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容案 枪决 的案例 为什么陶汝坤不能严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3:32:33


主持人:往事调查,旧闻新说。1996年9月11日的上海,发生了一件轰动全国的毁容案件,一个名叫杨玉霞的28岁女子,先后向无辜的顾夏萍、徐丽君母女浇泼高浓度硫酸,造成她们的面部和身体严重受伤,三个月后,
杨玉霞本人被执行枪决。今天的《说旧闻》,我们将首次为您披露当年案件审理过程
中,发生在公众视线之外的曲折内幕,以及案件的受害人现在的生活状况。
  
  字幕:1996年10月24日杨玉霞案庭审现场
  
  这是当年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杨玉霞毁容案的现场画面,庭审从早上九点开始,进行了近六个小时,下午三点结束,当天晚上七点钟,庭审实况录像就通过上海电视台向全市播出。
  
  实况:(被害人)顾夏萍:害得我们这样苦呀!你怎么下得了这种手段?你还是人吗?
  审判员:被害人,顾夏萍——
  顾夏萍:我受不了啊!
  审判员:被害人顾夏萍你冷静点……
  
  寿亚平:案子犯罪恶性程度极大,也是社会轰动的原因)
  寿亚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时任杨玉霞案件公诉人。在他的帮助下,我们得以看到十一年前杨玉霞案的完整资料。
  
  1996年9月11日中午,杨玉霞来到年仅8岁的徐丽君就读的上海市殷行一小,把她从学校带到了一个建筑工地,将浓度为95%的硫酸从这位小学三年级女生头顶浇下。
  
  字幕:烧伤面积20% 双目失明
  徐丽君:她说她要给我洗头后来就把(硫酸)浇在我头上。
  
  徐丽君跑到路边求救,随后被路人送往医院。几分钟后,杨玉霞骑着自行车,来到徐丽君家,又将硫酸泼向了她的母亲,36岁的顾夏萍。
  顾夏萍在法庭解开绷带字幕:烧伤面积7% 双眼角膜灼伤。
  
  杨玉霞,是上海市开鲁路第一小学的教师。她在对顾夏萍母女俩实施伤害时,自己的双手也被硫酸灼伤,去医院包扎后,当天下午3点,在家人陪同下到公安机关自首。案发后,上海各家媒体纷纷报道这桩恶性案件的细节。一时间,从主流媒体,到街谈巷议,充斥着对杨玉霞的谴责之声。
  
  东视新闻为人师表者竟然伤害小学生大家气愤
  上海新闻小学生和他母亲被毁容
  
  复旦大学学生:发泄在无辜者的身上,不但得不到同情,更应该受到更大的惩罚。
  
  而法庭内更是充满了对杨玉霞的质问和斥责。

  庭审实况:人民陪审员:你为什么身为人民教师,而竟用如此残忍的手段,去伤害一名无辜的天真无邪的小学生,你对这个怎么解释?
  杨玉霞:我这个时候,真的是混了头,我就是想,因为徐国初他最在乎他女儿,我就是想稍微让他女儿吃一点苦头,达到惩罚他的目的。
  
  徐国初,杨玉霞想惩罚的人。在杨玉霞接受审判时,他正在医院里,陪伴着被浓硫酸严重烧伤的女儿徐丽君。

  徐国初我喜欢的女人,将我喜爱的孩子害掉,你说人世间还能发生什么比这还要惨的。
  
  主持人:在当时,按照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像杨玉霞这种用硫酸浇泼他人但没有致死的故意伤害罪,最高量刑是七年有期徒刑,如果致人死亡,最高量刑是无期徒刑;而1983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严打"决定,这类故意伤害罪最高量刑是死刑,杨玉霞案件该如何判决呢?
  
  寿亚平检察官参与了杨玉霞案件审判的全过程,他向记者首次披露了对杨玉霞的量刑之争。

  寿亚平:案件调查清楚之后,意见一致,应该受到严惩,对杨玉霞怎么处理有了分歧的意见,故意伤害废除死刑后,那杨玉霞有可能是最后一个。
  
  对于杨玉霞所犯罪行的性质,公安、检察、法院一致认定是"故意伤害",但是,该如何对其量刑,在司法部门和社会上出现了争论和分歧。首先是对杨玉霞的自首行为如何看待。
  
  公诉代理人:被告杨玉霞,你刚才说你自首是为了救治她们,那么你为什么不在对徐丽君实施伤害后立即自首,而是对第二个被害人实施伤害后才去自首呢?

