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记住,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了,扒手全要判刑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4:39:17


《刑法修正案(八)》加强了对入室盗窃、扒窃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了对居民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的保护,也是对不法分子的震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其中,扒窃由“结果犯”改为“行为犯”,也就是说,但凡扒窃案件,无论扒窃财物金额多少,都以刑事案件处理。以后在抓住偷儿都不要轻易放跑,交给警察叔叔重惩。

我们这里的相关规定: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对适用刑法修正案(八)办理扒窃案件有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并达成共识,形成《关于办理扒窃案件适用有关法律问题的会议纪要》,作为目前成都地区公检法办理扒窃案件的执法标准。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提请批捕的9种情形,包括1)因盗窃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后五年内又实施扒窃行为的,或者因盗窃被公安机关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实施扒窃行为的;(2)扒窃后不讲真实姓名,无法查清真实身份的;(3)受害人为老、病、残、孕、未成年人、外国人等特殊人群的;(4)流窜作案、结伙作案的;(5)作案后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抗拒抓捕的;(6)具有吸食毒品情形的;(7)以破坏性手段扒窃的;(8)携带工具作案的;(9)扒窃财物的数额,城区为500元以上(含500元),农村地区为300元以上(含300元)的。


《刑法修正案(八)》加强了对入室盗窃、扒窃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了对居民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的保护,也是对不法分子的震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其中,扒窃由“结果犯”改为“行为犯”,也就是说,但凡扒窃案件,无论扒窃财物金额多少,都以刑事案件处理。以后在抓住偷儿都不要轻易放跑,交给警察叔叔重惩。

我们这里的相关规定: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对适用刑法修正案(八)办理扒窃案件有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并达成共识,形成《关于办理扒窃案件适用有关法律问题的会议纪要》,作为目前成都地区公检法办理扒窃案件的执法标准。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提请批捕的9种情形,包括1)因盗窃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后五年内又实施扒窃行为的,或者因盗窃被公安机关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实施扒窃行为的;(2)扒窃后不讲真实姓名,无法查清真实身份的;(3)受害人为老、病、残、孕、未成年人、外国人等特殊人群的;(4)流窜作案、结伙作案的;(5)作案后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抗拒抓捕的;(6)具有吸食毒品情形的;(7)以破坏性手段扒窃的;(8)携带工具作案的;(9)扒窃财物的数额,城区为500元以上(含500元),农村地区为300元以上(含300元)的。
另外,入室盗窃,以前没偷到东西以非法侵入住宅罪来论,现在也以盗窃论了。还有带凶器偷东西的,大家注意现在国家要严打盗窃这类侵财型犯罪了。
携带凶器  入室盗窃的算啥
支持,期待有实际效果
两少一宽不搞了?碰上W族大爷们怎办?
同问:碰上W族大爷们怎办?
早该如此了
碰上雅克蜥怎么办?
建议用新加坡的鞭刑。十几鞭下去绝对乖了。

夜寝倭酋皮 发表于 2012-2-28 12:37
携带凶器  入室盗窃的算啥


如果盗窃时,暴露凶器(非他本人天生凶器哈)的话,抢劫罪论。如果入室后没偷到东西,一分也没偷走,算入室盗窃,也按盗窃罪论处。如果带着凶器偷自行车、偷超市物品,没偷走东西且未暴露凶器,未遂的话也按盗窃罪论处。
夜寝倭酋皮 发表于 2012-2-28 12:37
携带凶器  入室盗窃的算啥


如果盗窃时,暴露凶器(非他本人天生凶器哈)的话,抢劫罪论。如果入室后没偷到东西,一分也没偷走,算入室盗窃,也按盗窃罪论处。如果带着凶器偷自行车、偷超市物品,没偷走东西且未暴露凶器,未遂的话也按盗窃罪论处。
无恶不作 发表于 2012-2-28 13:28
两少一宽不搞了?碰上W族大爷们怎办?
现在没这提法了,我们处理上都先扔进看守所,至于判轻判重,法院的事了。
好消息!
确实好消息
期待新规对那种团伙会有毁灭性打击
急速闪电 发表于 2012-2-28 14:56
确实好消息
期待新规对那种团伙会有毁灭性打击
怕这种情况发生:以前大多数的扒手都是非暴力,以后抓住要判最少长达六个月的拘役,不知会不会导致很多扒手被发现后使用暴力反抗。当然暴力反抗就是抢劫罪了,起刑就是3年,扒手们也要考虑清楚,而且对抢劫行为可以最大限度的正当防卫。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2-28 15:08
怕这种情况发生:以前大多数的扒手都是非暴力,以后抓住要判最少长达六个月的拘役,不知会不会导致很多扒 ...
对于暴力反抗的问题就是应当加强警察执法能力的范围了
最起码不会和现在一样抓了放放了抓这样无休止了。
急速闪电 发表于 2012-2-28 15:11
对于暴力反抗的问题就是应当加强警察执法能力的范围了
最起码不会和现在一样抓了放放了抓这样无休止了。
其实这样修改后,对警察办案反而是有好处的,以前抓进来的,大多是多次但每次价值不够刑案、携带凶器但未遂、还有就是最头痛的扒窃,特别是扒窃,瞄了很久,下手啦,抓,结果受害人包里只有很少量的钱物,这些人治安拘留几天就放了,老百姓见了还说:看偷儿有关系,关几天又出来了。以后这些人进来一个判一个,第一次六个月拘役,第二次就是加重处罚,第三次,算了吧,人生有多少第三次。
香辣鱼 发表于 2012-2-28 14:02
同问:碰上W族大爷们怎办?
我报案,结果被警察骂了一顿:他们是XXX,谁敢管他们!
如果盗窃时,暴露凶器(非他本人天生凶器哈)的话,抢劫罪论。如果入室后没偷到东西,一分也没偷走,算 ...
露出自身凶器能算强x么?:D
馒头隔夜馊了的 发表于 2012-2-28 16:19
露出自身凶器能算强x么?
强插才等于强X,没有强插怎么会叫强X呢。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2-28 15:19
其实这样修改后,对警察办案反而是有好处的,以前抓进来的,大多是多次但每次价值不够刑案、携带凶器但未 ...
确实,现在感觉就是取证难和打击力度不够。
法律术语-扒窃入刑
Kirchies11 发表于 2012-2-28 14:10
碰上雅克蜥怎么办?
一样.南京已经搞了几个了.
如果吞了刀片会放么?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2-28 14:38
现在没这提法了,我们处理上都先扔进看守所,至于判轻判重,法院的事了。
仔细看,是顿号,可能有歧义,是携带凶器扒窃才是普通扒窃就要入刑这个还有待明确,去年的时候我就和我同事讨论过这个问题了,争执半天没结论。。。。
wcgsjo 发表于 2012-2-28 18:48
如果吞了刀片会放么?
吞了刀片这很严重啊,搞不好会出人命。可以取保候审,还有监视居住。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2-28 18:54
吞了刀片这很严重啊,搞不好会出人命。可以取保候审,还有监视居住。


