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美国的小伙,有中国公民的权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7:57:33


这几天的一个热门事件是一个小伙和他的爱人,去美国骑行,被车撞之后请求中国政府帮助;但网友挖出他在微博上对政府的批评性言论,因此揶揄和讽刺他。
对于这件事,我看大家的评论多是对这个小伙批评性或者幸灾乐祸型的言论。做为一个自干五,我不认可这个小伙的言论,但是我也不认同大家对于他的冷嘲热讽。
这个小伙作为一个中国公民,且暂时没有证据证明他有其他犯罪行为,也没有被法院依法剥夺公民权利的事,那么他就拥有中国公民的权利;批评政府是他的权利,遇到困难了,求助政府也是他的权利。
政府对于他的批评没办法,因为他不是党员,也不是公职人员,不用遵守什么规矩;而唯一约束他的中国法律又赋予了他言论自由的权利,因此这个事上面,他没错。如果毕福剑也不是党员和CCTV的公职人员,那么毕福剑的言论显然也不会受到任何的处罚。
同时,他作为一个合法的中国公民,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求助政府是他的公民权利,政府没权力因为他之前批评政府的言论就拒绝对他救助。在他因为政府的救助脱离困境之后,他也无需对政府感恩戴德,他可以继续批评中国政府----这是宪法赋予他的权利!
如果我们的政府和社会都能做到我上面说的,就证明我们是一个成熟和自由的社会,我们的公民也不再是被政府和官员管着的“草民”,而是真正有权利的国家公民,这是真正值得我们骄傲的事。
有些人可能会说,那中国政府多冤啊,被骂了还得跪舔。呵呵,谁叫你是公仆呢,仆人本来就是这样子的地位啊!

这几天的一个热门事件是一个小伙和他的爱人,去美国骑行,被车撞之后请求中国政府帮助;但网友挖出他在微博上对政府的批评性言论,因此揶揄和讽刺他。
对于这件事,我看大家的评论多是对这个小伙批评性或者幸灾乐祸型的言论。做为一个自干五,我不认可这个小伙的言论,但是我也不认同大家对于他的冷嘲热讽。
这个小伙作为一个中国公民,且暂时没有证据证明他有其他犯罪行为,也没有被法院依法剥夺公民权利的事,那么他就拥有中国公民的权利;批评政府是他的权利,遇到困难了,求助政府也是他的权利。
政府对于他的批评没办法,因为他不是党员,也不是公职人员,不用遵守什么规矩;而唯一约束他的中国法律又赋予了他言论自由的权利,因此这个事上面,他没错。如果毕福剑也不是党员和CCTV的公职人员,那么毕福剑的言论显然也不会受到任何的处罚。
同时,他作为一个合法的中国公民,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求助政府是他的公民权利,政府没权力因为他之前批评政府的言论就拒绝对他救助。在他因为政府的救助脱离困境之后,他也无需对政府感恩戴德,他可以继续批评中国政府----这是宪法赋予他的权利!
如果我们的政府和社会都能做到我上面说的,就证明我们是一个成熟和自由的社会,我们的公民也不再是被政府和官员管着的“草民”,而是真正有权利的国家公民,这是真正值得我们骄傲的事。
有些人可能会说,那中国政府多冤啊,被骂了还得跪舔。呵呵,谁叫你是公仆呢,仆人本来就是这样子的地位啊!
我们也有吐槽他的权利
我们也有鄙视他的权利。
又不是没帮助,屁都不知道就吱吱。你个混入自干五的真美分
和平与战争 发表于 2015-4-15 10:21
我们也有鄙视他的权利。
是的,你有鄙视他的权利,但是不影响他获得救助。
楼主的逻辑是,我们在讨论言论自由,你们闭嘴吗?
是的,你有鄙视他的权利,但是不影响他获得救助。
其实,如果我们国家闲人多,那么我们可以民主的通过示威反对政府救助他........
lingogogo 发表于 2015-4-15 10:22
是的,你有鄙视他的权利,但是不影响他获得救助。
本来就不影响。
就比如你们的言论同样也不应该影响他获得救助。
如果你们同情他的言论影响了他获得救助,那么鄙视他的言论同样的也应该影响他获得救助。
这才叫言论自由,这才叫公平。
wetoo12345 发表于 2015-4-15 10:23
楼主的逻辑是,我们在讨论言论自由,你们闭嘴吗?
所以你看,我用的是“不认同”大家的言论,“不认同”这三个字的意思是我同意你有说话的权利,但我不同意你的观点。
既然有了言论的权利,那就是相互的,他可以吃饭砸锅,我们也有批评讽刺他的权利,其他人不能干涉这种权利,更加不能用任何理由在任何地方诋毁这种权利。当然别有用心的人只会选择性失明。
同样,普通网友对它的冷嘲热讽,也是“中国法律赋予了言论自由的权利”。
另外,关于中国政府对其是否予以救助,也是有相关法律条文与规定的,有法可依,则政府有义务对其救助,且救助的全部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条文的具体条款规定;无法可依,则政府没有义务对其救助,或者,政府没有义务对其实施超越法律条文中具体条款规定的救助行为——这是宪法赋予政府的权利。
那我也有 看不起和鄙视他的权力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美国的做法也没错,虽然我们看来贵了点,可也没人强迫你去那个地方啊。
他又不是我的亲人,我爱帮就帮,不帮也没错,谁也不能强迫我帮他。
国家的钱是全体中国人的钱,不能不顾其他人的意愿无节制的帮助某一小部分人。
lingogogo 发表于 2015-4-15 10:26
所以你看,我用的是“不认同”大家的言论,“不认同”这三个字的意思是我同意你有说话的权利,但我不同意 ...
所以我也不同意你的观点。
所谓自由,是给别人自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同时,己所欲,勿施于人。
来自:关于超级大本营
政府是公仆,然而我不是。
政府帮不帮是政府的事,咱们吐不吐槽是咱们的事,这个忙,我相信政府该帮的还是会帮,台巴子和港灿那么吐槽的,政府不一样在帮吗?
这没啥需要过多解读的地方吧?我觉得楼主说的这人,他有他的权利和义务,只要他尽了义务,那么享受权利就没啥可说的。正如我也有我的权利和义务,我在超大吐槽和鄙视某些人,那也是我的权利和自由......