  杨玉霞:因为我想徐国初太坏了,我还想教训一下徐国初。
  
  争论的第二点,是杨玉霞认为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徐国初和她的婚外恋造成的,自己也是受害者。

  案发当天采访杨玉霞:他最喜欢的是她的女儿,所以我要报复他。
  
  徐国初和杨玉霞从小是邻居,成年后各自组建了家庭。从1996年2月份开始,两人开始婚外恋,曾经结伴到外地旅游,并在外租房同居两个月。但半年之后,两人发生了矛盾。

  徐国初:本来我是打算同她结婚的,为什么(后来不愿意了呢),当时,假如杨玉霞不提出要伤害她的丈夫,不提出伤害的事情,我认为她性格有点差,我也不会把女儿带过去。
  
  在徐国初拒绝和她结婚后,杨玉霞开始萌发报复念头。她到徐国初家中将两人私情告诉了他的妻子顾夏萍,并用砖头砸坏了窗玻璃,还扬言让徐国初看好自己的女儿。
  
  于是,在人们对杨玉霞的疯狂行为震惊的同时,还要求惩罚徐国初,针对这种舆论,司法机关作出了回答。

  寿亚平:徐国初,有不规范行为,但没有触犯法律。
  
  造成对杨玉霞量刑分歧的第三个原因,是杨玉霞在法庭上表现出的悔恨和赎罪感。这是法庭向杨玉霞播放被害者的录像,她的表情开始出现变化。

  法庭实况:杨玉霞:我真的没想到硫酸这么大威力,给她们带来这么大伤害,现在我知错了,但为时已晚,我实在太对不起两位无辜者,尤其是徐丽君小朋友,在她面前我永远感到无地自容,我欠她太多,她天真无邪,她是无辜的,当我想到孩子今后承受的痛苦,我的心碎了,我的心在颤抖、在滴血。我思过、悔过、哭过。我恨我自己,我恨不得能替孩子受这份罪……徐丽君,阿姨对不起你呀!
  
  这一年杨玉霞28岁,是一个3岁女孩的母亲,如果她被判处死刑,孩子将永远失去母亲。同情的天平再次倾斜。

   杨玉霞邻居:孩子可怜是无辜的。
  
  杨玉霞毁容案件发生在1996年年底,当时恰逢1979年颁布的《刑法》面临修订、1983年"严打"决定即将废除的关键阶段。从司法界高层到学者,很多人提出"废除死刑、减轻刑罚"建议。在此背景下,上海刚刚发生的杨玉霞案该如何量刑,就具有了风向标的意义。

  寿亚平:有一种声音是要轻刑化、废除死刑,认为故意伤害不该有死刑,那么把这个案子拿到司法界去讨论。

  在讨论中,以寿亚平为代表的检察院方面,坚持自己的观点。

  寿亚平:减刑假释很普遍,如果判她无期徒刑,她很年轻,十几年就释放,我们坚持,一定要严惩,一定要判处死刑。
  
  事实上,连杨玉霞自己也意识到,她的残忍行为罪孽深重,她已做好了被剥夺生命的心理准备。

  法庭实况:如果可能的话我愿意捐献身上的器官。
  1996年12月10日杨玉霞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997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正式修订颁布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可处以死刑。

  
  主持人:从杨玉霞毁容事件发生到她被审判的这段时间里,关于这桩案件的种种细节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确实,婚外恋、泼硫酸、无辜者受害,这些要素聚集在一个案件里,不管放在地方、什么年代,都会引起人们的关注。直到十一年后的今天,我们来到杨玉霞曾经住过的居民区采访,邻居们还没有淡忘这桩轰动一时的案件。
  
