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贩卖制造50g以上海洛因/冰毒就是死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9:28:30
新疆跨国贩毒案一审宣判 一巴基斯坦毒贩被判无期
2012-06-19 14:59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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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球网综合报道】2012年5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及1名巴基斯坦人、涉案毒品3955克“金新月”海洛因的跨国贩毒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瓦黑德·萨哈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2年12月14日,一辆巴基斯坦国GLT6522号入境客车抵达红其拉甫口岸,红其拉甫边防检查站执勤官兵在实施边防检查中,发现巴基斯坦籍旅客瓦黑德·萨哈神情慌张,行迹可疑,加上此人所持护照为“金新月”毒品泛滥的白天沙瓦地区,执勤官兵对其携带的行李物品进行了重点检查,正当执勤官兵检查所携带的黑色密码箱时,瓦黑德·萨哈紧张的仪表神态引起了官兵的注意,带班领导立即做出了对其阻留审查的决定。通过连夜审查和对其密码箱进行钻孔检查,发现有少量白色粉末渗出,且伴有浓烈酸臭味,经毒品检查试剂检测,呈毒品海洛因颜色反应,次日凌晨2时许,执勤官兵在其携带的密码箱夹层内的压缩复合板中查获海洛因18块,重量3955克,边检执勤官兵随即将其抓获。

  经该站执法办案人员连夜讯问,在铁的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瓦黑德·萨哈对此次贩毒经过供认不讳。在白沙瓦,一名巴基斯坦籍老板主动找到他,千方百计引诱他吸毒,上瘾后便被老板控制,于是开始走私毒品从中获利,这一次,为了逃避边防检查,老板特将毒品藏匿在黑色密码箱夹层内,向他保证不会出问题,而且已经付了他运送毒品运至中国往返路费及住宿费等1000美金、300元人民币,另外,毒品安全送到目的地后还会得到好处费15万卢比(约合人民币1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对贩毒嫌疑人瓦黑德·萨哈提起公诉,历时半年的案件审理、取证和司法机法的侦结,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处瓦黑德.萨哈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了解,毗邻巴基斯坦、阿富汗、塔吉克斯坦的红其拉甫口岸,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成为不法分子从境外贩运毒品到内地的一条重要通道,近几年来,红其拉甫边防检查站执勤官兵先后查获陶瓷工艺品藏毒、可乐溶毒、鞋底夹毒、车体藏毒、人体藏毒等多起毒品走私入境案,缴获高纯度毒品海洛因30余公斤,沉重打击了跨国贩毒分子的嚣张气焰。(记者:李亮;通讯员:位永超  唐乾清)免责声明版权作品,未经环球网huanqiu.com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http://world.huanqiu.com/roll/2012-06/2835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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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公斤海洛因藏身入境货车夹层
新疆特大跨国走私毒品案侦破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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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4-04-04 14:01:11
  法制网记者 潘从武 法制网通讯员 晓建 伟平

  2014年3月25日,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两名巴基斯坦国籍毒贩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查获的毒品海洛因及运毒品的货车。

  这起建国以来海关系统单起查获海洛因最多的特大跨国毒品案,审判历经了22个月。

  2011年8月2日,乌鲁木齐海关所属红其拉甫海关和喀什海关缉私分局发现一辆巴基斯坦四国联运厢式货车车体前端设有夹层,藏有大量包装物。 通过对该车的监控,在吐尔尕特口岸,海关缉私警员将准备出境的货车截获,查获115包粉末状物品,经检测,藏匿物品均为海洛因,共计590.96千克(毛重)。并当场抓获哈立德·买合木德和穆罕默德·斯迪克两名巴基斯坦国籍犯罪嫌疑人。

  4月4日,乌鲁木齐海关向法制日报记者披露了此案的侦破经过。

  2011年8月5日下午6时许,中国新疆吐尔尕特口岸某监管货场内。

  一辆车牌号为KPK3300的巴基斯坦国厢式货车的前端,当车厢内壁的铁板和一块块焊接在夹层格挡上的铁皮被撬开后,呈现在现场关警员眼前的场景令人震惊:只见高2.7米、宽2.3米的车厢内前端,整体被改装成40厘米厚的夹层,夹层内从上到下共有12个暗格,每个暗格内塞满了一包一包用黄色胶带缠裹的毒品海洛因。

