末期台湾警方准备全面立法禁止,当日消息传出后,数万爱好者聚集台北警察局门口静坐,递交请愿书,于是一部管理相当苛刻的玩具枪管理条例出台,到了2001年一个立法委员谢启大在立法会上据理力争,空气软枪因为其内部结果不具备与真枪相似的结构而得到全面的放开,(谢妈现在北京开餐馆,有兴趣的朋友去北京记得照顾生意哦)台湾业内因此而进入一个全面发展的时期,现在的台湾软枪行业已经可以和日本业界在技术上相竞争,并且每年为政府创造大量的外汇,同时也因为台湾特殊的政治背景,生存运动在无形之中为台湾储备了大量优秀的兵源,同样的中国大陆软枪行业的发展其实之比台湾晚几年,但是在政策的错位下采取可离岸加工的模式,在夹缝艰难的发展,并且取得良好的国际信誉,每年也在大量的创造产值,只是在大陆特殊的政治环境与畸形的发展空间下形成的确是一条并不阳光的利益关系,以确保能够继续生存,一方面在为社会创造着价值,一方面确时刻有被送进去的危险,其实有些问题大家心里都明白是什么问题,但是作为一个老百姓,有些话题就没必要去讨论了,以上作为给大家的参考,不一定完全正确,仅作为大家的一些思考的材料!
附中国警察抓兔子笑话警察抓兔子之完整版
为了测试美国, 香港, 中国大陆三地警察的实力, 联合国将三只兔子放在三个森 林中, 看三地警察谁先找出兔子.
美国警察, 他们先花整整半天时间开会制定作战计划, 严格分工, 然后派特种部队快速进 入森林进行地毯式搜索, 结果开会耽搁了时间, 兔子跑了, 任务失败!!!!
然后轮到香港警察, 他们派了一百多号人和几十辆警车在森林外一字排开, 由带 头人用喇 叭喊话:"兔子,兔子,你已经被包围了, 快出来投降......" 半天过去了, 没 动静.飞虎队 进入森林, 搜索一遍, 没结果, 任务失败!!!!
最后是中国警察, 只有四个, 先打了一天麻将, 黄昏时一人拿一警棍进入森林,没五分钟, 听到森林里传来一阵动物的惨叫, 中国警察一人抽着一根烟有说有笑的出来, 后面拖着一 只鼻青脸肿的熊, 熊奄奄一息的说到:"不要再打了, 我就是兔子......." 我就是兔子. ......"
美国和香港警察不服,要求中国警察不许虐待动物,让中国警察重来,依旧是中国警察, 依旧只有四个, 还是先打了一天麻将, 黄昏时在外面喊了声“中国警察来抓兔子啦~”森林 里一阵骚动:所有动物都开始找兔子,几分钟之后找到之。老虎代表森林众动物恳求兔子 自首:“兄弟,为了大伙不挨揍,你就出去吧!” 兔子遂被中国警察再次找到~~
~ 3 / 6 ~
演习全部结束,经过国际刑警组织决定,最后把第一名颁发给了中国公安,这引起了 美国和香港同行的不满,最后国际刑警组织出来解释,说:“你们别不服气,中国公安在 此次演习中,第一,所用时间最短;第二,所用人员最少;第三,所花经费最少。”当这 番话说完后,大家都心服口服,都竖起了大拇指。
中国的那四名公安由于在此次演习中为祖国挣了光,所以被领导接见,并且被重用, 而且在全国各地进行巡回报告,与此同时,全国的各地公安系统发起了一场规模浩大的学 习四名同志先进经验的活动
1、全面禁止,立法,持有有罪并处罚拘役
结果:全国数百万级的爱好者不满情绪一夜爆发,对立情绪加剧,由此可能演变为原本就存在的其他群体的不满情绪爆发的导火索,犯罪分子依然可以使用便宜儿童玩具枪asg来实施犯罪,这个爱好者群体多为中产阶级,原本就有的其他原因的不满情绪很有可能导致一个总爆发,最后相关领导下课,群体不满被镇/压,有人捅到国外,演变成一个新的6x事件,中国又是多少年的国际制裁,某些国家的白皮书又有了新内容,什么也没有得到,却失去了很多。