  字幕2007年1月17日

    杨玉霞邻居1:老师应该为人师表做出榜样她就是不懂事、不懂法,好像没有人性。

  杨玉霞的所作所为也给自己的亲人留下永远的伤害,邻居告诉我们,杨玉霞的女儿现在已经15岁了,可是,经常听到她在半夜尖叫。

   杨玉霞邻居2:这边邻居都知道经常在晚上发狂的叫。

  杨玉霞邻居3:这个女儿也毁掉了那边是毁容毁掉了,这边是心灵毁掉了。
  
  那么,事隔十一年后,被毁容的徐丽君现状又如何呢?由于双目失明,19岁的徐丽君不愿面对镜头,我们通过电话,采访了她。

  2007年1月18日电话采访:徐丽君

  徐丽君:爸爸去上班了,每天就这么烦,早上六点去,晚上六七点回
  问:你们现在的关系怎么样?
  徐丽君:还好呀,就这样我希望现在的生活不要被打破,很平静嘛。
  
  十年前,在基本治疗完成后,徐丽君曾短暂就读于上海市一家盲童学校,但因为身体原因,一个学期后就辍学回家。从8岁到19岁,这间位于上海市东北角老工业区的旧公房,是徐丽君十多年来所有的活动空间。这是去年一家电视台拍摄到的徐丽君家的生活状况。(房间内父女对话实况声)徐国初仍和他们母女生活在一起,并且一直照顾她们的生活。

  顾夏萍:现在一家三口仍然生活在一起,只是想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

  徐国初:我一直很内疚的、眼睛闭起来掉眼泪,这么好的一个孩子弄成这样,现在怎么说法,祸也闯好了,对我讲起来,只要我活一天,我就会尽一点责任,这怎么办。
  
  当年顾夏萍、徐丽君住院时,热心的上海市民纷纷捐款,解决了母女俩治病的70多万元费用。10年过去了,社会捐赠的剩余部分36万元,还依然保存在上海长海医院的财务部。起初,医院不放心把捐款给徐国初,这一直困扰着徐国初一家。但就在我们节目播出的前几天,医院和徐家签订了移交这笔捐款的协议。
  
  十一年过去了,但在公众心目中,悲剧引发者徐国初的负面形象始终难以扭转。但女儿徐丽君似乎已经原谅了父亲。
  
  徐丽君:毕竟我是他的孩子,我是他的女儿,如果你的世界中有恨的话,爱总要比恨好吧,我希望我的世界是充满爱的。
  
  徐丽君(唱):来吧伴我飞多久都不会累我已不在乎所谓的是与非如果爱是朵很脆弱的玫瑰我也愿意去承受不完美中的完美原来风雪可以……
  
  主持人: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即使放在"少杀、慎杀"的今天,杨玉霞或许也难逃一死,一瓶硫酸,毁了两个家庭。其实,无论杨玉霞案该如何量刑,到底是死是活,都无法改变徐丽君和她母亲的痛苦。


http://smgtv.eastday.com/d/20070126/u1a248618.html



主持人:往事调查,旧闻新说。1996年9月11日的上海,发生了一件轰动全国的毁容案件,一个名叫杨玉霞的28岁女子,先后向无辜的顾夏萍、徐丽君母女浇泼高浓度硫酸,造成她们的面部和身体严重受伤,三个月后,
杨玉霞本人被执行枪决。今天的《说旧闻》,我们将首次为您披露当年案件审理过程
中,发生在公众视线之外的曲折内幕,以及案件的受害人现在的生活状况。
  
  字幕:1996年10月24日杨玉霞案庭审现场
  
  这是当年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杨玉霞毁容案的现场画面,庭审从早上九点开始,进行了近六个小时,下午三点结束,当天晚上七点钟,庭审实况录像就通过上海电视台向全市播出。
  
  实况:(被害人)顾夏萍:害得我们这样苦呀!你怎么下得了这种手段?你还是人吗?
  审判员:被害人,顾夏萍——
  顾夏萍:我受不了啊!
  审判员:被害人顾夏萍你冷静点……
  
  寿亚平:案子犯罪恶性程度极大,也是社会轰动的原因)
  寿亚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时任杨玉霞案件公诉人。在他的帮助下,我们得以看到十一年前杨玉霞案的完整资料。
  
  1996年9月11日中午,杨玉霞来到年仅8岁的徐丽君就读的上海市殷行一小,把她从学校带到了一个建筑工地,将浓度为95%的硫酸从这位小学三年级女生头顶浇下。
  
  字幕:烧伤面积20% 双目失明
  徐丽君:她说她要给我洗头后来就把(硫酸)浇在我头上。
  
  徐丽君跑到路边求救,随后被路人送往医院。几分钟后,杨玉霞骑着自行车,来到徐丽君家,又将硫酸泼向了她的母亲,36岁的顾夏萍。
  顾夏萍在法庭解开绷带字幕:烧伤面积7% 双眼角膜灼伤。
  