  在场的关警员,谁也没有见过如此数量之多的毒品,谁也没有见过如此震撼人心的场面。

  他们激动的欢呼着、拥抱着、跳跃着,为他们刚刚经历过的四天三夜的监控、跟踪、蹲守和抓捕,为他们忠于职守、不辱使命、为国把关而取得的辉煌战果欣喜若狂。

  经过清点,从车体前端夹层内共缴获毒品海洛因115包,重量为590.96公斤。

  这是新中国建国以来单案缴获高纯度毒品海洛因的最高纪录。

  疑云初现

  2011年8月1日晚,位于中巴边境的红其拉甫口岸夜幕沉沉,没有了白天车来人往的喧嚣。

  一辆车牌为KPK3300的巴基斯坦国的入境货车,借着夜色悄然驶进了红其拉甫海关的集中查验货场。

  按照海关规定,口岸进出境的货车都要在集中查验货场办理通关手续,接受海关查验后才能放行。

  由于中巴两国口岸相距达300公里,且途中多为高山达坂,险路重重,使得双方运输车辆多年来一直是“朝发夕至”,甚至是“朝发夜至”。此时,这辆晚到的巴方货车开进了停车场,身着灰白色长袍的巴基斯坦籍司机跳下车,锁好车门,左右张望着离开了货场。

  次日上午,红其拉甫海关查验科科长肖建学带领关员们和往常一样,在集中查验货场紧张有序地验放车辆和货物。

  11时30分左右,在停车场内巡查的缉私科科长甫拉提找到肖建学,向他通报了刚刚发现的可疑情况:昨晚驶入货场的KPK3300号货车厢体上的油漆,看上去是新刷的,并有新焊接的痕迹,而且厢体的前后部位经过敲击,发出的响声也不一样,似乎有什么问题。

  两位科长一边对发现的疑点进行着分析,一边联想到近期上级缉毒部门多次发来的周边国家毒品走私的情况通报,而且红其拉甫口岸又是毗邻世界毒品产地“金新月”最近的陆路口岸,国内外走私贩毒团伙从未放弃取道红其拉甫走私贩运毒品的罪恶企图。

  近年来,被红其拉甫海关查获的走私毒品就达30多公斤。凭着多年从事查验缉私工作的敏感和警觉,肖建学和甫拉提随即快步走向停车场。

  停车场内,KPK3300号货车的车体上虽然沾满长途跋涉的泥土,但是在高原耀眼的阳光下,新刷的油漆依然发着幽幽的蓝光。

  肖建学和甫拉提靠近车体仔细打量着,只见厢体上部的侧壁上,还留有风干的刷油漆时油漆流淌的痕迹;两人用石块在厢体四周敲击,车厢前部和中后部发出的声响明显不一样;两人又蹲下身来察看车厢前端的底盘,擦去一片泥土,底盘上顿时显现出一排新的焊接点。眼前的这一切,更加证实了这辆巴方入境货车存在的疑点和风险。

  两人迅速将这辆货车的异常情况,向红其拉甫海关关长辛建民和喀什海关缉私分局局长刘剑作了汇报,两位关局领导闻讯后立即要求:严密监控,深入查验,在不打草惊蛇的前提下,尽快查清车、货、人和夹藏物品的真实情况。

  石破天惊

  根据关局领导的指示,肖建学和甫拉提即刻兵分两路:由甫拉提等人暗中盯住这辆疑团丛生的货车,并在口岸区域内查找货车司机和接车人的踪迹;肖建学则静候在办理通关业务的办公室,等待货车司机和接车人的出现。

  临近中午下班时,两名巴基斯坦男子走进了查验科办公室,他们向肖建学提出办理KPK3300号货车的通关手续。肖建学镇定地站起身来,不动声色地接过对方递过来的单证。

  单证上显示,该货车为过境运输车辆,装载了279袋共计6.9吨大米,货值1395美元,由巴方苏斯特口岸起运,从我方红其拉甫口岸进境,途经喀什,再由吐尔尕特口岸出境,最后运抵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市。

  面对眼前的单证,肖建学心生疑问:虽然近年来吉尔吉斯斯坦大米紧缺,但是载重量30吨的货车只装了不足7吨、货值仅为1395美元的大米,还要长途运输近1500公里,除去运费,利润何在?有这样做买卖的公司和商人吗? 这里面肯定有名堂!

  为了不惊动这两名不速之客,肖建学爽快地接受了他们的申报,并应他们的要求,当面为二人联系了一家具备办理过境货物资质的报关公司,并告诉他们,该公司报关员明天上午就能赶到口岸,等报关员一到就可办理通关手续。在进一步的闲聊中,肖建学又弄清了二人的身份,瘦高个的是司机,矮胖一点的是专程从喀什赶来的接车人,因瘦高个司机没去过吐尔尕特口岸,矮胖子在办完红其拉甫口岸通关手续后,还要跟随这辆货车途经喀什,前往吐尔尕特口岸。

  发现疑点,绝不轻言放弃。

  从掌握的信息看,这辆巴方货车的确存在重大嫌疑。肖建学和甫拉提决定再次对该车实施检查。

  中午下班后,两人布置好货场周围的防控,取出上级配发的便携式密度检测仪,开始仔细地对KPK3300号货车进行全面检测。两人根据车厢的长度和宽度,估计出279袋大米堆放在车厢内的高度,然后用检测仪对车厢的前后、上下和左右反复检测,最后确定在车厢前端极有可能设有30至40厘米厚的夹层,而且夹层里绝对藏有不是大米的物品。