2、全面开放
结果利益群体的不满情绪消失,但是因为缺乏有效规范,一些非爱好者跑来凑热闹,扰民事件增多,小而多的治安事件成为媒体唯恐天下不乱的新题材,新的不满情绪增加,产业大发展,新的就业机会诞生,
3、有序开放空气软枪类器具,仿效香港与法国的经验制定行为规范与合理的准入门槛,对生产企业实行许可制度,并有国家专卖。让成熟的爱好者有机会收藏,而非成熟的凑热闹者被门槛制度排除在外,一个成熟的爱好者是愿意一年交几百元的管理费,而一些只是一时兴趣的人却不会为这个买单的,行业得到合理化的发展,国外相关企业也愿意来国内合作,国家增加了一个新兴的行业与大量就业机会,国家财政也得到大量税收,相关治安问题被合理的规避到最小化。民众也因为有了新的娱乐渠道而减少了不满情绪。真正的和谐局面,算一个小账:按照每1000人里面有一个爱好者算全国也起码有130万群体(实际远远不至这个数目)按照每人每年在这个上面的花费2000元计算,国内的实际最小产值就是26个亿,这还不包括对外的加工与出口贸易,原来的许多濒临破产的军工企业也可以因此而出现专机,按照10个爱好者需要6个就业机会的最低支持来算(设计,开发,制造,销售,维护,保养)按照每人每年只消费一只空气软枪来计算一年实际创造了78万个就业机会,按照每人每年上交500元管理费用来计算,实际最少可以创造6亿5千万的财政收入,这还不包括整个产业链条的税收按照20%的行业税来计算每人最低消费1000元用来购买与收藏创造200元的国内行业税收130万x200=2亿6000万合计国内每年可以为政府创造的最小财政收入为9亿1千万,这里面还不包括从业人员的个人收入的税收与关税收入。可以带动的周边产业,旅游,精密铸造与加工,服装,电子通讯,双边贸易,国际贸易,国际文化交流。。。。。中国是个人口大国,这样的娱乐产业所创造出的经济与社会效益远远大过可能并且可控的微小治安问题。但是现在,因为政策的错位,有的只有资金的大量流出与百万人口的严重不满情绪,这点希望大家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实际数据其实远远大于这个保守的估计。
最后我用一个成人笑话来结尾吧
说的一夫妻缺乏性知识,夜夜欢歌却无子婿,且妻子还出了很多尴尬的毛病。于是去求教医生,医生详细了解性生活细节后后哑然失笑;乃在诊断书上诗曰:此城非彼城,错把东京当汴梁! 我们现在所面临的其实就是这样一个问题,肛裂与大胖儿子,选哪一样,我想大家都清楚,除非。。。嘿嘿,你是变态
ps:空气软枪与生存运动的历史
bb的来历,早期的美国西部人人都有枪支,人们主要爱好就是聚在酒吧喝酒,然后拔出枪来比赛枪法,这可苦了酒吧老板,因为这样打坏东西不说还会误伤顾客,后来一个美国年轻人看到了商机,于是开发了一款用空气压缩为动力的发射单粒bb级霰弹(6毫米)的低威力枪械,专门在西部的这些娱乐场所供人娱乐之用,到了19世纪末,这种专利被英国买去,这种在娱乐场的娱乐玩具很快被大家接受,场地也不再仅仅是娱乐场了,到了1923年因为娱乐的要求不同bb气枪出现分化,一种是口径变小发射金属弹丸的使用膛线的枪械,这就是现代气枪的原形,一种还是保留6毫米口径,使用小汽缸压缩动力的枪械,两者的初速一样,但是因为弹丸质量的区别,二者动能相差10倍,后来这种6毫米的塑料bb枪成为国防训练的大众器械,1930年代德国因为1战条约的限制不能大量发展军队,于是这样的军事俱乐部大量出现,培养了大量高素质兵源,当希特勒露出自己牙齿的时候,德国几乎在一夜之间成为欧洲人员素质最好的军队。