  杨玉霞,是上海市开鲁路第一小学的教师。她在对顾夏萍母女俩实施伤害时,自己的双手也被硫酸灼伤,去医院包扎后,当天下午3点,在家人陪同下到公安机关自首。案发后,上海各家媒体纷纷报道这桩恶性案件的细节。一时间,从主流媒体,到街谈巷议,充斥着对杨玉霞的谴责之声。
  
  东视新闻为人师表者竟然伤害小学生大家气愤
  上海新闻小学生和他母亲被毁容
  
  复旦大学学生:发泄在无辜者的身上,不但得不到同情,更应该受到更大的惩罚。
  
  而法庭内更是充满了对杨玉霞的质问和斥责。

  庭审实况:人民陪审员:你为什么身为人民教师,而竟用如此残忍的手段,去伤害一名无辜的天真无邪的小学生,你对这个怎么解释?
  杨玉霞:我这个时候,真的是混了头,我就是想,因为徐国初他最在乎他女儿,我就是想稍微让他女儿吃一点苦头,达到惩罚他的目的。
  
  徐国初,杨玉霞想惩罚的人。在杨玉霞接受审判时,他正在医院里,陪伴着被浓硫酸严重烧伤的女儿徐丽君。

  徐国初我喜欢的女人,将我喜爱的孩子害掉,你说人世间还能发生什么比这还要惨的。
  
  主持人:在当时,按照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像杨玉霞这种用硫酸浇泼他人但没有致死的故意伤害罪,最高量刑是七年有期徒刑,如果致人死亡,最高量刑是无期徒刑;而1983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严打"决定,这类故意伤害罪最高量刑是死刑,杨玉霞案件该如何判决呢?
  
  寿亚平检察官参与了杨玉霞案件审判的全过程,他向记者首次披露了对杨玉霞的量刑之争。

  寿亚平:案件调查清楚之后,意见一致,应该受到严惩,对杨玉霞怎么处理有了分歧的意见,故意伤害废除死刑后,那杨玉霞有可能是最后一个。
  
  对于杨玉霞所犯罪行的性质,公安、检察、法院一致认定是"故意伤害",但是,该如何对其量刑,在司法部门和社会上出现了争论和分歧。首先是对杨玉霞的自首行为如何看待。
  
  公诉代理人:被告杨玉霞,你刚才说你自首是为了救治她们,那么你为什么不在对徐丽君实施伤害后立即自首,而是对第二个被害人实施伤害后才去自首呢?

  杨玉霞:因为我想徐国初太坏了,我还想教训一下徐国初。
  
  争论的第二点,是杨玉霞认为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徐国初和她的婚外恋造成的,自己也是受害者。

  案发当天采访杨玉霞:他最喜欢的是她的女儿,所以我要报复他。
  
  徐国初和杨玉霞从小是邻居,成年后各自组建了家庭。从1996年2月份开始,两人开始婚外恋,曾经结伴到外地旅游,并在外租房同居两个月。但半年之后,两人发生了矛盾。

  徐国初:本来我是打算同她结婚的,为什么(后来不愿意了呢),当时,假如杨玉霞不提出要伤害她的丈夫,不提出伤害的事情,我认为她性格有点差,我也不会把女儿带过去。
  
  在徐国初拒绝和她结婚后,杨玉霞开始萌发报复念头。她到徐国初家中将两人私情告诉了他的妻子顾夏萍,并用砖头砸坏了窗玻璃,还扬言让徐国初看好自己的女儿。
  
  于是,在人们对杨玉霞的疯狂行为震惊的同时,还要求惩罚徐国初,针对这种舆论,司法机关作出了回答。

  寿亚平:徐国初,有不规范行为,但没有触犯法律。
  
  造成对杨玉霞量刑分歧的第三个原因,是杨玉霞在法庭上表现出的悔恨和赎罪感。这是法庭向杨玉霞播放被害者的录像,她的表情开始出现变化。

  法庭实况:杨玉霞:我真的没想到硫酸这么大威力,给她们带来这么大伤害,现在我知错了,但为时已晚,我实在太对不起两位无辜者,尤其是徐丽君小朋友,在她面前我永远感到无地自容,我欠她太多,她天真无邪,她是无辜的,当我想到孩子今后承受的痛苦,我的心碎了,我的心在颤抖、在滴血。我思过、悔过、哭过。我恨我自己,我恨不得能替孩子受这份罪……徐丽君,阿姨对不起你呀!
  