  KPK3300号货车的嫌疑已经显而易见,但根据中国、巴基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哈萨克斯坦四国政府签订的联合运输协议,四国任何一国的车辆装载货物过境其他三国,在没有可靠情报表明其装载有危险品或违禁品的情况下,过境国不得开箱查验。同时,在没有搞清货车内夹藏物品和去向的情况下,草率开箱只能是打草惊蛇,前功尽弃。

  肖建学和甫拉提一边向上级报告情况,一边琢磨着怎样才能揭开车厢夹层的神秘面纱。最后,两人商定,用查验工具箱配置的手电钻在车厢前端已探明的夹层部位打眼侵入,彻底查清夹层里藏匿的物品。

  为了事后恢复原状不被发现,他们选择了直径最小的钻头。两人先是在厢体前端侧面的下方钻了一个眼,由于钻头长度不够,仅仅钻通了车厢板,而厢板内还有一层铁板未能打穿。虽然厢体内的铁板没有钻通,但两人依然兴奋异常,两人断定,这层未钻通的铁板肯定就是夹层的挡板。肖建学和甫拉提迅速找来了新的钻头,并且选择从车箱底部向上打眼,理由是走私分子经常是将做好的夹层暗阁事先塞进车厢,然后焊接固定,夹层暗阁的底板通常都紧贴在车厢底部,手电钻一定能击穿。

  于是,两人仰躺在车底下,手持电钻艰难地向车厢底部的铁板钻去。这一下足足钻了15分钟,随着“噗次”一声,坚硬的两层铁板终于被打穿。肖建学和甫拉提慢慢拔出钻头,只见钻头丝槽里沾满了乳白色粉末,钻孔里瞬间散发出一股浓浓的醋酸味。

  “海洛因!”两人不约而同地喊了起来。

  监控跟踪

  肖建学和甫拉提立即用毒品快速检测试剂对提取的白色粉末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从夹层暗阁里提取的白色粉末为高纯度海洛因。通过对夹层暗阁体积的初步估算,夹藏的海洛因至少有二、三百公斤。

  不出半小时,这一振奋人心的消息上报到了乌鲁木齐海关,关领导紧急商议后,决定对此辆货车实施全程监控,长线经营,如在境内交“货”则采用“控制下交付”实施抓捕。

  根据总关领导的指示,红其拉甫海关和喀什海关缉私分局迅速成立了“8.02”专案组,明确分工,制定监控抓捕方案。领受了任务的关警员严阵以待,一张缉毒擒魔的天罗地网,从帕米尔高原的红其拉甫口岸铺到了南疆重镇喀什。

  8月3日下午15时许,KPK3300号货车的司机和接货人在肖建学等人的“关照”下,很快办完了通关手续。两名犯罪嫌疑人如释重负地将藏毒货车开出了海关集中查验货场。按照分工,肖建学、甫拉提等人随即驾车跟了上去。

  KPK3300号货车驶出货场不到10分钟,突然转弯开进了路边一家汽车修理厂。跟在后面车里的肖建学等人紧张地注视着藏毒货车的动向。不一会儿,藏毒货车又驶进了另一家修理厂,只见两名嫌疑人找来修理工用手比划着,在设有夹层的厢体一侧来回走动,似乎像要对厢体夹层进行切割。跟踪监控的几名关警员一边向关局领导报告情况,一边紧盯着他们的一举一动,悄悄地做着抓捕的准备。15分钟后,藏毒货车又离开了修理厂,驶进了不远处的加油站。事后得知,这辆货车在改装厢体时,新焊接的侧厢板居然盖住了油箱的加油口,无法加油,这才开到修理厂进行切割。

  一番折腾之后,KPK3300号货车终于驶出了红其拉甫口岸所在的县城,向着300公里外的喀什市疾驶而去。坐在驾驶室的接车人用手机向境外的老板报告,称他们已经顺利通过海关的检查,正在驶往喀什市。两名嫌疑人做梦也不会想到,在前往喀什的沿途,有5个监控小组在轮番“恭候”着他们。

  收网擒凶

  8月4日凌晨1时左右,KPK3300号货车驶入了喀什市郊的一个停车场。半小时后,两名嫌疑人搭乘出租车前往市内某宾馆。与此同时,坐阵喀什指挥的喀什海关缉私分局局长刘剑,迅速调兵遣将,早已集结待命的缉私干警立即分头进入监控蹲守区域,严密监视着嫌疑人和嫌疑车辆的行踪和举动。

  专案组经过近两天的监控、跟踪和蹲守,并从已掌握的信息和迹象分析,这批毒品在喀什落地交易的可能性不大,如果在前往吐尔尕特口岸的途中依然没有“动静”,那就必须在涉案嫌疑人和车辆出境前实施收网行动。专案组的关局领导果断定下了行动方案。