监视dou奶小偷居住?

对了还有一个年龄问题。入刑 如何考虑年龄问题呢?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2-28 18:54
吞了刀片这很严重啊,搞不好会出人命。可以取保候审,还有监视居住。


监视dou奶小偷居住?

对了还有一个年龄问题。入刑 如何考虑年龄问题呢?
对凶器如何定义,撬杠,大号螺丝刀算不算凶器。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2-28 18:54
吞了刀片这很严重啊,搞不好会出人命。可以取保候审,还有监视居住。
就地联系当地医学院,今年学生该上实习课不该,来实践操作一下免费。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2-28 18:54
吞了刀片这很严重啊,搞不好会出人命。可以取保候审,还有监视居住。
送医院呗.所以现在抓到亚克西先把嘴扒开.把舌头抬起来.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2-28 15:08
怕这种情况发生:以前大多数的扒手都是非暴力,以后抓住要判最少长达六个月的拘役,不知会不会导致很多扒 ...
暴力反抗,当场击毙。
ghos 发表于 2012-2-28 18:57
对凶器如何定义,撬杠,大号螺丝刀算不算凶器。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11月《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凶器”做出了规定,指出“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所以“凶器”的定义就很清楚了,大号螺丝刀,撬杠用于作案的话,只能叫犯罪工具。
上班族 发表于 2012-2-28 19:01
送医院呗.所以现在抓到亚克西先把嘴扒开.把舌头抬起来.
对的,上月遇到过,不过不是吞刀片,是吞螺丝和螺帽,嫌疑人把这两样隐藏得很好,用来作裤子的钮扣,搜身时你很容易忽视这个部位,然后他趁你不注意就吞下去了。还好,这个家伙是在保安抓住它时吞的,他还是知道警察来了会上铐,而且现在警察都是反铐,他进了局子是没机会解下螺丝螺帽来吞的。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2-28 19:14
对的,上月遇到过,不过不是吞刀片,是吞螺丝和螺帽,嫌疑人把这两样隐藏得很好,用来作裤子的钮扣,搜身 ...
注意舌头底下.这个地方最容易藏东西
上班族 发表于 2012-2-28 19:15
注意舌头底下.这个地方最容易藏东西
嗯。
大家交流工作中的经验,相互学习,力求稳妥,安全,平安。那叫啥: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
对的,上月遇到过,不过不是吞刀片,是吞螺丝和螺帽,嫌疑人把这两样隐藏得很好,用来作裤子的钮扣,搜身 ...
小白求科普…
为什么要吞刀片?…
_才易 发表于 2012-2-28 19:22
小白求科普…
为什么要吞刀片?…
逃避打击啊,他吞了这些东西,算是有病在身,而且是危及生命,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二)........................(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
夜寝倭酋皮 发表于 2012-2-28 12:37
携带凶器  入室盗窃的算啥
入户盗窃,立即成立盗窃罪~

携带凶器盗窃,立即成立盗窃罪~
kkyyhg 发表于 2012-2-28 18:50
仔细看,是顿号,可能有歧义,是携带凶器扒窃才是普通扒窃就要入刑这个还有待明确,去年的时候我就和我同 ...
扒窃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刑法修正案8将其定为行为犯,实施即为犯罪~
wcgsjo 发表于 2012-2-28 18:55
监视dou奶小偷居住?

对了还有一个年龄问题。入刑 如何考虑年龄问题呢?
犯罪主体的年龄,由刑法总则规定,盗窃罪主体的年龄为年满16周岁~
上班族 发表于 2012-2-28 19:01
送医院呗.所以现在抓到亚克西先把嘴扒开.把舌头抬起来.
小心咬手~

我一朋友被咬住虎口,当场给卸了下巴~