  这一年杨玉霞28岁,是一个3岁女孩的母亲,如果她被判处死刑,孩子将永远失去母亲。同情的天平再次倾斜。

   杨玉霞邻居:孩子可怜是无辜的。
  
  杨玉霞毁容案件发生在1996年年底,当时恰逢1979年颁布的《刑法》面临修订、1983年"严打"决定即将废除的关键阶段。从司法界高层到学者,很多人提出"废除死刑、减轻刑罚"建议。在此背景下,上海刚刚发生的杨玉霞案该如何量刑,就具有了风向标的意义。

  寿亚平:有一种声音是要轻刑化、废除死刑,认为故意伤害不该有死刑,那么把这个案子拿到司法界去讨论。

  在讨论中,以寿亚平为代表的检察院方面,坚持自己的观点。

  寿亚平:减刑假释很普遍,如果判她无期徒刑,她很年轻,十几年就释放,我们坚持,一定要严惩,一定要判处死刑。
  
  事实上,连杨玉霞自己也意识到,她的残忍行为罪孽深重,她已做好了被剥夺生命的心理准备。

  法庭实况:如果可能的话我愿意捐献身上的器官。
  1996年12月10日杨玉霞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997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正式修订颁布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可处以死刑。

  
  主持人:从杨玉霞毁容事件发生到她被审判的这段时间里,关于这桩案件的种种细节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确实,婚外恋、泼硫酸、无辜者受害,这些要素聚集在一个案件里,不管放在地方、什么年代,都会引起人们的关注。直到十一年后的今天,我们来到杨玉霞曾经住过的居民区采访,邻居们还没有淡忘这桩轰动一时的案件。
  
  字幕2007年1月17日

    杨玉霞邻居1:老师应该为人师表做出榜样她就是不懂事、不懂法,好像没有人性。

  杨玉霞的所作所为也给自己的亲人留下永远的伤害,邻居告诉我们,杨玉霞的女儿现在已经15岁了,可是,经常听到她在半夜尖叫。

   杨玉霞邻居2:这边邻居都知道经常在晚上发狂的叫。

  杨玉霞邻居3:这个女儿也毁掉了那边是毁容毁掉了,这边是心灵毁掉了。
  
  那么,事隔十一年后,被毁容的徐丽君现状又如何呢?由于双目失明,19岁的徐丽君不愿面对镜头,我们通过电话,采访了她。

  2007年1月18日电话采访:徐丽君

  徐丽君:爸爸去上班了,每天就这么烦,早上六点去,晚上六七点回
  问:你们现在的关系怎么样?
  徐丽君:还好呀,就这样我希望现在的生活不要被打破,很平静嘛。
  
  十年前,在基本治疗完成后,徐丽君曾短暂就读于上海市一家盲童学校,但因为身体原因,一个学期后就辍学回家。从8岁到19岁,这间位于上海市东北角老工业区的旧公房,是徐丽君十多年来所有的活动空间。这是去年一家电视台拍摄到的徐丽君家的生活状况。(房间内父女对话实况声)徐国初仍和他们母女生活在一起,并且一直照顾她们的生活。

  顾夏萍:现在一家三口仍然生活在一起,只是想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

  徐国初:我一直很内疚的、眼睛闭起来掉眼泪,这么好的一个孩子弄成这样,现在怎么说法,祸也闯好了,对我讲起来,只要我活一天,我就会尽一点责任,这怎么办。
  
  当年顾夏萍、徐丽君住院时,热心的上海市民纷纷捐款,解决了母女俩治病的70多万元费用。10年过去了,社会捐赠的剩余部分36万元,还依然保存在上海长海医院的财务部。起初,医院不放心把捐款给徐国初,这一直困扰着徐国初一家。但就在我们节目播出的前几天,医院和徐家签订了移交这笔捐款的协议。
  