  事态发展果然不出所料,8月5日上午9时许,两名嫌疑人急匆匆赶到停车场发动车辆,几分钟后,一辆没有牌照的白色小轿车驶进了停车场,车上下来3名青年男子。两伙人相互打过招呼,便各自乘车一前一后驶出了停车场,开上了通往吐尔尕特口岸的公路。这突然出现的3个不明身份的人,是他们的同伙?还是要在途中“接货”?一直跟踪指挥的刘剑局长立即将情况通报给吐尔尕特海关孙晨明关长,两人迅速作出决定,藏毒货车若在途中“卸货”,则就地实施抓捕;如从口岸出境,则在出境卡口处收网。

  10时50分,藏毒货车驶进吐尔尕特口岸5号海关监管库,等候办理海关出境手续。

  那辆没牌照的白色小轿车则开到了出境卡口的一侧停了下来。为了稳住嫌疑人员和藏毒货车,在孙晨明关长的“安排”下,查验关员为藏毒货车办理了出境手续。矮胖的接车人办完手续后马上打电话给境外的老板,告诉他们一切顺利,就等排队出境了。

  8月5日是星期五,每逢周五进出境的车辆都多于平时。

  中午13时左右,藏有毒品的KPK3300号货车随着进出境通道的车流,缓缓抵达了出境卡口,眼看就要与等候在卡口处白色小轿车会合了。此刻,两组缉私干警突然出现在货车和小轿车周围,两辆车里的5名嫌疑人员惊魂未定就被拷上了手铐。

  KPK3300号货车被押回了口岸海关监管库。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拆卸、勘查和清点,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至此,这起特大跨国走私毒品海洛因案件成功告破。

(责任编辑:秦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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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跨国贩毒案一审宣判 一巴基斯坦毒贩被判无期
2012-06-19 14:59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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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球网综合报道】2012年5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及1名巴基斯坦人、涉案毒品3955克“金新月”海洛因的跨国贩毒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瓦黑德·萨哈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2年12月14日,一辆巴基斯坦国GLT6522号入境客车抵达红其拉甫口岸,红其拉甫边防检查站执勤官兵在实施边防检查中,发现巴基斯坦籍旅客瓦黑德·萨哈神情慌张,行迹可疑,加上此人所持护照为“金新月”毒品泛滥的白天沙瓦地区,执勤官兵对其携带的行李物品进行了重点检查,正当执勤官兵检查所携带的黑色密码箱时,瓦黑德·萨哈紧张的仪表神态引起了官兵的注意,带班领导立即做出了对其阻留审查的决定。通过连夜审查和对其密码箱进行钻孔检查,发现有少量白色粉末渗出,且伴有浓烈酸臭味,经毒品检查试剂检测,呈毒品海洛因颜色反应,次日凌晨2时许,执勤官兵在其携带的密码箱夹层内的压缩复合板中查获海洛因18块,重量3955克,边检执勤官兵随即将其抓获。

  经该站执法办案人员连夜讯问,在铁的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瓦黑德·萨哈对此次贩毒经过供认不讳。在白沙瓦,一名巴基斯坦籍老板主动找到他,千方百计引诱他吸毒,上瘾后便被老板控制,于是开始走私毒品从中获利,这一次,为了逃避边防检查,老板特将毒品藏匿在黑色密码箱夹层内,向他保证不会出问题,而且已经付了他运送毒品运至中国往返路费及住宿费等1000美金、300元人民币,另外,毒品安全送到目的地后还会得到好处费15万卢比(约合人民币1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对贩毒嫌疑人瓦黑德·萨哈提起公诉,历时半年的案件审理、取证和司法机法的侦结,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处瓦黑德.萨哈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了解,毗邻巴基斯坦、阿富汗、塔吉克斯坦的红其拉甫口岸,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成为不法分子从境外贩运毒品到内地的一条重要通道,近几年来,红其拉甫边防检查站执勤官兵先后查获陶瓷工艺品藏毒、可乐溶毒、鞋底夹毒、车体藏毒、人体藏毒等多起毒品走私入境案,缴获高纯度毒品海洛因30余公斤,沉重打击了跨国贩毒分子的嚣张气焰。(记者:李亮;通讯员:位永超  唐乾清)免责声明版权作品,未经环球网huanqiu.com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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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公斤海洛因藏身入境货车夹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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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记者 潘从武 法制网通讯员 晓建 伟平

  2014年3月25日,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两名巴基斯坦国籍毒贩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查获的毒品海洛因及运毒品的货车。

  这起建国以来海关系统单起查获海洛因最多的特大跨国毒品案,审判历经了22个月。

  2011年8月2日,乌鲁木齐海关所属红其拉甫海关和喀什海关缉私分局发现一辆巴基斯坦四国联运厢式货车车体前端设有夹层,藏有大量包装物。 通过对该车的监控,在吐尔尕特口岸,海关缉私警员将准备出境的货车截获,查获115包粉末状物品,经检测,藏匿物品均为海洛因,共计590.96千克(毛重)。并当场抓获哈立德·买合木德和穆罕默德·斯迪克两名巴基斯坦国籍犯罪嫌疑人。