而4。5毫米则成了打鸟的小型猎枪(英国人有在夏天打一种斑鸠的贵族传统)传统枪械打鸟,其结果可想而知。到了50年代,6毫米的bb枪又分化出一种发射带颜色的胶囊的枪械,作为农场主为牲口做记号的器械(原本就是个大号的水彩笔,不知道01年公安部把它鉴定成真枪就仅仅因为一只个体差异?)后来牛仔们在闲暇时候就把这个作为娱乐对射的玩具,于是有商业头脑的美国就在这个东西上开发出了战争游戏系列娱乐枪械,到了60年代,因为越战的因素,这种玩具被带到了日本,于是日本的厂家也开始仿制,日本是一个尚武的民族,这样的玩具很快受到大众的欢迎,很快就发展出了多种型号,到了70年代,因为文人政府对于武力的轻视和许多民众对其治安问题的担心,日本警世厅宣布为非法,日本的爱好者和厂家在地下环境度过了数年时间,70年代末期,日本的业者和爱好者成立了日本游戏铳联合会与日本警世厅进行了交涉,依据公民的就业权与娱乐权不受侵犯的宪法原则要求成人的娱乐性质的玩具枪械应该有联合工会来进行管理而不是警察部门进行管制,请求获得了日本议会的支持,于是进入了黄金时期,游戏铳合会制定完善的工艺标准和技术规范来让这个产业阳光发展,而这些标准与规范现在已经发展成熟并且成为国际通行的标准的规范,当然日本每年在这个上收取的专利费也不是个小数目。再这个基础上空气动力软枪airsportsoftgun正式作为一种新型的枪支替代品出现在国际市场,很快被国际社会所认同,作为一种具备枪支形态却无杀伤力的枪械很快被许多西方国家作为枪械替代品而接受,这样可以方便的让政府管理枪支而又不会影响自己的选票。到了80年代初期这项运动传到香港,当时也遭到了警方同样的担忧,于是在社会名流和民众的大力宣传,警方接受了民众的看法于是出台了2焦耳的枪械动能底线,同时也增加在公众场合持有疑似枪械物品罪的规定,在开放与管理规范之间留出了一个合理的空间,现在的香港已经成为亚洲最大的动力软枪的中转集散地,仅仅是三军一家公司,每年在其中的利益就达到上亿港币。香港的广华街也成了著名的枪街,公安部的朋友你们也不会不熟悉吧,呵呵你们悄悄去了几次啦,在枪街的一些军品公司后来参与了79式冲锋枪的现代化改造,广州特警有用哦,在80年代末期,软枪运动传到了台湾,因为当年是日本的厂家在台湾发单加工,部分产品外流,进而在台湾很快风靡起来,在整整10年的时间里,台湾的玩家和大家现在的情况一样,警方在同样的理由下大力清剿,玩家地下活动,90年代末期台湾警方准备全面立法禁止,当日消息传出后,数万爱好者聚集台北警察局门口静坐,递交请愿书,于是一部管理相当苛刻的玩具枪管理条例出台,到了2001年一个立法委员谢启大在立法会上据理力争,空气软枪因为其内部结果不具备与真枪相似的结构而得到全面的放开,(谢妈现在北京开餐馆,有兴趣的朋友去北京记得照顾生意哦)台湾业内因此而进入一个全面发展的时期,现在的台湾软枪行业已经可以和日本业界在技术上相竞争,并且每年为政府创造大量的外汇,同时也因为台湾特殊的政治背景,生存运动在无形之中为台湾储备了大量优秀的兵源,同样的中国大陆软枪行业的发展其实之比台湾晚几年,但是在政策的错位下采取可离岸加工的模式,在夹缝艰难的发展,并且取得良好的国际信誉,每年也在大量的创造产值,只是在大陆特殊的政治环境与畸形的发展空间下形成的确是一条并不阳光的利益关系,以确保能够继续生存,一方面在为社会创造着价值,一方面确时刻有被送进去的危险,其实有些问题大家心里都明白是什么问题,但是作为一个老百姓,有些话题就没必要去讨论了,以上作为给大家的参考,不一定完全正确,仅作为大家的一些思考的材料!