  十一年过去了,但在公众心目中,悲剧引发者徐国初的负面形象始终难以扭转。但女儿徐丽君似乎已经原谅了父亲。
  
  徐丽君:毕竟我是他的孩子,我是他的女儿,如果你的世界中有恨的话,爱总要比恨好吧,我希望我的世界是充满爱的。
  
  徐丽君(唱):来吧伴我飞多久都不会累我已不在乎所谓的是与非如果爱是朵很脆弱的玫瑰我也愿意去承受不完美中的完美原来风雪可以……
  
  主持人: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即使放在"少杀、慎杀"的今天,杨玉霞或许也难逃一死,一瓶硫酸,毁了两个家庭。其实,无论杨玉霞案该如何量刑,到底是死是活,都无法改变徐丽君和她母亲的痛苦。


http://smgtv.eastday.com/d/20070126/u1a248618.html

未成年人。判不判要按照案情依据法律来,不应因为嫌疑人是屁民或所谓的“二代”而“轻判”或“重判”。
未成年人。判不判要按照案情依据法律来,不应因为嫌疑人是屁民或所谓的“二代”而“轻判”或“重判”。
现在这社会,这种事情还少?
未成年人。判不判要按照案情依据法律来,不应因为嫌疑人是屁民或所谓的“二代”而“轻判”或“重判”。
法律是个什么东西?
不满18岁啊!不能判死刑的!

suberwang 发表于 2012-2-28 12:23
未成年人。判不判要按照案情依据法律来,不应因为嫌疑人是屁民或所谓的“二代”而“轻判”或“重判”。


我说轻重了?看清楚标题好不好?

我只是提供一个案例供大家参考。

大众对权贵及家属的法律道德水准心理预期要高于普通人。这些人应该是守法典范。现在这些体制内人或者近亲纷纷违法乱纪。

做都做了还怕别人看?真是奇葩。

suberwang 发表于 2012-2-28 12:23
未成年人。判不判要按照案情依据法律来,不应因为嫌疑人是屁民或所谓的“二代”而“轻判”或“重判”。


我说轻重了?看清楚标题好不好?

我只是提供一个案例供大家参考。

大众对权贵及家属的法律道德水准心理预期要高于普通人。这些人应该是守法典范。现在这些体制内人或者近亲纷纷违法乱纪。

做都做了还怕别人看?真是奇葩。
LZ 你找下80年代   强奸被判死刑的案例     现在的强奸案没有一个可以活的理由
wcgsjo 发表于 2012-2-28 12:32
我说轻重了?看清楚标题好不好?

我只是提供一个案例供大家参考。
1. 你标题和帖子的意思不是希望“严判”“枪决”那位“官二代”吗?
2. 你列举的案例和二代的案子有相似之处,但请注意到两者的不同之处,28岁的加害者是成年人,17岁的加害者是未成年人,前者泼了两个人,后者烧了一个人。前者是所谓“天朝不重视人权滥施死刑”的1996年,后者是天朝在砖家和西方以及包括国内网民在内的反死刑派压力下对判死刑更加慎重的今天加害的。这些都可能造成两个不同案件的不同判决。
3.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无论是所谓的“权贵”还是“普通人”都应该遵守法律。再说了,心理预期不能影响判决,不能因为我认为某人应该是“守法典范”而犯法而加重判罚。何况大众的观点不一定就是正确的,法律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遏制民众的激情可能造成的危害(美国社会所广泛认同的观点)。
4.他敢做就要承担后果。
我是一个小菜鸟 发表于 2012-2-28 12:27
不满18岁啊!不能判死刑的!
我说的是严判。

没有死刑也可以无期限制减刑。

这种手段特别残忍而且由(本因为守法典范的)体制内人近亲所作之案,自然会得到众多关注。

可以考虑其未成年。但是考虑到被害人将来的痛苦未来,在这个条件下严格执行法律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无期限制减刑我觉得比较合适。

另外嫌疑人家属要求进行精神鉴定。从目前作案过程和手法来看。即便当时陶某已经患有疾病。但是并未处于发病状态。

作案的步骤过程全都非常的有计划。所以不应该考虑这一请求。
忙碌的蚂蚁3 发表于 2012-2-28 12:39
LZ 你找下80年代   强奸被判死刑的案例     现在的强奸案没有一个可以活的理由
我说的是严判 。