  4月4日,乌鲁木齐海关向法制日报记者披露了此案的侦破经过。

  2011年8月5日下午6时许,中国新疆吐尔尕特口岸某监管货场内。

  一辆车牌号为KPK3300的巴基斯坦国厢式货车的前端,当车厢内壁的铁板和一块块焊接在夹层格挡上的铁皮被撬开后,呈现在现场关警员眼前的场景令人震惊:只见高2.7米、宽2.3米的车厢内前端,整体被改装成40厘米厚的夹层,夹层内从上到下共有12个暗格,每个暗格内塞满了一包一包用黄色胶带缠裹的毒品海洛因。

  在场的关警员,谁也没有见过如此数量之多的毒品,谁也没有见过如此震撼人心的场面。

  他们激动的欢呼着、拥抱着、跳跃着,为他们刚刚经历过的四天三夜的监控、跟踪、蹲守和抓捕,为他们忠于职守、不辱使命、为国把关而取得的辉煌战果欣喜若狂。

  经过清点,从车体前端夹层内共缴获毒品海洛因115包,重量为590.96公斤。

  这是新中国建国以来单案缴获高纯度毒品海洛因的最高纪录。

  疑云初现

  2011年8月1日晚,位于中巴边境的红其拉甫口岸夜幕沉沉,没有了白天车来人往的喧嚣。

  一辆车牌为KPK3300的巴基斯坦国的入境货车,借着夜色悄然驶进了红其拉甫海关的集中查验货场。

  按照海关规定,口岸进出境的货车都要在集中查验货场办理通关手续,接受海关查验后才能放行。

  由于中巴两国口岸相距达300公里,且途中多为高山达坂,险路重重,使得双方运输车辆多年来一直是“朝发夕至”,甚至是“朝发夜至”。此时,这辆晚到的巴方货车开进了停车场,身着灰白色长袍的巴基斯坦籍司机跳下车,锁好车门,左右张望着离开了货场。

  次日上午,红其拉甫海关查验科科长肖建学带领关员们和往常一样,在集中查验货场紧张有序地验放车辆和货物。

  11时30分左右,在停车场内巡查的缉私科科长甫拉提找到肖建学,向他通报了刚刚发现的可疑情况:昨晚驶入货场的KPK3300号货车厢体上的油漆,看上去是新刷的,并有新焊接的痕迹,而且厢体的前后部位经过敲击,发出的响声也不一样,似乎有什么问题。

  两位科长一边对发现的疑点进行着分析,一边联想到近期上级缉毒部门多次发来的周边国家毒品走私的情况通报,而且红其拉甫口岸又是毗邻世界毒品产地“金新月”最近的陆路口岸,国内外走私贩毒团伙从未放弃取道红其拉甫走私贩运毒品的罪恶企图。

  近年来,被红其拉甫海关查获的走私毒品就达30多公斤。凭着多年从事查验缉私工作的敏感和警觉,肖建学和甫拉提随即快步走向停车场。

  停车场内,KPK3300号货车的车体上虽然沾满长途跋涉的泥土,但是在高原耀眼的阳光下,新刷的油漆依然发着幽幽的蓝光。

  肖建学和甫拉提靠近车体仔细打量着,只见厢体上部的侧壁上,还留有风干的刷油漆时油漆流淌的痕迹;两人用石块在厢体四周敲击,车厢前部和中后部发出的声响明显不一样;两人又蹲下身来察看车厢前端的底盘,擦去一片泥土,底盘上顿时显现出一排新的焊接点。眼前的这一切,更加证实了这辆巴方入境货车存在的疑点和风险。

  两人迅速将这辆货车的异常情况,向红其拉甫海关关长辛建民和喀什海关缉私分局局长刘剑作了汇报,两位关局领导闻讯后立即要求:严密监控,深入查验,在不打草惊蛇的前提下,尽快查清车、货、人和夹藏物品的真实情况。

  石破天惊

  根据关局领导的指示,肖建学和甫拉提即刻兵分两路:由甫拉提等人暗中盯住这辆疑团丛生的货车,并在口岸区域内查找货车司机和接车人的踪迹;肖建学则静候在办理通关业务的办公室,等待货车司机和接车人的出现。

  临近中午下班时,两名巴基斯坦男子走进了查验科办公室,他们向肖建学提出办理KPK3300号货车的通关手续。肖建学镇定地站起身来,不动声色地接过对方递过来的单证。

  单证上显示,该货车为过境运输车辆,装载了279袋共计6.9吨大米,货值1395美元,由巴方苏斯特口岸起运,从我方红其拉甫口岸进境,途经喀什,再由吐尔尕特口岸出境,最后运抵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市。

  面对眼前的单证,肖建学心生疑问:虽然近年来吉尔吉斯斯坦大米紧缺,但是载重量30吨的货车只装了不足7吨、货值仅为1395美元的大米,还要长途运输近1500公里,除去运费,利润何在?有这样做买卖的公司和商人吗? 这里面肯定有名堂!