附中国警察抓兔子笑话警察抓兔子之完整版
为了测试美国, 香港, 中国大陆三地警察的实力, 联合国将三只兔子放在三个森 林中, 看三地警察谁先找出兔子.
美国警察, 他们先花整整半天时间开会制定作战计划, 严格分工, 然后派特种部队快速进 入森林进行地毯式搜索, 结果开会耽搁了时间, 兔子跑了, 任务失败!!!!
然后轮到香港警察, 他们派了一百多号人和几十辆警车在森林外一字排开, 由带 头人用喇 叭喊话:"兔子,兔子,你已经被包围了, 快出来投降......" 半天过去了, 没 动静.飞虎队 进入森林, 搜索一遍, 没结果, 任务失败!!!!
最后是中国警察, 只有四个, 先打了一天麻将, 黄昏时一人拿一警棍进入森林,没五分钟, 听到森林里传来一阵动物的惨叫, 中国警察一人抽着一根烟有说有笑的出来, 后面拖着一 只鼻青脸肿的熊, 熊奄奄一息的说到:"不要再打了, 我就是兔子......." 我就是兔子. ......"
美国和香港警察不服,要求中国警察不许虐待动物,让中国警察重来,依旧是中国警察, 依旧只有四个, 还是先打了一天麻将, 黄昏时在外面喊了声“中国警察来抓兔子啦~”森林 里一阵骚动:所有动物都开始找兔子,几分钟之后找到之。老虎代表森林众动物恳求兔子 自首:“兄弟,为了大伙不挨揍,你就出去吧!” 兔子遂被中国警察再次找到~~
~ 3 / 6 ~
演习全部结束,经过国际刑警组织决定,最后把第一名颁发给了中国公安,这引起了 美国和香港同行的不满,最后国际刑警组织出来解释,说:“你们别不服气,中国公安在 此次演习中,第一,所用时间最短;第二,所用人员最少;第三,所花经费最少。”当这 番话说完后,大家都心服口服,都竖起了大拇指。
中国的那四名公安由于在此次演习中为祖国挣了光,所以被领导接见,并且被重用, 而且在全国各地进行巡回报告,与此同时,全国的各地公安系统发起了一场规模浩大的学 习四名同志先进经验的活动
你不知道仿真枪在歹徒手里仿着仿着就能变成真的吗?
不玩这东西会死吗?
楼主,禁枪这事在中国可不光是政府拍脑袋想出来的,而是有强大民意基础的,就和死刑一样,大多数中国人都对废除死刑和开放枪禁两件事持反对态度,即使在军迷居多的军事论坛,你发起投票,支持率都很难超过50%,以民主而言,这两件事在中国是想都别想
楼主,禁枪这事在中国可不光是政府拍脑袋想出来的,而是有强大民意基础的,就和死刑一样,大多数中国人都对废除死刑和开放枪禁两件事持反对态度,即使在军迷居多的军事论坛,你发起投票,支持率都很难超过50%,以民主而言,这两件事在中国是想都别想
长篇大论,仅仅只是看似有理。就一句,如果你家有人被仿真枪伤了,你怎么看禁仿真枪这事?