但毕某人的事情还是有区别的,因为他是公众人物,而且是吃宣传口的饭的人,说了不该他说的话,就得付出代价。总不能他全家在米国逍遥,他在兔子这边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放下碗还骂娘,然后还啥事都没有吧?
嗯,这么说,上次占中的那几个小屁股,我们也不应该阻止他们回大陆祭祖了。别忘了,他们在香港可没违法,因为国家安全法无法在香港执行。
赞同楼主的想法
依法救助。
政府又没说不帮他,人民日报不是还帮他宣传求助
我们这些P民指责他也是我们的自由吧,我们又代表不了政府
所以我鄙视他是我的自由,我鄙视你也是我的自由
啥叫权利  在外面任性穷游  欠债百万美元让所有纳税人替他买单  我呸  我不同意  我代表自己  老子的税金 要养老母  有余要建航母   不是浪费在JY身上  
中国的依法救助是有必要的。这个是任何中国公民的权利。

但重点不在救助,在依法
lingogogo 发表于 2015-4-15 10:22
是的,你有鄙视他的权利,但是不影响他获得救助。
既然如此,大家继续鄙视那个公痔苗子及其拥卯,而他去获取他的救助好了,需要你在这里为他“端碗吃饭、放碗骂娘”的臭德行洗白吗?退一万步说,他对一个在世界范围广受赞誉的国家都能批评,我们批评一下那个鸟人有错吗?
政府那边帮,我们这边骂,两边都不耽搁。这才叫和谐社会
通过个案教育一批人也未尝不是好事,而且公众鄙视他们也是再正常不过的行为了
wetoo12345 发表于 2015-4-15 10:25
本来就不影响。
就比如你们的言论同样也不应该影响他获得救助。
如果你们同情他的言论影响了他获得救助 ...

是的,但是救助他是中国政府的职责,谁叫他是中国公民呢?
不公平,国内还有许多缺钱等死的公民,他们没有骂共产党。
中国的依法救助是有必要的。这个是任何中国公民的权利。

但重点不在救助,在依法
国家有权依法帮助,也有权依法追讨损失。千万别打肿脸充胖子不要了,这是对其他纳税公民的不负责任。
是的,但是救助他是中国政府的职责,谁叫他是中国公民呢?
这笔钱是不会垫付的,放心,顶多给下法律援助。。


其实我很赞同楼主的观念。

政府是应该有责任依照相的法律制度来帮助他。

其实我很赞同楼主的观念。

政府是应该有责任依照相的法律制度来帮助他。
骂政府没事,问题是有些人是在侮辱自己的国家和民族,这样的家伙还是有却别的!
国家也不富裕,需要救助的人也很多,先普查一下排队,不能因为谁的喊声大就先救助谁是不是?
我有权力质疑中国政府用我交的税去救助这样一对儿混蛋。
lingogogo 发表于 2015-4-15 10:22
是的,你有鄙视他的权利,但是不影响他获得救助。
我对他能够获得救助这点是毫无意外的,谁让他是中国人呢。

当然,这并不妨碍我会鄙视他。
绝对没有一百万美元的权利
不过我反对政府花冤枉钱去救他,最好是能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如果真的花了很多冤枉钱,我不会抱怨什么,但是会有一点点点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