在现有法律下。可以不死刑。无期限制减刑,这也是完全符合条件的。理由什么我在楼上全都已经说了。
楼主找的案例只能证明,如果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从重处罚
但是不能因为是官二代,就从重处罚。如果按照这种道理,是不是穷二代可以减轻处罚?这是毫无法律道理与公平可言的。
wcgsjo 发表于 2012-2-28 12:47
我说的是严判 。

在现有法律下。可以不死刑。无期限制减刑,这也是完全符合条件的。理由什么我在楼上全 ...
严不严判    现在未判   判前网络作为探讨可以   判后网络作为监督可以    不用写那么大的标题   “官二代。。。。”      药家鑫的案件对你没有一点反思吗?   
忙碌的蚂蚁3 发表于 2012-2-28 12:53
严不严判    现在未判   判前网络作为探讨可以   判后网络作为监督可以    不用写那么大的标题   “官二代 ...
我倒没觉得药家鑫案有判错
文明社会要极力避免将一个公民送上除了法庭以外的任何"审判台".

nofraid 发表于 2012-2-28 12:53
楼主找的案例只能证明,如果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从重处罚
但是不能因为是官二代,就从重处罚。如果按照这 ...


那么那么多为其找脱罪之词的人究竟是为什么呢?

为钱还是政绩?官字很多时候在中国代表的都是钱和权利。

为什么论坛里会有人说什么一只耳  二度三度烧伤40% 面积都是小case?

这些人的目的是什么呢? 是为了钱还是权或者还是在消遣大众?
nofraid 发表于 2012-2-28 12:53
楼主找的案例只能证明,如果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从重处罚
但是不能因为是官二代,就从重处罚。如果按照这 ...


那么那么多为其找脱罪之词的人究竟是为什么呢?

为钱还是政绩?官字很多时候在中国代表的都是钱和权利。

为什么论坛里会有人说什么一只耳  二度三度烧伤40% 面积都是小case?

这些人的目的是什么呢? 是为了钱还是权或者还是在消遣大众?
  支持!对于恶意毁容的,一定要严刑重判!要求判死刑!
一个少年的怪异行为


陶汝坤

  不管别人说什么,他出口就是骂人
  我们从“寿春中学吧”找到了陶汝坤所有的发言共6条,这些发言很有特点。首先,不管别人说什么,陶汝坤总是莫名其妙的张口骂人。
  在一个“王X,看到此贴速回”的寻人贴下,陶汝坤跟帖“去你妈的,老子不在”。
  在一个“问下~凌XX老师可在寿春了?”的咨询帖下,陶汝坤跟帖“她死了”。而据帖子里的另一位同学介绍,凌老师对陶汝坤特别照顾。
  在一个“学弟学妹们~学哥真心的告诉你们~”的讲述学习方法的帖子下,陶汝坤跟帖“一楼的把屁股闭上”。
  这三个帖子都有个共同特点,就是主贴的主题与陶汝坤毫不相干,谁也没招惹陶汝坤,但陶都要没头没脑的骂上一句。


  只要别人涉及或可能涉及到他,他马上要向对方展示暴力
  另外三条发言,则显示陶汝坤急不可耐的“秀暴力”。
  在一个“王XX把学校的篮筐给扣歪了!”的帖子下,陶汝坤跟帖“王XX是把 滚出来 你在外面讲周岩什么 358261327加老子”。
  在一个“今年毕业的周岩谁知道她QQ号或手机号 找她有事”的帖子下,陶汝坤跟帖“个X 想泡老子老婆啊 的是谁啊 老子陶汝坤 有种出来 老子让你后悔发这个帖子”,还配着一些侮辱揍人的图标。
  在有人用“你要死咯,你丫的别逼我抽你”来回应陶汝坤的“她死了”时,陶毫不示弱的回到“你很吊是吗 是男人滚出来 约战还是单干啊 你自己跳啊”。
  
  这是个唯我独尊且有暴力倾向的少年
  在网上骂人或者挑衅自然不稀奇,但是像陶汝坤这样但凡出口不是骂人就是挑衅的还真少见,尤其是他在骂人时毫无理由,在挑衅时非常主动,显得很不正常。这种举动显示他很可能是一个唯我独尊、对别人毫不在乎、以羞辱捉弄别人取乐的人,而且认为解决问题的手段就是暴力。

http://view.news.qq.com/zt2012/huirong2/index.htm
以上资料链接
一个少年的怪异行为



这个真得做精神鉴定了
wcgsjo 发表于 2012-2-28 12:32
我说轻重了?看清楚标题好不好?