至于仿真枪,甚至BB枪,大多数人也是赞成禁止的,不能因为你们几个爱玩枪所以让大多数老百姓不满意对吧,成天嚷着学习西方民主,结果到了这事就得让大多数人迁就少数人,凭什么?
太长了,看了几段不愿看啦。仿真枪这东西还是别玩的好,真要喜欢玩枪的话,花钱去正规射击场玩。
楼主,禁枪这事在中国可不光是政府拍脑袋想出来的,而是有强大民意基础的,就和死刑一样,大多数中国人都对 ...
人家都说了这不是枪
人家都说了这不是枪
说了大串没用的,警察说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
男人不玩枪还玩洋娃娃?能伤人的仿真枪一般屌丝还真买不起。
香港也禁抢,人家有协会管理,老百姓还能玩枪。
香港也禁抢,人家有协会管理,老百姓还能玩枪。
人家都说了这不是枪
我后面也说了,即使不是枪,大多数人也反对,那么根据民主原则,还是想都别想
我后面也说了,即使不是枪,大多数人也反对,那么根据民主原则,还是想都别想
本来可以在爱好者之间私下自己好好玩的玩具
就是因为这些好出风头的半桶水玩家不断把违禁物品捅到大众眼前
最后引起了警方不得不的注意,执法的最后就是所有人都没得玩
就是因为这些好出风头的半桶水玩家不断把违禁物品捅到大众眼前
最后引起了警方不得不的注意,执法的最后就是所有人都没得玩
男人不玩枪还玩洋娃娃?能伤人的仿真枪一般屌丝还真买不起。
香港也禁抢,人家有协会管理,老百姓还能玩枪 ...
我不认为不玩枪就成不了男人,事实上中国大多数男人都不玩枪,别把你的一点小爱好说得比天还重要
香港也禁抢,人家有协会管理,老百姓还能玩枪 ...
我不认为不玩枪就成不了男人,事实上中国大多数男人都不玩枪,别把你的一点小爱好说得比天还重要
人家都说了这不是枪
人家说不是就不是?人家是谁?
人家说不是就不是?人家是谁?
应该允许持有仿真枪,但不能带到公众场合!
先不说仿真枪,为什么现在的工厂社区农村民兵都不配枪了?!这政权还是在人民手里吗?
在不在人民手里是看政府能不能顺应民意,至少就枪这事,政府是站在人民一边的,顺应的是主流民意
在不在人民手里是看政府能不能顺应民意,至少就枪这事,政府是站在人民一边的,顺应的是主流民意
民兵不配枪才是最大的违法,而且违宪!!
中国哪条法律说民兵可以配枪?你给指出来看看
中国哪条法律说民兵可以配枪?你给指出来看看
阴影月影 发表于 2015-5-18 00:30
我不认为不玩枪就成不了男人,事实上中国大多数男人都不玩枪,别把你的一点小爱好说得比天还重要
中国被仿真枪伤害的肯定没有被狗咬的多,
我不认为不玩枪就成不了男人,事实上中国大多数男人都不玩枪,别把你的一点小爱好说得比天还重要
中国被仿真枪伤害的肯定没有被狗咬的多,
中国被仿真枪伤害的肯定没有被狗咬的多,
那又如何,这不妨碍大多数人反对开禁仿真枪而基本没人关心是否禁止养狗。被原子弹炸死的绝对没有没有被刀砍死的多,但是全世界都反对核扩散,没有说什么刀扩散对吧?拿这个作开禁理由你太幼稚了为
那又如何,这不妨碍大多数人反对开禁仿真枪而基本没人关心是否禁止养狗。被原子弹炸死的绝对没有没有被刀砍死的多,但是全世界都反对核扩散,没有说什么刀扩散对吧?拿这个作开禁理由你太幼稚了为
我看了,这个事情说破了天也没用。
就算现在解禁也没用,只要有一个熊孩子把BB弹射进自己或别人眼里,那些父母就会在媒体上闹来闹去,之后举国震惊,政府只能继续封禁——在仿真枪的问题上,上百万军迷的力量还不如一个家长。
伊谢尔伦的红茶 发表于 2015-5-18 00:49
就算现在解禁也没用,只要有一个熊孩子把BB弹射进自己或别人眼里,那些父母就会在媒体上闹来闹去,之后举国 ...