  为了不惊动这两名不速之客,肖建学爽快地接受了他们的申报,并应他们的要求,当面为二人联系了一家具备办理过境货物资质的报关公司,并告诉他们,该公司报关员明天上午就能赶到口岸,等报关员一到就可办理通关手续。在进一步的闲聊中,肖建学又弄清了二人的身份,瘦高个的是司机,矮胖一点的是专程从喀什赶来的接车人,因瘦高个司机没去过吐尔尕特口岸,矮胖子在办完红其拉甫口岸通关手续后,还要跟随这辆货车途经喀什,前往吐尔尕特口岸。

  发现疑点,绝不轻言放弃。

  从掌握的信息看,这辆巴方货车的确存在重大嫌疑。肖建学和甫拉提决定再次对该车实施检查。

  中午下班后,两人布置好货场周围的防控,取出上级配发的便携式密度检测仪,开始仔细地对KPK3300号货车进行全面检测。两人根据车厢的长度和宽度,估计出279袋大米堆放在车厢内的高度,然后用检测仪对车厢的前后、上下和左右反复检测,最后确定在车厢前端极有可能设有30至40厘米厚的夹层,而且夹层里绝对藏有不是大米的物品。

  KPK3300号货车的嫌疑已经显而易见,但根据中国、巴基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哈萨克斯坦四国政府签订的联合运输协议,四国任何一国的车辆装载货物过境其他三国,在没有可靠情报表明其装载有危险品或违禁品的情况下,过境国不得开箱查验。同时,在没有搞清货车内夹藏物品和去向的情况下,草率开箱只能是打草惊蛇,前功尽弃。

  肖建学和甫拉提一边向上级报告情况,一边琢磨着怎样才能揭开车厢夹层的神秘面纱。最后,两人商定,用查验工具箱配置的手电钻在车厢前端已探明的夹层部位打眼侵入,彻底查清夹层里藏匿的物品。

  为了事后恢复原状不被发现,他们选择了直径最小的钻头。两人先是在厢体前端侧面的下方钻了一个眼,由于钻头长度不够,仅仅钻通了车厢板,而厢板内还有一层铁板未能打穿。虽然厢体内的铁板没有钻通,但两人依然兴奋异常,两人断定,这层未钻通的铁板肯定就是夹层的挡板。肖建学和甫拉提迅速找来了新的钻头,并且选择从车箱底部向上打眼,理由是走私分子经常是将做好的夹层暗阁事先塞进车厢,然后焊接固定,夹层暗阁的底板通常都紧贴在车厢底部,手电钻一定能击穿。

  于是,两人仰躺在车底下,手持电钻艰难地向车厢底部的铁板钻去。这一下足足钻了15分钟,随着“噗次”一声,坚硬的两层铁板终于被打穿。肖建学和甫拉提慢慢拔出钻头,只见钻头丝槽里沾满了乳白色粉末,钻孔里瞬间散发出一股浓浓的醋酸味。

  “海洛因!”两人不约而同地喊了起来。

  监控跟踪

  肖建学和甫拉提立即用毒品快速检测试剂对提取的白色粉末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从夹层暗阁里提取的白色粉末为高纯度海洛因。通过对夹层暗阁体积的初步估算,夹藏的海洛因至少有二、三百公斤。

  不出半小时,这一振奋人心的消息上报到了乌鲁木齐海关,关领导紧急商议后,决定对此辆货车实施全程监控,长线经营,如在境内交“货”则采用“控制下交付”实施抓捕。

  根据总关领导的指示,红其拉甫海关和喀什海关缉私分局迅速成立了“8.02”专案组,明确分工,制定监控抓捕方案。领受了任务的关警员严阵以待,一张缉毒擒魔的天罗地网,从帕米尔高原的红其拉甫口岸铺到了南疆重镇喀什。

  8月3日下午15时许,KPK3300号货车的司机和接货人在肖建学等人的“关照”下,很快办完了通关手续。两名犯罪嫌疑人如释重负地将藏毒货车开出了海关集中查验货场。按照分工,肖建学、甫拉提等人随即驾车跟了上去。

  KPK3300号货车驶出货场不到10分钟,突然转弯开进了路边一家汽车修理厂。跟在后面车里的肖建学等人紧张地注视着藏毒货车的动向。不一会儿,藏毒货车又驶进了另一家修理厂,只见两名嫌疑人找来修理工用手比划着,在设有夹层的厢体一侧来回走动,似乎像要对厢体夹层进行切割。跟踪监控的几名关警员一边向关局领导报告情况,一边紧盯着他们的一举一动,悄悄地做着抓捕的准备。15分钟后,藏毒货车又离开了修理厂,驶进了不远处的加油站。事后得知,这辆货车在改装厢体时,新焊接的侧厢板居然盖住了油箱的加油口,无法加油,这才开到修理厂进行切割。