我只是提供一个案例供大家参考。
矮油,这一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话丢哪去了?
wcgsjo 发表于 2012-2-28 12:47
我说的是严判 。

在现有法律下。可以不死刑。无期限制减刑,这也是完全符合条件的。理由什么我在楼上全 ...
中国不是案例判决的体系。这点你先搞明白了。王子与庶民同罪不但包括王子在应该重判的情况下一样要重判 也包括了在不应该重判时也必须不能重判
wcgsjo 发表于 2012-2-28 13:31
那么那么多为其找脱罪之词的人究竟是为什么呢?

为钱还是政绩?官字很多时候在中国代表的都是钱和权 ...
那请问,为什么邢丹一条命都没了,你这位“有良心”的却没有“仗义执言”?
那请问,公务员车娅婷被当街活活打死,施暴者没有枪毙,你这位“有良心”的却没有“仗义执言”?{:soso_e120:}
因为他们的一条命不如一只耳朵的case大?
再咋掩饰也木用,您那伟大的行为就像黑夜中的萤火虫,把您的思想全照亮给大家看啦
你都干了,自然就不该怕别人看了,拿些稀奇古怪的事盖着干嘛啊
ppl 发表于 2012-2-28 15:14
这个真得做精神鉴定了
暴力型的精神病,还是关起来或者毙了的好
小的更应该杀掉,放生了以后还要害人
潜水猫 发表于 2012-2-28 15:31
暴力型的精神病,还是关起来或者毙了的好
暴力型精神病还是没有“毙了”这种治疗方式的
蓝色经典 发表于 2012-2-28 15:39
小的更应该杀掉,放生了以后还要害人
也是哈
以后规定杀人者十六岁以下不论轻重都毙
十六到十八岁择情处理
十八岁以上轻判
六十岁以上不判
十五字 发表于 2012-2-28 15:44
暴力型精神病还是没有“毙了”这种治疗方式的
这是最彻底最有效的方式:(
当然,我是指伤了人命的那些患者
潜水猫 发表于 2012-2-28 15:56
这是最彻底最有效的方式
当然,我是指伤了人命的那些患者
这个,可能不成
十五字 发表于 2012-2-28 16:01
这个,可能不成
当然不成,YY而已
公平判决就好
进精神病院吧,这个其实送精神病院受虐待更合群众胃口。
毕竟是未成年人,不好死刑的;小孩子思想不成熟,做错事了要留给其一定的改过机会。晋代周处少时也是为害乡里,后来浪子回头,战死沙场,终成一代名臣。
杀掉此子,昭告天下,让天下的小混混都心存畏惧!
suberwang 发表于 2012-2-28 12:23
未成年人。判不判要按照案情依据法律来,不应因为嫌疑人是屁民或所谓的“二代”而“轻判”或“重判”。
指出是官二代是司法透明和公平公正的体现。
就和TG对党员干部子女亲属的种种特别规定一个道理。
在法治还需要要加强建设,人的道德水准还参差不齐的情况下对权力的自我约束,用事先的透明化、事先让媒体参与监督的举措,尽力的避免暗箱操作情况的发生,是政治进步,法治进步的体现。

判决轻重看的是案情,和官二代无关
德粉碎 发表于 2012-2-28 15:24
矮油,这一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话丢哪去了?
那好啊。那就按照药家鑫案件的标准全都重来。
过去严打的时候,耍流氓都会被枪毙!

楼主是不是要按那时候的标准,耍流氓的统统枪毙啊?!

估计就判个无期
wuhaofreak 发表于 2012-2-28 17:56
估计就判个无期
加上限制减刑。就可以了。
对当街杀人持刀袭警的,楼主的意见是从宽~ http://lt.cjdby.net/thread-1328530-1-1.html

这故意伤害毁容的,楼主的意思是从严~

看标题里那醒目的“官二代”字样,让我忽然了解到楼主带着强烈主观色彩的一碗水,是明显的端不平啊~~

2012-2-28 19:14 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