你说对了部分,那就是政府绝对扛不住家长的压力,很简单的道理,十个人中间出一个爱玩枪的就很不错了,但是十个人里有九成将来都会成为家长。所以不是一百个军迷不如一个家长,而是几十万个爱玩枪的在十几亿家长面前根本不值一提,这就是民主
伊谢尔伦的红茶 发表于 2015-5-18 00:49
就算现在解禁也没用,只要有一个熊孩子把BB弹射进自己或别人眼里,那些父母就会在媒体上闹来闹去,之后举国 ...
你说对了部分,那就是政府绝对扛不住家长的压力,很简单的道理,十个人中间出一个爱玩枪的就很不错了,但是十个人里有九成将来都会成为家长。所以不是一百个军迷不如一个家长,而是几十万个爱玩枪的在十几亿家长面前根本不值一提,这就是民主
其实楼主想想gcd是怎么起来的跟国人自古就有内斗的习惯就明白了。
仿真的BB狗倒无所谓,但有些气枪,特别是一些进口的打铅弹的气枪就很容易改成真枪,那样的话危害还是比较大的。
国外已经有很成熟的把 5.5口径的GAMO CFX改成小口径步枪的的DIY套件卖了。而国内,对这类DIY套件基本是不设防的,就算光明正大的运进来,海关也不认识。
国外已经有很成熟的把 5.5口径的GAMO CFX改成小口径步枪的的DIY套件卖了。而国内,对这类DIY套件基本是不设防的,就算光明正大的运进来,海关也不认识。
开放后的管理成本和禁止的管理成本哪个低,政府就选哪个
老狼正宗 发表于 2015-5-18 01:17
仿真的BB狗倒无所谓,但有些气枪,特别是一些进口的打铅弹的气枪就很容易改成真枪,那样的话危害还是比较大 ...
这还第一次听说,这消息不可信吧?气枪和小口径枪管规格完全不一样啊!
小口径子弹是5.6mm的,5.5的气枪管子能打出去还不炸膛?而且还有精度?
一般气枪管膛线是12条,小口径的是6条,缠距也不一样,这么改有意义吗?
仿真的BB狗倒无所谓,但有些气枪,特别是一些进口的打铅弹的气枪就很容易改成真枪,那样的话危害还是比较大 ...
这还第一次听说,这消息不可信吧?气枪和小口径枪管规格完全不一样啊!
小口径子弹是5.6mm的,5.5的气枪管子能打出去还不炸膛?而且还有精度?
一般气枪管膛线是12条,小口径的是6条,缠距也不一样,这么改有意义吗?
阴影月影 发表于 2015-5-18 00:20
至于仿真枪,甚至BB枪,大多数人也是赞成禁止的,不能因为你们几个爱玩枪所以让大多数老百姓不满意对吧,成 ...
少数人反对又如何不还是禁了么,但是禁了又如何少数人就没有反对的权利了么,对法律无论你是否认同该贯彻贯彻该执行执行但对于不认同的法律发表反对言论不过分吧,况且现行的还不是法律只是公安部的条例而已
至于仿真枪,甚至BB枪,大多数人也是赞成禁止的,不能因为你们几个爱玩枪所以让大多数老百姓不满意对吧,成 ...