  一番折腾之后,KPK3300号货车终于驶出了红其拉甫口岸所在的县城,向着300公里外的喀什市疾驶而去。坐在驾驶室的接车人用手机向境外的老板报告,称他们已经顺利通过海关的检查,正在驶往喀什市。两名嫌疑人做梦也不会想到,在前往喀什的沿途,有5个监控小组在轮番“恭候”着他们。

  收网擒凶

  8月4日凌晨1时左右,KPK3300号货车驶入了喀什市郊的一个停车场。半小时后,两名嫌疑人搭乘出租车前往市内某宾馆。与此同时,坐阵喀什指挥的喀什海关缉私分局局长刘剑,迅速调兵遣将,早已集结待命的缉私干警立即分头进入监控蹲守区域,严密监视着嫌疑人和嫌疑车辆的行踪和举动。

  专案组经过近两天的监控、跟踪和蹲守,并从已掌握的信息和迹象分析,这批毒品在喀什落地交易的可能性不大,如果在前往吐尔尕特口岸的途中依然没有“动静”,那就必须在涉案嫌疑人和车辆出境前实施收网行动。专案组的关局领导果断定下了行动方案。

  事态发展果然不出所料,8月5日上午9时许,两名嫌疑人急匆匆赶到停车场发动车辆,几分钟后,一辆没有牌照的白色小轿车驶进了停车场,车上下来3名青年男子。两伙人相互打过招呼,便各自乘车一前一后驶出了停车场,开上了通往吐尔尕特口岸的公路。这突然出现的3个不明身份的人,是他们的同伙?还是要在途中“接货”?一直跟踪指挥的刘剑局长立即将情况通报给吐尔尕特海关孙晨明关长,两人迅速作出决定,藏毒货车若在途中“卸货”,则就地实施抓捕;如从口岸出境,则在出境卡口处收网。

  10时50分,藏毒货车驶进吐尔尕特口岸5号海关监管库,等候办理海关出境手续。

  那辆没牌照的白色小轿车则开到了出境卡口的一侧停了下来。为了稳住嫌疑人员和藏毒货车,在孙晨明关长的“安排”下,查验关员为藏毒货车办理了出境手续。矮胖的接车人办完手续后马上打电话给境外的老板,告诉他们一切顺利,就等排队出境了。

  8月5日是星期五,每逢周五进出境的车辆都多于平时。

  中午13时左右,藏有毒品的KPK3300号货车随着进出境通道的车流,缓缓抵达了出境卡口,眼看就要与等候在卡口处白色小轿车会合了。此刻,两组缉私干警突然出现在货车和小轿车周围,两辆车里的5名嫌疑人员惊魂未定就被拷上了手铐。

  KPK3300号货车被押回了口岸海关监管库。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拆卸、勘查和清点,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至此,这起特大跨国走私毒品海洛因案件成功告破。

(责任编辑:秦晶)
http://www.legaldaily.com.cn/Pol ... 8433.htm?node=53671
50g是猴年马月的标准了?
楼主如果吃50克没上瘾,我觉得就可以取消死刑了
另外别跟我说

“运输”不算“贩卖”或者“制造”


不然你自己“运输”半吨海洛因试一试
不撸不舒服 发表于 2015-5-15 11:18
楼主如果吃50克没上瘾,我觉得就可以取消死刑了
你搞清楚了,我问的就是50g的标准还执行不执行
为什么不是死刑?
这东西!一克即死刑,蹦商量。害人太深,谁若想吸先移民,把这些垃圾全部翻滚牛宝宝。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不可能,这样的话每年要杀好几千人啊了,现在是选择性执法,就像贪污1000万和贪污10万都有5可能判十年
你想要多少?
我看看看 发表于 2015-5-15 11:25
你想要多少?
不是我想要多少
我想要杀光毒贩杀光人贩子


你有办法杀了这两个毒品案里面的毒贩吗?
观音坐莲 发表于 2015-5-15 11:25
不可能,这样的话每年要杀好几千人啊了,现在是选择性执法,就像贪污1000万和贪污10万都有5可能判十年
所以喊着50g死刑的人其实很可笑
wetoo12345 发表于 2015-5-15 11:24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 ...
那还说啥50g死刑?