少数人反对又如何不还是禁了么,但是禁了又如何少数人就没有反对的权利了么,对法律无论你是否认同该贯彻贯彻该执行执行但对于不认同的法律发表反对言论不过分吧,况且现行的还不是法律只是公安部的条例而已
太长了,看了几段不愿看啦。仿真枪这东西还是别玩的好,真要喜欢玩枪的话,花钱去正规射击场玩。
想强调一点,仿真枪是土鳖特色,至于成人空气动力软枪,是成人玩具枪。对于高压气枪应该禁,对于成人玩具枪应该开放。
想强调一点,仿真枪是土鳖特色,至于成人空气动力软枪,是成人玩具枪。对于高压气枪应该禁,对于成人玩具枪应该开放。
就算现在解禁也没用,只要有一个熊孩子把BB弹射进自己或别人眼里,那些父母就会在媒体上闹来闹去,之后举国 ...
还是得规范管理,成人玩具枪应该是成人玩的,至于熊孩子至少应该在监护人的陪同下玩,甚至不允许18岁以下未成年人玩。否则重罚。能玩的起bb枪的至少得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一把长枪在3000左右短的也在1000左右,我反正不会随便给小孩子玩的
还是得规范管理,成人玩具枪应该是成人玩的,至于熊孩子至少应该在监护人的陪同下玩,甚至不允许18岁以下未成年人玩。否则重罚。能玩的起bb枪的至少得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一把长枪在3000左右短的也在1000左右,我反正不会随便给小孩子玩的
kagayaki 发表于 2015-5-17 13:33
这还第一次听说,这消息不可信吧?气枪和小口径枪管规格完全不一样啊!
小口径子弹是5.6mm的,5.5的气枪 ...
以讹传讹,三人成虎,从半信半疑到信以为真,当所有人都从大桥上跳下去的时候,喜欢随大流的人,喜欢看热闹的人,觉得这么多人不可能都是去自杀的,也想看看跳下去有什么不同的感受,也就跟着。。。跳下去了
这还第一次听说,这消息不可信吧?气枪和小口径枪管规格完全不一样啊!
小口径子弹是5.6mm的,5.5的气枪 ...
以讹传讹,三人成虎,从半信半疑到信以为真,当所有人都从大桥上跳下去的时候,喜欢随大流的人,喜欢看热闹的人,觉得这么多人不可能都是去自杀的,也想看看跳下去有什么不同的感受,也就跟着。。。跳下去了
中国哪条法律说民兵可以配枪?你给指出来看看
那条法律说民兵不能配枪?世界哪国民兵不配枪,历朝历代哪个民兵不配枪?社会主义国家哪个民兵不配枪
那条法律说民兵不能配枪?世界哪国民兵不配枪,历朝历代哪个民兵不配枪?社会主义国家哪个民兵不配枪
那条法律说民兵不能配枪?世界哪国民兵不配枪,历朝历代哪个民兵不配枪?社会主义国家哪个民兵不配枪
别说那些有的没的,你说不给民兵配枪违法违宪,拿出干货来,我国哪条法律说了民兵必须配枪。宪法里哪条规定民兵必须配枪。
别说那些有的没的,你说不给民兵配枪违法违宪,拿出干货来,我国哪条法律说了民兵必须配枪。宪法里哪条规定民兵必须配枪。
少数人反对又如何不还是禁了么,但是禁了又如何少数人就没有反对的权利了么,对法律无论你是否认同该贯彻 ...
是啊,你确实有抱怨的权利,但是没有偷着玩的权利,其实很简单的道理,大多数人都反对开禁,国家不可能为了你那点爱好就违背大多数的意愿
是啊,你确实有抱怨的权利,但是没有偷着玩的权利,其实很简单的道理,大多数人都反对开禁,国家不可能为了你那点爱好就违背大多数的意愿
别说那些有的没的,你说不给民兵配枪违法违宪,拿出干货来,我国哪条法律说了民兵必须配枪。宪法里哪条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得到巩固和发展。
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消灭了剥削,工人阶级就应该配枪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得到巩固和发展。
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消灭了剥削,工人阶级就应该配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