50g是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
早就不判死刑了
反正破坏中缅关系的都是毒贩子!缅粉多么为民着想啊,为了和平,死几个中国人无所谓
是的,而且还不提纯度的事,也就是说你拿二十克海洛因,混到500克白面里,跟贩真的500克海洛因,定刑是一样的。所以,现在贩毒的,要不就不玩,要玩就玩大的,反正被抓到了都是一个死
灰白那提斯 发表于 2015-5-15 11:38
反正破坏中缅关系的都是毒贩子!缅粉多么为民着想啊,为了和平,死几个中国人无所谓
这贴不提缅甸

我就想问问那些张口就来的人,有没有与时俱进更新自己的知识
zzyzhao 发表于 2015-5-15 11:41
是的,而且还不提纯度的事,也就是说你拿二十克海洛因,混到500克白面里,跟贩真的500克海洛因,定刑是一样 ...
你确定?

上面第二条新闻590公斤海洛因呢?

才判了无期而已
这贴不提缅甸

我就想问问那些张口就来的人,有没有与时俱进更新自己的知识
反正都是毒贩子,包括边民!杀吧,不是缅粉最想杀的吗!我也这么想呢!
你确定?

上面第二条新闻590公斤海洛因呢?

不能看新闻,那就是说故事,你得把案卷分析,这两个人在这次事件里到底是什么角色。

不过,毒贩该死。
法盲没的救,就这水平,也只能领5缅元
Aotobus 发表于 2015-5-15 11:57
不能看新闻,那就是说故事,你得把案卷分析,这两个人在这次事件里到底是什么角色。

不过,毒贩该死。
那你觉得590kg毒品

谁该判死刑呢?

法制网的案例你都不信,告诉我你平时信啥?
Trotsky 发表于 2015-5-15 11:43
你确定?

上面第二条新闻590公斤海洛因呢?
兄弟,刑法规定的是贩卖,制造冰毒/海洛因50g以上是15年有期徒刑至死刑,不是50g以上就是死刑,另外拜所谓人权的舆论压力,涉毒犯罪死刑判决实际在下降
彩虹瀑布 发表于 2015-5-15 12:01
兄弟,刑法规定的是贩卖,制造冰毒/海洛因50g以上是15年有期徒刑至死刑,不是50g以上就是死刑,另外拜 ...
我也是这么想啊

可是隔壁有人说50g死刑,所以我才发帖
熊猫式歼星舰 发表于 2015-5-15 11:57
法盲没的救,就这水平,也只能领5缅元
已举报。

另外,你多读读我写的,看看我是赞同50g死刑的说法还是反对。
已举报。

另外,你多读读我写的,看看我是赞同50g死刑的说法还是反对。
随便你举报,拿钱发帖全家被车撞死
熊猫式歼星舰 发表于 2015-5-15 12:08
随便你举报,拿钱发帖全家被车撞死
你还这么大义凛然

你这不叫赌咒发誓,你光说我拿钱发帖如何如何,没有说我没有拿钱发帖,你如何如何

一并举报
观音坐莲 发表于 2015-5-15 11:25
不可能,这样的话每年要杀好几千人啊了,现在是选择性执法,就像贪污1000万和贪污10万都有5可能判十年
法条里哪有这么低的,各种金额有一个下限,不能突破。点背碰上严打,就是上限。
请楼上注意素质,只会骂人的,就别回复了
@机车调度

版主你顺便处理一下我对 @熊猫式歼星舰 的投诉吧
http://lt.cjdby.net/thread-2010605-1-1.html
Trotsky 发表于 2015-5-15 12:19
@机车调度

版主你顺便处理一下我对 @熊猫式歼星舰 的投诉吧
谢@机车调度 及时处理
据说中国是法治社会
毒品的利润是多少,两倍以上吗
不可能,这样的话每年要杀好几千人啊了,现在是选择性执法,就像贪污1000万和贪污10万都有5可能判十年
是可以判死刑,例如杀人也是可以死刑,但不是每一个都死刑
我也是这么想啊

可是隔壁有人说50g死刑,所以我才发帖
杀人也死刑,但每个杀人犯都是死刑吗?
z9366264 发表于 2015-5-15 13:02
杀人也死刑,但每个杀人犯都是死刑吗?
所以就别说50ge死刑这种话就好了
Trotsky 发表于 2015-5-15 11:19
你搞清楚了,我问的就是50g的标准还执行不执行
怎么说呢,如果能咬出上线的,有可能有机会会下来
50克达到死刑标准,如果有立功等情节,也不一定死的。
根据刑法,走私,运输,贩卖50g以上的海洛因或冰毒等其他新型毒品即达到死刑量刑标准,但是这不意味着只要50g以上就判死刑,还要根据作案的动机,形式,手段是否恶劣,有否前科,是否有立功表现等来综合量刑,这么说吧,走私60多克也有被判死刑的,走私几百克也有被判死缓的,根据具体案件不同量刑不一样
无名人士 发表于 2015-5-15 11:22
这东西!一克即死刑,蹦商量。害人太深,谁若想吸先移民,把这些垃圾全部翻滚牛宝宝。
还应该加大财产刑,贩毒一律没收全部财产

豁出去一条命换全家致富的人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